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家族故事
你在尼达姆可曾听过,
一二八号公路上的风驰电掣,
黑暗中如此寒冷,
黑暗中如此疯狂……
——乔纳森·里士满与摩登情人
彩虹旅社实在相当破烂,门口的停车场都是坑洞,招牌上的霓虹灯也缺了两个字母。一位高中教员也只能住得起这种地方,我知道这话听起来令人沮丧,但这是事实。明天他就要开着那辆雪佛兰到机场还给赫兹租车公司,然后搭飞机赶回俄亥俄州天堂瀑布镇去了。
彩虹旅社看起来像是养老院。房间外的草地边上都是老人坐在那儿乘凉。他们跷着腿,露出骨瘦如柴的膝盖,白袜子拉高到毛茸茸的小腿上。大多数女人都已呈现出五十岁后的那种肥胖和绝望。从那时起我就常注意到有些旅社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成群的老人——这些地方都是他们口耳相传的——带着你肿胀的前列腺到设备落后的彩虹旅社来,我们没有有线电视,但我们这里喝一杯只要两毛五。我在旅社周围没看到一个年轻人,活动场的一边生锈的游乐设备都空在那儿,秋千的影子在草地上拉得很长。我头顶上有道霓虹灯管做的彩虹正在嗡嗡叫个不停,听起来就像一群苍蝇被关在瓶子里。
李勃坐在十四号房门口,手里拿着杯子,我过去和他握手。
“要不要来杯饮料?”他问,“旅社里有贩卖机。”
“不用了,谢谢。”我说。然后我从空房间里搬出一把凉椅坐在他旁边。
“那我就尽可能地把我知道的事说出来,”他用柔和而颇有教养的语调说,“我比罗兰年轻十一岁,我想我还不算真正步入老年。”
我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没说什么。
“我们家有四个孩子,”他说,“罗兰是老大,我是老幺。我有个叫德鲁的哥哥一九四四年在法国阵亡,他和罗兰都是职业军人。我们从小在自由镇长大——只是那时候的自由镇比现在小得多,只能算是个村庄。村民移入移出,人口一直没有增加——当然我们是移出的。可怜哪,说句俗话,这叫选错了路。”
他呵呵笑了几声,又在杯子里倒了些七喜。
“对于罗兰的童年,我永远只记得一件事——毕竟我出生时,他已经念五年级了——可是那件事我记得非常清楚。”
“什么事?”
“他的脾气,”李勃说,“罗兰火气很大。他很气自己穿破衣服上学,气自己的爸爸是个酒鬼,他气我妈拿我爸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讨厌他的三个弟弟妹妹——德鲁、马西娅和我,他觉得是我们让家里变得更穷。”
他卷起袖子,露出老人那种皱缩干枯的皮肤,以及一道从胳膊肘延伸到腕口的疤痕。
“这是罗兰送给我的礼物,”他说,“他十四岁那年送我的,当时我才三岁。我在门口地上玩积木,他匆匆从家里出来,赶着要上学。我想我大概是挡了他的路,所以他才把我推开,又把我拎起来扔到旁边。我摔在花园边的矮篱笆上,手臂剐了很长一条伤痕。我流了很多血,把哥哥、姐姐都吓哭了——除了罗兰。他对我怒吼着:‘以后少挡我的路,你这天杀的臭小孩,听到没!’”
我看着那道雪橇形疤痕。一个三岁小孩肥嘟嘟的手臂如今枯缩得又瘦又干。一九二一年那条喷血的裂口现在延长扩张成银色的阶梯式痕迹。伤口是愈合了,可是疤永远在那儿。
我不禁绝望地打了个寒战。我想起那天阿尼用力捶着我车子的置物箱,用沙哑的声音哭喊着说要宰掉他们,宰掉他们,宰掉他们……
乔治·李勃盯着我看。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可是他慢慢把衣袖放下,直到完全遮住疤痕为止,仿佛拉上了一道隔开往事的窗帘。
他又啜了口七喜。
“那天晚上我爸回来,知道了罗兰做的事,他几乎把罗兰的耳朵拧了下来。可是罗兰不肯认错。他哭了,可就是不肯认错。”李勃笑了笑,“我爸踢他、打他,把我妈都吓哭了。她求他住手,否则会把孩子打死。罗兰哭着说:‘是他挡了我的路,所以我要把他扔开。如果下次他再挡我,我还要这么做。你不可能阻止我,老醉鬼!’紧接着我爸一拳砸在他脸上,把他鼻子打出了血。罗兰从地上爬起来,鲜血汩汩从指缝间渗出。我妈在尖叫,马西娅和德鲁都在哭,我吓得躲在角落。而罗兰只是一个劲地说:‘我还要这么做,你不可能阻止我,老醉鬼,老醉鬼,老醉鬼!’”
头顶的星星渐渐露脸了,一个老太太把她的皮箱从一辆福特车里提出来走向订房处。某处有人在听收音机,不过当然不是调频台的热门音乐。
“他的脾气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李勃轻声感叹地说,“在学校里要是有谁取笑他的衣服或头发,他就用拳头对付他们——就算只是怀疑别人想取笑他,他也会这么做。由于一再留级,最后他只好离开学校,自愿去从军。”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当兵很不好过。那时的士兵没有尊严,也没有升官的机会。他换遍每一个基地,从南方到东部,都有他的足迹。我们每隔几个月才收到一封信。他对世事还是那么愤愤不平。他痛恨所谓‘狗屎不如的上级’——那些人没一个对得起他。他们不给他升迁的机会,取消他的休假,甚至关他禁闭。
“军中想尽办法要留住他,因为他是杰出的机械工——他能修好报废的车辆。”
我发现我又不知不觉想到阿尼——他也是个对修车颇有一手的人。
李勃靠上前说:“可是他那一身技艺成了火暴脾气的另一个源头,而且他对世事的愤恨一直到买了你朋友的那辆车才消除。”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李勃干笑一声:“他能修好军中的各型车辆。他甚至会修推土机。有一次,有位议员参观他们的基地时,车子出了问题。罗兰的指挥官一心想求表现,就命令他去替议员修车。后来我们收到一封长达四页的信——里面全部是罗兰咒骂那位指挥官的词句,每一个字都像火焰和硫酸一样炙烫。真奇怪那些字竟然没在白纸上烧起来。
“他很能修车……就这样,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才有了自己的车。但即使如此,他买得起的也不过是辆灰头土脸的旧雪佛兰。在那个时代钱永远不够花,而且大战期间,谁也没有能力存钱。
“他在修车厂里待了好几年,为长官修过上千辆车,却没有一辆是自己的。不过那辆雪佛兰并不能缓和他的愤恨,他结婚后第二年换的那辆哈德森大黄蜂也一样。”
“结婚?”
“他从没告诉过你们吧?”李勃说,“他可以痛快地谈他的军旅生活,告诉你他的战场经验,向你抱怨他的上级,而且你跟你朋友也会听得不想睡觉……说不定他还可以借机把手伸进口袋摸你的皮夹。可是他永远不会跟你提到薇洛妮卡和丽塔的事。”
“她们是谁?”
“薇洛妮卡是他太太,”李勃说,“他们一九五一年结婚,之后罗兰立刻就到韩国去了。你知道,他可以留在国内的——他已婚,妻子又怀孕,自己也已步入中年,可是他偏偏选择海外。”
李勃若有所思地看着死寂的游乐场。
“这算是重婚。一九五一年他四十四岁结婚时已经算是第二次了。他老早就跟军队和那些‘狗屎不如’的上级结婚了。”
他又陷入沉默,那种沉默中好像带着些病态。“你还好吧?”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没事,”他说,“只是在想事情。想那些死去的人。”他平静地转向我——那对带着创伤的眼睛除外,“年轻人,想到这些事就让我难过……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不愿跟你谈上一整晚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叫丹诺吧?”
“丹尼斯,”我说,“李勃先生,如果——”
“这件事比我想象的还令我难过,”他接着说,“可是既然说了,就让我说完,是不是?我只见过薇洛妮卡两次。她是西弗吉尼亚人,也就是我们所谓南方土包子。她很笨,罗兰轻而易举地就能控制她。可是她很爱他——我猜至少在丽塔那件事之前她都很爱他。至于罗兰,我想他不算真的结了婚,他只是娶了……一道哭墙。”
“他寄给我们的信……我想你一定也记得他没念几天书。那些信花了他很大的功夫。信是他的吊桥、他的小说、他的交响曲,他写信是因为心中有着积愤。
“自从娶了薇洛妮卡后,信就停了。我想在韩国服役的两年间,他还是不断写信给她。那段时间,我一共只收到他一封信,马西娅也只有两封。一九五二年初他女儿诞生时,他好像并不高兴,只是抱怨家里又多了张嘴吃饭。”
“他一直没晋升吗?”我问。几年前我在电视上看过一部叫《铁鹰部队》的战争电影,后来在书店看见那本同名小说,就立刻买了下来。我希望那是个引人入胜的战争故事,可是我看到的有战争也有和平,此外我还对军中的事情有了新的了解。其中之一就是战争期间,晋升的列车永远在向前开。我实在很难了解李勃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就从军,而且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但最后仍是小兵一个,而艾森豪威尔却当了总统。
李勃笑了。“他就像《乱世忠魂》里的普鲁伊特一样,有一次几乎可以晋升了,可都毁于他酒后犯上。我不是说他常被关禁闭吗?有一次就是在迪克斯堡的军官俱乐部辱骂一位长官被关了十天——这算是法外开恩。我想他们一定是把事情看作酒后失礼,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事实上,那些军官喝醉了也常拿小兵来寻开心。他们一定没想到他是真的痛恨他们。可是我相信薇洛妮卡看得出来。”
我瞥了手表一眼。九点一刻,李勃已经说了快一个钟头。
“我哥哥一九五三年从韩国回来才第一次见到他女儿。据我所知,他抱着女儿看了一两分钟就把她还给太太,然后到车库里修那辆雪佛兰去了……听烦了吗,丹尼斯?”
“没有。”我真诚地说。
“那些年里,罗兰真正想要的就是一辆车。不是凯迪拉克或林肯,他不想加入那些有钱人的行列。他只想要一辆崭新的普利茅斯、福特,或是道奇。
“薇洛妮卡偶尔会写信给我,说他们每个周末都到车商那里看车。后来她会坐在那辆大黄蜂的后座讲故事给孩子听,好让罗兰一家又一家地询问。他和推销员谈马力、齿轮转速、压缩比……他为了找辆好车就这样到处跑。”
我又想到阿尼。
“你是说他对车子已经爱得走火入魔了?”
“可以这么说,他是走火入魔了。他把钱交给薇洛妮卡存起来。我哥这一生最困扰的不在于他不能升军士长,而是始终戒不了酒。他不是酒鬼,可是每隔六到八个月他就会痛饮一次。酒瘾过足之后,钱也飞了。连他自己也不晓得钱是怎么不见的。
“薇洛妮卡试着阻止他。她嫁给他的责任之一就是拯救他,可是罗兰酒瘾一发作就伸手跟她要钱。有次他还拿刀对着她的喉咙威胁她。这件事是我姐姐告诉我的,她常跟薇洛妮卡通电话。那次薇洛妮卡坚持不肯把存下来的八百多块给他。她提醒他说:‘别忘了那辆车,亲爱的,如果你这样糟蹋钱就永远也买不到车。’当时刀口就架在她脖子上。”
“她一定很爱他。”我说。
“也许是吧。可是别以为她的爱可以改变罗兰分毫。滴水可以穿石,但是那也得几百年的时间。人的生命是有尽头的。”
他好像在跟自己辩论。先是赞成自己的看法,接着又反对。
“但他永远不可能改变,”他说,“别忘了他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时根本已经神志不清了。这年头很多人都在疾呼要杜绝校园毒品。我不反对他们,只是我认为酒比毒品更可怕,因为它是合法的。”
“一九五七年我哥终于退伍时,薇洛妮卡已经替他存了一千两百多块,另外还有他脊椎受伤的抚恤金——他说只有在争取这件事情上他算是赢了。
“这笔钱终于凑足了。他们买了你和你朋友看到的那栋房子。当然,在还没买房子时,车子先进了门。反正车子总是优先。他拜访了无数车商,最后才选中克里斯汀。我收过他的一封长信,说她是一九五八年份的车,并且告诉我一切关于她的数字。我不记得细节了,可是我打赌你朋友一定可以一条条地列出来。”
“你说她的规格?”我说。
李勃毫无幽默感地说:“是的,她的规格。我还记得他在信上说车子原价三千,但他‘杀’到两千一。他付了十分之一的订金,尾款全是用十块和二十块钞票付的。
“第二年,他六岁的女儿丽塔就因为窒息而死。”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摔倒在地。他那教师式的说话声具有催眠作用,本来我已经快睡着了,但刚才那句话就像盆冷水浇在我身上。
“就是那样,”他迎上我那吃惊且带着疑问的眼神,“那天他们去‘游车河’,这个活动取代了之前跑汽车经销商的行程,这个词是从他听的那些摇滚乐里学来的。每个周末,他们三个都开车出去玩。他不准孩子在车上扔任何东西,所以前后座都摆了垃圾袋。孩子也很听话,她知道弄脏车子会有什么后果……”
他陷入沉思。再开口时,他换了种口气。
“罗兰要烟灰缸保持绝对干净。他是个老烟枪,可是他会把烟头扔出窗外而从不塞进烟灰缸里。如果别人在他车上抽了烟,那天回到家后他一定拿纸巾把烟灰缸擦得干干净净。他一周洗两次车,一年送检两次。他在修车厂租了个修车位,一切都自己动手。”
我在想那会不会是达内尔修车厂。
“就在那个周末,他回家时经过一个卖汉堡的路边摊——你也知道那年头没麦当劳之类的玩意儿。所以他们就在路边摊那儿买汉堡……我想这也许就是事情发生的原因……”
又是一阵沉默,好像他在考虑到底要告诉我多少似的。
“她是被一块肉噎死的,”最后他说,“她突然噎住,不能呼吸。罗兰停车,把她拖出车外,拼命捶她的背,想让她喘上一口气。当然现在再碰到这种情形可以用一种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让孩子脱险。去年我教书的学校就有个年轻女老师,用这方法在自助餐厅里救活一个小男孩,可是从前……”
“我的侄女就这么死在路边,我想这种死法实在太震撼人心。”
他的声音仍旧有高中老师的那种催眠功效,可是我已经不想睡了——真的是一点也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