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过程却被帝国打断。
“帝国永存。”但是,现在,1974年8月,帝国遭到了打击,伤痕累累,甚至可能命不久矣。而发动攻击的则是——可以说是——永生的普拉斯梅特。普拉斯梅特已经恢复活跃状态,还利用人类作为它的实体工具。
爱马士·肥特就是此类工具之一。可以说,他是普拉斯梅特的双手,击伤帝国的双手。
由此,肥特得出结论:他有任务在身,普拉斯梅特侵入他的大脑,这表明普拉斯梅特打算利用他,实现自己良善的目的。

我本人也曾梦见另一处地方。那是北边的一个湖泊,南岸上散落着一栋栋农舍和小房子。梦中,我总是从南加州的居所出发,到达此地。那是一处度假胜地,有些过时。所有的屋舍都是由一条条褐色的木板搭建,这种材质二战前在加州十分流行。这地方的道路满是尘土,汽车也都是老式车型。奇怪的是,在现实中,加州北部并没有这种湖泊存在。我曾经一路开车北上,一直开到俄勒冈,甚至还越过州界。但整整七百英里的路,全是陆地,没有湖泊。
那么,这个湖,还有湖周围的屋舍道路,到底存在于何处呢?这个梦,我做过无数次。在梦中,我知道自己在度假,知道自己真正的家在南加州。所以,有时候,在梦里,我会开车回橘子郡,然后开始做另一个相关联的梦。但在那些梦中,我虽然回到了南加州,我的家却是一栋独立的别墅(现实中,我住在公寓里)。而且,我还结了婚(现实中,我一个人生活)。更奇怪的是,我妻子是个我从没见过的女人。
在某一次的梦中,我跟妻子两人站在别墅后院中,给玫瑰园浇水,拔草修剪。从后院望出去,我能看到隔壁的房子。那是一幢宏伟的宅邸,跟我们的别墅共用一堵水泥界墙。界墙旁边种着野玫瑰,景致优美。我扛着耙子往前走。路过绿色的塑料垃圾桶时(我们修剪下的枝叶都塞在垃圾桶里),我瞄了一眼妻子,她正用水管给花园浇水。接着,我朝远处望去,凝视着界墙,还有界墙边美丽的野玫瑰花丛,心情愉悦。我觉得,有这么一座美丽的后花园,一栋舒适的房子,生活在南加州真幸福。隔壁大宅固然令我艳羡,但我站在后院就能看到它,还能去大宅子里做客,看看大宅子更加宽阔的花园。我的妻子穿着蓝色牛仔裤,身材苗条,模样俏丽。
每次做完这样的梦醒来,我都会想,我该开车北上,到湖边去。这儿固然好,有妻子、后花园和野玫瑰丛,可湖边更美。接着,我慢慢清醒,记起现在正是一月,一旦驾车北上,开出旧金山湾区后,都是被冰雪覆盖的公路。选这个时候回湖边小屋可不明智,应该等到夏天再去。我的车倒是不错,是一辆几乎全新的红色卡普里。但毕竟,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司机。然后,我才会彻底清醒,记起自己其实是独自一人住在南加州的一所公寓里。没有妻子,没有别墅,没有后花园,没有长着野玫瑰花丛的高高界墙。北边的湖泊岸边,也没有我的度假小屋。甚至,加州北部也根本就没有湖。在梦中,我在脑中看到的是一份虚构的地图,上面绘制的并非加州。那么,这份地图上描绘的是哪个州呢?华盛顿吗?华盛顿北部倒是有宽广的湖泊。从加拿大回来的时候,我坐飞机从华盛顿州上方飞过,看到过那些湖泊。我还去过一次西雅图。
还有,梦中的那位妻子是谁?我目前单身,从没见过梦中的女人,更没跟她结过婚。可是,在梦中,我却感受到自己对她的爱意——深刻、熟悉、舒适的爱意。只有做了多年的夫妻后,才会有这样的爱意。等等,这我又是怎么知道的?我可从未和谁维持过多年的婚姻,怎么会懂得梦中的爱意呢?
我从床上爬起来(在傍晚时分,我正在小睡),走进公寓客厅,发现一切都是人工合成的,顿时震惊得哑口无言。音响(人工合成的)、电视机(当然也是人工合成的)、书——书只能算二手体验,至少跟“驾车沿着满是尘土的湖边窄路一路开去,大树的枝丫在头顶掠过,最后到达湖边小屋停车处”这样的亲身体验没法比。(等等,什么小屋?什么湖泊?)我甚至记得第一次去湖边的经历。那是多年前,妈妈带着我一同前往。如今,我有时候会坐飞机去。现在,从南加州去湖边有直飞航班。当然,从机场出来后,还需驱车数英里。(等等,什么机场?)最难接受的是,我怎么能独自一人住在这栋塑料公寓里,忍受目前这种“人工替代”的生活,却没有她的陪伴,没有我那穿着蓝色牛仔裤的苗条妻子?
要不是因为爱马士·肥特,要不是因为他遇见上帝(或者说“斑马”、“逻各斯”),还有另一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人住在他脑子里,要不是因为这一切,我根本不会在乎这些梦。我能够记得在梦中读过的文章,那上面说在那个湖边住着一群人,他们都属于某个有点儿像贵格会(我就生长在贵格会家庭)的温和宗教团体,除此之外,这些人还坚信婴儿不能睡在木质的摇篮里。这是他们奇特的异教观念。而且——事实上,在梦中,我甚至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刊载着文章的报纸——文章还提到,这些人中,“每隔一阵子”就会降生一两个巫师。这也跟他们厌恶木制摇篮有关。因为,要是把天生是巫师——未来的巫师——的婴儿,放进木制摇篮里,他必定会慢慢失去自己的魔力。
这会不会是有关我的另一个人生的梦?可是,梦境所在究竟是何处?每次清醒后,梦中的加州地图(假地图),连同湖泊、屋舍、道路、人物、车辆、机场,以及有着奇特木制摇篮禁忌的温和宗教团体就会慢慢淡去。但是,一连好些年(现实中慢慢流逝的年岁),这一长串相互关联的梦反复出现。这些现实年岁可不那么容易淡化。所以,那些梦也不容易淡化。
梦境跟现实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我的红色卡普里。
为什么只有这辆现实生活中的红色卡普里,会在梦境中出现呢?
有种说法,认为梦不过是“可控的精神疾病”罢了。或者换句话说,精神疾病也就是在清醒时刻梦境强行插入了进来。这跟我的湖泊之梦,以及梦中我从未见过、却怀有深刻熟悉爱意的女人,有什么关系?我脑袋里也跟肥特一样,有两个人吗?我的脑袋也分了区?可是,我并没有见过什么“解禁的标志”,也没有在偶然之下触发“另一个人”强行越过分区,侵入我的人格和我的世界。
难道,我们其实都跟爱马士·肥特一样,只是自己并不知晓?
我们到底同时存在于多少个世界中?
我昏昏沉沉地醒过来,打开电视,打算看《迪克·克拉克美好昔日》的第二部分。可屏幕上出现的净是像白痴低能儿一样流着口水的蠢货和傻子,要么就是满脸痘痘,不管看到什么玩意儿都要尖叫一番的熊孩子们。我关上电视。我的猫向我要吃的。哪儿来的猫?在那些梦里,我跟我妻子没养宠物。我们有一幢舒适的房子,一座整洁的大花园。每个周末,我们都会花时间打理这座花园。我们还有一间两车位的车库……我突然间惊醒,买这房子得花很多钱。在那些相关联的梦里,我富有,过着中产阶级的生活。这不是我。我从没过过这样的生活。而且,就算我过上了这样的生活,也会浑身不自在。财富和产业让我浑身不自在。我生在伯克利,长在伯克利,因此拥有典型的伯克利左翼社会主义良知,对轻松自在的生活有着本能的怀疑。
梦中人还有一栋湖边的小屋。但是,只有那辆天杀的卡普里,在梦境和现实中均存在。今年早些时候,我买下了这辆崭新的卡普里吉亚。这么贵的车,我平常是买不起的。这是我梦中的那个人才能买得起的车。看来,我的梦还算有逻辑,作为梦中那人,我就该拥有一辆卡普里。
醒来后一小时,我脑中的意识之眼(不管它叫第三只眼,还是眉心轮)仍然能看到梦中的画面:我妻子,穿着蓝色牛仔裤,拖着浇花水管,走过水泥车道。但是,画面细节不清,也没有情节。我真希望我能拥有隔壁的大宅邸。我真这么希望吗?在现实生活中,我绝对不会想拥有一栋大宅邸。那都是些富人。我讨厌富人。我到底是谁?我到底成了多少个人?我到底在哪儿?南加州这所小小的塑料公寓不是我的家。可是,现在我清醒着(应该清醒着吧),我就住在这所公寓里,里面摆着电视机(你好啊,迪克·克拉克)、音响(你好啊,奥利维亚·纽顿-约翰),还有书(你们好啊,九百万个又长又拗口的书名)。比起那些相互关联的梦中的生活,这个现实生活真是既孤单又虚假,一文不值,根本配不上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聪明人。玫瑰花在哪儿?湖泊在哪儿?那面带微笑,苗条诱人,手里拖着绿色浇花水管,慢慢把水管卷起来的女子在哪儿?现实生活中的我,跟梦中的我比起来,成了个失败者、受挫者,自以为生活得很充实。可是,在那些梦中,我却看到了真正充实的生活,而我并不拥有。
接着,我忽然有了个古怪的念头。我父亲还活着,已经八十多岁了,住在北加州门罗帕克市,但我跟他并不亲近。我只去他家探视过两次,最近一次还是二十年前。他住的房子,跟我梦中拥有的那幢很像。他的渴望,还有成就,也正是梦中的我的渴望与成就。难道我在梦境中变成了我的父亲?我的梦中人——也就是我自己——跟我现在的年纪差不多,也可能更年轻些。对了。根据那女子——我梦中的妻子——的年纪推断,梦中的我肯定更年轻,年轻得多。在梦中,我回到了过去,但不是我自己的过去,而是我父亲的年轻时代!梦中,我对美好生活的看法,对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想象,都是我父亲的观念。这些观念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在我清醒后的一个小时中,依然徘徊不去。如此一来,在醒来后我当然会厌恶自家的那只猫了——我父亲讨厌猫。
我父亲,在我出生之前那十年,常开车北上去太浩湖。他和我母亲很有可能在湖边拥有一栋小屋。可能吧,我从没去过那边。
族类记忆,一个种族的集体记忆。不是我个人的记忆,而是一个种族演化史的记忆。就像书里写的,“族类记忆就是种族演化史的再现”。每个人类个体中,都蕴藏着人类这一种族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种族的起源,追溯到古罗马,到米诺斯的克里特岛,最后到外太空的某颗星星。我在梦中看到的一切,在梦中释放出来的一切,是一代人的记忆。这是基因池中的记忆,是DNA的记忆。这就可以解释爱马士·肥特那极为重要的体验(他看到早期基督教的鱼形标志,于是解禁了两千年前的一个人格)。因为鱼形标志起源于两千年前。要是肥特看到的是某个更为古老的标志,解禁的就会是更为古老的记忆。毕竟,他当时正处于解禁记忆的绝佳状态——刚刚服下一堆硫喷妥钠,也就是传说中的“吐真剂”。
肥特的看法跟我不同。他认为,现在就是103C.E.(我偏要说是103A.D.,去他的肥特,去他的嬉皮现代主义)。我们真的处于使徒时代。但是,有一层幻境,希腊人称之为“dokos”,遮蔽了真实的景观。dokos,幻境,遮蔽真实的表象,这是肥特观念的关键点。一切都跟时间有关,跟时间是否真实存在有关。
我呢,不打算得到肥特的允许,决定自己引用赫拉克利特的话:“时间是个玩西洋跳棋的孩子;孩子手中的便是王国。”基督在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赫塞解释过这段话,“这儿的‘时间’,很可能跟阿那克西曼德著述中的一样,都是对上帝的某种称呼,从词源学上暗示了上帝的永生性。无限永生的神圣,是个玩棋类游戏的孩子。他会根据游戏规则,移动宇宙的某些部件进行战斗。”耶稣基督,我们到底身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宇宙?我们身在何处,身处何时?我们到底是谁?我们到底同时身处多少个时代,多少个地区,到底同时身为多少个人?我们只是棋盘上的棋子,被“无限永生的神圣”操控,可祂却只是个“孩子”!
还是喝口白兰地吧。白兰地总能让我平静。有时候,特别是在跟肥特聊了半个晚上以后,我总会被吓得不轻,需要喝点儿什么镇静镇静。我很害怕。我觉得肥特看穿了某些真实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只会让人汗毛倒竖。我本人可一点儿也不想开创什么新理论、新哲学。但我还是得跟爱马士·肥特保持联系,跟他聊天,分享那些鬼知道他碰到了什么东西才迸发出来的愚蠢想法。他碰到的说不定是终极现实,但不管是什么,那东西都是活的,能思考。而且,跟我们人类丝毫不像,尽管《约翰福音》第3章的1、2小节是那么说的。
色诺芬尼说得对。
“有一位神,无论身体形状、思维意识,都丝毫不像凡人。”

“我不是我自己”。这句话,听起来像是矛盾修饰法,像是自相矛盾的语言,像是语义上毫无意义的句子。但是,肥特却是托马斯;我呢,在仔细思考了梦中的信息后,得出结论:我就是我的亲生父亲,在我母亲还年轻时同她结了婚——当时我还没出生。梦中那句模棱两可的话,“每隔一阵子,就会有一两个巫师出生”,应该是要向我传达某种信息。在我们人类眼中,某种极端先进的技术,就是魔法——这一点,阿瑟·克拉克早已指出。而巫师,就是会魔法的人。因此,“巫师”指的就是拥有某种极端先进技术并令我们困惑不解的人。那是一个跟时间玩跳棋的人,一个我们无法用肉眼看见的人。那不是上帝。只有过去的人和如今那些故步自封的人才会用这个古旧的名字来称呼这位存在。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名称,但我们所面对的却是位自古便有的存在。
爱马士·肥特能穿越时间,穿越回几千年前。三眼人很可能生活在遥远的未来,是我们的后代,却已经高度进化。或许正是他们的技术,帮助肥特实现了时间旅行。说起来,肥特的主人格也许并不是古人,而是未来之人——它曾以“斑马”的形象独立于肥特之外显现自己。我所说的实际上就是,那个被肥特看作有感知能力的活物,那个在肥特公寓里出现的圣艾尔摩之火,很有可能正是回到这个时代的我们自己的孩子。


8
我认为,肥特遇见的不是上帝,而是来自遥远未来、高度发达的自己。不过,这一点,还是不告诉肥特为妙。未来的肥特进化得太多,改变得太厉害,失去了人的模样。肥特记起自己来自外星球,也遇见了某个正准备回外星球的自己,与此同时还遇到了很多个自己,经历了很多不同的时间点。肥特遇见的所有人,其实都是同一个人。
在他的论著的第13篇写道:

帕斯卡说过:“人类历史,不过是同一个永生之人不断学习的记录。”这位永生者受到我们的崇拜,我们却不晓得他的名字。“他是很久以前的古人,可现在仍然活着。”还有,“首领阿波罗即将回归”。名字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