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因为我们是工程兵团,所以这不叫逃跑:这称为有序撤退,或者直接叫战术转移。我们像野兔一样飞速转移,一直退到斯宾顿悬崖边上。在这里,我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你知道吗?”我对尼卡说,他刚刚去了一趟后军,催他们跟上队伍,“从树林里抄近路,能少走十五里。”
他瞪了我一眼,“那是违法的。”
好吧,他没说错。斯宾顿林地是帝国圈出来的私人围猎场,“行啊,”我说,“那就犯法吧。说不定能把敌军吸引过来,我们就能以擅闯为由逮捕他们了。”
他知道我在逗他,这让他不太高兴,“只有你会遭殃,”他说,“而且,从战略层面来看……”
我叹了口气。不就是他妈的斯宾顿林地吗?地形和普通城郊没区别。
“我们从林子里穿过去。”我对他说。
他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遵命。既然如此,叫士兵排成防御阵势,再派几个探子吧。”
好吧,个子太高容易脑缺氧。
“不用。”我说。
他咂了咂舌头,领命而去。
斯宾顿林地现在已经不在了。所以我接下来要说的,你只能靠想象,没法儿去亲眼求证。这地方风景不错,若是有热爱自然之人,更能领略其美妙之处。林子长在一片坡度和缓的山谷里,谷底有一条小河。橡树有些年头,根须虬结,枝叶繁茂,日光几乎无法穿透。低矮的植物无法生长,地面空旷,除了偶尔碰见倒下的大树(这是野猪最爱藏身的地方)外,大部分地方都可以让军队毫无阻碍地穿行。
驰道自然是沿河而建,修得还算平整,和军用道用的是同一种铺路石,宽度刚好够两辆马车并排通过。如果要过河——那时河面挺宽,河水也深——有一座结实的柱板式桥梁,是我的前任修的,修得很不错。我们轻快地走在帝国狩猎队悉心维护的道路上,移动得很迅速。树下凉爽宜人,斑驳的阳光从弯曲的树枝间斜射下来。
“有人最近走过这条路。”尼卡说。
“皇帝陛下来打鹿了呗。”我说。
“一大队人。”
“你见过那些皇家狩猎队就知道了,他们的骑兵队非常壮观,奥吉斯用来征服贝萨基恩都绰绰有余。”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亲眼见过。当事实站在我这一边时,我还是很诚实的。真是个二愣子,我暗暗埋汰尼卡,为了丁点儿大的事情瞎咋呼。正想着,队伍走到转弯处,发现了一堆尸体。
事后我和尼卡聊起来,他承认他的推断和我差不多:被打劫了。因为这些尸体都被扒得精光,身上没留下任何人造的物件。通过肤色可以断定他们都是帝国军。尼卡的第一反应是:众神啊,皇帝陛下在打猎时被伏击了,凶手不是盗贼就是雇佣兵。但我觉得商贩也有可能。某个商队未经批准就抄了小路,与帝国军狭路相逢,罚款高得人神共愤。
“我们回去后必须报告这件事。”尼卡说,“应该安葬他们的,可又不能破坏现场,都城那边可能会派人调查……”
我想到了第三种可能,搭上他的肩膀,“小声点,”我说,“听话。”
“你觉得我们能追上凶手?”
我盯了他一秒钟,“可闭上你的乌鸦嘴吧。”
他惊讶地睁大眼睛,随即点了点头,转身给士兵们传令。队伍变得静悄悄的,我不禁想,走大路太蠢了,也许我们应该进林子才对。但这样一来,辎重、役畜和各种重型器械就不那么好拉了。另外,谁说得准呢?也许害死帝国军的只不过是一窝土匪。
最后这个假设让我开心了一段时间,但没能持续太久。上桥之前一段长长的笔直道路消失了。这里是主要战场:敌人埋伏在道路两旁的蕨类灌木里,从侧翼和后面进攻。看起来,大部分厮杀都发生在这里。两边弓箭一轮盲射,再接一轮标枪投掷,最后用长矛和斧头收割人头。队伍前排的一些士兵试图跳河逃走——他们的尸体挂在了水草和落在河里的树枝上,身上还穿着铠甲。其他士兵可能做过一些徒劳的反抗,这很难说,反正我们看见的是一边倒的屠杀。地上的尸体都被扒得精光,没有一天时间根本数不清楚具体人数。不过,据我估计,大概有六到七千人。死的全是蓝皮肤,敌人肯定是把战死的同伴带走埋了。这花不了多少时间,仗打得越多干起来越熟练。我只是个修桥的,没上过战场,所以趁尼卡不注意就准备开溜,找个没人的地方吐个痛快。一些白蜡树下长着一圈茂密的冬青灌木,就是这儿了。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然后看见了普利斯卡将军的脸,以及好几个高级副官。
我撞了个脸对脸。敌人把他们的脸从骨头上揭下来,钉在白蜡树干上,刚好和人的视线齐平。就像风干的松鼠皮。
我是个胆小鬼,但尼卡很勇敢。但当他听到我大喊大叫冲过来时,也好像迎头挨了一棍。看得出来他也很震惊:膝盖打弯,继承了贵族血统的屁股“咚”的一声坐在地上。之后回想起来,他一屁股坐下的样子总能让我好受一点。
但在当时,我害怕得忘了呕吐,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被抽走了。我抓住尼卡的手臂,帮他站起来,拖着他离开现场,回到大路上。
“闭嘴。”我在他耳边说道,“别跟任何人透露。”他说不出话,只是点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六神无主,也不好怪他。我下令队伍继续前进。增加探子、队形改为双层防御,总之按照书上的指导一一做足。但我们并不着急赶往什么地方,毕竟桥已经断了。作为工程兵,要把桥修好自然很容易,但我根本没想到那儿去。然后一个年轻的中尉给我指出了一串脚印,看着像是一群人匆忙离开。亏得他还能冷静观察。
我努力转动已经石化的脑子,让手下们背上所有能背的东西,放生所有役畜,解下全部辎重。这里已经被占领,价值几万金斯塔隆的军用物资就这样送给了敌军。老实说,我一点也不心疼。队伍继续沿着杂乱的脚印前进,每个人都祈祷着走在我们前面的是自己人,并且活着。
五五开的几率不算差。我们沿着脚印走了一大概一英里的上坡路,接着向下来到一小块洼地。剩下的六千残兵在这里做了最后的抵抗。抵抗没什么效果。可以看出来,又是一轮箭,一轮标枪,一轮冲锋。他们大概是被四面包围,无法突破,所以战斗结束得很快。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最后的战场,因为敌人打完之后居然有时间庆祝和宣泄。他们把死人的头、手和生殖器砍了下来,整齐地垒成三座小丘。十几个倒霉蛋——应该是活下来的战俘——被钉在树上,成为投标枪比赛的道具。和前几次一样,所有死人都被扒光了衣物,小部分被扒了皮。一头奶白色的马被他们砍下头,插在一根长矛上。想怎么玩都可以,我得承认,他们有权这么做。
尼卡有不少才能,其中就包括算术。
“一万三千人。”他说,“都城卫戍部队就这么点人?”
我没回答。他和我都知道答案。这些混蛋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把普利斯卡和都城全部的兵力引到了这片屠宰场。也就是说,没有人保卫家里了。


第6章
回都城的路上,大家都沉默寡言。正好,我脑子没空。这一战,敌人解决了家里所有的帝国军,还得到了一万三千副标准步兵鳞甲——世界上最好的铠甲,不用我说——外加一万三千副头盔、盾牌、大约二十五万支制作精良、质检严格的箭……对了,还有二万六千双高级靴子、一万三千件全羊毛外套、斗篷、裤子、背包、毛毡帽,以及一万三千条保护脖子免受颈甲摩擦的棉质围巾。另外还有锅、架锅的折叠式三脚架,以及木匠、鞋匠、军医、兽医、军械匠和铁匠的随身用具。保卫帝国的勇士们用的一切都是最好的,这在边疆可能是一句大话,但在都城脚下,一切物资都会不打折扣地备足。
说敌人一口吃了个饱简直太保守了。我觉得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东西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没有垃圾,全是上等货,平时得到一件就能得意扬扬的那种。
唉,这种时候怎么还在心疼东西?我真该反省一下。确实不太合适,但那些东西对接下来的局面有直接影响。一群刚刚取胜的野蛮人已经让人担忧,现在这群野蛮人还穿着钱能买到的最好装备。只要他们脑子正常,下一步肯定是进攻都城。而我们……也在往都城走。你想想看。
大家都想了想这个问题。
“说不准,”一个上尉说道,我平时很少和他说话,“可能都城已经陷落了。如果他们能一战消灭帝国军……”
“别说傻话,”后勤官梅纳斯打断道,“他们过不了城墙那一关,一千年来没人攻破过。你得专门学习围城战,训练工兵——”
“可能已经训练好了,”上尉顶了回去,“你还没意识到吗?这些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就我们所知——”
“我同意梅纳斯的话,”尼卡轻轻说道,“城墙在七十年前挡住了拥有全世界最多攻城砲的艾克门人。现有的任何器械都无法在那些墙上凿出哪怕一个凹痕。”
“好吧,”一个从事随军顾问的中士说道,他被今天看到的一切吓坏了,“他们不攻城,仅仅坐在城墙外,保证没人出入城门,然后我们撞上去。你觉得我们能跟他们打多久?”
我清了清嗓子,我一般会安静一段时间,理清思绪、做出决定后再说话:“我们必须回去。”我说。
上尉气急败坏,“无意冒犯——”
我举起一只手。
“你说的不一定错,”我说,“现在回去多半已经晚了。城门不会无缘无故关上。如果他们派一支先遣队打扮成平民的样子,就可以大摇大摆走进去,卫兵不会管。你说的另一种情形也有可能,”我看着中士,继续说道,“如果他们在城门口扎营,我们绝对没机会冲进城。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得回去。我们是都城最后的兵力。”
“不是还有舰队吗?海军和船,总不可能全军覆没了。”
我摇了摇头。
“他们在外面巡航,不可能知道城里出事;况且他们自己的事情已经够焦头烂额了。如果我是他们,我肯定不着急回城。不管是围城还是攻城,等消息传到他们耳朵里时,一切都完了。”
尼卡看着我,“如果普利斯卡带走了都城所有的帝国军,现在城里唯一的防御力量就是那些守卫了。”
“是的,”我说,“六百个没用的软骨头。所以我们不能逃,天亮就动身。”我停顿了几秒,让大家知道讨论就此结束,“我建议大家充分发挥想象力,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战士了。”没人回应,众人站起来各自走开了。天可怜鉴,这么消极不是他们的错。在他们看来,现在的情况和世界末日差不多。
我当然不这么看,因为我不是罗珀人。就算我对都城有那么一丁点儿感情,那也是职业所需。哪怕陷落了,在我眼中世界仍然可以正常运转:小型农场散落在地图上无法辨识的犄角旮旯;日出日落,冬去春来,小麦和大麦自然生长,小牛出生,奶牛产奶……没有皇帝的帮助和许可,人们也可以照常生活。这是尼卡和他的同僚无法理解的。都城对他们来说就和太阳一样,一旦被毁,世界就会陷入黑暗、寒冷和寂静。活在世上与长眠在地下没有区别。
明天会很难熬,我想好好睡一觉,但事与愿违。当我筹谋到深夜,终于想清楚所有该做的事,准备躺下时,有人在帐篷支架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叹气。
“什么事?”
尼卡和三个军官走了进来。我猜他们也睡不着,觉得自己一个人失眠不厚道,应该四处与亲朋好友分享。我示意他们进来,笨手笨脚地调整灯匣,灯还是热的。
“什么事?”我又问了一遍。
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接着,斯提里科——他是个上尉,非常优秀的工程师,服役十二年但晋升无望——像重病的羊一样咳嗽了一声。
“这件事不能当着士兵说。”
“嗯,你想说什么?”
“你老实告诉我,”他看着我,“情况到底有多糟?”
“老实说?”我闭上疲惫的双眼,揉了揉,“老实说我不知道。也许普利斯卡不至于扔下都城完全不管,一头冲进野外追击行踪诡异的敌人。也许他在离开前召回了另一支军队守城,等我们回去,可能发现墙上站满士兵,个个手持长矛,谷仓装得满满的。相反,也有可能我们回去后看到堆成小山的碎石和尘土,我们是最后赶得及进城的帝国军。我们之后有人再想进城就得靠梯子了。说到这个,”我继续说,“大家没忘记吧?我们把所有的工具和装备都送给敌人了。有了那些东西,要造投石车、攻城车、攻城槌易如反掌。”尼卡张大了嘴,他平时挺聪明的,这次就原谅他。
“一百三十桶钉子,”我说,“二十七架提升力为五吨的绞车,如果这事结束后我还没死,记得提醒我以渎职罪把自己砍了。”
这么说下去解决不了问题,我停了下来。长久的沉默后,阿塔瓦杜斯(十九岁,职位是用现金买的,但脑子挺灵光)开了口,“我们来想想最坏的选择吧,如果不回去会怎样?”
哦,我想,来找我原来是为了这个。
“好主意。”我说,“既然这样,我建议我们现在就掉头回到海边,在那里解散。我们中间有木匠、石匠、铁匠……个个都是人才,都是稀缺品。看看我吧,还是个奴隶的时候,我就很值钱了。这比拥有哲人石还好,单单能画直线这个技能就让我成了摇钱树,我也因此当上了这个操蛋的上校。我们可以现在就散伙,各寻出路,一定有地方需要我们,我们会快乐长寿的。相信我,只要有一技傍身,天灾人祸都不怕,哪怕你肤色和别人不同。你们这些蓝皮肤会活命的。即使你们的同胞尸横遍野,成为乌鸦的大餐。”我冲他微笑。这一刻,他咬牙切齿,我以为他会冲过来掐死我。
“或者,我们回家,拯救你们的城市、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蓝色皮肤。你们决定吧,你们怎么想我就怎么做。”
尼卡鼻翼翕动,像头牛一样呼气。斯提里科看我的眼神仿佛我刚刚把手伸进了他的裤裆。最后是基色瑞克,他血统高贵,但在八年前闯了些祸,被送到了我这里。此时,他似乎突然发现自己站在流沙上。
“你怎么说?”我看着他。
“其实,”他说,“我们进来之前商量了一下,你做什么决定我们都没问题。”
我点点头,“你们想让我担责。可以理解,毕竟上校的头衔就是拿来这么用的。好吧,我打算回去,你们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