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
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
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
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
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
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
那场婚礼在语笑喧闹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
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
我问他,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
我重复问,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说,猫姐在医院照顾了他两天一夜。拉萨的夜晚特别冷,猫姐就蜷在座椅上,脱掉鞋,把脚从侧面伸进他的被子里取暖,直到一点一点地睡熟。他躺在病床上,看着猫姐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日光灯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
我打断他的畅想,继续问,所以,你最后到底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第三天,猫姐接到男友的电话,飞奔回了上海。
我说,靠,什么烂剧情。
铜狮张听到我骂娘,谄媚地一笑,问,你到底要不要明信片?
我说,要。然后给了他地址。
铜狮张又说,对了,你叫啥名字来着?
我直接挂了电话。
半年后,我到上海出差,铜狮张看到我发的微博,在我临走的最后一天半夜,约我去吴江路吃烧烤。
见面他还是老样子,只是身后忽然闪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瞪着眼睛嚷,鸡腿呢,鸡腿呢?
我惊奇万分地问他,怎么个情况?这是谁家的小孩?
铜狮张眼中藏着笑意,说,是猫姐的儿子,叫阳阳,半夜醒来哭闹着非要吃鸡腿,我就带他出来溜达一圈。
我崩溃了,怎么突然就冒出这么大个孩子?
铜狮张叫了半打啤酒,开始跟我讲这半年发生的事。
半年前他回到上海,猫姐又跟男朋友冷战。这次他终于没哆嗦,冲上去对猫姐表白。但没想到的是,猫姐只是把他当弟弟看,一连拒绝了他三次。
最后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为什么?
猫姐说,我比你大。
他说,我不介意。
猫姐又说,我离过婚。
他说,我也不介意。
猫姐说,还生过一个孩子,已经四岁半了。
猫姐顿了顿,接着说,他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铜狮张错愕了几秒,但仍然梗着脖子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全都不介意。
猫姐笑了,笑得手舞足蹈,笑到险些岔气。
她像看傻瓜一样望着铜狮张说,你知道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代表什么吗?
铜狮张不说话,安静地听她说。
猫姐说,代表在剧本还没动笔时就知道会有一个烂结局,代表每一天从清晨醒来就开始变得像是回忆,代表看不到任何希望,任你再满腔热血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下一秒在倒计时上画掉的红×。
她盯着铜狮张的眼睛说,如果我的失魂落魄让你以为是分手后遗症,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再也没权利去选择好的爱情了。
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公主不是女王,只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这样的人遇不见七彩祥云也配不上白马王子,就算走运撞上了,相爱了,难舍难分了,到头来,还不是要面对现实这个冰冷的剧本?
说到这里,猫姐拎起桌上的酒杯,将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再一抬头,泪水已经糊住了眼。
铜狮张还是一言不发,正当猫姐以为他终于妥协了的时候,他猛然抬起头说,轮到我说了,你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介意。我为我今天所说的全部负责。
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像剧本那样,一早就被设定好的,我只知道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只能站在你的教室外,远远地看着你。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我就死命投那家的简历,你在哪个小区我就租那里的房子,我一点点在追赶你的脚步,希望能够离你近一点。如果说人生就是上帝写好的剧本,我的剧本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只有你,都是你。
猫姐搓了搓被酒精麻木的脸颊,怔怔地望着他说,你当真不介意?
铜狮张坚定地点了点头。
猫姐不说话,过了许久,她抬头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好,我答应你——等到有一天,我真正忘记他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打电话通知你。
铜狮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落寞。
我说,这什么破承诺,说了跟没说一样,后来呢?
铜狮张说,后来她又跟男朋友分分合合很多次,怎么都忘不掉他,前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一起去美国了。我就让她把阳阳搁在我这儿一段时间。
我暗自吐血,连续三次表白失败,心上人和情敌潇潇洒洒度蜜月去了,自己留下来给人带孩子。备胎做到这种程度,也称得上叹为观止了。
铜狮张不理我的奚落,笑笑说,可能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台戏不可能只有男女主角,总要有路人甲和男二号啊。他一边说,一边细心地帮阳阳剔着鸡腿肉,留下我不知该如何应答。
作为一个孤僻的人,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拼了命去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死跑龙套的。别说什么不为结果不图回报的才是真爱,说得刻薄点儿,两个人的心中彼此拥有时才存在“真爱”,孤军奋战只有“真惨”才对。
这一场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店里只剩下我们一桌客人,四下安静得可以听见呼吸,阳阳早已经趴在铜狮张大腿上呼呼大睡。铜狮张掏出湿纸巾,轻轻擦拭着阳阳脸蛋上的油渍,仿佛真正的父与子,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铜狮张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空荡荡的饭店里,这股突如其来的电子音乐显得尤其刺耳。铜狮张赶忙摁下静音键,看了看怀里的阳阳,还好没被吵醒。
但没多久,电话又重拨了过来,手机已经被调成静音,只能看见屏幕不停地闪啊闪,可以看到来电的人叫清华,看名字应该是个女孩。
我说,不打算接吗?这么晚打来,说不定有重要的事。
铜狮张说,不用。说完,他拿起手机直接关了机。
什么样的人会在深夜孜孜不倦地打给一个人呢?铜狮张没继续说,我也不打算追问,即使这当中或许有另一个故事。喝完最后一杯酒,我告别了铜狮张,匆匆赶往机场乘早班机。
上出租车时,铜狮张忽然把他的iPhone塞给我,又闪电般夺走我的手机说,我们来交换角色!
我说,什么臭毛病?快还我!
铜狮张说,一个游戏,游戏的玩法是要接听对方所有的电话并记录下来,持续一年,看谁比较厉害。反正你那么孤僻,也不会有人主动打给你,就算我让你吧。
说完,他扛着仍在睡梦中的阳阳转身就跑。
清晨的霞光下,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怒吼:谁特么要跟你玩啊!!!
候机的时候,铜狮张用我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你的手机好难用。
我回复:那就趁现在还回来,立刻!马上!
铜狮张说,其实猫姐这次去美国,是去登记结婚的。
我正愤怒地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
铜狮张说,这一次猫姐的男朋友总算当了回爷们,瞒着家里出国登记,对猫姐来说,是好事。
铜狮张又说,但对他而言,也许永远都等不到猫姐的电话了。他把手机给我,这样在他的心中还能保留最后一丝期待,只有拥有期待,才可以一直坚持等下去。
一直坚持等下去就会有结果吗?如果猫姐一直没有打来电话,我又该怎么告诉铜狮张这个残忍的现实呢?我没有回复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铜狮张把问题丢给了我,想为自己的剧本找一个开放式结局,而我却是一个最拙劣的编剧。
值得庆幸的是,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交换手机而打乱,这充分体现出孤僻的好处,吃喝照旧,无牵无挂。
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铜狮张的手机也几乎从没响起过,除了那个叫清华的女孩。
出于礼貌,我按照铜狮张的习惯,每当清华打过来,我都会摁下静音键,默默等待,直到屏幕完全暗下去。渐渐地,我已经掌握了她打电话的规律,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重拨三次,只要在那个时间段提前调好静音即可。
对于此人,我并非没有猎奇心理,只是担心万一接通电话,对方是前来索债的,我岂不是要陷铜狮张于不义之地。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个月的一个傍晚,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街边小店吃饭,顺手接起电话才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清华。
我憋着气不敢说话,假装话筒这边没人。
过了很久,那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女声,是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
她说,我知道你在听,我能听见你的呼吸。
我心想狗屁,我憋着气呢。
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又说,别硬憋了。
我彻底投降,开口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
她疑惑了一声,有些失望地说,哦。
我连忙解释,说我和铜狮张交换了电话,说要做什么鬼游戏。
女孩释然地笑了,说,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拨通这个号码。
我说,那,你有什么话要我替你转达给他吗?
她说,不用了。顿了顿她又说,以后我还可以打这个号码吗?
我说,当然,只是我不是他。
她说,嗯,我知道了。再见。
我说,再见。
挂掉电话我有些怅然,坚持拨同一个号码三年,这德性简直跟铜狮张有得一拼。不知为何,我开始对这个叫清华的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但接下来的两天,清华都没有打过来,我想,她大概知道我不是号码的主人,放弃了。
一直到第三天凌晨,电话又响了,我慌不择路地摁下接听键。
清华率先开口,不好意思,这么晚又打给你。
我说,没关系,我也习惯晚睡。
清华说,上次你说可以帮我传话给他,我想了想,你就告诉他,下个月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吧。
我说没问题,我会告诉他,不过……只是这一句吗?
清华说,对,你说了他就明白了。
又是打哑谜,我最讨厌打哑谜了。我忍不住问她,你和他——铜狮张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欠了你很多钱吗?
清华忍不住笑了,说,对啊,他欠我……也就两百万吧。
我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开玩笑吧你。
她说,没错啊,三年前他把我的车搞坏了,到现在都没赔。
我说,你开什么车啊竟然要两百万。
她说,阿斯顿马丁。
我说,我现在还能说我不认识这号码的主人吗?
她在那边笑得花枝乱颤,说,你还真够贫的。
在后面的交谈中,我渐渐得知,原来清华是铜狮张小时候的邻居。
铜狮张从小就是一名桀骜不驯的涂鸦少年,他家门口的小巷里,到处都是他画的涂鸦。因为怕被大人们批评,他总是半夜偷偷溜出来,借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在墙上涂鸦。
尽管他这般小心翼翼,还是有一个女孩每晚都会在楼上默默地注视着他,眼睛里充满崇拜的光芒。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清华。
然而,这个场景持续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清华的父母在国外生意越做越大,不久她就搬离了小巷。临别时,铜狮张对她说,会在她生日那天送她一幅最棒的涂鸦做礼物。但从此之后,两个人再也没见过面。
直到几年后,一个偶尔的机会,清华又遇见铜狮张。他正在街边涂鸦一辆车子,清华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背影。
但当她走上前再定睛一看,铜狮张涂鸦的对象竟然是她的阿斯顿马丁。
她装作不知情,拍拍铜狮张的肩膀,还来不及问候,铜狮张便很紧张地对她说,快跑,等车子的主人回来捉到我们就惨了。
于是,作为受害者,她被铜狮张没头没脑地拉着跑了几里地。
清华说,他牵着我的手,没命似的往前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摇摇欲坠的夜色中,车灯汇聚成一条霓虹飘带,缠绕着我俩,仿佛走向一个永远没有尽头的远方。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发现原来我是那么喜欢他。
我静静等她说完,才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后来呢?他为什么会不接你的电话?
清华说,因为我并不是他喜欢的人啊,甚至没准是个令他烦得不得了的人呢。
我被她的话弄得哑口无言,原来在她心中对这层关系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清楚。
她接着说,但就算这样,又有什么关系。我总在想,“我喜欢他”这件事,可能会因为时间而改变,因为有了更喜欢的男生而改变,但绝不会因为“他不喜欢我”而改变。相反,我也希望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我。就像他始终欠着我的那份最棒的生日礼物,就像我习惯了每天凌晨打电话给他,只有在那个时间被打扰到,才会更加记忆深刻。
最后,她笑笑说,哪怕在他的人生中,我就是一个讨厌鬼,但至少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反派角色啊。
听着她略显天真的声音,我心中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
没有天生的配角,那些跑龙套、讨厌鬼和反派角色一定也为主角的位置去努力过。到后来,或是资质平平,或是无心恋战,成绩总是拙劣不堪。尽管如此,在他们的世界里,也有人把他当英雄崇拜,也有人一提起他就痛不欲生。
那些残缺的笨拙的努力的但始终平凡的配角,都是被爱打磨后的产物。
正如此刻,努力当一个讨厌鬼的清华就像一直在等待猫姐的铜狮张,陷入爱情的人们上演着一个个完全不同,又全然类似的故事。
挂掉电话我默默地想,如果我是铜狮张,会不会放弃这个做主角的机会,去当一个只有三句半台词的配角?但一直想到头痛,也没有想出合适的答案。
直到后来,我看到九把刀写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一段话:“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我才明白铜狮张为什么这样疯狂,清华为什么这样执著。
等待,只要有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就够了。
铜狮张的电话再也没响起过,陷入爱情中的人们依旧在期盼中希冀着未知的美好,这份孤军奋战的爱情,永远不会无果而终。
再后来,我在搬家清理邮箱时,终于在堆积如山的广告页中翻出那年铜狮张寄来的明信片。卡片的正面是瓦蓝天空下的皑皑雪山,雄伟壮阔,背面是两行清秀得不像话的字体。
写着:
愿我们斗志昂然,长生不老,最终找到那个“令你拼命成为她生命中某个角色”的人。
——路人铜狮张

我和邵毛毛的日与夜
文 / 春晓 青年作家 编剧 @春晓君1989

1
两年之前的十月份,我跟邵毛毛坐在80路公交车上,忘记了那天我们是要到哪里去。我们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着车窗外,外面行人如织,车水马龙,80路公交车很艰难地挤到了解放桥这一站,然后被堵得走不动了。这时候邵毛毛扭头看着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和她说,我也正有这个想法。
那时候邵毛毛还没有毕业,我刚毕业三个月,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车也没有房子,银行卡里的钱还不够还债的。可是她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为了房子和车才相爱的。
于是我们就准备结婚了。
结婚要准备什么呢?其实也没有太多需要准备的,两张两寸的双人照,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证的工本费。工本费需要人民币六元,虽然当时很穷,但六元人民币我还有,结婚的合照也不麻烦,临时照都来得及,我的户口本一直带在身上,而毛毛的户口因为上学的时候迁到了学校,取出来就可以了。我们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将一切准备好了。
婚姻登记处的人说,你们违反了晚婚的政策。
我们问,那就不能结婚了吗?
他们说,可以的。
那就结婚吧。我们说。
他们取来两个小红本,填上几个字,贴上双人照,然后粗暴地盖上印戳,我们就结婚了。
没有通知家人,也没有通知朋友,也没有什么庆祝。
我们手持小红本,离开婚姻登记处,沿着华阳路一直往西走,路过一家面馆,于是分吃了一碗面。
邵毛毛说,新婚快乐。
嗯,我说,新婚快乐。
随后,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我们吃完饭,又沿着街边走了一会儿,时间有些晚了,我就送邵毛毛回到她学校的宿舍,然后自己返回住的地方。

2
那时候我住在朋友宿舍,朋友在这个城市东郊的建筑大学上学,但是他们都实习去了,空下了几个床位,我临时住在那里。
结婚了,我们就决定租个房子。主要考虑毛毛上学方便,住的地方不能离她的学校太远。于是我们就去网上按照条件筛选,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个地方,在广智院街。那个位置处于城市的中心,距离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广场很近,楼下就有交通站点,出行方便,离毛毛的学校也不远,穿过一条很短的小巷,走到马路对面就是她的学校了。套用地产文案的话来形容,这个地方紧邻风景优美的趵突泉公园,位于CBD商务区,人文学术氛围浓厚,坐拥繁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但是房租很便宜,一个月四百。为什么便宜?因为那是一幢很烂的楼。那幢楼几年前被规划,政府要将此楼拆迁,原住户都已经搬走了,门窗也已经拆掉了,大多数人家的房子里墙体都砸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拆迁忽然中止了。拿了补偿款的原房东又安上了门窗,对外出租。
我们问他,这楼不会夜里忽然来人爆破掉吧?
房东说,不会。
尽管这样,我们夜里经常睡得心惊胆战。
房间很简陋,有电,有水,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一张床都没有。我们决定买一张床,但是床很贵,而且要搬进来也很麻烦。
那就打地铺吧。邵毛毛说。
我们买来很多报纸铺在地板上,买来很多儿童乐园铺地的那种拼图铺在报纸上,买来壁纸贴在房间的四周,房间变得好多了。
早晨我送邵毛毛去上学,穿过马路,穿过校园,把她送到教学楼里然后我回房间;中午去学校等她,一起去餐厅吃饭;下午她上实验课,我回房间,或者在花坛边看书。学校里种了许多五角枫树,秋天了,树叶开始飘落,黄色树叶落满地面,踩上去簌簌作响。秋天了,天空很蓝,一尘不染,阳光跟秋风缠绵,路过身边,挺美好的。
但是很快,天气变得更凉了,冬天来了。
这个城市的冬天并不暖和,风很肆虐,而且干冷,如同匕首。我跟邵毛毛路过学校最古老的那幢楼,那幢老舍曾经在里面工作过的楼。我跟她说,老舍是个大骗子,什么济南的冬天很暖和,尤其是下点小雪啊,简直是冻死人了。
我们住的地方,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又在背阴的一面,简直糟糕透了。夜晚有风路过,门窗稀里哗啦响一夜,好像外面挤了一堆时刻准备破门而入的暴徒。
邵毛毛总是半夜冻醒,说,我好冷啊,我好冷啊。
我不知道除了把她抱紧,还能说些什么给她安慰,也许只需要抱紧就可以了。

3
去年夏天,邵毛毛读完了研一,开始实习了。实习的医院在千佛山脚下,于是我们第一次搬家了,离开了广智院街的这幢危楼。
我们对着房间拍照,对着危楼拍照。我们都觉得这幢楼避免不了很快被拆迁的命运,所以想留下个纪念。但是前段时间路过那里,危楼依旧耸立,临街的窗户都张着嘴,拼命呼吸着这个城市的PM2.5。
新搬的小区是医学院的旧家属楼,距离邵毛毛上班的医院很近,穿过小区,越过马路,对面就是。小区的条件要比之前好很多了,很宁静,房间也正经,有厨房,有暖气,也有空调,还有一张床。不用睡潮湿的地铺,也不用担心夜里会被强拆,不用担心夏天会热,冬天会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