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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掉婚书后,她那个便宜老爹才真正地如释重负,重重谢过了两个媒婆之后,又带着阮绵绵,专门请了向家母女再上了一次馆子。结果非但自己喝的酩酊大醉不说,还让她也喝了好几杯。
虽说这个时代的酒度数都不高,可也架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到最后她都不知道怎么回来的,只记得那个便宜老爹拉着她的手哭了老半天,说了好多好多对不起她,以及以后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之类的话。
想想老爹那又郑重又好笑的样子,阮绵绵不由摇了摇头,扶着栏杆小心地下了楼,一眼就看见了睡得正香压根儿就没听到外头动静的便宜老爹。
往日这个时候,老爹早就出门了,今天却这会还没起来。阮绵绵本想去叫他,想了想又站住,自个儿舀了冷水扑了扑脸。
旷工就旷工吧,也难得轻松一场,而且那书院以前欺他老实好说话,这束脩也是比别的先生少的,不去了也罢。就凭老爹现在的精神气儿,去哪里找不到好的工作。
正梳洗着,门外传来了向巧依的声音,低声地在问:“绵绵,你可起来了,我看见你的窗户支着。”
“嗯,起了,姐姐等一下,我就出来。”往日向巧依来的时候,阮彦真都已经起床,现在还睡着,就不方便让外人看见了,何况还有男女之别。
上楼照了照镜子,发现昨天的发型底子还在,便胡乱地平了平毛糙的散发,再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扎了两根绸带,发现倒也能蒙混一下,就匆匆地下了楼,开了门。
向巧依一看见她的头发,就笑着摇了摇头,可又不好直接在门口给她重新梳理,毕竟巷子里一天到晚都有人来来往往的。
“好姐姐,你就别用你的眼神取笑我了。”阮绵绵郁闷地道,“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会梳头,而且手才抬一会就觉着酸。”
“你呀!以后还真的找个丫鬟伺候你才行。”向巧依点了一下她白嫩的额头,抿嘴一笑,然后将手中的罐子递给她,“昨晚你和阮叔叔都喝了不少酒,怕是都难免头疼,我就熬了点解酒汤,回头你多少喝一点好歹也能舒服些。还有,我娘说估摸着阮叔叔今儿会起的晚,已经帮阮叔叔去书院请假了,你就让阮叔叔好好休息休息。”
“还是巧依姐和婶子最好!”阮绵绵笑嘻嘻地接过陶罐,“我就不说谢啦!”
“你我姐妹,搞那个虚礼做什么?”向巧依笑着道,左右看了看,见这会没什么经过的人,便低声道,“绵绵,如今你退了婚,怕是郝家再不会让你们在这里住下去。今儿又是初一了,以她的性子,说不定等会就会过来赶人的。”
“赶人就赶人,反正我也不想在这个破房子里再待下去了。”阮绵绵无所谓地道。
“可是一时间你们去哪里找房子呀?”向巧依发愁道。
“没事,”阮绵绵笑眯眯地道,“我们可以先住客栈,反正现在手头上也不算没有小钱。”
“那怎么行呢?虽说石家赔了一些银子,可是你们这些天用的也不少,还有昨天…这些毕竟是用一日少一日。”向巧依蹙了蹙眉,道,“这样吧,你先跟我住,家什之类的我家挤挤也能搁置一段时间,反正也没多少东西,然后我们再想办法给阮叔叔找住处。我娘肯定也会说这样子最好的。”
“既然巧依姐这么说,那我就却之不恭了。”阮绵绵挽着她的胳膊撒了一下娇,“那我就先进去喝汤啦,顺便收拾一下东西。”虽然其实她是不愿意去向家的,毕竟关系好归关系好,老给人家添麻烦总不合适。但向巧依说的也有道理,一时间却是没地儿去找合适的房子的,何况还是要买下来,总得慎重再慎重地考虑。
那就只有再欠一回人情了,希望到时候她的根雕能做出一条路来,那样的话,以后就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回报无私的向家母女了。
“好了,快进去吧,要是别人看见了你这个头发,肯定少不了要笑你笨拙了。”向巧依笑着轻轻地推她,“我晚些时候再来。”
阮绵绵不再客气,等她走了便关了门,喝完汤后就开始收拾东西。
阮彦真这一觉好眠,辰时多才起身,听说了向巧依的忠告后,觉得有礼,父女俩便着手整理起到时候必须带走的物书。
等到了中午,郝氏果然拉着一张长脸来了,把阮绵绵要的二十四两银子扔在桌上后立刻赶人。
阮绵绵也懒得跟她扯,一口应了,让她过一两个时辰再来验屋,同时让便宜老爹提前去请了里正来,免得到时候郝氏借口屋子那里破损什么的趁机讹人。
之后,便通知了向家,雇了几个短工,将必须的东西暂时都放到向家去,其他一些不重要的家什和零零碎碎之物,全都或贱卖或赠送给了闻讯来帮忙的街坊邻居。
人多力量大,等郝氏掐着时间赶来一看,除了先前留下的破床破桌外,上下两间屋子简直是空空荡荡,偏偏又打扫的十分整洁,让她硬是无法挑出个刺来,只能狠狠地吞着声儿看着阮家父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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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到底是谁动了春心?(二更)
离开了郝氏家的租屋,阮绵绵寄居在向家,阮彦真那头,书院的东家虽吝啬不肯拨一间住房给他,可有位才来书院一年的宋先生却是看不下去,主动邀请阮彦真同住。
这位宋先生是一位外地来的鳏夫,年已四十有三,曾是一位私塾先生,后因家乡泛了水灾,便前来京都投靠一位旧友。不想那位旧友做生意发了达,表面上虽很客气地收留了他,私底下却故意时不时地就让下人对他冷嘲热讽。宋先生个性刚烈,不愿受那种假惺惺之人的半分程仪,直接割袍断义拂袖离去,后来几经辗转,才在书院里谋了个职位。
人家好心好意帮自家老爹,阮绵绵当然是以礼相报,当天就借着给父亲送铺盖的机会,带了一盒礼物去相谢。
一见到那位面容朴实性格却高洁的宋先生,便小嘴儿甜甜地不住左一口先生,右一口伯伯,哄得宋先生很是开心,直说羡慕阮彦真有这样一个懂事乖巧的好女儿。
其实,书院给宋先生安排的也不过是一间陋室而已,再安上阮彦真的一个临时铺子,屋里头就显得更加狭窄。可至始至终,那位宋先生都没有表现出半分冲动后的悔意,还开玩笑地跟阮彦真说,只要书院不赶人,他一直住下去都没关系,反正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妨碍不到任何人。
半个时辰呆下来,阮绵绵对这位宋先生十分地有好感,待回到向家,看着在厨房忙碌说要给她好好做顿吃的向母,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念头。宋先生和向婶子都是丧偶之人,而且个性都十分爽快,如果他们能走在一起,那于彼此不都是一件好事么?
越想越觉得此事有可能,只是碍于和宋先生还不熟悉,她一个小姑娘家的更不好直接问人家这种事,便暂时地搁置在心中,打算以后有机会先让向家母女见见宋先生再说。
婚事顺利解决了,便宜老爹也暂时有了住所,接下来阮绵绵便准备一边继续闲逛,一边寻找打探哪里有合适的房子,晚上回来的时候就跟着向巧依学做针线活。毕竟外衣可以去店里买,可内衣这种私人的物事却不像现代那样随处都有的,而且说句实在话,这古代的肚兜还别有风味,可这亵裤的样式和舒适度却实在无法恭维,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多学点女红,自己穿起来也能舒服一点。
因原主儿的针线本来比向巧依还要好,如今反过来学习,阮绵绵免不了被向巧依开玩笑地取笑了几句。
阮绵绵厚着脸皮,用一句“我往事都忘了这个肯定也忘了嘛”,理直气壮地准备当菜鸟。没想到,刚开始拿针的时候,她还笨手笨脚地扎了自己两次,可没过一个时辰,手指就仿佛找到了自己的感觉,自动地协调了起来。
那感觉,就好像前世用电脑时习惯了五笔,尽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碰,可手指再次放在键盘上,却很快就有了自我意识,不需要通过脑子就能逐渐灵活地敲打起来。
看来她不但继承了这具身体的,似乎还继承了先前的一些技能嘛!阮绵绵不由大喜,之后又刻意地去尝试了洗衣服做饭之类,果然,磨合个几次之后,手脚就重新熟练了起来。
向家母女虽从没抱怨对阮绵绵的照顾,可看着她一天天地恢复以前的样子,心中自然都很开心。
所谓一技在手,生存不愁,像这种基础的技术当然是越多越好,于是,阮绵绵只在外头逛了一天,就呆在了屋里跟着向巧依专心地做女红,打算等熟练之后就试着改良一下亵裤,然后搞个简易的文胸。毕竟虽说肚兜美是美,可却没有防止下垂的作用啊,何况她这具新身体的那个如此壮观,她真担心以后会丑的要命,身为一个女人,她可受不了这个。
搬离郝家第三天,阮绵绵正和向巧依在家中飞针走线,外头忽然有人敲门。
开门一看,却是一个模样儿机灵的小伙。不等阮绵绵疑惑发问,那小伙就做了个揖,自报家门,却原来是石家的小厮青树。
小厮端着一个盒子:“这里头都是我家相公特地买来的雕刻工具,请小娘子看看是否还需要添加点什么,至于其他的锯子之类,因为东西笨重,到时候就和收集来的材料直接放在一处,自会请几个小工给小娘子打下手。我家相公还说了,他已派人去寻找合适的材料,只是毕竟没有小娘子懂,如果小娘子有空,还请劳烦小娘子亲自去找找,工钱另计。”
见阮绵绵伸手欲接,小厮忙“东西笨重,小娘子小心了。”
向巧依便一起帮忙接过,放在旁边的台子上打开,见里头既有木锉、凿子、刻刀、扁铲、锤子、剪刀、毛刷,还有小型的锯子和刨子,并其他一些事物,尤其是刻刀还分好几个号,阮绵绵不由笑了笑:“你家相公也太客气了,行,这些工具我就收下了,这几日我就会去四处看看。对了,我还不知道怎么跟你们联系?”
“北门军器所旁边就有一家石家酒楼,到时候小娘子直接到酒楼找祝掌柜就行了。”
“好的,谢谢,我知道了,我要是找到合适的,会马上通知你家相公的。”
“是,劳烦小娘子了,小人告辞。”
送走了小厮,两人将盒子拿回屋中,向巧依忍不住赞道:“这位石相公可真有心,不仅人书出众,行事更是大方。”
怎么了,小妮子动春心了?阮绵绵差点就想开她一句玩笑,幸好话到舌尖便想到这等会触到人家痛处的玩笑可不能随便开,急忙慌乱地一闭嘴巴,还紧紧地抿住了嘴唇。
向巧依见她表情古怪,诧异地眨了眨眼,忽然恍然地掩口一笑:“妹妹,你不会是对某人动了春心了吧?”
“咳咳咳咳…”阮绵绵虽没喝茶,却还是被自己的口水猛然呛到地剧烈咳了起来,瞬间面红耳赤,赶忙拍打自己的胸口。
向巧依还以为真的戳中了她的心事,又是好笑又是关心,忙抚着她的背为她顺气:“妹妹你怎么样了?好点没有?”
阮绵绵抓起桌上的凉茶猛灌了几口,感觉气管舒服了一些,这才瞪着向巧依:“巧依姐,这种玩笑不能乱开的好吧!”
“是是是,是我失言了。”向巧依看似忍着笑,眼里的笑意却还是盈盈地,“不过,妹妹,如今你已经是自由身,和那位石相公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阮绵绵翻了个白眼:“那种人家,肯定早就妻妾成群了,哪会看得上我这种小清秀?再说了,就算他看上我我也才不愿意和别的女人一起分享自己的丈夫。”
向巧依微微怔忡,然后叹了口气:“说的也是。虽然不知道石相公家是个什么门第,可看他的样子也应该非富即贵…”
后头的话,她没有再说下去,阮绵绵也没有就这个话题再讨论,两人又重拾针线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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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狗血的调戏事件
次日一早,阮绵绵准备了一些必要物书后,就直接出发去灵隐,想在灵隐寺周边的山上转转。
虽说自从杭州府成为都城之后,皇帝就明令禁止在辖区任何山林之中砍伐树木,平时所需的建筑和各类需要的木材都是从别处运来,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普通老百姓哪里付得起那么高的运费,自然少不了会偷偷地砍伐了。既然有砍伐,就自然会留下树根树桩,她去试试运气也好。
而之所以选择灵隐,原因无法是一个,那就是安全问题。
尽管这个时空的灵隐寺和前世不同,并没有那位济公活佛的传说,可香火却是十分鼎盛,加上本朝又有四处雕刻石像的风俗,除了寺庙,周边的山林之中也有许多特地前去寻找石佛,或敬拜或纯粹只是见识猎奇的人。加之古人出行不便,很多人为了充分地欣赏风景渐少旅途劳累什么的,都会选择住在寺中,因此那些山林之中基本上整天都是有游人的,对独自一人的阮绵绵来说,自然是相对比较安全。
当然,如果她害怕而想找向巧依作陪,向巧依肯定不会拒绝的,但如今寄居在别人家里已经够麻烦别人了,又怎能什么事都拖着人家呢,毕竟向家母女自己生活也不容易的,哪来那么多时间陪自己玩耍?再说了,两个女人也安全不到哪里去。
来到灵隐,已经是辰时正光景。
阮绵绵也不急着钻到林子里去寻找,而是先进寺烧了三炷香。
她曾经是无神论者,可是自从发生了匪夷所思的穿越事件之后,她已不敢确定这个世界是否真的无神。既然不能确定,信不信另说,对某些存在恭敬一点总是没错的,反正也不过是拜一拜而已,又少不了半两肉。
烧完香,象征性地捐了一点香火钱,阮绵绵这才钻进了西面的山林中。
一路上,她时不时地遇到三三两两的人群,大家似乎都对她一个少女居然独自行走有些好奇,基本上都会投以诧异和好奇的目光,看的阮绵绵既烦躁又后悔,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也来个什么女扮男装呢?像不像是另一回事,至少大略一眼过去,人们的眼光是不大会在她身上停留的。但现在就是后悔也已迟了,总不能去寺庙里买件僧袍吧?囧个!
无奈之下,阮绵绵之后尽量地往人少的地方去,可是她和其他游人不同,视线基本上都是盯着山林的地面,有时候看到一个树根还要跑过去看看能不能用,实在不愿被人老当成怪物看待,不由地就走的越来越偏。
好在搜寻了多时后,她总算遇到了一个看起来还算有点样子的树根。
这树根宽不过一尺半,根须连树干的长度却有一米左右,粗不过手腕。材料应该一般,难得的是其弯曲的幅度比较大,虽说两端没有突起的双角,无法形成龙状,可用来雕刻成蛇却还是比较可行的。
想了想,阮绵绵还是将这个树根带上,毕竟属蛇的人可是多的很,指不定将来有人会因为生肖一致而愿意买呢。
不过,虽找到了一个,可接下来却毫无所获,阮绵绵怕越走越远,就爬上旁边一座山坡远眺了一下,果然已经离的相当远了,赶紧下坡往寺庙的方向走。
沿着山谷走了一段路后,忽然听到前方似乎有喧闹声,中间还夹杂着愤怒的清叱声。
不会出了什么事了吧?阮绵绵第一个反应就是最好还是绕路。可问题是,现在她是在山谷中,如果想避开前面的争执,就不得不翻山,绝对会多很多冤枉路。犹豫了一下,阮绵绵打算借着树林的掩护,悄悄凑上去先瞧瞧情况再说。
这一看,嘴角不由抽了抽,这世间,狗血果然无处不在,居然遇上了花花公子调戏良家妇女。
咦,不对!阮绵绵仔细地审视了一下那个被四个哥带着四个家丁一起围在中间的少年,确定他不仅胸口平平,而且颈部明显有突起。
原来是个男的呀,眉目长得这样清秀,就算他穿着男装也真的很容易让人误认是个女子呢,这个美少年要是放在前世,那绝对是腐女们眼中最最标准的小受啊。
不过,眼前这个小受可不好惹,只见他居然佩戴着一把华丽的长剑,此刻正一手握着剑鞘,一手握在剑柄上,仿佛随时一怒即将冲冠。
“让开,不然可别怪本公子剑下无情。”花样小受冷冷地斥道,看起来像是冷漠无比,无情若石,可惜的是,他那正自微微颤抖着的双手却背叛了他的镇定,泄露了他内心真正的惶恐。
这是个雏儿!阮绵绵一眼就下了定义,就算他手里的剑是真剑,能杀人的那种,可这个小受也绝对没有杀过人,甚至很可能都还没伤过人,染过血。
“哈哈哈,美人,这剑可不是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美人玩的,不如,还是让哥哥来好好地疼爱疼爱你吧?”为首的绯衣哥显然也看出了他的色厉内荏,不但没把他的警告放在眼里,反而还凑的更近,眼里发着邪气的淫光,嘴里更是不住地吐着污人耳朵的秽语。
其他三个哥看来都是跟班的,闻言自然是跟着起哄,只是词句就陈腔滥调了点,说来说去,无非是劝花样小受赶紧从了高公子,一辈子可以荣华富贵什么的。
看着这群男人调戏小受,阮绵绵的嘴角扯了又扯,杭州府的特别服务行业的兴旺发达,她是已经有所见闻了,没想到除了女色之外,还盛行男风。
那么,要不要帮忙呢?貌似就是她想帮也帮不上吧?
阮绵绵揉了揉小鼻子,决定还是留在原地先看看再说。毕竟虽说前世的时候由于经常很晚才回家,为了保护自己也学过一点拳脚和防狼术什么的,可说白了,那只不过是在近距离的情况下,出人不意的小招数而已,要是以为那就是真功夫保准等会死的能有多惨就会有多惨。
前方,因花样小受迟迟地不敢拔剑,哥们越发以为他只是个银样蜡枪头,那剑也纯粹只是装饰书而已,不单嘴上说的更是难听,脚下也向花样美男步步进逼,那高公子更是还伸出手想要去摸他的脸蛋。
这一举动顿时终于彻底地激怒了花样小受,叮地一声,他已忍无可忍地拔出了寒光闪闪的长剑,大叫着发疯似地挥动起来。
见他真拔出了剑,哥们这才微微变色有些顾忌地往后退。可花样小受先前虽隐忍着迟迟没出手,但一出手动作却是极快,即便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招数,只是发狂乱舞,那离的最近高公子仍是躲避不及,只听一声惨叫,他的腰部已被划出了一道血口,另一个靠的近的,也被掠过的剑尖划破了手臂。
鲜血,立时很快地从两人的伤处渗了出来,将锦衣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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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智救
“啊…我要死了,我要死了!”为首的那个高公子看着最嚣张无耻,却也最怕死,感觉到腰腹的疼痛,看到那些鲜血,顿时恐惧地疯狂地叫了起来。
没有受伤的那两个则早就被那殷红的鲜血吓得脸色苍白,两腿发软地直接跌到在地,居然忘了要去照顾高公子,更别提为他和另外一个倒霉蛋止血了。
四个家丁估计是平时见惯了这样的调戏,一直没把花样美男当回事,此时才惊醒这个看起来秀气如女子的少年真的敢伤人,忙分作两批,两个拔出腰间的跨刀,怒喝着向花样小受扑了过去,其他两个则是去检查自家主子的伤势。
妈呀,真的开始真刀真枪地拼杀了。
阮绵绵下意识地一缩身子,藏的更隐秘。
那花样美男估计自知事情已闹大,反而越发鼓起了勇气,尽管明显一剑难敌四刀,还是咬着唇拼起命来。叮叮当当地刀剑碰撞中,连挡了两个家丁好几招猛烈的公式,看起来好像真的有几下子,并非纯粹的花拳绣腿。
照顾高公子的两个家丁检查了高公子的伤势后,发现伤口虽然长,看着都是血的很吓人,其实却不过是皮肉之伤,忙一边为他包扎,一边安慰,让他不要害怕。
听说没有生命危险,高公子惊怕之余羞恼之下,简直气急败坏:“你们也给我上,老子非要让这不识抬举的小子先尝尝本公子的滋味,再阉了他不可。”
“是!”两个家丁立刻加入战圈。
那花样美男本就已在全力抵抗,再加两份压力,很快就开始吃不消,一不小心,就伤到了肩膀。
不但要强暴,还要阉人?这也未免太狠了!
阮绵绵心里直着急,恨不得能马上上前帮忙,可又有自知之明,明白冒然冲上去的话,八成救不了人,自己也可能会受辱。可要她明明看见了却装作没看见地偷偷离开…这种事她又实在做不出来。
犹豫中,那花样美男又是一声闷哼,团团围攻中,也不知道他又伤到了那里。
难道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一个少年被那些猪狗侮辱,从此再也没法成为一个完整的男人吗?
阮绵绵焦急地搓着手,目光不住四顾周围。
大声喊人?会暴露自己不说,万一附近没人,或者别人见到也不敢多管闲事呢?
用石头砸?且不说力气不够,准头不足,就算砸中一两个,肯定也会被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