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它。”贾师傅放下放大镜,抬起通红的眼睛,看看王克飞。他说话的声音那么轻柔,仿佛怕吵醒了谁。
一束光从小窗射进来,正照着耳环上秋叶蝴蝶的形状。
“这真的是你说的魏灏的封刀之作?”王克飞问。
贾师傅轻轻点头,为王克飞斟茶。
“为什么它这么特别?”王克飞问。
贾师傅指着蝴蝶身上的一缕若隐若现的金色说:“看到了吗?就是这个颜色证明了它的不同。”
看到王克飞困惑的表情,他又幽幽地说道:“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这个魏灏是乾隆年间扬州府的首饰工匠,点翠手艺居全国之首。您了解什么是点翠吗?”
王克飞摇头。
“它是指从翠鸟身上拔下翠羽,一丝丝粘在金银底座上。这翠羽必须从健康的翠鸟身上活生生拔取,才能保证颜色鲜丽,永不褪色。也就是说,病的、死的翠鸟都不行。而且一只小鸟身上只有二十八根羽毛可以用,左右翅膀上各十根,尾部八根。”
王克飞皱起眉头,他想不到首饰加工这行还和动物有关,而且用这么残忍的方式虐杀动物。
“这翠羽究竟有什么好的?为什么有人会喜欢点翠呢?”王克飞问。
“那您就有所不知啦。翠羽富有自然纹理和幻彩光,用它做出来的首饰随光线和时辰变化,生动活泼,光彩夺目。而且翠鸟在湖边活动,羽毛极为防水,永不褪色。不过,大概在清末民初时,翠鸟濒危,珠宝界就逐渐用烧蓝工艺取代点翠。也有工匠用孔雀羽毛代替,但质地和防水性却大大不如翠羽。现在这门工艺几乎绝迹,很多首饰甚至用蓝色进口粗纹纸装饰,粗制滥造。”
“那你刚才说的魏灏是怎么回事?”
“这魏灏老来才得一女,自然格外疼爱。女儿出嫁那年他已六十五岁了。他像着了魔似的,一心想替女儿做一套世间最美妙的首饰做嫁妆。唉,这人疯了,他把扬州城附近能找到的野生翠鸟全都捕了,据说总共二十四只。一般翠鸟的颜色不外乎湖色、深藏青……但这最后一只很特别,它尾巴的羽毛是金色的。据说魏灏刚开始以为这只翠鸟身上的光芒是晨光晕染的,可等正午再一看才知道,这光芒是羽毛本身的色泽。”
“这家伙居然胆敢在女儿的彩冠上做一只凤凰,那年头可只有皇后头上才能有凤凰啊。他用这最后一只翠鸟的金色羽毛装饰凤凰尾巴,并以玛瑙点睛,翡翠为爪,和田玉为喙。这凤冠上的凤凰真是太漂亮了,就因为多了这点变幻莫测的金色,据说比任何皇后头上的彩冠都更华贵,每根羽毛都像是活的。”
“那一年,扬州的翠鸟几乎绝迹,一时“洛阳纸贵”,而魏灏劳累过度,眼睛半瞎,不能再做任何点翠。他刚完工的凤冠自然成了无价之宝。
“可惜,这个凤冠也给魏家带来了灾祸。扬州的豪霸觊觎凤冠,勾结官吏,给魏灏编了个罪名,阖家入狱。可他们却没有找到凤冠。有人说被一个丫鬟藏了,有人说被家丁埋了。总之这近两百年来,它都不知所终。”
讲完故事,贾师傅端起茶杯,吹开茶叶,慢悠悠喝了一口。
“这故事说的一定是真的吗?”王克飞小心翼翼地问。
“以这凤冠为蓝本的野史很多,有些人信,有些人不信。而我一直都是信的。我记得有本书中提到过,装饰完凤尾后多了几丝金羽,魏工匠把它们镶嵌到了耳环的秋叶上。”说到这里,贾师傅低头看了看面前的耳环,“所以您看看这惟妙惟肖的初秋枫叶之色啊,不正是凤冠存在的佐证吗?”
王克飞默然不语,只觉得这件华丽的首饰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我知道有些事情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这是机缘巧合,是人类工匠和大自然创造物的合作,也是野心和情感的结晶。”贾师傅感叹。
王克飞吸了一口气,问:“这对耳环和那只凤冠现在大概市价多少?”
“这就难说咯。这凤冠要什么价都是合理的,关键看多少买家出手竞价。这耳环的价格自然也跟着凤冠的价格水涨船高,”贾师傅想到什么,说,“对了,你说有人想把这耳环卖给华懋珠宝店,他们却没收?”
“是啊,他们不识货吧。”王克飞回答。
贾师傅“呵呵”地笑了两声,说道:“不可能。做这行,只要知道点翠的,谁没听说过魏灏凤冠的故事呢?华懋珠宝店的人肯定知道这耳环的价格,也出得起价。”
“那你觉得他们没收的原因是什么?”
“既然这对耳环和彩冠用的是同一只翠鸟身上的金羽,要证实耳环是货真价实的,首先应该与那个凤冠比对。所以我猜他们当时可能以此为借口,让卖主把凤冠找来,才愿意出大价钱买。他们实际上是觊觎凤冠。哪家珠宝店没有这样的野心呢?可是……王科长,那只凤冠现在在哪儿呢?”
是啊,它在哪儿呢?
王克飞走出贾师傅的工坊时,也在思索这个问题。周福根家和陈海默家已经搜索过了,并没有凤冠的影子。
乾隆时期魏灏的凤冠怎么会在这么多年后到了玉兰的手上?她有这凤冠,倒也解释了为什么福根每次输了钱都会向玉兰要钱。而她若声称没有,他就对她动粗。因为他知道她明明有宝,却不愿意给他,这才是她激怒他的主要原因。
玉兰手上有凤冠的事,当时到底有多少人知情呢?她为什么宁可忍辱负重地生活,也不愿意当掉彩冠和耳环,换取更好的生活?
真不知道玉兰当年把首饰藏在哪儿了。茶楼后院的住处一定早被福根翻了个遍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托付给任何人,哪怕是亲戚,也是不可靠的。在利益面前,谁都可能翻脸不认人。
海默收到的勒索信中写道“把你偷走的东西带到老地方。一件都不能少”,这个东西应该就是指凤冠了。海默得到了首饰,这事又怎么被福根知道了呢?福根出狱后追踪到了海默,千方百计想要抢回凤冠。但他究竟抓住了海默的什么把柄,让她不愿反抗,甚至乖乖就范?如果福根只威胁把海默出身贫寒这一点捅给报社,她至于如此害怕吗?
王克飞揉了揉脑门。太多的问题在他的脑海中推来搡去,想冲出他的大脑。
周福根的死又是怎么回事?如果福根是在铁轨边杀死海默的人,那么又是谁杀了福根?仅仅是一次失败的劫财案吗?会不会也有人想找那副耳环,在杀死周福根后搜遍尸体全身,却没有找到呢?
还有那封勒索信。究竟是谁写的?王克飞不愿意朝那方面想。可是,他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黄君梅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第26章
王克飞把顾寿云约在霞飞路上一家他们以前常去的餐馆见面。当他走到餐馆时,已经满头大汗。顾寿云正坐在角落的位置看报纸,等他很久了。
两人点了菜后,顾寿云指指报纸上的一个角落。原来华懋珠宝店杀人案的新闻已经见报了。王克飞草草地浏览了一遍报道,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对死者的描述也只是以“一个新上岗的看门人”一笔带过。看来记者们也只把它当作一起最普通的抢劫杀人案。
“这案子没这么简单。”王克飞放下报纸,咕哝了一句。
“这个案子也在你手上?”
“其实不算是。但我觉得它和我在查的另一桩案子有点关系,所以也参与了……”王克飞身体前倾,压低声音说道,“你知道吗?那个死的人刚好是陈海默的生父。”
“陈海默是收养的?”顾寿云十分吃惊。他想了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又皱起眉头问:“难道你还在调查她的案子?”
“我只想知道真相。”王克飞尴尬地回答。他知道顾寿云又要开始喋喋不休了。
“唉,你这倔驴!就是不听我劝。黄太太可是只老狐狸。你想和她斗?”顾寿云果然开始教训起王克飞,“女人做起事来,比男人更绝情。你以后若捅出什么娄子,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自有分寸。我一个人调查,又不会公开调查结果。”王克飞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没底气,他不禁又想到了留小胡子、戴墨镜,跟踪自己的男人。
“不要傻了,老弟。你既然不能把罪犯绳之以法,你知道了是谁干的,却让他们逍遥法外,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服务员为他们上法式猪扒。两人停止了交谈。王克飞大口喝冰水,依然觉得浑身发热,脑袋发晕。
服务员走后,王克飞才说:“我可以用我自己的方式寻求正义。”
“寻求正义?少来了!你和那个死掉的姑娘,陈海默,以前肯定有一腿。你是放不下她吧?”
“你这家伙在想什么呢?”王克飞吃惊地叫道,“我和她连一句话都没说过。”
王克飞无奈地摇了摇头。在他看来,陈海默如同天上的星星,遥远,只能仰望。虽然他也曾幻想过和海默接触,但并没有猥琐的念头。而在顾寿云这样的犬儒主义者看来,正义感只是借口,单方面的爱慕是一个笑话。
顾寿云听了,也一样吃惊。“你为一个连手都没碰过的女人冒这么大的险?况且,她已经死了。你以后也没机会和她发展了。”
“我这辈子干了太多坏事。我只想做一点对的事。”王克飞赌气似的说道。
“那让我来告诉你,什么才是对的事吧!”顾寿云切下一小块肉,往嘴里送,咀嚼了一会儿才说,“那就是——享受生活。”
看王克飞不解其意的样子,他又说道:“你应该多花点时间和黄小姐在一起。有这么活生生的佳人在旁边,你就会少操心这些事了。”
王克飞想到了前一夜,脸上有些发热。他没有说话,只是专心地切着猪扒,把它们切成一个个小块。
这时门铃响了,店主亲自走出柜台前去迎接。进门的是一男一女。男的穿长衫,大腹便便。女的穿旗袍,身材玲珑有致。身后还跟了两个人。
“这是范绍增。”顾寿云轻声道,“他的这个女朋友姓王,原本是舞女,听说这次也参加了选美。”
顾寿云真的是什么都知道啊!王克飞这才回过头打量范绍增和他身边的女子。
“如果是他想要这个选美冠军,杜先生一定会给他。”顾寿云一边用眼睛瞟着他们,一边咀嚼着食物,说道,“他是四川的地头蛇。听说杜先生在四川那几年,还多亏了他的关照。”
看来这次选美表面风平浪静,背后的势力却是藏龙卧虎,竞争激烈。可奇怪的是,在王克飞的印象中他以前并没有见过这个女子。
“你说她也参加比赛了?可之前的初选都没见过她表演,而且她也不在警方保护的名单上。”
“人家有范哈儿,哪儿还需要你们的人保护?”
范绍增和女子被领上了二楼。
顾寿云这才把目光挪到王克飞脸上,带着坏笑问:“你和黄小姐到底怎么样啦?”
“你又听说什么了?”
“媛媛都跟我说了。”
王克飞心想顾寿云应该正和那个媛媛打得火热吧?
可他和黄小姐到底怎么样了呢,自己也说不上来。他昏重的大脑时不时重温着她光滑的皮肤,眼睛中的光斑和茉莉味的发香……可他却没法想象爱上黄君梅。他似乎总觉得,这是对陈海默的一种背叛。
顾寿云仿佛有读心术似的,说道:“你对陈海默的那不叫爱。在我看来,爱和欣赏是两回事。你欣赏一个人可以数出他有多好。而爱是什么?爱是无论他好不好,你都欲罢不能。”
“如果都做不到欣赏,那怎么能算作爱呢?”王克飞心底嘀咕了一句,难道顾寿云理解的爱只是异性之间的身体吸引吗?
顾寿云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给你讲一个笑话吧!”
“说吧。”
“有天一只青蛙遇到了一条蜈蚣。他很纳闷蜈蚣有一百只脚,走路时是怎么安排前后左右顺序的,于是他就问蜈蚣。蜈蚣停下来说道:‘让我想想再回答你。’可是想了很久,蜈蚣却突然哭起来:‘我想了以后,就再也不会走路了。’”
顾寿云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似乎想让王克飞自己琢磨故事的意思。
“什么意思?”王克飞想不明白。
“有些事情是自然发生的,却又是模糊的,就好像蜈蚣走路。当你想把它弄明白,甚至想去控制它的时候,你反而就无力了。这个啊,和爱一个人是一个道理。”顾寿云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
爱是什么?爱是无论他好不好,你都欲罢不能。王克飞又想起了那晚的黄君梅。她翻身跨坐在他的身上,眼中似乎带着泪光,垂落的发梢扫过他的胸口。
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在说什么呢?你和媛媛如何了呢?”
“她啊,”顾寿云放下刀叉,挤了挤眼睛,“她就像一颗进口巧克力球,一杯爽口的啤酒,一条透明的长筒丝袜。你呢,总是追求谜一样的女人,却不懂肤浅和天真自有它们的好处。”


第27章
晚上七点,王克飞站在陈海默家的公寓楼下。8月2号那天晚上,陈海默正是在这个时间离开家的。
铁轨距离海默家大约有八公里。从海默离家到出事,中间有将近两个小时,步行走那么多路去封浜村是不可能的。夜间独自走路不仅危险,而且她的照片现在满天飞,也会太引人注目。海默家附近倒有一个小汽车站,但是晚上没有汽车发往郊区了。
当王克飞走到海默家旁边的车站广场时,他发现广场一角停放着许多辆三轮车。车夫们正聚在一起闲聊。如果坐三轮车去封浜村,只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吧?而且有帘子遮蔽,也不怕路人看见自己。
这主意恐怕当时的海默也想到了吧?
王克飞上前问一群车夫:“封浜村去不去?”
车夫们纷纷摇头:“不去,太远了。”但他们给王克飞指了另一个人,一个坐在一棵大树下打瞌睡的年轻人:“他肯定愿意。”
“去。你找对人了!我就是封浜村的。”车夫被王克飞叫醒后,兴奋地拍拍车座。
王克飞上了车后,车夫对他说:“城里的车夫一般都不愿意去那里。因为是晚上了,拉不到人,还得空车骑回来,划不来。”
车夫的小腿粗壮结实。他埋头猛踏,一会儿就到了黑漆漆的城郊。出了繁华的市中心,沿途一下子冷清很多。
“前面不远咯。”车夫说道。他这才直起了身体,放慢动作的频率。
王克飞撩起帘子,向路边望去,天色已暗,附近也没有路灯,一切都只剩影影绰绰的树影。
过了一会儿,一块刻了“封浜村”村名的石碑出现,它立在村口的杂草丛中。王克飞让车夫把自己带到铁轨边。车夫的衣服已经全部被汗水浸透,脸和脖子涨得赤红。他用脖子上的毛巾擦去汗水,一边偷偷地打量王克飞,“前几天在这里撞死了一个人,您不会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