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
我想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什么,问他,“你今天晚上要过来?”
他低头看着我,“不方便?”
我有点为难,“不是不方便,只是…”我看了看四周,贴在他耳边小声说,“那个什么,家里没有了。”
我们磨合了三年,相信文昭应该明白,我说的“那个什么”,指的是什么。不是我故意矫情,而是大庭广众,我又是一个姑娘家,说出那三个字实在不雅。
“没了?我怎么记得还有几个?”文少爷目光疑惑,他不信我。
“真的没了,你想想…”我掰着指头跟他算。
可我话没说完,他就放下酒杯,头一低,结结实实地吻住了我。
这一吻很是火热缠绵,带着微醺的酒气,久违的感觉让我情迷意乱。我们坐在沙发的一隅,他的身子挡住了我的视线,如同在三千繁华中劈出了一方天地,音乐如酒,灯影缭乱。
在旁人看来,这大约是一副极为香艳旖旎的画面,可旁人看不到的是,他的手扶住我的脖子,凌厉的唇齿在我唇上磨了一会儿,就一路厮杀到我耳边,说:“你下次能不能换个高明点的理由?”
我沉默了一秒,无奈地说,“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会儿回家的时候,别忘了到楼下的超市买了再上去。”
他疑惑地看着我,“真的没了吗?我怎么记得还有三个?”
“真的没了,你看,我跟你算算,你上次用了…”我掰着手指头继续跟他算,却不经意之间对上一双漂亮的眼睛。
凌靖,就坐在那不远不近的地方,凉凉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是没有表情。
我脸上一热,以前跟这些公子哥一起,这些人虽然称不上玩主,可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也就不觉得特别尴尬。这会儿被他这么看着,想到刚才跟文昭的“少儿不宜”,忽然很想找个什么地方钻进去。
人果然是健忘的动物,我已经忘了,几天之前我也曾见过凌少爷在“盛世”的走廊被服务的情景。
但不知为什么,即使见过那么不主流的一幕,我依然觉得这个男人跟眼前这些膏粱纨绔不一样,跟文昭…好像也不太一样。
我想得太入迷,因而顾此失彼,文昭见我跟他话说到一半就愣愣地发呆,放开我,端起桌子上的酒杯,喝他自己的。
我拉了拉被他弄低的裹胸小裙子,上次那条被他扯烂了之后,他又赔了我一条新的,不太合身,胸这里有点跨,总是往下窜。
几乎占了一面墙的LED大屏幕上正放着一首不算很新、也不算很出名的华语歌,前奏在耳边响起,旋律潋滟如水,略带伤感,歌名叫做《褐瞳》。
你的瞳是褐色的迷梦
睫毛像翅膀逆光扑动
看不透那黑白的漩涡
愿沉醉在这永恒的虚空
我低下头,静静听着。文昭不知何时,已经坐在离我半米远的地方,手里握着酒杯,冷峻的五官沉在灯光的阴影中,不过与我一臂之遥,却如同隔绝在千里之外。
唇上的热度还未消散,鼻尖还萦绕着他干净的气息。仔细看看,他挺括的衬衫上或许还沾着我的头发,我们的关系那么亲近,距离却那么遥远。
咫尺天涯的遥远。
我闭上眼睛,耳边只有悲伤的音乐。我不懂音乐,却喜欢这首歌,大约是喜欢它的歌词,有入心的感觉。
很多年之后,当所有的一切尘埃落定,我却依然记得这首歌,记得它悲伤的歌词和哀伤的旋律。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回忆起当年那些鲜活的人和无法回头的往事,这哀伤的旋律就像天外飞来的神音徘徊在我的耳边,还有文昭那双深褐色的眼睛,他在冥冥黑夜里用悲伤的目光默默望着我。他还是那个样子,只是看着我,紧抿着嘴唇,隐忍的目光,却一句话都不对我说。
于是,我半生飘零,情伤难复…
红日姑娘今天有点兴奋得过了头。
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当我们吃完了蛋糕,喝完了红酒,唱完了KTV之后,她还在喋喋不休。
喋喋不休没什么,她本就话多。话多也没什么,可是她不该把话题绕到我身上。
事情其实是这样。
前几天娱乐界爆出一桩丑闻,一个二流小明星站在天台上闹自杀,虽然被救了下来,可事情却闹得满城风雨。而凡事皆有因,让小明星闹自杀的原因,就是她被人录了一段不雅视频,内容是她干第三产业,陪客睡觉的过程。
原来小明星有一个极为霸道的经纪人,这经纪人明着是经纪人,背后其实是个皮条客。小明星不甘心被控制,提出要自立门户。可人家经纪人不答应,就找了一个人假装嫖客去嫖她,在包里装了一个针孔摄像机,录下了整个过程,打算用这个来威胁她。
于是就有了那段视频,有了天台的自杀,有了后面一连串的闹剧。
那个经纪人真是冷血彪悍,人家都要跳楼了,他还在那边说:“你去死啊,等你死透了再来告诉我。”
我估计在那一刻,这小明星大约在想“你不是要我死吗?那咱们就抱着一块死。”,于是一怒之下报了警。警察叔叔还真是干脆,楞是一查到底,结果查出一张令媒体大众跌破眼镜的“价格单”。因为很多影视界的清纯玉女也单上有名,所以此单一出,顷刻震动三界——娱乐界,新闻界,司法界。媒体就像炸开了锅一样,舆论铺天盖地,没几天就成了城中热议的话题。
本质上来说,这件事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可是人家红日姑娘会联系,说出口的话更是让人无地自容。
她就那么看着我,嘴角噙着笑,“都说这些小明星不自爱,依我看,比她们更不自爱的是那些小模特,尤其是那些裸模,说是为了艺术,还不是冲着钱去的。这些不懂自爱的女人,简直就是中国女性的耻辱,早死早干净。”
她只说模特我也就忍了,可她不该又扯到裸模,扯到裸模也就算了,不该说人家早死早干净。
于公,珊珊刚死。于私,我昨天刚当了一把裸模。
所以于公于私,我怎么能就此放过她?老虎不发威,她当我是Hellokitty?
珊珊说过,裸模不算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追求。
我现在的追求是,很想揍她一顿。
但是考虑到红日姑娘的男朋友,还有我的男朋友都在旁边。我如果走过去扯她头发、泼她红酒、扇她耳光,很可能被这两个男人联手揍一顿。
所以这个伟大的追求,不能明着来,只能阴着来。
红日姑娘有点小情趣,就是喜欢划拳。不是大排档里捋胳膊、挽袖子,口中大喊着“哥俩好,八匹马”那种粗犷式,而是“十五二十”这种优雅式。
其实不只她喜欢,长泡酒吧的美眉们都喜欢。红日姑娘跟风,一个乖乖女偏要弄出点风尘气,也就表现得很喜欢。
她也的确聪明,我们每次聚会,红日姑娘跟这群少爷们的女伴们玩“十五二十”,竟然从未输过。
此刻她正好在兴头上,说够了八卦,我提议跟她划拳,她也无异议。所以我提议加码,输的人不但要喝酒,还要被赢的人扇一个耳光,红日姑娘在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傲慢中,也欣然应许。
所有的人都在等着看我笑话,我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三年,没人见过我划拳。
文昭从来不管我,在他的概念里,我是早死早利索。秦暮自然乐得看戏,凌靖皱了皱好看的眉毛,淡淡地说:“你们女孩子家,意思意思就行了。”
我不知道他是让我“意思意思”,还是让红日“意思意思”。
但是很显然,我们两个女人宿怨已深,谁都不想只是“意思意思”。
第一回合,众目睽睽之下,我输了。所有人乐意见到的结果,红日姑娘的纤纤玉指,毫不留情地掌掴过来,“啪”的一声打在我脸上,声音清脆,如同我想的一般,只适合拍蚊子。
她那双手,那个力度,拨琴绣花还可以,打人就差远了。花场里任何一个女人都比她会打人,更遑论那些男人。
愿赌服输,我喝干一杯酒。
第二回合,我依旧是输。不知是谁笑了一声,大约是看戏太投入了,也觉得我实在太不自量力了。红日姑娘一个巴掌扇过来,招呼在我脸上的同时,还没忘轻蔑地说了一句,“自讨苦吃。”
文昭闲闲地打了个呵欠,凌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表情沉重,目光悲切。
第三回合,我赢了,这个胜利似乎来得太迟,于我却是正好。这就是赌徒心态,不让她尝些甜头,她怎么能陪我玩下去?
“该我了…”我话未说完,巴掌已经像把蒲扇,照着红日姑娘的花容月貌招呼了上去。
扇耳光是很有讲究的,比如你可以让别人脸疼,但是自己的手不怎么疼。再比如,你可以不发出太大的声音,却能扇得她哭爹又喊娘。
空气里一声闷响,不仔细听或许听不到,再看看咱们红日姑娘,半张脸已经肿了起来,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怔怔地望着我,泪盈于眶。
“你,你…”话不成声,她被我打哭了。
空气一下变得有点紧张,所有人都看着我,似乎都在用眼神指责我——心狠手辣,心如蛇蝎。
这委实有些好笑,她打了我两个耳光,他们只觉得是理所当然。现在换我回敬她一个,这些人就受不了了?
这阶级立场,也忒分明了点。
我无意于跟整个世界对抗,那是不理智的。可是我们不能用消极的乐观,来放纵那些试图伤害我们的人,那是悲哀的,也是不现实的。善良不是没有原则的退让,因为大多数人喜欢得寸进尺。
我看着红日肿了半边的脸,笑了笑,略带歉意地说:“玩玩而已,你打我我都没说什么,再说我这下远没有你扇我那巴掌来得响亮,你要是玩不起,咱们就不玩了。”
秦暮惯做和事佬,搂着女朋友微微颤抖的小肩膀,和声细语地说:“好了,好了,玩过不人家,咱们不玩就是了。”
不得不说,秦暮这厮平时八面玲珑,这会儿却太不会说话。众目睽睽之下,这不是有意刺激咱们红日姑娘,那颗敏感脆弱的好胜心吗?
“谁说我玩不起?我刚才是让你。”红日姑娘擦干眼泪,推开男友,气势汹汹,一副理智尽丧的样子。
我笑了笑,她说她玩得起,那就好。
十七岁就出来跑江湖,经验告诉我一个道理,有时候你会一样东西,不一定要表现出来。当你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来,效果会更好。
红日姑娘委实冤了点,接下来几个回合,她一次都没赢过。我基本上是一边一下,很注意和谐美,让她的脸肿得非常对称。
众人一片唏嘘,为了红日姑娘的舍生忘死,感叹不已。
最后凌靖有点看不下去了,劝我说:“好了,小夏,别玩了,手不痛吗?”
红日姑娘双眼血红,几欲羞愤自杀。
我怕她真的撞墙,心思一闪,手下一松,输了一回。
愿赌服输,我无话可说,只当她帮我拍蚊子,左右她没我力气大,怎么都不吃亏。
却不知道,问题就出在这里。所以说,人不能太自信,前一刻红日姑娘就是太自信,结果被我着实算计了一把。而天道轮回,报应这种事,向来都是有的。
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反噬到我身上。
一切都来得很快。我当时只看到银光一闪,刮过晦涩的空气,好像有人在背后揪住我的衣服,向后拽了一下,接着脸上一凉,一片温润水泽。
我用手一摸,是血!满座皆惊!
再看红日姑娘,她雪白的小柔荑里,赫然拿着一把小小的水果刀,我们刚才用来削苹果皮的。
为了几个耳光,就要将我毁容?这姑娘八成被我扇疯了!可那把小小的水果刀,她什么时候握在手里的?竟然没人发现?
划拳不行,小动作倒是蛮快的。所以说,女人真可怕。
“夏红日,你他妈疯了吧!”秦暮竟然比我和我的男友还震惊,夺过红日手里的刀,反手就甩了她一个耳光。
这一下扇的极狠,绝不是我的小巴掌能比的。红日姑娘哇的一声,扑倒在茶几上,撞得鼻口出血。
我捂着脸呆了呆,秦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仗义了?真让我刮目相看。
又回头看了看,凌靖在我身后松开手,原来刚才是他拉了我一下。也多亏他,不然我这脸上就不是一条口子,而是被红日姑娘整个划成两半。
那边还没闹完。
秦暮仿佛愤怒之极,红日姑娘楚楚可怜的泪水,狼狈的趴姿,馒头似的脸颊,嘴角的血丝,也没能让他解气。
他指着趴在茶几上瑟瑟发抖的女友,声色俱厉地怒斥道:“夏红日,我忍你很久了,平时你再怎么嚣张跋扈,无理取闹,我都没跟你计较。你现在竟然毁人家的脸!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么狠毒?算了,我对你太失望了,咱们两个的缘分尽了,到此为止吧。”
红日姑娘傻了。
我有点乱,本来应该是两个女人的战争,如今变成了一男一女永恒的主题;本来应该我男朋友做的事,如今秦暮倒是做了个彻底。文昭却闲适地坐在沙发上,冷眼旁观,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淡样子。
对于文昭,我很理解,就是有人在他面前劈了我,他眉毛都不会动一下;对于秦暮,我不理解,过去多疼女朋友的一个人啊,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
倒是平时与红日关系颇好的几个女伴,赶紧扶起她,一边劝红日不要哭,一边劝秦暮不要生气。言辞间暗示我才是那个罪魁祸首,该下十八层地狱。其他几个无关紧要的少爷也跟着劝,眉目之间却毫无诚意,依我看,幸灾乐祸的成分倒还多些。
“你还在这儿看什么热闹?脸要不要紧?”凌靖拿着手绢,扳过我的脸,帮我擦脸上的血渍,仿若文昭是空气,他才是我的正版男友。
我有点懵,意识到这不太对,赶紧将手绢接了过来,“没事,我自己擦。”
凌少爷皱了皱眉毛,声音不悦,“清清楚楚的一道口子,怎么会没事?你是铁打的?”
我还没说什么,秦暮就走过来,一把拉起我,“就是,这么长一道口子。小夏,别怕,我送你去医院。”
我彻底懵了,活了二十多个年头,头一次,人品大爆发!
凌靖抬头看了看秦暮,声音不高不低,“人家有男朋友,要你操什么心。”说完转过脸,凉凉的目光落在文昭脸上。
文昭放下酒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慢悠悠地开口,“你这么本事,自己没问题吧?”
我还能说什么?只有捂着满脸血,睁着一双弃婴般的眼睛,点点头,“没问题。”
那天晚上,最后还是秦暮将我送进了医院。
他的说法是:我毕竟是被红日所伤的,他作为红日的前男友,负有监管不严之责,于情于理他都该对我负责。
伤口不深,只是划破了皮,看着吓人而已。医生给我做了简单的处理,上好药之后,贴了纱布和胶带,告诉我这几天不要沾水,不要吃辛辣食物,如此云云。
我有点惴惴地问:“会留疤吗?”
老大夫扳过我的脸仔细看了看,“机会不大。”
我眉开眼笑,满心欢喜。
老大夫推推眼镜,嘱咐道:“别笑得太用力,容易扯裂伤口。”
离开医院的时候,夜已经深了,秦暮在送回我家的路上,有点抱歉地说:“对不住了,小夏。红日平时被我惯坏了,做事说话,从来没个深浅,你别往心里去。”
我手拄在车窗沿上,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灯火,说:“她不懂得深浅,你懂不就行了?她说话办事没分寸,你可是拿捏得很周全。”
秦暮“哦?”了一声,笑道:“小夏,你好像对我很不满。”
我叹了口气,“秦少爷,你想跟红日分手,你就直接跟她说好了,何必拿我当借口?”那姑娘估计这会儿恨死我了。
秦暮笑了笑,眉目如画的一张脸,说出的话却这么薄情,“被你看出来了。我的确是想跟她分手,今天她做得也的确过分,我不过是抓了个契机,借题发挥而已。”
“是借题发挥,还是火上浇油,你心里明白。明知道她喜欢争强好胜,你还故意激她?你比凌靖离我更近,他都能看到红日手里拿了把刀子,你却看不到?如果不是他拉了我一把,我这张脸就废了。秦少爷,你是不是太狠了一点?”
秦暮看着前方的路况,淡淡地说:“小夏,何必说得这么难听?她总是排挤你,我踢她出去,你不高兴吗?退一步说,就算你真的毁容,我也可以拿钱出来给你整容,说不定…”他看着我笑了笑,“比现在还漂亮呢。”
我真想扇他!可惜,他不喜欢划拳,我的才能露得早了,不会再有机会了。
我看着自己的手,深深叹了口气,我们两个女人斗得你死我活,让人家渔翁得利。
真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红日一直排挤我,也是因为她在乎你。她是有很多缺点,对你却是一心一意。我一直以为你就算不爱她,对她也会有点感情,真的没想到,原来你一直是这样看她的。”
说真的,我有点替红日叫屈。人果然是健忘的动物,才这么一会儿,我就忘了这个姑娘差点将我的脸劈成两半。
秦暮笑了,“我会疼每一个跟我一起的女人,不是专疼她一个。我们在一起半年,她该得的也都得了。我提醒她很多次,她就是不愿意离开,只想着跟我结婚。可是她怎么不想想,我怎么可能娶她?要娶也是娶个门当户对的,不会是一个普通出身,成天想着嫁给有钱人,做着明星梦的女人。今天的事,你不用放在心上。就算没有你,我们也长不了。她那样的个性,要想寻个错处,实在太容易了。”
诚然,秦暮的话让我无言以对。
我在这个圈子里的时间比红日长,对于秦暮的品性算是耳濡目染。他是那种在感情上收放自如的男人,爱的时候热情奔放,不爱的时候也是简单干脆,抽身时的姿态更是冷静得让人发指。
对待这样的男人,怎么能一脚踩下去呢?我们游泳的时候,不是也要试一下水的深浅,何况是人?
红日有自己的问题,浮躁虚荣,好高骛远,却没有足够的智慧来掩盖自己的缺点。只是,男人喜欢你的时候,你的缺点也是优点。男人不喜欢你的时候,你的缺点就会被无限放大,直至永恒。你哭闹是错,静默是错,呼吸是错,活着是错,死了…还是错。
我叹了口气,“既然从开始你就嫌弃她,何必装得那么温柔?既然早知道不可能,又为什么给她希望?秦暮,你玩弄了一个尽管有缺点,却是真心喜欢你的女人,这种行为很混蛋,你知道吗?”
秦暮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外一只手点了一根烟,深吸一口,冷淡地说:“那你认为我该怎么做?我们都是不愿意亏待自己的人,不是说不想找真爱。但是你该知道,这年头找个真心爱你的女人,比在大马路上被原子弹砸到还难。我也很委屈,上来一个女人都让你以为她爱你爱得要死要活,可有几个是真的?你说我对她们不公平,可她们对我公平吗?爱来爱去,还不是爱我的钱?如果我真的遇到一个值得我付出真心的女人,我也会好好待她。可惜至今为止,一个都没有。不要以为我们这些富家子,生来就是没心的。就算没有,也是被你们女人掏空的。”
我转过脸望着窗外,没再说什么,心里明白再跟他争下去没有任何意义。
男人的金钱就像女人的美貌一样,既是资本,也是受伤的根源。如果非要溯本逐源,探讨究竟是谁先让谁失望,这就像讨论“先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荒谬。
不过他有一句说得很对,他们这些人,都是太懂得善待自己的男人,即使心是虚位以待,也不妨碍他们享受人生。那些不能被他们另眼相看的女人,一不小心就成了路人甲。
每次看到这种事,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姑娘偏偏对这种千帆看尽,又喜欢游戏人间的男人心存向往?当你为了这个男人掏心掏肺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这个码头,就一定能拴住他这条破船?
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是女主角,都以为自己会成为男人最刻骨铭心的那一个,这本身也没什么错,人活一辈子,谁还没个追求和梦想?只是别忘了,对于能将感情像水龙头一样收放自如的男人来说,他人生的主角,永远都是他自己。
怎么突然不说话了?”秦暮扭过脸看着我。
“没话可说。”
他叹了口气,“小夏,你还是不明白。你以为红日总是跟你做对,完全是为了我?告诉你吧,她只有一半是因为我,另外一半是因为文昭。”
我疑惑地看着他,“红日喜欢文昭?”
“也不能说是喜欢,应该说是不服气。毕竟文昭是我们这些人当中最有背景的一个,你也看到了,我们每个人都要看着他的脸色说话。她认为自己各方面都比你强,可坐在文昭身边的女人却是你,她心里当然不舒服。”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秦暮接着说:“其实可以理解,她那种女人,总是有点仰高心理。她对文昭未必就是喜欢,就算真的让她去做文昭的女人,她也不见得就能受得了,可是她向往那个位置。如果坐在文昭身边的是一个跟他家底相当的女人,她也无话可说,可偏偏是你。所以无论你做什么,她都看不顺眼。文昭又不怎么管你,她又是个没深沉的,自然越来越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