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萦准备饭菜时总是挑简单的来做,反正他们也不是为了吃才来的。偶尔,她在熟食店看到有熏鱼卖也会要上一点,尽管姚乐纯不太吃鱼,不是不爱吃,而是不太会吃。她十几岁时吃鱼被卡到过喉咙,父母性急火燎送她上医院诊治,兴师动众的,此后为了免除这种麻烦,她就很少碰鱼了。
但看见桌上有鱼,姚乐纯还是忍不住会尝一块。她吃鱼的时候神情专注,像有枚即将发射的火箭等着她发号施令。
一口鱼含在嘴里反复咀嚼时,郗萦问她对某个问题的看法,姚乐纯立刻举手阻止。
“等一下,情况十分凶险。”她面色凝重,仿佛在小心翼翼地给口腔排雷。
郗萦耐心等了她一会儿,问:“有没有化险为夷了?”
姚乐纯从嘴里褪出一根两厘米长的鱼刺,举在手上给大家看,脸上洋溢着胜利的表情。
叶南哈哈大笑,他最爱的就是姚乐纯这副认真可爱的模样。
“哎,郗郗,你看咱们四个人有多巧,你和乐乐是同学,我跟兆槐也是同学,这种缘分啊,是不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姚乐纯不以为然,“这种概率很常见啊!我同学之间就有好多。”
叶南略失望,“是嘛!我还觉得咱们比较特别呢!”
郗萦说:“要不怎么说我们跟你们这个年纪的人之间有代沟呢!”
“代沟?”叶南觉得新鲜,“咱们差几岁来着?”
“七岁。”
叶南嗤之以鼻,“十岁才算一代,七岁哪来什么代沟!”
“现代人成熟早,差五岁就算两代人了。”
叶南作出受伤的样子,无助地看着宗兆槐,“怎么着,咱们已经这么老了吗?”
宗兆槐无所谓,眯着眼对郗萦笑,“那你叫声叔叔我听听。”
郗萦啐他,“你们已经到了男人最坏的年纪了!”
姚乐纯问郗萦:“你好像很久没回去过了,你妈妈没意见吗?”
郗萦说:“我回去主要是为了给她点钱,现在可以用网上银行转账了,用不着回去当面给,很方便的。”
“你这人,真无情!”姚乐纯摇头,“她才不会在乎你的钱呢!年纪大的人都希望孩子能经常回家看看他们。”
郗萦刚出来那阵的确有点想母亲,虽然每次持续时间都不长,而且很快就会被自由畅快的感觉所替代。那时候她坚持每个月至少回去一趟。她会不打招呼就回家,有时母亲外出了,她得以有机会好好打量这个家在自己缺席时候的状态。
母亲一个人的生活很简朴,吃剩下的菜舍不得扔,用保鲜膜敷好后存在冰箱里,还有过期的牛奶,吃了一半的苹果,零零总总,把冰箱填满,却显出从未有过的凄凉。郗萦看着看着会忽然感到一阵酸楚,仿佛看尽了母亲无趣而悲苦的一生。
如果时间还早,她就动手把冰箱里的残羹冷炙清理一空,上超市采购一批新鲜干净的食物替换进去。
她离母亲越来越远,这种距离感抵消了两人相处一室时滋生的怨愤,她开始怜悯母亲,但和母亲一样,她不太会表达内心真实的情感,她们很难融洽地谈论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或是单纯表达对彼此的思念,那会令双方都很难堪。郗萦总是以物质的方式传达孝心。
不过她的离开并未对母亲造成太大困扰,相反,母亲似乎还松了口气似的。后来郗萦自己想明白了,她在母亲身边时,每逢亲朋好友询问她的个人问题,母亲很难找到借口推脱。现在她去了另一座城市,远离众人视线,情形就不同了。
母亲可以大大方方回答那些八卦心奇重的闲人们,“她在外地创业呢,可忙了,我也不清楚情况到底怎么样?男朋友?也许有也许没有,她不提我也不问,孩子大了,由不了我了!”
这种似是而非的答案给郗萦的现状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但谁也不敢再轻率地给她贴上“嫁不掉”的标签了。也许哪天喜帖突然就从天而降了呢!
这会儿就连姚乐纯都在问:“郗郗,你跟宗先生什么时候给我们发喜帖呀?”
婚姻真是个永不会落幕的话题。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郗萦很难回答。宗兆槐就坐在对面,目光虚虚地落在她脸上,宛如一只小心翼翼的蝴蝶,没有重心,没有焦点。
气氛陡然间有点紧张。
叶南扑哧一声笑起来,“乐乐这阵子都快成结婚狂魔了!”
姚乐纯的脸色变了变,她没说什么,但紧张的气氛更加浓烈,而主角已瞬间转移。
在厨房洗碗时,郗萦总算有机会对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作出解答。
“我们没有结婚的打算。”
“为什么?”姚乐纯不解,“是你不愿意还是宗兆槐不愿意?不过我感觉只要你有这意思,他肯定会答应。我觉得他是那种,唔,喜欢上谁就会全心全意对她好的男人,他不会在婚姻问题上表现吝啬的。”她说着,有点怅然。
“那是你还不够了解他这个人…他不论干什么都目的明确,从来不做亏本买卖。”
姚乐纯嘟起嘴,“那你觉得他想在你身上得到什么?”
郗萦挺了挺傲人的胸部,故意怪腔怪调,“我有大咪咪。”
姚乐纯嗔笑着在她面颊上轻拧了一把。
郗萦正色说:“结婚是相爱的两个人之间的事,我跟他之间没有爱,顶多算生理需要吧。”她举起一摞碗,倒置,控干水份,若有所思地补充了一句,“我不打算结婚,这辈子都不想…我只求过得舒服。”
母亲婚姻的不幸像霉点一样布满她童年的记忆。后来她遇到高谦,然后是宗兆槐,她不是个容易爱上的人,而每一次动心,结果总是遗恨,也许这就是她的命。命运把脚牢牢踏在她脖子上,她不信自己还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她反问姚乐纯:“你跟叶南怎么样,对未来有计划了吗?”
姚乐纯叹口气,摇摇头,什么都不想说。
开车回三江的路上,姚乐纯很沉默,叶南几次拿笑话逗她,她都不怎么理睬,叶南当然清楚症结在哪里。
“还生我气呢?我是开玩笑的,没看见他俩那么尴尬嘛!以后啊,别在他们面前提结婚的事,那两个人都不会感兴趣!郗郗甚至到现在都不肯承认她是宗兆槐的女朋友!真搞不懂他们究竟算怎么回事!”
姚乐纯说:“我们和他们在本质上也没什么区别。”
“谁说的?区别大了去了!”叶南快速瞥她一眼,含情脉脉地说,“我爱你,乐乐!”
姚乐纯低声冷笑,把脸转向窗外。
她与叶南初次邂逅时,叶南说过一句令她印象深刻的话,“怎么没让我早点认识你呢?”
说这话时,叶南眼里含着柔情,仿佛有春风拂过,无论眼神和语气都那样真诚,不由你不信。虽然明知这极可能是花花公子在情场上惯用的套语,姚乐纯还是心动了。
女人对来自优质男的动人撩拨天生缺乏抵抗力,再清高的女子也不例外,更何况叶南不仅身家背景出色,而且还英姿俊朗,风度翩翩。
她给郗萦打电话询问叶南情况时,其实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姚乐纯虽然看上去略显柔弱,在感情方面却从不退缩,她屡次爱过,也失望过,但从未后悔过。
叶南细致体贴,幽默风趣,满足了姚乐纯对完美男友的一切幻想。
去年冬天,姚乐纯在山上租了间房写稿,有天晚上正觉寂寞无聊,叶南突然上山来看她,还带来她最爱吃的猪扒饭和小甜点。
深夜,她躺在叶南温暖的臂弯里,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白天写稿的疲劳也一扫而光。
“我留下来会不会打扰你?”叶南是那种即使很想,也会征求对方意见的绅士,他尤其不会对女人动粗用强。
姚乐纯怎么可能拒绝呢!
不过第二天早上叶南还是走了,怕影响姚乐纯工作,“等你写好了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下山。”
叶南是个好情人,除了他不需要婚姻。
“两个人感情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开,没有比用一张纸把人捆绑在一起更蠢的了,民政局忙离婚登记的人一点不比忙结婚登记的人少,何必再给他们添麻烦!”
他俩刚开始交往时,叶南就是这论调。
起初姚乐纯还心存幻想,以为能够通过努力改变他,交往两年后,却仍然看不到这方面的希望,她开始陷入焦虑。
叶南无疑还是爱她的——她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出入他公寓与他同住的女人。郗萦曾向姚乐纯转告过宗兆槐的评价,“叶南这次很认真啊!”
姚乐纯想不明白,叶南明明有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父母感情也都不错,为什么他会如此排斥婚姻?后来她总算琢磨清楚了,他不过是太精明,又有资本,不想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一个范柳原似的人物。
想明白了,姚乐纯热乎乎的心也逐渐失去了温度。
她的手还在叶南手里握着,却不像从前那样感觉得到甜蜜了。
他们在一起的这两年里,姚乐纯没发现叶南在那方面有什么劣迹(比如脚踩两只船,或是和从前的女人藕断丝连之类),但感情的浓度总是在不断降低,热情也会减退。要怎样留住,她不知道。
也许叶南对她的爱正在消失,他俩现在的分歧正变得越来越大,姚乐纯需要结果,而叶南只愿意享受过程。
她 33 岁了,对结婚这件事还没死心,即便有一天叶南改变主意,愿意与她尝试,问题是,她得等到什么时候?她还等得起吗?
8 月 7 日, 大风,立秋
我一上数学课就犯困。我拼命掐自己手心,可是没用,睡意像泛滥的洪水,用不了几分钟就能把我淹没。可我不是存心这样,我也想好好听课,我控制不了自己,太苦恼了!
哥哥就不会。他说他一上数学课就精神抖擞。做数学题时,那些答案好像会自动跳到他眼前。他一定是在气我!
可我不得不承认,哥哥比我聪明好几倍,他总能在学校里名列前茅,奖状多得抽屉里都塞不下。他也比我用功,高考前那段时间,他吃过晚饭开始做练习卷,一直能做到深夜十一二点。我说好了陪他,主要是帮他赶蚊子(爸爸在门口种了很多花草,夏天成了蚊子窝,他也不肯拾掇掉),但一过九点我就开始打哈欠,一个接着一个。哥哥就接过我手上的扇子,催我去睡觉。他能考上重点大学,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哥哥什么都比我优秀,只除了一点,他太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有时侯我会想,他读书这么用功,不见得是因为喜欢(有哪个小孩会真的喜欢学习,不喜欢玩呢?),他想让爸爸妈妈开心,让他们为他自豪。我们还很小的时候他就这样,比如暑假里,爸爸同时要求我们俩写毛笔字,每人每天十张。我写了两张就觉得没意思了,哥哥却能不折不扣地写完,等爸爸晚上回来检查。爸爸如果表扬了他,他会高兴一整晚。
哼,有什么呀!爸爸忙自己的事还来不及呢,他只是随口称赞两句而已。我觉得哥哥有点讨好大人的心理,我就不会那样。别人表扬我也好,批评我也好,我还是我自己,我才不会为别人活着呢,为爸爸妈妈也不行!
不过即便我考试成绩再差,手脚再笨,爸爸妈妈也从来不骂我。七岁那年,我在外面玩的时候把钥匙给弄丢了,妈妈却怪哥哥没有照看好我。他们总能为我找到失败的借口。这种时候,我就觉得哥哥有点可怜,不过他从来不会因此对我耍脾气。
嗯,哥哥其实对我挺好的,一直很好。我同学聊天时经常抱怨在家里和兄弟姐妹吵架争东西的事,但哥哥什么都让着我。爸爸妈妈给我们买礼物,我的也总是比哥哥的多,哥哥从来不妒忌。
哥哥告诉我,小时候邻居婶婶在他面前挑拨说,如果妈妈生出来的是小弟弟,他们就不要他了,所以他一直祈祷妈妈生个妹妹,结果他如愿了!他觉得我这个妹妹是他求来的,所以格外珍惜。
“菲菲,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哥哥有次偷偷对我说。
——摘自《林菲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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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上旬,雨季还没结束,湿润的空气仍在搅来搅去,房子里到处泛潮,被褥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又没有阳光可以杀菌。所有东西都沾上了一层黏糊糊的气息,包括心情。
郗萦睡了个长长的午觉,爬起来时,睡意仍浓稠,需要一杯清茶将意识唤醒。
宗兆槐喜欢喝茶,郗萦有时也跟着喝一点,感觉不错,现在她也开始搜集不同的茶叶,品味口感。
她站在窗边,慢慢啜饮一杯绿雪芽,思考怎么打发这一天余下的时光。她不太想去画廊,最近淡季,有时坐一整天也不见有客人上门。她不反感在散发着淡淡的画料味的空寂之地度过一天,问题是她已经连着三天都是这么过的了。
书画院昨天晚上她才去过,跟老师们吃了顿饭,喝了不少酒,现在回想起来,后脑勺仿佛还有些疼。
喝完两杯茶后,郗萦决定去一趟大学城旁边的图书馆,她答应了慧慧,下次上课时带一本梵高的画册给她看。
这是一家私人图书馆,位于大学路尽头,独门独栋,青砖砌成的长条形建筑,每面墙上配黑色铁框窗户,敦厚庄重,几乎没有装饰的余地。
大门外搭着凉棚,供人喝茶看书,窗台下围了一圈黄杨灌木,上面爬满茑萝和紫茉莉,这个季节正开花,艳艳地连成一片,随便截取一处就是张好画。凉棚对面是个人工湖,湖边的水竹芋繁茂翠莹,枝头堆满紫色的花朵。
图书馆分上下两层,布局紧密。这里的书主打文艺和社科,可售可借,藏书多,也较新,郗萦常能淘到惊喜。
艺术分类在二楼,靠窗,是个不错的位置。画册琳琅满目,梵高、莫奈、马蒂斯,肖像画、风景画、宗教画,印象派、抽象派、立体主义。
郗萦抽出一册梵高的作品,随手翻看。
梵高用色鲜亮明丽,笔下的植物毫无安闲文静的气息,它们总是处于流动生长状态,让人心生不安,又挪不开眼睛。秦霑最欣赏梵高,也总是为他的时运不济感叹。
她翻到菲利克斯-雷伊医生那一页,默读下面的注释——
“1888 年年底,割掉自己耳朵之后的梵高被送入当地医院,报纸大肆报道这个外来画家将割下的耳朵送给妓女一事…梵高内心充满痛苦,但工作能让他得到一定程度的解脱,他为自己的医生创作了这幅肖像画......”
身边有人走过去,又倒退回来,郗萦没有在意。直到那人停在她身边,与她搭讪:“你也喜欢梵高?”
郗萦抬头,见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单根眉毛微微挑起,表情友善、欣喜,又充满好奇。
她愣了四五秒,终于想起来此人是谁——那个在巷子里支棱着三脚架拍花草的摄影师。
他比上一回见面看上去要年轻些,也许是刚理了发的缘故,当然肯定算不上小伙子了,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生活大概比较悠闲,没在他脸上留下任何悲苦的痕迹。撇开主观好恶,这男人长得还是挺不错的,在人群里算得上出挑。
他望着郗萦,笑容殷切,似乎希望得到某种认同,也可能是谅解。不过郗萦却有种感觉,这幅刻意表现出来的友善神情不适合他,如果能除去那一脸笑容的话,他的男性魅力也许会更高一些。她想象男人耐心劝导模特儿时压着脾气的情形,可能还会掏出一两个玩具费劲地逗弄不听使唤的婴幼儿。
郗萦眼角的笑意被对方捕捉到了,他欢欣鼓舞地向她伸出手,“你好,我叫邓煜,没想到咱俩又见面了。”
郗萦不想和他握手,尽管他的手还热情地伸在她面前,不容拒绝的姿态。
她完全无视,淡淡地回了声“你好”,没有报自己姓名,也不打算与他作深入交流。郗萦从小就被母亲警告,对陌生人,尤其是男人,要保持相当程度的警惕。
男人并未因为她的失礼而尴尬,眼见她是不打算跟自己行礼了,便潇洒缩回手,若无其事地说:“我也喜欢梵高,他用色大胆,而且有东方风格,《星空》和《黄房子》虽然很经典,我更喜欢他笔下的花和树,比如这幅《枝上杏花开》,是他送给刚出生的侄子的。”
郗萦快速翻过那页,不过这没能阻止邓煜如数家珍般的介绍。
“梵高活着时很惨,一辈子就卖出去过一幅画…就是这幅《红色葡萄园》,不过在他死后一百年,他的《鸢尾花》拍卖出了 5300 万美元的高价,可惜,他无福消受…”
郗萦合上那本梵高画册,往腋下一夹,又一个无礼的动作。她期望这样能让对方识趣退开。目光从书架上扫过,她又抽出两本,一本塞尚的,一本莫奈的,她打算撤了。
那个叫邓煜的男人并没有被她冷淡的态度逼退,他继续热情地跟她说话。
“塞尚的画本你最好选这本,质量更好一些,收的作品比较具有代表性——你是 F 大的学生?艺术系?”
郗萦终于转头问:“你看我像学生吗?”
邓煜乘势仔细打量她,“那么是......老师?”
郗萦笑着摇头,这种搭讪方式也太俗套了。她抱着三本沉甸甸的画册往楼梯方向走,邓煜紧跟上来。
“你就住这附近吗?还是在这儿上班?我可不可以留个你的联络方式?对了,还没请教你姓名。”
他的问题,郗萦一个都没回答,只管走下楼梯,到服务台,办理出借手续,邓煜总算住嘴了,但还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管理员一边登记,一边快速扫了眼邓煜手上,随后又看看他的脸,大概觉得他这么两手空空的有点奇怪。
郗萦又去寄存处取包,邓煜不屈不挠继续跟在她身旁。
“我是觉得,”他清了清嗓子,终于有点理屈词穷,现在他十分明了郗萦的态度了,“我们能够在这儿碰到很奇妙,我没别的意思,但也许将来你会…”
她取出自己的包,把三本画册往包里塞,画册太重了,不慎从手上滑脱,邓煜弯腰帮她捡起,又帮忙塞进略显紧窄的包内。
“谢谢!”郗萦总算有了些礼貌的表示。
邓煜蹲在地上,仰头朝她笑,很灿烂的笑容,满足且带着一丝胜利,像个不设防的少年,郗萦戒备的心理放松了一些。
“我得走了。”她把包挎到肩上,左手将穆穆袍抓起一些,以防过门槛时被绊到,“我想这只是个巧合,以后我们不大可能再碰面了。”
“怎么会呢!”邓煜十分乐观,“你经常来这儿借书吧?我也老来,肯定还有见面机会。”
郗萦没驳斥他,转身离开,邓煜忽然又追上来。
“那么下次如果我们再碰到,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
郗萦想了想,点头:“行。”
隔了一天,郗萦才发现自己的借书证找不到了,她记得办完手续后随手将卡片夹在了哪本画册里,但她翻遍每本画册,都没有,也不在包里。
很快,她回忆起书本掉落在地上的情形。
郗萦重返图书馆,很巧,服务台的管理员还是前天那位,她把郗萦的借书证还给她。
“是一位姓邓的先生捡到了交过来的,就在那天你走后不久吧。对了,他还给你留了张名片。”
邓煜在 Z 大历史系教课,头衔居然是教授。Z 大就在图书馆边上,是新吴市名气最响的一所综合性大学,以生物工程系和法律系蜚声学界。
这么说来,他不是摄影师了?
不过,无论这人是干什么的,郗萦兴趣都不大。
名片背后还写着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有空来 Z 大玩,我请你喝茶。”
郗萦冲着那行字皱了皱眉。
她一出门就把名片揉成一团,扔进了凉棚旁边的垃圾桶。
“什么叫巴洛克风格?”慧慧问,每次上课,她都有很多问题。
“巴洛克这个词最早源于西班牙文’barrueco’,意思是不规则的珠子,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被挪用来表示艺术风格了,它有自由、放纵、荒诞、富丽、纤巧的意思。”
慧慧点头,又问:“塞尚的画好在哪里?”
“唔…他的画风比较坚实,有深度,比如这幅《从贝尔维所见的圣维克托山》,线条以水平和垂直为主,四平八稳,不会让人觉得颠倒错乱。而且你仔细看,是不是能感觉到强烈的空间立体感?”
慧慧认真地打量那幅画。
“他的构图注重整体感和平衡感,他致力于追求一种,唔,秩序和稳定…我这么说你能懂吧?”
慧慧抿紧了唇,努力感受,随后朝郗萦抱歉地笑笑。
郗萦伸手抚抚她的后脑勺说:“不要紧,你多看一些就能理解了。”
她把梵高的画册翻出来,书签插在最后三分之一处,那是慧慧做的标记。
“你觉得梵高怎么样?”
慧慧想了想回答,“也不知道为什么,看他的画感觉有点紧张,他为什么总喜欢把柏树画成火焰的形状?”
“因为他内心焦虑吧。”郗萦说,“梵高是个天才,但他活着时不得志,家里没人支持他搞创作,除了他弟弟。”
“他后来是不是发疯了?”
“嗯,人长期不如意,积累到极点就会精神紊乱。所以呢,心里有不开心要及时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