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着说:“这样会有更多的人看。”
你看,她们比你懂得多多了。
其实呢,待在那个没有水的房间里拍视频,一天、两天、三天……她们随时可以叫停。她们喊一声“我不演了”就可以了。
即便后来她们筋疲力尽,身体发紫,舌头肥大得发不出声音,或者平衡神经尽毁,无法站立的时候,她们也可以爬出来。那个房间的门一直都开着,她们随时都可以离开。但她们到死都没叫停,都没离开。
坦白说吧,一开始的时候,她们也有过犹豫。只要是人就会犹豫。开始拍摄之前,她们问我:“涂姝,你说拍到奄奄一息的时候行不行……他们也看到我们挣扎了……”
嘿,和你说,这个时候还是靠你给了她们勇气和信心呢!
你不是在微博里转发过一个主播女孩的死讯,并且加以评论吗?
那个女孩在聊天室里抱着吉他给网民们自弹自唱,后来饿死了。她死之前,发了自己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的帖子,说想吃草莓,但留言人数为零。她活活饿死以后,就有一百万流量了。
你说:“原来很多人只有死去了,才能被看见。”
我指着你的微博给她们看,把这个好例子告诉她们。
她们也就明白了,奄奄一息是没用的。挣扎也没用,你要不死,谁信你要死了,而且也没意思。只要没死,就是没意思的表演。
所以我替你告诉她们:你们只有去死才有用。
她们都很信赖你呢。不过,反正她们的人生和微尘无异,以命卖钱也不吃亏。毕竟你从来都很擅长做低买高卖的生意。
当然,你的话说得对,世界的事实就是如此。
你过来之前应该有看新闻吧?你看还是你的意见对,把舞台放在香港,我们这边抓得紧,没得播没得看,更别说搞捐款了;但在国外算是热乎。网友们会留言说:今天又来一个,大家说警察这次来不来得及,我看这个也会死。或者说:其实都是录像,人早就死了。或者问:你们说最后一共还会死几个人?……
猎奇连环命案,关键在命案。没有“命案”两个字,哪有热情的狂欢?
最近为了布置舞台,我回了一趟家。我顺便问了问附近的村民,看看有没有人还记得我们的父亲。那些人都老得两眼昏花了,也能张口就来。
“哦,记得——是不是那个跳河死了的麻风医生?”
你看,这下子连我都明白了。
死了就会被记得。而被记得的事,也只有死亡。
当然,死是死了,表演是表演了,但能不能给她们搞到钱,最后还得靠你哦——公益大使涂姝姐姐。
你知道吗?我听说你刚上高中就给你的同学讲公益故事,我还挺惊讶的。原来这些事还有这种价值,我是真没想到。
坦白说,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做到的。你不害怕吗?
后来我才想明白原因。
你会不会脱了衣服给你的同学看,和他们说一点都不用担心呢?我们那个妈妈肯定第一时间给学校交了你的体检报告吧?
我说呢,难怪你无所畏惧,一点都不害怕。
你根本不知道我也得过麻风病。你以为我和麻风病人住在一起,但完全没有被传染,这正好是你成为反歧视的斗士的最好谈资。
后来我才想明白,我们那个妈妈就没告诉你这件事。她是不是和你说,怕什么,你自己健康得很,他们不信,你就给他们看报告!
啧啧,我们的妈妈真是对你这个女儿又疼爱又保护啊,她怕你知道了会吓得腿脚发抖呢。
或者这么说,就算你知道,你也不会害怕。
我们父亲左边腮帮有一道烂掉的疤,不过我比他好得多,我是后背有个印子。
其实就小孩拳头大小,在小圆肌的位置,不脱衣服谁也看不见。好得多对吧?粉粉嫩嫩,光光滑滑,像用粉笔画上去的,一擦就能掉。但其实是擦不掉的。
所以就算你知道,你也不会害怕,因为你根本不懂。
我告诉你身上有这个标记的人的正确表演方式吧。
她们先是怕极了脱衣服,怕被人看见和触碰;然后会爱上脱衣服,爱上被看见和触碰。她们最喜欢脱光衣服,被人看着,再被人浑身上下摸个遍了。
你卷起袖子和你的小伙伴讲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和我的小伙伴脱光衣服摸个遍呢。
班上有个男同学很喜欢从背后干我,他用舌头舔那个粉红印,我会像触电一样尖叫。我哭着和他说,别在后面,抱着我好不好?他说,别装了,哪一次不是一从后面来你就高潮?后来他把班上另外几个人,还有一些高年级的也叫来,五六个人吧。他们把我抱进酸臭的杂物房,压在薄薄的垫子上。有人做着做着就说,喂,这货这么骚,不会有性病吧,这块红色的疹子是什么鬼?他说,操,我以前还舔了,她说是胎记。其他人说,别吓人,我都没戴套。
听到这些话,我就不反抗了。我张开双手,对他们说:“真的是胎记,生来就有,我没有病……”
所以你说,一来二去,到我怀孕的时候,我哪里搞得清是谁的。
对了,说起来,妈妈打过你吗?我可是一次都没挨过打哦。
哪怕我和男同学乱搞,大了肚子,妈妈也没打我。我那所寄宿学校把她叫过去,说:“事闹大了,对哪个孩子都不好,你接回家吧。”她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戴着手套说:“走吧。”
我懒得理她,转身走人。反正她既不会打我,也不会拉我回家。她哪里敢呢?
她把我接回温州的时候就戴着手套。我和她一同坐在火车车厢里,中间隔着一排座位。于是到站后,我低头对她说:“妈妈,我把学籍给妹妹吧,我不回家住了。”母亲说:“好,我给你找个寄宿学校。”
我告诉你吧,我们的妈妈为什么只敢打你,不敢打我。当然,她也不敢把我带回家。因为她连触碰我都不敢。
她知道我有病。她害怕着呢。而且她也害怕别人知道我有病。
前夫是麻风病就罢了,她哪里敢让人知道她带回来的女儿也有麻风病,而且同吃同住。
现在你明白了吧,她为什么要把我的学籍给你?当然因为你是她的爱女,好东西别浪费了;但更因为她害怕像我这样的,入读好学校免不了要做某些体检。
所以她让你去做这些体检,好向别人证明,和她住一起的女儿是健康的。
现在你知道身带标记的人是怎么活的,以及怎么表演的了吧?他们可是连最亲的人都不敢靠近的怪物。
所以啊,该害怕、该紧张的时候,麻烦你表现得害怕、紧张一些。
如果你问我,我对我们的母亲恨不恨?我想还好吧,她的做法只是人之常情。我只是懒得理她,转身走人而已。
唯独是你,我不想就此原谅。
不过话说回来,后来我逮着个机会,还是把后背的标记擦掉了。使了点蛮力而已。
别看我中专没上完,但社会阅历可比你丰富得多。有一回,我在大型游乐场当马戏团演员,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驰骋奔腾,那马的鬃毛是银灰色的,差不多盖住了眼睛,真正的杀马特。
和你的生活差不多,对吧?不好意思,让你暗地里看笑话了。
你在看不到边的草原上骑着玩,我在围起来的操场里一圈一圈地跑。
不过我比你人多,我这边和征战沙场差不多,十几匹马并排扬蹄,那个黄土飞扬啊!
后来有一匹马挨了几鞭,蹄子发软,乱了队形。跑前头的两匹马胯对胯撞在一起,有个头戴鸵鸟羽毛的女演员屁股一颠,小腿来不及抽出来,“咔嚓”一声就绞断了。断得也不算齐整,和掰断蛋卷差不多。
我也被抛了出去。在半空中,我脑子里就想:刚好。落地的时候我翻了个身,让后背拖在石子地上,哗啦啦地响,像泉水一样。
肌肉裂开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会在那里长出翅膀。我们马戏团的团长过来逐个拍照片,我让他给我看一眼,在照片里,我只看到黑乎乎的一片。不像翅膀,倒是像花。
你不是说你很喜欢紫色的鸢尾花吗?我想形状大体也像。鸢尾花掉落沟泥里,或者被人踩得稀烂的时候,就是那种死紫色。
怎么都好,我的标记算是擦掉看不见了。
不过,后来我拍片子表演的时候,还是不大喜欢让后背出镜。那些拿摄像机的人也赞同,他们都觉得太丑了,影响流量。他们说,啧,别从后面做了,镜头很难躲啊,把她压着做吧,或者前面一个后面一个。
因为姿势单一,我的片子也没多少流量。卖得最好的倒是我表演自慰的片子,后背抵着墙坐着,我觉得舒适。我喜欢用鱼表演,最喜欢用丝鳍姬鲷,便宜又有劲。你知道吗,那种鱼又叫紫色金兰,按这边的叫法,金兰就是姐妹。
鱼也喜欢我的水。
人和鱼都离不开水,我呢,是一直靠着这些水活下来的。
有个体重二百斤的英国人倒是很中意我花花的背脊,他拿皮鞭抽几下,就要腆着金鱼一样的肚子喘气,我的后背不用他费多大劲就能变成沟沟壑壑的红土,这让他很满足。
那个英国人玩得开心,临回国前送了我一台笔记本电脑,就是你现在看着我的视频的这台。国产的便宜货,那个人狎笑说:“我很喜欢中国的。”
我想过把那破货高举过头摔个粉碎,后来还是不舍得。这可是我的工资。
反正能用,电池也好用。我用了挺久,以后就送给你用了。
哦,我还有一份工资,那个英国人给我上了不少英语课。
怎么说呢,我又没有你念书多,人想过好日子,还是要充电,对吧?起码我后来的表演加了钱。
而且你看,最近不是也派上用场了吗?
我和你的那些姐妹也能交流。不然你英语这么好,我哪里能让她们相信我是你?
对了,那个老外我是在香港认识的。你没去过香港吧?你不是嚷着要到香港办表演吗?我来帮你实现愿望吧。事实上,我去过的地方可不比你少。
“那些地方都很穷,连未成年的孩子都要弯着腰干活……”
你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我和我的姐妹们都弯着腰,跪在或者趴在地上干活。
我在邮件里说:“有人有需要的地方,我就去。”我也没胡编乱造。当然,更准确地说,是我有需要。
不过我不像你。你天生喜欢表演,我可不喜欢。
我四处表演,只是需要活下去。
和你说,我还到过香港的海洋公园应聘。那里有面朝大海的海洋剧场,有三层楼高的水族展缸,三千五百个观众座位。可惜虽然我从小在无人敢碰的河里和鱼群一起游泳,自问游得还行,但人家需要盖了章的专业证书。
我记得公园门口有一家露天餐厅,堆成小山的热狗闻着很香,咖啡也不错。一份热狗加咖啡的套餐卖六十元港币,我那时口袋里凑来凑去只有五十元,没吃上相当遗憾。
不过我在海洋公园的高峰乐园坐了摩天轮,看了海。
晚上我就坐地铁到旺角,站在街头接客了。
那之后,我去了挺多次香港,旅游签证每次都用满十四天。但工作实在太忙,哪里有空闲去吃热狗、喝咖啡?楼下有家西饼屋,我倒是打包过一次蛋糕回房间里吃。那天是我生日,蛋糕还行,还搞了点红酒,可惜房间里有蟑螂。
唉,还有维多利亚港夜景没去看,想想还是遗憾。
不过最近我坐在万有光的小货车里,大半夜远远地瞥了一眼,黑乎乎的也没什么意思。我也坐着他的柴油船穿过时宽时窄的海峡,帮忙把你那几位姐妹抛进水里。
她们漂流到异国他乡,又缺水而死,死了还是回能回家的海吧。
说回表演这件事,我想我也不是完全没兴趣。毕竟又不止你一个,我也流着我们老妈老爸的血,对不对?
比如在那个游乐场的马戏团待着的时候,我看了一场印象深刻的表演。是水族剧场的表演,那时我还在旱地骑大马,所以只能当观众。那是一场水族演员和热带鱼共游的表演,那些鱼五彩缤纷,像狂风一样旋转,所有观众都在抱着腮帮尖叫。后来我听说,那些鱼是缺了一晚上的氧气,那是挣扎式的狂舞。但我还是喜欢。
那种燃烧最后生命的挣扎,总比其他挣扎报酬更多,也比其他挣扎来得自由。而且有水有鱼,我也喜欢。
那个游乐场有一点好,没这么多条条框框,我走点后门,就从陆兵转战水兵了。也就是陪男人睡几次的事。当然,下了水,表演机会也不是说有就有,水族队有个大我几岁的女的还挺照顾我,教我动作要领,带着我游,喝了酒,大大咧咧地搭我肩膀,让我喊她姐姐。后来我在她的啤酒里加了泻药,第二天她又拉又吐,起不了床,自然也参加不了彩排。团里把她辞退以后,我的正式名额就有了。
正式演员的工资可是后备演员的三倍哦!
这么说吧,我们这些人要活下去,出卖的可不仅仅是身体。我也卖过东西给你,不是吗?
当然,我身体上也挺拼的。
我记得那段日子,我每天都要游七八个小时。剧场关门以后,有个靠近鱼池维生管道的后门不上锁,我可以从那里溜进场馆,滑下水继续游。
有一天晚上,我潜游得又久又深,就在池壁一个圆滚滚的瞭望窗里看见了万有光。
我想你还是得多少知道一点这个人的事,以免今后面对警察问话时一问三不知。
他算是我搭档,组织你那些姐妹搞表演,没他帮忙我也搞不定。
那天晚上,我看见那个人趴在瞭望窗的玻璃后面,直勾勾地看着我,吓得我差点没憋住气。
他向我摆了摆手。开始我以为这是打招呼,后来发现不是。
我发现到达那个瞭望窗的地下通道,前一天傍晚工程队已经用水泥砂浆封死了。也就是说,那个人是被困在了那里,困了一天一夜。
但他向我来回摆手,是让我不要找人救他。他在玻璃后面向我开合嘴:还没到时候。
结果他在那个转不过身的房间里待了整整三天。每天他都通过瞭望窗,看着我游。
到了第三天,我看见他从瞭望窗滑了下去。我游近去看,他看着我眨眼睛。他气若游丝,我知道他说“到时候了”,所以急忙去喊了人。
一大群人敲锣打鼓地把通道砸开,他奄奄一息,但被抢救过来了。
你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这么做吗?
他想让事件升级。如果第一天就被救出来,地下湿冷的水泥没干也好挖,无非是一场骂骂咧咧的闹剧。但在池底暗室没水没粮地被困三天,那就是妥妥的生死营救了。
总之,效果会轰动得多。而我作为拯救人,也会更加亮眼。
人们也会追问,为什么这位水族演员会在大晚上发现被困池底的受害人呢?原来她每天都在自我训练,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别人休息了她还不休息!
他让事件变得轰动,目的不是让自己,而是让我成为主角。
他让我成为事件的中心,为我创造一个受人瞩目的机会。今后登台表演,我将是自带流量的明星。
后来我也知道了,每天晚上把场馆后门的锁打开的人也是他,所以我才得以溜进去训练。他很早就注意到我,注意到我这个颇为上进的后备演员,所以给我留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