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上有风铃,声音传来,老板娘抬眼看朴风,朴风也看着老板娘,没化妆,老态初显,看到他进来也不说话,又低下头继续算账。
“有房间吗?”朴风问道。
“有。”老板娘回答得干脆。
“多少钱?”朴风盘算着临走时父亲给的那个信封。
“不用问了,这一带最便宜。”
“那是多少钱?”朴风还是想知道确切的数字。
烟灰终于掉了下来,落在账本上。
“啧!”老板娘用手往下拂着烟灰:“爱住不住,不住就出去,睡大街不要钱。”
朴风被这坏脾气弄得愣住了,但也没察觉出不耐烦,只把这当成价钱便宜的肯定。“那我能看看房间吗?”
“啪。”的一声,一串钥匙扔了出来,差点砸在了朴风头上,朴风头一偏,落在了地上。
“楼上302,就那一间空房了。”老板娘头也不抬,烟就要烧到手了。
朴风捡起钥匙上了楼,木制的楼梯,吱呀吱呀地响,似把很多荒唐的岁月都踩在了脚下。推开302房间的门,这种岁月感更加的沉重,老式的木床,老式的桌椅,盒子电视机,屏幕差一点就是圆角的了。
窗子开着,有风拂动着窗帘,朴风走到窗前,看到对面是家丧葬用品店,纸人在门前站立,唢呐声从音响里传来,透着一股只属于神秘东方的阴森。
朴风快步下了楼,把钥匙还给老板娘,老板娘已经点了一根新的烟。
“对不起,打扰了。”朴风转身就要走。
“再给你算便宜点。”老板娘全都明白:“等把我惹急了,把那些纸人全都烧了。”
朴风有些犹豫。
“别觉得丧气,人这一辈子,死都是早早晚晚的事情。”老板娘是在留他:“哎?你是做什么的?”
朴风不知怎么回答,吞吞吐吐,全是不自信:“写,写东西。”
“哦,作家啊,那更好了,人生早点看透才能写出好东西。”老板娘扔出一个本子来:“登记吧。”言语里全是有把握。
朴风接过本子,还是没写字,他不习惯这种方式,一切全都由对方掌控,他把本子又放下了。
这下老板娘急了,把本子拿回来,扔进抽屉里:“啪”的一声关上了抽屉:“给脸不要脸,穷光蛋,滚出去!”说着走出收银台,推搡着朴风往外走。
“哎哎哎,你别推我,我自己走。”朴风拉着行李,踉跄着走到门前,刚要伸手开门,门却被风吹开了,哐当一声,玻璃震得颤抖,外面唐突地下起了雨。
雨很大,朴风为难了,但已没了退路,硬着头皮走了出去。他站在离旅馆门前几步远的屋檐下,屋檐太小,只几秒钟,他的衣服就被雨水淋湿了,街道空旷,来往没有车辆,他不知往哪走,绝望在这一瞬间灌满了全身。
差不多过了很漫长的一分钟,旅馆的门打开了,老板娘探出头,冲着朴风大吼:“你傻啊!这么大雨还站在外面,还不快进来!”
风把她的声音刮得凌乱,但朴风还是听懂了,他抱着行李再次跑进了旅馆,又是哐当一声,这回门玻璃震碎了,风雨全刮了进来。朴风的后背堵着那风口,胆怯地看着老板娘,说:“我赔。”
老板娘看着他那有些傻呆的样子,忽地就笑了。朴风也不知该笑不该笑地笑了,然后他在302房间一住就是两年。
在这两年的头一个月里,朴风觉得是他人生中最糟糕的日子。
对面丧葬用品店的生意可能不太好,唢呐的声音越来越大,初夏的风有了闷热的迹象,房间里没有空调,朴风的背心渗出了汗渍,烟也因潮湿而燃烧得不情不愿。
属于老板娘的夜晚倒是没有什么变化,音乐比过去还要嘈杂,老板娘最近喜欢听佛朗明戈的曲子,整栋楼都充斥着夏夜的闷热和说不清的浓烈色彩,朴风总觉得这色彩和闷热融合在一起,有点脏。
朴风患上了失眠的毛病,以前夜里也失眠,但白天睡得着,启明星就是催眠的符号。
到现在白天晚上都睡不着,他才明白,以前那只是生物钟颠倒,比失眠要好过得多。
当然,比失眠更难熬的是,他的长篇小说,没有丝毫的进展。前十天写出了一万字,中间停顿了十天来思考,又用后十天删除了一万字。他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烟倒是比以前抽得凶了些,特别是写不出来的时间里,一支接着一支,抽到咳嗽,抽到干呕,甚至真的吐了出来。可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吐,肚子空空的,因每日算计着信封里的钱,三餐就要严格地控制,后来变成两餐,失眠后食欲不振,又变成了一餐,更省钱了。
旅馆老板娘有时看他整日不吃东西,整个人也摇摇晃晃地散了架子,做饭时就会多煮一些,招待他吃一点。劝他年轻人该多吃东西,不然身子会垮掉的,但垮掉了还一时半会死不了,干拖着更难受。
朴风把这全都当好话听着,这是离家这么久难得的温情,他猛地就很想流泪。老板娘也闲来无事,与他闲聊,问些情况,好奇他为何这么长久地住在这里。朴风就把事情大概讲了一下,老板娘听了也不是很惊讶,人间世事看得多了,就很难情绪起波澜了,只当个打发时间的故事听了听。到了,叹了口气,算是为朴风担忧,说那你准备怎么办啊?就靠着写东西养活自己了?
朴风想说是,但也没什么信心,犹豫了片刻,还是谨慎地点了点头。
老板娘问道,你就没想过去找份工作?就算找不到正经工作,打份零工也好啊。朴风说想过,可又怕因为在别的地方能赚到钱,慢慢就把写作这件事怠慢了,再慢慢就不想写了。
老板娘想了想,说也是,人年轻时,就该做点真正喜欢的,不操心钱财的事情,以后为钱闹心的时候多着呢。
朴风算是又受到了点安慰,他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再坚持坚持,等我手里的钱全都花光了,那我不想工作也得工作了。
这个想法在他脑子里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在说出来后,这个想法才算正式确立了下来。
他把老板娘给的最后一勺汤喝掉,有点咸,可胃里总算舒服些了。
当天夜里,朴风的写作仍旧没有进展,那灵感像是飘在空中的细小尘埃般,能隐约看到,可是伸手一抓,却满手的空虚。他站在窗前,点了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那灌满喉咙的烟雾,倒是实打实的辛辣。他借着这辛辣,顺便想了些童年少年的事情,从而推导出人生的艰难,可这艰难似乎才刚开始,却也永无止境。
他的目光落到丧葬品店的门前,夜里安详,没有了唢呐声,也就少了世俗人情,便多了几分诡异,他从而又开始去琢磨,人死了究竟会去哪儿?真的有灵魂和鬼神的存在吗?如果有,是飘荡在这世界上吗?还是会去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这时敲门声响起,阻断了他的情绪,没有再往深渊里跌,他转过身询问“谁啊?”
“我。”门外传来老板娘的声音。他这才意识到,今晚的夜出奇的安静,不但没有门前的唢呐声,也没有楼下的舞曲,夜风沙沙地吹着,让月亮都清亮了许多。
老板娘走进来,脸上堆着些许讨好的笑,手里提着冰桶,冰桶里是一支香槟,看着瓶身的水珠,就能想到入口的冰凉。
朴风疑惑地看着老板娘,老板娘却已经倒了一杯酒,递给他。这让朴风更加疑惑,脑子里冒出几个为什么?最大的嫌疑是老板娘要勾引自己。他接过酒,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是拉出一个安全距离,也是审视一下老板娘与自己的年龄差距,中间隔着至少二十年的生理时差。
“你别躲,也别想歪了。”老板娘是中年人,除了死亡差不多什么都经历过,朴风的戒备她都懂。
“我有事请你帮忙。”老板娘把手在衣服上抹了抹,这动作是对口袋里东西的敬重,可不是真金也不是白银,她只是从里面掏出了一张纸条。朴风接过那张纸条,上面是一个远方的地址。
“帮我写封信好吗?”老板娘面露羞赧。朴风察觉可能会是封情书,抖了抖纸条,眼睛里有疑问待出的困惑。
“我写字不好看。”老板娘竟露出惭愧似的笑容:“也写不明白,总觉得字落在纸上就得认真点……”老板娘越说越心虚,怕朴风不帮忙:“你是作家嘛。”
“写给谁?”这才是朴风想问的,情书不情书已经不重要了。他坐下来,从抽屉里翻出稿纸,拿起钢笔,准备妥当。
“你等我一下。”老板娘跑下楼,又咚咚咚地跑上来,手里多了几张粉红色的信纸:“用这个吧,我女儿喜欢这个颜色。”
朴风有些失望,事情比他想得要庸俗:“干嘛不打电话?”他还是问了出来。
老板娘喝了一口酒:“没有电话,这个地址也是刚弄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她被领走时才五岁,现在快三十了吧。”
时间的重量里,酸涩的成分一定不少,老板娘又喝了一口酒,像在给自己调味。
朴风把粉红色的信纸铺展开:“写什么?”他也喝了一口酒。
“我说什么你就写什么,但也别全都照着我说的写,你明白我的意思的,就是你要把我的话润一润。”老板娘把身子靠在朴风身后,台灯照不到她的脸,模糊一片,只有声音在断断续续地传递,里面的字句考量,有着二十几年的斟酌:“你还记得我吗?”第一句难免都是这样的。
朴风边听边下笔,字字用力,能写出的都是谨慎的苍白。
最后一个字落下最后一笔,朴风的手心都出了汗,老板娘把信纸抽走,又看了一遍,露出满意的神色,她把信纸装进信封里,塞进左边的口袋,却从右边的口袋里,又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朴风,说这个你收下,以后可能要经常麻烦你帮我写信了。这话和语气,都满是谦卑,和朴风之前认识的那个风流快活的老板娘判若两人。朴风那时只觉得有些许奇怪,但也没能悟出那是为人父母因对儿女亏欠所产生的弥补心态,从而对每一个相关的人事,都格外认真,格外尊重。
他推脱了一下,说不该收这个钱,这就是举手之劳。老板娘想了想,也没再多强求,只说那以后从你的房费里面扣吧。朴风还想再说些不用之类的话,老板娘却已经像两人已经说定般,转身出了门,走了两步,没等那门关上,她又折了回来,问朴风说,现在邮信是要去邮局还是去快递公司?
朴风看着老板娘这简单的困惑,突然有些心疼她,又想着自己已经好几天没出门了,便说:“我明天正好要出去买几本书,我帮你邮吧。”老板娘一听,当然开心,把信掏出来递给朴风,郑重地拍在他的手掌,说了声:“真是谢谢你了。”还是那么的诚恳和认真,朴风不自在地笑了笑。
老板娘终于离去,从她那踩踏楼梯的声音里,都能听出愉悦,朴凡听着那渐弱的踏楼梯声,看着手里的信件,不自觉地舒了口气。
隔天朴风睡到中午才出门,坐五站公交车,二十三分钟到达邮局,把信投进邮筒用了三秒,如果邮筒的口大一点,还能更快些。从邮筒到书店,三站的公交车,整整十分钟。
一切看似寻常,甚至有点无趣,但对于朴风来说,这是他人生中十分重要的一个下午。
他在走进那家书店前,先是看到了门前的橱窗上,贴着新书签售会的广告,人气作家冷一的新作,《谈恋爱不如跳舞》,正在书店里进行签售。
朴风知道这个作家,刚过四十岁,专门写虐恋小说,因里面充斥着大量的情色描写,被书评人称作用身体写作的男人,从此人气飙升,书也自然得以大卖。
朴风也买了一本他的新作,一边翻看着,一边加入了排队的长龙中。新书讲的是两个舞蹈演员的爱情故事,粗略一翻,就看到了很多高难度动作的性爱描写。但朴风此时却没有耐心去细细品味,他满脑子都是些别的心思,他觉得自己是这队伍中职业属性离冷一最近的人,排到他时,他应该说些特别的话,让自己和普通读者区分开,如果冷一能指点他一些写作技巧就更好了,哪怕一句话也行,把那句话写在书上最好。他因这些想法而有些紧张,拿着书的双手,都出了汗。
队伍有些长,屋子有些热,再过了一会,他的额头也开始冒汗了,朴风用手背轻拭额头的汗,顺便看着那群排队的人脸上的兴奋神情,这里面全是喜欢与崇拜,他再一次确认了自己和他们不同,他不崇拜也不喜欢,他只是羡慕他,他想成为他。
但朴风的愿望落空了,他排了近一个小时的队伍,眼看前面就只有两个人了,他都能看到冷一那虽人到中年,但保养得仍旧很好的皮肤,上面散发着清透的光泽,那光泽里满是才气和自信。
这时最前面的那个胖女人突然掏出一瓶红颜色的液体,洒向冷一,冷一的脸上和白色西装上一片殷红,那红色似血似酒也似油漆,落在一片白色之上,都是玷污的意思。
现场顿时大乱,胖女人接着伸手就要抓冷一的脸,还好保安及时冲上来,控制住胖女人,胖女人一边被拖拽出去,一边还在踢脚大声咒骂着,只是听不懂骂的是什么?从发音来看,应该是某个小语种或方言的脏话。
胖女人被拖走后,签售会也提前取消了,冷一一边擦着脸一边向读者道歉,然后一脸冷峻地离开。朴风整个身体都冒了汗,全身也不受控制地颤抖,这颤抖来源于愤怒,自己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伍,全都被那个胖女人给毁了!
可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世上总有些愤怒是无从消解的,他与身后的读者只能小声抱怨着离开书店,失落写在每一个人的神情里,有个女孩正在偷走门口的人形立板,另一个女孩帮着她抬走了。
时间潜入黄昏,公交车也变得拥挤,朴风拿着那本书,没能挤上第一辆公交车,第二辆也不行,他放弃了,沿着马路往相反的方向走,来到了一个公园里,夕阳还有一些余温。
他找了把椅子坐下,努力深呼吸了两次,平静下这暴躁,又发了会呆,才翻开书来看,第一章 就是拉筋,他渐渐看得入迷,感觉自己的腿都在疼,而那个教练还在压她,还在努力地压她。
朴风有些透不过气来,他抬起头想要缓一下,抽根烟,可发现忘记了带打火机,便四下观望,想找到一个烟友或是爱玩火的小孩子,目光里就钻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正在一口一口地抽着烟,更像是在抽着忧愁。
朴风走过去,看到那白西装上一片殷红,心猛地狂跳,他停下脚步,那人抬起头看他,却是一张苍老的脸,根本不是冷一。但眉眼间却又那么的相似。
“你有什么事?”老脸问道,声音很熟悉。
“我,我借个火。”朴风觉得怪。
一个打火机递了过来,拿着打火机的手上有很多签字笔的墨迹,朴风颤抖着把烟点着,心中的疑惑在放大,确认也在放大。他把火机还回去,并没有走,而是坐了下来,顺势把手中的书递到老脸面前:“你知道这本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