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大发雷霆,对他百般折磨,逼他为“苦儿”续命。保罗深知,小说写完之日,就是自己命绝之时……
《头号书迷》是斯蒂芬•金的心理惊悚小说,名作。首次出版于一九八七年,进入一九八八年世界奇幻奖最佳小说决选名单。曾于一九九○年以《危情十日》之名被搬上大银幕,主演凯西•贝茨因其中的护士一角荣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毕业后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四年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篇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八卷)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他的最新作品包括短篇小说集《奇梦集》,中篇小说集《午夜禁语》,中篇小说《失重》《格温迪的按钮盒》,以及长篇小说《局外人》《失眠》《龙之眼》等。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在美国缅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儿子欧文•金也是小说家。
——

谨致斯蒂芬妮及吉姆·伦纳德,
个中原因心照不宣……哈!

作者的话
我想向三位医疗人员致谢,感谢他们提供给我本书的实际素材。他们是助理医生拉斯·多尔、护士弗洛伦斯·多尔与医学博士兼精神病学医生珍妮特·奥德威。
跟往常一样,读者不特别注意之处,都有这三位人士的协助。读者若看到重大错误,必是因为笔者的不慎。
当然,拿威力这种药物并不存在,但确实有几种与拿威力相似、以可待因为基底的药物。可惜的是,医院的配药处和医疗诊所在药物看管和清点工作上,时有把关不够严密的情形。
本书之地点与人物纯属虚构。
S.K.
非洲女神
Goddess
Africa


第一部 安妮(一)
你在探索深渊时,深渊也在探索你。
——尼采
1
呼噜呼呼
呼噜呼呼
嘻哈
即使在昏沉中,他还是不断地听到这些声音。
2
可是这些声音跟疼痛一样,有时也会消失淡去,接下来就只剩下一片昏沉。他记得有一大片墨黑,但那是在他陷入昏沉之前的事。这表示他的情况在好转吗?就像《圣经》里说的“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即使光的明暗不一)。神看光是好的”等等之类的吗?那些声音是夹在黑暗中的吗?答案他一概不知,但是问这些问题有意义吗?他还是不知道。
他只知道一件事,他的疼痛被压在声音底下,夹在意识层与潜意识之间。
感觉上有好长一段时间,外边的世界就只剩下那些声音了(实际上时间确实拉得很长,因为他只能感觉到疼痛与昏沉这两件事而已)。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置身何处,也全然不在乎。他好想死,可是混沌的痛楚却如夏日暴风般占据他所有的心思,他连自己想死都不知道。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他渐渐意识到自己也有不痛的时候,而且痛与不痛,会周而复始地循环。打从他渐次挣脱全然的黑暗,进入昏沉以后,最先想到的竟是一件与目前处境完全不相干的事——他想到里维尔海滩那根突起的残桩。小时候爸妈常带他去里维尔海滩,他总是坚持要爸妈把毯子铺在能让他看见桩子的地方。那残桩像怪兽的獠牙,半掩在沙中。他喜欢静静坐着,看海水慢慢涌上来,将残桩淹没。几小时后,三明治和土豆沙拉都吃光了,爸爸保温瓶里的饮料也喝得一滴不剩,妈妈表示该收拾东西回家时,残蚀的桩头就会又开始浮露出来——一开始只是在涌浪之间乍隐乍现,然后便越露越多。等垃圾被他们统统塞进写着“维护海滩清洁”的大圆桶,保罗的海滩玩具都收拾完毕,
(保罗是我的名字,我叫保罗,今晚妈妈会在我晒伤的皮肤上涂强生婴儿油,他头昏脑涨地想)
而且毯子也都折好时,桩子就差不多又整根露出来了,泡沫般的碎浪围绕着发黑黏滑的桩子。爸爸努力地跟他解释说,桩子的隐露是潮汐造成的,但他总认定是桩子本身的关系。潮水来了又去,残桩依旧在,只是有时看不见罢了。没有残桩,就没有潮汐。
这回忆在他脑中萦绕不去,像一只缓缓飞动的苍蝇,而且越来越清晰。他摸索着其中的含意,却一再被那些声音打断。
呼噜呼呼
一——切——都——是——红的
嘟噜呼呼
有时声音会停住,有时却是他自己停摆了。
他对这个当下,这个处于昏沉之外的当下,第一个清楚的意识是他突然没办法吸气了。无所谓,其实也蛮好的,小事一桩;他挺能忍痛的,可是忍耐也得有个限度吧,如果他能死掉,不痛了,应该会挺开心的。
接着有张嘴盖到他嘴上,那对唇虽然又涩又硬,但绝对是女人的。女人用嘴对他灌气,气冲入他喉咙,灌进他肺里,接着女人的嘴唇往后移开,保罗第一次闻到她的味道。他在那股强灌到自己体内的气息中闻到对方的气味,那是一股混杂着香草饼、巧克力冰淇淋、鸡汁酱及花生奶油糖的恶臭。保罗有种被强暴的感觉。
他听到有个声音在尖叫:“吸气,快呀!吸气,保罗!”
女人的嘴再度罩上来,臭气一股脑灌了进来,那恶气像尾随在地铁后、卷起一堆垃圾纸屑的冷风。接着,嘴唇又往后移开了。保罗心想,我的妈呀,千万别再让恶臭钻进我鼻子里啦,可是他控制不了,天哪,好臭,真要命。
“吸气,妈的!”那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尖厉地喊道。保罗心想,我会努力吸气,求你别再灌气,别再碰我了。他努力想吸气,可是还没开始动作,对方的嘴唇又压了上来,那唇干涩死硬,简直跟盐渍的生肉一样。她用她的恶臭再次彻底地强暴了保罗。
这一回女人把嘴唇移开后,保罗抵死不让她再灌气进来了。他用力将气堵回去,然后自己吸进一大口气,再吐出来,等待着胸腔跟以前一样,不用帮忙,便能自行鼓胀。保罗发现胸口没动静时,又奋力吸了一大口气。等到终于恢复呼吸后,保罗迅速喘着气,拼命想将女人的气味从身上驱走。
平凡的空气啊,竟可以如此香甜。
保罗又陷入昏迷中了。他在昏沉前,听见女人喃喃地说:“好险!好险!”
还不够惊险哪,保罗心想,然后便睡着了。
他梦见那根残桩,梦中的残桩真实得伸手可及,可以用手触摸它墨绿色的裂缝。
当保罗又回到先前半昏半醒的状态时,总算把残桩跟眼前的处境串联起来了——那好像是很自然的事。原来他身上的痛楚并不是时有时无,他的梦就是在告诉他这件事。他的痛只是看起来去而复返而已,其实跟忽隐忽现的残桩一样,一直都在。当他陷入昏沉的云团而不再疼痛时,他默默称谢,但是他不会再受骗了——因为痛楚仍在,只是在伺机而动罢了。而且实际上,残桩不止一根,而是两根;令他痛苦不堪的,正是那两根残桩。保罗在发现碎裂的残桩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双腿之前,心里其实已经有底了。
不过他又昏沉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终于有办法张开那干得黏住的双唇,声音嘶哑地问坐在他床边、手里拿着书的女子:“我在哪里?”那本书的作者是保罗·谢尔登,他认出自己的名字,但并不讶异。
“科罗拉多州的塞温德。”听到保罗终于能发问了,女人答道,“我叫安妮·威尔克斯,我是——”
“我知道,”他说,“你是我的头号书迷。”
“没错,”她说着微微一笑,“我就是。”
3
一片漆黑,接着是痛楚与昏沉。然后他意识到,疼痛虽然不曾稍歇,有时却会钝化,那应该算是一种解脱吧。保罗第一个真实的记忆是:他快挂了,后来女人的口臭强暴了他,硬将他拖回人世间。
他的第二个真实的记忆是:每隔一段时间,女人就会用手把某种像感冒胶囊的东西塞进他嘴里,可是因为没有水,胶囊会卡在喉头,溶化时极苦,味道有点儿像阿司匹林。如果能把那苦味吐掉就好了,可是保罗知道最好别那么做,因为就是那苦味将潮水引来,淹没那根残桩,(残桩有两根残桩好吧有两根乖乖安静哟你知道就好了嘘安静了)使残桩暂时遁形的。
这些事都相隔好长一段时间。后来疼痛渐渐不再去了又来,而是慢慢减退时(保罗心想,里维尔海滩的桩子一定也逐渐销蚀掉了,因为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幼时的他必然会嘲笑这种说法),外界的事物也冲撞得越来越频繁了,直到整个真实世界与各种回忆经验再次浮现为止。他是保罗·谢尔登,他只写两种类型的小说——好小说及畅销小说。他结过婚,也离过两次婚。他是个老烟枪(或者应该说,在这之前是个老烟枪,不管“这”指的是什么)。他遭逢大难,不过小命还在。那片深灰色的云雾消散得越来越快了。虽然他的头号书迷还要隔一阵子才会把那台咧着嘴、露出狞笑、声如鸭叫、跟破铜烂铁无异的皇家打字机带过来,但保罗早在打字机出现之前,便知道自己已身陷万劫不复的境地了。
4
保罗在亲眼看到安妮之前,心中早已勾勒出她的形象;在真正了解她之前,其实已经了解她了——否则为何他会不自觉地把她想象成阴沉邪恶的女人?每次她进房间,保罗就想到哈格德的小说中,非洲部落崇拜的那些神偶啦石头啦,还有悲惨的厄运。
把安妮·威尔克斯跟《所罗门王的宝藏》里的非洲神偶联想在一起,真的很滑稽,却又恰如其分。安妮是个壮硕的女人,虽然她那件一成不变的灰色开襟羊毛衫下拱着一对臃肿的奶子,但身材实在毫无曲线可言——她没有浑圆的臀线;家居长裙下,连小腿的弧度都看不出来(安妮外出处理杂事时,会回房间换牛仔裤)。她身材肥壮,全身痴肥笨重,毫无灵巧。
更重要的是,保罗觉得这个女人冷漠严峻得令人毛骨悚然,仿佛她身上没有半条血管甚至内脏,好像她从头到脚就是一个坚硬的固体。保罗越来越觉得安妮的眼睛看起来虽然会动,却是画上去的,就如同那些挂在房里的肖像画一样,眼睛似乎会随着观看者移动。如果他用两根手指比出V字,插进她的鼻孔里,搞不好会碰到硬邦邦的固体(如果还塞得进去的话);就连她的灰羊毛衫、难看的家居裙,以及褪色的牛仔裤,也都是她那僵硬身体的一部分。保罗会觉得安妮像小说里的神偶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安妮跟神偶一样,只给人一种感觉:把人的不安慢慢转化成恐惧,并把其他的一切都夺走。
不对,等一等,这种说法有失公允。安妮其实还给了他别的,她给他药,给他将潮水引来淹没残桩的药。
那药就是潮水;安妮·威尔克斯是月亮的引力,将药像漂流物般引入他嘴里。她每六个小时为他送来两粒药,一开始保罗只能感觉安妮的两根手指插入他口中(尽管药非常苦,但保罗不久便学会用力对着探进来的手指吸吮了),后来保罗能睁眼看到安妮穿着开襟衫和裙子(共有六条,换来换去地穿),通常腋下还夹着一本他的小说,进来帮他喂药。到了晚上,安妮会换上毛茸茸的粉红色长袍,脸上的乳液涂得油亮(保罗虽然没看到乳液瓶,却能轻易猜出乳液的主要成分:强烈的绵羊油味一闻即知),掌心放着药,在窗外那轮明月的照射下,将他从深沉的昏睡中摇醒。
过了一阵子——当保罗再也不能不理会这个问题,他终于明白安妮喂他吃什么了。那是一种加了强力镇静剂的止痛药,叫“拿威力”。安妮之所以很少帮他送便盆,一来是因为他只吃流质和胶质食物(之前他还如坠五里雾时,安妮曾帮他做静脉注射),二来拿威力常造成患者便秘。拿威力另一项较严重的副作用是会造成过敏患者的呼吸抑制现象。保罗虽然已当了十八年的烟枪,却不是特别敏感的人,饶是如此,他的呼吸还是至少停止过一次(也许在昏迷中还发生过几次吧,但保罗都不记得了),就是那一次安妮帮他做了嘴对嘴人工呼吸。或许那只是意外,但保罗不免怀疑,事实是因为安妮粗心大意,让他服药过量,差点儿害死他。安妮以为自己懂,其实并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而这只是安妮令他心惊肉跳的其中一项而已。
保罗从黑暗中挣脱出来后的十天内,搞清楚了三件事情:第一,安妮·威尔克斯有一大堆拿威力(事实上,她手上有各种药品);其次,他对拿威力上瘾了;第三,安妮·威尔克斯是个危险的疯子。
5
黑暗之后是疼痛与昏胀;当安妮告诉他事情原委时,保罗渐渐想起坠入黑暗前的事了。他一醒来,便跟所有从昏迷中苏醒的人一样,问安妮现在是何时、在何地,安妮说这儿是科罗拉多州的塞温德小镇,还说保罗的八本小说她至少都看过两遍,而她最爱的“苦儿系列”则读过四五回,也许六回了。她说真希望保罗能写得快一点儿,她虽然检查过他皮夹里的身份证,但还是几乎无法相信,她的患者竟然真的就是大名鼎鼎的保罗·谢尔登。
“对了,我的皮夹呢?”他问。
“我已经帮你收好了。”她说,原有的笑容突然一敛,化为满脸的戒备。保罗很不喜欢这样——就像是在繁花遍布的夏日草原上,发现一道沟隙一样。“你以为我会偷你皮夹里的东西吗?”
“不是,当然不是,只是——”只是我剩下的那半条命都在皮夹里啊,他心想,我在这房外的半条命,远离疼痛的半条命,远离时间、一如孩童口中拉展的粉色泡泡糖一样没完没了的那半条命啊。因为在服药前的一小时,在药送达之前,时间真的是漫无止境。
“只是什么,先生?”她执意问道,保罗觉察到安妮的脸越拉越长。刚才那道沟隙逐渐撑开了,她眉毛下仿佛发生了地震。保罗可以听见风在外头呼号,他突然想到安妮一把将他抓起,像扛粗麻袋似的将他扛到外头,然后丢弃在雪堆里的情景。他会冻死,可是在死掉之前,会因腿痛而哀号不止。
“只是我老爸一向要我看紧自己的皮夹。”保罗很诧异自己可以说谎说得这么溜。他老爸能不看他就绝不多瞄一眼,而且就保罗记忆所及,老爸这辈子只给过他一次建议。十四岁生日那天,老爸拿了一个锡箔纸包的红魔牌保险套给他。“把这玩意儿放到你的皮夹里,”罗杰·谢尔登说,“万一你在露天电影院里发情,记得在开始冲动和太冲动间的空当里,把这玩意儿套上去。这个世界已经有太多私生子啦,老子可不想看到你十六岁就当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