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他尽了最大努力要救她,而且我相信会被一块肉噎死只能说是倒霉到了极点。他一向是个冷酷的人,我想他并不十分爱他女儿。不过人世间的事有时冷酷一点倒也好。”
“可是这件事不同。”我说。
“最后他倒提她的脚,用力打她的腹部希望她能呕吐。我相信如果他懂得如何下手,他甚至会拿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她的喉管上凿个洞。可是当然他没这么做。无论如何最后她死了。
“我和马西娅以及她的家人都参加了侄女的葬礼。那是我们家族最后一次重聚。当时我以为他一定会换辆车。可是他没有,甚至在他简短的来信中我还发现它成了他们家的一分子。葬礼那天他们开车到自由镇上的卫理教堂。我看见那辆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而且带着愤恨。它带着愤恨。”他转过来看着我,“你相信吗,丹尼斯?”
我必须咽口口水才能回答。“是的,”我说,“我相信。”
李勃冷沉地点点头:“薇洛妮卡像个蜡人似的坐在车里。从前的她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车子是罗兰的一切,而她的一切则是女儿。她不只是悲伤,她死了。”
我坐在那里试着想象——我在想如果是我的话会怎么办。我女儿在我的车子后座被一块肉噎死,我会把车卖了吗?为什么要卖它?它没有害死她,而是一小块汉堡肉堵住了她的气管。为什么要卖车?除了它会勾起我的痛苦回忆之外,我会卖掉它吗?熊会在森林里拉屎吗?
“你有没有问过他?”
“问了。马西娅也在我旁边。那是葬礼之后,薇洛妮卡的哥哥从西弗吉尼亚的光荣镇过来,葬礼结束后就送她回家,因为她就像喝醉了一样,连站都站不稳。
“我们逮到单独和他相处的机会,我和马西娅,这才算是真正的全家团圆。我问他打不打算卖车。当时车子停在墓园的停车场上——今天下午罗兰也葬在同一块墓地。你也知道那辆车是红白相间——一九五八年的普利茅斯并没有这种颜色,那是罗兰特别定做的,我们站在离车子五十英尺外,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想离它远点,好像担心它会偷听我们说话。”
“你说了些什么?”
“我问他打不打算卖车。他的脸上立刻挂出僵硬冷酷的表情。我记得小时候他把我提起来扔在篱笆上那次,他流着鼻血骂我爸是老醉鬼那次,也是这种表情。他说:‘乔治,我疯了才会想卖它。它才用了一年,只跑了一万一千英里。车子用不到三年卖起来绝对不划算。’
“我说:‘罗兰,如果你在乎的只是钱,那你的心肠真是铁做的。你愿意让你老婆每天看着它,坐在它里面吗?’
“他的表情一直没变……一直到回头看他的车子为止。那辆车就停在灵车后面,那是那天我唯一一次看到他脸部表情变得柔和的时刻,我记得当时我还想,他有用这种表情看过丽塔吗?我不这么认为,我想他心里根本不存在这种感情。”
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接着说:“马西娅也对他说了同样的话。她一向很怕罗兰,可是那天她的气愤胜过了害怕——别忘了她也收过薇洛妮卡的信,她知道薇洛妮卡有多爱孩子。她说人死了就该烧掉他的床单,并把衣服送给救世军。你要处理掉一切和死者有关的事物。她告诉他,如果那辆车继续停在车库里,薇洛妮卡就永远无法忘记死去的女儿。
“罗兰用卑劣、嘲讽的口吻问她,是不是因为女儿噎死在车上,他就该泼汽油点根火柴把车烧了。我姐姐哭着回答说这是个好主意。最后我拉着她离开了。从那天起,我们不再提起罗兰。车是他的,就算这种时候,他也还是会告诉你车子才跑一年就卖掉不划算,还可以跟你说这车子跑了多少里程,事情很简单,他会留着那辆车,因为他就是会这么做。
“马西娅和她的家人搭灰狗巴士回丹佛去了。据我所知,她一直没有再和罗兰见面或通信。就连薇洛妮卡死时她都没去参加葬礼。”
这回是他太太。先是孩子,接着是太太。就像接连两声枪响——乓!乓!我从腹部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了。
“六个月后她死了,那是一九五九年一月。”
“可是跟车子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说,“和车子一点关系也没有,对不对?”
我想我不太愿意继续下去。可是我当然得听。因为这辆车现在正在我朋友手上,因为它在他的生命里占据了超过一辆车该有的地位。
“丽塔死后,薇洛妮卡成天忧郁不振。她在自由镇也交了些好友,他们都想帮她……帮她找到自我。可是他们一直没有成功。
“除此之外,其他都还不错。我哥这一生第一次过着比较宽裕的生活。他拿了退休金、伤残抚恤金,而且在城西一家轮胎工厂找到夜间警卫的工作。下午参加他的葬礼后我去了那儿一趟,可是工厂已经不见了。”
“十二年前破产了,”我说,“那是我小时候的事。现在有人在那儿开了家中国快餐馆。”
“他们生活充裕的另一个理由是,他们不用再养孩子了。可是对薇洛妮卡来说,她的心理康复也就从此遥遥无期了。
“她用了我从来没想过的自杀法。如果有什么书是介绍自杀方式的话,她的方法一定会被列在书中,而且会有很多人效仿。她到城西我很多很多年前买第一辆自行车的那家自助商店,买了二十英尺长的橡皮管,一端装在克里斯汀的排气管上,另一端接到车里。她没有驾照,可是知道如何发动车子。她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
我舔湿嘴唇,听到自己生锈般的沙哑嗓音:“我想我该喝瓶汽水了。”
“那就麻烦你帮我带一瓶,”他说,“汽水能让我清醒,不过我想今晚我可能要清醒一整夜了。”
我想我也是。我到大厅的贩卖机去买汽水。回来时,我在老远停下来看他那孤坐的身影。我想,也许那辆车被诅咒了,也许这就是原因。这实在像极了鬼故事,不是吗?路标上写着:下一站,阴阳魔界……
可是我又觉得这样的想法太荒唐。
当然太荒唐。我继续朝他那儿走去。车子没有生命,更不会附魔,那是恐怖片里的唬人玩意儿,让你在周六晚上带女孩坐在露天电影院里刺激一下用的。现实生活里根本没这回事。
我把易拉罐七喜递给他,然后听完剩下的故事,那可以简单地用一句话说完:薇洛妮卡死后,罗兰·李勃再也没快乐过。他只留下他的房子和那辆一九五八年的普利茅斯,一九六五年他辞去工厂守夜的工作,而且不再开车,甚至不再保养。
“你说车子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摆在那里?”我问,“从一九六五年起?整整十四年?”
“当然它是放在车库里,”李勃说,“邻居可不会容忍他把车经年累月停在草坪上。乡下也许可以,可是在城里免谈。”
“可是我们买车的时候,它是停在草地上——”
“我知道。他把车停在草地上,风挡玻璃上还挂了个‘出售’的牌子。我也问过他,我实在太好奇了。他今年五月才把车停在草坪上的。”
我想开口说话,却又说不出来。我想到的画面是:克里斯汀在漆黑的车库里静待多年——四年、八年、十二年,或者更久。然后——在我跟阿尼看见它的前几个月——罗兰·李勃突然把它拖出车库,挂上“出售”的牌子。
稍后我查过匹兹堡所有报纸。他从来没为那辆复仇女神登过报。通常要卖车的人都会在报上固定的地方登广告,但他只是把它摆在草地上,等着买主自己上门。
我想不出这其中有什么逻辑,我只感觉到那阴沉忧郁的恐怖。他好像知道有个买主一定会找上门,如果不是五月,就是六月、七月,或八月,总之很快就是了。
这种事不需要逻辑。就像蜘蛛结网等虫子飞进来一样。
总有只小命该绝的虫子会落网。
“我还以为他是怕通不过驾驶人体检才决定卖车,”最后我说,“像他那种年纪的人每隔一年都要接受一次体检。”
乔治·李勃点点头。“这是原因之一,”他说,“可是……”
“可是什么?”
“我记得在哪儿见过这样的句子——我不记得是谁说的或谁写的——人类历史上有很多不同的‘必然时刻’。当‘蒸汽机时代’来临时,十几个人同时发明了蒸汽机。但也许只有一人得到专利,可是这十几个人却同时有了蒸汽机的构想。这点你要如何解释?只能说蒸汽机的时代来了。”
李勃看看他的汽水,又抬头看看天空。
“内战结束之后,突然是钢铁时代,然后是机枪时代、电气时代、无线电时代,最后到了原子时代。这些演变在冥冥之中老早就安排好了。到了哪个时代,该发明的都会被发明。”
他看着我。
“丹尼斯,这种事想多了,心里会有点害怕。很多事的发生都是注定的。”
“对你哥来说,你会称之为‘到了该卖克里斯汀的时刻’?”
“也许吧。无论播种、收获、战争、和平都有必然的时刻。在罗兰的生命中早就注定有‘卖克里斯汀的时刻’。于是他就把它卖了。
“如果真是这样,他会知道时候到了。他是头野兽,而野兽总是遵从自己的本能。
“也或许,是他终于对那辆车感到厌倦了。”李勃做了总结。
我点点头,但只是因为这解释能让我不那么焦虑,而不是因为这个解释能让我满意。乔治·李勃没看过阿尼第一天看到那辆普利茅斯时那车的样子,而我看过。它不只是安安静静地在车库里待了许多年而已,它又脏又锈,风挡玻璃也裂了,其中一个保险杠几乎就要脱落。它就像是刚从地底挖出来,然后摆在草地上在阳光下渐渐腐烂。
我想起薇洛妮卡,忍不住又打了个冷战。
李勃仿佛读出我的思绪,虽然只是部分思绪,他又说:“丹尼斯,虽然我对我哥生命中的最后几年不太了解,但有件事我可以确定,当一九六五年或不管什么时候,他感觉时候到了,他就把那辆车收了起来,然后当他觉得时候到了,他就又把车子拿出来卖了。”
他暂停了一下。
“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事能告诉你了。我想如果你朋友把车卖了的话,他会过得更快乐点。我仔细观察过你那位朋友,他现在看起来不像是个特别快乐的年轻人。我没猜错吧?”
我仔细咀嚼他的话。的确,快乐距离阿尼总是那么遥远。可是自从有了那辆普利茅斯后,他似乎稍稍有了点满足感,而这的确不失为使他获得快乐的方法。
“是,”我说,“你猜得没错。”
“我不认为我哥的车能带给他快乐,相反或许还会带给他烦恼。”他好像看出我几分钟前的心思,因此接着说,“我是个不信邪的人,你知道,更不用说那些鬼神或超自然的事。但我相信情感和所发生的事件常有某种程度的……共鸣。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情感与情感间似乎具有相通的能力……就像一盒敞开的牛奶在冰箱里会沾到其他食物的味道一样,也许这只是我自己荒谬的看法。我想我说这些话或许只是出于一种心理,那就是希望看到那辆我嫂子和侄女都死在上面的车被压成一堆废铁。”
“李勃先生,你说你雇了人照看那栋房子,这话是真的吗?”
他在椅子上挪了挪屁股。“不,不是真的。我临时撒了个谎。我不希望看到那辆车又回到车库里……好像又回到家一样。如果说那辆车有什么情感的话,那是存在车库里和她身上,”他很快地又更正说,“它身上。”
稍后,我道过晚安,在车头灯的指引下奔上回家的路。四周一片漆黑,我满脑子回荡着李勃的故事。我不知道如果我告诉阿尼他的车里曾经死过两个人,对他的决定会不会产生影响。我想是不会的。阿尼跟罗兰·李勃一样固执,这点可以从他为了那辆车和父母争吵的过程看出来。
我想到李勃的那句:我不希望看到那辆车又回到车库里……好像又回到家一样。
他还提到他哥在某个地方租了个修车位。自由镇现在唯一的自助修车厂只有达内尔车厂。当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或许别人也曾开过,可是我不太相信有这种可能。我只相信阿尼修理克里斯汀的地方正是以前她停过的地方。
不过这只能算过去式。因为和赖普顿打了那一架,阿尼已经不敢再把车留在那里。连接克里斯汀过去的大门也许因此被关上。
此外汽车当然也不会有诅咒之类的邪事。虽然李勃提到情感和非生物之间也会发生共鸣,但我怀疑他自己相信多少。他把一道老疤展示给我看,而且用到“报仇”这个词。我想这些总比骗人的超自然学说更接近事实吧。
我已经十七岁,明年就要进大学了。我不相信诅咒、邪说或什么非生物也有感情的事。我也不相信已逝去的世界会向当下的世界伸出死亡利爪。
只是我好像又长大了一点。


第13章 是日深夜
当我飙上山峰顶,
梅贝林坐进凯迪(拉克)里,
一路奔向大路去,
不敌我的福特八缸引擎……
——查克·贝瑞
我妈和伊莱恩都上床了,可是爸还在看十一点的新闻。“你上哪儿去了,丹尼斯?”他问。
“打保龄球。”我说。这是我说过的最自然的谎话。我可不希望爸知道任何一点关于这方面的事,再说这件事也不至于特殊得能引起他的兴趣。
“阿尼打过电话来,”他说,“他说如果你在十一点半前回来,就回他个电话。”
我看看手表,才十一点二十,可是难道这一整天烦阿尼的事情还不够吗?
“怎样?”
“什么怎样?”
“你要回他电话吗?”
我叹口气:“好吧。”
我走进厨房弄了份冰冷的鸡肉三明治,又倒了杯夏威夷综合果汁,这东西很恶心,不过我喜欢。然后才拨电话给阿尼。铃声响了第二声阿尼就接了。他好像很兴奋的样子。
“丹尼斯!你到哪儿去了?”
“打保龄球。”我说。
“你听我说,今晚我去达内尔车厂了。你猜怎么着,丹尼斯——他把赖普顿撵走了!他说我可以留下来!”
我的肚子里有种莫名的恐惧扭曲着。我把三明治放下,突然我什么也不想吃了。
“阿尼,你觉得把车子留在那里真是这么值得高兴的事吗?”
“这话什么意思?赖普顿滚了,这难道不是好消息?”
我想到达内尔对阿尼说不换排气管的话他就要赶阿尼出去,以及他不喜欢阿尼那种调调的青少年。我又想到阿尼说他替达内尔打零工达内尔才答应把升降机借给他换机油。我想达内尔是以欺负阿尼为乐,那伙牌友和熟客也会因此乐得把屎都笑出来。阿尼去买咖啡,阿尼去买甜甜圈,阿尼去换厕所卫生纸,他们大概还会闲聊:嘿,威尔,厕所外面那四眼怪胎是谁?……他,姓坎宁安,他爸妈在大学教书,他也在那儿预修大学课程。我想阿尼很快就会成为达内尔修车厂及汉普顿街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