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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迈利离开家乡澳洲来到伦敦,到达当晚,他在一条小巷里目击到街对面屋子里的谋杀案:一名男子用黑色围巾勒死了一名女子,然后灯光熄灭。然而等斯迈利叫来警察,准备一起抓住罪犯时,他们却发现屋子里的所有门窗都被反锁了,破门而入后,发现屋内空无一人。更离奇的是,他所目击的场景 和17年前发生在同一地点的一宗悬案如出一辙……
作者简介
保罗·霍尔特(Paul Halter),法国当代侦探小说作家,因坚持本格侦探小说创作而被誉为“黄金时代侦探小说最后的捍卫者”。1956年出生于法国东北部的阿尔萨斯省。1987年凭借《第四扇门》一书获得科尼亚克侦探小说大奖后正式出道,之后陆续创作以“阿兰·图威斯特博士”“欧文·伯恩斯”为主人公的系列作品。其代表作有《幻影小巷》《第四扇门》《第七重解答》《恶狼之夜》等。


第一部 启示


第一章 关于绵羊
我特意派了一个天使到你面前,为你指引道路,让你到达我已经给你准备好的地点。
——《圣经》,出埃及记,
第ⅩⅩⅢ章,20
1937年5月
英格兰……终于到了!
约翰·史麦利倚在船的栏杆上,喉头发紧,深情地望着祖先居住的土地。不过随着船只慢慢靠近,失望的情绪渐渐占了上风。码头、海关的建筑肃目的剪影从迷雾中幽幽地显露出来,蒙蒙细雨和湿冷的空气都让人沮丧。
他自我安慰,是过于劳顿的漫长旅途,尤其是最后几天猛烈的海浪,影响了自己的心情,等上岸踩在坚实的地面上就会好了。他顺着甲板下了船,在海关办好手续,去了火车站,坐进头等车厢,心情还是没有好转,没有从横渡大洋之后疲惫和沮丧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他的手上和脸上还在冒汗,身子还处于摇摇晃晃的空间——只是从轮船换到了正在驶向伦敦的火车车厢。
约翰·史麦利看了一眼他的两个大皮箱,不由得有点儿想家了。他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澳大利亚宽广的平原,他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那里有成群的绵羊,有桉树林,还有一眼望不到头的荒原、满是石头的荒漠……有酷热的天气、蔚蓝广阔的天空和耀眼的太阳……
他为什么要在二十三岁的时候离开那美妙的国度?他还记得他向父亲做出的解释:“因为我是在那里出生的,爸爸!”
那时候父亲还想劝阻他:“孩子,你那时候还小,什么都不记得!”
“也许不记得,但我还是想去英国,去伦敦看看,想在在那里住下!”
“你很快就会厌倦的,别不信,没有什么比欧洲的大城市更糟糕、更让人窒息的了!”
“也许是这样的,但是我希望至少去那里待一段时间,去旅行,去看看其他国家的生活……”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约翰就惦记着回到自己的出生地。他打算成年之后就离开澳大利亚,但是四年前妈妈的离世,迫使他把计划延期。在那段时间,他不能抛下五十岁左右的父亲不管,尽管理查德·史麦利能干又强壮,也经历过不少苦难。理查德白手起家,在澳大利亚靠羊毛生意挣了钱,但妻子的突然离世对他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在生意方面,他一如既往毫不手软,但是私下里他的变化很明显。晚上他会花很长时间阅读,通常是读《圣经》,约翰知道父亲在两年里通读了三遍《圣经》。理查德还经常把《圣经》放下,陷入长久的沉思,应该在思考人生的意义……
“你去英国打算干什么?”明白无法动摇约翰的决心之后,理查德这么问。
“我还没有想好,爸爸。我已经说过了
,我不想把自己局限在一条路上……我希望命运来选择我,顺其自然,你明白吗?”
史麦利先生点点头,平静地微笑着。这样的反应让约翰有点儿不知所措——父亲是一个骄傲的人,特别忠于英国的王权,默不作声等于投降。他以前总是很专断,没那么好说话。另外,他生病的时候竟然找了医生来诊疗,这是生平第一次!妻子的死亡似乎让他一下子老了十几岁。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他斑驳的鬓角完全染上了白霜,连标志性的山羊胡也变白了,与他的圆脸和坦率直接的目光正相配。
约翰当然也记得他出发的那一天父亲的面容,他从父亲的清澈的目光里看到了太多情绪。父子俩互相道别之后,父亲又嘱咐了他一句,像是最后的叮咛和关于命运的忠告:“保持谨慎和勇敢,我的孩子。生活、真相有时候会逼迫你走曲折的道路。喜悦和痛苦往往在你最猝不及防的时候降临……”
约翰定了定神,觉得应该更集中精力为现在打算。此刻他最重要的目标是找一个温暖的房间和一张四平八稳的床,洗个澡,冲掉一身的汗味。他相信之后一切会变得顺利起来,可以平心静气地思考未来。
他估摸了一下,很快就能到伦敦了,然后叫一辆出租车,找家旅店,要一壶好茶,这样用不了两个小时他就能焕然一新。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微笑起来。他看了看表,正好下午五点。
可是约翰的脸上仍然愁云笼罩,因为他的目光落在了鲍勃·斯廷格身上,那个家伙正在车厢的一个角落打盹。令他振奋的热水澡可能要推迟几个小时了……
约翰无法忽略鲍勃,因为那家伙还欠他五十英镑。他并不缺钱,其实用不着盯着这点儿赌债,但是他希望鲍勃尽快还清债务,正如鲍勃自己所承诺的那样:一到伦敦,立刻回家取钱,交到约翰手上。
实际上约翰对于鲍勃的信任有限。他们是在轮船上的赌场认识的。鲍勃四十多岁,身材魁梧,总是面带笑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而且自来熟得让人有点儿受不了。他自称是推销员,经常去各地旅行。他只有一个行李箱,上面的大标签写着“悉尼”。不过鲍勃纸牌玩得很好,约翰在这个领域也不是外行,所以他立刻就注意到了鲍勃。幸好约翰最近很走运,几次激烈的交锋之后,约翰最终占了上风。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到达了滑铁卢车站,在那里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斯坦德附近的一家旅馆。约翰在那里预定了一个房间。安置好行李之后,鲍勃给了出租车司机一个查令十字附近的酒吧的地址。
“离我家就两步路,那里的啤酒很正宗!”鲍勃热情地说,“我的朋友,欢迎您到英国来!”
约翰此刻没有心情
庆祝任何事情,他所看到的伦敦和五月初的冷风都让他心灰意冷。路上的人行色匆匆,似乎和周围的巨大建筑一样满面愁云。这里时不时就会下起小雨,成片的雨伞会像魔法一样突然冒出来。约翰无奈地想到了故乡,在澳大利亚没有人随身带着伞。他现在就指望能够赶得及回旅馆吃晚饭。
没过多久,两个人坐在一家酒馆昏暗的角落。约翰觉得他很可能要错过晚饭了,因为鲍勃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喝了几大杯啤酒之后显得非常轻松自在。
“我的朋友,你看起来不在状态!”他一边说一边拍了一下约翰的胳膊。
“旅途劳顿……”
“你太心不在焉了,我说,都没有留意那些漂亮的女孩子!”
约翰吃惊地环顾四周,可是没有看到半个女性的身影。
鲍勃仰头哈哈大笑。“不是在这里,是刚才在街上,你差点儿把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撞倒!”
“啊,我不是故意的。”
“我刚开始以为你是故意的!不过我看到你嘟囔了几句道歉的话就继续走路,我知道你不在状态……除非你更喜欢袋鼠而不是英国的女孩子。”
约翰耸了耸肩,他越来越反感这个喋喋不休的推销员了。
“说到动物,你那些关于绵羊的故事我几乎信以为真,不过我隐隐感觉到其中有蹊跷!”
关于绵羊的故事?鲍勃在胡扯什么?
约翰表示惊讶,尽量让自己显得专注。
“难道你忘了和那个了不起的老教授打了一个关于羊毛的赌了?你信誓旦旦地说,如果把编织海军军舰上的地毯所用的毛线接在一起,会长到你走不到尽头!我当时听了你的话,差一点儿就和你打赌!我们也是那一天认识的。”
约翰想起来了,那天晚上他喝了几杯不错的鸡尾酒,兴致高昂,和今天的情绪正相反。他勉强喝完了啤酒,可是鲍勃又要了一杯。
“你还说你的父亲就是靠羊毛生意致富的。”鲍勃又说,“他曾经跟海军做过几次生意,用了至少6000只羊的毛!织成毛线的话,长度有40000公里,几乎可以绕地球一圈!因为毛线是三股拧在一起,所以真正的长度是120000公里!”
约翰点点头,不由赞叹鲍勃对于数字惊人的记忆力。鲍勃不像约翰的父亲,讲这个趣闻的时候经常把数字搞错。
约翰不由自主地再次想到大洋彼岸的父亲和他糟糕的记忆力,那大概是他最大的缺点了。理查德也不是什么事情都记不住,说到战争,他的记忆就很准确。他至少说过上百次他在印度面对叛军时的故事,关于那血腥的扫射,约翰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子,以至于后来一听到开头就会跑掉。在日常生活中,理查德为了弥补记忆力的不足,经常把各种事
情记在小纸条上,并很想把这个好习惯灌输给约翰,但没成功。现在到了英国,也许约翰可以学习父亲的这一做法了。
说不定他马上就要展开刺激的冒险生活,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也许会比较好。他倒真希望有什么刺激的事情发生,可是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乏味,尤其是面对一个唠叨不停的家伙!
“你明白了吧,绕地球一圈还是三圈是一回事儿!幸运的是,我对于细节非常敏感,我警告自己别冲动,随便打赌很可能输掉!要不然……我可能自讨苦吃!”鲍勃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大笑。
约翰看了看四周,似乎没有人注意他的同伴冲动的举止,因为大厅里有不少人处于鲍勃这样的状态。显然,在这家酒吧纵声大笑很平常,而没有开怀大笑的人很少,甚至可以说只有约翰一个人。
“行了,来喝最后一杯吧。”鲍勃笑够了之后又说,“然后我们就去结清那笔债务。要知道,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
尽管作了这么明确的保证,鲍勃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起身。他们走出酒吧的时候,附近教堂的钟楼敲响了十点的钟声。鲍勃·斯廷格已经有点儿醉醺醺了,不过还能走直线。约翰仍然感到疲惫,但清爽的夜风和很快就能回到旅馆的盼头让他振作了起来。他甚至想直接回旅馆,丢下鲍勃和那五十英镑不管了。他闭上眼睛好几秒钟,深深地呼吸湿润的空气。等他再睁开眼睛时,他发现刚才的想法可能要变成现实了……他左右看了看,街道上不见半个人影……鲍勃·斯廷格消失了!


第二章 隐约的声音
约翰·史麦利怒火上涌,他看到一栋建筑的转角处有一个小巷子的入口,没多加思考便冲了进去。在那条昏暗的巷子里,有一个人影正顺着墙壁移动。约翰冲过去之后才看到那个人影,他那么急匆匆地,差点儿把对方撞倒。
一个声音发出了抗议,约翰认得这个声音:“啊!怎么了,我的朋友?跑这么猛干什么?遇到什么麻烦了?”
约翰试图保持冷静,沉默了片刻才说:“我以为把你搞丢了……”
“你先是在门口发呆,然后又像公牛一样冲过来!我的朋友,你今晚真的不对劲儿!”
“对不起……我只是习惯待在宽阔的空间里。”
“我现在明白了!不过我们也不是在荒野上,这里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到处是体面的居民,行事至少要遵守基本的规矩。”
“要不是你消失得那么突然,来自‘荒野’的人用不着跑这么猛……”
“来吧,我们用不着在这里唠叨一百〇七年!”
鲍勃·斯廷格说完转身就走,约翰紧随其后,他怀疑鲍勃刚才是故意溜走的。鲍勃抱怨的口吻让约翰暂时无话可说,但无法否认的是,约翰不适应这个国家的狭窄。自从踏上英国的土地,到处都紧巴巴的,火车、出租车、拥挤的街道、狭小的酒吧、巴掌宽的小巷……别怪约翰会像发怒的公牛一样横冲直撞!
穿过几条小巷之后,他们来到一个小广场,广场上光线昏暗,能够隐约听到喧哗声和粗犷的笑声。那里有一家小酒馆,从飘窗透出来的灯光投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形成一块方形的光斑。才下过雨,路砖滑溜溜的,不过现在雨已经停了,夜风似乎吹散了云。
约翰只看过伦敦的地图,对这个城市有个粗略的印象,但对这个小广场的位置没有半点儿概念,不过他推测这里是贫民街区。鲍勃就住在这里吗?在酒吧旁边?他们已经走了十分钟了……鲍勃到底要带他去哪里?鲍勃知不知道该往哪儿走?约翰感觉鲍勃已经开始犹豫了……
他们继续往前走,路灯变得越来越稀疏,周围的房子越来越简陋,街道越来越安静。“马上就到!”鲍勃不停地唠叨着,语气并不那么自信。他甚至好几次把行李放在地上,观察四周。他们顺着一条相对宽阔的街道走了一会儿之后,鲍勃最后指着一个路口说:“啊!我们终于到了!”
“太好了,我还以为永远到不了了!”
鲍勃清了清嗓子回答:“我想抄近路,节省几分钟时间,不过我承认我迷路了……”
约翰跟着他走进了一条路面凹凸不平的小巷,里面并不算宽阔,有几家看起来可怜巴巴的旧商店,门脸都窄窄的,挤在一起,一些拉着窗帘的窗户里透出一点儿灯光。这里整
体给人一种荒废的感觉。他们又走了一百多米,鲍勃在右边一栋简陋的房子门口停下了,放下箱子,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费力地转了好几圈,终于打开了门。
“我应该往锁孔里面滴点儿油!”鲍勃一边嘟囔一边走了进去。
他们先是进入一个小小的昏暗的门厅。鲍勃借着打火机的火光四处查看,找到了电表的控制盒,往里面塞了一枚硬币。他转动电灯开关,一个壁灯发出刺眼的灯光,驱散了黑暗。这个门厅陈旧简陋,只有一个钉在墙上的衣帽架。然后他带约翰进入左边的第一个房间,那里也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只有一个盖着单子的扶手椅,朝向朴素的壁炉。壁炉台上有一个旧座钟,走时完全不准。整栋房子里弥漫着因长期封闭产生的味道。鲍勃走到窗户跟前,把窗扇推上去,又把盖在扶手椅上的单子扯下来,然后有些困惑地说:“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不长。其实,我在去悉尼之前刚刚租了这栋房子,所以还没来得及打扫!不过请坐下吧,我只需要几分钟,去找我应该给你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