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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专业法医在场的情况下,这种死法最不容易被我们看出破绽。我想凶手可能计划事后再进一步损毁尸体吧,在我们下山之前。所以学姐肯定不是自杀的。
“那么,会不会是祝嵩楠下的手呢?有两个证据可以推翻这种观点:其一,祝嵩楠不知道我们计划把学姐保护起来,所以他不会采取这么急躁的办法;其二,祝嵩楠不会用布团来封锁烟囱,因为——就像余馥生刚才说的,烟囱里其实是有机关的。你们看到烟囱口那块红色的铁片了吗?之前我们一直以为那是挡风板,或者扮演七星灯顶部‘火苗’的道具,但其实那块铁片还有别的用途。我刚才发现,烟囱内部有个拉杆,边上写着‘拉动拉杆封闭’。我猜,只要拉动拉杆,那块铁片就会盖下来,把烟囱闭合。我也不知道这种设计有什么用,或许在清洗烟囱的时候用得上?你们如果有谁不信,可以过来拉一下试试。”
“我试试。”
大哥主动上前,把身体钻进烟囱里。里面传来他费力拉扯拉杆的“吭哧”声。过了一会儿,他探出身子,脸上满是煤灰。
“确实能关上。”
我也上前确认了一下,此时透过烟囱口已经看不见天空了。
“懂了吧?如果凶手是祝嵩楠,他就用不着拿布团堵烟囱,因为他身为这里的主人,肯定知道拉杆的存在,所以凶手不是他。那么就只剩下我们中的一个了,我,你们五个,一共六个嫌疑人。”
“你也知道自己有嫉疑啊。”
“但我能够排除我自己。你们想,为什么凶手要给学姐的脸上涂满煤灰呢?”
“那还有什么为什么,不就是为了比拟‘扮鬼割麦’的典故吗?”
“挂画里的‘扮鬼割麦’并不是把脸涂黑,而是让士兵戴着面具吧?在天玑馆的副展厅里明明就摆着面具,使用面具来比拟,要比煤灰契合得多,而且事后不需要去洗掉手上的煤灰,怎么想都是更好的选择。为什么凶手不用面具呢?”
“因为没办法取得面具吧。”
秦言婷好像已经跟上了他的思路。
“是的。凶手当时非常着急,他需要立刻杀害学姐,一刻也不能晚,没有返回天玑馆伺机盗取面具的时间了。所以,凶手应该在‘没有机会偷面具’的人之中,只有满足这个条件的人,才会被迫用煤灰去涂学姐的脸。但我的行踪你们谁也不知道吧?如果我是凶手,在你们解散之后,我完全可以趁乱偷走面具,溜进开阳馆,将学姐杀害,再翻窗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假装若无其事地过来和你们一起发现尸体。换言之,我没有不在场证明,我有机会偷面具,所以我不是凶手。”
这家伙,居然利用自己没有不在场证明这一点来摆脱嫌疑!但我想不出该如何反驳他。
“另外还有两个人的行动是自由的,那就是秦言婷和余馥生。我刚才听你们讲了自己的行动,余馥生曾经把秦言婷留在社长的尸体身边,一个人去找学姐借相机,对吧?那个时候你只要有心,就完全可以顺道偷走面具,过去杀了人,再回来。而秦言婷在这段时间里也是独处的,也有机会拿走面具。既然凶手没有拿走面具,那么你们两个就都不是凶手。除此之外,秦言婷还有更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她应该没有办法在余馥生去借相机之后那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么多布置工作。”
不,他说得不对。我其实是没有机会取得面具的,因为我出发去借相机的时候,秦言婷就站在门边。我没办法用那段时间偷面具,因为那样做一定会被秦言婷看到。所以,这套逻辑并不能排除我。但我怎么能把这种话说出口,让别人怀疑我呢?
“所以凶手就在没办法取得面具的另外三个人之中,朱小珠,齐安民,庄凯。”
“凭什么我也成凶手了?”
朱小珠已经完全进化成了煤气罐,时刻喷射着怒火。大哥竟也出言相劝道:“以沫,你怀疑我没关系,但小珠和学姐最好,她怎么会是嫌疑人呢?”
“你倒是也担心一下自己嘛!而且,我没说她一定是凶手,只是说有可能。事实上,你们三个当中,只有一个人可能是凶手。”
“谁?”
“这要和之前的案子连起来看。我那天说过的吧?哦,当时庄凯和朱小珠都不在,那我得再说一遍。你们还记得第二起案件吧,就是疑似祝嵩楠的人被烧死在车里的那起案件?”
他指的是社长提出“七星馆是对称的,所以祝嵩楠在混乱中走错了方向”这个观点。当时,奚以沫指出,祝嵩楠在下山的时候,会把路口“有没有池塘”当成判断方向的依据。
他把那段对话复述了一遍,再度做出总结:“我当时的结论是,祝嵩楠不可能在逃亡的时候自己开车撞下悬崖。要么,他是被人杀害后伪装成那个样子的;要么,那具尸体就不是他。但就在刚才,我通过烟囱开关的问题,排除了祝嵩楠涉案的嫌疑。这一系列的案子显然是通过挂画连起来的,也就是说,凶手应该始终是同一个人,既然杀害学姐的不是祝嵩楠,那么犯下其他案子的多半也不是他。一个无辜的人实在不可能在这段时间里刚好消失不见,所以烧焦的尸体只能是祝嵩楠的了。
“那么,祝嵩楠就是被人杀害后,伪装成驾车跌落断崖的样子。凶手通过这种方式让案件看上去也有可能是意外事故,变成模棱两可的状态,进而让我们怀疑是祝嵩楠杀害了林梦夕,为他下一次犯案争取时间。但是,他偏偏又留下池塘这个破绽,导致我识破他的伪装。那就只能解释成一种情况了:凶手在犯案的时候,不知道祝嵩楠把池塘视为路标。
“祝嵩楠在坐第二班车上山时迷路了,他让庄凯把车子停在路边,两个人下车去探路,途中祝嵩楠先一步回来,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所以,不知道祝嵩楠用池塘判别方向的,有那天坐第一辆车上山的人——那几位中现在只有秦言婷还活着了——除此之外,当时不在车上的庄凯也有可能听漏这句话。所以,凶手只能是秦言婷或者庄凯中的一个人。”
不对……还是不对!这个条件我也符合。当时我正在打盹,也没有听见那句话,直到后来奚以沫推理的时候才得知这件事。
“符合第一个条件的是齐安民、庄凯和朱小珠;符合第二个条件的是秦言婷和庄凯。两个条件都符合的凶手,就只有庄凯一个人了。”
我感觉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奚以沫的推理这次打歪了,因为我和庄凯都是同时符合所有条件的人!只是,我当然知道我自己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就是庄凯了?
“不是我……”
我们看向庄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但那条一字眉已经拧成了一团。
“不是我,我没有,不是我干的。我没有杀人,我谁也没有杀……”
他像坏掉的机器人似的,重复着意义相似的话。
“真不爽快啊。我刚才都建议你自首了。诸位,把这个杀人犯绑起来吧?”
“就算你这么说……”大哥露出为难的表情,“但是仅凭这种逻辑上的证明,就要说他是凶手,有点不讲道理吧?庄凯也没有杀人的动机呀。”
社长和学姐相继死去后,大哥就成了这里说话最有分量的人。而且,他的意见确实有道理。
“真拿你们没办法,这个世界明明就是依靠逻辑在运行的,你们却拘泥于实证。那这样如何?我们去搜查一下庄凯的房间,如果在里面发现了勒死社长的绳子,或者别的什么可疑物品,就可以认定他是凶手了吧?”
“不行!”
庄凯突然大吼了一声。体魄健壮的他爆发出惊人的音量,整个房间似乎都震了一下。我是第一次听见他发出如此大的声音。
“不……不行,真的不行。”
下一秒他的声音就像被戳破的气球一样开始变小,激动的神情也迅速转变为示弱。
“有什么不行的?难道你在房间里布置了邪教仪式的祭坛吗?”奚以沫乘胜追击,“话先说在前头,我提议搜房,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呀,毕竟什么可疑的东西也搜不出来也是很有可能的。可是你这个反应,叫人要怎么相信你呢?”
确实。庄凯的反应实在太过古怪,这下我们都对他产生怀疑了。在我们的注视下,他慢慢垂下了脑袋,似乎认命了一般。
“好吧。我带你们去看我的房间。但是,如果没有凶器,是不是就能洗清我的嫌疑?”
“人们不会因为一个人没有什么东西而为他免罪,而是会因为他持有什么东西而给他定罪。不过你的反应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期,如果现在从你房间里挖出一具尸体,我反而会觉得很刺激,变得不想把你抓起来了呢……”
“你稍微严肃一点。”
虽然奚以沫站出来指认了凶手,但他讨人厌的地方还是一点儿也没变。我忍不住沉着嗓子说了他一句,他这才安静下来。
我们回到天璇馆,逼着庄凯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眼前出现的东西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不是凶器,不是尸体,不是挂画或者别的什么证物。就算是最聪明的秦言婷和奚以沫,见到这幅光景也愣在了原地。
庄凯的房间里藏了一个小孩子。
那是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瘦小的男孩子,看上去不超过十岁,正蜷身睡在床上。他身上穿着单薄的衬衣,胸口印着一个奥特曼图案,原本应该是黄色的衣服已经严重掉色,腰部盖着被子,露出的右腿上有一道暗红色的裂口,从脚踝一直延伸到大腿,看上去极其严重。
值得庆幸的是,孩子的胸脯还在有规律地起伏。他还活着。在床边的地板上,丢着好几个吃剩的空罐头。
“原来丢失的食物都在这里。”
秦言婷喃喃道。
“这可真是劲爆的场面。庄凯啊,你养这么个小孩子,是用来干什么啊?”
“我……这是有原因的。”庄凯沙哑着嗓子说,“我们刚到这里的那天晚上,我失眠,睡不着,就出去逛了逛,结果看见对面的山头那里好像有紫色的光芒……”
紫色的光芒!我想起昨天晚上看见的光点。庄凯也和我一样看见了紫色的光芒?不对,我是昨天晚上看见的,他则是前天晚上看见的,日期对不上。难道每天晚上都有紫色光芒出现?
“接着编。”
奚以沫完全不信这种说法,其他人也都是一脸怀疑。我该不该站出来证实庄凯的说法呢?那一瞬间,我竟然胆怯了。
“是真的!我非常好奇,想去发光的地方看看,就带上手电筒出去了。森林里很暗,但是因为有那道光指路,不用担心迷路。我快速走了几百米,发现地上趴着一个小孩子,旁边还掉着一只挎包和一些玩具。他身后是一小截断崖,大概几米高吧。我想他应该是这附近村镇里的孩子,从另一头的山坡一路走过来,迷路了,最后失足从上面摔下来的。我简单看了一下,他没有伤到要害,就是腿被划破了。不能把他就这么丢着,我就把他背起来,顺着草丛里踩过的痕迹原路摸索回来了。”
“出了那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们?”
“当时已经凌晨了,我觉得你们肯定都睡了。第二天早上又出了那么多事,我们也被困在馆里了,我就觉得告诉你们也没用……”
“所以你就自己把他养着,每天偷罐头给他吃?然后……每天晚上也和他睡一张床吗?庄凯,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你有这种爱好!如果我们今天没有搜你的房间,你会在救援到来的时候自己坦白吗?”
“我……我没有想好……”
面对秦言婷的指责,庄凯低下了头,一句反驳也没有。这下就算我们不愿意相信,也只能相信了——庄凯确实出于他个人的某种兴趣,囚禁了捡到的少年。
“虽然不知道是你先捡到人,还是那两个人先被杀害,但是,如果第一天晚上,你发现这个少年之后立刻把大家叫起来,没准事情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们可以马上带少年下山,林梦夕和祝嵩楠或许也就能逃过一劫,不至于死……你可真是!真是的!”
秦言婷看起来真的生气了。
“这下你们相信我了吧?庄凯是个危险人物。诸位,还是把他关起来吧。”
这次没有人提出异议了。每个人都用厌恶的眼神看着庄凯,如同面对某种污秽的生物。
“把他关哪里呢?”大哥边问边掐灭了烟头,“七星馆里有能从外面反锁的房间吗?”
“有了!就那个,朝堂那屋,有个鸟笼的那个。”
“天权馆的展厅吗?确实,那里有一段锁链,看起来还挺沉的。”
朱小珠指的应该是天权馆那个空荡荡的主展厅,用鸟笼、锁链和空荡荡的朝堂来讽刺刘禅的那间屋子。
“那就去那儿吧。”大哥拍板道,“另外,还得另外安排一个人给这孩子送饭。要把他叫醒吗?”
“感觉他还很虚弱,算了吧。我先把水和晚饭带过来。”
就这样,我们完成了分工。我、大哥和奚以沫负责押送庄凯去天权馆,秦言婷和朱小珠去准备罐头。庄凯一点儿反抗的意思也没有,乖乖地被我们拉着走。
我们用锁链上自带的镣铐锁住了他的双手双脚,再将另一头缠绕在柱子上。那段锁链比想象中还要重,得两个人一起用力,才能完成缠绕的工作。之后,我们又给他放了一个尿盆和几个开好盖子的罐头。
“我们明天早上会来给你换尿盆和送饭的。你保重吧!”
说完,我们关紧了主展厅的门。这样一来,庄凯插翅也难逃了。大哥把锁链的钥匙放在厨房,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取用;但我们彼此都达成了共识,没人打算放庄凯出来。
做完这些,所有人都产生了一股畅快的感觉。虽然还是不能确定庄凯杀人的动机,但既然他是个变态,就算无缘无故杀人也是有可能的。他被限制住了行动,我们就暂时安全了。在这份虚脱之后的安心感下,剩下的五个人一起吃了顿晚饭。虽然还是罐头餐,但每个人都吃得很开心,甚至有人吃着吃着笑了出来。
明天就是周一,我们能回家了。此时,七星馆里的气氛就像期末考结束之后教室中的一样。我也没有心思写博文了,那天早早就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到了十点半,身体前所未有地轻盈。来到玉衡馆的餐厅,其他人都已经先到了,这场景一如两天前的早上——只是少了几个人。尽管如此,大家的表情还是很轻松。人拥有自我修复损伤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还挺无情的。
“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昨晚我给他送了罐头,今天早上去的时候已经吃光了,人还是睡得死死的。他跟我们的作息时间好像错开了。按理说应该多照顾他一点的,不过我们也太累了,没办法彻夜守着他……”
朱小珠轻快地说着,她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恢复了正常。
“没事就好。庄凯的情况又如何?”
“还行。早上换了尿盆,添了罐头。不知道他有没有睡,披头散发的,眼睛里都是血丝。唉,再怎么说也是曾经的伙伴,看他受苦还是有点不忍心。”
“再苦也就到今天为止了,等警察来了,他后面的苦还有的受呢。”
朱小珠对大哥的仁慈有些不以为然。
“也别那么乐观哦,还不知道救援能不能在今天之内到。不出意外的话,祝家的人应该会从今天早上开始察觉到异常,最快午后派人上山查看吧。如果到那个时候还没有救援的话,我们可能就得想办法做个‘SOS’啦。”
“哈哈,不至于吧。”
奚以沫还是一如既往地说着吓人的话,但这次没有任何人对他表现出不快。捉住了庄凯,让他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高大了不少。只是,不知道对他来说,会不会觉得这样更无聊呢?
我们在餐厅里一边闲聊,一边打发着时间。聊到中午,再吃罐头,生活完全没有规律了。反正现在只要保存好体力,活着下山就行了。
吃过午饭,朱小珠和大哥分别带着罐头去喂那个孩子和庄凯。奚以沫也厌倦了平静的生活,大摇大摆地回自己的房间去了。餐厅里又一次只剩下我和秦言婷。
“如果误会了还请见谅。你是不是有什么想说的?”
我出声搭话,她像是吃了一惊似的抬起头。
“为什么你会这么认为呢?”
“总感觉刚才你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事情解决了,但你的话却变得更少了。”
“是吗?”她苦笑道,“我本来话也不多,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几天我太活跃了。”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没关系的。我这个人确实有点别扭,明明发生了这么恐怖的事情,我却没有表现出多少害怕的情绪。或许,我的脑子已经被过剩的求知欲占领了。”
“这也挺好嘛,如果没有你和奚以沫,我们现在还没办法看穿庄凯的真面目呢!第一次发现尸体的时候,多亏你及时指挥我们拍照和处理尸体。虽然最后奚以沫比你快了一步,但我们也很感激你的。”
“我没有在计较那种得失。只是……不知道由我来说,合不合适。”
“什么呢?”
“有些地方我还不能完全释怀。事实上,从昨晚到现在,我一直在思考之前发生的案件。我怎么也不能接受,那个‘空城计’密室的真相是凶手躲在空心的柱子里,况且被抓起来的庄凯也没有亲口承认这件事。然后,直到刚才,我终于看穿了那个手法的真面目。”
“难道凶手不是庄凯?”
我大惊失色,秦言婷赶紧比了个“嘘”的手势。
“我没有那么说。我只是说,制造‘空城计’密室的手法不是那样,但我想到的手法也是任何人都可以实施的,并不足以推翻庄凯是凶手的结论。可是,如果这个手法成立的话,它就会成为插进奚以沫那段推理里的一根针。能够插进一根针,就说明它并不是天衣无缝的。只不过,我不能确定我的推论是否正确,而现在大家也都难得放下心来,顺利的话,很快就能回家了,在这个时候说出这种动摇人心的推理,真的合适吗?我很苦恼,就没在吃饭的时候说出来……哎呀,我怎么又自顾自地都对你说出来了?”
我怔住了。直到她说出最后一句话以前,我的心里还有一丝紧张。她认为奚以沫的推理并非天衣无缝,这点我完全赞成。他锁定庄凯为凶手的那段推理,实际上并不成立——我自己就是另一个满足所有条件的“备选凶手”。但是,我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我骗自己说,这是为了让大家放心——反正庄凯确实做了坏事,把他关起来天经地义;反正明天救援就能到达,之后交给警察判断就行……但我其实还是为了自己,因为我害怕,如果承认自己也满足成为凶手的条件,就有可能像庄凯一样被人怀疑,被众人冷眼相待,甚至锁进展厅里。
可是,那明明是一个大错。既然满足条件的我不是凶手,那么庄凯有没有可能也不是凶手呢?奚以沫的推理建立在完美而理性的条件下,只有当凶手每次都采取最优解,才能满足所有推理的前提。然而人是复杂的,谁又能保证凶手不会因为某些我们没有想到的、非理性的原因或疏忽,而放弃采用最优解呢?
我明明意识到了这点,却没有挺身而出,指出他的错误。我以为再等一天,再忍一阵子,事情就都能过去。但这种做法,和被我写诗讽刺的人又有什么两样?把“这也是为了大家都能安心”当成借口,打着大局观的旗号,擅自把大家蒙在鼓里,攻击那些被定义成“坏人”的朋友,实际上还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这和钟智宸他们做过的事情,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秦言婷让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她曾经称赞我,说我能够积极地、直观地表达自己对奸邪之物的反感;我也一度自以为能代表正义。但等到自身利益被危及的那一刻,我居然下意识地采取了和那些人一样的做法,通过沉默和欺瞒来保护自己。秦言婷之所以愿意向我敞开心扉,就是因为她认为我是个直肠子,但现在的我还有这种资格吗?
我必须做点什么。
“我觉得你应该说出来。”
至少,我应该在这里支持她。
“正如你所说,奚以沫的推理不是天衣无缝的。人们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这其实是一种惰性,因为第一次看到的解释暂时消除了心中的疑惑,就如同泡进了水温适宜的温泉里,飘飘然中,就不会想花功夫重新爬出来,去接受新的解释。但是,温水能煮死青蛙,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应该在还未酿成大祸的时候,尽可能地纠正那些错误……”
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或许我还是没有立刻向秦言婷承认错误的勇气,只得瞎扯一番似是而非的道理,来旁敲侧击地鼓励她……
“听你这么说,我感觉安心了许多。”
她真的露出了安心的笑容,这让我更加惭愧。
“我先把我的推理告诉你吧。如果有错误,还希望你能及时指出。”
“没问题。”
“‘空城计’的密室,是我们两个一起发现的。当时,没办法解释的谜题有这三个:为什么从室内传出了琴声,打开门却没有人;为什么敲门之后,原本放下的门闩会被拿开;杀人者要如何在门闩放下的情况下离开。奚以沫用一套理论解释了这三个谜题,即,他认为凶手在弹琴、拔掉门闩之后,躲在了空心的柱子里,趁我们不注意再逃走。但我无法接受这个解释,因为这么做的风险实在是太高了,如果发现现场的人不止我们两个,又或者我们两个中有人一进门就发现了柱子的问题,那凶手就很可能被当场抓获。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仅仅是为了恐吓我们,这点也很难解释,它的风险与回报不成正比。而且,如果凶手是庄凯,那就还有一个新的问题。根据奚以沫的说法,凶手留下‘西’字旗是一种提示,他希望我们注意到柱子是空心的,从而进一步恐吓我们。但是,如果我们是所有人一起发现尸体的呢?在那种情况下,一旦我们破解了密室,就能直接确定凶手是发现尸体时最后出现的那个人。这太不保险了,如果凶手是假死的祝嵩楠,还能说得过去,但很难想象我们之中的某个人敢采用这种手法来制造密室。所以我觉得那根柱子仅仅是个误导,真正的密室手法并非如此。
“那么再分开看这三个谜题,我发现其中一个谜题其实是很好破解的,那就是凶手该如何在门闩放下的情况下离开。天玑馆的主展厅,采用的是古风的木门,你在推门的时候,曾经听到过木头被挤压的声音,对吧?那就说明两扇木门中间并不是严丝合缝的,还存在细微的空隙。凶手只要利用这个空隙,就很容易从外侧放下门闩了。他只要用一根细线套住门闩,隔着门举高,紧紧攥住线,等到关上门之后,再慢慢放下门闩,最后抽走细线,就能从外侧锁门了。
“这个诡计非常简单,也非常可行,但是,它只能解决一个疑点,即凶手如何离开房间,但不能解释凶手如何弹琴和开门。可是,顺着这个思路,我发现,如果门闩是用这种手法放下的,那么凶手在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就一定已经离开了。既然如此,弹琴声、摔琴和开门的效果,就一定都是通过自动机关达成的。我思考了很久,就在今天早上,突然想明白了。为什么凶手要把‘西’字旗取下来呢?奚以沫给出了两种解释:一、为了避免自己离开空心柱子时发出声响;二、为了诱导我们发现空心柱子的存在。但我想到了第三种解释——为了使用挂旗子的那个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