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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还是普通的茶,不见得就比用旧茶具砌出的香,差异只在乎茶中的情谊。——我想,他懂。
皓尘抿了一口,眉间的阴云舒展开去,透过丝缕白色的热气,他黝黑深邃的眸子淡淡地看着我。
“晚上和我一起去‘鹿岛'吧,”他静静地说,“想让你听我唱歌。”
坐在皓尘的身后,我微微仰起脑袋看天空,晴朗的秋夜里竟能望见几颗星星,闪闪烁烁,仿佛也在奋力挣扎,不使自己的光芒被都市的霓虹掩盖。风从我身侧吹过,飞扬起我的头发。有多少年,我没有这样被人用单车骑载了?好象是从与大学男友分手后就不曾有过的事。一种怀旧的情愫应景地涌上心头——并非是不舍所谓的初恋,而是念及自己一路走来的青春岁月——恍如隔世、又似昨天。
周末孟繁打电话来说要出来聚聚,先去KTV唱歌,再去吃饭。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之前与我和思南的约定:让我们见见她的男朋友。
“小林,我男朋友;沈愫、思南,我最好的朋友,大学同学。”繁星为双方作了简单介绍。小林中等个儿,方正的脸因有了温和的眼神,宽厚的笑容而少了分严肃,是个正气又好脾气的长相。
我们三个彼此问了好。随后由服务生引入包房,我从手袋里拿出准备好的纪念品送给他们:思南和孟繁的是白桦树皮制成的小首饰盒,所不同的仅是盒上的图案:分别是红场上的标志物之一“瓦西里升天大教堂”和身着民俗服饰的俄国少女采摘苹果的场景。送给小林的则是一个“克里姆林宫”镂雕式样的钥匙扣——倒不是在莫斯科时就特意想到了他这份,当时就是怕把谁给不小心遗漏了,干脆多买了几样纪念品。反正这些小物件并不贵,就是余下了一两个,自己留着收藏也不错。
在KTV唱歌时,小林帮忙叫饮料、点歌,自己却不太拿起麦克风唱,只是每当孟繁这个公认的麦霸拿着麦唱歌时,好几回我悄悄打量,见他神情温柔、微笑陶醉,眼里盛满幸福与宠溺,直觉告诉我,孟繁的眼力不凡:小林是个懂得欣赏、懂得包容的宽厚男人。最关键的是他们两人相处时的感觉。当他与繁星情歌对唱,虽然两人的音质实则平平,眼神交汇处的柔情却是满满的、势不可当地向外漫溢。我知道,孟繁虽然平日素来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似乎对待爱情也是粗线条的,但却是性情真诚热烈的人。何况我想,两个人一旦确定彼此遇见了真爱,都会用心投入其中,也必定可被周遭的人所感知,这份心思是藏也藏不住的秘密。再说孟繁本就是个坦率天真的女孩,遮掩、含蓄不是她的处世风格,何况这次是大大方方地晒出自己的幸福。
当晚回到家不久,我收到了孟繁的短信:
“你觉得,小林怎么样?”
我发送回复道:“我觉得他很好。你和他在一起,你幸福吗?”
只数秒后,我的手机再度响起短信提示音:
“很幸福。”简短的三个字后,还加了个笑脸符号。
我把手机放回桌上,没有再回她。因为我心知孟繁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无须旁人为她的幸福注解。
转身去厨房煮上一壶水,取来皓尘给我的乌龙茶置于紫砂壶中,待水沸后冲泡,只片刻间茶香便在斗室弥漫开去。
夜微凉。我手握紫砂杯,指尖温暖。抿一口茶,一缕惬意顺着咽喉向下滑过,仿佛能直抵心尖。
一杯热茶就能带来的满足,被我遗忘多久了?
今夜,会看得到星星吗?
即便在都市丛林里,也总会有几颗明亮的星,在天空耀眼悬挂着。只是,很多时候,人们自己忘了抬头去找寻它们的位置。
我走进阳台,目光探索星星的踪影。仔细仰望,果然有银色的点点星光,熠熠闪烁在寥廓的黛色穹苍…
从俄罗斯出差归来后,事实上我已正式由一个跟单员变为开拓业务的人员,主要负责俄罗斯市场的联络与开发。公司又招聘了一批新的人手,其中有两个也专门针对俄罗斯及东欧地区的业务。
我们部里的秘书简云最近因结婚辞职了,听说男方家境很好,希望她一心在家相夫教子,简云本就是个内向沉静的人,乐得与世无争,过点清闲日子。她的离去也引得办公室里的女子们小小的私下议论。有人说她命好,语气里满是羡慕;也有些年纪稍长些的,说也未必,终日在家丧失经济的独立性,一来没有家庭地位,二来容易与先生缺少共同话题。不过,anyay,至少,现在的她是幸福的。人生么,总得面临选择,而选择,时常是要在结果未知的情况下作出的。
“听说,新来的李珊是邵经理的亲戚哦。”雪梨在某天吃午饭的时候,神神秘秘地告诉我。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爱传播小道消息。“好象是他太太的表妹还是堂妹来着。”
李珊是取代简云职位的秘书,和我同年。经雪梨这么一说,我回想了李珊的一双丹凤眼,那眉目间的神情,与邵楚齐的太太还真有三分相似。——在出发去莫斯科的那天,邵妻来机场送行,因此打过一个照面。
李珊的工作能力如何,相处时间短暂,目前众人尚了解不深。大体看来,她还是足以胜任秘书一职的。至于她是不是通过某种特殊渠道进入了公司,我不认为有刨根问底的必要。以邵楚齐的为人,他不至于留任一个完全不合格的下属——世界上本没有绝对公平,机会有时真的会出现倾斜,但给了机会以后的路,终是要靠自己去走。
作者有话要说: 生命 林海
带着朝露的花朵
“妈,”那天听到母亲叫我的小名,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至少两个礼拜没往老家打电话了,“家里都好么?”我柔声问,心里自责着自己这段时间对双亲的忽视。虽然我在上海有太多的事情、太多的意外疲于应对,但不能将其视为我遗忘亲情理所当然的理由。
“家里能有什么事呢,现在我们那里旅游开发得很好,旅馆生意越来越红火了。”
“妈,年纪大了,不要只顾生意。”
“愫愫啊,”电话那头转为父亲低沉浑厚的嗓音,“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你一个人在上海要照顾好自己!我们那个小旅馆生意再好,能有多忙呢?做了十来年了,早就习惯了。要是…大城市生活太辛苦就回来,知道吗?”
“爸…”我一时语噎。
“对了,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自己记得煮碗长寿面吃,叫几个朋友一起开开心心聚聚,别一个人过…”
我没有忘记十一月二号是我生日,但之前也没想过正经八百庆祝。只是不光父母,连繁星和思南也不允许我单过这一天,说女人若是过了三十岁就更不愿过生日了,趁现在还有几年青春,就大大方方庆祝一番吧。想想此话虽是戏语,倒也含三分实情,于是就应了她们为我庆生的提议。
本来想叫上皓尘的,但一来他晚上要上班,二来毕竟我的朋友和他也不甚熟悉,怕他在席间未必自在,所以还是搁下了这个念头。
十九号晚上,思南和繁星提着蛋糕和香摈前来。我事先准备好了火锅底和涮菜。——这是最省力的聚餐形式。天气渐已入冬,吃火锅也是正合时令。
零点唱生日歌,分蛋糕,意味着高 潮也意味着一场生日会的尾声。稍作片刻后,繁星带着微醺的酒意离去——她每每都是这样“豪放”,明明酒量普通,却是别人“未饮我先干的”个性。我暗悔没让她请上小林,这会只能让思南一路多照应些。好在她俩打车顺路,让思南先送繁星回家还算方便。
我收拾完房间,刚准备把余下的大半个蛋糕放进冰箱冷藏,忽而想到于皓尘此刻大概已经下班回来了,这会或许还没睡下。生日会虽然没请他,蛋糕总要切来和朋友分享。为以防万一吵到他,我还是先发了个短信看他睡了没有。
“没,刚到家一会。”他回复道,“有事?”
我懒怠再回短信,直接切了一块蛋糕放进盘子里端下楼。
楼道里的照明灯居然始终无人修理,可能是这片住宅太老旧了。当时也是看中这里交通方便、室内基本用具一应俱全,但是每到夜黑时分,上下楼梯总要小心翼翼,何况现在我手里还端着蛋糕。
“我生日。”进门后我指指盘中的蛋糕对他说。
他略楞了几秒,接过蛋糕,对我说了声“生日快乐”。
我这才留意到他穿着套米色的睡衣,刚冲完澡的样子。头发也像洗过后用吹风机吹至半干,披散在脖颈处,带有明显的洗发水的清爽香味。已经夜深,纵是朋友,毕竟不便多留,于是我未落座便告辞。
他送我到门口,却未立即掩门,我轻步拾级而上,大约走了五六个台阶,我见他朝我微笑,便做手势让他关门去睡,他手指向上指了指,我心下了然——他的意思是说给我留个亮,等我进屋了他再关门。果然,直到我合上房门,才听到楼下铁门哗地拉上的声音。
直到将近凌晨才睡下,可闹铃才不管今天是否是主人生日,依旧毫不通融地把我唤醒了。半梦半醒的刷牙洗脸完毕,脑子才渐渐神智清明。早餐平时很少在家吃,今天正好有剩下的蛋糕,就切了一小块吃,配了茶来吃。随后背上包出门。
打开门的一瞬,我被地上的景象惊呆了——
在我门口的擦鞋垫上放着一个淡紫色藤编的小篮,里面盛满了含苞初绽的香槟玫瑰。
我捧起藤篮,不自禁地触摸玫瑰的花瓣,沁凉的露水沾湿了指尖。
随附的小卡片上,没有寻常祝福的留言,只写有一个名字:于皓尘。
我忽然感到心慌意乱。面对这样一篮带着朝露的鲜花,我既欣喜、又感动,更多的却是“紧张的怯意”。我隐隐害怕着什么,害怕着某种似可知又不可测的事情悄悄地发生。
我把花篮放进屋里,关门下楼。
立在于皓尘的门口,我抬手想敲门,却看到上面贴了一幅漫画:一个男孩儿睡在枕头上,旁边还陪着漫画中时常运用的代表打呼的符号。这会儿找皓尘,确实是太早了,他一定还在睡梦中。只是这花…难道是他清晨特意去花市买来送我的?在买完花放到我门口后,他才倒头睡下的么?
如果我的猜测都成立,那么——我不是傻瓜,不是无感的木头人,有些事情,不知不觉中就这么发生了。我垂下手,转身出去上班。一路上,我的脑中闪过几百个画面,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天哪,我只顾得于皓尘是潇尘的哥哥,只顾得欣赏他的才华,也因为潇尘的离去使我们有了共同的伤痛、因而建立了某种特殊的相互理解甚至是精神上的依靠,可我忽视了我们两个毕竟是年龄相仿的异性,有时候很多情感的走向,未必是我想的那样简单。
皓尘固然也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子,但我无法设想也不能设想和他成为恋人会是什么情况。倒不因为我割舍不了对另一个人的隐蔽情感——基本上我压根来不及想到这一点;而是在我心中他就是潇尘的哥哥,也“顺理成章”像我的兄弟一样。他身上的故事、他忧郁的气质、他的善良和细心、他的敏感和才情,的确让我忍不住去关心、去欣赏、去怜惜,可说到底,他是我喜欢过的人的哥哥呀!如果没有这层关系的牵系,我和他,本不存有过多交集。
事到如今如何收场,我真的章法大乱。
无论怎样,都会伤到皓尘吧?——地铁驶入站台,我的身子跟着晃了一下。——不可以!我摇摇头——我不可以再为他的心口上添一道伤痕!他本就太孤独了,才会对我产生别样的依赖,这不是不可理解的错误,许是我自己的行为容易让人产生幻想。
困意袭来,我阖上眼睛,黑暗中却清晰可见一双眸子,长而浓黑的睫毛下,淡淡柔柔地看着我…
“沈愫…我喜欢你。”
“于皓尘?不不…你把自己的心情搞混了!你其实只是…”
“我是岳潇尘,皓尘是我的哥哥。”
眼睛的主人说。
“潇尘?潇尘!潇尘你原谅我!是我害了你!”我哭喊着,“你哥哥他好想你!你回来好不好?”
诡秘的光影地发出迷幻的色彩,风一般不可琢磨地疾速切变着。我的眼前忽然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声音远远地响起:
“我回不去了。再说哥哥此时需要的是你呀。”
又有人悄没声息地飘至我的左右,但无论我怎样用力都扭不过头去与他的正脸相对,只听得他紧贴着我的耳朵细语呢喃:“沈愫,潇尘说的没错。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皓尘?你是皓尘?”我的头好痛,分不清楚他们两个谁是谁。
“沈愫,你喜欢我么?”
地铁再次冲进站台,把我从恍惚中晃醒。报站器响起,提醒我该下车了。擦干眼角的泪,我随着簇拥的人群走出车厢。
作者有话要说:香槟玫瑰的花语: 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 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
今天修改文章时才发现,在我这样清得不能再清的文里居然还有传说中的“框框”,我的个神哪!就是这个句子——零点唱生日歌,分蛋糕,意味着高 潮(gaochao)也意味着一场生日会的尾声。被框了都成啥了?都句子不通了。赶紧想法改了,改到既不会框也不让读者看不明白!这严打也不是这么个搞法!
刚改完后点进去看了看(就是把俩字拆开空一格),发现这样还行。至少应该不会被框。
山雨欲来
中午休息时分,邵楚齐正好从我座位边经过,我猛地想到他的U盘还在我包里,此时正好还给他。——回国后一直忙,直到前天才记起拷照片的事,我拿了他的带回家,又把我这边属于他的相片拷进他的盘里。正当我从包里拿出U盘欲叫住他时,他的手机响了,看他的语气表情好像是个重要电话,我便顺手把他的U盘放回抽屉,打算等下再说。
“沈愫,”我起身去茶水间倒完水回来,李珊迎面叫我,问,“听说你和邵经理上个月去俄罗斯出差,那里好玩吗?”
平时和李珊除了公事以外的交流很少,她突然问起我去俄罗斯的情形,我倒是没有想到。不过想想这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么。于是我说:“景色不错。可惜也没什么时间玩。你也知道,我是出差参加展会,又不是专程旅游。”
李珊微微一笑:“也是。啊,对了,你刚才要给邵经理什么东西吧?要不我一会代你交给他?”
“一个U盘而已,我自己给他就行了。”她今天的热心我感觉有点过度了。
“我是她的秘书嘛,”她竟然带着近于娇嗔的语气对我说话,全然不似平日寡言少语的作风——倒不是说我对她的“冷淡”有多在意,他人的个性只要不影响工作,我自然无权干涉,来职场的主要目的本也不是为了结交知己的,自己平时也不属于特别热忱的性格。只是她的转变未免来得过于突然,一时让我无法看清原因。她轻轻地搂了搂我的腰,作出一派与我分外熟络状,细声道,“我是新人,你就给我个接触上司的机会啦。”
我不是很喜欢关系疏远的人对我作出无端亲昵的举动,而且不知为何我此刻对这个李珊的印象变得比之前差了。今天以前虽然不甚了解她,但至少看她应付秘书工作游刃有余,作为同家公司共事的人,工作中能相互配合好,其实就足够了。然而她刚才的话却怎么听怎么“不着调”——难道递个U盘就能给上司创造什么良好印象么?——不可理解!
算了,我今天本来就有点心烦,不想在无谓的事情上浪费脑细胞。我回到座位,拉开抽屉,把U盘交给了李珊。随后开始埋首把客户刚刚e-mail来的订单整理成中文。李珊大约见我确实忙碌,也就不再打扰我。
一连两天没有见到于皓尘了。那天下班回家,我下意识地转到他门口。我知道那会他多半应该在家,早上贴在门板上的漫画也已被摘下。可是我迟迟没有叩门,而是又悄悄走上扶梯回到自己房中。
因为不晓得该开口说什么,于是选择了躲避和沉默。我想,他也是。
于皓尘两日来同样没有来找过我:一通电话也没有、一条简讯也没有,更不消说来我家做客。他就像清晨花瓣间的朝露一般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的花瓶中还插着他送的玫瑰。我每天都为它们换一瓶新水,却也阻止不了已有“开到荼蘼花事了”的征兆。然而那天早晨第一眼看到它们时的情景——那奶油般娇艳欲滴的色彩、以及在花叶间颤动的露珠,偶尔还会耀动在我的记忆里——对此我说不清更多的是喜悦还是忧愁。在这间小小的屋里走动或静坐,有时难免会在不经意间扫视到瓶中的花朵,令我的思路刹那纷杂无序。
今天收到了从莫斯科展会上接触、联络至今的一个客户预付的三成定金,这也意味着这笔订单最终得以确认。
“最近辛苦了。有时还让你加班,今天下班去放松一下吧?”下班前半小时,我在茶水间与楚齐碰到,他向我提议。
“加班也是没有办法的,谁让有五小时的时差呢。俄罗斯人工作效率又比较低…不过还好,总算小有收获。”
邵楚齐边往杯中注入热水,边说道:“这笔单子可不算很小呢。俄罗斯市场我们刚开始准备做大,万事起头难,继续加油!”
“嗯,我会的。对了——”我蓦地记起让李珊转交U盘的事,便问,“李珊有把没有把盘给你?”
“有,她给我了。”
“像这些泡茶泡咖啡的事,可以交给李珊做啊。她…挺勤快的样子。”以李珊那日在我面前的表现来看,我想她也应该愿意代劳吧。
邵楚齐略显尴尬地笑了笑:“我习惯自己来。以前简云在的时候,我也大多自己动手,只把客人的茶水交给她来弄。大概是我口味比较挑剔,还是自己最能掌握茶或者咖啡的浓度。”他转而问,“对了,晚上的安排怎么说?”
“我没什么特别想法,看你方便吧。”
“那要不…去‘鹿岛’?”
我想我一定面露难色,让邵楚齐给瞧出了端倪。他犹疑地问:“我是不是很没创意?”
“不会啊,”我摇头道——既然之前自己都说了自己没有意见,如今再反对,倒显得奇怪了。
于是我说,“就‘鹿岛’吧。下班直接去?”
“可以吗?”楚齐看上去依旧有些不敢确定我的意愿。
“当然。”我不想他多心作无谓揣测。
“你好呀,是THOMAS的朋友?好久没来了吧!”
我和邵楚齐用餐时,鹿岛的老板成哥忽然过来和我打招呼。
我起身笑道:“成哥,你可真是好记性。”
“哪里!特意在关门后还留下为客人表演,在他可是唯一的一次。我怎么会忘记呢?对了,他要十点来呢,你来应该主要为了捧他的场吧。”成哥虽然是个生意人,举手投足间却透着股温文尔雅的特质。有人经过与他小声交代着什么,他扭头对我们客气地笑道,“不好意思你们先坐着,我有事得去处理下,招待不周!”
“他是谁?”成哥走后邵楚齐满脸狐疑地问我。
“鹿岛的老板,”我解释道,“我有个朋友在这儿唱歌——就是THOMAS,你还记得吗?——通过他我才认识成哥的。”
“哦,那个THOMAS是你同学的哥哥还是弟弟来着?…”
“嗯,他是哥哥,他俩是孪生的。”我说,不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于是提醒他看台上乐队的演出。
十点整,于皓尘准时登台。我低下头含着吸管喝饮料,好像这样就能避免让他发现我。——其实看到又怎样呢?我对自己类似鸵鸟的幼稚举动也暗自觉得可笑,但就是没办法让自己的目光大大方方面向皓尘。
“怎么了?不舒服?”邵楚齐见我神色古怪,语气担忧地问道。
“没有。”我尽量挺直些坐姿,但依旧半垂着脑袋说话。
“今天的饮料你特别喜欢?”楚齐用左手食指和中指支于太阳穴上方,打量我,“你一直低头猛喝不停,还好今天要的是软饮料,要是酒,只怕醉了。”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用吸管搅了搅杯中的冰块。
“刚才他似乎唱得有点心不在焉啊!”歌曲间奏时,邵楚齐看着台上的皓尘,喃喃自语般评价道。
我不知道皓尘究竟唱得如何,只因我也是“心不在焉”地听着歌,脑子里却乱哄哄的,像有几百根藤蔓交缠在一起,堵住了理性思考的洞穴。
“我去上下洗手间。”我决定用凉水洗把脸,希望能助我回复些许的冷静。
风满楼
用纸巾擦干脸上的水迹,我从洗手间拉门而出;在去往大堂的通道上,却意外遇到了邵楚齐的太太。
看她的姿态,我想这绝非凑巧。
我走上前去主动和她打了招呼。她点点头,嘴角像是在勉强拉出一个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