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身体又是一抖,她退后一步,心脏乱跳,声音却镇定下来。
“喂——这里不会是犯罪现场吧?!”
梁夏说:“是的,警察把这里叫作二号现场。三年前,有一个叫涂姝的女子曾经被关禁在这个房间里,没有食物没有水地关了好几天。”
“真的是这里吗……她是我姐姐……”女人装模作样地捂了捂嘴,又冷笑,“可惜她躺在医院里成植物人了——所以你想干什么呢?煞费苦心地把我关在同一个地方,看我会不会动摇?现在你看到了吧,我连这里是犯罪现场都不知道,这证明我没有嫌疑!”
梁夏的声音从扩音喇叭里传出来:“嗯,你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我说这一点你不需要伪装。警察也是没办法,他们没法做把你关在这里加以试探的这种事。”
女人上前用力拍门,厉声说:“你把我关起来也一样没用,开门!”
“话说,你知道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吗?”
“什么?”
“没听说过吗?嗯,没听说过也对,那是警察显摆时用的术语。不过大概意思你应该知道:一个人去过一个地方总会留下痕迹,这种痕迹极难全部清除。譬如说,你在现在的这个房间不过逗留了十来分钟,这里就已经留下大量属于你的生物痕迹,鞋印、毛发,皮屑、油脂,还有指纹。那张木椅子的扶手上、椅脚边,甚至座椅的底部,都在你刚才搬椅子的瞬间粘上了指纹。你刚才几次想把门撬开,所以墙壁、门框以及一些微不可察的缝隙里也会留下你的指纹和掌纹。总之,数之不尽。所以说,警察要判定一个人去过一个地方不难。”
身穿白裙的女人冷笑起来:“这不就结了——这里是犯罪现场,警察肯定掘地三尺地翻过了吧?我想问问,他们有找到我的生物痕迹吗?别说头发、皮屑这些,我说指纹。”
梁夏远程回答:“据说是没有。”
“所以说,我从来没来过这里!”
“我要说的不是这里,我说的是涂姝的家。”
女人说:“什么?”她心里一刹那掠过慌乱。
“涂姝在上海租的公寓,还有她在温州的老家。”男人在广播里说,“在那些地方,警方找到你大量的指纹。”
女人哈哈大笑。
“我以为你要说什么,看来你从警察那里得到的内部消息还不够多嘛!温州那里也是我的家,有我的指纹很奇怪吗?至于上海的公寓,是我姐租的没错,但我也住过一个晚上。警察没告诉你吗?我开了一个玩笑。”
梁夏说:“我知道,你曾经自称涂姝。”
“那你还要说什么?开玩笑不犯法吧?哦,你打算举报我妨害公务?这件事警察知道得比你早得多!告诉你吧,他们已经关过我两天了,这可以了吧?难道你要给我延长拘留?”
“本来我以为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但你已经掩藏不住紧张,看来你听懂了。”
“我没有紧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说的不是那些地方为什么有你的指纹,而是那些地方为什么没有涂姝的指纹。”
女人说:“因为我通通清理掉了,连家具都全部搬走了。干干净净!”
“嗯,还真的是干干净净。”广播的声音里带着点头,“所以我才提到那个物质交换定律。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短暂逗留,就会留下大量痕迹,更何况是长期居住的人呢?要让人找不到屋主的一星半点指纹,这挺难的。你也知道这很难。你是怎么做到这件事的呢?警察其实也没想明白,只能认为你采取了某些高明的手段。毕竟方向错了,就很难想明白。”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应该很清楚,这种事一旦被怀疑,就没有机会了。要伪装成另一个人没这么容易,要骗过警察更是难上加难,你知道自己的演技说不上好,何况还有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这种拦路虎——所以你想了这个办法。”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是怎么做到清除一切痕迹的呢?要怎么才能连警察也骗过去呢?其实有一个简单解,反过来表演就可以了。”
站在灰色房间门前的女人呆呆立定。
广播的声音在空气和时间里飘荡。
“警察要判定一个人到过一个地方不难,但是要断言一个人从来没有到过一个地方却殊为不易。大部分时候差不多就算了。这是反证法的问题。所以你做了一件事:让警察搞错证明的方向。你用带瑕疵的演技说了一个相反的谎言,这可以说得上是高明,或者可以说是拼尽了全力。”
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身体发软,失去了反驳的力气。
“我已经说过了,这种事一旦被怀疑,就再没有机会——所以当表演被识穿时,你也没有必要再演下去了。”
白衣女子捂住嘴。她心里非常明白,那个人已经看穿了全部。
梁夏说:“一直以来,你想骗过警方和所有人的,不是你是涂姝,而是你不是涂姝。”


第7章
灰色房间里的时钟嘀嗒作响,时光仿佛已然循环更迭数遍,走了许久。
“我建议你先坐下来。”广播的声音柔和起来,“我说一阵话,你可以当作自言自语或者电台节目,想听吗?”
房间中自称涂姝的女子木然点头,靠近椅子坐了下来。
似远又近的声音,如电台主持人一般开始讲述。
三年前,那几位负责案件调查的警察就曾经捏着拳头立旗帜:要伪装成另一个人没这么容易!——实际上这件事比想象中更难,完全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你看,你曾经自称涂姝,才装模作样几天就被揭穿了。所以话说回来,你为什么非要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不合理。
当然,你也布置了烟雾。警察一直以为这是你的两手准备:成功了最好,不成功也无所谓。其实并非如此。烟雾散了就能看清:你从来没有做两手准备,你的目的始终如一。
而且你成功了。
三年前,你没有假扮成涂姝;你真正要做的事情,是在警方面前假扮你不是涂姝。
我想我最好直接说结论:简单地说,你就是涂姝。
多年来,你参加过很多公益工作,认识护士班上的同学;而温州的老房子和上海的小公寓,也都是你曾经住过的家。
所以,你事实上在扮演谁,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是从一件事情上建立这个猜想的。
我听说你曾经在警察面前干脆地解开衣扣,展露自己后背的文身。然后当你转回身时,脸就发红了。
也许你确实本能地感到羞赧,毕竟对面坐着一个男警察;不过我想,那一瞬间的脸色涨红,其实也有你担心自己演过了头的因素在内。
毕竟即便是你希望扮演的那个人,即便她早已习惯在男人面前宽衣解带,也不见得会在那样的场合衣服说脱就脱吧。
尽管你是想借此露个“破绽”,但未免太着急也太刻意了。你心里觉得这样的行为对不起你在扮演的人。
你脸红,是因为紧张和愧疚。但警察没能看清这一点。
他们认定你无非就是这样的人,也认定你的脸红是在演戏,而没想到那才是你的真情流露。
这种例子,后来还有很多。
这么说吧,你的表演并不完美。警察一眼就能看出你在表演,这显而易见;但他们搞混了哪个部分是假,哪个部分是真。
实际的情况是,你演得越像的部分,警察反而越怀疑。你的行为举止表现得越像涂姝,他们越会认定你不是涂姝。
而当你去扮演另一个人的时候,明明表演得过头,他们却认为你就是这样的人。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刻板印象和先入为主,是极其可怕的陷阱。
所以当我知道这件事时,猜想就建立了。事情原来需要反过来看。
其实你要扮演的人是涂媛。
你很聪明。你利用警察的先入为主,弥补了演技上的不足,以及其他问题。
最初,你应该考虑过直接假扮涂媛。但你很快意识到,这样做非常困难,也非常危险。
你没有信心在表演上做到滴水不漏;还有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这个致命问题。
在你居住、逗留过的地方,有太多你的生物痕迹,任何一个指纹都可以推翻你的伪装。而你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做到彻底清理。
如果你直接向警察声称你是涂媛,警察总会核实身份,而哪怕只要有一个矛盾点,他们都会生出怀疑。到那时,你将无法招架。
譬如随便问一些涂媛的事情,你都难以回答上来。
就像我前面说的,伪装身份这种事一旦被怀疑,就难以再伪装下去。
也就是说,你只有一次机会。你必须做到从一开始就让警方毫不怀疑地认定你是涂媛。
怎么才能做到让警方不怀疑呢?你采取了反其道而行之的策略——你向警察声称自己是涂姝,从而让警察怀疑你是涂媛。
你让他们搞错了证明的方向。相比正证法,警方用反证法对你有利得多。你只需要留一个质证点就够了。
其实有时候,警察比一般人更容易先入为主,他们最喜欢相信自己所证明的怀疑。你高明地利用了这一点。用一种怀疑代替另一种怀疑,绕一个圈,负负得正。
当然,这个前提是你能够让警察建立先入为主的印象。
为此,你做了几件事,其实也不复杂。
譬如你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订了一张前往摩洛哥的机票,一副企图出境潜逃的人物设定就活灵活现了。你转而又买了一张飞往案发地的机票,在机场里静静等待。你很清楚,正在紧密调查命案的警察不久就会赶过来。而当警察气急败坏地赶到时,你再和他们说一通漏洞百出又无从反驳的理由,狡诈多端的印象就已然扎根。
其后你接受警察的问话,大可没有压力地对答如流,因为你只需要扮演你自己,说你自己的事,然后在适当的地方嵌入一些含糊其词的话,则足够让警察的怀疑生根发芽。
你表现得越像涂姝,警察只会越认为你不是涂姝。
对了,那时你还使出了文身这一招。
和警察见面之前,你在自己后背文了一朵鸢尾花。在那些和网友通信的邮件里,曾提到你在草原骑马时受了伤,背部留下花状的伤疤。你为了加深警察对你的怀疑,所以去文了身。你最初的想法是借此让警察怀疑:你在假扮涂姝,但由于身上没有对应的伤疤,所以通过文身加以掩饰。后来你换了一种更好的思路,干脆声称那些邮件不是你写的。这个思路我忍不住要称赞,它非常巧妙,真正做到了虚虚实实——警察被绕得晕头转向,而你说谎的压力反而更小一些。
另外,以此为由解开衣扣,展露文身的举动也可以加固警察对你的印象,可谓一举多得。虽然前面说,这个部分你表演得有点紧张,但平心而论,已经足够好了。
不完美的表演,反而成了你加深警方怀疑的有力武器。
总之,通过寥寥几手,警察结束第一次对你的问话时,先入为主就已经根深蒂固了。
于是后面一切都顺理成章。你也得以利用这种巧妙手段解决了洛卡尔难题,也就是一屋子的生物痕迹该如何清理的问题。
警察一直陷于一种思维,你是用了某种高招,在很短时间里彻底清理了住在公寓里的人的全部指纹,然后四处留下自己的指纹。他们觉得你做得真够彻底干净的。
事实上,你什么都没有做。
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既不用做清理,也不用留指纹,因为你本来就是住在那里的那个人。
而你提前一天找人把住所里的家具和物品一干二净地搬走,又通通送去垃圾场销毁,目的不是清理,而是引导警察以为你做了清理。
你给了警察一个解释的台阶,让他们死死地往错误的方向做证明。
这个思路非常缜密,很了不起。
至于你在温州的老家,操作也大同小异,或者说你需要做的事更少。因为那个家其实和你租在上海的公寓一样,你的妹妹涂媛从来没有在那里居住过……
总而言之,你用这种“反向伪装”的策略完成了不可能的伪装。这个策略最巧妙的地方,是让你处于一个优势位置。在你面对警察的大部分时间里,你只需要一口一个“我是涂姝”,陈说各种关于涂姝的事情,而不用多谈涂媛。
哪怕警察找来各色人等试探你,你也可以应对得游刃自如。譬如我知道警察把你上护士培训班时的同学喊来了。但这对你来说毫无压力,无论对方提问什么,你知道就说,不知道就不说;也可以说一些,不说一些,或者干脆说记不清了。这都随你喜欢。
说自己的事情,是没有困难的。
而当警察在你的一步步引导下,找到你预留的那个质证点,并作为铁证揭穿你的那一刻,你的身份就安全确立了。到那时也没有人会再回过头来,用质询各种问题的方式,去核实你是不是涂媛,你也不用再多说那些你不了解的事了。
人在好不容易证明自己的认定以后,很难再去怀疑这个认定。警察尤其如此。
何况,那时警察也无暇想这些,因为你还安排了一手,让警察应接不暇。
你记得那些调查命案的警察是怎么被你牵着鼻子跑的吧?那时,他们一心要查的已经不再是你的身份证明,而是你的作案证明。
那几位警官日夜兼程,好不容易揭穿你的身份,把你确定为嫌疑人,结果你说“我可是有不在场证明的”——我都能想象他们有多吹胡子瞪眼。
其实是他们自己弄反了,关键是你的身份而不是你的不在场。
但你能让警察弄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你的所有计划都非常周详,而更了不起的是你的意志。
我想,我需要收回一些轻飘飘的话。
三年前,你用一种简单易见的表演骗过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人,成功地把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人。
但做这些事情可不简单,你为此拼尽了全力。
别的不说,只说文身这一件事,对于你来说,已是不小的挑战。
我听说那个文身有手掌大,好让警察固化代替伤疤的怀疑。我还听说文身的颜色非常鲜艳。我想,你一定曾要求手执针管的文身师尽量刺得更密更深,或者刺上两遍,哪怕将皮肤打烂也无所谓。你希望警察一眼就能看出,文身是最近文的,皮肤还在红肿……
更不要说你在拼命扮演的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一个身负命案的嫌疑人。
我一直在想,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其实在你面对警察问话时说的一些话里也有迹可循。
有些时候,你表现得挺激动的,说得脸色通红。警察会觉得你演技真好,但我想那些话才是你的真情流露。
“不过如果非要在我们两姐妹之间选一个嫌疑人,看上去还是我姐嫌疑更大呢。”
“流量啊!你们没看出来吗?她说她想帮助那些人。其实她最想红了,她比谁都想要流量,从小到大想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