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回走的时候,宋长乐看到昨天在人民广场遇见的那个年轻人。
他果然来租房子了,此刻他打听的那一家和宋长乐的家离得不远,这点距离足够宋长乐快速回家关门而不被发觉。说不出来的原因,他不太喜欢这个人,不想跟他说话。
可是不愿意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他家门口并没有像其他人家那样挂上“有房出租”的牌子,却还是被咚咚敲响。他的心也加速跳动,大气不敢出。年轻人的声音传进来:“你好,有人在家吗?”
狗汪汪叫了几下,一下子打乱了他的阵脚。他只好去开门。
“啊,是你。”年轻人一脸的欣喜,“还认识我吗?”
宋长乐点点头。
“你知道我来干吗的,对不对?”那人的目光向里面试探,“你家不错啊。”
“没有的,我家不租房子的,外面好多租房子的,你去他们家看看吧。”宋长乐慌乱地摆手道。
“可是他们的房子都太差了,不像你家这么干净。”年轻人笑着说,“你能不能让我进去坐一坐,我好累,有没有水?你看,我昨天帮了你一个忙不是?你还记得吧?你放心,我不是骗子……”
“我没说你是骗子……”宋长乐挪开身子,让那人进来后,去开冰箱门,拿了一瓶矿泉水出来,却遭到了对方的嘲讽。“你看你,多小气,我看到饮料了。”年轻人笑嘻嘻地说。
“那个……那个不能给你喝的。”宋长乐说话越发不连贯,但还要解释,“那个是我一个月的定量,我只能喝那么多,给你喝,我就没有了。”
“想喝就喝,为什么要规定喝多少?”
“我有糖尿病,不能每天喝饮料,一个月只能喝那么一点点。”说完他咽了口口水,拼命忍住对饮料的渴望。
年轻人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长长“哦”了一声,又问:“你是一个人住吗?”
“还有阿欢。”宋长乐摸摸凑上来的狗脑袋,以示不孤单。
“你是说这条狗?”年轻人又问,“你家里人呢?”
宋长乐神色为难地道歉:“对不起啊,我不能跟你说太多我家里的事。”
“为什么?”年轻人问道,“难道你家里藏着什么宝贝?”
“我爸爸说的,他要我好好地守着这栋房子,不许任何人搬进来,也不要跟别人多说话,我今天让你进来,已经让他很不高兴了。”宋长乐说完这一连串的话,发现自己无意中又说了许多家里的事,讨厌起了自己的愚蠢,又讨厌被人看见自己的愚蠢,顾不上礼貌不礼貌,他下了逐客令,“你走吧。”
那个人把包挂在肩膀上,做出要走的架势,嘴上却问道:“你爸爸人呢?”
宋长乐的眼睛一红:“他不在了。”
“是死了吗?”
宋长乐没想到他会问得这么突兀,立刻大声否决:“没有,他是到天上去了。”
“死了就是死了,哪有什么上不上天的?”年轻人讥笑道,“可能你爸爸是为你好,希望你不被人骗,可是他不允许你跟人打交道,难道要你孤零零一辈子?你有这么大一个房子,干吗不娶个老婆?”
“我不需要老婆。”宋长乐捏着拳头,“你走你走。”
阿欢也竖起了耳朵,对着年轻人狂吠。
“我是为你好啊,既然你不领情,那算了。”年轻人走出门外,对着他挥挥手,虽然是在道别,但是脸上的轻蔑却是肉眼可见的。
宋长乐蹲下身子,把阿欢搂在怀里,在他干燥的毛发上蹭掉了眼泪。每次流泪的时候,他都会想起爸爸离开那一天。医院里有很多人,全是他不认识的。他们抬走了爸爸,然后把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交给了他,跟他说,他爸爸就在里面。
“爸爸那么大,怎么会在那个盒子里面?”宋长乐想不通。当别人把那个盒子埋进土里的时候,他一声都没哭,而是看着布满天空的云朵。他知道,爸爸就在一片云朵后面偷偷看他。这是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
“只要我听他的话,就总有一天能见到他。”宋长乐摸了摸阿欢的脖子说,“你也要听我的话,不要乱跑。”
阿欢很听话,安静地目送他出门。


第十七章
夕阳染红了屋脊上的天边。
宋长乐超额完成了任务,上午送完一家家具店的活动宣传单,下午送完一家健身房的打折广告。赚了一百块钱,他去宠物商店买点狗粮,屁颠屁颠地往家跑。
阿欢是一只血统纯正的柴犬,今年三岁,是爸爸送给他的生日礼物。爸爸躺在床上对他说:“长乐啊,从此以后你要和阿欢相依为命,不过有一天爸爸想念阿欢的时候,就会叫他来陪我,就像我想念你的时候,也会让你来陪我,到时候,我们三个,又可以团聚了。”
阿欢被爸爸抱回家的时候,还是个毛茸茸的狗崽子,谁知道现在居然长这么大了。关于它离开这件事,宋长乐并没有多想过,因为阿欢还很健壮,一点都不像要离开的样子。离开是有预兆的,就像爸爸一样,会一天天衰弱下去,没精神,身上插满管子,等到管子都拔掉,就是真的离开了。
海风悠悠地吹,墙檐上的野草闲闲地摇,离阿欢离开的日子好像还远得很。宋长乐趿着凉拖,又在巷口的旧书摊上拎回了一捆《七龙珠》,然后像平常一样,吹了声口哨。
但是他没有听到阿欢一贯的回应。今天,清水町安静得有点过分。
他的脚步颠簸蹒跚起来,拖鞋跟不上脚,被甩飞了好几次。他光着一只脚飞快地开了锁,推开了门。
阿欢还在,只是有点不对劲,它用前爪刨着坚硬的墙脚,脑袋使劲往里挤,似乎想钻进一条并不存在的缝隙里。屡屡受挫而跌倒,又屡屡站起来重新钻探,姿势僵硬而怪异。
“阿欢,你怎么了?”
阿欢听到了主人的声音,扭转了脑袋,想向他扑过来,没走两步,脑
袋不由自主地偏向一边,重重摔倒在地。
宋长乐吓傻了,上前抱住它,却止不住它身体的痉挛。他好像感觉到有种恶毒的力量在阿欢体内奔突,要将它整个占为己有,带进深不可测的深渊里去。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也约束不住那股力量,只好让它从怀抱里溜走。阿欢朝门奔过去,冲进了门外的阳光,却没有跑远,而是钻进了巷子里的下水沟。
下水沟的入口还算大,里面铺的排水管极为窄小,阿欢肥墩墩的身子奋力往里头挤,卡在了里面。
宋长乐放声大哭。他蹲在下水道的洞口,把胳膊伸进里面,想把阿欢拽住来,可是阿欢陷得很深,进退两难。
清水町的几扇门开了,探出几个白发苍苍的脑袋。
“阿哥阿姐,阿欢在里面,救救它吧。”
可是一只狗的哀嚎已经不太容易勾起那些老人见惯生死后的悲悯,他们把头缩了回去,缩回了自己的洞穴。只有宋长乐一个人,跪在越来越昏沉的暮色中悲泣。
阿欢在洞里面奋力挣扎,凄苦地叫着。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宋长乐蒙住耳朵,冲回屋子里,冲到楼上,冲进了他的“熊屋”。
宋长乐有一间熊屋,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熊,那是从他小时候起每年生日父亲送给他的礼物,最大的一只和他一样高,一样胖,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熊猫,目光炯炯,简直和真的一样。父亲说熊猫是国宝,每一只熊猫都有个名字,这只熊猫叫米福。在阿欢到他家之前,米福是他最好的朋友。宋长乐一直都喜欢搂着米福睡觉,后来长大了,长成了一个胖子,两个胖子挤不下一张床,他只好抱着那些小熊睡。
父亲后来专门清理出一间小屋,专门放他的熊。他说:“长乐啊,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到这间熊屋里来,和你的熊宝贝们说吧,它们会转告给我的。”
宋长乐在阳光下永远都是高高兴兴的,沮丧或者悲伤的时候才把自己关在熊屋里,跟每一只熊说话。
但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把门死死关上,在绝对的黑暗中缩成了
一只犰狳,但没有坚硬的壳,不能隔绝声响,阿欢的悲鸣依然顺着门缝渗透进来,隔不到几秒钟就要狠狠地敲打他一次。
恍恍惚惚中,阿欢的叫声微弱了下去,他什么也听不见了。时间在这里仿佛停滞了一般,他想推开门出去看看,可是不知道门外是黑夜还是白天。
终于,墙壁和玩具熊的表面长出一层淡淡的光,像是某种讯号,昭示着一天的到来。他战战兢兢地出了门,看到阳光挥洒进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揉了揉眼睛左右端详,狠狠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告诉自己这一切不过是个梦,阿欢此刻一定正在楼下睡觉,或者在玩他买的毛绒小狗玩具。啊,这只懒狗。
他吹了声口哨,可是没有动静。
忽然想起来,杂物间里有一把爸爸当年用过的铁锹。
他扛着铁锹出了门,抡起来狠狠地砸向铺在下水沟上的水泥板,“哐当”一声,震得虎口生疼,水泥板上只多了一道白印。冷寂寂的巷子里,经过的人被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看到他的样子,又摇摇头加快脚步离开。他分明听到他们的议论声:“宋教授那个傻儿子,又犯病了。”
“你这样是不管用的。”一个声音忽然说。
宋长乐顺着声音看过去,被径直射过来的十万道晨光照得睁不开眼。一个纤细的影子被阳光裹紧,边缘处有金色的锋芒,美丽得像是一种幻觉。等到他适应了强光,才发现那其实是一个女人。
宋长乐不自觉地说了句:“那怎么办?”
“要从底下撬开。”女子说。
在她的指导下,宋长乐换了一种操作,他把铁锹的一段插进洞口,抱着另一端使劲往上抬,这个办法果然神奇,水泥板松动了些,但需要很大的力量才能搬走。那女的走过来,帮着他移掉水泥板,然后如法炮制,搬走了第二块。
阿欢的下半身在水泥管口的外面,脑袋和前肢在里面,卡得很紧。它的身体已经硬了,对宋长乐的哭喊无动于衷。宋长乐把它的身体拽出来,看到它的嘴角还在流血。
宋长乐想要抱起它,女子摁住了他的手:“你要干吗?”
“我要给它洗澡,它这么脏,一定很难受。”
“你不能这样碰它,这样很危险,你有手套吗?”
宋长乐想了想,想到杂物间里有他父亲栽花用的棉线手套,点了点头。他虽然想象不出阿欢会有什么危险,但是在整条清水町唯一给他帮助的女人,还是获得了他起码的信任。
“你要找一个足够大的蛇皮袋,戴上你的手套,拎着狗的后腿,把它装进去。”
“然后呢?”
“它已经死了,当然是找个地方埋起来。”
“它是去天上了。”宋长乐摇摇头,拒绝把“去天上”和“死”这两件事混为一谈。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那是卡通片里的大反派才会有的下场。
“所以你更要把它给埋了,它才会走得安生。”女人说道。
现在,宋长乐觉得她不仅亲切,而且很有眼光了。因为爸爸也说过,阿欢离开的方式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失踪,就是说,出了家门一去不回,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无须管它,因为它是自己长上了翅膀,找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飞向了天国;另一种是羽化,这个过程就比较艰难,它可能走得比较痛苦,但是痛苦之后就是永恒的安宁。针对后面一种情况,爸爸强调说,等到阿欢的呼吸停止,长乐应该做的,就是将它埋起来。
爸爸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把用来埋阿欢的工具,放在了杂物间里,包括铁锹、蛇皮袋、手套、绳索,还有一个小推车。这个小推车是以前爸爸买菜用的,看到它,他就想起以前在阳台上看到爸爸回来的情景,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把推车拖在身后,手里拿着他在路边顺手买来的小玩意儿。现在他已经走了,阿欢也走了,他该怎样去度过接下来的日子呢?
在把阿欢装进蛇皮袋的过程中,那个女子正在那些挂着“有房出租”招牌的人家门口打听。她进去又出来,脸上写满失望和无助,但还是给了他一个苦涩的微笑:“首先你得挖一个洞。”
“我知道。”宋长乐说。他把装着阿欢的蛇皮袋放在了推车上,又试图用绳子把阿欢和小推车绑紧,以免它滚落下来。但是他连鞋带都不会系,这个结又怎能打好?他把推车的把手往下按,推着往前走,阿欢身体一端就会滑落,在地面上拖蹭。
又是那个女人,走过来帮他打好了结,将阿欢牢牢地固定在推车上:
“你知道埋在哪里吗?”
宋长乐当然知道,因为爸爸已经带他去过那个地方,就在清水町巷尾那棵榕树下。当初宋长乐在上面搭过秋千,也在树下埋过一只捡到的死麻雀。这个巷子里所有活过的猫啊狗啊,几乎都埋在那里。
这棵榕树现在已经被一圈栅栏包围起来。他拖着小推车到达栅栏外面,想把阿欢和工具先丢进去,一个戴着红袖章的老头出现,呵斥了他,并让他去看竖在一旁的牌子。宋长乐读过小学,认得上面的字:“禁止掩埋动物尸体,禁止乱扔垃圾。”
怎么办,怎么办?他跺着脚,觉得自己快要控制不住了。
“你可以换一个地方啊。”
又是那个女人,她刚好走出了巷口,站在那里看着他:“当然是土壤软一点的地方,软一点才好挖洞。”
宋长乐抽泣起来,他哪里知道哪里土壤软,哪里土壤硬?他又想把自己藏进他的熊屋里去了,这样那些棘手的麻烦就能远去。他想沉沉地睡一觉,如果醒来后世界没有恢复如初,那就再睡一觉。
“最好离大海近一些,因为海水会渗透进来,泡软那里的土壤。”女人同情地看着他说,“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嗯。”宋长乐说。
两个活人,一条死狗。这个奇怪组合缓缓往海的方向移动。这是爸爸离开后宋长乐第一次去海边,他非常喜欢大海,但是摸不着海的脾气,看见那浩瀚的海面时心中没有着落,不敢一个人去。
沿着接近海岸线的地方,他们一直往前走,终于找了另一棵榕树。这棵榕树庇佑着零星的屋舍,在远远的海边,有简陋的水泥灯塔,和废弃的船;戴着纱巾的妇女正在沙滩上晾晒鱼干;榕树繁盛的根隆起在泥土地上,其规模不见得比亭亭如盖的枝叶逊色。
“埋在这里,你的狗会非常满意的。”那女的说,“它会和树长在一起。”
宋长乐也满意,一锹一锹铲起潮湿的泥土,海水浸泡着沿岸的沙壤,使它松软千年。那女子也不闲着,帮他把碎石子和贝壳捡出来。
阿欢面目安详,躺进挖好的坑洞里,仿佛正在酣睡,这给了宋长乐些许安慰,让他明白自己唯一的朋友已经永远告别了痛苦,没准此刻正和他
爸爸在天国之上看着他。他抬头看了看天,却看到一张布满汗水又明媚动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