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还否决了我的提案!”
“这种小案子无关痛痒。最主要是,公司规定不可以与有业务往来的乙方有不正当关系。”
“这么说,我们是不正当关系?”
“嗯,不正当男女关系,确切来说。”我破涕为笑。
“你喜欢我什么?”付汝文问。
总不能深情款款地回答“我喜欢你傻”,所以我心虚地笑。
“答不上来才是真爱。因为爱情是模糊混沌的,是不可以被分割的各种感觉的融合。”他说。
我伸手揉他头发。为什么我的所有问题,他都有好答案?
他是通话结束时等别人先挂电话的人。用微信之后,他也总是负责结束对话的那个人。
我不适应凡事需与人报备,且对方在我看来不过是个偶遇的陌生人。他却自动抹去我们分别后那十几年距离,安适地过起日子来,心安理得地问:“亲爱的,卫生纸用完了吗?”以前只有我妈妈曾用这样商量的语气和我说话,她问:“我哪来的闲钱,你说?”
他时常比我晚下班,如果遇上我做提案,会抽出休息时间来给些专业意见。“为什么你PPT最后一页的Thank you总是设置成渐隐?”
“大幕终于落下的散场感啊。”我得意地回答。他回以一个拿我没办法的无奈表情。
开春的时候,朱叔叔突发心肌梗塞,抢救了几天,在重症监护病房打了个回转又康复出院。出院的那天我下班去看望。妈妈来应门,她在防盗门后狐疑地问:“你是谁?”随即又突然醒悟过来似的说:“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晚?”
朱叔叔恢复得不错,他神色里的担忧不是为他自己:“你妈最近总是丢三落四,昨天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遛弯的邻居送她回来的。”
临走,我忍不住和她商量:“妈,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我没病。”
“我知道,但检查一下保险。你看朱叔叔……”
“比他早走,也蛮好,是福气。”她这话却不是赌气,我知道她是当真这么想。
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失去多年依凭,这声警钟提醒了她来日注定的结局。或许是在医院里耗尽了仅有的坚强,或许是知道结局无法避免却又无力面对,她决定推倒记忆的围墙,让意志崩塌。而她自顾自沿着断壁残垣走向过去,那已经发生过再不会重复的安全的黑暗里去。
确实,也蛮好。
回到付汝文的公寓,他烧了一桌菜,目光灼灼地说:“跟你商量件事。”
我突然一阵心慌,真怕他取出蓝色丝绒盒子来。
“我拿到去纽约总部进修的机会,两年。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我可以考虑一下吗?”
“当然。”
电话在半夜响,我妈的号码。说话的却是朱叔叔。
“刚才你妈说要去火车站,我劝不住。想说陪她去,正穿鞋呢,她自己先跑了……”
我挂了电话,披件外套,抓起付汝文的车钥匙冲下楼去。
车站一带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样子。她茫然地站在空荡荡的广场中央。
“妈妈。”我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喊她。她听到我的声音转过身来,像溺水的人紧紧握住我的手,神情焦灼:“我女儿不见了,你帮我找找。你是好人,你帮我找找。我女儿不见了,我女儿不见了……”
我说不出话来,满脸都是泪,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吧。你并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些什么,但活着本身就够你难过的了。
“妈,我们上车去找。”
或许是我镇定的语气安抚了她,她把手递给我,顺从地跟我走。原来她的手这么小,这么瘦。我带着她,在午夜空荡荡的高架上兜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在副驾驶座上沉沉睡去。
回去的时候付汝文洗漱完毕正准备去上班,他什么都没有问,给我沏了咖啡。我踌躇半晌才说:“家里有点事,下礼拜不过来了。”当时的神态,一定像极了我妈。
他什么都没问,只是点头:“需要帮忙的话,尽管说。”为了这份宽容,我想我余生都感激他。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到几家医院的神经科与脑科做了咨询,考虑到她的年龄,医生的建议是找一个专业的护理。又与朱叔叔商量过,我们决定骗她说孙护士是保姆,负责他俩的饮食起居。
“为什么花这个钱?”她很不乐意。
“你也为朱叔叔考虑,他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我耐心解释,“费用我来。”
回去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离职,听清楚原委,他没有再挽留。
我要离职的风声很快就传了出去,猎头在电话那头说:“KC公司的项目即将通过最后的预算审查,马上开始招人,你再等等,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制的,我敢打包票。”
“俗话说鸡头凤尾,我需要换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薪水可以低些,不用出差。你帮我留意。”
“明白。”在挂电话前,她小声说,“怎么有种金盆洗手的感觉。”
“哪里去置办这金盆啊?”对着这个大概是世界上最了解我年龄、血型、身高、学历以及过往的陌生人,我可以说一些软弱的话,“不劳而获的事情总听别人遇上,我就从没这运气,总要拿些什么去换。”
再见到付汝文是半个月以后。
“跟我走。”他的笃定里有我无法忽略的恳切。
“不行。”
“公寓都找好了,步行去MOMA只要十多分钟。想一想,毕加索的睡莲池。”
“我拿到了KC的offer。”
“就因为这个?”他诧异,抬手的时候打翻桌上的水晶杯子。他看着地板上的碎片,神情里有莫名的失望。到如今终于又看见他七情上脸,没有掩饰,不知是欣慰还是悲哀。
“我不是你在高中时候暗恋过的女生了。就像这水晶玻璃杯碎了,你瞧,有些东西碎了是补不回来的。”
“这比喻可真贵。”他又戴上那个嬉笑怒骂的面具,但眼神出卖了他。“真的只为KC那个职位?”
“是,一介白领,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我等了足足半年有余。” 我低头,避开他的目光,“还有,是莫奈,莫奈的睡莲池。”
都说由奢入俭难,找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花了月余的时间。就在银行存款要见底的时候,收到了新公司的入职通知。职位是项目助理,不用出差,不用24小时开着手机。我从客户资料收集做起,以往我希望收到怎样的材料,现在就做成怎样的。很快就有了口碑。在公司上班,好人缘是成功的一半。
“有你在,蓬荜生辉。”新上司说。
薪水不如以前的一半,但不再需要应酬,可以按时下班去妈妈家陪她吃晚饭。有时候她记得我,有时候她当我是孙护士的女儿。当我是孙护士女儿的时候,十分客气,请我吃点心,给我沏茶,还从口袋里掏出我小时候的照片给我看:“这是我女儿,她很忙,下回你来或许能见到的。下次,你还来的吧?”我搂着她的肩膀:“来的,放心吧。”照片里那个乖巧的女孩笑得花一样,确实,她才更配做我妈妈的女儿。
每月我把差不多全部薪水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又开始思考诸如花四块钱搭地铁还是花两块钱搭公交车去上班这种问题。
出发前,付汝文发来一条简讯,只有我的姓名和航班讯息。我看了半天,按下删除键。不知道为什么想起第一次重逢时他在会议桌末尾做的那个手势。
如果有人问,我会毫不犹豫地答:是,我想跟他走。
但没有人问。
转眼又是一年,年末飞机稿满天飞。
浑水好摸鱼,我们这么一家小公司居然也拿到了去KC比稿的机会。同事出发前,老板开誓师大会:“成败在此一举,新上任的副总裁今天会亲自参会。前台小姐告诉我的,大家不可掉以轻心!”世风日下,不对,是人心不古。当年那些连头都不肯抬的前台如今都懂得私下透风了。
一个小时后,座机响:“快送电脑电源线来,真是百密一疏!”老板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说着成语。
我啼笑皆非地抓过电源线奔下楼打车,想不到自己竟是这样进的KC大楼。
会议室大门打开的瞬间,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那个冬天。会议室尽头依旧是那块千年玄铁:付汝文。
我将电源线放下,转身轻轻走出会议室,不过几步远的距离,却感觉背上已插满刀子,生疼。
傍晚老板在总结大会上忐忑地说:“到最后一页Thank you渐隐的时候,那个付总突然大笑,却笑得跟哭似的。我们的情感策略是不是太感性了?”
这时我的手机震了一下,一个陌生号码传来一条简讯问:你,是猪吗?
梦见 / 猫夫人
微弱之光 / fleurz
迷鹿 / fleurz
和你们又不熟 / linali
最亲密的人 / linali
岁月水果店 / Molinta
家人的晚餐 / Molinta
看了北野武之后 / 何昳晨
看了北野武之后 / 何昳晨
看海 / 元熙
小动作 / 元熙
海洋 / 鸟先森
秘境 / 鸟先森
Sweet dreams / 王贺
旋木 / 王贺
人真正喜欢的是假的 / 大橘子
还在读古龙的那些年
文 / 荞麦 作家 @荞麦chen
在网络出现之前,很难想象我们是如何打发青少年时期的。大把的时间,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没有玩具的年代,一切都显得异常悠长。我们无事可做,闲晃、打闹,能认字之后就开始租小说来看。读武侠小说的女生和读爱情小说的女生轻而易举地分成了两个类别,而我显然是武侠派的。三年级时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有三卷,讲的故事是传统武侠小说的经典模板:主角被灭门之后掉下山崖吃了丹药,从此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且认识了各种各样风格的美女,她们都和睦共处。最后他成了武林盟主,和若干美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复仇、丹药、美女、正邪两派……应有尽有。毫无疑问,看完之后我觉得自己长大后一定会是一个纵横江湖的女侠,而且说不定会成为武林盟主。
等开始读古龙的时候,一切变得不一样了。那年我大概十三岁,被送到隔壁镇上读初中。那是一段即使过去了很久依然觉得艰苦的日子:每天早晚要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风雨无阻。如果下雪,简直难以成行。正巧表姐中师毕业被分配到隔壁小学任教,妈妈就让我冬天的时候不要回家,跟她住在她的宿舍里。
印象中她娇小俏丽,眼睛会说话。现在想来,中师毕业也就比我大几岁而已,在我眼中却已经是一个女人而不是女孩了。但她很不快乐,很少见她笑,又很凶。我在她那儿翻出了破破的《绝代双骄》,一看便一发不可收,连吃饭时也看。她抢过书,一把扔在地上。
我不太明白她为什么不快乐,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有时候又显得特别快乐。她从小丧母,亲戚们都说她脾气古怪。后来我偷听到她正在谈恋爱,但对象却有两个,难以抉择,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这不是《绝代双骄》里的情节吗?铁心兰在花无缺和小鱼儿之间摇摆不定。我一点都不喜欢铁心兰。我喜欢苏樱,因为她很聪明。而且她几乎是古龙小说里面最不美丽的女主角。
同时,我自己在喜欢小鱼儿还是花无缺之间摇摆不定。小鱼儿那么有魅力,但我们班的班长却有点像花无缺:温文尔雅,喜欢礼让,还总穿白色的衣服。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他总是让我赢。或许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花无缺更让人喜欢吧。
第二年,班长得了白血病。我倒空了零钱罐也只拿出了十元钱。
那个时候,连我的爷爷奶奶都还年轻着呢。那是我第一次经历身边人的死亡,而且是第一次真正确定:原来世界上是没有灵丹妙药的,也没有给燕南天治病的万春流。
从《绝代双骄》开始,我到处找古龙的小说看,还看了很多冒牌的,作者名字叫:古龙著。古龙大概是最会起名字的作家:楚留香、李寻欢、萧十一郎、西门吹雪、花满楼、孟星魂、叶孤城、司空摘星……又有意境又美。但他总是更擅长起男人的名字,就像他更擅长写男人。他的小说里面,女人总是处于两个极端又经常互相转换,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有时是熟女有时是萝莉,唯一相同的是全部大胸细腰长腿白皙的皮肤。他爱女人,但又不信任她们。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其实他早已经死掉了。我读的每本书,都像是他的遗书。他幻想中的世界,是一个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可以随时为知己去死的世界。这个世界里面,最可笑的就是想称霸武林的人,而他的主角们都不屑于做那些传统武侠小说里的人爱做的事情:他们不喜欢复仇,不喜欢比武,不喜欢出名也不喜欢赚钱。
我立刻觉得:那果然是更有趣的人生。
等我上高一的时候,表姐跟双胞胎中的弟弟分手,嫁给了哥哥,也调离了那个小镇。有时候亲戚家喜事上偶尔碰见了,她对我显得比以前热情一些,大概是因为我长大了。“你真好啊。”她说,“真后悔没有去读高中。”她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快乐。或许铁心兰就是一个不会快乐起来的女人。临走的时候她忽然有点感慨地握着我的手,但没有多说。
我在高中遇到了几个跟我一样喜欢古龙的女生,成了好朋友。我们为各自到底喜欢谁的问题,费尽了脑筋。楚留香当然很完美,但又未免太完美了,而且喜欢他的女人太多太多。西门吹雪特别酷,但我们都不想显得太自私。花满楼……很温柔但毕竟是个瞎子。陆小凤……那时候我们还不太能够接受长胡子的男人,况且还有四条……我们都讨厌那个自以为是又怏怏不乐的李寻欢。
我们不想成为古龙书里面的任何一个女人。
互相借东西的时候,我们学着楚留香给对方写字条:“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我们嘻嘻哈哈,经常一起泡在校门外的书店里。我们躲在校园最隐秘的角落里分享心事,却又吞吞吐吐。
第一次看到古龙的照片,三公里外都能听见我们心碎的声音,照片就印在他的传记封面上:他的样子跟我们想象的所有侠客没有任何一点相像之处,反而很像一个屠夫。我们这才知道他因为纵酒而早逝,一生“热爱朋友,酷嗜醇酒,迷恋美女,渴望快乐”。他的人生仿佛是他笔下江湖的更真实版本:潇洒和纵情底下,是孤独、混乱、挥霍、酗酒、情殇、私生子……而且:“古龙的朋友,大多和他交得比较远,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要过的生活,不可能以相同于古龙的方式来进行。”
我们觉得这本传记写得很差。为什么会交得比较远?为什么不可能像古龙那样?朋友不就是应该那样吗?
我们一致觉得有位师兄很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他穿裤子,只卷一边的裤腿。浪荡不羁,经常拿一把扇子,给自己取外号“八绝书生”。问是哪八绝,答:“坑蒙拐骗,吃喝嫖赌。”少年意气,写古诗,追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
他跟校花站在走廊上讲话的时候,嫉妒的男生们从上面往下扔香蕉皮。他的朋友就在上一层楼的走廊上给他们打一把伞挡住。
我们经常谈论他,他渐渐成为一个固定的话题直到我们其中有一个终于跟他谈起了恋爱。然后高中毕业,我们各奔东西,没有像古龙小说里那样,即使远隔天涯也心意相通。我们只是,各自进入了现实中的江湖。
在大学那些最寂寞最失望最伤心的日子里,我闷在宿舍里一本一本重新读古龙。他最朴素的一本小说是《欢乐英雄》。“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快乐的!”主角们穷得吃不上饭,却皆有人性之美:每个人都慷慨、温暖、友爱、侠义、贫穷而快乐。那曾经是我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没有传奇,没有绝顶高手,没有美酒佳人,没有一掷千金……然而再读时却发现它几乎是古龙能够想象出来的,最快乐也最无法实现的人生。
最终,一切青春年少都成了非常模糊的回忆。我也早已很多年不再读古龙了。在北京的时候我跟那位多年不见的师兄喝了一场酒。他头发已经白了一些,前一晚刚刚大醉过,看上去依然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一样,以“浮一大白”为人生乐事。谈起高中的校花,她早已在人海中销声匿迹;他问起我那些朋友,也早已不再联系;而那个跟他谈过恋爱的女生,已经跟他最好的朋友结了婚。就像是李寻欢的故事,却不是悲剧。
最黑暗的年份里,他一个人待在北京的出租屋里五天没有出门,翻来覆去几十遍看一部烂电视剧,不知人生的方向在哪里。他过了很多年浪子的生活,然后失去一切,又忽然大红大紫。
喝酒的时候,我不知为何屡次想起那个已经快忘记了的表姐,听说她被网上认识的男人骗了一大笔钱。亲戚们谈论她的语气显得很遗憾:她已经那么大了,却还那么天真地要去相信一个从没有见过面的男人。我想到她被困在那个小城,那里大概很难满足读古龙的女人。古龙的世界总是广阔到了极端的程度:大漠、海洋、水底、天边……而现实中的远方却总是太像一个骗局。如果你走得足够远,大概也还是会发现,那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最终,曾经迷恋古龙小说的我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在盲目地追求着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东西,甚至不自觉地,在追求着某种狂欢式的失败。喜欢读金庸的孩子大概会建造人生的意义,心中有家国,而我们只会消解。仔细想想,古龙小说里面的人物,没有人获得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几乎都是边缘的;他们的道德意识,没有一个是标准的;他们都很聪明,却都倾向于做最愚蠢的事情;他们的情感强烈得让人脸红。
在他们眼里,生命终究只是一场虚空。
就像古龙小说里所有那些酒鬼一样,我们越喝眼睛越亮。此时我们的年龄已经是认识时候的两倍,各自经历的故事不必一一倾诉。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却像水渍一样遗留在碗底。我们都是读古龙长大的人,我们正迎着虚空而上。
路人铜狮张
文 / 姬霄 作家 @姬霄
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最少的人。
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多能蒙混过关。
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封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
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咋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我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吧。
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多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浮在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
他扎着发髻,留胡须,透着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
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
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
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 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