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歪着头,恶作剧似的说道:“我们不是经常在公交车上见面吗?你还偷看过我。”
我觉得自己脸上一热,极力抑制住落荒而逃的冲动。“是、是吗,也许只是巧合?”
“可你刚刚还对我说‘这么巧’,你明明注意到我了。”庄晓蝶说道。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露出了马脚。
不过庄晓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她暂时饶了我一把。
联谊在一家自助餐厅内,聊了一会儿后,两帮人算是认识了,开始相互试探,无非是相亲时最基础的那些内容——平时有什么爱好,家在哪里。
大家也分散开来,互有好感的人已经坐在一起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了。
我注意到庄晓蝶落单了,我尽力装出很自然的样子,坐到了她面前。
“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角落吃菜?”
我看她一个人支着一个小汤锅,在烫娃娃菜、金针菇吃。
“因为我喜欢吃蔬菜。有些自助餐的肉有些不新鲜,蔬菜就没什么关系。”
“是吗?但是蘑菇真的可以算是蔬菜吗?蔬菜都是植物吧,蘑菇应该是真菌类。”
“不是动物的都可以算作蔬菜吧,之前不是出现过人造蛋白吗?”
“那不就是豆腐吗?”
“不是豆腐做的,是用微生物,用细菌和真菌的尸体堆积出蛋白,这个还是素的。”
“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我说道,“吃饭的时候别说尸体了。”
我看到庄晓蝶往锅里下了海带。
“其实海带不是植物。”
“什么?”
“一般人都会觉得海带是藻类。其实海带是真菌。”
我夹起翡翠一般的海带。“这家伙浓眉大眼的,看不出来它是这样的真菌。”
“是这样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庄晓蝶说道,“我记得以前教科书上说它是藻类吧。”
我又和她聊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们之间还是有不少共同话题的。
在接下来的闲谈中,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是来凑数的。
得知这一点后,我松了一口气。按照之前的计划,我也约她去看了电影。
电影并不好看。我们走出电影院时已经很晚了,外面下着小雨。
由于经常要出差,我包里倒是常备一把雨伞。
我送她到了车站,她上车后,我才发觉自己像个傻子,我应该撑着伞送她回家,甚至在公交车车门关闭前,我还有那么几秒的时间可以跳上车,可我全都错过了。
幸好,手机的消息提醒及时拯救了我——她通过了我的好友请求。
我怕打扰她,所以总是慎重地给她发条内容随意的信息,看她会如何回应。
我想就这样,从朋友开始,慢慢追她。
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三月十日。
没错,就是被称作“世界末日”的“三一〇”,那一天死亡天使吹响了号角,死神的镰刀挥舞了数十亿下。
那一天,热带、亚热带上的城市都毁灭了。
杭州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1′-120°30′,北纬29°11′-30°33′,处于亚热带季风区,也在毁灭之列。
几分钟前还正常的人突然发狂,开始攻击周围的人,然后倒下的人越来越多,变成了名为丧尸的怪物,场面越来越混乱,只有少部分人还能保持清醒,清醒的人就成了怪物攻击的目标。
不光是外面,我听到隔壁人家也传出了奇怪的声音,这是一场怪异的杀戮。我赶紧锁上大门,拿出手机,给我认识的人挨个儿打电话。
没有一个人接我的电话。
我的世界就像阳光下的肥皂泡,“啵”的一声破碎了。原来以为永远不会改变的日常,在真正的劫难面前,不堪一击。
我扶着墙,灌了一肚子冰水才冷静下来。然后,我鬼使神差地给她发了条信息。
“你没事吧,我这里发生了可怕的事情,我不知道是自己疯了,还是世界变得太快?”
结果我很快就收到了回复,终于有一个活人回答我了,我不是唯一的幸存者。
“你没有疯,是世界疯了。”庄晓蝶发了条语音,“而且疯得厉害。”
“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我问道。
“不知道,网上说什么的都有。”
“网上?”
“虽然不少人疯了,但还有些正常人,正常的人正在网上分享经验。”
“你有点喘,你还好吗?”
“我刚把发了疯想攻击我的室友推了出去。”庄晓蝶说道,“你呢?”
“我一个人住……”
“等等,我这里又有点事情了,待会儿再聊,你先去网上看看吧。”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大约一天后,手机就没有信号了,现代最便捷高效的联系方式中断了。
我听了她的话开始上网。政府网站已经停止了更新,但几个社交平台还有人发言,我就是在这时得到了《丧尸观察报告》。
浏览完一条又一条真假莫辨的留言后,我开始规划将来该怎么办。
据说鸵鸟在面临危险时会把头埋进沙子里,它看不到危险就会觉得心安——人和鸵鸟没什么区别。
我躲了起来,我和普通人一样在疫情来时囤积了水和食物。用上锁的门和拉上的窗帘隔绝了整个世界,有一次,我打开窗,看到远空一架直升机从天上坠落,灰蒙蒙的天空下直升机像燃烧的巨鸟,一个军人被困在机舱里,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死去,只知道那架直升机发出最后一声尖叫,死在了火与风的怀抱里。
但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两周,我的食物不多了,如果我省着吃,还可以再多撑两周。但我想起一档求生栏目的主持人说过,如果求生者一开始只想苟活而摄入最低限度的能量,那么当食物告罄时,他就没有力量求生了。因此,我在饱餐一顿后出门了。
两周的犹豫,让我下定了决心——不管世界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活下去。
我知道庄晓蝶住在哪儿,我想去找找她。
那个时候,我没找到她,现在她出现在我面前了。
一生当中,你总会遇到那样的人,只要见过一面就再也忘不了。倘若相处之后,你没有讨厌她,那就更惨了。余生发呆时,你多半会想起她,心里就像吃了薄荷一样,有点凉,但又很舒服。
过去,你可以想象她穿着什么衣服,从哪条街走过,风吹过她的裙摆,又可以想象她看了什么电影,你们是否对于某个情节或人物有类似的看法。
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也许她受伤了,病了,变成了丧尸,它穿着曾经让你心动的裙子,在街道游荡,一点点变得破碎,不会再拥有别人,也不会被人拥有。
你们再会时,它露出獠牙,飞奔过来,像最忠诚的爱人,然后将你开膛破肚,或许这也是一种浪漫。如果你是个傻子,也许会张开双手试着拥抱她。
但正常情况下,你不该坐视她变成不会爱的怪物。
我终于快到了。
雨下得更大了,云层转黑,遮蔽阳光,远处的云层中仿佛有雷光涌动。
我一边往他们的方向跑,一边挥舞着双手,那些丧尸都是节能主义者,从来不做多余的动作。
他们认出我是活人,往我这边赶来。
这是末日,人类相互帮助,回归到最淳朴的状态,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害人,尤其是在这种状态下。
丧尸潮没有特别在意这些人,它们只是向前移动而已。
我终于和他们接头了。“往这边走,我们有车!”
“晓楠,是你!”她对我喊道,“真好,你还活着真好。”
“你们怎么招惹到丧尸潮的?”
“这种就像自然灾难的玩意儿,我们怎么会招惹——和你们一样,我们趁着下雨来搜刮些物资,结果就被尸潮围住了。”她说道。
突然,一阵闷雷滚过,吓得我们一个踉跄。
我说道:“雨又要下大了。这是好事。快来,是这个方向。”我带领着他们穿过大街。
“还活着吗?”对讲机响了。何莫在叫我。
在手机信号消失的现在,我们只能使用古老的对讲设备。实际上,我们也没有渠道得到专业的对讲机,这是我们在玩具区找到的。幸好从古至今,小孩都喜欢战争游戏,从古代的木刀木马到现在的各种塑料枪,甚至还有对讲器,有效距离有两公里。
“暂时死不了。”我说道。
“我在另一边等你。”何莫道。
“你就不能把车开过来吗?”我问道。
他开车过来会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生命。
“有路障啊,你还得过来。”何莫吼道,“路上小心,记住别死了。我们也会想办法接应你。”
我在雨里睁开眼睛,顾不上擦掉脸上的水,继续狂奔。
我们身后跟着无数的丧尸……它们想要撕碎我们,这可以说是所有丧尸片中的经典场面了。当然,如果我们跑得慢一点,被它们啃噬,这也是一种经典场面,所有观众都会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残酷的场面。
庄晓蝶队伍中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他体力不行,一直在大口喘气。我在他身边时,他的喘气声都盖过了雨声。
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时间等他,也没有余力去扶他。他立马就被丧尸淹没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丧尸的吃相,它们比野兽还残忍,疯狂地争夺食物,用牙齿和指甲将尽可能多的食物装进自己体内。
如同往群鲨中抛了一块带血的鲜肉,又如同往水里丢了一块金属钠,丧尸被惨叫和血腥味吸引,扑向那个可怜的家伙。后面的丧尸也想分一杯羹,纷纷往前挤,在后面挤成一团,这大大降低了它们前进的速度,可以说,是一个人的生命为我们赚得了宝贵的时间。
“是那边吗?”有人指着公路另一边。
我们看到在不远处有车给我们打信号,它停在高架上,不断闪着车灯,在雨中冒出模糊的光。
“是你们的车吗?”庄晓蝶问我道。
“应该不是。”我回答道。
高架不是我和唐玄鸣约好的地方,他们应该在附近的路上等我们。
“是不是他的人不重要,我们能逃就好了。”有人说道。
但庄晓蝶否决了。“不行,那里太远了,我们跑不到高架上,而且你们看那辆车上的标志。”
我看到那辆车上画着一个巨大的、奇怪的符号——圆形、正方形、三角形套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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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符号示意图
“你朋友还有多远?”他们问我。
我连忙说道:“不远了。”
路虽然不远,但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我们遇到了另一队丧尸,它们受到尸潮的召唤,就像一条蜿蜒的小溪要汇入大江,从远处绕过来,刚好与我们遭遇。
我戳倒几个丧尸后,连忙用对讲机呼叫唐玄鸣他们,但对讲机里没有传来回应。我们之间的距离应该已经超过两公里了。
这说明他们那边可能也遇到了什么事,不得不避难。
“往这边走!”庄晓蝶拉住了我的手。
雷声更大了,每一道雷下来,世界仿佛都要抖一抖。
终于,街边有停车位了,有停车位就意味着有不少无主的汽车。我们一辆车接着一辆车尝试,看看是否能打开,趴在车窗上看车钥匙是否还留在车内。
丧尸席卷杭州,很多人避难都很仓促,找到有车钥匙的汽车,还是有可能的——而且可能性不小。我以前看电影,觉得他们偷车太简单了,只要扯出两根线,对接一下就可以。现实中偷车可不容易,我们必须找到车钥匙。
搜寻过后,我们总算找到了一辆合适的车,平时砸车窗的响声会引来丧尸,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雷声和雨声是最好的掩护。
一个大汉拿过的我矛,用力砸开车窗,然后将手伸了进去。他打开车门,发出一声惨叫——一个黑影蹿了出来,扑倒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个人。
我手上没有武器,下意识地往后退。那是一个被困在车内的小丧尸,它打不开车门,于是一直待在车内。
它的父母不见了,也许当初它的父母就是为了保护它才把它留在了车上,结果没能顺利回来,而它也在神秘病毒的影响下变成了怪物。
它扑倒了那人后,支着身体,朝着我们嘶吼。庄晓蝶趁机一棍子撂倒了那个小丧尸。
被丧尸扑倒的人脖子上一大块肉都被撕扯了下来,血不断涌出,混着雨水流进下水道。他已经死了,身体的抽搐不过是机械反应。
开门的大汉靠在车边大口喘息,他只有手臂被咬伤了,可也逃不过死神的镰刀。
好的,现在只剩下三个人了——我,庄晓蝶,还有庄晓蝶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他应该还是个大学生。
“我还不想死。”大汉苦笑道,“这个时候,我很希望有把枪,据说被枪杀的痛苦会少一点。”
庄晓蝶犹豫道:“也许我们可以把你留在这里。”
“让我自生自灭,多活几分钟,算了吧。”他说道,“那些丧尸会过来,把我生吞活剥,就让我赶在被他们活生生吃掉前死掉吧,把你那把匕首拿过来,我现在只希望刺穿自己的心脏不会太痛。”
庄晓蝶从包里掏出一把又细又长的匕首,丢给那个大汉。
大汉先到死者跟前,将匕首插入他的眼睛,捣毁了里面的脑组织,这样他的朋友就不会在死后转化成丧尸。
“好了,你们先走吧,等着我干啥,看着我死吗?”
他挪了个位置,坐好。
我们上车走了,透过后视镜,我们看到他用对待尸体的方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末日,有时候不得不强迫自己做些你原先不愿意做的事情。
车速不快,也不可能快。小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当时逃难者抛弃的汽车,也有零星的丧尸和我们遭遇。
雨幕里的信号灯发出眨眼似的闪光,不远处喇叭声响了起来,那一辆有着奇怪符号的车子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支援我们——它不断按喇叭,希望将一部分丧尸引过去。
它处在高架的位置,丧尸很难靠近,就算丧尸靠近,它也可以及时撤退。
车窗上的雨刷奋力工作,我想找出一条路来,副驾驶座上的庄晓蝶一直在替我呼叫蒙和平他们。
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先逃跑了,我也一点都不会怪他们。这不会伤害我对他们的感情,毕竟比起大家一起惨死,我更希望他们能活下去,在将来的日子里不时提起我,缅怀一下我这个傻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有两次死亡,一次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另一次是被人遗忘。如果前一种死亡无法避免,那么让后一种来得迟一些吧。所以世上有那么多创作故事的人,他们试图通过作品让自己的一部分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