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上从脚趾尖到栗色的发顶,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蜜蜂,像是穿了一袭怪异的修女服。尽管一丝微风都没有,那“衣服”仍在她凹凸有致的胸口和臀部上涌动。同样的,她的脸有如包在回教徒的头巾之中——那张由蜜蜂组成、遮住她嘴鼻下巴的面罩,在她脸上缓缓爬动,只露出一双蓝色眼睛向面罩外张望。蜜蜂来得更多了,棕色硕大、世上最毒最凶恶的非洲巨蜂,在男爵的手铐上来回爬动,然后爬入苦儿的手里。
杰弗里瞪眼看着,自八方飞聚而来的蜜蜂越聚越多了。杰弗里虽然心慌意乱,却看得很清楚,大部分巨蜂都是从西边飞来的,也就是女神石像的方向。
鼓声阵阵,如嗡嗡的蜂鸣催人欲睡,但杰弗里知道那昏睡的感觉有多么骗人。他目睹了男爵夫人的遭遇,幸好伊安没瞧见……催眠的鼓声会突然拔高,化作尖锐的声音,由小渐大地盖过男爵夫人垂死前的惨叫。男爵夫人向来虚荣愚蠢,而且又很危险——她把绑住的毒蛇放走,差点害死大家——然而管她蠢不蠢、笨不笨、危不危险,任何人都不该死得那么凄惨。
伊安的问题在杰弗里心中回荡: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解救可怜的苦儿?
哈瑟奇亚说:“现在沙么都不能做啦,老板——可使她没有危险,只要鼓还在响,巨蜂就会继续睡觉,小姐也一样。”
苦儿身上的蜂群厚如滑动的棉被。她的眼睛睁着,却无法看见,似乎变成两个活穴,而活穴中爬满了嗡嗡响的巨蜂。
“如果鼓声停了呢?”杰弗里低声虚弱地问,就在这时,鼓声果真停了。
有一阵 有 一
4
保罗不可置信地看着最后一句,举起打字机——安妮离开房间后,保罗继续把打字机当哑铃用,天知道为什么——再次晃一晃。字键叮叮当当晃成一团,随后又掉下一片金属,落在他的桌板上。
保罗听见安妮的割草机隆隆响着——她在屋前割草,免得雷德蒙那家鸟人在镇里说长道短。
保罗放下打字机后又举起来,以便掏出字键。他就着窗口斜进来的午后阳光检查,然后不可置信地僵在那里。
键端上,沾着淡淡墨色的字母是:
E
e
老打字机一不做二不休,连英文最常用的字母也吐出来了。
保罗看着月历上百花遍地的草原,日期是五月份。不过,保罗自己把日期记在了一张废纸上,根据他的自制月历,现在应该是六月二十一日。
展开那漫长慵懒的夏日时光,他酸楚地想着,把字键朝垃圾桶的方向扔去。
现在该怎么办?保罗自问,不过他当然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速记,这就是下一步了。
但不是现在。虽然他几秒钟前还振笔疾书,急着想让伊安、杰弗里和活宝哈瑟奇亚遭到波卡族的埋伏,然后被押到石像后的洞穴里,作为结尾高潮,但是他突然累了。纸上的洞轰然合上了。
明天吧。
明天他会用速记写作。
×他妈的速记,去跟你老板抱怨啊,保罗。
他绝不干,因为安妮的天威实在太难测了。
保罗听着割草机一成不变的隆隆声,看到安妮的影子。一想到安妮的反复无常,保罗脑中便又浮现斧头扬起落下的画面,以及那张溅满鲜血、酷若死尸的脸庞。那回忆如此清晰,安妮说过的每个字,他哀号的每句话,斧头从切断的骨头上拔离的尖声,以及墙面的喷血,一切都历历在目。保罗也跟以往一样,习惯地试图封锁这段记忆,却发现为时已晚。
由于《快车》的重要情节转折处,是在托尼不计一切企图甩掉警方,结果差点儿撞死的这一段(并由此导入结局:死去的格雷警官的搭档,在医院病房里盘问托尼),因此保罗访问过一些车祸受害者。他一再听到同样的话,说话的人虽然各不相同,但最后都指出同一件事:我记得上了车,醒来时就在这儿了,其他就全部不记得了。
那种好事为什么没发生在他身上?
因为作家大小事都记得,保罗,尤其是伤痛。你若把作家的衣服剥光,指着他的伤疤,他就会把小疤痕的由来讲个故事给你。至于那些巨大的创伤,作家更不会轻易遗忘,所以才写得出小说来呀。如果你想当作家,有点儿小天分固然不错,但最重要的是要有能力记住每道疤痕的典故。
艺术包含强大的记忆。
是谁说的?托马斯·沙茨?威廉·福克纳?还是辛迪·劳帕?
最后那个名字令保罗联想到一件事,在此时此景,还挺折磨人的。他记得辛迪·劳帕唱《女孩只想玩乐》时,好像一路在打嗝:呃—爹地,你还是最棒的/可是女孩只想玩—呃—乐/呃—当工作结束/女孩只想玩—呃—乐。
保罗突然很想听首热门摇滚乐,比犯烟瘾时还难挨。倒不必非辛迪·劳帕的曲子不可,任谁的歌都行。天啊,吉他狂人泰德·纳吉的也行。
斧头劈下来。
咻咻有声。
别再想了。
太蠢了。他虽然一直叫自己别想,却知道那记忆像卡在喉里的骨头,难以去除。他是要让骨头留在喉里呢,还是像个大丈夫,奋力将它吐出来?
接着他又想起另一件事。看来保罗·谢尔登先生今天尽是回忆老歌旧片。他想到奥利弗·里德在大卫·柯南伯格的电影《婴灵》中,扮演一名疯狂又雄辩的科学家。他催着“原生精神病院”(保罗觉得那名字很滑稽)的患者:“尽力去做!尽全力去做!”
嗯……也许这建议不坏。
我尽力过一次,已经够了。
狗屎。如果只尽力一次就够了,那么他只会落得跟他老爸一样,当个吸尘器推销员。
那么就尽力去做,尽全力去试,保罗。从《苦儿》开始。
不要。
要。
×你妈的。
保罗往后靠,用手掩住双眼,然后开始尽力尝试。
尽他的全力去试。
5
他没死,也没睡着,安妮将他废功后,隔一阵子疼痛便退了。保罗只觉得飘飘然,觉得灵肉分离。思绪像气球一样,飘离了系它的线绳。
×!他多想有屁用?安妮都已经下手了。这段期间,保罗在痛楚和无聊沉闷中度过,偶尔写写他那本穷极无聊的小说,借以排遣。整桩事都是没有意义的。
噢,才不是——这是有主题的,保罗,这主题是贯穿一切的主线,一条真实的轴线,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苦儿,当然了,贯穿一切的主线就是苦儿。然而无论是真是假,这条主线实在蠢得无以复加。
苦儿,Misery,拿这个词当一般名词用时,意思是痛苦,通常指漫长且无意义的痛苦。作为专有名词用时,意指人物和情节,那痛苦就更加漫长而无意义。不过,反正也已经快结束了。过去四个月(或五个月)以来,苦儿贯穿了他的生活,日也苦儿,夜也苦儿,但那样实在太简单,太——
噢,你错了,保罗。苦儿一点也不简单,你的命是靠她救的……因为你毕竟还是变成《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了,不是吗?
保罗再次试图抛开这些念头,却办不到。回忆紧揪住他不放,在他心中肆虐。接着有个始料未及的念头浮上来,为他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方向。
你一直忽略一点,因为太明显,所以看不清。那就是,你也是自己的山鲁佐德。
他眨眨眼,垂下手,傻傻地望着窗外从不敢奢望还能活着见到的夏景。安妮的影子穿过去又消失了。
真的吗?
我是自己的山鲁佐德?他又想了一遍。如果是,那他不是蠢得要命吗?他能活下来,是因为他想完成安妮逼他写的鸟书。他早该死了……却死不了。除非他知道书的结局会如何。
噢,你真他奶奶的疯了。
你确定吗?
不,他不敢再确定了,他对什么都没把握。
只有一件事例外:他知道自己与苦儿唇齿相依,休戚与共。
保罗任心思远颺。
云层啊,他心想,就先从云层开始吧。
6
云层更黑更厚了,却也更平坦。滑落的感觉取代了飘浮。有时思绪会钻进来,有时是身体的痛,有时则隐隐听见安妮的声音,那跟她用烤肉架焚毁稿子、火势差点儿失控时的声音很像:“喝下去,保罗……你一定得喝!”
滑落?
不对。
不像是在滑落,正确的动词应该是垮下。他记得有次半夜三点电话响——这是他念大学时的事了。睡眼惺忪的四楼舍监用力敲门,叫他起来接那个天杀的电话。是他妈妈打来的,快点儿赶回家,保罗,你爸爸严重中风,他快垮了。保罗火速赶回家,顾不了老爷车时速一过五十就会发抖,一路将老福特催到七十,可结果仍是徒劳一场。保罗赶到家时,父亲不是垮下,而是已经倒下了。
挨斧头的那晚,他还差多少就垮了?保罗不知道,但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他几乎不觉得痛。从这一点,加上安妮惊惶的声音,保罗知道,死亡已经近在咫尺。
他处于半昏迷状态,而且由于药物有抑制呼吸的副作用,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又开始打葡萄糖了。令他脱离昏迷状态的是鼓声及嗡嗡响的蜂鸣。
波卡的鼓声。
波卡的巨蜂。
波卡的梦。
颜色缓缓渗透到他无法形容的大地和部落上。
他梦见女神,女神的面容,在茂密的丛林上空飘浮徘徊,阴沉而诡异。黑色的女神,黑色的大陆,一座爬满巨蜂的石雕头像。有一个画面横在这一切之上,渐转清晰(就像一张投射在云上的巨幅幻灯片)。画面里头有一片只长了一棵桉树的空地,在桉树的低矮树枝上,挂着一副老式的蓝钢手铐,上头爬满了蜂。手铐是空的,因为苦儿已经——
——逃走了吗?她逃走了,不是吗?故事是不是应该这样写呢?
本来是要这样写的,但这会儿保罗不确定了。空掉的手铐真的代表苦儿逃走了?还是她被人带走了?带到神像那边?带到波卡族的大宝贝,蜂王那里?
你也是自己的山鲁佐德。
你在为谁讲故事,保罗?你在跟谁讲故事?跟安妮吗?
当然不是。保罗看着纸页上的洞,不是为了去找安妮或讨好她……他写作是为了逃避安妮。
他又开始痛了,而且还发痒。云层开始散开淡去。保罗瞄着房间,房里乱七八糟,安妮更是状如女鬼,然而他还是决定活下去。他心里有一部分跟安妮小时候一样,对章回电影上了瘾,除非他知道结局,否则绝不轻言寻死。
苦儿被伊安和杰弗里救走了吗?
还是被带到女神头里去了?
太可笑了,但这些愚不可及的问题,真的亟待找到答案。
7
安妮不想让保罗回去工作,至少一开始如此。保罗可以从她闪烁的眼神中看出她的恐惧。保罗差点儿就一命呜呼了,安妮百般细心地照顾他,每隔八小时帮他焦烂的伤口换绷带(一开始她还用那种明知自己不会得到感激的语气告诉他说——虽然她真该因此得到感激——更早之前,她四小时就得帮他换一次)、用酒精棉帮他擦澡——仿佛在赎罪。她说,写作会造成他疼痛。你会恶化的。保罗,相信我,如果事实不是如此,我不会随便说这种话的。至少你知道下一步是什么——我巴不得快点知道接下来的情节。原来安妮趁他垂危时,把他写的稿子全读完了——整整三百多页还没润色过的初稿。最后四十多页的n他都没填;安妮填了。她用一种骄傲挑衅的方式把稿子拿给他看,安妮的n跟印的一样整齐,跟他的鬼画符简直有天壤之别。
安妮嘴上不说,但保罗相信她帮忙填n,是一种关怀的表示——你怎么能说我对你残忍,保罗,我不是都帮你把n填进去了吗?或者她想赎罪;或是一种迷信的仪式——换了那么多绷带,擦那么多次澡,填了一大堆n,保罗就会活过来了。波卡女神施咒道,天灵灵地灵灵,把n统统填满满,死人亦能复还阳。
刚开始的时候,安妮的态度就是那样……但接下来,非做不可的问题来了。保罗很清楚所有的征兆。安妮说她急着想知道下回如何分解,她绝不是说着玩的。
你继续苟活,是因为想知道接下来的情节,你是不是想说这个?
很疯狂,甚至荒谬得可耻,但保罗觉得就是。
非做不可。
令保罗懊恼的是,他在写苦儿系列时,只要用心,就能找到非做不可的感觉,偏偏一碰到他想写的传世之作,不是灵感枯竭,就是若有若无。作家无法永远知道去哪里寻找灵感,然而福至心灵时,他一定会知道。非做不可让盖革计数器一路摆到刻度的另一端。即使一夜宿醉,坐在打字机前,喝着浓苦的咖啡,每小时吃一两颗头痛药(保罗知道自己他妈的早该戒烟了,至少早上别抽,可是怎么也铁不下心),离脱稿还好几个月,离出版尚有好几光年,可是当非做不可浮现时,他一定知道。这种感觉总让他有点羞愧,觉得受到操控,但也让他的六亲不认有了凭借。妈的,苦思多日,打字纸上的洞洞就那么小一个,写作方向晦暗,脑子里尽是些无聊的对话,但你除了埋首苦写,别无他法。圣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然后有一天,纸上洞口大开,露出一片广阔天地,像塞西尔·B.戴米尔的史诗电影一样,和光自天而降,你知道你非做不可,于是斗志昂扬,摩拳擦掌。
非做不可是:“甜心,我等十五、二十分钟后再睡,我得瞧瞧这章写得如何。”即使他白天上班都在想上床的事,也知道等他终于上床时,老婆已经睡着了。
非做不可是:“我知道该吃饭了——如果他知道又要吃冷冻盒饭,一定会生气——可是我非把结局写出来不可。”
我非知道她能不能活下去不可。
我非知道他抓住杀死他父亲的浑球不可。
我非知道她会不会发现她最好的朋友上了她的老公不可。
非做不可。那感觉跟在三流酒吧里打手枪一样粗鄙,像跟全世界最辣的妓女上床一样绝爽。噢,妈的!那真是坏透了又爽极了,到头来你根本不在乎过程多么粗糙拙劣,因为就像流行歌里唱的一样——没玩够就别停。
8
你也是自己的山鲁佐德。
当时他说不清,甚至不了解那句话的意思,他实在太痛了。不过他毕竟是知道的,不是吗?
不是你,是工厂里的那些家伙。他们懂。
是的,他潜意识里明白。
割草机的声音更响了,安妮跑进他视线中片刻。她看看保罗,发现他也在看自己,便对他挥挥手,保罗也抬起一只手回敬——那只大拇指还在的手。安妮又跑出视线了,很好。
保罗终于说服安妮,让他恢复工作会帮助他痊愈,而非使病情恶化……那些清晰的画面将他从云里诱出来,百般折磨他。折磨二字实在太贴切了,除非他能将它们写出来,否则永远无法摆脱。
安妮虽然不信——当时没有——却还是让保罗恢复工作了。保罗并未说服安妮,而是因为他非做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