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Rhodesia,南非中南部地区,扎伊尔以南,包括现在的赞比亚以及津巴布韦。它很可能自古代就有人类居住,曾被英国驻南非的公司管理。
艾伦·布瑞克斯汉姆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我在那儿猎过大象,有两次。”他得意扬扬地说道,“那是在去年,可是,我可不想再去了。南非是什么鬼地方?……他们把整个国土都给清理好了,一直清到比利时属刚果的边上。禁猎区搞得像该死的打野鸡场;国家公园里驯养的狮子,走过来直闻你的汽车。去他的!……让我去南美吧,那才是个好地方!还是让我去南美……”
“南美毒物多!……”伊莎贝尔插话说,好像在说一道珍馐佳肴,她的眼神十分坚定,“艾伦,我们还是不要扯远了。亨利爵士,你是侦探吧?我听说过你。”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迟缓地转过肥大的身躯,眯着眼看看她。他的表情全然未改。
“真是很有趣,女士。当我听到有人这么说话,一般表示他们想提问题。对不对?”
“我确实想问……你该给亨利爵士来杯雪利,艾伦。”她双臂交叠,两手紧绷,“我听说你是一个危险分子,我有点怕你。趁你有机会问之前,我先要问问你……我侄子给你讲过,关于‘红寡妇’房间的事情吗?”
“嗯,啊。我只是略知一二。”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苍蝇纠缠着,“但是,也足够激起我的好奇心了,这个该死的。我手上正在忙,他倒拿这个奇闻逸事来给我添乱。呸!是哈特利案,潘趣酒碗中找到枪的那件离奇案子,找到它,那些专家真是要谢我……不谈了。他给我讲了讲情况,我老人家当然要一溜小跑,过来看个究竟。我知道得不多。现在还没有,女士。”
伊莎贝尔把这些话撇在一边,说道:“我想知道:你认为那里有没有危险?”
“呃……现在?”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抚了抚脑门说,“你是说来自过去的危险?来自妖怪,还是毒针?……不,女士,我认为没有。”曼特林满意地轻轻咕哝一声。
迈克尔·泰尔莱恩认为:那女人的脸上,也会浮现出一丝淡淡的满足,但是,她仍然执意用那种轻柔热切的语调,继续往下说,连脖颈都略微有点前倾。
“不过,难道你能否认,”她质问道,“已经有四个人,独自待在那房间,并死于非命,而且找不到死因?”
“真好笑!……”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那双锐利的小眼睛,骨碌碌地向着她打转,若有所思地说,“一语中的,胜过千言。这一语就是你说的‘独自’,这可是一个关键词。这是谜点所在……该死的,我还真是搞不懂它——就算承认他们都送命了,他们何必非趁孤身一人的时候送命?……嗨,难不成三、四个人一起待在那儿,危险系数就要小得多?”,
“我可以告诉你,只要不是一人独处,那房间就像主日学校一样无害。”曼特林插话进来,“这真是千真万确的!……我爷爷亲自试过。我爷爷和那个法国佬——就是来谈生意,后来在房间里送命的那个——嗯,他俩在那儿待了好几个小时,结果什么屁事也没有。我爷爷走开以后,那个法国佬单独留在那儿,没坚持一会儿就翘辫子了。”
“真的吗?……”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隐约带着一点好奇说,他扫了一眼伊莎贝尔,“随便问一问,女士,那人叫什么名字?”
“他的……他的名字?”
“是啊。你知道的吧?……”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笑着点了点头,“就是那个来找老曼特林勋爵,谈生意的法国佬?”
那双惨白的眼睛,史无前例地瞳人收缩,好像没有眼皮似的,收缩效果非常吓人。
“我还真不知道。也许盖伊能告诉你。名字很重要吗?”
“噢,他死在这里,难道你不知道?”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含糊其辞,“让我想一想。哦,我明白了。曼特林,你不是告诉我,今晚要来的客人中,也有一个法国佬吗……嗨?”
“哦,你是说拉维尔。”曼特林瞪着他,“是啊,他怎么啦?……”他犹豫着点头说,“老马丁·朗盖瓦尔·拉维尔人很正派。不过,看到金发的法国人,还真是好笑。来杯白兰地?”他背对着大家,以此掩护,干了满满一杯,然后一脸好奇地转过身来问道,“老马丁·朗盖瓦尔·拉维尔怎么啦?”
“嗯,我只想知道……比方说,他有没有想买那房间里的哪样家具?”
曼特林瞪大了眼眼睛:“你怎么猜中的?”他难以置信,好像很触动,“真他妈厉害,说你呢!……”他连连点头赞叹着,“嘿,厉害!……呃,乔治?……我是说,真是料事如神啊。实话对你说,他还真想买……”
“嗯……哼!……我想知道,是单想买哪一件?”亨利·梅利维尔爵士认真地问。
“不,不完全对。他说他只想随便挑挑,如果我打算卖。哦,不对!……他提到了一张桌子,也可能是椅子,也可能是其他什么。”
“最好,”伊莎贝尔蓦地来了句,“卖给杜莎夫人①。”
①杜莎夫人(Madame Tussaud,1761年-1850年),原名玛丽·格劳舒兹,杜莎夫人蜡像馆创办人。一位生活在巴黎的法国人,她先是在法国的凡尔赛做尝试,1777年为伏尔泰创作了她的第一尊蜡像,那一段时间她也为其他著名人士制作蜡像,包括卢梭、本杰明·富兰克林等。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她在众多受害者的尸体堆中寻找被斩首的头颅,为它们制作面模。柯提斯在1794年去世,并将他的蜡制品收藏全部转给杜莎夫人。1802年,杜莎夫人带着她的蜡像收藏品,来到英国伦敦,后来拿破仑战争的缘故使她无法回到法国,于是,杜莎夫人带着她的蜡制品游遍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建立起第一家“杜莎夫人”蜡像馆。1835年,她在伦敦贝克街(Baker Street)建立了第一个永久性展览。其一生经历有如200年来获制蜡像的名人般充满传奇色彩。从管家的女儿到皇室教师,从塑像制作大师到孜孜不倦的事业女性,从逃过断头台厄运到为昔日的皇室友人制作死亡面具,杜莎夫人的传奇一生俨如一部好莱坞巨著。时至今日,这两尊蜡像仍在伦敦总部杜莎夫人蜡像馆展出。
一言既出,语惊四座,只有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无动于衷。他还是半坐半倚在桌边,两手交叠放在大肚子上,眼睛直眨巴。
“嗯……哼!……真奇怪你会这么说,女士。我认为杜莎夫人蜡像馆里,巳经搞到原版的断头台了。我们还是暂且放下这个话题……”亨利·梅利维尔爵士轻轻点头,望着伊莎贝尔,“跟我说说你的侄女,女士。你知道……她叫什么来着——朱迪斯,对吧?还真是个女孩名字。我想知道:为什么不让她,也参加今天晚上的这个节目?”
伊莎贝尔·布瑞克斯汉姆点了点头,露出一种强被压抑的快意。“你真有一套,我想你是明知故问。我来告诉你,我侄子恐怕一辈子没胆子讲……”伊莎贝尔·布瑞克斯汉姆身体前倾,悄悄地说,“我不让她参加,是因为她可能会给未婚夫——阿诺德医生通风报信。”
“这名字倒是听过!……”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愣愣地点了点头,咕哝道,“是那个精神科专家?……嗨,我记起来了。是吧?怎么啦?……”
曼特林眼镜后面那张脸变得煞白。突然间,出人意料的,默不作声的班德,这时却嘀咕抱怨起来了,只见他慌慌张张地冲到伊莎贝尔·布瑞克斯汉姆身边。
说时迟,那时快,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肥手突然探出,轻轻松松一把抓住了班德外套的左翻领。
“放松点,小伙子!……”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不动声色地说,“看看你要往哪儿跑?你脚绊到台灯电线,就要撞上书架了……没事吧,女士?阿诺德医生听到消息,又怎么样呢?”
“那他就会妨碍连警察也拦不住的事,还可能用极端手段。那样,丑事就不会发生了。”她讲话字斟句酌,就像女人从果篮中,精挑细选熟透的水果。她笑了笑说,“你知道,碰巧这屋子里有人疯了。”
比这话本身更瘆人的是,她说话的腔调,一如既往地开心愉悦。
一阵长得难堪的停顿,然后是电闪雷鸣。
“真他妈的血口喷人!……”艾伦·布瑞克斯汉姆猛地怒吼着。
“请听我讲完,”她继续一板一眼地说道,“艾伦,请别打断,我非说不可。在警察面前做此陈述,毫无疑问,真的很傻,因为根据只不过是鹦鹅和狗。它们都只是寻常无奇的家庭宠物罢了。”她深吸一口气,“就在这座屋子里,一个星期之前,我的鹦鹉被人掐死了,捏断了脖子。可怜的贝利被掐死了,听起来挺荒唐,是吧?……不过,你们男人不是喜欢狗吗?……朱迪斯养了一只猎狐犬。我个人并不喜欢它,不过,它还算是一只文静的狗,从来没有挡过我的道。狗不见了。朱迪斯以为它走丢了,她到现在还是那样以为。可我在垃圾箱里发现了它。不需要我来形容它的遭遇,肯定是有人用了又快又重的玩意。”
伊莎贝尔·布瑞克斯汉姆绷得紧紧的身体,开始摇晃起来,膝盖那儿止不住地直抽。她飞快地扫了一眼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班德动作夸张地避开台灯电线,走了出去,给她搬了张椅子。
她气呼呼地说:“我没事,我好得很!……”不过,她突然咳嗽了起来,面色惨白。
“别管我!……”她甩开了班德要去扶她腰的手,“我一点事情都没有,我还要继续讲。如果艾伦对你们直言不讳,先生们,他就该告诉你,这是遗传缺陷。他就该告诉你,査尔斯·布瑞克斯汉姆——就是带着老婆来这里,一八〇三年死在房间里的那个家伙,其实没死之前早就疯了。他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武疯子。他是被逼疯的,原因非常骇人。艾伦本来该告诉你们原因是什么。盖伊会说的。”她僵硬地抬起手,又让它们落回膝上,“我可不是在暗示,我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们,又有人犯病了。告诉你们,有人掐死了鹦鹉,你们只会当做笑话。就算告诉你们,有人宰了一条狗,你们也不过是付之一笑。我可不这么看。我认为,今天晚上,你们可是给了那个可怜的疯子,创造了一个大机遇,他疯得只怕会顺竿向上爬。”
“给什么人创造了机遇?”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问道。
“我不知道,”她回答,“那才是我受煎熬的原因。”
没有人讲话。他们听得到艾伦·布瑞克斯汉姆粗重的呼吸声,和酒瓶在餐具柜上滚擦时的嘎嘎作响声。迈克尔·泰尔莱恩眼角一瞥,看见一只黑里透红、长满斑点的大手抓着酒瓶。
女人站起身来:“扶我一把,拉尔夫。”她吩咐班德,继而又用那种优雅死板、虚情假意的魅惑腔调讲道,“我才不想做乌鸦嘴,亨利爵士,我只警告一次。能跟我去会客室吗?”
他们出去后,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心急气喘地,从桌边溜了出来,拙手拙脚地穿过房间,猛拽了几下传唤铃绳。片刻之后,肖特来了,他对肖特说:“把盖伊·布瑞克斯汉姆,还有那个叫小马丁·朗盖瓦尔·拉维尔的法国佬叫来,告诉他们:有人要他们马上就到。动作麻利点。”他转过身去,对曼特林眨眨眼,“离奇古怪,孩子。太离奇古怪了。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讲鹦鹉和狗的事情?”
艾伦·布瑞克斯汉姆用一种破鼓式的泄气腔调说道:“我也不知道菲茨的事,可怜的家伙!……”他一边比画着,一边愤愤不平地嚷嚷道,“我的老天,真挺吓人的!……我是说那个老姑娘伊莎贝尔。我说,你们不觉得她太……”
“嗯,她明显觉得有人不正常。之前知道这事吗?”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严肃地问道。
“不知道。都是一派胡言,我跟你说!……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狗的事情。但那鹳鹉……”艾伦·布瑞克斯汉姆的下巴突了出来,“我所能说的是,它活该被捏断脖子。我讨厌鹦鹉。只要留意鹦鹉的眼睛,你就知道:它们都是彻头彻尾的坏东西。它们的眼睛根本不像人眼,倒很像蛇眼。人们才想去摸一摸它,鹦鹉们就恨不得,把你的指头都啄掉……停一下!你们可不要误会啊,那只畜生可不是我搞死的。我可没有干那事。”
“嗯……哼!……你知道是谁做的吗?”
“不知道,大概是哪个佣人吧。他们不喜欢伊莎贝尔,也讨厌那只鹦鹉。那玩意尖叫一声,让人寒毛直竖。之前它挂在餐厅的鸟笼里,老是扯着嗓子喊:‘是你啊!是你啊!’还像疯子一样怪笑。”艾伦·布瑞克斯汉姆顿住了,脸色微红,看到门打开了,就急匆匆嚷道,“盖伊!……我说,盖伊!……她告诉你了吗?有人杀了菲茨,藏在了垃圾箱里。至少伊莎贝尔是这么说的。”
两个男子走进房间。打头的那个——艾伦·布瑞克斯汉姆刚才就是对他讲的——突然停住脚步。他是个矮个子,干练利索,笑容可掬,却戴着一副吓人的墨镜。他前额高高隆起,瘦骨嶙峋,长着和他哥一样的硬直浅红头发。虽然比起曼特林要小十多岁,他却满脸皱纹密布,凹陷的面颊上、微笑的嘴角边都是皱纹。
尽管艾伦·布瑞克斯汉姆看起来膀大腰圆,气势汹汹,迈克尔·泰尔莱恩却没来由地,觉得外表脆弱的盖伊,内心要坚强得多。这是一张睿智的面庞,不过……却显得虚伪或是狡诈。
迈克尔·泰尔莱恩知道,那种狐疑的脸色,也许仅仅是因为墨镜的效果。他不喜欢那副墨镜。墨镜后面,那人的眼珠,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两团黑色,活像关在毛玻璃后面的老鼠,并且,眼珠子看起来动个不歇。
盖伊·布瑞克斯汉姆露出一丝犹疑,看起来则是一脸不屑。
“是的,我知道菲茨死了!……”他说,“我说,老伙计,为什么咋咋呼呼的?”
“你知道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