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奇怪地看着他,“她有这种奇葩的想法,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秦暮笑了一声,“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个圈子就像一个小社会,那些女人削尖脑袋钻进来,不为了钱和虚荣,她们干嘛这么拼命?跟着文昭有面子,他出手又大方,从来不会在钱上跟女人计较,哪个不想往前靠?文昭身边一直都不缺女人,就算他不想,那些女人自己也会贴过去。你没来之前,这样的事就闹出不少。有时候弄得他也很烦,这三年倒是消停了一点,因为…他身边一直都有个你。”
我愣愣地看着他,先是惊讶,之后是顿悟,然后只觉得匪夷所思,“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们每次聚会,文昭都要带着我。可是有一点我不太理解,你们的女伴跑去粘着文昭,你们不觉得尴尬吗?”
秦暮微笑,“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又不是要跟谁过一辈子,谁在乎?有时候我们也乐得成人之美,女人而已,彼此心照不宣。不过,这都是过去了。自从三年前,出了一件大事之后,文昭就没再带过什么人。后来他有了你,就一直带着你。”
我好奇地看着他,“什么大事?”
秦暮的表情有点严肃,过了一会儿才说:“别打听了,跟你没关系。”
我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夜色,叹了口气,“他有什么好向往的?不过是有个让人不敢开罪的背景,说到为人处事,接人待物,他尚且不如你,人缘也没有你好。再说你们哪里是捧他?根本就是在捧杀他,表面上让着他,其实各个都在孤立他。你们以为文昭看不出来吗?只是他除了你们,没几个可以谈得来的朋友,他也没有多余的精力重新开拓一个社交圈子。他在那个位置上,要承受的压力不是外人能想的。我跟了他三年,他开心的日子屈指可数。他除了有钱,有一个让人畏惧的背景,一个高不可攀的身份,其实什么都没有。依我看,做个普通人都比他快乐。”
秦暮看了我一眼,对着马路笑了一声,“红日嫉妒你,却不知道自己差在哪儿。可怜的女人,虚荣,幼稚,被人踹了还不知道为什么,念那么多书又什么用?愚蠢透顶。”
我听完他的大论,转过脸,继续看窗外闪闪发亮的街道。城市的夜景尽管千篇一律,美丽繁华却是长盛不衰。
“怎么又不说话了?”秦暮盯着我的脸,好像很期待我对他的言论发表一些看法。
“没什么好说的,你认为她是什么,那就是什么。”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女人其实是一种很有韧性的动物,你拿她当什么,她就是什么。你当她是爱人,她就是你的爱人。你拿她当玩伴,她就是玩伴。你疼爱她,她也爱护你。你不尊重她,她又怎么会拿你当回事?你这样说你的前女友,你自己又是什么?你在文昭面前又是什么?”
秦暮懊恼地看着我,仿佛受了极大地侮辱。也对,人家其实是在替我鸣不平,本以为我会和他统一战线,我却把他损成这样。
我没管他,自顾说下去,“这世上像红日这样的女孩子不算多,也不算少,人长得漂亮,学历又高,出身也不错。再看看你,一表人才,知情识趣,家世又好。你们走在街上,没有人不把你们当成金童玉女。她想嫁给你,这又有什么错?至少说明她真的想跟你共度一生,她也是真的爱你,否则她那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刚才也不会哭得那么伤心,连自尊都不要了。没错,在咱们这座城市,漂亮的女人的确不少,但有钱的公子哥也不是只有你一个。如果她对你没感情,何必偏要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可是你呢?你对她认真过吗?你不过是比她走运,会投胎,捞到一个有钱的老爸供养你。如果把你换在她的位置,你未必比她做得好。”
秦少爷冷笑,“她要是像你一样,想问题的时候带点脑子,遇到事儿的时候多靠靠自己…”
我听不下去了,耐不住性子打断了他,“算了吧,你自己不想要她,别拿我当幌子。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拿我当借口,你虚不虚伪?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孤儿,父母早逝,我只能靠自己,靠不上别人。你不能要求每个女人都像我一样,人家有父有母,人家也是爸妈的掌上明珠,没必要放着好日子不过,每天跟自己较劲。本来生活环境就不一样,性格和想法能一样吗?除非你能让全世界的女人都变成孤儿,我也算你厉害。你说她不自立,你今天得到的一切都是你自己赚来的吗?你没有依靠父荫?你说她虚荣幼稚,你自己又怎么样?你不虚荣,你不幼稚,为什么每次都带着一个胸大腰细腿子长的女人招摇过市?别告诉我,你是通过她们的胸围测到了她们的脑容量。”
我看着前面繁华的街道,接着说:“你说的对,这个圈子里的关系就是这样,三年了,我也见怪不怪了。可是秦暮,你是一个大男人,应该明白什么叫做‘坦白’。你如果这么讨厌女人事事都依赖你,开始就跟她说清楚。如果只想玩玩,就实话实说。别骗得人家神魂颠倒,以为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之后,才跟她说,‘你误会了,我没想跟你结婚。因为我觉得你不自立,你该学会靠自己。’。你这边享受着她的小鸟依人,一转脸就骂她愚蠢透顶。我看你们之间是有误会,她会爱上你,才是真的误会。说句实在话,我不觉得她值得同情,刚才你扇她那一巴掌,我看得也很过瘾,有今天的下场也是她咎由自取,就算没有你,早晚也会有人给她上这一课。但我不明白,你的优越感又是从哪儿来的?因为你比她有钱?这就是你的底气?可是就连这底气,都不是你自己挣来的。你跟她不过是半斤八两,所以嘲笑她…还轮不到你。”
秦暮不再说话了,目光笔直地看着前方。一张俊颜毫无表情,沉默地让人肃然起敬,气氛一下僵到了极点。
我一顿滔滔不绝之后,这时才感到后悔。为了一个平时恨不得把我踩死的红日姑娘,得罪一个平时帮我不少的秦暮,我干这种事情划不划得来?
再说,他也不过是个男人,一个男人而已。大家都是凡夫俗子,爱情和婚姻又不是做慈善,谁又能真的照顾谁一辈子?
成人的世界,就该有成人的处事方式,任何一种形式的尊重和平等都不能等着别人来施舍,要学会用自己的实力去争取。
半晌之后,倒是他先了开口,“唉,真搞不懂你们女人,之前互掐,弄得跟杀父仇人似的。现在我甩了她,倒是你来替她说话。小夏,你说,你平时跟红日关系也不好,我们不分也分了,你还跟我争什么呢?你也不是我说的那种女人,干什么这么审判我…”
人家这摆明是休战求和,难道我还端着?
“我也是女人,当然听不惯有人这么评价女人。她的确有错,也有不少的缺点,可你们毕竟好过一场…唉,算了,你就当我发神经吧。我没审判你,我只是…”
我揣摩着用词,最后叹了口气,“觉得悲哀。”
“悲哀?为谁?我?还是红日?”他疑惑。
“或许…是为我们所有人。”
我们对望一眼,两个人一起沉默,对话一下进入死角,好像谁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如何继续,连争论都没了兴致。
秦暮打开CD,放了一首乡村民谣,歌声悠扬,略带伤感。
我转过脸,又一次看向窗外,正好经过一家夜总会,痴男怨女,锦衣夜行,璀璨的霓虹灯好像一片五光十色的火焰,将整个夜空都点亮了。
五彩缤纷的世界,生活着五彩缤纷的人们,每一个人都迫不及待地释放着激情和欲望。
可是,所有人都真的快乐吗?
只有死亡才让人感到悲伤吗?
还是行尸走肉的生活,更让人绝望?
秦暮看我半天不说话,大约以为我是在担心红日,又放软语气说:“放心吧,她那样的女人,就算自杀都死不利索,过几天就没事了。倒是你,小夏,你都跟了文昭三年了。这三年,你没得过他什么便宜,可他一直这么对你…”他顿了顿,叹气道,“坦白说,我看着挺难受的。”
我疑惑地看着他,“秦少爷,难不成,你想救我出水深火热之中?”
秦暮摇头轻笑,“你太瞧得起我了,我可没那个本事。文家上一辈的叔伯兄弟是不少,可这一辈儿,也真是邪性,就文昭这么一个男丁,其他都是女孩。文昭有个叔叔从政多年,虽然位高权重,却一直没结婚,也没有孩子,把他这个侄子当成亲生的,比他爹妈还疼他。他们家族在这儿根深蒂固,你自己想想,那么一大家子人,都是政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捧着这一根独苗,谁敢跟他过不去?”
我苦笑,“那你又跟我说这个?故意挑起我的伤心事,是不是?”
“我今天看到凌靖,他好像很关心你。”
我奇怪地看着他,“所以呢?”
“他爷爷你也知道,好多老首长都是他的旧部下,虽然过世了,给凌家留下的人脉关系却不容小觑。他伯父在军委身居高位,家族里军人居多,家风也比较民主,不像文家门第森严。他父亲虽然不是军人,却是地产界的行业传奇,他自己是名校海归,人长得也帅,性情也不错,他…”
“这些我都知道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小夏,你跟她们不一样,你是那种踏踏实实的女人。你值得一个更珍惜你的男人,你明白吗?”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少爷,你在教唆我红杏出墙,我有没有理解错?”
我说完就后悔了,因为秦暮马上反驳道:“你又没嫁给文昭,算哪门子的红杏?你想出墙,也要先有那个城墙才行啊,妹妹。”
我自取其辱,无言以对。
“你之前不是告诫我,不要招惹凌靖吗?怎么这么快就改变立场了?”
秦暮认真地说:“此一时彼一时。小夏,你总要为自己想想。你跟文昭男未婚女未嫁,每个人都有重新选择的权利。再说文昭的家庭你也知道,让他娶你,根本不可能。”
我苦笑,反问道;“凌靖就能娶我吗?他们家再民主,也会要求他娶一个家世清白的姑娘。”
而我跟“清白”二字早就没缘了,这个我知道,他知道,凌靖知道,整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
秦暮叹了口气,“不争取,你怎么知道不可能?你说我对我红日不好,可是你看看,跟我这段时间,她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最好的?再看看你。小夏,你念着人家过去的好,可人家未必顾念你。女人的青春没多少,操劳的女人老得更快,等你青春不再的那一天,你想选都没得选。而且…”
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似乎在寻找合适的说辞,“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天生不习惯接受拒绝,我不知道我这么说你能不能明白。总之你记着,如果有机会给你选,千万别错过。宁肯站错队,也别把自己夹中间。有些事,男人有男人之间的默契,最后倒霉的总是女人。到时候两边都得罪了,吃亏的是你自己。唉…其实挺可惜的,凌靖比文昭适合你,你当初要是跟他一起,他会对你好的,起码会善待你,你们结婚都不是没可能。凌靖的妈妈当年也不过是个服务员,跟他爸就是自由恋爱。如果三年前,在那个饭局上,你遇到的是他,你就不会…”
“秦少爷…”我有气无力地说,“咱不提三年前的事了,成吗?”
秦暮悻悻地闭了嘴,对我流露出悲天悯人的目光,尽管那种眼神一点都不适合他。
我对他说:“你想多了,今天凌靖不过是看不过去,随手帮了我一把,没有你想得那么复杂。他对我,是仗义出手。我对他,也没有非分之想。退一步说,我跟文昭还有笔旧账没算清楚,我奶奶去世的时候,我跟他借了五十万,我怎么也要把那笔钱还清了,才能想其他的。”
他扭头看了看我,“那五十万,文昭跟你提过吗?他要你还了吗?”
我仔细想了想,最后摇头,“没有。”
他又看了我一眼,“小夏,你知道文昭每天手里进出多少钱吗?你确定他还记得吗?”
我没有说话。
秦暮看着前方的路况,半晌后,他长叹一声,“小夏,其实这三年,有句话我一直想问你,你究竟是不能离开他,还是你根本就不想离开他?”
秦暮把我送到公寓楼下,我回到家里,发现文昭不在。一点都不意外。基本上,我需要他的时候,他从来不在。我不需要他的时候,他还是不在。
折腾了一晚上,我觉得很累,洗完澡之后,就沉沉地睡下了。
午夜之后,下了一场大雨,卧室里一片漆黑,文昭带着满身风雨而来,问了我一个非常严峻而深刻的问题。
“这么多人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我当时睡得正熟,这句话响在耳边,听得不甚真切。我以为自己在做梦,尚未清醒的脑子迷迷糊糊,想抓住点什么,紧紧抓住的却是男人强壮的臂膀,指尖触到凸起的青筋,吓得我一激灵。
那只手臂牢牢箍住我的腰,我辗转在黑暗中,觉得很疼,迷迷糊糊地问:“文昭?是你吗?”
身上的男人凶猛地沉在我身体里,强悍的力量,坚韧的皮肤,不留一丝缝隙,嘴唇贴在我耳边,呼吸里有灼热的酒气,诘问的语气却能冻死人。
他说:“这么多人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我在做梦吗?真实感这么强烈的梦?被人在梦中侵犯的感觉,竟然跟初夜一样疼?
人还没恍过神来,额角的汗已经冒了出来。我摇摇头,努力让自己的意识清醒一些,睡眼惺忪中,看到文昭在黑暗中的脸。
那么棱角分明的一张脸,那么炙热而强悍的身体,窗外划过一道闪电,炫目而短暂的流光,让我清楚地看到这副活色生香的躯体,每一寸肌肉,每一块骨骼,都像三年前初见的那般完美,而现在身体的主人对我说,他要我去死!
我觉得疑惑,小声问他,“文昭,你是想杀我?还是想睡我?”
如果他想杀我,那我有必要告诉他,他这样杀不了人,顶多半死不活。他那个东西又不是刀子,不会戳几下就要人命。
他也不可能用这样的方式累死我,如果他真做如此打算,可能他把自己累死了,我还没死呢。
可是我忘记了,文昭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不需要我提醒,他自己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所以下一刻,他直接用手卡住我的喉咙。
这会儿我可以确定,他是真的想杀了我!
我无法呼吸,觉得很难过,握住他那只铁钳一样的手,想拉开他。可那是一只经过无数次力量训练,可以举起上百斤重物的手。我要是拉得开,那我得是大隐于市的侠女。
生死徘徊之间,我变得无比清醒,仔细回想了一下,最近似乎没做什么伤天害理到活该让我死于非命的坏事,怎么会突然招此横祸?
我又有点忧伤的想,倘若我即刻死了,法律上应该怎么界定?文昭这算是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
方式不一样,大约量刑也不一样。
但估计他会淹没证据,让我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这浑浊的世界,我从没来过一样。
当我还没冒出新的想法,只觉得脖子上一松,文昭用身体压住我,汗湿的鬓发用力摩挲着我的侧脸,杀人未遂,所以贴在我耳边,还在不甘心地呢喃着:“你怎么不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我缩在床上咳嗽不止,被他蹭到了脸上的伤口,忍不住喊疼,非常害怕,一边捶他一边带着哭腔说:“别蹭我的脸,医生说如果撕裂了伤口,我就该毁容了。”
文昭愣了一下,看到我包着纱布的脸,似乎不忍下手,可他为人固执,轻易不改初衷,就换到没受伤的一边使劲儿蹭,嘴里还在念着,“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去死?”
我叹了口气,抱着他汗淋淋的脊背开解道:“文昭,为什么一定要我死呢?你看,我们一起这么久了。我死了,你不伤心吗?”
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恶狠狠地说:“你先死了再说!”
他竟然如此执着?
我哭笑不得,拉开他的手,“那等我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在一个风景好的地方,墓碑上不用写名字,反正我家里也没人了,不会有人来上香。”
他却不依不饶,嘴唇压在我脖子上,“你先死了再说…”
我认命,“那好吧,等我把钱还给你,我就去死。只要你高兴…”说说而已,反正我也不会真的死掉。
谁知他非常固执,“你现在就去死!”
上学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一个理论:一个男孩子越喜欢你,就越喜欢跟你过不去。这就是所谓的“爱你就要折磨你”。在我看过几十本言情小说之后,对这个理论几乎深信不疑。
但我没机会来验证这个理论的真伪,因为我高中没念完就辍学了。而之后在花场遇到的男人,喜欢你就会送花环给你,跟你过不去,就真的会让你过不去。
所以我没有机会去体验别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青春萌动,花样华年。
在我印象当中,我的成长似乎是一瞬之间完成的,没有过真正的童年,少年,自从懂事起,就直接步入了成人的世界。
成人的世界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
比如,你可以简单地记住第一个真心对你好的男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但是,这绝对不妨碍你对着每一个想把你搞上床的男人逢场作戏。
一半真心,一半假意。这就是成人的游戏。
我们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钱能造就禽兽,也能把人变成禽兽。
花场就是一个五光十色的野生动物园,走秀的女孩子如果不愿陪睡,又想赚钱,那无疑是在夹缝当中求生存。我们要比其他欢场女子付出更多的心力,要更有眼色,更善于钻营人心。
男人不仅想要被取悦,也想要知己,可是这个知己不能凌驾在他之上。所以你可以聪明,但是不能表现得太过聪明。很多事情,你可以看穿,但不能说破。
尽管大家都假得不能再假了,可是这一点都不妨碍我们每天晚上卸了妆之后,临睡之前开个小会,会议主题永远都是“如何嫁个有钱人”,“有钱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如何成为有钱人喜欢的女人”…
可惜讨论了一年,最后也只有一个姐妹凤凰涅盘,给一个山西小煤窑的老板当了小三,还不是正室。
可见欢场有真爱,不过是个神话。
有个姐妹没嫁给有钱人,攒了点小钱回家开了个花店,嫁给了总来花店送货的小司机,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炒得一手好菜,据说小日子过得不错,孩子都有了。
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把欢场真爱系列的小说,都拾掇拾掇拿来烤红薯了。
后来我才明白,小说毕竟是小说,我们经历的是生活。生活本身就是苍白无力的,是粗制滥造的,是阴险狡诈的,也是温暖安全的,它有太多太合逻辑和太不合逻辑的事实存在。
有了这样深刻的认识之后,我将自己之前的世界观做了新的修正。
最后认定,一个男人如果爱你,就会希望你吃饱穿暖,无惊无险,无忧无虑,即便这些自己给不了,也希望别人给得了。而不是打着爱情的幌子,将你占为己有,欺负你,伤害你,就叫爱你。
还有就是,爱你的男人,不一定非得是一个有钱的。
可惜,当我最无知懵懂的时候没有遇到文昭,而当我不再向往嫁个有钱人,不再把“爱你就要折磨你”奉作至理名言的时候,老天爷信手一点,把我扔到他身边。
这一扔,就是三年。
第二天早上,窗外的雨停了,一道五色斑斓的彩虹横跨在城市的上空,很是壮观。
我咳嗽了几声,头很疼,大约是感冒了。在床上翻了个身,正好看到文昭站在床边穿衣服。他的后背上宽下窄,线条挺拔,我能清楚看到每一块肌肉的轮廓。以前听人说过,每个人的肌肉对刺激的敏感度都不同,骨骼结构也不同,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个练健身的男人都会有文昭这么漂亮的身形,这得感谢爸妈给的好基因。
但是想到昨天晚上,此人的“壮举”,我顿觉生命之可贵,向床角缩了缩。
我以为他穿好衣服,就会像阵风一样离去。谁知道他系着袖扣转过身,一双黑色的玻璃眼,至上而下看着来不及装睡的我。
这样的眼神和表情让我蓦地一愣,仿佛回到三年前那个晚上。我缩在床角,抱着双手环住不着片缕的自己,像一只褪了毛的白老鼠,因为闯入了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瑟瑟发抖。
他当时也是这样看着我,整张脸沉浸在灯光的暗影中,喜怒难辨…
有人说,命运之所以艰难及多苦难,是因为它想让我们变得更坚强。
有人说,温暖是极奢侈的东西,需要用极深的寒冷和孤独才能体现。
有人说,别去抱怨生活,因为生活压根就不认识你。
可是…
有没有人经历过那样的屈辱?
有没有人遭遇过那么冰冷的夜晚?
那天晚上,好像连哭都不会了。
他的手真冷,指尖触到我脸上的纱布,我心里一哆嗦,生怕他一激动给我扯下来。模特的脸和身体一样重要,都是我吃饭的本钱,我可不想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