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特的工作习惯是这样的:天明前的时间是他的最佳写作时间——也就是凌晨的四个小时。天还黑着,万籁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面包片——开工了!
保温咖啡壶就在手边,这是保持清醒的良药。这样一直写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要进行一场远足,因为霍尔特认为散步最有利于思考。一边回忆已经完成的内容,一边在脑子里准备后续章节(这一点更为重要)。等回家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写一些笔记,总结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后,从事一些休闲活动,比如看电视、阅读,或者其他。晚饭后,继续考虑故事情节,并开始写一个新的章节,但是不会写太多,因为写作中最费力的部分就是:开始一个新的章节。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就能够比较轻松地续写章节的剩余部分。
通常一本书会以一气呵成的方式被完成,持续不断,每天都写。故事一日没完,霍尔特就一日不得安心!
霍尔特曾经说过:“要创作出好的作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醉心于故事。当然,根据常识,所有的激情都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对于作者来说,最大的考验也许就在于保持住‘神圣的热情’,如果没有热情,就不可能写出好的故事。”
20多年来,霍尔特对于“不可能犯罪”这种神奇故事的挚爱,令他在这块少人问津的创作领域踽踽独行却自得其乐。霍尔特的小说总是充满了各种不可能,但人生永远比小说更精彩,有梦想与爱,就没有不可能。
2008年12月9日
于上海
致中国读者的一封信
保罗·霍尔特
欧文·伯恩斯要去中国旅行了!这位受我偏爱的侦探真是太幸运了,这要感谢他的朋友吴非帮他实现了这次长途跋涉。
我对于中国最早的记忆是在我的童年时代。我翻看着《丁丁历险记》中的《蓝莲花》,从那个故事里,我发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满是异国情调和神秘色彩。唉,可是太遥远了!要知道,在六十年代初,到中国去旅行只能是一种梦想。
我的另一个梦想是写侦探小说,因为我一直对于神秘的东西感兴趣。很幸运的是,我这个梦想实现了:在九十年代末的时候,品位讲究的欧文·伯恩斯诞生了。在他所接手的案子中包括《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我是借着《蓝莲花》设计了这个谜题,我在梦中神游中国。您能够发现,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出现的“蓝龙”是一个很重要因素,还有神秘的“中国房间”,在这个小说中还有很多神秘性的东西。不止十二个!十二项伟绩,十二桩惊人的谋杀。从表面上看,只有超自然的生物才有可能做到。比如说:凶手登上飞驰的火车去刺杀受害者!七只恶狗被砍了头,但是没有任何其他伤口,也没有被麻醉的迹象!三个兄弟被谋杀了,脊背都断了;只有从二十米以上的高空坠落才会造成这样的创伤,但是周围十英里之内都没有高过二十米的高点!……
这十二桩谋杀案是仿照着名的大力神(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子)的十二项伟绩所设计的。与此相似的是,在《犯罪七大奇迹》中,凶手受古代七大奇迹的启发设计了他的谋杀系列。其中,一个受害者是被从天而降的箭矢射中了!另外一个受害者在一个暖棚里渴死了,在他面前触手可及的地方有满满的一瓶水,而且他完全行动自由。
在《混乱之王》当中,故事和希腊神话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其中的凶手同样像是超自然的生物:多名目击者都说看到他在雪地上行走而没有留下脚印!
要知道,这些“犯罪天才们”给欧文·伯恩斯出了不少难题。他被迫使出浑身解数。同时,他也很欣赏那些案子,因为我们的大侦探特别喜欢那些复杂的诡计。他喜欢去破解那些看似魔法的谋杀案,那些“不可能的谋杀”(已故的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喜欢的那种)。您现在肯定已经熟悉这位伟大的作家了,因为吉林出版集团已经开始翻译他的精品了。我本人就是一个他的忠实的仰慕者,我也是贪婪地阅读他的着作之后才开始写我的第一部 推理小说的。
我认为,是法国作家皮埃尔·维里(Pierre Véry)给侦探小说下了最好的定义,他把侦探小说比做写给成人的童话。您读侦探小说的时候会惊叹不已,就像孩子们听到一个童话故事一样!当您读到鬼魅一样的凶手穿过墙壁去接近受害者,您肯定会发抖!我的愿望就是能达到那样的效果。如果您在阅读的时候感受到我写作时的乐趣,哪怕是一半,我也会心满意足!祝您阅读愉快!


序言
混乱之王是英国的一项古老的传统,是指在圣诞节期间扮演小丑的人。那是三四百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的圣诞节远比现在的风俗要“荒诞”得多。如果有大雪和冰冻,人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悲剧……
——保罗·霍尔特
究竟是什么决定性的因素会促使一位作者创造出一个新的人物?这个问题我们很难定量地解释清楚。我们比较清楚的是:当作者精心地准备好故事的主线之后,真正决定一部推理作品是否成功的因素是作品中的侦探的个性。正是这个原因促使作家们费尽心机、花样百出地创造与众不同的侦探形象。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推理文学的鼻祖和国王,他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侦探。于是,他诞生之后就一直被无数的作家模仿、调侃、丑化、诋毁——我不需要一一列举了。后来出现了不少出身尊贵的侦探,有些是很有教养的,另外一些则是荒唐之徒;我们见过痴迷于兰花的侦探、盲人侦探、独臂侦探、残疾侦探、夜不能眠的侦探——他们发表着奇谈怪论,抑或胡言乱语……但是没有哪位作家想到创造一个像奥斯卡·王尔德那样的侦探形象。这位奥斯卡·王尔德才华横溢,作为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而名垂青史。
现在,以王尔德为蓝本的侦探形象终于诞生了。在这本书中,欧文·伯恩斯出场了。他是一个脾气有点儿古怪的人,在画廊里欣赏艺术作品的时候顿首惊呼,喜欢故意出洋相——别人越是不知所措他越是开心。不过他也有严肃的时候,比如说当他遇到那些需要推理天赋的奇案。简单来说,普通公众认为他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人物。
保罗·霍尔特好像故意要混淆他笔下的侦探和那位着名的剧作家王尔德,他所创造的欧文·伯恩斯“身材高大,体胖,饱满的嘴唇,厚重的眼皮”,他总是“威风凛凛的,毫不矫揉造作”。他刚一出场的时候就引人注目:橙色的呢子西装,配着蓝色的扣子;胖乎乎的手指捏着一枝不太饱满的玫瑰花……保罗·霍尔特显然很欣赏他所设计的人物和他的出场仪式——堪比一幅绘画精品。
当然了,在耀眼的明星旁边必须有一个合适的陪衬——一个类似“华生”的人物;一个简单的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他没有什么个性,但在关键时刻总是适时地出现;他很天真,常常被案情搞得晕头转向,但是他有很敏锐的观察力,能够丝毫不差地报告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线索;根据他的叙述,我们的天才侦探就能够揭开谜底了。在这本书里,这个角色就是勇敢的阿齐勒·斯托克,他的形象来源于保罗·霍尔特的一个叔舅爷,他在上个世纪初背井离乡去了南非。
我们还是继续说说欧文·伯恩斯的个性吧,多么迷人的侦探啊!这个“唯美主义者、思想家、哲学家、诗人、作家”,他唯一关注的就是“纯粹艺术”,“他太讲究了,追求美感甚至到了狂热的境地”。他自称是托马斯·德·科因斯的继任者,他声称:“粗俗绝对是一种罪过,但是反过来,犯罪绝不会是粗俗。”
听到保罗·霍尔特的这个断言,您可能会认为是无稽之谈。但是,在保罗·霍尔特所创造的世界里,犯罪从来都不是粗俗的。在这本《混乱之王》当中,读者朋友们就可以欣赏到不同寻常的罪行。一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神秘的怪物——这个“混乱之王”一出世就四处散播恐惧。他能够迅速移动而不触及地面;伴随着凄惨的狂风的嗥叫,他戴着苍白的面具,扇动斗篷像猛禽一样掠过,只留下一阵隐约的铃铛声……
“越是难以置信的事情,我越是愿意相信。”欧文·伯恩斯总是喜欢这么说。他经常起劲儿地引用这些格言警句,惹得和他一起办案的人心烦意乱(真不知道他们和欧文一起办案算是幸运还是倒霉)。他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相信那些别人都拒绝承认的事实,比如说大家都认为不可能发生的现象。
“圣诞节谋杀系列”最开始是典型的英国时尚,在法国也慢慢地流行起来了。经过简·皮埃尔·克罗克特的精心选择,每年都会出版一本系列文集。《混乱之王》出现在阿瑟·柯南·道尔和奥斯卡·王尔德的作品中间,和乔瑟夫·雪利登·拉·芬努的作品以及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都是每个时代的代表作,是各种潮流交汇的地方:万能的精神力量和美丽的魔力,追求神秘感的潮流和日常的奇思怪想。有这么多美妙的导师,一个作家还能有什么怨言?
现在,读者朋友们,竖起你们的耳朵!(你们没有听过这句名言吗?这是着名的哲人卡尔·古斯塔夫·荣格的名言——在字典里可找不到这句话。)他创建的新学科所要研究的课题就是:过度的巧合似乎统治着我们这个世界。说到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提醒各位,这个故事的第一句话就是“生活中尽是巧合”。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真的说中了……在1993年,他动笔写第一部 小说的时候,在大西洋的另一端有一群电影工作者正在拍摄一部出色的电影——《惊声尖叫》,一部创造全新风格的电影。那部电影的导演,韦斯·克雷文成为恐怖电影的新领袖。在那个令人惊恐的电影里,究竟有什么可怕的怪物?一个怪模怪样的家伙戴着一个惨白的、变形的面具。对于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来说,那个面具就代表了他们面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这等于是一个美国版的“混乱之王”。是什么促使这些作者同时创造出了类似的人物,这种巧合值得深思……
到目前为止,保罗·霍尔特并没有让这位伟大的艺术家侦探太操劳:他只出现在两部长篇小说和两部短篇小说中。很显然,这个唯美主义者不会轻易接手案子;除非是非常复杂的案子,是由出色的罪犯所犯下的罪行。而且,他很清楚,欧文·伯恩斯一出场就必须引人入胜——“就像一种调味品,给乏味的日常生活带来美味”。这位新的“托马斯·德·科因斯”深知谋杀是一项人类酷爱的运动,他一心想要摒弃谋杀当中的丑陋和污秽。他害怕读者们忘记了谋杀中应有的优雅和精巧的风格。现在是二十世纪,那又怎么样?当代作品里极尽夸张之能事,而且常常品味低下;这让人不由得怀念起维多利亚时代,至少那时的谋杀更有魅力。
欧文·伯恩斯的其他推理故事:
长篇小说《犯罪七大奇迹》(1997)、《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2001);短篇小说《卖花女郎》(1998)、《斧头》(1999)。


第一章 死神的铃声
“生活中尽是巧合。这句话很巧妙,非常适合展开一个绝妙的故事!”
欧文·伯恩斯的戏剧《还是当阿齐·波尔比较好》就是用这句话作为开场白。这出戏剧让伦敦的观众们忍不住落泪--是喜悦的泪水还是痛苦的泪水?这是几年前的事情了,那部作品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其实作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引起争议)。我借用了欧文的这句话,就是为了让那些不熟悉欧文·伯恩斯的朋友们对他有一个粗略的了解。另一方面,这句话和几年前我所目睹的怪事(也就是我现在打算叙述的内容)息息相关。
我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按照时间顺序叙述的方法,而是按照我对于案情了解的顺序来介绍。这样一来,亲爱的读者朋友,您就能够深切地体会到我当时所感受到的迷茫、焦虑、担忧和恐惧。我当时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对于谋杀案还毫无经验;这个奇案对我的震撼可想而知。当然了,欧文那时也是二十多岁。
生活中尽是巧合,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和欧文相识的过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和欧文相遇的时间比案件的主要情节早大概一年。我们的相遇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而且我们很快又相遇了。这不仅再次证明了“生活中尽是巧合”的说法,而且也是这个凄惨的故事的真正的开端。
我第一次见到欧文是在十九世纪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前两天的下午。在伦敦的主要街道上挤满了兴奋的人群,他们欢快地在融化的雪水中行走着,他们挤到商店的橱窗跟前去欣赏里面漂亮的圣诞装饰。在橱窗里,冬青树和雪白的花边装饰把琳琅满目的商品衬托得更加耀眼,牢牢地吸引住了看热闹的人们。至于我,我则是兴致盎然地观察着我的同胞们,我和他们一样开心,甚至比他们更兴奋。
十五天之前,我乘船到达了朴茨茅斯。我离开了南非--一个美丽的国度;我的父母永久地留在了那里。他们在一年前的火车事故中丧生了,那是发生在开普省的惨剧。我的父亲是开普省的高级行政职员,他不仅工作出色还善于理财;所以我现在不用为经济担忧,可以从容地谋划我的未来。我为什么选择回到英国?为了忘记让我心痛的记忆?这当然是一个原因,但是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很久以来,我都认为自己天生有艺术细胞。我能够感觉到内心中强烈的欲望,可是那种感觉是模糊不清的,我始终无法确定自己的天分应该用在哪一种艺术形式上。于是我尝试了各种艺术领域:文学、音乐、建筑学、绘画。我很快明白了一点:我必须找到属于自己的“艺术道路”,而且通向我的“艺术”的道路绝不会在南非--而是在伦敦,巴黎,或者罗马这样的城市里。于是,到达英国之后十几天里,我都在伦敦的街头闲逛。我不断地寻找着自己的未来,寻找属于我的那个难以捉摸的“艺术”形式。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我找到一个讲究“纯粹艺术”的人,而且我们成了好朋友。
应该怎样形容欧文·伯恩斯呢?我永远忘不了他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他用胖乎乎的手指捏着一枝不太饱满的玫瑰花;他身材高大,体胖,饱满的嘴唇,厚重的眼皮;他总是威风凛凛的,毫不矫揉造作,很讨人喜欢。他的眼神里常常带着一点儿忧伤,但是这并不能掩盖那双眼睛里悄悄闪烁着的聪慧的光芒。他穿着一身橙色的呢子西装,在人群中很显眼;西服的后面还有一个蓝色的扣子,非常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