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晴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奥斯曼酒吧里的那个女人撒了谎?她是凶手?”
“那倒也不是,她的存在只是为了向警察提供证词而已,再加上后来的一点操作,就可以让警察相信甘明水去奥斯曼的目的就是用迷药迷倒她。”
“那……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安晴的困惑使她连提问都变得有些艰难,“我是说,他是怎么……”
“是怎么服用了迷药对不对?”神秘人目光向四周环绕了一圈。这个动作令安晴醒悟到这个地点的深意,因为一览无遗,自然就不会“隔墙有耳”,收音机的声音也能起到干扰的作用。
“既然不是下在啤酒里,那自然是下在了别的地方。”他平静地说道,又提示她,“我可以告诉你,他是在喝掉啤酒之后才服下的迷药。”
“你是说,他是上了车才……”安晴的眼睛为之一亮,“是他的杯子吗?”
神秘人点点头:“这么冷的天,像他那个年纪的人,多多少少会注重养生,一个保温杯是必不可少的,从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出来,自然会口干舌燥,难免会多喝几口。”
“可是谁能往他杯子里下药?”安晴难以置信地睁着眼睛。
“有人帮他停车,自然就能找到机会。”
“所以,是那个帮他停车的……服务生?”说到这里,安晴立刻想起
那天警察说到的一个细节,正是酒吧里的一个服务生告诉那个女人说看到甘明水好像偷偷往杯子里倒了什么东西,那女人才调换了酒杯,这一幕似乎佐证了她的猜测。
“你很聪明。”神秘人说。
“可是警察不会怀疑那个门童吗?”
神秘人似乎在答非所问:“为了这个时刻,我已经干了三个多月,而且和那个人素不相识,毫无纠葛。只要能把那个人杯子里的水倒掉,那就毫无证据,警察又有什么理由怀疑我?”
“你就是那个门童?”安晴的嗓子干涩,“那个人死的时候……你在场?”
“这还用问?”神秘人颇为得意地反问,“如果我不在场,那枚戒指又是怎么套到他手指上的?为了打造那个奇怪的东西,我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安晴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单单是因为冷,也因为一种难以名状的兴奋。她像一尾死水中游弋的鱼,这个陌生人所说的一切就像面包屑洒在了水里,无论是不是诱饵,这种变化也足以使水面荡漾出令人心悸的涟漪,就算风会冻结整个湖面,她也要把鱼唇伸出水面呼吸一口别样的空气。
“你是怎么做的?”她轻轻地问,目光迷离。
“很简单。我把他从车子里扶出来,把他推到了河上,然后脱掉了他的衣服。”他的目光中浮动着湖水一般的笑意,“警察是不是还提到了什么‘悖论脱衣症’?”
安晴点点头,又往后退了退:“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你有没有听说过蚁狮这种虫子?蚁狮的幼虫很小时就离开了母亲,独自生活,生活在干燥的地表下,在沙质土壤中制造漏斗状的陷阱,从来不主动猎捕食物,是那些笨蚂蚁自己掉进去的,它们总是自作聪明,使劲往洞口爬,然而这只会惊动埋在沙里的猎手,加速死亡。”陌生人噘起薄薄的嘴唇,使得他在冷酷之余又有一种天真的意味,“我给了他选择的机会,只要他不去奥斯曼,就一点事都没有。”
对于这种解释,安晴无法做出评价。
“你不希望他死?”那人盯着她的眼睛,似乎要在恐惧中发掘出额外
的价值,“如果你有机会,难道你会放过他?”
“我……我不知道。”
“可是我知道。”那人很笃定地说,“我去过你家,水泥厂下夜班,我冒充工人到你家买香烟,你就坐在柜台后面,一声不吭地睁着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想杀人,不是杀那个人,就是杀掉你自己。”
安晴对此毫无印象,但她承认他是对的。她时时刻刻有一种嗜血的冲动,必须要调用所有的理智,才能把同归于尽的心思抑制和隐藏起来。她终于明白为什么经常能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窥探着自己,这应该算是一种感应吗?她看着那张乖谬而任性的脸,无端生出一种亲切感。他也许心如蛇蝎,也许不择手段,可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他更懂她呢?
“如果那个人还活着,你大概永远都抬不起头来吧。”他抬头仰面看着天,伸出手露出孩子一般的笑容,“啊!下雪了。”
大朵大朵的雪花,轻盈而义无反顾地纷纷洒落,乱吻着安晴的脸。她在纷乱的白色之中看到这个男人鼓着腮帮子朝一朵鹅毛般大小的雪花吹气,像是要把它吹回到天空中去。可是那朵雪花绕开他的脸,落进了他的脖子里面。他缩起脖子叫了起来:“好冷好冷。”
“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安晴的困惑似雪无边无际。
那个人看着她,往后退了几步,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形成直角拼成一个假想中的照相机,“咔嚓”一声:“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一点没变。”
“你见过我?”
“当然见过。”那人像是猜透了她的心,“不要再想了,再想也是白费脑子。”
“我的记性没那么差,”安晴不服气地说,“你什么时候见过我?”
“我会在我三十岁生日的那一天告诉你,不过,未必有那一天。”那人继续去捉雪花,逃开她质疑的目光,“你看,雪越来越大了。”
“为什么未必有那一天?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停止了追逐,略有些气喘地说,“我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我活不到三十岁。是不是很像韩剧里的桥段?没错,这么矫情的事情就是发生在我身上,出生的时候就中了大奖。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才没什么害怕
的,有些人,想见就见,有些人,想抹掉就抹掉。这个世界之所以讨厌,就是因为有一些讨厌的人,把讨厌的人彻底抹掉,世界就会恢复宁静。你看,现在这个世界多美好。”
“你叫什么名字?”安晴威胁道,“如果你不告诉我,我立刻就走。”
那人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弯腰下去又抱起凑过来的那只猫,像是没听到她的提问,抑或是拿不准该怎么回答。收音机里的时事节目已经播报到尾声,新闻女主播正在盘点本年度具有国际影响的新闻大事记,在空旷而呼吼的风雪中,声音甜美柔和却没有感情地流动着:“今年下半年8月24日,第26届国际天文联合会通过决议,由天文学家以正式投票冥王星划为矮行星,由此,冥王星正式从太阳系九大行星中除名。”
“你叫什么名字?”安晴抬高了声音再次问道。
“就叫我星吧。”那人忽然说道。
“星……”安晴觉得这个随口胡诌的名字有些可笑,“黑猩猩的猩吗?”
“不,是冥王星的星。”
星的脸上挂着凄凉的笑,伸手拂去了她头发上的雪,呵着白色的雾气说,“今天夜里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我的车会在凌晨三点在你家门口停留十分钟。”
安晴不懂:“为什么?”
“我想活下去,我想和你一起去看看这个世界。”
老安总有一种预感,觉得自己的女儿不会安分太久。
这半年里,女儿之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吵着要出去,无非是因为受到了惊吓。他从来没有见过哪只猫受到惊吓会永远躲在家里面,它们的秉性就是冒险。安晴就是一只猫,她有着令人捉摸不透的心思。
在女儿的沉默与异乎寻常的合作中,他总是能嗅到一股风暴的味道,这味道令他不安,却无计可施,女儿的叛逆变得无迹可寻,她的顺从仿佛是在为一场风暴蓄势。
一年前那场事故给老安带来极大的麻烦,恶劣的影响至今还在延续。
她在家太无聊,奥斯曼酒吧开业的第一天,她非要去看热闹。
那种地方,会有什么好事发生?
女儿遇到事情从来不跟他们商量,她毫无征兆地跑去公安局报案,举报的还是一个声名显赫的人,这让他在得知消息的第一秒就陷入绝望。安晴太缺少社会经验了,只凭一腔孤勇能干什么呢?
这件事让他很窝火,他所有的想法都必须保留,说出来一方面于事无补,另一方面也会刺激到情绪极度不稳定的女儿。女儿并没有歇斯底里地大吵大闹,她终日冷若冰霜,目光中寒气森森,使得家庭内外都置于凛冬。
更可怕的是,一些人躲在背后飞短流长还嫌不过瘾,竟然跑到他家门前破口大骂,那时候他的烟酒批发商店就开在市区一个位置很好的地段,无理取闹的人就站在马路对面骂得天昏地暗,惹了一条街的人都来看热闹。他没有办法,只好躲到了郊区的水泥厂里。
水泥厂有几百个工人,倒也不愁客源。但是他们看安晴的目光又让老安极度恼火,他妻子看得比他豁达,他们想看就看,倒能增添点生意。他妻子迫切地想要把女儿嫁出去,她认为女人一旦结了婚就等于重新投了一次胎,前世所有的罪孽都可以洗净。
问题就在这儿,安晴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罪孽,她觉得自己并没有错。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安晴并没有拒绝相亲,大概是自己也知道今非昔比,她再也不说“如果不能因为相爱而结婚,宁愿孤独终老”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话。老安却也不希望随随便便就把她嫁出去,他希望未来女婿是个财务良好、五官端正的公务员,最起码要有一技之长和固定收入。
他看不惯妻子的急功近利,觉得那是“病急乱投医”的短视之举。他动用了一切社会关系,遴选出一些不显山露水但是很有潜力的未婚男人,比如说民政局的那位入殓师。
他觉得这个年轻人除了职业有些硌硬,其余一切都好,不过还不算最好。假如安晴拒绝,他也不觉得怎样遗憾,因为后面这个更好。
女儿是晚上八点多钟回来的。老安问:“怎么样?”
安晴微微摇摇头。
“也好。”老安省略一切废话步入正题,“明天下午,有位城郊中学的校长想跟你见个面,还没到四十岁,可以把你搞到他们学校去当实验器材保管员。”
根据以往的经验,女儿不说话,就代表她已经答应了。她坐在柜台后面的取暖器旁边烘烤着手和脚,等到最后一拨水泥厂的年轻工人上门之后,她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一切都跟以前没任何区别。
那晚老安睡得很沉,但是下半夜他似乎听到门枢扭动的吱呀声,也像是隔壁废弃的屋子里老鼠在叫。他看了看床头的闹钟,觉得自己在做梦。
早晨六点半,大地上果然已是雪白一片,老安扛着铁锹去铲门外的雪,看到两行快要被雪淹没但仍然能够看出浅浅凹痕的脚印。他想到了什么,往安晴的房间跑去。
安晴的信笺就铺在桌子上,只有八个字。
“我去远方,不要找我。”
第十五章
下午两点半,倪晟下了从阿姆斯特丹转回仙踪市的飞机,拿到托运的行李箱,进了卫生间。躲在一扇门后,他迅速脱下西装,换上了棒球帽棒球衫,戴上一副巨大的雷鬼墨镜,粘上两撇八字胡须,整个人堪称面目全非,叫人无法想到他是从德国参加国际顶级医学交流会议回来的心脏病学专家。
伪装完毕,他才拖着行李箱离开机场。机场出口站着很多人,捧着相机和鲜花,高举写着“欢迎倪晟载誉归来”字样的牌子,正在翘首等待。电视台的摄像机也都架好,女主持人不停看表,也不停补妆。
倪晟压低了帽檐,侧着身子经过摄像机的镜头,没有引起一点怀疑。直到上了一辆出租车,他才摘下墨镜,看看手表,离四点半还有一个多小时,应该还来得及。
“去复兴路。”他说。
意料不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并非是黄金周,甚至也不是节假日,飞机场通往城区的高架桥上就已经拥堵得水泄不通。出租车卡在一个不前不后的位置,像塞住食道的一块鱼骨。
倪晟的目光盯着灰白色天空,想象自己坐着扫帚掠过楼群,以魔法师的形象出现在小枝面前,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将礼物堆在她旁边。在德国,每当看到一个新奇玩意儿,他总会想,小枝看到会有多么喜欢。
他的计划本来是这样的,先把小枝从幼儿园里接出来,再带她去好好吃一顿,然后再带她去游乐园看烟花,十点钟再把她送回卢笙那里,至于卢笙会怎样发疯,他能想象到,却已不在乎。
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车纹丝不动。他用一种近乎乞求的口气,询问司机能不能想点办法,例如见缝插针地掉个头,逆行出去另找一条道路,所有违章罚款扣分都由他来解决。
“开玩笑。”司机冷冰冰地丢来一句。但好在,前面有一些松动的迹象。
半小时后,路面终于畅通,车流像水幕一般向前倾泻。
时间浪费太多,车开得再快,也无法完成接下来的计划了,但是倪晟并未打算改变行程,他退而求其次地想,倘若能见到小枝一眼,今天也算是有所收获。他希望上天不要对他太残忍,最好卢笙打麻将忘记了接小枝放学。
还是慧玲好,慧玲从不打麻将,也不对小孩乱吼乱叫,她那么善良而温柔,堪称贤妻良母的典范。倪晟的人生目标变得极为具体,就是和慧玲一起,带着小枝去德国。
车驶过闹市区,终于抵达逼仄狭窄的复兴路,停满临时车位的轿车占据了一半的街道。出租车司机以“难以掉头”为由拒绝驶入,倪晟只好下车,拖着行李箱步行,他走在马路牙子上,几乎是贴着墙前进,却仍然难免撞到别人。他愤然,每个月给卢笙那么多钱,足够让小枝上最好的私立幼儿园,她竟然还是把她送到这样一个环境堪忧的地方来上学。
他的心情跌入谷底,可是,上天还是给了他一份礼物。
他看见了小枝。
幼儿园半个小时之前就该放学了,小枝头发乱糟糟的,抱着一个和她头发一样乱糟糟的洋娃娃,站在虚掩的铁门前面,背对着教学楼,孤零零地看着街道。离她不远的地方,是不修边幅的卢笙正在跟老师说话。她穿着阔大的家居服,头发油腻随意披散。老师面色不悦,摆摆手让她带着小枝回家。她竟然还能觍着脸解释迟到的原因,明明是在棋牌室打麻将忘记
了时间。
法院已经把小枝判给卢笙,这就是结论。半年前倪晟带着婚内出轨的污迹,败出这场千疮百孔的婚姻。现在,作为一种惩罚,他只能看着小枝被卢笙拽出了幼儿园,往街道另一个方向走。小枝被拖出门时朝他这边瞧了一眼,看到了他,却没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