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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号的短信:
思南:“愫,冰焰我和星子也都联系不上她了。原谅我们没有把最大的关心给你,因为,冰焰的情况实在更让人担心。可事实上我们也很不放心你。最主要的,是完全不明白,多少年的朋友怎么突然会变成这样?”
孟繁:“天哪,你们可真是让我受不了了,谁能告诉我到底咋回事?”
九月二号:
思南:“愫,你好么?不要总是不接电话,不要拒绝朋友的关心。给我们个讯息吧。”
孟繁:“沈愫你和冰焰怎么了?好,就算不能说,那也不用一个两个都那么绝吧?——一个打电话死活不接、短信一律不回,另一个干脆停机!”
九月三号:
思南:“愫,你若不想说,我也不逼你,但是让我们能知道下你的近况行么?不要再挂断电话了。”
孟繁:“给你二选一:接电话or回短信!”
再次翻阅最近的手机收件箱,我决定,主动给她俩打电话,顺便邀请她们来我的新住处聚聚。我不能永远避开她们,也舍不得失去我视如珍宝的友谊。
我握着手机,直到手心出汗,也没拨出一个号码。
决心是一回事,但因为从始至终都没给她们句合理的解释,现在突然打过去,一来不知道对方会说什么,二来自己也不晓得从何切入好。
我合上手机翻盖,气闷地把她扔到床上,整个人仰躺下来,双手枕在脑后。
不知过了多久,我翻身坐起,拿起手机,按了思南的号码。
“喂,沈愫!你总算给我打电话了!”思南在电话那头大呼道。
“不好意思啊,思南,我…我有我的难处,你别怪我。”听到思南的声音,我反而不那么慌了,只是觉得抱歉,自己让朋友担心了。
只听思南轻轻长叹了一声,说:“那现在你状态好点了?”
“嗯。”我应道,“…对了,思南,我搬家了…”才说“搬家”,思南便在电话里惊嚷“你搬家都事后再通知我,太过分了!”我忙说:“好了,思南,我现在这不是跟你说了嘛…嗯,我挺好的…都还挺方便的这儿…我来请你们周末过来聚下…对,一会我还要给孟繁打呢!…”
孟繁是个急脾气,打电话过去少不了被她开机关枪似地数落一番。我只好以“电话里说不清楚”为挡箭牌,约她周六见面再细聊。
“叮咚”的门铃响起,我从厨房跑出来开门,没想到繁星和思南都在门口站着呢。
“你们怎么一块到了?”我惊喜地呼道。
“小区里走着碰见了呗。”孟繁一把勾住我的胳臂往里走,思南浅笑盈盈地跟着进屋。
“愫,你这儿有花瓶么?”思南摇了摇手里的花束。
“你等等啊——”我走到书桌前,拿起搁在一角的一个蓝色玻璃花瓶,“我去冲一下,平时不用,积了很多灰呢!”
“就你俩小资!事儿多!”孟繁撇嘴哼道,“还是我实在,看——”我把花瓶灌了水,出来时就看她从随身的袋子里取出三个食品盒,打开,分别是:寿司、鸭膀、大红肠。“看看,还是我们山东人实在吧!”
“是啊,多亏你想得周到,我们这下可有口福了。”思南笑着赞许道,一面往瓶里插上花,一面叮嘱我,“就我们三个人,这些菜也足够吃了。你就别忙进忙出的,我们匀出时间多说会儿话。”
都是老朋友,我便也无意流于客套:“那我去把切好的蔬菜炒一炒,就开饭。你们先坐。”
席间,我们几乎谈笑风生如旧。虽然,彼此能感觉到,有些话题是被刻意禁忌忽略的。从孟繁几次欲言又止,思南屡屡对其使眼色,可见思南也许在上楼之前就已对习惯直来直往的繁星有所“关照”。当然,无论是她俩中的任何一个,出发点都是为了我好,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思南、孟繁,”我定了定神对她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和冰焰的事感到莫名其妙,事出突然,我不想去解释什么。但是,你们只要记得,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就好。”
孟繁咬咬唇,问道:“‘我们’,是指我们四个?”
“当然是四个!”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你不会像冰焰一样,又突然对好朋友玩儿消失吧?”思南也神情严峻地看着我。
“不会了,”我郑重地说,“事实上,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对你们‘玩儿消失’,我只是一时间不知道怎么面对你们的疑问而已。”
“我承认我们好奇、我们不解,但这些统统都可以抛弃!”思南笑着说,眼中扑闪着泪光,“但我们不可以失去好朋友——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她伸出手倾过身子拥抱我。
“还是永远的!”孟繁补充道,她也伸出手臂加入了我们,我们三个搂在一起,又是哭、又是笑。仿佛回到了当年毕业时的情景。只是,少了冰焰。
一抬眼掠过淡蓝色玻璃瓶中娇艳的黄色海芋,我暗自挂念起此时不知身在何处的她。冰焰,你还好吗?…
送走了思南她们不一会儿,我听到手机响起一阵短信铃音——
“尊敬的用户,至*月*日*时,您余额已少于15元,为2.49元,请及时充值以免停机…”
手机短信前两日就开始天天“友情提示”我了,只是我老忘了买充值卡。卡里只剩两块多了,还是今天就下去附近便利店买一张吧,不然隔天没准又是个忘。
我拿上钱包钥匙就出门了。楼道的声控灯前天就坏了,黑簇簇的,什么也看不清。
快到一楼看见有个人推着自行车在铁门口也要外出,我反正不赶时间,就刻意走得更慢些等他先出去再说。
那个一楼的邻居突然抬起头——那一刹那,虽然楼道里乌漆抹黑,可我仍借外面透进的一点路灯的光亮,认出了他。
“于皓尘?”
作者有话要说: 黄色海芋送给挚友,花语是“情谊高贵”
童年
“沈愫!”于皓尘也认出我来,也不知是看见我的脸还是听出我的声音了。“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就住三楼啊!”边说我边下楼,直到走到他面前。
“我住一零一,这么说来,我们还是邻居了!”于皓尘望着我,他的眼睛在黑暗里依然显得明澈。他真的很像潇尘,尤其是这双眼睛和眸子里透出的神采——那一瞬间我暗自有些恍惚。我走下最后一级台阶,站到了他的近前。他说,“沈愫,我现在正好要外出,今天太晚了,明天白天你要是有空,就下来坐坐吧,我们再好好聊聊!”
星期天的午后,我从于皓尘那儿听到了一个真实悲惨的故事,我终于明白,潇尘、皓尘两兄弟以及他们的父母之间,存在着怎样纠结缠绕的往事:
于皓尘他们的父亲原来是国企的职工,十几年前开始下海经商,在厦门当地开了家不大不小的琴行,每天忙忙碌碌不着家。母亲是一家重点中学的数学老师,又身兼教研组组长,大大小小的先进、园丁奖不知拿了多少。可就是这样看似令人羡慕的家境和父母,却令皓尘和潇尘从小就缺乏关爱。
他们的母亲——他们那位身为“成功教育者”的母亲,可以废寝忘食批阅学生作业、可以免费为贫困学生补课的好老师、却忽略了一个母亲的天赋使命!在做一个充满爱心的人民教师的同时,她忘记了自己的儿子也需要她的呵护!在这一点上,于皓尘比潇尘稍许“幸运”些。他幼时身体比较弱,又患有小儿哮喘。所以,相对而言,母亲在分给学生后所剩余的一点时间和精力,大部分也就分给了皓尘。皓尘咳嗽了、皓尘要吃药了、皓尘对食物过敏了、皓尘要住院了…这使得原本就渴望母爱的潇尘显得越加不受注意。
皓尘说:“潇尘因此而讨厌我、排斥我这个哥哥,虽然当时很火大,会和他吵,甚至打架,可当我大一些,我完全能理解他的痛苦。其实,我的境遇也就比他好一点,要不是我小时候有哮喘,我妈只要心思一沉浸在工作上,就能把我们两个全都忘了…”
于皓尘告诉我,潇尘大约十来岁的时候,有一个晚上,整夜都没有回家,谁也不知到底小小年纪的他去了哪里。可居然到了第二天清晨他回到家里,他的母亲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儿子已经“失踪”了一整夜。
特殊原因当然也是有的:那晚他们的母亲批改完毕业班的作业,已经是十一二点,家里突然又来电话,说有个学生因为高考在即压力大,一时精神出现问题,割腕自杀了。她立即赶去了医院,幸好是有惊无险。等她回到家已是第二天凌晨。她应该根本没进儿子的房间看一看,而是直接回房睡了。反正皓尘和潇尘第二天和起床,她们的母亲已经做好了早餐,如平常一样嘱咐他们吃了饭自己去上学,而她则拿上一个馒头,匆匆出门上班去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张餐桌上的情景:只有我们两兄弟面对面坐着,父亲也是彻夜未归,不知上哪里应酬去了。我默默喝着稀饭,不时打量弟弟。潇尘低头啃着手里的馒头,睫毛突然扑闪了一下,两颗眼泪就掉了下来。
“那一刻,我真的很心酸。虽然当时年纪很小,可是,我切切实实体会到,什么是‘心酸的滋味’…我一下子原谅了潇尘以往对我的态度,他只是渴望父母的关注,可无论怎么做,都没有办法得到。而我,居然还要跟他分享父母仅有的一点关爱——不,在他看来,也许是种‘抢夺’也说不定。我的哮喘夺去了母亲本可平分给我们两兄弟的爱,让他变得更加可怜!
“说来很奇怪,我后来哮喘再也没复发过,一方面是从小治疗得早,控制得好;另一方面,我在想,也许也有心理方面的影响力吧——我的潜意识里,大概是不许自己再发病了。我不要让潇尘感到更孤单难过。如果父母的爱不能变得更多,那就让我和他一样不受关注吧。那样我还会好受些。”
皓尘说起这些往事时,痛苦盘踞了他的眼底眉间。这么多年前的发生的事,对他仿佛依旧历历在目,恍如原景再现般令人揪心。
他的父亲在他们考上初中后提出离婚,原因是最老套的“婚外情”。他们的母亲是骄傲的、自尊的,她痛快地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从此,皓尘与潇尘,分别随了父亲或母亲生活。
“我和潇尘见面少了,两人的感情反而变得逐渐融洽了。虽然不像一般兄弟那么热络,但我知道,潇尘已不再讨厌我、排斥我。还记得我离开上海前,唱那首“fly people fly”吗?”他问我。我点头说“记得”,他接着道,“你们大三那年,学校开圣诞晚会,潇尘甚至邀请我去看他表演了,当天他也唱过那首歌…”皓尘低下脸,一缕额前的头发垂至他的眉间,他轻抽一口气,说,“晚会结束后,他把他自己写的歌送给了我,那一刻我知道,小时候的事,他不再怪我,他彻底接受,他有一个亲兄弟叫皓尘,不是一个只会夺走父母对他的爱的人,而是能带给他安慰和理解的哥哥…”于皓尘拼命吸气,但没有忍住,眼泪依旧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滚落到他的深蓝裤子上,晕开了两点近于黑色的水印。
等他平复下来,他继续说道:“我不恨我的父亲,真的。对我的继母也恨不起来。老实说,父亲固然有错,但母亲这样的妻子,也算不上称职可爱。但是,我也很难和我的继母很好得相处,毕竟,我是我母亲的孩子;所以,在我大专毕业以后,我就从家里搬了出来。那时在厦门的酒吧驻唱,后来又到了上海。
“我不像潇尘——他其实是个天分很高的孩子,从小读书就很好,不需要大人操心。也许,他想在这方面胜过我吧,希望由此得到母亲更多的宠爱。而我妈也确实总在他考了好成绩的时候,给他一些鼓励、表现得特别高兴。这大概才是潇尘最想得到的东西。虽然我们兄弟两个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乖孩子,但至少,潇尘更让父母省心。而我爸,从严加管束到‘恨铁不成钢’,最后随我放任自流,我想,我终究是让父母失望的叛逆儿…
“说起来,从小到大,关于我的父母,我觉得庆幸的一点就是:我爸爸是经营乐器行的。从小一个人觉得寂寞、无聊了,就去琴行转转,和那里会弹奏乐器的销售员学吉他、钢琴,我自己也喜欢琢磨音乐,大学里就组了个乐队,慢慢地,积累了些舞台经验。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做什么。”
于皓尘讲完了他们家的故事,然后站起身,往我们各自的杯子里加了些水,随后落座。
“很糟糕的故事,是不是?”他自嘲又无可奈何地冷笑道。
“很糟糕这不是个虚构的故事。”我悲伤地看着他。
“是啊。”他把身子往后仰,靠紧椅背。
“你和潇尘,都是天赋很高的人,一样聪明、敏锐、有着纤细的情感诉求,可这些,恰恰是你们的父母忽略了的。潇尘的夜不归宿也好、努力读书也好,你的叛逆也好、甚至你小时候的体弱也好,这都是为了能引起父母的注意!——我的意思当然不是你小时候故意装病,但也许正像你说的,你的潜意识里是为了怜惜潇尘而没有再次复发哮喘,那么也可能年幼的你也下意识地夸大了哮喘带来的不适。”我深吸一口气,喟叹道,“我很抱歉这么说——我刚才说的一切只是我个人的猜想,如果错了,就请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皓尘的眼底掠过一丝惊讶,那既有被人提及伤处的隐痛,又包含被人了解后生出的欣喜,一抹不易察觉、意味复杂的浅笑浮现在他唇边。
作者有话要说:行文至此,男主的与女主的互动才渐渐深入展开。
男主角直到第四章才露了一侧脸,之后又隔了几章才再次出现,这是我有意为之的写法,对我来说,是借鉴了来自“中式传统庭院”的灵感——大家有没有注意过,很多苏式园林进门所见是一座假山,而整个院落处处曲径通幽,含蓄典雅——此与西式庭院一览无遗、气势尽显的风格迥异。也是整个小说进程的需要。如果没有之前的铺垫,后面的很多情节、女主和男主的心理活动都无法得到有力的支撑。我感谢耐心看文到今天的朋友,我保证你们会收获一个情节跌宕起伏、人物鲜活立体的故事。
双面皓尘
“在想什么?”
邵楚齐轻轻敲了敲我的办公桌,把我从发呆中唤醒。
我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微有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刚才想到昨天晚上把床单晾在外面了,所以…”
“嗯,这雨也下得真突然哪。”他看了看表,“离下班还很早,没办法了。”
“没事,” 我笑,“反正就算立马赶回去,该湿的也都湿了不是吗?”
雨并没有持续下很久,但可以确定我的床单被套算是白洗了。
以前的住处还有台全自动的洗衣机,但现在衣物我都是靠手洗。日常穿的也倒还好,只是这大件的床上用品,光是绞干就很费力。这淋湿的床单被套今天只得重新洗过了。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上阳台收东西。却只看到被套还在,晾晒床单的杆子上空空如也。
是了,准是我糊里糊涂,晾床单的时候忘了再加个夹子,风一大便把床单吹走了。
我下意识地往楼下天井看,试图找到我床单的踪迹。
我的床单真的在那里。只是并非落在地上,而是干净挺括地被晾了起来,两边用两个大号晾衣夹固定。和风吹过,床单微微地随之拂动撩摆。
我暗叹:于皓尘还真是个细心的男孩子,远不是外表上看来那么冷漠玩酷的人。——认识他越久,就越了解这一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的寡言少语,他的举止装扮,都让人觉得他似乎不太好亲近。当然也许这也是一部分事实,可另一部分的他,却是温暖的、与人为善的,他只是有意无意把自己包裹得很紧而已。庆幸的是,我能感觉到,面对我,大多数时候他是乐意放开自己心扉的。
这些日子来我和皓尘常常互相串串门。他在本地也没什么朋友,我们又是住上下楼的邻居;有了潇尘的这条纽带,我们的相熟也成了必然的事。平日里,他请我喝他们那里特产的茶,我做了好吃的菜也会请他品尝,赶上他心情好,我还会要求他弹上一曲,他也几乎每求必应。“鹿岛”的老板又邀请他回去驻唱,只是他不想再回宿舍住,觉得太嘈杂,所以就自己找房搬出来了。双休日下午,似乎还有个学生来找他学吉他,我有时静坐房中,可以隐约听到楼下传来婉转柔和的六弦琴声。
我跑下楼去想向他致谢,顺便取回自己的床单,扣了门却无人应我。离他出去酒吧的时间尚早,估计是有事出去了。
我上楼取了便签纸,写了感谢的话,并让他回来后打个电话告诉我一声。
把写好的便签纸贴到于皓尘门上,我上楼回家开始做晚饭。
吃完饭我打开手提电脑上网,顺便放音乐来听。然后开始洗我被雨水淋湿的被套。
洗毕,我正要把被套的水拧干,门外有人敲门。我猜想这会来的,应是回家看到门上便签的皓尘。
“嗨,”果然如我所料,于皓尘捧着折叠整齐的床单,“我看到你门上的留言了。”
我笑道:“进来坐啊!”
“好。”他走进房间——他不再如第一次进我房间那么拘谨,这些天的接触已经使得我俩变得完全不再陌生。
我拿下他手里的床单。他叮嘱道:“还没干透呢,你再晾一天吧。”
“谢谢你啊,”我说,到阳台晾起床单,随后对他笑道,“帮我捡起床单不说,还麻烦你替我又洗了一遍。”
“我有洗衣机嘛,举手之劳。”他似乎因为我的感谢,反倒露出羞涩的表情。
“那可不可以再烦劳您‘举手之劳’一下?”我引他进入盥洗室,捞起浴缸中湿答答的被套,示意他帮忙绞干。我握住被套的一头,他握住另一头,往返方向使劲拧,这样拧干水分就得力多了。
“这么说来,你家没有洗衣机就不帮我洗了?”我故意开他玩笑。然后我们走到阳台,他又帮我一道把被套晾了起来。
“那…”他假装蹙眉迟疑的样子,“我考虑一下咯?”
我轻笑道:“对了,你知道床单是我的?”
“是啊,以前来你家见过的。”他扮出一丝贼贼的笑容,说道,“我可不是随便谁掉个床单都帮忙洗的,最多也就是帮人捡起来,否则我家洗衣机弄不好要天天超负荷运转了。”
“你对你的记忆力很有信心啊!都确定不会认错!”
“通常呢,不务正业,做不好正经事的人记忆力都很好。”他自嘲道。
“干什么这么说自己?”我为他泡了杯茶,坐下。
“我爸以前常挂嘴边的名言,哦——不过只有我说的当中这半句。”
“啊?”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说我‘不务正业,做不好正经事’。” 他的神情变得有些颓然,身体下意识地向后仰,双腿向外伸展了一下。
“你哪有不务正业?难道唱歌不是工作吗?”
“你真这么认为?”于皓尘紧接着我的话问。
“我觉得,你是个很棒的歌手。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喜欢听你唱歌。”我发自肺腑地夸赞他,
“再说,你也是喜欢音乐才选择这份工作啊,干嘛又怀疑自己的选择?”
他嘴角扬起个好看的弧度,笑容带着暖意:“谢谢。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但是很高兴你能肯定我。”
我的话能带给他些许的振作,对此我很高兴。这些年不被父母理解,又背负着对潇尘的特殊“亏欠感”,他心里的苦必定非常人所能体会。但他的内敛孤僻并不妨碍他同时是一个本质善良、纯真的人,他不该承受、我也不希望看到他再承受精神上的纠结困扰——尤其是他自己加在身上的重担,如果可以,我愿意尽力助他减除。
“好啦,”我说,“你这么重视我的看法,我才是受宠若惊呢!”
于皓尘没有说话,只是若有所思般看着我。
“潇尘没有爱错你。”半晌,他突然以极其微弱的声音喃喃道。
旋即他起身,走向门口。
“皓尘,你要下去了?”我对他的蓦然要走感到愕然。
“嗯,”他低声应道,“要准备去酒吧。”
“时间还早,再坐会儿?”
“不用了。我…还要做些准备。”说着他带上了门。只听他的脚步声往楼下去了。
一会儿,楼下传来了弹拨吉他的声音,断断续续,有些零乱。乐声持续了好一阵子,陡然停止。我缓步走进阳台,恰逢看见皓尘骑着脚踏车离去的身影,忍不住在心中默默祈望:那个身影有一天不再显得如此冷清孤单。
特别优待
去莫斯科的行程已定,就在下个星期。手续俱早已办好,现在莫斯科是深秋时节,气温还不算太低,因此少了重新置办冬装的麻烦,我只提前把冬天才穿的短款羽绒衣拿了一件出来,另外再带一件中等厚度的羊毛混纺的大衣,这样无论气温是高是低,都足以应对了。至于里面的衣服,普通的针织衫、衬衫就行。据我所知每年到了十月中旬,莫斯科已经开始供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