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恩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你小子当心点,我们这个火长可能来头不小,不是一般人。”
“你怎么知道?他没杀过人吗?”
“不是!”
杨思恩迅速瞟一眼身后一丈外的张锦缎,压低声道:“他给我这匹马,马鞍上有编号,我昨晚才发现,竟然是主帅杨太仆的马。”
“杨太仆!”
刘简大吃一惊,他捂住嘴,眼中露出惊恐之色,“你是说…”
“我怀疑咱们火长是主帅的孙子,还有他那把金鳞剑,只有贵族才有。”
刘简心慌意乱,“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杨思恩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娘的,你这个笨蛋,这是好事情啊!跟着他,前途无量,懂吗?”
刘简眼睛陡然一亮,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我这个蠢货,怎么就没想到。”
杨思恩又看了一眼张锦缎,见他神情很紧张,心中不由鄙视,杨元庆也知道张锦缎无用,所以才交给他们二人,张锦缎见杨思恩目光凶狠,不由胆怯向后退一步,不敢听他们说话。
杨思恩又压低声音道:“我也看出来了,尉迟是个兔儿爷,而且很喜欢火长,咱们心里要有数,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别他娘的捅出来,没好果子吃,知道吗?”
“嘿嘿!放心吧!我老刘不蠢。”
他们两人向张锦缎一招手,三人加快了速度,牵着马迅速向西而去。
…
杨元庆带着手下马勺负责东面,马勺真名叫马绍,因头长得很扁,像个马勺而得名,他为人直爽,头脑也不聪明,但人很凶悍,是陇西羌人,身材雄壮魁梧,不亚于杨思恩,两臂尤其长,天生神力,使一把八十斤重的砍刀。
斥候是军队的特种部队,都是士兵中的精锐和特长兵,兵器也不一定全是长矛,很多人参军前都练过武,像这个马勺,入伍前当过镖师,一直使用大刀,不过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体能不可能再有突破。
他跟随着杨元庆悄悄地摸索到离突厥士兵十几步外的地方,压低声音道:“火长,我的弓箭不行,我就直接突击,砍死四五个突厥人没问题!”
“可以,等我的箭射出,我们一起杀进去!”
杨元庆带着他走到一棵大后,已经可以清晰看见火光中的情形了,他向马勺摆摆手,停住脚步,两人翻身上马,杨元庆抽出五支箭,将四支含在口中,他并不急,等待伙伴们就位。
一盏香后,南面传来一声夜猫子的啼叫,这是胖鱼和贺六发出了暗号,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就绪,这两人是四组中实力最弱的一组,他们已经准备好,那就说明别人都没有问题了。
杨元庆目光落在那名瘦高个十夫长身上,他旁边的另一名十夫长还是被树枝挡住,这时瘦高个十夫长站起身,似乎要去方便。
就在他刚刚站起身的一刹那,杨元庆拉弓放箭,一箭射出,长箭快如闪电,一箭射穿了十夫长满是黑黝黝卷毛的胸膛,只听一声惨叫,十夫长仰天倒下。
他的惨叫声便是信号,八支箭同时从四面八方射来,各取自己正面的突厥士兵,一片惨叫声响起,马勺大吼一声,跃马冲进敌群中,挥舞大刀劈砍,霎时间,两名突厥士兵躲闪不及,人头被劈飞。
隋军斥候从四面冲入,劈砍冲刺,杨元庆纵马一跃而入,在半空左右开弓,两名突厥士兵惨叫倒地。
突来的袭击使突厥士兵们一片大乱,“隋军!是隋军!”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会在草原腹地出现隋军,但求生之心使他们拼死抵抗,六七名突厥士兵挥舞长刀向战马冲去,他们遭遇到了杨思恩和刘简的阻拦,尤其杨思恩第一次显露出他高强的武艺,马槊挥舞,如黑龙出海,神出鬼没,瞬间便将三名突厥士兵挑飞,刘简也刺死一名敌军。
隋军突袭再加上个个武艺高强,不到半柱香便将十八名突厥士兵全部杀死,只留下一个吓得魂不附体的粟特人,双手抱头跪在地上,屁股高高撅起,浑身瑟瑟发抖。
战斗停止,但有经验的斥候们并没有庆祝胜利,他们一个个翻看士兵,没死透的人则补上一刀,两名突厥十夫长都已被杀,瘦高个压在另一人身上,杨元庆忽然感觉到不对,那名瘦高个军官是他第一个射死,他身下怎么可能还有人,离他们最近的是杨思恩,杨元庆大喊一声,“杨大熊,你身后之人没死!”
他话音刚落,只见趴在地上的另一名十夫长像豹子般一跃而起,向马群猛扑去,张锦缎正在解马匹,他离那名十夫长只有四步,他听见喊声,一回头,一把雪亮的刀‘噗!’地刺进他胸膛,张锦缎惨叫一声,栽倒在地,这时杨元庆的箭也射到,直取突厥十夫长后颈,但此人却异常狡猾,他知道隋军会有箭到,在刺杀张锦缎的一瞬间,人也同时冲进了马肚中,箭从他头顶擦过,射中了一匹马。
望着张锦缎的血从胸膛喷出,杨元庆的眼睛都红了,他大吼一声,跃马冲刺上去,其他斥候怒骂着从四面扑上,但那名十夫长突厥人却藏身在马肚下,斩断缰绳,策马疾奔,突厥人高强的控马本领在此时淋漓尽致地显示出来。
杨思恩和刘简恼恨异常,张锦缎和他们一组,却被干掉了,他们有责任,两人叫骂着尾追而去,另一匹白马也从侧面追去,那是尉迟惇,他在西南面,离突厥人马群只有十步,突厥十夫长动作太快,他没有反应过来。
杨元庆却没有追,他是火长,他得对伙伴的阵亡负责,还有战场上善后,他跳下马,跪在张锦缎面前,张锦缎已经不行了,一刀刺穿他心脏,还有最后一口气。
这时杨元庆才想起他还有一种件重要的事情没有做,他是火长,在战斗之前,他必须要问所有士兵的遗言,他很忌讳这个,但活生生的事实就在他眼前,他感觉张锦缎要说什么,立刻将耳朵附在他嘴边,“锦缎,你说!”
张锦缎的声音异常微弱,“我儿子…告诉他,他爹爹为国阵亡,不窝囊…”
杨元庆的泪水汹涌而出。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十章 一路追杀
天渐渐亮了,杨元庆他们已经追出一百多里,他们现在在东北方向,在地图上,这一带离于都斤旧镇应该不远,此时他们顾不上寻找于都斤山旧镇,他们要追上那名突厥十夫长,事关隋军行踪泄露,决不能让他逃脱。
追了一百多里,那名突厥十夫长已经渐渐被追上,他是单马,而杨元庆等人是双马,尽管突厥人马术好,但毕竟马的耐力有限,他们远远看见数里外,一个小黑点越过一片低缓的草丘,消失在草原尽头。
“追上去!”
杨元庆狠狠抽一鞭战马,带领其他四人狂追而去,除了杨思恩、刘简和尉迟惇外,另一名斥候胖鱼也跟着他们,其余四人则留在树林中打扫战场,盘问粟特人战俘。
胖鱼叫鱼鸿全,长得颇为肥胖,生性开朗幽默,擅长做饭和医术,武艺马马虎虎,但水性却极好。
他也是洛阳人,父亲是有名的船医,和张锦缎同乡,为了给张锦缎报仇,他也一路跟随追赶,五人冲上草坡,只见数里外的一条小河边,竟有一大一小两座突厥人的穹帐,帐后有一座围栏,养有数十只羊。
而他们要找的目标却消失了,只有那名突厥十夫长的马匹倒在穹帐不远处,吐着白沫,几人对望一眼,从四面八方向穹帐围去。
离穹帐还有数十步时,只见一名突厥牧民慌慌张张跑出,脸上和身上都是血污,向他们挥手大喊大叫。
“他说什么?”杨元庆听不懂突厥语。
杨思恩沉声道:“他说有一个人冲进他家里要杀人,被他杀死了。”
杨元庆催马上前,远远便看见穹帐内那名突厥十夫长趴在血泊中,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杨元庆松了一口气,给刘简使了个眼色,刘简翻身下马,快步向穹帐走去。
这时杨元庆忽然发现帐边爬出一个突厥小女孩,很小,像只小猫,只有两三岁左右,手放嘴里,吓得浑身发抖。
“火长,他已经死了!”
大帐内传来刘简的声音,“身上什么也没有。”
这时,小女孩惊恐地看了那名突厥人一眼,拔腿就跑,不对!她应该是投向父亲的怀抱才对,怎么会害怕?杨元庆猛地转身,目光凌厉地射向那名突厥人。
几乎在同时,那名突厥人奔跑两步,一把将小姑娘抱在怀中,呵呵大笑,像是在安抚她,可小女孩却哭喊着拼命挣扎。
杨元庆恍然大悟,就在他举起弓箭的一刹那,一把短刀出现在突厥人手中,顶住了小女孩脖子,他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变得异常狰狞,狼一样的灰冷眼睛盯着杨元庆。
突来的变故使其他三人都愣住了,也同时反应过来,催马上前,将这名真正的突厥十夫长团团围住。
杨元庆慢慢拉开弓,瞄准了突厥十夫长的额头,弓弦毫不犹豫一松,一支箭强劲射出,突厥十夫长没想到他真的放箭,他吃一惊,举起小女孩为肉盾,但慢了一拍,小女孩只挡住他的咽喉,长箭却从小女孩头顶擦过,‘噗!’一箭射穿了他的额头,箭尖从后脑透出。
他呆立着一动不动,呆呆地望着杨元庆,生命的光泽渐渐从他眼中消失,短刀落地,仰面直挺挺倒下。
小女孩‘哇!’的大哭起来,尉迟惇奔上前将小女孩从他身上抱走,小女孩挣扎下地,向另一边跑去,这时,一个年轻女人牵着几匹马走来,她是这家的女主人,去河边饮马而逃过一劫,她远远看见家门口有几个陌生的军人,心中惊疑,见女儿向她奔来,她连忙抱起孩子。
女儿指着大帐哭泣,女主人大吃一惊,飞奔进了大帐,很快,只听大帐传来女人凄惨的哭喊声,帐中被杀的人才是她的丈夫。
仅仅两天时间,杨元庆对死亡已经看淡了,只有伙伴的阵亡才会让他感到痛惜,他摇摇头,走上前翻找这名突厥十夫长的物品,竟从他怀中竟找出一面金牌,杨思恩凑上前看了看,他吃了一惊,“火长,他叫阿史那伯力,好像是达头的侄子。”
杨元庆冷笑一声,“难怪此人了得,原来不是一般突厥小兵!”
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尉迟惇的吼声,“你放开她!”
杨元庆一回头,见尉迟惇拉开弓箭对准着帐中,恨得咬牙切齿,同时听见有女人啼哭,杨元庆心中一怔,起身向大帐走去,只见刘简骑在年轻的突厥女人身上,正在撕剥她的衣服,上身衣服已经剥掉,露出丰满雪白的身躯,刘简毫不理会尉迟惇的威胁,他口中喷着粗气,死死盯着女人饱满的乳房,眼睛都已充血。
杨思恩也看不下去,眉头一皱喊:“老刘,算了!”
“不!这个女人老子一定要干。”
刘简一边撕扯女人的衣服,一边大喊:“大家轮着来,老子第一个上。”
尉迟惇回头对杨元庆大喊,“你快制止他,他这是在触犯军纪!”
杨元庆走到帐前冷冷道:“刘简,你若控制不住自己,你这一辈子都当不了团主!”
刘简浑身一震,手上的撕扯动作停住,杨元庆话很简单,却戳中了他要害,他忽然大吼一声,站起身便向外走去,‘砰!’一拳将帐门口拴马木桩打翻,发疯似地向远处奔去,只听他仰天大吼大叫,“老子回京城,要找一百个女人!”
杨思恩走上前碰了碰杨元庆的胳膊,一竖大拇指,眼中充满了赞许之色,“他是第一次战胜自己。”
说完,他抽出匕首,向大帐内走去,尉迟惇惊恐起来,一把抓住杨元庆的手臂,“火长,不能,不能杀她们!”
杨元庆也吃一惊,“杨思恩,你要杀这对母女吗?”
杨思恩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杨元庆,淡淡道:“火长制止刘简,是在帮助他,但作为一名斥候,绝不能留下任何隐患,火长应该明白这一点。”
“不!火长,她们只是女人和孩子,杨思恩,你不能这样滥杀无辜。”
尉迟惇跑到帐门拦住了杨思恩,异常坚定道:“我绝不让你杀她们!”
这时那名突厥女人抱着女儿跪下,一边哭泣一边指着女儿,虽然杨元庆听不懂突厥语,却能明白她的意思,她愿意一死,求饶过她的女儿。
杨元庆看了一眼惊恐万分、紧紧抱着母亲脖子的小姑娘,他不由暗暗叹息一声,杀了母亲,这个小女孩才两三岁,同样也活不了。
杨思恩用刀顶住女人的脖子,匕首刺破皮肤,一道鲜血从她雪白的脖颈上流下,母女二人紧紧抱在一起,女人用脸贴着女儿的小脸,眼泪扑簌簌滚落,杨思恩毫不心软,对杨元庆缓缓道:“你是火长,你来决定吧!杀,我给她们一个痛快,不杀,我就放了她们。”
杨元庆看了一眼母女二人,沉声对杨思恩道:“你说得并没有错,有的时候心慈会留下隐患,会害了大家,如果是那样,我不会拦你,但现在这对母女也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已经到无法解决的程度。”
他回头对胖鱼道:“胖鱼,我交给你一个任务,带着这个女人和孩子到南面去,把她们送过黄河,这次我的功劳就让给你。”
尉迟惇心中感动,立刻道:“火长,我去送她们,功劳我不要。”
杨元庆摇摇头,“你是鹰奴,发现敌情后要负责传信,还是胖鱼去。”
胖鱼走上前,行一礼道:“火长,这母女二人我来送她们过黄河,但火长的功劳我不要,因为我也不同意杀妇孺,所有的汉人都不会答应,只有胡人才会视人如草芥。”
说完,他极为不满地瞪了杨思恩一眼,杨思恩是鲜卑人,他冷冷哼一声,转身便走了,杨元庆拍了拍胖鱼的肩膀笑道:“这和汉人胡人没关系,尉迟也是鲜卑人,他不是一样不同意吗?去替这母女收拾一下细软,带她们走吧!”
他又对尉迟惇吩咐道:“你也帮他们一起收拾,简单一点,不要太累赘。”
他转身向杨思恩的背影走去,杨思恩坐在草原上,嘴里嚼着草根,正出神望着远处的小河。
“事情已经过去,不要再纠结了。”杨元庆在他身旁坐下来淡淡道。
“我不是纠结,我是体会我和你之间的不同。”
杨思恩轻轻叹一口气道:“我刚才看你射杀突厥十夫长时非常果断狠辣,心中很赞叹你,又见你一句话就说服了老刘,更让人敬佩你洞察人内心之深,但你却饶了那对母女,让我很意外,我以为你会毫不留情杀了她们,可没想到,你没有杀她们,或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如果是我,我会毫不犹豫杀掉她们。”
“我很清楚我们的不同在哪里?”
杨元庆缓缓道:“昨天我第一次杀人,心中不舒服了很久,可今天再杀人,却再也没有那种杀人后的不安,相反,我觉得有一种杀人的痛快,非常酣畅!一点心软的感觉都没有,说实话,如果是你骑在那女人身上,而不是刘简,说不定我就会把尉迟拉开,这些,我和你都是一样,但你和我相比,你确实少了一样东西。”
杨思恩有些急切地问,“是什么?”
“你做事缺少底线。”
杨元庆语气淡淡道:“大丈夫做事当求快意恩仇,不要被所谓的仁义道德束缚,你如果有需要,想要糟蹋她,我也不会为一个女人和你翻脸,但就是不能杀妇孺,人毕竟不是野兽,可以不要道德,也可以不要仁义,但是不能没有底线,一个人若连自己底线都守不住,那他注定会是成不了大事。”
杨思恩默默点了点头,杨元庆的话句句敲打在他心中,使他渐渐开始醒悟了,“火长说得对,一个人连自己底线都守不住,确实成不了大事,我就是这样。”
他眼中闪过一丝痛悔之色,想到这些年的遭遇,就因为当初的一念没有能坚守住,逃避了自己的责任,以至于连车骑将军之位也丢掉了,如果当初自己能守住底线…
杨思恩长长叹息一声,“当年,如果我能守住自己底线,何至于今天?”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不打扰他的醒悟,他起身向大帐走去,走了几步,杨思恩却叫住了他,“火长,今天之事你要告诉大帅吗?”
杨元庆一愣,他回头盯着杨思恩缓缓问:“你是怎么知道?”
杨思恩嘿嘿一笑,站起身拍拍屁股向河边走去,老远听他的声音传来,“你送我的马,上面刻有大帅的官职和编号。”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十一章 发现主力
杨元庆等四人返回森林时已是黄昏时分,他们找到了昨天的山洞,赵明胜等四人正在烧烤羊肉,杨思恩和刘简饿坏了,各抢过一只羊腿便大嚼起来。
“火长,猪儿呢?”赵明胜脸上露出担忧之色,张锦缎之死让他成了惊弓之鸟。
“他…有事去南方了。”
杨元庆含糊说了一句,他见脚步有一副突厥人的弓箭,随手拾起,张弓搭箭,向山洞深处射出,不行,弓体是单弓,弦也很软,扭劲不大,射程最多只有四五十步,杨元庆知道,历史上唐朝突厥人的弓箭水平迅猛提高,不亚于中原,那是因为隋乱时,突厥人从马邑郡掳走了大量善于制弓的良匠,马邑郡自古就是出良弓之地。
他扔掉弓箭,此时他更关心战俘的供词,“他说了吗?那个粟特人。”
“嗯!全说了,他是个商人,商队在伊吾被突厥袭击,同伴都死了,他因为会说突厥语和汉语,才被留了一命。”
赵明胜一努嘴,“在那里!”
山洞转弯处蹲着一个黑影,正是那个粟特人,杨元庆瞥了他一眼,又问:“那他怎么交代,突厥主力在哪里?”
“他说就在山的另一面,咱们是东面,越过这座山,突厥主力就在山的西面,和咱们直线相距只有两三里。”
杨元庆吃了一惊,他这才明白,那个突厥火长为什么向东跑,原来是想引开他们。
他快步走到粟特人面前蹲下,昏暗的光线中,他感到这个粟特人内心很恐惧,又尖又长的大鼻子在微微颤抖,杨元庆练武多年,对武人的气质已经有一种敏感,这粟特人身上一点练武的感觉都没有,确实有一种商人的胆小和谨慎。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康巴斯,康国人。”
他声音很小,语气也哆哆嗦嗦,康国是粟特九国之一,粟特九国是指阿姆河和药杀河之间的九个小国,康国首都就是著名的历史名城撒马尔罕,粟特人以善于经商而出名,从两晋南北朝时代开始便往来于著名的丝绸之路,中唐的安禄山也是康国人。
这个叫康巴斯的粟特人显然害怕被隋军灭口,他跪在杨元庆面前合掌哀求,“我是商人,经常去西京,去年十一月在伊吾被突厥人所掳,和突厥人只呆了两个多月,我家里还有妻子和孩子,求将军饶我一命。”
“我暂时不会杀你,假如你敢说假话骗我,那我就拿你人头去报功,明白吗?”
“我…我明白!”
杨元庆拉着他来到火边,赵明胜等人用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炉子,就算在夜间烧火,火光也会被遮住,外面看不见。
杨元庆取出地图在石头上摊开,他仔细寻找,找到了他们山洞所在,便指着山洞处问粟特人,“现在我们在这个位置,那你告诉,你所知道的突厥人大营在哪里?”
粟特人战战兢兢看了半天,他一指山脉的另一边,“在这里,一座很大的山坳内,我记得大营旁边有一根笔直朝天的大石柱,足有几十丈高,很显眼。”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大营?”
“前天中午,说是可能会有隋军探子,所以出来巡逻。”
旁边杨思恩道:“那我们要立刻上山,突厥人在一个地方最多呆两三天。”
杨元庆点点头,他一指尉迟惇,“我、大熊、老刘还有尉迟,我们四个人去,其他人都在山洞内等候,明天天黑前我们若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大营。”
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暂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小心他逃去报信。”
康巴斯连忙道:“我逃离突厥人欢喜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报信?”
杨元庆却没理他,他一挥手,“我们走!”
四人简单收拾一下,只带上刀和弓箭,便离开了山洞,尉迟惇打个唿哨,猎鹰飞下,落在他肩头,他们顺着山麓奋力向山顶攀去。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十分陡峭,山脚是森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荆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其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虽然武艺不高,但必须要跟去。
夜幕中,他们默默地攀登山脉,谁也没有说话,刘简经历了白天的突厥女人事件后,显然格外沉默,但偶然看杨元庆时,眼中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感激。
他第一次克制住了自己,这对他来说,就仿佛一次重生。
他们用一个多时辰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陡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陡峭的大石,这里是绝壁尽头,下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绝壁山崖,脚下非常狭窄,稍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缝隙中,非常危险,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
尉迟惇迟疑一下,握住他的手,跳了下来,险些没有站稳,吓得他一把抓住杨元庆的胳膊,惊呼一声,“好险!”
杨元庆却感觉他的手很细腻,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全不像一个士兵的手,他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前方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异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旁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辰,无边无际,旁边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天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下面果然是突厥主力大军的营地。
作为隋军斥候,他们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要找到突厥主力在哪里,他们还要侦查敌军人数、装备、士气状况,以及突厥主帅情况,在黑夜中是无法探查这一切,他们只有等待天亮。
一夜无话,天渐渐亮了,杨元庆第一个醒来,发现尉迟惇依偎在他身旁,头歪枕在他肩上,睡得很香甜,杨元庆忽然想起昨晚握他手时的细腻感觉,他心中一动,低头细看他,尉迟惇本来长得就像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女性化,这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男人就有点娘娘腔,所以刘简才会在背后议论他是兔儿爷。
但杨元庆和他相处了近二十天,确实发现他有些异常的地方,比如他睡觉总在营帐最里面,从未见他上过厕所,大家在草原上大大咧咧撒尿时,他总是有别的事情,晚上睡觉时,他会借口照顾猎鹰而离去,还有昨天突厥女人之事,刘简骑女人身上撕扯衣服时,尉迟惇明显有些失态了,那种只有同类才会有的愤怒,难道他真的是…
都说睡觉中会暴露出平时隐藏的秘密,杨元庆仔细观察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慢慢伸出手,拨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果然,他发现了尉迟惇的秘密,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怎么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家有长姊幼弟,可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忽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负担,他不由苦笑一声,他干嘛要发现尉迟的秘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和他无关了。
虽然这样说,但尉迟很信任他,他其实也是替父从军不久,天天和一群粗鲁男子睡在一顶帐篷内,他的压力可想而知,估计他也是疲惫之极,居然靠在自己身上睡着了,这也说明他内心还是比较信任自己,这种信任使杨元庆觉得负担又变成了责任,使他一阵头痛,唉!以后再说吧!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现自己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连忙坐起身,理了理头发,掩饰自己的失态,“火长,现在什么时候了?”
“五更左右,下面被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见,得等太阳出来才行,你再睡会儿吧!”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尉迟惇见杨元庆将一颗朱红色的丹丸用酒服下,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丹丸?”
“这是我练功的丹丸,每天都要服用,一早一晚,可惜这里没有河,否则我还得去水底练刀,尉迟,你怎么不学武?”
“谁说我不学武,只不过没有名师罢了,我和哥哥一起跟村子里的一个退伍军士学了几年,只会一点简单拳脚,不像你,还要服用丹丸,火长,什么样的丹丸,给我瞧瞧?”尉迟惇很好奇。
杨元庆取出一粒丹丸送给他,“服用这丹丸后就不怕冷,你冷的时候掰一小块嚼碎,可千万别全服下,你会热得穿不了衣服。”
尉迟惇脸一红,他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咽下,片刻,他点点头笑了起来:“身体内果然热了,火长,这可是冬天的行军宝贝啊!”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十二章 血战突围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色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色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色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射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射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