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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有烦恼尼卡就会知道,这算是他的一种本事。当然他不会冒冒失失地直接问我,只会不停在我身边晃悠。他牛高马大,要假装看不见实在困难,于是只好聊一聊。
我们刚刚修好了水渠,此时正在收拾装备。尼卡负责检查货车,确保每一样东西都装好、绑牢后,他需要向我报告。工作结束后,要收拾上路挺麻烦的。在他做最后的检查时,我喜欢躲到帐篷里,支起脚、闭上眼睛,不去想任何事情,一个人待上一个多小时。我这份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围着我转,任何正常人都会受不了。所以,每到收拾上路的日子,尼卡都会把头探进门帘,说一句“好了”,或者直接冲我点个头,不做更多打扰。但这一次,他整个人进了帐篷,像沙漠里装饰的石柱一样杵在我面前;如果他头上顶的不是帽子,而是某个古代苦修士的雕像,那就更像了。我叹了口气,“有事吗?”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说道:“你有事。”——用的是陈述句。
“为什么这么说?”
“反正就是有事,我们刚刚干完的那单活就有问题。”
我用手撑起脸,盯着他,“你这么觉得?”
他点点头,“有多糟糕?”
和尼卡站在一起,我显得更加矮小,仿佛我是小他很多岁的弟弟或者他的宠物猴子。虽然如此,我有时还是会生出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他的冲动,让那些发生在天真善良的人身上的坏事离他远一点。但其实他被选为帝国军队的上尉,肯定有能力应付大多数麻烦,不会那么脆弱。
“不太好。”我说。
“你在都城参加了委员会会议。”
我点头,“普利斯卡将军叫去的,全套小丑班子都在。”
“然后你一回来就开工,带我们躲得远远的。”
“可能还不够远,”我说,“告诉我,你在军事学院上学的时候,他们讲过埃勒克图斯将军的事迹吗?”他点点头,“AUC第七世纪,贝尔-瑟普蓝人入侵帝国,埃勒克图斯将军手握贝萨基恩的帝国第三军,在贝萨基恩称帝,统治了这个独立王国26年。后来帝国恢复元气,把瑟普蓝人赶走了,他随即投降,贝萨基恩重新并入帝国版图,他则被处决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这个人很有意思,”我说,“有一个关于他的假说。他看到帝国穷途末路,想守住贝萨基恩——虽然只是块穷乡僻壤——让它成为罗珀人文明最后的庇护所。如果别处迎来黑暗时代,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盏明灯保留了下来。这个说法没被认可,但我希望它是真的。”
“看来真的很糟糕。”
从我坐着的地方往外看,能看到刮着大风的荒凉沼泽地,以及沼泽尽头尖尖的丑陋山峰。这幅景象很讨厌,让我想起老家。
“我们修桥那个地方也有个要塞,你记得要塞里那些人吧?他们已经不是士兵了,他们是农民。我们其实可以加入的。我们总有共多少人来着?三千。可以搞三千个女人——要么买,要么抢——然后在厄东提思关口砌一堵结结实实的墙。种地肯定不难,不然农民就学不会了。这样一来,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可以远远观望。如果黑暗时代真的来临,那至少有一小块土地是永远属于罗珀人的。这样挺好。”我继续说,“你也这么觉得吧?”
他拎起一张营地马扎,坐了下来,马扎发出一阵呻吟。
“看来真的很糟糕。”他重复道。
“如果现在回都城,”我说,“我们很可能会接到加固城墙的任务,到时候就没有机会溜走了。若是发生不测,我们就被绑在了靶子上。”
尼卡没有问会发生什么“不测”,他一贯这样。在他看来,我确信的事自有其道理。
“比起埃勒克图斯,”他认真想了一会儿说道,“宁愿当詹那乌斯。”我笑了。他说得很对。在摩亚城被夷为平地、熊熊燃烧的时候,詹那乌斯仍然在城墙坚守,直到最后一刻才划着一艘小船逃离;即使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他还靠了一次岸,带上了年迈的父母和罗珀人的圣像。那之后,他建立了第一个罗珀人国家。我自己对这段传奇的理解略有不同。我想,詹那乌斯之所以能逃出来,是因为他早早料到了摩亚城的结局,于是花了一整晚挖掘逃生通道。他埋头苦干,忘了通知亲人和好友。当然,这不是尼卡在祖母怀里听到的版本。信念和责任感,唉,真受不了。
“如果这地方不是世界的屁眼,你会考虑埃勒克图斯吗?”
他笑道:“可能吧,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如果。”
我叹着气,“拜欧尼亚不错,但没人叫我们去那儿修桥。唉,还是勇敢点,回城吧。解散。”
他对我微微笑了一下,拿起头盔(擦得锃亮,但其实是在克利亚斯兄弟行那儿买的二手货),敬了个礼离开了。我想我有点希望他能支持我吧,但同时又没指望他真的赞成。毕竟他是我朋友。记得我之前说的吧?朋友只会给我带来麻烦。
再跟你讲个现成的例子。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叫奥古斯,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儿。在我们一群小伙伴中,他跑得最快,扔东西仍得最远,六岁就可以独自给一整头羊薅羊毛。人人都喜欢他,但他最喜欢和我玩。我那时是个脏兮兮的小不点,浑身上下找不到任何优点。我喜欢远离是非,过平静的日子。奥古斯则喜欢惹事。同时,他还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那种天生的领袖——这一点我一直在向他学习。直到现在,只要遇到手下不听话,我就会问自己:奥古斯会怎么做?当时有一棵长得很好的苹果树,树的周围是一座废弃园子,园子旁边的房子早已朽坏。总之,它正好长在奥古斯家和隔壁家之间,而邻居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每年苹果树结果,两家都要为果实的归属权争吵,甚至闹到了村议会。作为专业搞政治的,村议会不负众望,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闹心、让麻烦更麻烦的解决办法:把苹果树砍了烧掉,结束争端。于是奥古斯的爸爸就谁去动手砍树的问题,又和邻居又吵了一架。秋天到了,苹果树仍然没人砍。那一年收成不错。实际上这棵树结的苹果很酸,只能用来做菜。但奥古斯不在乎,对果实志在必得。他精心制定了行动计划,自然也带上了我。不行啊,我对奥古斯说,我自己已经有不少麻烦,不想在你老爸和那个老混球之间再插上一脚,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长话短说,我还是拗不过他。我们拿上了他妈妈的大柳条篮子,我负责望风,他爬上苹果树偷果子。篮子装满一半时,讨厌的邻居牵着三条恶犬出现了。我一句“战术撤退”还没喊出来,奥古斯已经滑到地上,跑得老远了。而我则一如既往地倒霉,袖子挂在了一丛该死的荆棘上。正在我努力挣脱的当口,狗追了上来,把我围在中间。它们低吠着,颈毛倒竖,我稍一眨眼它们就会扑上来。邻居老头子此时也赶了上来,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吹了声口哨。恶犬不甘心地退下了,似乎认为主人应该让它们把剩下的事做完,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你是奥尔罕?”他问。
“是的。”
“大伙儿到处找你,小子。赶紧回家吧,你妹妹出事了。”
还没介绍过我妹妹吧?她在这个故事中是个小角色,在我六岁那年就死了。我跑去偷苹果,没看好她,结果她从一面墙上跌下来,头先着了地。奥古斯爸爸那可恶的邻居陪我走回家,快到家门时他突然转过来注视着我,对我说:“别自责,小子,世事无常。”说完便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弟弟多年前在冰面上玩,掉进了冰窟窿,他顾着钓鳗鱼,没能阻止意外发生。你看,朋友给我带来麻烦,到头来却是敌人在安慰我。
第5章
再回到卡克迪蒙,已经是七个星期之后了。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局势有了变化。
是我低估了佐纳拉斯舰长。没想到他真的追上了海盗。他拼命搜刮物资,第三舰队的五个小队中,有三队整装出海,朝派拉海进发。对了,不是他找到了海盗,而是海盗找上了他。舍尔登人肯定把北方所有的船都凑到这里来了。但即便如此,佐拉纳斯的船也比他们多一倍。他的大帆船会像拳头砸碎饼干一样轻易干翻这一小撮敌军。但两军一照面,他们便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掉头就跑。佐纳拉斯断后,剩余的人径直逃进了派拉海海峡。船只在这里紧紧地挤在一起,没有一点缝隙,简直可以从船队的一头顺畅地走到另一头。舍尔登人见状,选了十几艘没什么用的破船,往里边塞满了棉絮和灯油,然后点火,升帆。风正好从破船背后吹来,来势无人能挡。火借风势,就算第三舰队的人跑得再快,又怎么跑得过瞬间追上来的火苗?旗舰和另外三艘船成功逃走,没被火烧到;剩下的船全在半小时内烧成了漂在水面上的焦炭。此处风高浪急,一点都不适合游泳。所以海盗们最后只捞到几百个活着的俘虏。
情况很糟糕。船倒是损失得起,但风帆、绳子、锚这些装备却一点也不剩了。当世的海军霸主现在却连稍大一点的小船都送不出海。在瞭望角的灯塔修好之前,第一舰队也不敢贸然返航,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迷路。对了,舍尔登人又回瞭望角血洗了一次,不但杀光了修理队,还把塔顶巨大的铁铸篝火架砸毁了。这样一来,帝国的人要想点燃灯火,给进入海峡的船指出安全路线,彻底成了奢望。这就有趣了。城里的木炭储备刚刚够重新铸造一个篝火架。但是要大拼、调试、安装到位,高级工程师却不够人手:因为某个脑子长坑的荣誉上校带着整个工程兵团去了深山老林修一座不知所谓的桥。
是的,我是真心觉得不好受,甚至还有一点愧疚。我们以最快速度收拾上路,现在是不敢走海路了,而陆路需要绕上一大圈,因为瞭望角在海峡的另一边。这感觉就像下象棋时遇到一个真正会玩的对手。这一系列操作表明,对方是有脑子的。这让我很不习惯,和……奶白脸,好吧……打交道一般不是这样的。
就这样,我们朝着灯塔进发。你肯定猜到了吧?我们到最后也没成功走过去。
途经梅里亚斯灯塔山时,我们在漫长的上坡路上遇到一个骑手迎面冲下来。他戴着海军专用的羊毛毡药盒帽,不过很可能是买的二手货,在任何酒馆都能买到。等冲到我们面前时,我发现他右手按着肚子。
好吧,这人确实是海军。之所以捂着肚子,是因为那儿被人给开了花。他看上去一脸死相。我们上前扶他下马,结果他大喊别过来!离我远一点!冷静点,我说,我们这儿有医生,能帮你看看。他摇了摇头。没时间了,他说。于是我们不再纠结,等他讲出他的故事。船长们看到风暴要来了,下令舰队在利卡沙停靠,让船员们上岸休假,他们已经在海上漂了几个星期了。这位兄弟随便找了一家卖劣酒的酒馆,痛饮了一晚上。日出没多久,他被脚步声和喊叫声和吵醒了。他推开门,发现港口下着大雨,但天却是红色的。舰队在燃烧,他不知道是谁干的,也没法找人问个明白。一个连脸都没看清的人捅了他一剑,让他躺在原地等死。他昏死过去,醒来时发现四周全是死尸。他用尽力气站了起来,又挪了几步,发现自己还能行走;也算他运气不错,就这么一步步地挪到了一匹马的面前。上马时,他感觉肚子里有些东西漏了出来,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拍马狂奔,离开港口,记不起到底跑了多久——然后就咽气了。
是个勇士。换成我多半会原地躺平。你应该能想象吧,听完他的故事我们都惊呆了,很长时间没人说话。接着,尼卡开始念叨着火的船,我让他闭嘴,淡定——大兵们都看着呢。带兵最忌讳的事,就是手头的大兵们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什么你不知道的坏消息。
我们用一堆石头把海军士兵埋了,我选了两个脑子灵光的年轻中尉,派他们骑上快马探路。能探到消息最好,我告诉他们,最重要的是隐蔽,别被发现了。接着我下令全军就地解散,整理辎重。这样大家手上有活,就没时间细想海军传回的消息了。
两个探子深夜回营,看上去已经吓傻了。他们沿着海边……我忘了走了多远了,反正到最后,他们能清楚看到山谷,以及利卡沙方向遮天蔽日的浓烟。两人想凑近点看个明白,但还没来得及决定走哪条路,就看到远处出现了一队骑兵,大约只有七十码的距离。他们迅速离开大路,在荆豆和蕨菜丛里骑了快半英里才重返道路上,然后像疯子一样赶着马狂奔了回来。据他们说,骑兵的面目没看清楚,但肯定是奶白脸,而且穿着盔甲。
工程兵团隶属帝国军,但我们对自身认知很清楚,我们不是士兵,不会打仗。虽然手上也有兵器,但主要用来撬开箱子、吓唬平民。而且大家一致认为,薪水就那么一点,是万万不值得拿起武器去和一群蛮子拼命的。所以我们以风一般的速度收好东西,原路返回。如果你当时在场,可能眨一下眼睛就发现营寨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