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墨用手中的钢笔敲了敲桌子:“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先找血玉。苏木,牙印比对出来了吗?”
苏木抚摸着脖子上少了一圈毛的小奶狗回答:“现有物种中没有符合特征的,但是从牙印的大小比例来判断,咬它的生物应该也不算大,正常猫的大小,嗯,比团子稍微大一点。”
团子听到自己的名字,耳朵动了动,“喵”了一声。
宋初拖着下巴,看着窗外:“在小狗出来之前,我好像看到了穷奇…不过应该是我多想了,我根本没看清它的样子,怎么可能认出来时穷奇呢?”
梁京墨意味深长地看着宋初:“那可未必。”自从上次真的用烤乳猪抓了饕餮之后,梁京墨就一直在怀疑宋初的身份。借着查神秘人的机会,梁京墨也顺手查了查宋初可能的身份,暂时还没有确定的结果。但是宋初身份不一般是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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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辣鸡翅,奥尔良鸡翅,吃哪一个好?
第七十二章:血玉(5)
宋初被梁京墨的眼神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往后缩了一下。楼半夏摸摸宋初的脑袋:“老大抽风,别怕。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这只小狗?”
李双掏出小镜子补了补妆:“信不信我的第六感?”
楼半夏挑眉:“我以为第六感应该是我的专利,毕竟种族天赋。”
“我觉得,付关有可能在樱花林。”
章邯镶嵌好灵石,韩彦悠悠飘了出来:“有第六感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既然觉得他在樱花林,你们就去看看呗。”
韩彦说得不无道理,梁京墨登时决定自己、宋初、李双去樱花林,楼半夏和团子在文物修复处附近搜寻,苏木和章邯留守文物修复处。至于刚刚恢复活力的韩彦,已经在梁老大下达任务的时候跑出去了。
夜深人静,公园里只有秋虫之声,一行三人走过,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片宁静。樱花林更是在一片深沉的黑暗之中,连路灯的光芒都没有。宋初手中的手电照过去,也只能照出一片婆娑的树影。
得益于章邯留下的丝带,三人很容易找到了白天那颗樱花树。如果不是这根丝带,恐怕谁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棵树,就是白天那棵。傍晚时还只是普普通通一棵沉寂的樱花树,现在却变成了两棵树从根部开始,盘旋纠缠而上,树冠开满了粉色的花朵。
风过,粉红色的花瓣簌簌而下。本该浪漫的场景,却因为黑夜的背景、微微的光亮而变得有些诡异。
手电的光芒照亮树干上变得分外清晰的树疤,宋初深深吸了口气:“这是…什么情况?”
李双的手指触上凹凸不平的树疤,深紫色的指甲反射出令人胆寒的光芒:“那个叫希希的女人,一直都没有走吧…”
梁京墨在手心画下一个符咒,吟咏着咒语将手心贴在树疤上。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就能看到这两颗缠绵而生、在秋天盛开的樱花树,在黑夜中闪着莹莹的光芒,诡异而梦幻。
片刻之后,一只老鼠大小的生物从数根中爬了出来,扑在梁京墨的腿上:“大人、大人,我出来了,别念了!”这声音如同孩童般稚嫩,令人闻之心喜。
蹲下身,可以看到这只从数根中爬出来的生物有着圆滚滚的身体,头上顶着淡粉色的樱花,四肢是看上去十分柔软的根须。这片樱花林已经有了不少年历史,蕴养出精灵也算合理。
梁京墨将小树精拎起来,与自己对视:“那块血玉,是不是被你拿来了?”
“那个,那个…不是我…”小树精对着自己圆滚滚身体上方的两簇根须,“我是不能离开这里的,怎么能去偷你们的血玉呢?”小树精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一看就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不能离开这附近倒是真的。
梁京墨换了一个问法:“说谎可是会折损修为的,我们丢血玉的事情,是不是跟你有关?”
小树精皱起脸,用自己的根须爬到梁京墨手上坐下:“对啦对啦,就是我指使的。可是我也是为了成全这对有情人啊!”
李双嗤了一声:“那你白天怎么不出来?怕我们吃了你?”
“那倒不是,”小树精摊手,“我是个思虑周全的人。要是我白天出来跟你们说明白了,你们肯定还是要把他们分开,哪怕送他们去投胎,最终他们还是会分开的。现在多好,他们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宋初敲了敲树干:“如果我把这两棵树给锯了…会怎么样?”
小树精一下子蹦了起来,头上的樱花花瓣都立了起来:“不行,不能砍!你敢砍我就…我就…”
“你就怎么样?”梁京墨甩了甩手,小树精不得不牢牢扒住他的手指保持平衡。
“不怎么样,不怎么样,大人饶命!”
李双抱臂靠在树上:“你说不砍就不砍?我要真砍了你能怎么样?你把他们俩变成了这两棵树,以为这样他们就会一直在一起?你都活了多少年了,怎么怎么天真?海可枯石可烂地球会爆炸宇宙会毁灭你以为两棵树能存活多久?”
小树精委屈地趴在梁京墨手上,眼里含着两泡泪:“可是…可是我只能做到这样了,我以为,我至少完成了他们的心愿。”
宋初摸摸小树精的脑袋上耷拉下来的樱花:“你这么想也没错,毕竟你是一番好意,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小树精抖了抖自己的樱花顶盖,还是趴在梁京墨手上。
梁京墨当然知道小树精在等自己表态,轻咳了一声:“血玉呢?”
小树精挪了挪,将自己的根须探入身下,扒拉了大半天,不知道从哪里掏出血玉来,小眼睛偷偷瞄着梁京墨的脸色。
梁京墨将血玉置于手电筒的灯光前,流动的血线已经消失不见。将血玉抛给宋初:“你可以还给你师兄了。”
宋初手忙脚乱地接住血玉,看到它安然无恙地躺在自己手心,才松了口气:“你不能离开这个地方,那你是怎么拿到血玉的?”
小树精翻身爬起,抱着自己的肚子:“这附近有一群野猫野狗,有几个灵性不错。我平时会小小地照顾它们一下,这次也是他们帮忙的。”
“所以那只小狗…其实就是用来声东击西的?”宋初恍然,也有些难以置信。且不论一群猫狗能想出这样的计策,它们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情把那只小奶狗推出来的?
小树精听宋初提起小奶狗,一根触须攀上了她的手:“你能把小狗送回来吗?”
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宋初回头,看到一只黑白斑点狗钻了出来,身后还有两只蹒跚学步的小狗,发出“嗷嗷”的小嫩音。看来,这几只就是那只可怜的小奶狗的妈妈和兄弟姐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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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很喜欢吃汉堡之类的西式快餐,现在倒是兴致缺缺,更喜欢传统美食。校门外的北京烤鸭,要不是太贵,要不是其他的菜太难吃,我真的会每周去吃一次的…口水ing
第七十三章:血玉(6)
宋初的鼻子有些酸:“那只小狗受了伤,等它好一些,我再送它回来。”
小树精闻言,从梁京墨手上跳了下来,跑到母狗身前,一顿手舞足蹈比划。母狗“呜呜”两声,带着小狗退了回去。
李双揉了揉自己僵硬的脸颊:“这么晚了,回去吧,明天再让竹安来处理,总归要让他们回归轮回的。”
小树精站在树根上目送着三人离开,才回到了树根里。
树根之内,又是另一番天地。这是一个樱花塑造而成的粉色世界,盛放的樱花树下,付关和希希靠坐在一起,希希的脑袋靠在付关的肩上,两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在外界只是一个萌球的小树精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娃娃,一蹦一跳地走到付关和希希面前。
“他们还是要把你们送入轮回,所以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付关和希希相视一笑:“能够再见已经是意外之喜,我们也不奢求更多了。我想,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们还要找到彼此,相知相守,弥补曾经的遗憾。”
希希握住付关的手,十指相扣:“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一阵风恰巧吹过,樱花瓣被风卷起,如同下了一场樱花雨。希希靠在付关怀里看着眼前美轮美奂的景色,逐渐合上了双眼,灵体闪烁着阵阵微光,飞出片片殷红色的樱花瓣。随着越来越多的樱花瓣飞出,希希的灵体逐渐变得透明,直至消失不见,一无所觉的付关靠在树干上沉睡着。
坐在树枝上的小树精拖着脑袋看着树下发生的一切,惆怅地叹息了一声。
当初她救希希的时候,她已经接近强弩之末了,靠着它的小世界充足的灵气和心中不散的执念才支撑到现在。如今她心愿已了,执念已散,一切尘埃落定,自然…魂飞魄散。现在就让付关先睡着吧,等明天那些人来了,就说希希已经先被送走了。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吧。
抬头看着满天飞花的小树精没有看到,在希希完全消失的时候,付关眼角落下一滴晶莹的泪水,被风吹起,化为红色的樱花瓣,卷入了樱花雨中。
当竹安站在这两棵纠纠缠缠的樱花树前的时候,看到的就只有付关而已。出乎小树精的预料,付关醒来之后完全没有问起希希的去向,安然接受了这一切。
宋初将血玉还给陆飞宇的时候,陆飞宇非得给她钱。宋初从来不否认自己对钱的喜爱,再三推辞之后陆飞宇还是坚持,宋初也就顺势收下了。不过这可不能算她的收入,上交之后还能拿到两千,宋初已经很满意了,蹦跶着把钱收进了钱包里,顺路还亲了亲正在努力挪动的小奶狗。
团子对小奶狗很是同情,应该说它对一切被剃毛的生物都十分同情,经常会把自己的小鱼干送几颗给小奶狗。
宋初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在小奶狗的后腿好得差不多之后,就将小奶狗送回了樱花林。那两棵纠缠在一起的樱花树已经变成了一大奇景,即便不是樱花盛放的季节,这两棵树开满了粉色的花朵,树下铺着抖落的花瓣,引来不少人前来围观、拍照。宋初抚摸着承载着付关和希希爱情的树疤,微微弯起唇角。这样,算不算是有很多人见证了付关和希希的爱情呢?
你有没有疯狂地想念过一个人?就像犯了毒瘾的瘾君子,见不到心里的那个人就挠心挠肺。声音、影像都已经满足不了内心的贪欲,急切地想要与其肌肤相贴,感触到那个人的体温。
宋初现在就是这样,从未如此热切地想要见到梁京墨。
前来观赏“缠枝樱”的游客们看到一个秀丽的身影从他们身边匆匆跑过,偶尔擦到一个人,一边跑还一边回头道歉,都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一看就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见到这两棵树有所触动,所以急着去见自己的心上人吧。眼前的这两棵树,纠纠缠缠,难舍难分的样子,真的让人对缠绵的爱情心生憧憬。
有人说,一同在这两棵树下立下誓言的恋人,就会永不分离。
虽然只是个传言,但是这样俗气却买好的传说,却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情侣前来,如信徒般在树下虔诚祈祷。
宋初气喘吁吁地扶着文物修复处的门框,屋内正在喝下午茶的众人讶异地看了过来,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宋初扑入了睡眼惺忪的梁京墨的怀抱,闪瞎了一众单身狗的眼。
梁京墨下意识抱住宋初,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宋初心满意足地吸了口气,从梁京墨身上起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工作。
楼半夏伸手探上宋初的额头:“阿初,你是发烧了吗?”
宋初将楼半夏的手拉下,莞尔一笑:“没有,只是付关和希希的事情,让我颇有感触而已。”有些错失可以挽回,有些遗憾将是永远。既然一切都还来得及,既然在乎的人还在身边,不妨好好珍惜。那么,即便…即便不能一起走到最后,也不会追悔莫及吧。
“一起去吃饭?”
下班的时候,梁京墨对宋初发起了邀约。在梁老大想来,宋初都已经对自己投怀送抱了,约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困难。宋初却微笑着拒绝了梁京墨:“今天我要回家,改天再约吧。”
梁京墨还是跟在了宋初后面,送她回家。
高中是没有周末的,这个时候,宋父宋母应该都还没有回家,梁京墨借口喝水顺理成章“登堂入室”。然而,总有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宋初刚给梁京墨倒了杯水出来,就看到宋母披着披肩站在卧室门口看着他们。
“妈,你怎么在家?今天不上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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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复习越饿…
第七十四章:离魂(1)
梁京墨也站起来和宋母打招呼,抿了两口水,就推拒了宋母的挽留告辞了。虽然他很想渗入宋初的生活之中,但是必要的私人空间还是要给的。
直到梁京墨离开,宋母才回答了宋初的问题。原来,宋母昨夜受了凉,今天一早起来就上吐下泻,干脆请了假留在家里休息一天。
宋初靠在宋母肩上,轻轻蹭了蹭。已经有很久,她没有和母亲这样亲密,没有好好地坐下来聊一聊。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和父母之间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
宋母抚摸着宋初的手:“算了,我也不逼你辞职了。你们梁处长昨天晚上还跟我联系,把你们部门的条条款款都说得清清楚楚,也跟我说了,他们和你一样,都有些特殊的地方。我想着,也许让你继续留下来才是对的。”
“谢谢。”
此时此刻,宋初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她没有想到梁京墨会帮她和宋母解释,也没有想到宋母能够这么快想通。
萦绕在头顶的乌云散去,第二天宋初特地早起,烤了几个鸡蛋糕,神清气爽地上班去了。文物修复处的众人却没有宋初的轻松,云南、四川地区最近频发地震,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伤亡,也导致了不小的损失。
梁京墨照例直到日上三竿才到场,还是睡眼惺忪的样子。昨儿晚上地府那边突然来了阴差,派下来不少任务,整理资料折腾到凌晨才睡下。
将手中一沓A4纸扔下,梁京墨打了个呵欠:“昨晚接到的命令,半个月内把穷奇捉拿归案。云南出现异状,怀疑有人利用养尸地饲养活死人,穷奇归案之后我们得去查一查。还有…柳永失踪了。”
昏昏欲睡的众人立即精神一震。
李双停下画了一半的唇妆:“柳永不是去千慧寺了吗,怎么会失踪?”
梁京墨咬了一口蛋糕:“我打他电话打不通,所以今早特地去了一趟千慧寺,竹安说,柳永根本没有去过千慧寺。”
楼半夏托着腮嚼着蔬菜干:“你们还记不记得,当初钟鬼的目标就是柳永的心…是不是他们还没有放弃得到他的心?我一直很好奇,柳永的心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七窍玲珑心,”苏木严肃道,“如商纣王时期的丞相比干,柳永拥有一颗七窍玲珑心,也是得益于这颗心,柳永才能到今天魂魄不散,心神不灭,皮囊不毁。”
李双咕噜噜转起了眼珠子:“如果我把他的心抢过来,我也能皮囊不毁吗?”
梁京墨一个眼刀子扔过去,李双立即噤声,低下头嘀咕:“开个玩笑而已。”
“没有时间让你开玩笑了,还不如快点想想要怎么把穷奇引出来。”章邯平素就是个严肃认真的人,在这个时候更显严厉。
众人都意味深长地看着宋初,直把宋初盯得背脊发毛:“你们别都看着我呀,我又没有什么办法。”
楼半夏邪邪地勾起唇角:“饕餮那回,你是怎么想出办法来的?好像是被打晕了,要不然我们试试?”
宋初缩了缩脖子:“半夏,都这个时候了,就别开玩笑了。”宋初话音刚落,楼半夏的掌心已经贴上了她的脑门,宋初只觉得头顶一阵钝痛,便没了知觉。
“我可没有开玩笑。”楼半夏悠悠收回手,看了一眼将钢笔掰弯了的梁老大,“放心,我下手还是有分寸的。”
梁京墨将变形的钢笔扔进垃圾桶:“要是没分寸,我会告诉你什么是分寸的。”
宋初再有意识的时候,分明地知道自己在做梦。整个世界被笼罩在暗红色的光芒之下,天空中没有太阳,抬头只能看到厚厚的云层,眼前是一条宽阔的河流,河里的水也是暗红色的。河边开满了大红色的花朵,花瓣细长,形态如菊花,却又不尽相同。花冠下除了细细的碧色花枝,并无作衬的叶片。
曼珠沙华,又称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开不见叶,叶生不开花,花叶永不相见。恶魔的温柔,无尽的爱情,死亡的前兆,地狱的召唤,悲伤的回忆。
“陌君,你怎么回来了?”
宋初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并不似李双温柔,也算不上清脆,但却令人十分舒服。宋初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穿着红衣、提着红色灯笼的美丽女子。女子的美丽是难以言喻的,并不是那种令人一眼惊艳的美,而是让人非常舒服的、不由自主放下戒心的美丽。
“陌君?”
宋初回过神,才反应过来她是在喊自己。陌君,这个称呼,似乎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宋初低头,看到自己脚上的绣花鞋,然后是绣着彼岸花纹的红色绸缎做成的衣服,大摆广袖,一看就不是正常人的装束…
“穷奇,我是为了穷奇回来的。”宋初急中生智,直接将穷奇拎了出来,
面前的女子嫣然一笑:“我还当你是想通了,自己回来了呢,原来是为了穷奇啊。去幽冥池取一块黑石把他勾出来,烤烤它就老实了。不过,你是怎么回来的?”
宋初龇了龇牙:“晕回来的。”
女子被宋初逗笑了,许久才平静下来,严肃了神色:“那你快走吧,时辰快到了,被发现你就走不了了。”
宋初一回头,就看到刚才还是一片平静的河面开始泛起微波,不时有什么从水面下钻出,又被拉下去。她不是不想回去,而是不知道怎么回去啊!
宋初正在纠结着,突然头顶一阵刺痛,宋初便觉得有一股力量将自己往某个方向吸去。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已经是文物修复处的天花板。
头还是有点晕,宋初挣扎着爬起来,刚好看到楼半夏将一根寸长的银针收进针盒里。看来,刚才就是这根针帮了她的忙,将她扯回来了。
“半夏,你对我做了什么?”
楼半夏灭了酒精灯,回头看着宋初:“传说中的离魂之术,怎么样,有结果了吗?”
宋初呼出一口气,神清气爽:“有了,幽冥池黑石,可以把穷奇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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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正式进入考试阶段,没有什么时间关注这边。存稿是够的,不会断更,活跃度就得靠大家撑着了,大家多多冒泡,没收藏的也收藏一个,谢谢O(∩_∩)O。
第七十五章:离魂(2)
楼半夏一脸“呵呵”地看着宋初,宋初一脸迷茫,楼半夏也不解释。结果,众人在听到这个结果之后,都和楼半夏一个反应。
李双摇摇头:“宋初,你知道幽冥池是什么地方吗?地府深处,万恶之池,诸鬼避之,肉身沾之则融。幽冥黑石,又称为集恶石,万恶集聚其中,能惑人心神。你觉得,我们要怎么拿到它?”
听那个红衣女子的语气,宋初还以为这件事并没有多困难。但是现在看来,从幽冥池中拿黑石,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既然是地府交托的事情,请他们帮个忙,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宋初不确定道。
章邯摇了摇头:“幽冥池是个特殊的地方,从未听说有谁能安然进入安然而出,据说连冥王也不敢轻易靠近幽冥池附近。而且,幽冥池被红莲业火所包围,想进入幽冥池,须得先越过红莲业火…难上加难。”
宋初皱起鼻子,下巴搁在桌面上,跟舔爪子的团子面面相觑:“那个美女说得那么轻松,我还以为很简单呢。”
“美女?”李双斜着眼看着宋初,“什么样的美女?”
宋初沉吟一声,思索了一下形容词:“穿着红衣服,提着红灯笼,五官精致,但是却不张扬,让人很舒服。”
梁京墨敲了敲桌子:“你是在什么地方看到她的?”
“在一条开满了彼岸花的河边,河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冥河,孟婆。”楼半夏下了结论。
苏木扭了扭自己的脖子,看着宋初的眼神闪烁着光芒:“这下我是真的好奇宋初你的身份了。”
离魂之术,并不能控制离开躯体的灵魂的去向,灵魂所去,必然是曾经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宋初的魂魄到了冥河边,甚至遇上了孟婆,全身而退,并且问出了收服穷奇的方法,这说明孟婆很有可能是认识宋初的。宋初是冥界地府的人…
梁京墨站起身:“不管怎么说,总要试一试。我去冥界一趟,半夏,你暂时先负责文物修复处的事情,试试查查柳永的下落…给我盯紧千慧寺,尤其是竹安。”
楼半夏点点头,没有问为什么要盯住千慧寺,盯住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