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相信,以祖父那种睿智的眼光,难道他会看不出杨广的真面目?
杨素有些惊讶地望着他,目光变得凌厉起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问这个,这不是他该问的问题,但看见孙子眼中那诚恳的目光,杨素的眼睛里又变得柔和起来,他觉得有必要给孙子说一说,他不希望自己给孙子留下一个奸佞者的印象。
“元庆,希望你能明白一点,并不是我一定要支持晋王,并不是!”
杨素凝视着黄河,用一种略带沧桑的语气淡淡道:“是因为圣上一定要换太子,因为只有杨广的雄才大略才能保住隋王朝,他在扬州经营南方近十年,安定了反抗不断、民心不附的南方,使大隋王朝真正走向统一,他的功绩有目共睹,只有他才能驾驭住野心勃勃的关陇贵族,只有他才能带领大隋开拓进取,走向强盛,而杨勇太过于文弱,他将来无法平定因推行汉制而引发的胡乱,就像武泰元年河阴之变,如果不推行汉制,大隋王朝也会像其他胡朝一样,无法长治久安,杨勇的肩膀太细嫩,担不起这副沉重的担子,为了大隋的前途和强盛,圣上一定要换太子,我杨素只不过是他选中的马前卒罢了。”
…
(注:武泰元年河阴之变,统帅尔朱部和六镇之兵的尔朱荣借口祭天,发动军事政变,将汉化鲜卑贵族和出仕北魏政权中的汉族大家杀戮殆尽,六镇胡人从此登上政治舞台,这是中国历史上重大分水岭,影响了中国历史数百年,北周北齐兴起、关陇贵族出现、隋末之乱、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乃至五代十国,都是种根于此)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六章 抽中死签
杨元庆在前世所看的任何书中,杨广都是残暴、昏庸的代表,他还是第一次从祖父的口中听到杨广居然是雄才大略,这让他既感到惊讶,也觉得有些好笑,雄才大略之人会使隋王朝二世而亡吗?
杨素瞥了他一眼,他感觉到了孙子心中并不信服,不由摇摇头笑道:“你这个傻孩子,你知道什么?你以为大隋是汉人王朝吗?它骨子里还是鲜卑人王朝,朝中九成五的高官都是胡人,依然是宇文泰创造的关中本位制,只不过换了个汉人血统的皇帝罢了,你以为汉胡几百年的矛盾和隔阂就是那么容易调和吗?”
杨素微微叹了口气,“圣上得位不正,使他无法彻底变革,更多是妥协,关陇贵族们哪个不是虎视眈眈,若有机会,谁不想取而代之?你以为圣上不明白吗?可是他又敢杀谁?连一个虞则庆,他也是隐忍了十八年才下手除掉,北周八柱国,个个凌驾于朝臣之上,可他谁也不敢动,圣上想迁都洛阳,打破关中本位制,但他始终办不到,现在有杨坚在,这些关陇贵族还不敢轻举妄动,他若去了,以杨勇的文弱和平庸,他不过又是一个孝静帝和魏恭帝罢了,杨坚当然深知潜在的危机,杨勇耳根太软,心志不坚,做事轻率由心,对汉化之重要理解不透,让杨坚深为失望,所以换晋王为太子是必然的结果,为了大隋江山社稷,他不惜废除嫡长子。”
杨元庆半晌无话可说,倒并不是祖父的见解说服了他,这只是祖父的一家之言,未必能全信,关键是他对这个时代了解不深,没有发言权,但有一点他敢肯定,杨勇被废绝不是因为某些书上所说,是因为独孤皇后喜欢杨广,废除立储近二十年的嫡长子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绝不是一个皇后的个人喜好就能决定。
不过他也细心地发现祖父竟几次提到杨坚的名讳,这是臣子对皇帝的不敬,绝不应该,他忽然意识到,或许祖父也是他自己所说的野心勃勃的关陇贵族之一。
这时,杨元庆忽然想起一事,又连忙问:“祖父,孩儿听族叔说,我们先祖和圣上先祖都是汉太尉杨震,难道我们和圣上是同族?”
“算是吧!”
杨素的笑容有些勉强,有时候杨坚也和他说过,他们是同族兄弟,事实上杨坚之父杨忠是出身山东汉人寒族,因宇文泰‘归籍关中’之令而自附弘农华阴杨氏,这些族中长老皆知,但现在谁也不准提及,他自然也不会对杨元庆说。
“我们只是远房宗亲,都是弘农华阴杨氏名门,朝廷承认,圣上也承认我们是同族,当年圣上为北周相国时,我还和他同回弘农祭祖。”
杨素对这个孙子极为看重,在他面前不经意地说出了肺腑之言,但他并不认为元庆能听懂,元庆毕竟才十岁。
他轻轻拍了拍元庆的肩膀,叮嘱他道:“刚才我说的话,你记住也好,记不住也好,你都不能告诉任何人,明白吗?”
“孙儿明白!”
“走吧!明天一早过河,过了黄河,就意味正式进入交战区,军队要进入战时状态,你们斥候就有得忙了,早点回去休息。”
祖孙二人调转马头,慢慢返回了大营。
…
次日四更时分,杨元庆便被低沉的号角声惊醒,他一跃而起,对周围的九名手下喊道:“统统给我起来,军号响了!”
众人嘟囔着爬起身,一个个都睡眼惺忪,杨元庆见杨思恩还不肯起,便狠狠一脚踢去,“杨大熊,给老子起来!”
杨思恩腿都快被踢断,疼痛难忍,只得骂骂咧咧起身,这时,帐外一名报信兵大喊:“杨火长,百人长叫你去抽签!”
“大家收拾东西,我去抽支签,看看运气怎样!”
杨元庆吩咐几句,便匆匆向百人长的大帐奔去,大帐内已经聚满了其他火长,他们是二团第三队,一队首领称为百人长,简称百长。
十火一百人,百人长姓贺,是一名胡化汉人,先祖是六镇士卒,六镇起义失败后,他的先祖被安置在幽州,贺百长身材非常强悍,不过处事也很公平,喜欢抽签决定任务。
“老子去团里抽签运气不好,抽中死签,全队都得去西北千里外探寻敌军主力,只有一火可以留下,你们抽吧!看谁的运气好,抽到这支生签。”
探察敌军主力的斥候是最危险,死亡率极高,所以又叫死签,偏偏这个贺百长运气不好,抽中了,按照规定,九留一,也就是不能死绝,得留下一火下来续种。
“大伙儿抽吧!”
贺百长取出十根签捏在手中,其中一根是半红签,抽中它便可以留下,贺百长不知杨元庆的身份,若知道,打死他也不敢抽签。
这种抽签全靠运气,没有什么花头,众火长也不看,各自抽一根,杨元庆是第五个抽,他抽到的是黑签,也就是说,他抽中了死签,轮不到他留下,最后第八火长抽中了半红签,他忍不住咧开嘴笑了起来,“他娘的,老子今天左眼皮猛跳,当真是走狗屎运了!”
贺百长给了他一巴掌,“快滚回去,少给老子在这里炫耀。”
他又对众人道:“好了,领完令牌,门口有羊皮筏子,每人拿一个,立刻出发!”
众人默默领了令牌,快步向帐外走去,贺百长却拍了拍杨元庆的肩膀,凝视着他道:“杨老弟,希望能看见你活着回来!”
“放心吧!我若不想死,老天也没办法。”
杨元庆笑着回了一句,便出帐去了,这时,一名士兵奔来,对贺百长抱拳道:“贺百长,鱼将军叫你去一趟!”
贺百长愣住了,鱼将军找自己,他挠了挠后脑勺,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一军亚将竟然找自己一个小小的百人长,他有点受宠若惊,慌慌张张跑去大帐。
杨元庆却不知道,拖着一只羊皮筏子回到自己营帐,众人都已经收拾好了,见他回来,杨思恩立刻缠住他,满脸堆笑,“火长,你叫我一声呀!这羊皮筏子我来替你扛。”
杨元庆知道他讨好自己准是有目的,便没好气道:“有屁快放,别绕弯子了。”
杨思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干笑一声说:“火长,那匹马给我吧!我身体太重,我马要被我压死了。”
杨思恩说的马就是昨晚杨元庆从祖父那里骑回来的马,是匹伊犁马,高大强健,浑身乌黑,无一根杂马,杨思恩一眼便看中了,立刻缠住元庆,千方百计讨要这匹宝马。
杨元庆踢了他一脚,笑骂道:“你这头狗熊,连马槊都不肯外露一招半式,还想要我的马,想要可以,这个人情你以后得还我。”
“一定还!”
杨思恩欢呼一声,冲回去一把牵住了缰绳,就仿佛摸自己女人一样爱抚这匹黑鬃马,杨元庆将羊皮筏子往杨思恩的旧马身上一搭,对手下道:“出发吧!任务是去寻找突厥主力,谁让咱们百人长无能,抽中了死签!”
一火斥候兵无可奈何,纷纷翻身上马,列队向大营外而去,他们很快便消失在沉沉的黑暗之中。
大约走了一刻钟,几名骑马之人疾奔而来,为首之人正是鱼俱罗,他听说杨元庆抽中了死签,心中大急,杨元庆若出什么事,他怎么向主帅交代。
在他身后便是贺百长,他已经知道杨元庆身份了,吓得他心都要停止跳动,原来杨刀头竟然是主帅杨素的孙子,一路上他已经连给自己五六个大嘴巴,恨自己有眼无珠,跟来的还有偏将赵勇。
他们见杨元庆的营帐已空,知道他们已经出发了,赵勇急道:“鱼将军,我去把他追回来。”
鱼俱罗缓缓摇了摇头,“不用追了,他不会回来。”
一旦出了大营,军令就不能更改,他知道杨元庆勇烈,不可能再回来,他低低叹了口气,“但愿他平安无事!”
…
羊皮筏子倒不是用来给他们渡黄河,而是越过河套平原,渡北面的另一条黄河支流,这边黄河的狭窄处已经有先锋军队利用拖船搭建了一座浮桥,十万大军将在天亮后渡河,而三百名各军斥候则要提前渡河。
杨元庆率领他的九名手下和十六匹战马,一边啃着干粮,一边在浮桥上快速行走,片刻便过了黄河。
这时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天已经麻麻亮了,杨元庆找到一个一块大石摊开了地图,他当斥候已经半个月,已经基本上懂了斥候的基本技能,画地图也是一种基本技能,他找到了地图上的渡口处,用朱砂在上标下一个红点,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赶到于都斤旧镇探听消息,他在朝堂曾经提到过这个草原古镇,现在他们要真的寻找这个地方了。
杨元庆收起地图,简短地对众人令道:“出发!”
他统帅这支斥候队半个月,以身士卒,严于律己,再加上赏罚分明,已经在他们中建立起一点小小的威信。
这群老斥候虽然在路上一个个偷懒耍奸,油滑无比,可真过了黄河,他们顿时像变了一个人,都变得精明严肃,身上的兵痞气消失殆尽,成为了真正的斥候精锐。
众人加快了马速,向辽阔无边的河套平原驰去。
…
(注:关于杨坚血统的说法,老高更相信陈寅格的推论,宇文泰推行关中本位制,要求手下众将归祖籍为关陇,关陇集团由此出现,也就在这时杨坚之父杨忠自附弘农杨氏,以及李渊之祖李虎自称陇西李氏。)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七章 初遇敌情
“火长,你上过女人没有,丰满女人的奶子又大又圆,一捏一揉,那鸡头米就硬了,哎呀呀!那是个爽。”
刘简好色如命,三句话离不开女人,他尤其喜欢女人的奶子,大家便叫他刘奶子,一路行军无聊,他便兴致勃勃地给大家讲自己从前的风流历史,尉迟惇听他说得下流,便骂了他一句,“刘色鬼,不说女人你会死吗?”
刘简哈哈一笑,“男人不说女人还有什么意思,大家都喜欢听呢!”
他咂咂嘴,又津津有味说了起来,“我至少摸过五十个女人的奶子,有碗状、有木瓜型的,还有西瓜那么大的,当然也有小扁豆,你们知道西京的百妙楼吗?就是都市会旁边红色大门那家妓院,里面四牌花锦玉是我的相好,她的鸡头米是粉红色的,我昨晚做梦都见到她了。”
刘简闭眼陶醉在回忆之中,旁边杨思恩嘿嘿一笑,“你胯下马的奶子也是粉红色的,昨晚你不会是捏着马奶子睡觉吧?”
众人轰然大笑,刘简脸胀成猪肝色,恼羞成怒,举鞭便抽去,杨思恩早跑远了,刘简指着他大骂:“你他娘的王八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你在辽东那些龌蹉事,要不要我替你给讲讲。”
杨思恩懒洋洋道:“你尽管说,等晚上老子扭断你的脖子。”
…
他们已经走了五天,越过了阴山,走过茫茫大草原,前方已经是于都斤山支脉。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杨元庆已经多少知道一点杨思恩的底细,他原是两百人长,去年攻打辽东时当了逃兵,刘简是他手下,原来也是两百人长,但因奸辱民女而被军法处置,直接贬为小兵,在辽东也跟着杨思恩当了逃兵,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又重新混进军队。
他们一路跋涉,此时已经深入草原七百余里,靠近于都斤山脉,开始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再向东走百余里,就到于都斤山旧镇。
杨元庆看了看天色,已经到中午,便对众人道:“找个地方吃午饭休息!”
众人精神振奋,一起加速向前方一段山峦疾驰而去。
…
顺着高耸起伏的山峦奔行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一条潺潺小溪前,这里是于都斤山一条支脉的末端,山峦下覆盖着莽莽森林,虽然此时只是早春时节,但春天的气息已经悄然来到了草原,冰河解冻,小溪潺潺,小溪两侧长满了嫩绿的小草,柳枝发芽,树木和草地都仿佛披上了一件淡绿色的新装,森林内鸟鸣兽走,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们刚到小溪边,一群黄羊便从森林内仓惶奔出,斥候们大喜,纷纷取弓搭箭,杨元庆早已一箭射去,箭矢强劲,一箭便射倒了一头肥壮的黄羊,野外打猎,这是他的拿手本领。
九名属下纷纷吆喝射箭,片刻便射倒了五六只黄羊,其余黄羊都惊恐万分地奔回森林,不见了踪影。
意外的收获使斥候们喜出望外,刘简扛过一只黄羊便在小溪边开膛破肚,尉迟惇却反应过来,眉头一皱道:“不准用火,怎么烤野味?”
斥候有明确规定,探查敌情时不准轻易点火,冒出的黑烟会被人发现,但这却难不倒这些经验丰富的斥候,杨思恩看了看山脉,对众人笑道:“我去看看周围情况,马上回来!”
杨元庆还没有这种经验,不知道杨思恩的用意,手下斥候张锦缎笑着给解释他道:“杨大熊是去找山洞,山洞点火烧烤野味,黑烟就不容易外泄,也不会被发现。”
“原来是这样,这些家伙倒也聪明。”
他也翻身下马,拎着一只黄羊,在小溪边洗剥,众人一起动手,片刻便将五六只黄羊洗剥得干干净净。
这时,身后传来杨思恩的声音,“火长,你过来一下!”
杨元庆见他表情有异,便丢下黄羊走了过去,“出了什么事?”
“你跟我来,发现了一点情况。”
杨思恩领着杨元庆快步向森林深处走去,这片森林是沿着山脉生长,并不宽,只有不到三百步,但很长,延绵百里,就像山峦的一条绿色腰带,很快,他们走到山岩前,山体是石灰岩,长年受冰雪和雨水侵蚀,使山体出现一条条巨大的岩缝,有的深数百丈,其中有一个山洞异常宽大,高约五丈,宽三丈,山洞内黑黝黝的,显得十分幽深。
杨元庆拿着弓箭,一点不敢大意,他知道草原上的山洞往往就是野狼和豹子的巢穴。
“里面没有野狼,我查看过。”
杨思恩的声音很低沉严肃,甚至有一点紧张,杨元庆感觉到了他的不安,便瞥了他一眼,“你发现了什么?”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他领着杨元庆走进山洞,山洞里更大,竟高达十几丈,各种钟乳怪石嶙峋,有的像石树,高大挺拔,有的如怪兽,面目狰狞,时间仿佛在它们身上凝固了几千万年。
但杨元庆立刻便发现了人间的烟火,就在离洞口不远的一根石笋下,有一堆马粪,杨元庆吃一惊,凭他的经验,他一眼便看出,马粪是新鲜的。
“我仔细看过,这堆马粪最多五个时辰。”
杨思恩的经验显然更加丰富,他甚至能看出准确时间。
五个时辰,那就是半夜三更时分,“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赫然转身,在四周寻找着什么,杨思恩知道他在找什么,摇摇头道:“不用再找,没有篝火的痕迹,我仔细找过一遍了。”
“那会不会是野马?”杨元庆用排除法,考虑每一种可能。
“不可能,石笋上有缰绳的痕迹,地上石缝里还有奶渍,肯定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色,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他们,斥候军,而石缝里的奶渍告诉他,这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显然杨思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杨思恩很自信地道。
“为什么?”杨元庆不解。
“火长请看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数了一下,大约二十条左右,突厥斥候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杨元庆忽然明白过来,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杨元庆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
“我去把他们叫来!”
他们很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杨思恩拔足向森林外奔去。
杨元庆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一种危险的气息,他的手摁住了金鳞剑柄,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乳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乳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乳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杨元庆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杨元庆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杨元庆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杨元庆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杨元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他杀了不知多少飞禽走兽,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他第一次将活生生的人杀死了,尽管是突厥人,但一个人生命的消失还是让他有一种想吐的感觉,这不是恶心,而是一种杀死同类的畏惧。
“你如果不杀死他,你也会被他所杀!”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思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八名手下,牵着马匹,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之色,他们都是老斥候,并不在意杨元庆杀人,而是感到庆幸,洞中竟然藏着一名突厥斥候,幸亏被及时杀死。
杨思恩走上前,瞥了一眼杨元庆,目光中有些惊讶,“火长,你…是第一次杀人?”
杨元庆没有回答,他蹲下来仔细翻找这名突厥人的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但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很奇怪,这名突厥士兵身上除了一把刀,什么也没有。
“他的东西都在马上,而马被同伴带走了,这个人应该是生病而被留在洞中,火长,既然没有东西,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
杨思恩终于想起,杨元庆才是他的头,他总是习惯自己仍是从前的指挥官。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八章 夜袭敌哨(上)
尸体已经掩埋,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今天第一次杀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尽管他知道这一天会很快到来,但它真的到来时,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尤其那个突厥人的眼睛从亮色到变成死灰的一瞬间,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怎么也难以平静。
“火长,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不知何时,尉迟惇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安慰着他。
“我没事。”
杨元庆的内心已经渐渐平静,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已经被他的心融化,融进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杨思恩说得对!”
杨元庆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我已经想通了。”
“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尉迟惇咬了一下嘴唇,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没猜错的话,火长应该是京城贵族,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对我们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
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还有个弟弟吗?”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六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十八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战争爆发,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怕我告发你吗?”杨元庆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会!”
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我觉得我会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连杨大熊和刘奶…刘简都没有告,会告发我吗?”
“火长…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杨元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杨元庆快步走进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腿递上,“火长,调料我已经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挺大,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个,因为他水性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所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他当然不想死。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笑道:“锦缎,以后别这样,他们看见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照顾你。”
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经烤好,烤得金黄喷香,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鱼鸿全身子肥胖,但水性极好,外号叫胖鱼,有一手好厨艺,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众人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杨元庆在啃一只羊腿,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
“老刘,赵明胜呢?你们一起出去,他怎么没有回来?”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火长,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杨元庆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
“大家再简单吃一点东西,然后出发。”
杨元庆稳定住心中的紧张,他的第一次战斗,就这么悄然来了,众人迅速吃一点羊肉,便开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马,跟随着赵明胜向北而去。
…
他们的任务之所以叫做死签,就是不仅要深入敌军腹地,寻找敌军主力,更重要是他们要面对突厥人的游哨,这才是最大的危险,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负责猎捕他们这些隋军斥候。
遇到大队游哨,他们要学会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歼灭他们,同时从他们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报。
他们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内过夜的突厥游哨,杨思恩的推断其实没有错,山洞里是只有十人,白天和另外一队巡哨在森林内汇合。
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从马蹄印判断,应该是向北而去。
十名隋军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随着突厥人的行踪一路北上…
夜幕渐渐降临,森林的夜晚充满了危险的气息,月光从树枝桠中透入,将一道道惨白的银色投进森林,树干和枝叶以及草地都染上一层诡异的光泽,远方传来一阵阵的狼嗷,堆满了腐叶的脚下,有不知名的东西在沙沙游动,战马不时打着响鼻,这不是劳累,而是内心恐惧,斥候骑兵们谁也不说话,一个接着一个在森林里穿行。
大约在向北走了五十里后,隋军终于找到了目标,森林深处,一团小小的火堆,在黑雾弥漫的夜里是那么的刺眼,这显示着突厥人内心的恐惧,昨晚在山洞内,他们并没有点燃篝火。
在离篝火约六十步外,八名隋军斥候躲在几株大树后,等候着火长杨元庆和刘简的消息,刘简虽然喜欢说一些荤笑话,但他却是这一火斥候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会突厥语,对突厥人的习性很了解。
十几名突厥士兵围在篝火边谈笑风生,火上也同样炙烤着一只黄羊,每人都有酒壶,酒壶里是马奶酿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边,但长矛却在马上,他们的战马拴在身后不远的几棵大树上,黑黝黝的一群。
在距离篝火约十几步的一株大树后,刘简正附耳对杨元庆说着他的发现,“一共十九人,配双马,单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见没有,最东边两人就是他们的头…他娘的,这是西突厥!”
杨元庆正在看那两名突厥首领,一个身子瘦长,另一人好像挺年轻,脸被一棵树挡住,看不清相貌,两人皆头发披散,梳着小辫,皮甲脱掉了,衣襟敞开,火光将他们古铜色的胸肌映得闪闪发光,他们腰间各束一条黑带,这是十夫长的标志,两名首领,说明这是两支突厥巡哨。
杨元庆眉头一皱,“为什么是西突厥?”
“你看见没有,西面坐着一个粟特人,只有西突厥军中才有。”
杨元庆也发现了,是有一个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宽脸,但这个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怎么消灭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还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刘简,两人悄然离开,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声,谁也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九章 夜袭敌哨(下)
幽深黑暗的深林内,一火隋军斥候兵正蹲在树下听着年轻火长的战斗部署。
杨元庆其实也没有实战经验,他凭着自己的感觉进行分配任务。
“我射第一箭,大家先射箭,然后疾冲突刺,最短的时间把敌人解决,只留一个活口,就那个粟特人吧!他的相貌特殊一点,留为活口,其他人全部杀死,关键是要隔开他们和战马,杨大熊,你和老刘,还有张锦缎,你们三人负责从西面包抄,拦截住他们,我和马勺从正东杀入,赵明胜和王三郎从正北,胖鱼和贺六从正南,动作要快,下手要狠!”
“那我呢?”尉迟惇在旁边问道。
“你…”杨元庆瞥他纤细的身子一眼,他是鹰奴,武艺不行,张锦缎的武艺虽然也不行,但他身材却很高壮,只能留下一个。
“你在外围用弓箭冷射,不准人逃脱。”
十名手下一一分配了任务,他们将缰绳勒住马嘴,自己口中咬一枚钱,牵马散去四面八方,杨思恩和刘简带着张锦缎向西面绕去,刘简轻轻捅了杨思恩一下,低声嘿嘿笑道:“那个尉迟好像是兔儿爷,杨刀头对他有点意思,我已经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