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排了一个小时的队,却没拿到签名,都怪那个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胖女人。”朴风在试探。
没想到老脸却把书拿了过去:“真可惜。”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我替你签吧。”他在扉页唰唰写下冷一两个字,把书又还给朴风,拎着一个环保袋起身离开。
朴风追上去:“你等等!怎么会这样?”
老脸没有回答,一直往前走。
“你刚刚明明还很年轻啊!”朴风追问。
“我早就不年轻了。”老脸头也不回。
“但比现在要年轻啊!”朴风跟在身后。
“这和你无关。”老脸继续走。
“到底发生了什么?”朴风穷追不舍。
“什么都没发生,你就当没见过我。”老脸要走出公园了。
朴风快跑两步,走到他前面,拦住了去路,一脸的傻气。
“你可以和我说,我不是你的读者,更不是你的崇拜者,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是作者,我能了解你的痛苦,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只看到你光鲜的一面,我知道写出一本书来要比看一本书难上一千倍一万倍,我们就像在烙铁上反复煎熬着自己的心,又要错过许多风和日丽的好日子……”朴风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当他意识到这点时,便立马收住了嘴。
他不知所措地看着老脸,然后又想再说些什么,可也一时找不到话头了,只得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对方,然后说:“你知道的。”
老脸的目光突然有了些类似算了吧的泄气,他说:“我知道,每个字都是我们的部分人生。”他从拎着的环保袋里拿出一个人脸头套,套在了头上,服帖了几下,那个四十岁的冷一又出现了。“现在你明白了吧?”
冷一把人脸头套又摘了下来:“我就是一个需要整天戴着面具生活的人,天他妈知道这头套有多热!”
朴风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去吧,去把这消息卖给那些记者们吧,你好拿点钱泡妞喝酒,我也他妈早就受够这一切了!快去吧!”
“你误会了。”这下朴风甚至不忍直视冷一的脸。
“那你到底要干什么?纠缠我这个糟老头子你不会得到任何好处的!我他妈今天已经够倒霉的了,晚上还要吃止痛药才能睡得着,而你年轻力壮,有无数的事情可以去做,为什么非要在我这浪费时间?!”冷一愤怒,却因这过于大力的喧哗而咳嗽不止。
“我,我羡慕你,我想成为你,我也想写出一本小说来。”朴风说得诚恳,连眼神也诚恳。冷一停止了咳嗽,看着朴风的眼睛,眼睛是不会说谎的,他是个老作家,他能看懂一切对于文学热爱的真假。
他叹了口气,是过来人的无奈,这无奈里有欣赏也有可惜。
“好吧,你跟我来。”冷一折身离开,一边走一边摘下头套。
朴风跟在他身后,满是好奇与欣喜,亦步亦趋,走向未知。
天是在路上黑下来的,路的拐角处一家酒吧亮起了霓虹灯,路不起眼,拐角也不起眼,酒吧更不起眼,连名字都没有。朴风跟着冷一进去,只有一个年轻男人在吧台里,冷一和他打招呼,他的声音却苍老得不像话,有如同穿越过几个世纪的颗粒感。冷一介绍他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老板冲朴风微笑,笑容里有一种说不清的肃杀感,然后说自己只是服务员。
两人坐在酒吧的角落里,朴风的目光仍旧盯着冷一搁在椅子上的环保袋,冷一注意到他的目光,就拍了拍那环保袋,说:“还在好奇吗?”朴风点了点头,说:“我还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冷一说:“一开始我也想不明白,但有些事情是不用想明白的。”这话似乎不是故作深沉,但也让人听不太懂。冷一看着朴风疑惑的眼神,继续说:“今天来签售会捣乱的那个女人,之前是我的邻居的女儿,很讨厌我这个糟老头子,我去她家借一颗西红柿她都不肯,可是后来她却爱上了这副面孔。”冷一说着又拍了拍环保袋。“于是,我就用这副面孔和她上了床,然后又当着她的面,把头套摘了下来,你能想到她当时那副表情吗?很震惊又很恶心……”
他笑着摇了摇头:“到现在我一想到,都觉得这报复得太彻底了,太绝妙了,太他妈爽了!”
朴风自然是感受不到那报复的快感,但也能从他的语气里听出那报复的愉悦仍旧延续至今。朴风看着眼前的冷一,这短短的一个黄昏加一点点黑夜,已经把他那既有的形象彻底颠覆了,但朴风并没有厌恶或是失望,他知道,作为一个创作者,如果自己不是他人眼中的怪人,那就要学会去欣赏怪人,或是从文学的角度去包容所有的怪人。所以此刻,他反而对冷一生出了更多的兴趣。
朴风看着嘴角还残留着笑意的冷一,又指了指那头套问:“那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带这个的?”
冷一说:“说来话长,那就简短点说吧,我是40岁后才开始写小说的,以前是写推理小说的,可是一直没什么起色,之后又改写科幻,还是没什么起色,后来还写了一段时间同人文,更是一塌糊涂,一转眼,我都六十岁了。那年我妻子还得了癌症,去世了。妻子去世后,我很想念她,就抱着写回忆录的方式,把我俩的故事写成了本小说,当然,里面也有一些性爱的片段,但那不是情色,那是美好的回忆。后来也是机缘巧合,这本小说被一个做出版的朋友看到了,他看了很感动,决定为我出版,但不能以我这张脸出现,他说没有人愿意看一个糟老头子的性爱回忆。我说这不是性爱回忆,可他坚持要这么宣传,我那时被生活所迫,也就答应了,他没多久就专门给我定做了一个头套,还给我起了一个新的笔名,就是冷一这个名字,他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会让人有欲望,我却从来没觉得。”他说到这里苦笑了一下:“后来没想到,冷一就红了。人生啊,真是奇怪。”他感叹了一句,像是累了一样,身体重重地靠在椅背上。
朴风目光复杂地看着冷一,那里面有惊诧,有同情,也有拐弯抹角的羡慕,如果只是换副面孔,换个名字就可以成功的话,他非常愿意。
冷一冲服务员招了招手,服务员过来询问要喝什么酒。冷一说:“我要一杯水,这个年轻人还要再等等,他还没想好要喝什么。”服务员会意地离开,朴风说我要杯啤酒就好。
冷一摇了摇头:“你还没明白。”
“喝酒需要明白什么?”朴风疑惑。
“你不是说想成为我吗?你不是说想写出一本小说来吗?”冷一盯着朴风看。
“是啊,可是这和喝酒有什么关系吗?”朴风越发的迷惑。
“年轻人,你应该知道吧,你是肯定能写出一本小说来的,你有这方面的才华,写出来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在努力,大多数人是都能够实现理想的,但为什么最后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却失败了?”
朴风摇摇头,不明白。
“因为他们败在了时间上。”冷一顿了顿接着道:“他们觉得自己是在和自己对抗,不是的,他们是在和时间对抗,或者说是在和那些无趣且艰难的时刻对抗,我这么说你明白吧?”
冷一点了一根烟,那根烟一直往上飘,他的眼睛眯着,聚起的光透着某些奇特的睿智。
朴风点了点头:“我大概明白,我现在正处在难熬的时刻,但我又坚信自己能写出来。”
“你有喝醉过吗?我是说那种很醉很醉,醉到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吗?”
朴风想了想:“有过一次。”
“感觉怎么样?”冷一循序渐进。
朴风又费力地想了想:“除了第二天头疼,其他都挺好的,把整个难熬的夜晚都醉过去了。”
冷一点了点头,低头抬眼看着朴风,说:“那现在有一种酒,喝完就能让你把整个创作的煎熬期都醉过去,醒来稿子已经写完了,还一点都不头疼,你愿意尝试吗?”
冷一的话让朴风觉得不可思议。
“别逗我了,怎么会有这种酒?”朴风这话的口气是虚的,他想要。
“这家酒吧就卖这种酒,你不要告诉别人。”冷一神秘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喝下去,醒来后你就是我了。”
“很贵吗?”朴风已经不再考虑可能性,他只怕自己负担不起。
“用钱买不到的。”冷一冲老板打了个响指,服务员心领神会地把一杯酒端了过来,那杯酒冒着蓝色的烟雾,象征着自由。
朴风有些紧张地把酒端了起来,冷一的眼神里全都是关怀,语气更像是在鼓励安乐死的人:“喝下去吧,喝下去后痛苦就都没有了,你的人生就重新开始了。”
酒杯贴近嘴唇,凉凉的,朴风那一刻脑子里全都是小说完稿的画面,装订的画面,一本本书在印刷厂的流水线上如江流里千帆过境。
“时间会帮你解决一切问题。”这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就在他的耳边,满是蛊惑。
朴风一口把酒干了下去。
有点苦,还来不及品味其他的感觉,他人已经趴在了桌子上。
门外是渐浓的夜色,霓虹越闪越快:“啪”的一声,熄灭了。
第四章 不可思议的爱情
高昂的唢呐声刺破了玻璃,持续亢奋的音符中,调子里竟有了喜悦的样子,对面的丧葬品店难道有了喜事?朴风不想去过多思考,他被这声乐吵得翻了个身子,想继续再睡个回笼觉。但随即窗帘被拉开了,阳光照在了他的脸上,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老板娘站在床头,死神的视角凝视着他。
朴风一个激灵坐起来,细看老板娘的脸,却挂满了喜悦。
“大作家快起床,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你怎么还睡懒觉。”她在朴风屁股上拍了一把,推着他起来,一直把他推进洗手间。
关上门,朴风坐在马桶上整个人还迷迷糊糊。老板娘的声音在门外持续传来:“昨晚我就给你熨好了两套西装,一件黑色的一件宝石蓝的,穿哪件你自己选,我觉得宝石蓝的比较适合今天的场合,黑色的太古板了。”
老板娘说着又敲了敲洗手间的门:“你快点啊,第一次开新书分享会千万别迟到了。”
听到这里,朴风的睡意才猛地消散,他从马桶上坐起来,拉开洗手间的门:“老板娘,你说什么新书分享会?”
“就是你的新书啊,我这些天一直在看,都入迷了,打翻了好几杯咖啡。我现在到处和人说,我那个破旅馆房费就要涨了,因为住了个大作家!”老板娘满是得意的神情。
朴风听着老板娘的话,但目光的焦点并不在老板娘身上,而是她身后摆在桌子上的日历,那上面一排排的数字昭示着,此刻距离他在酒吧喝下那杯酒,已经过了两年。
朴风“嘭!”地又把洗手间的门关上,慌张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容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身体也没有感受到什么异常,他真的如同睡了一大觉般,也如酒醉失去了记忆那样,这两年发生了什么,他统统不记得,快乐不记得,痛苦也不记得。但没人会刻意去回忆生活中的快乐与痛苦,人们只喜欢结果,好的结果。
对于朴风来说,这个结果是好的,最好不过的,睡前自己还是一个因长篇开了一百个头却什么都写不出来,痛苦得满地打滚的作者。一觉醒来后,已经变成了老板娘嘴里的大作家,并且马上要参加人生第一次的新书分享会。
想到这里,他终于兴奋起来,这是一种捡了大便宜的兴奋,他无从发泄这兴奋,也不敢与人分享这兴奋,只得狠狠地在墙上捶了一拳,又疼得直跳脚。
朴风选了那件宝蓝色的西装,老板娘送了他一条新领带,他急匆匆地下楼,看到对面丧葬品店的老板开着车子在门前等他,老板娘把朴风推到后座,自己坐在了副驾驶,朴风看到两人亲密地接了个吻,老板才启动了车子。他们两个竟然在一起了,原来两年的时间人事还是有些具体的改变。
可阳光还和两年前的一样,似乎更清爽了些,只是这车后座上,还堆放着一些纸钱和蜡烛,虽有些晦气,但也有种异样的新鲜感,都是普通生活之外的情景,让人新鲜,让人沉醉。这后座是,分享会是,一觉醒来的两年后统统都是。
朴风是在书店休息室才第一次触摸到自己的书,书名为《顺时针》,他心想,怎么起了这么一个名字,比他预想中的要短很多,他以为会是《爱你是全世界最顺的时针》这类拗口的名字,才会有畅销的潜质。
他捧着书,满是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更俗套的比喻是,如父亲捧着新生的婴儿,初次见面却骨血相连,蕴藏着孕育的巨大奇妙感,想哭,又想笑。
这书真厚,他翻到最后一页,看了下页码,竟然有458页,真能写,他暗暗佩服自己,应该废话不多,他又有些担忧,想先读一下。可这时有人敲门进来,工作人员端了杯咖啡给他,又拿出几本书让他签名,说是分享会结束后要抽奖送给读者。
他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笔,谨慎地在扉页签下自己的名字,没想到一出手,竟然是漂亮的花体字,应该是找人设计过,也应该是练过千百遍,只是自己不记得,这种天成般的技能,让他愉悦,甚而对自己都产生了新奇,想着没准还学会了些更多的东西,等着他去探寻。
生命一下子变得充满了未知,如童年的夏夜,漫天星空都是宝藏。
“滴答,滴答,滴答,是雨滴落下砸进泥土的声音,是指针划过午后光影的声音,是时间刻刻催人老的声音,这韵律单调,忽隐忽现,需侧耳静心才听得到它蕴含着季风的转向,物种的迁徙,人事的盛败,万物的枯荣。别说话,让呼吸也慢一些,再慢一些,你还能听到潮汐褪去,炉火式微,雪落松枝,蝉翼落下。滴答,滴答,滴答,那是生命节节败退的声音,那是死亡缓慢但确定到来的声音。”
朴风站在小舞台上阅读书中的段落,故意把声音压低了一些,让每个句子都有了娓娓道来的韵味,他握着书的手心出了汗,喉咙也干得要命,但也不妨碍那些湿润的文字沁入他的心脾,他几乎要在心里惊叹出来,这些竟然都是他写的。他有理由惊讶,因为他比谁都了解自己,之前发表过的那几个短篇,都是以简洁的白话铺就的,他几乎写不出一个漂亮的长句,他又为自己这两年的成长感到欣慰。时间果然是写作者最好的老师。
朴风的声音落下最后一个音节,他把书放下,咽了咽口水,入迷的读者们才后知后觉地鼓起掌来,那些目光从迷离变得灼热,看得他有些害羞,视线一下子没了着落,他把眼睛避开,看向玻璃窗,窗外是夏日城市晃眼的街道,每一缕光都没被浪费。
玻璃窗边立着一块阴影,朴风的眼睛适应了光线才看清楚是女生的轮廓,再适应一些,马尾和运动装就显露出来,那干净的脸庞倒是最后才被注意到,还有那眼睛,没有一丝忧愁,清爽明澈,也正看着朴风,两个人的目光就在此刻相遇了,这是对朴风来说。但在女生眼里,朴风已经盯着她看好一阵,她差一点就要躲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