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路口又冒出了四五只丧尸,我打方向盘想往另一个方向走。
庄晓蝶却说道:“不要管,加速!”
我狠狠踩下了油门,汽车撞倒丧尸,我清晰地感觉到车子从丧尸身上碾过。车子没有减速,发出轰鸣声,就像一个莽撞的少年。
“加速!”庄晓蝶再次说道。
我第一次把车开得这么野。
“不行,不能再开下去了。”后座上的男人提醒我。
就在这时,一批丧尸冒了出来。我浑身颤抖,却还是踩着油门不敢松脚,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生怕自己会停下来。
我不能停,停下来就是死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丧尸撞到车上,我能感受到车子的吃力,它就像驮着稻草的骆驼,背上的稻草越来越多,压得它即将倒下。
终于,车子不动了,轮胎空转,发出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引擎也在悲鸣,丧尸拍着车窗玻璃,就像正在开罐头的主妇——而我们就是美味的午餐肉。
“放松,别怕。”庄晓蝶对我说,“先松开油门,重新发动车子。”
我抹了一把汗,重新发动车子,开始倒车,它后退十几米后甩掉了附在边上的丧尸,接着发出一声呼啸,笔直向前。这不是我干的,车子失去了控制,速度瞬间飙升,像箭一样蹿了出去,我们三人都发出了尖叫。
这辆发狂的汽车越过丧尸群,在大街上再度失控,翻滚着碾倒行道树和护栏,侧躺在马路中间。
好在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你们还好吗?”我满嘴是血——刚才的翻滚中,我不小心咬到了舌头。我吐出口水和血水,吐出一句话,由于舌头受伤,说得有些含糊。
然后,我又睁开了眼睛,眼球刺痛,所见的一切都是红色的,大概是额头磕破了,血流到了眼睛里。
我动了动,确定自己没受什么致命伤,但浑身难受,每个关节里都像塞满了玻璃碴。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疼痛减轻了一点,同时,在它的作用下,我保持着清醒。我吃力地转过头查看车上的另外两人,庄晓蝶也满脸是血,倒在椅子上,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呼吸有力,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后座的小伙子已经醒了,嘴里像是在骂什么,身上也有血。流血可不是什么好事,丧尸会闻着血腥味过来,失去了大部分视觉的它们对气味和声音尤其敏锐,就像野外嗜血的猛兽一样。
据说一些组织会让经期的女性留守基地,不出去搜寻物资。我打开车窗,豆大的雨水和冷风打到我的脸上,洗去了我脸上的血水,我探出脑袋,查看我们所处的地方。
我们正处在一个糟糕的位置,汽车把我们带到了领头的那一批丧尸跟前,它们就在我们身后几十米,我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它们了。
“你还能动吗?”我问后座的人。
“有点悬,我好像骨折了。”他说道,“不过我们算是活下来了。”
“你想多了,我们没脱离危险。”我长叹一口气,“你应该系好安全带啊,看来现在这里就我一个能打的了。”
面对绝境,只有两种选择:老实等死,安静接受自己的命运;垂死挣扎,难看地退场。后者虽然累,但在精神上更加体面,一只虫子在被碾死前还会挣扎两下,更何况是人。而且人面对丧尸不像虫子面对人类那么无力,如果我此刻多干掉一个丧尸,那将来就会有人少遇到一个,说不定会因此逃出生天。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拿出了座位下面的弩箭,手制的弩箭很皮实,经历了车祸依然完好无损。我试着射了一支箭,只是我的手都在颤抖,箭在大雨中飞得歪歪斜斜,我心里一寒,试着深呼吸平复自己的心情,又拿出一支箭上了弓弦。
这次我考虑了风向和大雨的影响,但箭还是歪了,插中了一具丧尸的肩头,这对它来说不算什么伤,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只有攻击丧尸的要害,它们才会停止前进。
它们是我所知道的最顽强的生物,好吧,其实我搞不清它们算不算生物了。在大多数幸存者眼中,它们就像是从恐怖故事里走出来的怪物。
但我很快就不需要担心准头的问题了,因为丧尸们足够靠近,近到我能看到它们行走带起的水珠。
下一箭,就正中了一具丧尸的脑门。利箭将它的脑袋洞穿,它倒了下去,立在脑袋上的箭矢就像一颗耸立在荒原上的树。
我的箭筒内只有九支箭,用掉了三支,还有六支,运气好的话,我还能杀掉六具丧尸。
前提是我还有足够的力气,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漏水的大缸,力量和热量像水一样从我身上流走。
“我们不能跑吗?”后座的人苦着脸说道,“或者说你带着庄晓蝶先跑,别管我。”
“我们被包围了。”我说道,“你看看四周,都是丧尸。”
“你叫什么?”
“界晓楠。你呢?”
“许大禹。”
“大禹兄,很高兴临死前还能和你并肩作战。”我说道。
许大禹的眉头皱了又松,松了皱。“不对,我们还有机会。丧尸都靠过来,近处的可以解释为它们被我们的声音和血腥味吸引过来了,那么远处的呢,它们为什么还往这里赶?我们这里是中心,尸潮的‘头羊’就在我们附近。”
对于尸潮,《丧尸观察报告》中有简单的推测,这种丧尸潮虽说是偶然的产物,但也存在一定规律,丧尸潮当中存在一个核心。某一只丧尸突然成了“头羊”,它没有比其他丧尸更加有力或者更加聪明,但其他丧尸却会跟着它行动,四周的丧尸也会聚集到它的身后。
请注意是身后,而不是四周,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丧尸会乖乖跟在“头羊”的后面,丧尸的这种行为同羊群和鲸群很相似,如果把头羊赶下海,那群羊都会跳下海;如果头鲸游错了方向,搁浅了,那么其后所有的鲸鱼都会搁浅。
所以《丧尸观察报告》提出了解决尸潮的两种方法:一是捕获尸潮中的“头羊”,然后用“头羊”吸引其他的丧尸让它们踏入死亡陷阱。二是找出并杀死“头羊”,擒贼先擒王,这对丧尸也有效,失去了“头羊”,尸潮就会瓦解,丧尸们又会回到它们原本的行动模式,不再聚集。
但“头羊”并不好找,尽管它一般就在尸潮最前面,但集体行动的丧尸太多的话,就会造成在前面的不是一只,而是一群。从中找出“头羊”,并靠近尸群杀死它,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据我所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团队靠杀死“头羊”来解决尸潮的。
可凡事都会有第一次,无论如何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等等,那还有一个问题啊。”我说道,“就算我干掉了‘头羊’,我们还是在丧尸的包围之中,外围的丧尸会因为没了‘头羊’散去,但里面的丧尸还是会把我们撕成碎片。”
对讲机又响了。
“妈的,我来救你了,晓楠。”
是蒙和平的声音。他们终于来了。
“你要干什么?”我问道。
蒙和平喝了酒,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你不过来,我们就只能过来找你了,好的,我看到你了,你缩回车里,我怕误伤你。”
“不是说有路障吗?”
“找了辆大车撞开了,我来了!”
随着他一声大喊,我看到了他的车子,那是一辆大公交车,蒙和平一路上撞开了好几个丧尸,然后一个夸张的甩尾,画了一个圆弧,剩下的一些丧尸也被它弹开了。
公交车在湿滑的道路上失去了控制,接连撞上车子,摇摇摆摆,最后也倒下了,但它造成的影响比我们的小车要大得多。
路面上到处都是玻璃碴和车体残骸,还有丧尸的碎片。蒙和平几乎把从后面逼近我们的一队丧尸都清理干净了。
“和平,你没事吧?”我通过对讲机问蒙和平。
“我没事,好着呢。”蒙和平回答我。
“其他人呢?”
“他们开其他车在我后面,就快到了。”
我松了一口气,那么我现在只需要关注“头羊”这一件事了。
短短几分钟内尸潮就到我跟前了,我射出三箭,又有三具丧尸倒下。可尸潮没有任何改变。
前面有几十具丧尸,我实在不知道哪个会是“头羊”。
蒙和平从公交车里爬了出来,对我喊道:“你还等什么,走啊。”
“走不了,我这里还有两个伤员。”我把大致情况告诉了他。
蒙和平跑到我边上,想把里面两个伤员都拖出来,但门怎么也打不开,他狠狠踹了几脚门。蒙和平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又想直接把他们从车窗拉出来,却不知道什么东西卡住了车窗。
看着尸潮,我知道我必须要抓紧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又瞄准一个猎物,扣动了扳机,它应声而倒,我还剩下两支箭。
尸潮顿了一下,我以为自己成功了,但十几秒后,群尸再次向中心聚集。
“和平,你先走,别管了。”我见蒙和平还在和车门较劲。
许大禹听我这样说心里一急,突然发现了玄机:“界晓楠,你看看前面的尸潮不动了,其他方向的还在动,你刚才做了什么?‘头羊’应该已经不移动了,你是不是只把它打残了,还没打死?”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刚才射倒的丧尸身上好像是孕妇装,它的腹部也微微隆起。
我究竟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我立马想到了一个词——“一尸两命”。
我望向它的腹部,脑海中出现了两个声音。
——这是要遭天谴的。
——天都塌了,哪来的天谴?
——快射啊,它不是人。
这我当然知道,但心里好像有一堵墙,我翻不过去。
——闭上眼睛,射出去。
这仿佛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把大象放进冰箱一样,只需三步,只要我拉弦,放箭,扣下扳机。
——这个操蛋的世界。
我闭上了眼睛,凭借闭眼前短暂的一瞄和所谓的手感射出了弩箭。
“晓楠,你做到了,干得好。”蒙和平道。
我睁开眼偷偷看了一眼,孕妇丧尸腹部正插着我的箭,而远处的丧尸已经不往这里来了。
如果存在天堂的话,现在的我应该已经进不去了。
然后,两三辆公交车冲开丧尸,停到了我们面前。公交车上跑下一群人,唐玄鸣和何莫也在里面,他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清理附近的丧尸。
得益于当时的雨声和雷声,只有附近的丧尸可能过来,而在“头羊”更远处的丧尸则已散去,至少幸存者不用再面对成千上万的丧尸,从几十具丧尸手中逃走,还是可以的。
随着尸潮散去,我的意识就像跌落水中的盐粒,慢慢消散。伤口的痛楚、大战后的疲劳、雨滴的冰冷,还有得救后的庆幸,大量情感冲击着我的大脑。
我晕了过去,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将来会落入怎样的泥潭、什么样的罪恶。
我从未看过荒原——
我从未看过海洋——
可我知道石楠
和狂涛巨浪的模样。
我从未与上帝交谈
也不曾拜访过天堂——
可我好像已通过检验
注定会去往那儿。
——艾米莉·狄金森《我从未看过荒原》


第2章 《丧尸观察报告》 节选一
如果想从熊口逃生,必须了解熊的习性,比如熊对人没有好感,一般来说不会把人类当作食物。
熊会袭击人,很多时候是因为它们受到了惊吓,想要自保。所以在有熊出没的地方,你最好弄出点声音,告诉它们你来了,它们就会避开。就算你真的和饥肠辘辘的熊遭遇了,也不能转身就跑,人类的体能比不上野外绝大部分猎食者,而你背朝着它奔跑的行为,会让它将你视作猎物,所以正确做法是正对着熊,然后慢慢后退,离开熊的视野。虽然这只是两条简单的建议,但它们挽救了不少人的生命。同理,如果想在末世生存,你也必须了解丧尸。而我在本章内讲述的正是这些知识,让我们从一些最基础的方面来了解丧尸。我们最关注的自然是丧尸如何发现、猎食人类,根据这些知识制订策略,使自己远离危险。
视觉:当近距离观察丧尸或丧尸残骸时,可以发现丧尸的眼球是浑浊的。这种浑浊和某些美瞳不一样——它就像是搅浑了的泥水,让人作呕。尽管丧尸可以行动,但某种程度上,它还是尸体,因此眼球会出现腐化的现象,但到一定程度,腐化又会停止,丧尸会保留一些视觉能力。你可以看到游荡中的丧尸过街串巷,只要不是太复杂的地形,丧尸都可以安全通过,当然一些碰撞是不可避免的,丧尸就像“碰碰车”,它们总是摇摇摆摆、跌跌撞撞的。
夜视能力:我把丧尸放入实验场所,亮度充足时,丧尸能从容绕过阻碍,但当亮度逐渐降低,在正常人适应黑暗后能看清环境的情况下,丧尸只能在原地打转,找不到路了。我们有理由相信丧尸“患上”了夜盲症。辨色能力:首先我要说明,我找到的实验体生前不是色盲,我在它的钱包里找到了驾驶证,拥有驾驶证的不可能是色盲。如果它无法分辨颜色,那就是死亡的影响。丧尸虽然只捕猎活人,但对所有会动的东西都有反应。有些人也许认为丧尸通过动作来分辨活人和死人,因为活人的动作比丧尸灵活,但丧尸糟糕的视力,根本无法完成那么精细的操作,我通过模仿丧尸动作,例如,采用步履蹒跚、笨拙跛行等行动,欺骗丧尸的尝试都失败了。
那么颜色是不是丧尸发现活人的关键呢?比如血的颜色特别吸引丧尸。我在中央位置的笼子里放了四具丧尸,分别是中年男性、中年女性、青少年男性和老年女性,然后在五个不同方向放了塑料模特——塑料模特是商场中最常见的人形模特,分别被涂成了白色、黑色、红色、黄色、蓝色。模特还与电机相连,我可以调节模特晃动的频率。然后进行大量的实验,每次只修改一种变量。从实验结果来看,当模特摆动频率一致时,丧尸们会往最先看到动静的方向前进,由于四具丧尸的面部朝向不一致,所以它们选择的方向各不相同,但大量重复实验的结果表明,丧尸选择五个方向的概率几乎一致。而当模特摆动频率不一致时,丧尸会优先选择摆动幅度最大的模特。我移远模特后,丧尸们又只扑向最先看到的模特,我想这与距离有关,距离太远,它们的视力无法辨识哪一个方向的模特摆动最剧烈。由此可知,丧尸很有可能无法分辨颜色或者对颜色兴趣不大。但这就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活动的丧尸们是如何区分同类和活人的?这就需要其他感觉介入了。
听觉:同样,我选择的实验对象都是听力正常的丧尸。与视力相比,丧尸的听力极其出色,同样将丧尸放到中央,播放声音,丧尸就会被吸引,我尝试着用各种频率的声音,发现丧尸能听到的声波频率在20赫兹至20000赫兹,它们并不能听到超高频和超低频的声波,但它们能听到极其轻微的响声,比普通人类敏锐得多。双耳效应:人类靠双耳间的音量差、时间差和音色差判别声音方位,根据声音强弱不同,感受出声源与听音者之间的距离。五个方向只有一个方向播放声音,这个实验重复了几十次,丧尸们没有选错过方向,由此可知,丧尸可以通过双耳效应来判断音源的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