不知为什么,杨元庆心中豁然开朗,就仿佛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从他心中被一脚踢开。
他也笑了起来,“妞妞,你还记得吗?当初我说过要给你买一支金钗。”
“怎么不记得!”
妞妞埋怨的声音从马车里传来,“结果你给我买了铜钗,我都戴了七年,今天你一定要给我换一支金钗。”
杨元庆大笑道:“没问题!我今天给你买一百支金钗。”
“对了,元庆哥哥,我当年送你那把将军锁呢?”
“那铜锁啊!我送人了。”
“你!”
妞妞拉开车窗,满脸不高兴道:“你送给谁了?”
杨元庆却解开领口扣子,从衣服里扯出铜锁…
卷五 龙腾虎跃斗京华 第三章 南华之会
夜渐渐深了,都会市的大门已经关闭,整个都会市内十分安静,很多店铺的后院都亮着灯,这是晚上住在店里看铺子的人,一条黑影借用勾索动作敏捷地攀上了高墙,迅速翻了进去。
都会市酒行内万春茶庄后院也同样亮着灯,这是都会市内唯一一家卖茶的店铺,茶叶在南方已是普通人家的日常饮品,但北方却还没有普及,也只是少数大户人家才享用,因此京城中卖茶的店铺很少,整个京城比较大的店铺也只有三家,除了都会市的这家万春茶庄外,在利人市也有两家。
万春茶庄虽然生意不是很好,但占地却颇大,占地足有四亩,比一般的店铺大了一倍,万春茶庄分前堂后院,有上百间屋子,院落重重,结构十分复杂。
在正中间的一座小院里,同样地也是灯火通明,在正中的一间客堂内坐在几人,正中间坐着一名带发修行的女居士,年约四十余岁,但头发已经花白,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比丘袍,从她眉目之间还可以看到年轻时的美貌和端庄,她姓沈,俗家名沈婺华,出身江南吴兴沈家,十六年前她曾是陈后主的皇后。
贵妃张丽华得宠,使她冷寂居于深宫,当太子陈胤被废,陈后主重立张丽华所生长子陈深为太子后,沈婺华便绝望了,在宫中一心向佛,不久,隋军灭陈,隋军攻入皇宫,沈婺华在一片混乱中被心腹侍女花莲救出皇宫,她们逃去了衡山,利用衡山行宫创立了南华宫,自称南华居士,收养了三百名无家可归的南朝遗孤,在衡山一住便是十六年。
昨天上午,她带着外孙女刚刚入京,这次进京,她是听说从前的丈夫陈叔宝已到弥留之际,特地赶来京城见故人最后一面。
这家万春茶庄是她收养的一名义子所开,义子姓袁,是原太子詹事袁宪之子,名叫袁思祖,此时,袁思祖就坐在下首,他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皮肤偏黑,身材中等,一双眼睛格外有神,显得他精明能干,这座茶庄便是他名下的资产。
而坐在他对面,则是一名三十余男子,看起来身体不是很好,脸色苍白,一脸病态,不过今天晚上精神倒还不错,这名男子名叫程南,但程南只是化名,他真实身份却是前陈朝皇太子陈胤,陈朝覆灭后,他作为战俘被一同押送到京城,寓居京城十几年。
刚开始那些年,隋朝官员将他监视非常厉害,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已渐渐淡忘了陈朝,对陈胤的监视也日益松懈,开皇十七年,他已经成为一个普通平民,没有人再关注他。
现在是仁寿四年,在官府的档案中,他应该在开皇二十年病逝了,事实上他并没有死,而是化名为程南,在江南和京城一带活动。
陈胤一直念念不忘故国,他在开皇十二年创立了一间学堂,叫南华学堂,和他母亲沈婺华创立的南华宫同名,专门教授南朝汉人礼仪。
他以交流礼仪为掩护,联络了不少陈朝旧臣和陈朝大户人家,渐渐地,他们便有了共同的目标,开皇十七年,当他被解除监视后,他们便正式成立的南华会,意思是南方华族之会,以光复陈朝为己任,陈胤出任会主。
经过数年发展,他们的势力已渐渐扩大,主要以经商为掩护,在杭州、湖州、泉州、明州、洛阳和京城,都有他们的势力,这座万春茶庄其实就是他们在京城的据点。
当年,沈婺华收养了三百名无家可归的南朝遗孤,随着这些遗孤渐渐长大,他们大部分都成为南华会的骨干成员,这样一来,沈婺华便成为了南华会的重要人物,再加上沈婺华是原陈朝皇后,宽仁良善,身居俭约,极被南朝士民敬爱,尽管沈婺华本人并没有加入南华会,她却成了南华会的精神领袖。
沈婺华知道南华会之事,她既不支持,但也反对,不过她对南华会扶助孤寡、救助儿童、开药店济世救民等等这些善举却非常赞赏,她也就默认了南华内部视她为精神领袖。
“母亲,这位老先生,你还认识吗?”
陈胤正在给沈婺华介绍一名年约五十余岁,相貌清雅的老者,沈婺华注视他半晌,忽然道:“你莫非是王僧辩之子王頍?”
王頍扑通跪倒在地,泪流满面,“皇后娘娘,老臣正是王頍!”
王頍便是杨谅谋士,杨谅投降后,他带着儿子从太原城脱逃,又被熟人出卖,儿子被杀,追兵四处搜捕他,情急之下,他杀死一名樵夫,对换了衣服,又将樵夫脸打烂,诈死脱逃,追兵误以为他已死,便将樵夫人头割下,送入京中请功。
王頍已改名为王默,躲在陈胤府中,陈胤给沈婺华讲完他的遭遇,沈婺华轻轻叹了口气道:“既然王頍已死,那以后你就叫王默,我不希望你再死第二次了。”
王默点头,他和萧摩诃也是南华会的核心成员,他们二人计划借杨谅之兵光复陈朝的计划落空,萧摩诃被杀,王默无法再公开露面,只能成为陈胤的军师,替他出谋划策。
沈婺华眉头一皱,“怎么出尘还不回来!”
“姑祖母,我早回来了!”
沈婺华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外孙女甜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身材苗条,俨如出水芙蓉般的清丽少女便出现在门口,这是妞妞买完东西回来了,其实她一个时辰前就已回来,躲在房间里,仔仔细细看杨元庆给她买的首饰,又一件件试穿买的新衣裙,又戴上首饰,每一样东西都让她欢喜,她一心想给姑祖母看一看。
陈胤等人见张出尘进来,便知道她们祖孙有话要说,就对众人使了个眼色,众人连忙起身退了下去。
沈婺华是妞妞母亲沈秋娘的小姑母,沈秋娘带妞妞逃回江南后不久,妞妞便去了衡山,拜沈婺华的贴身侍女花莲居士为师,沈婺华本身不会武功,但她的贴身侍女花莲却武艺极为高强,在乱军中救沈婺华出皇宫,沈婺华便认她为妹,两人同住南华宫,花莲自称花莲居士,四年前收妞妞为关门弟子,教了她一身高强武艺。
花莲居士本人也不是南华会人,但她所收的十二个徒弟却全部都是南华会成员,也包括妞妞,妞妞的父亲就是陈朝大将,被史万岁所杀,当她得知,南华会的成员几乎都是和她一样的陈朝后人,是为了复兴故国陈朝,她便在一年前毫不犹豫加入了南华会,这也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遗言:‘女儿亦巾帼,重复旧山河’。
沈婺华却不是很赞成妞妞加入南华会,沈婺华父母已去世,几个兄弟姐妹也在战争中死去,只剩下沈秋娘唯一一个侄女,又只有妞妞一个女儿,所以她对妞妞也格外疼爱,她希望妞妞能够嫁个好人家,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她拉妞妞坐下,见她手上拿着一张白狐皮毛,便笑道:“这是哪里来的?”
妞妞将白狐皮毛给姑祖母围上,笑道:“我不是给姑祖母说过吗?我有个元庆哥哥,我今天见到他了,这就是他孝敬你的,姑祖母,暖和吗?”
沈婺华出身皇后,这种珍贵的毛皮,她年轻时也有过,更重要是她修佛多年,对这种身外之物看得很淡了,不过妞妞的孝心却让她很高兴,她笑呵呵道:“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他孝敬你娘的,他不是一直在边塞吗?哪里会知道我?”
“没有呢!这是他给姑祖母的,他给娘的礼物是一对碧玉手镯,姑祖母,你要不要见见他。”
沈婺华对自己这个孙女的心思了如指掌,她慈爱地抚摸妞妞的头发,点了点头,“我是很想见见他。”

祖孙二人在内屋低声说话,这时一个穿着黑色武士袍的男子快步走进房间,他正是妞妞的大师兄张仲坚。
张仲坚今年二十五岁,比妞妞大十岁,他的师傅除了花莲外,七年前他又拜一名武艺高强的昆仑奴为师,四海游历,当他今年初再回南华宫时,他的武艺之高强,让所有人为之惊叹。
张仲坚十分喜欢他的小师妹,尽管妞妞还是他的远房族妹,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妞妞的喜爱,妞妞昨天刚进京城,今天他本想带妞妞去买点东西,不料妞妞却去了杨府,又遇到了杨元庆,令他心中颇为沮丧。
他深深看了一眼里屋的妞妞,发现她已经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新裙,心里有些黯然。
“晋王的情况怎么样?”陈胤有些急不可耐地问他道。
不仅是陈胤,其他几人都同时神情紧张起来,张仲坚摇了摇头,遗憾地道:“晋王平安无事,我们没有射伤他。”
陈胤失望地坐下,昨晚本来可以得手,但晋王车上有一个高手,及时把他救了。
他叹了口气,对王默道:“我估计这次刺杀他失败,想再杀他,就很难了。”
王默神情凝重,刺杀晋王是王默的策略,目的是为阻止晋王入主东宫,让齐王为太子,齐王杨暕荒淫好色,看似精明,实则昏庸,如果将来杨暕登基为帝,天下必然大乱,那么南华会重建陈朝的机会便可以到来。
天下已分裂几百年,朝代变换如走马灯似地更迭,几百年的时间已让天下人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隋朝也不过是短暂统一,很快又会分裂,又会出现南北数十朝代的更迭。
包括陈胤等人也一样,几百年的南北分裂,使他们和北朝人之间有着深深的隔阂和仇恨,几十年前发生的侯景之乱,正是野兽一般的北朝胡人,几乎将建康城的男人杀绝,女人吃尽,士族皆遭屠戮。
侯景之乱仅仅过去只有五十年,南朝士族对北朝胡人的仇恨和恐惧,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南朝士族对北方汉人同样也瞧不起,北方胡汉混杂数百年,他们的血液早已不再纯洁,他们从来都认为,真正血统纯正的汉人是在南方,也就是南方的华族。
这就是他们要取名为南华会的缘故,南方华族之会。
王默沉思了片刻,便问:“昨晚救晋王的高手是谁?”
“他动作太快,黑夜中看不清楚相貌。”
张仲坚想了想又道:“我听说最近晋王和一个叫杨元庆的边塞军官关系颇为密切,此人也是杨素之孙,估计就是他。”
说完,他迅速地瞥了一眼房间里的妞妞。

“杨素的孙子,莫非杨素已支持晋王?”陈胤眉头一皱问道。
“应该和杨素无关。”
张仲坚是齐王杨暕的首席供奉,他比较了解内情,“杨素的嫡从孙杨嵘还在为齐王做事,也可以解释说杨素支持齐王,实际上,孙辈的事情和杨素毫无关系,他现在在洛阳,也不管晋、齐之争。”
“这个杨元庆我倒了解一点情况。”
旁边王默道:“在杨谅起兵时,他也参与了对杨谅的战争,在幽州和代州立下大功,此人有奇谋,善打仗,所以晋王才会笼络他,不过此人不足为虑,不要太放在心上。”
陈胤背着手走了几步,他又问王默:“那以先生之见,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什么都别做,虽然刺杀之事没有闹大,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调查,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因小失大,不能让朝廷发现我们的存在,所以,我们应停止一切活动。”
陈胤点了点,“那就依先生之言。”
他又对张仲坚道:“你速回齐王府,继续从齐王那里探查情报,这些天表现得卖力一点,要让他信任你,把你当做他的心腹。”
“是!我明白了。”
张仲坚躬身行一礼,慢慢退下,退到门口时,又深深看了里屋一眼,眼中闪过有一丝失望。
房间里空无一人,妞妞和沈婺华已经离开了。

注:历史上陈后主就死于仁寿四年十月二十日,沈婺华对他之死极为哀痛,沈婺华一直住在京城,直到隋末大乱才逃到南方,出家为尼,法名观音,传说,她就是后来中国女性观音菩萨的原型。
卷五 龙腾虎跃斗京华 第四章 客栈新友
杨元庆送妞妞回住处后时辰已晚,关闭坊门的鼓声已经敲响,再去利人市找单雄信来不及了,他只得在都会市对面的平康坊找了一家客栈暂时住下。
平康坊是西京城最出名娱乐区,这里酒肆密布,青楼林立,大大小小的客栈在坊内星罗密布,入夜后灯火辉煌,彻夜喧哗,一直到天亮后才会安静下来。
杨元庆所住的客栈叫‘顺来客栈’,客栈不大,位置偏僻,却很干净,别的客栈门口所挂灯笼都是污垢满身,惟独这家客栈的灯笼擦得干干净净,杨元庆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所以他选这里,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分客栈都已客满。
贫文富武,来京城参加武举的各地武人大多家道殷实,他们对京城平康坊早就倾慕已久,来平康坊喝酒,进平康坊泡妓,回家后也有吹嘘的资本。
就是这家位置偏僻的‘顺来客栈’,也基本上客满了,杨元庆运气很好,还有最后一间上房。
“客人运气很好啊!这间上房的客人刚刚被我们赶走,要不然我们也客满了。”
一名伙计打着灯笼在面前带路,不忘给杨元庆介绍附近的寻欢处,“我们客栈虽偏一点,但向前再走二十步,就是梨花院,客人,那里可是好地方啊!小娘儿长得俊俏,床上更是风骚,你就给她们说,是顺来客栈的小李子介绍来的,保证价格不欺你。”
“你们为什么把客人赶走?”杨元庆只对他前半部分话感兴趣。
“唉!那家伙在梨花院把钱花光了,没钱付房钱,被掌柜赶出去了,最鄙视这种住店没钱的人,对了,客人,我们这里的规矩是房钱每天一付,不赊账!”
杨元庆笑了笑,一边鄙视客人,一边从青楼拿回扣,这个伙计倒是个极品。
他们走进一间小院,院子里两间客房,正中一间门开着,灯光洒了一院,房内传出的酒气也跟着灯光弥漫在小院里,伙计似乎有点害怕这个住店的客人,他蹑手蹑脚,顺着墙边绕一个圈,走到侧面一间屋前,用钥匙打开门。
“客人,请进吧!就是这里。”伙计看了一眼旁边亮灯的屋,低声道。
“你是店里伙计,还怕客人?”杨元庆对他的胆怯着实不理解。
“那人是老虎,惹不起的。”
伙计仿佛心有余悸,他领杨元庆进了屋,又点亮了灯,房间很宽敞,器具和物品齐全,木榻桌柜,都是上等金丝楠木,被褥也是新换,房间里收拾得十分整洁,杨元庆点点头,他喜欢这里的干净。
“客人!”
伙计吞吞吐吐道:“房钱…得先付。”
杨元庆随手从马袋里摸出五吊钱扔给他,“剩下的赏你,替我把马好好喂了。”
伙计大喜,千恩万谢地走了,杨元庆将门关上,把武器都放在桌上,有些疲惫地躺下,今天他十分兴奋,没想到会意外遇到妞妞,而且,也得到了婶娘的消息,婶娘居然在衡山,看来他没有必要去江南了。
但在高兴之余,另一个阴影却绕在杨元庆心中,昨天晚上的女刺客,那个身姿非常熟悉,难道会是妞妞不成?
不过那个女刺客身影又似乎略微矮一点点,或许并不是妞妞,只是身影有些相似…
杨元庆叹了口气,不管刺客是不是妞妞,但那个张仲坚是齐王的第一幕僚,又是妞妞的大师兄,无论如何,他不能容许妞妞和齐王有任何瓜葛。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砰!’一声巨响,紧接着是痛苦的呻吟声,又听掌柜娘子在门口哀求,“壮士,求求你别打了,店钱我们不要了行不行?”
“你以为老子要赖账吗?就冲你这句话,老子就非打不可!”
声音异常刺耳,像破锣一样,在静夜里传出几十丈远,随即杀猪般的惨叫声传来,“爷爷,饶了我吧!”这是刚才那个伙计的声音。
杨元庆眉头一皱,起身开了房门,只见院子里站了五六人,都是店里的伙计,掌柜娘子站在门口抹泪,掌柜却不见,估计在房间里,其他房客都堵在院门口看热闹,没人敢进来,杨元庆忽然若有所悟,估计自己客房的前一个客人不是没钱付帐,而且被旁边的邻居吓跑了。
这时,只见一个黑影从房间里飞出,一个狗啃屎摔在杨元庆脚边,正是客栈的掌柜,紧接着另一个黑影惨叫着从屋内被扔出,却是刚才领自己的伙计。
只听房间里那破锣嗓子又在骂:“有本事你们去告官,大不了老子挨一顿板子蹲两天牢,等老子出来了,一把火烧了你这家鸟店。”
杨元庆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粗中有细,竟然把店家所有的后路都堵死了。
他连忙把掌柜搀起,“掌柜,出什么事了?”
掌柜已经五十多岁,这一摔几乎没把全身骨头摔断,他颤颤巍巍叹道:“我得罪上天…派了个瘟神下界来折磨我,我不想活了!”
“他怎么折磨你?”杨元庆又问
掌柜娘子上前扶住丈夫,一把鼻涕一把泪道:“这人已经在店里白住半个月了,不仅如此,还命我们每天打酒卖肉,酒要最好的蒲桃酒,一天五斤,肉要吃鹿肉,每天也要吃五斤,还要吃鱼吃蟹,这一个月,我们小店都要被他吃得赔掉老本,吃也就罢了,还要打人,我们掌柜伙计不知被他打过多少次?”
“他一点钱都没付过吗?”
“他只付了半吊钱,那是第一天的店钱,我们说每天只收他三十钱,他说我们是黑店,那我们说每天只收他五钱,他又说我们是瞧不起他,侮辱他是外乡人,这人明明没钱,还非死要面子…”
“贼婆娘!”
破锣声从屋里传来,“你再敢诽谤老子,老子连你一起打。”
掌柜娘子吓得浑身一哆嗦,扶起丈夫就走,旁边几名伙计更是跌跌撞撞,向门口奔去。
屋里传来哈哈大笑,“明天老子要吃野猪肉,记住没有?”
杨元庆倒有几分兴趣了,此人不仅白住店,还逼人家店主倒赔钱给他买酒买肉,还居然要买蒲桃酒,这种无赖闻所未闻。
不过杨元庆嗅得出来,这人喝得不是蒲桃酒,而是价格只有蒲桃酒一成的李子酒,而且还是兑了水的李子酒,估计这人莫说蒲桃酒,恐怕连李子酒都没喝过。
他从自己房间拿了一壶酒,这是他下午吃饭时买的一壶上好蒲桃酒,这一壶蒲桃酒只有一斤,就要值十吊钱。
他直接走进了隔壁房间,只见房间正中榻上坐着一名大汉,估计身高有六尺一,膀大手粗,满脸络腮胡,面黑如锅底,长一对铜铃大眼,宽鼻阔嘴,满脸横肉,头戴软脚幞头,穿一件麻布对襟衫,前胸敞开,露出满胸两寸长的黑毛,活脱脱就是一个黑旋风李逵。
在他脚边放在一把宣花大斧,重约六七十斤,有趣的是他的脚下压着十几串钱,可能是用来羞辱客栈掌柜,‘敢说老子没钱!’,不过估计这也是他的全部家当。
黑大汉见杨元庆走进来,铜铃大眼一瞪,刚要斥骂,杨元庆却把一壶酒扔给了他,笑道:“尝一尝!”
黑大汉疑惑地看了杨元庆一眼,拔开壶塞子闻了闻,眼中顿时一亮,他刚要尝一口,杨元庆却笑道:“我在里面下了毒,你敢喝吗?”
黑大汉一怔,又把酒壶慢慢放下,可他还是忍不住拿起酒壶闻了闻,陶醉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你这是什么酒?”他迟疑着问道。
“是什么酒你别管,这壶酒值十吊钱,但我下了毒,也可能没下毒,你敢喝下去,你在这客栈的欠帐,我替你付了。”
杨元庆慢慢走到他面前,摁住他肩膀又笑眯眯道:“如果你不敢喝,那你给我现在就滚出去!”
黑大汉勃然大怒,他抡起酒壶便向杨元庆砸去,却被杨元庆一把抓住他手腕,他又想站起身,却被杨元庆死死摁住,仿佛有千斤之力压在他肩头,令他动弹不得,心中大骇,此人是谁?
杨元庆忽然放开他,却随手从地上拾起他的宣花大斧,向门外走去,还自言自语,“这把斧头不错,卖卖废铁能值两吊钱。”
“好吧!老子跟你赌了。”
黑大汉已经知道杨元庆厉害,他不是对手,只得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将酒一饮而尽,用袖子一抹嘴,大声赞道:“他娘的好酒啊!就是有毒老子也认了。”
“不错!有点胆量。”
杨元庆对他一竖大拇指,又笑道:“我们再打第二个赌。”
黑大汉一怔,顿时怒道:“酒我已经喝了,难道你说话不算话吗?”
杨元庆抡起他的斧头冷冷道:“不算话又如何,要打一架吗?”
黑大汉看了看杨元庆,又看了看自己斧头,半晌,他只得无可奈何道:“你说第二个赌什么?”
“我来猜你的姓名,条件和刚才一样。”
黑大汉心中得意万分,还有蠢货打赌猜姓名,他眼中露出一丝狡黠,“那好吧!我先声明,哪个王八蛋再耍赖。”
“我们就一言为定!”
杨元庆微微一笑,“我猜你姓程,名咬金,字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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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龙腾虎跃斗京华 第五章 咬金练箭
黑大汉愣住了,忽然,他跳了起来大喊:“错了!我不叫程咬金,也不叫程义贞!”
“那好吧!你赢了,所有的房钱酒钱我来负担。”
杨元庆微微一笑,拎着他的宣花大斧出去了,大汉急了,连声叫道:“喂!你拿我的斧子干什么?”
“这是你的斧子吗?”
杨元庆回头望着他笑道:“这上面明明写着‘程咬金之斧’,这不是你的。”
程咬金呆住了,他挠挠头,竟忘记斧子上还刻着自己的名字,“喂!你等一下。”
他见杨元庆出门了,急得追了出去。
杨元庆刚走进自己房间,程咬金便追了上来,涎着脸笑道:“这位壮士,我们商量一下!”
杨元庆坐下,把他斧子放在一旁笑道:“说吧!商量什么?”
程咬金一进门便看见了杨元庆的破天槊,他眼睛一亮,几乎生出一种冲动,想用宣花大斧换这根马槊,但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里转了一下,便硬生生忍住了,能用这杆马槊的人,不是他所惹得起,他虽粗鲁,却不愚蠢,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程咬金也在杨元庆对面席地而坐,嘿嘿笑道:“第二个打赌是我输了。”
“你承认自己是叫程咬金吗?”
“这个我老爹起的名字,我怎敢不承认,不过…”
程咬金又狡黠地笑道:“不过第一次打赌我赢了,第二次打赌我输了,咱们扯平,再来第三次吧!”
杨元庆微微一笑,把斧子递给了他,“敬你是条汉子,以第一次打赌为准,你赢了,你的房钱酒钱我来负担。”
程咬金接着斧子,心中涌出一种古怪的滋味,他忽然有一种想结交此人的冲动,他知道,就算自己第一次打赌输了,他也不会赶自己出去。
他放下斧子,抱拳道:“请问这位壮士尊姓大名,也是来参加武举吗?”
杨元庆今天已经给自己买了一身新衣服,不再是穿边军军装,他也回礼笑道:“在下杨元庆,边塞军人,并非参加科举。”
程咬金大吃一惊,眼睛瞪圆了,“你…你就是比箭战胜突厥和高句丽的杨元庆?”
杨元庆在昨晚比箭之事,已在一天之内传遍了长安城,妇孺皆知,像程咬金这种练武之人更是人人知晓。
“我正是!”
“你真是杨元庆?”程咬金又问。
杨元庆见他眼睛里还有一点疑惑,估计他是怀疑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过也难怪,他白天带妞妞去买东西,已经亲眼见到两个自称杨元庆的练武者。
杨元庆便随手从床过取过自己的弓,递给他,“你拉拉看!”
程咬金接过这柄几乎和他一样高的巨弓,他站起身蹲下马步拉弓,不料他使尽了吃奶的劲,弓也只拉开小半,他忍不住一咋舌,这至少是三石弓,在马上怎么拉得动。
“原来是杨将军,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
程咬金终于相信,这位就是昨晚被皇帝老儿封为天下第一弓的杨元庆,程咬金天不怕地不怕,但他却很尊重武艺高强之人,当然前提这个人也尊重他,杨元庆借口打赌,替他付了房钱酒钱,解了他的窘况,给了他面子,这当然是尊重他。
程咬金挠挠头笑道:“杨将军弓箭高强,能不能教老程也练练弓,实不相瞒,我从未练过弓箭,连弓箭都没有。”
杨元庆不由哑然失笑,没有练过弓就来考武举吗?他摇摇头道:“武举先考弓马,后考武艺,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所以我着急,就想找高人教一教,苦练个两天两夜,应付了弓马再说。”
杨元庆忍不住有抽他一记头皮的冲动,练个两天就能上阵,那自己苦练十年又有什么意思?
虽这样想,却不好打击程咬金的积极性,他见程咬金满脸期盼,便笑道:“先去睡觉,明天一早我带你去买弓箭,再陪我去参加一个家宴,回头我教你练速成弓。”
程咬金大喜,起身谢道:“谢谢杨大哥!”
杨元庆见这么粗犷的人叫自己杨大哥,不由感到一阵肉麻,便好奇地问道:“你今年多少岁了?”
“我今年十六!”
杨元庆身子一歪,险些没从坐榻上摔下去,原来这位程皇杠只比自己大一岁,程咬金咧嘴得意地笑了起来,“没想到吧!别人都以为我三十多岁了。”
杨元庆忽然心念一转,拿起自己弓箭,站起身拍拍他肩膀道:“你跟我来!”
他带着程咬金走到院子里,他向院门对面约二十几步外黑漆漆的墙角扫了一眼,忽然张弓便是一箭,对程咬金令道:“你把箭取来!”
程咬金跑过去拾起箭,不由呆住了,见箭上竟然串着两支老鼠,竟然一箭双鼠,这么黑,老鼠还在奔跑中,估计就是凭老鼠眼睛的一点亮光,他奔回来,佩服得五体投地。
“杨将军,不!杨大哥,你教教我吧!”他连声恳求。
杨元庆微微一笑,在墙角找了两块各重三斤的大青砖,递给他,“拿着!”
“做什么?”程咬金满心疑惑地接过砖。
“我现在就教你一点速成基本功,三天后就要武举了,要不就来不及了。”
程咬金大喜,接过大青砖,眼巴巴地望着杨元庆,他心里还是不太明白,这砖头和练箭有什么必然联系?
“照我的样子,摆出姿势来!”
杨元庆蹲下马步,双手拉弓,摆出一副挽弓射大雕的姿势,程咬金似乎有点明白了,左手一块大青砖,右手一块大青砖,也摆出一副弯弓射大雕的姿势。
杨元庆给他矫正姿态,解释道:“这主要是稳定你的臂力,射箭时最忌讳手颤抖,我当时是拿弓箭练,但你现在没有弓箭,我的弓箭你又不能用,那就用砖头也一样。”
“杨大哥,这要练多久?”程咬金觉得自己手有点酸了。
杨元庆打了个哈欠,转身回房睡觉去了,关门时传来他的声音,“至少练一夜!”

次日五更,杨元庆一觉睡醒,长长伸了一个懒腰,这一觉睡得非常香甜,他忽然想起程咬金,起身开了门,不由一愣,顿时又好气又好笑,只见程咬金用两块砖头做枕头,躺在院子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
杨元庆关上门,忽然重重咳嗽一声,程咬金一个激灵跳起,蹲下马步,前砖后砖,弯弓射大雕。
“杨大哥,我都蹲了一夜,手已经酸得不行了,一边喊,还悄悄地用小指把眼角的眼屎抠掉。”
杨元庆也懒得说破他,便吩咐道:“去洗帕脸吧!我去结账,休息一下,然后我们去利人市买弓。”

在利人市,杨元庆给程咬金买了一张一石骑弓和一壶箭,又给他在沽衣店买一身新的锦缎长袍,便掉头向崇仁坊向崇仁坊而去,今天是他和裴矩约好付家宴的日子,程咬金只有十六岁,算是他的小弟,带着也无妨,他记得演义中程咬金也是裴家女婿,说不定他真和裴家有缘。
程咬金拿着自己的弓,一路上兴奋得开弓拉弓,就恨不得张弓搭箭,看着某个不爽的人就是一箭。
杨元庆见程咬金穿了新衣,倒也精神抖擞,不过他骑的马却是一匹又瘦又老的黄骠马,至少有二十岁了,便笑问道:“老程,你说你才十六岁,那怎么会有名有字,一般要二十弱冠后才会取‘字’。”
“义贞是我老爹去世前给我取的字,我六岁时他就去世了,那时我家里还比较殷实,结果十年坐吃山空,加上我练武耗钱,家道就渐渐败了。”
“你跟谁练的武?”
“我爹爹是北齐武将,五岁时教我筑基,不过只教了一年,我刚入门,他就去世了,我就根据他留下的练武方法自学,结果写得不到位,好像突破了,好像又没有突破,我也不知道。”
杨元庆也感觉到了,程咬金确实是处于一种半突破状态,也就是到了量变的临界点,但就是质变不了,这种情况师傅张须陀给他说过,这就是筑基第一步没有打扎实的缘故,这种情况在十二岁之前还可以弥补,但程咬金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基本上已经定型,不过他的先天条件很好,膀大腰圆,有一把力气,虽然成不了绝世猛将,但至少能成为一员上将。
“没事,你就算突破了最多也是用百斤大斧,和你现在差异不大,你把斧法练熟,也能弥补。”
杨元庆忽然心念一动,这小子不会真的只会三板斧吧!不过这话却不好问。
不多时,他们便来到裴府,通报了门房,片刻,裴矩亲自迎了出来,今天是休朝日,一旬一休,大臣们都在家里休息一日,所以裴矩把宴会安排在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