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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
“也许。”他怪声怪气地学我,“当然是这样啊!你知道罗珀人的思路吧?如果他们赢了,那就是昭昭天命。投降的,可以宽恕;但凡还有一点傲气的,打残算数。这你不陌生吧?”
“我读过书。”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所以,如果他们赢了,故事就是这样的。如果输了,那就是‘战争是罪恶的,肯定有更好、更理性的方式来解决分歧’。不,相信我,奥尔罕,战争本身没有错。只不过通过战争,你能区分出好人和坏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但罗珀人总能赢。”
他没有笑,“这次赢不了。”
“但不代表你就是正义的。这你知道,对吧?”
奥古斯把脸转到一边,双手捂住耳朵。
“抱歉。”他说,“我没听到你在说什么。”
现在想起来,我发现我忘了一件事。
还记得奥古斯毒死舍尔登奴隶贩子的故事吗?嗯,在那之后几天,有一个舍尔登守卫打定主意要讨厌我。原因不明,有人不喜欢你很正常,不一定需要理由。这个人看到我就烦,一有机会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想向奥古斯学习,但我不杀人,我的天赋在别的方面。所以,那天晚上停下来歇息之后,我没花多大力气就弄松了手腕和脚踝上的绳子。然后,等大家都睡着了,我偷偷溜到我的敌人身旁。此前,我注意到他有一个鲸骨雕刻的小海豚,穿着一根皮绳戴在脖子上。这是个雕刻成海豚的护身符,大概是为了保佑戴的人不被淹死。我从他的腰带上抽出刀子割断皮绳,拿起海豚,把刀子放回了原处——利刃离他的咽喉只有大约八分之一寸,但我脑子里只有偷窃,根本没想过其他。这样的好东西,我告诉自己,以后肯定能卖钱。与此同时,我也报复了欺负我的人,我赢了,胜利了。
有些事是要吃些苦头才学得会的,比如,不能偷盗,就算趁夜也不行。因为夜里泥土湿润,会留下脚印。当时乌漆墨黑,我自然看不到。但天亮之后,是个人都能看到了。
我还没睡醒,那人给了我一脚,踢在我的锁骨上,那是你身上痛觉最强烈的地方之一。我想他当时杀我的心都有了,因为他拉了一位年长的同僚同行,让同僚证明我偷了东西,他有权对我做任何事。他们两三下就找到了海豚,就塞在我的腰带和外衣之间。
“好吧,”年长的同僚说,“他是你的了,随你处置。”
“不是他干的。”
两人周围望了一圈,说话的是奥古斯。他坐了起来,手脚上的绳子都解开了,“不是他。”他说,“是我偷了海豚,是我。”
“胡说!”那个恨死了我的守卫冲他吼道,但另一个人叫奥古斯再说一遍。
“是我干的,”奥古斯说,“我把海豚藏在我朋友身上,这样出事之后嫁祸起来比较方便。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那个胖守卫喜欢欺负他。但我太傻了,没想到会留下脚印。”
年长的守卫盯着他看了很久,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敢肯定,奥古斯的话他根本不信,但找不到证据反驳。而且他肯定觉得,如果这个小鬼有胆子替朋友挨一顿打,那算他有种,不如成全他。于是他点点头,飞起一脚,重重踢在奥古斯脑袋的一侧。
我以为奥古斯被踢死了,血从他耳朵里流出来,他一动也不动。
“这就是小偷的下场,好好反省吧。”那人说完便走了,痛恨我的守卫死死盯了我一会儿,接着也跟上那人的脚步。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之后也没有报复我。
最终,奥古斯挺了过来,但他的一边耳朵聋了。直到我们分开也没有康复。
这话我没法反驳,他确实有一只耳朵听不到啊。
“况且,”他继续道,“你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面对这么庞大的军队,都城是守不住的,任何办法都行不通。的确,你聪明、人脉广、想象力丰富,而且深得手下爱戴。你们会打上漂亮的一仗,再加上弹跳球和抛石机,以及天知道你在捣鼓的什么新型的杀人机械,我的军队多半要伤筋动骨。但长远来看,反抗是无意义的,城市一定会陷落,城里的人已经是死人了。”
他停下来看着我。
“所以呢?”我问。
“所以,”他和我四目相对,仿佛他是我镜子里的倒影,“如果你有哪怕一丁点胜算,我都不会反对,拿出全力跟我打吧,祝你好运。但是你没有,你的蓝皮肤伙伴们死定了。任何人都无能为力。”
“但是?”
他微微一笑,“但是,”他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让你伤心。你可以允许你救下几个最得你宠爱的蓝皮肤,尼卡弗鲁斯·波泽思、市长福提努斯,阿塔瓦杜斯,甘三利克……一打名额差不多够了吧?”
“盖塞利克。”
“对。盖塞利克、你忠实的保镖利西马库,当然,还有你老友的女儿艾科玛,以及那个木匠姑娘埃利亚。顺便说一句,她喜欢你。”
怎么突然转变话题了?
“胡说。”
“没胡说,真的。这事儿弄不好就是个麻烦,你得小心。尼卡弗鲁斯喜欢她,她喜欢你。总之,现在有七个人,还剩五个名额。或者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给你两打。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如果你执意要守城,那他们都会死。哦,木匠姑娘应该能活,她是个奶白脸。我的人不会伤害奶白脸的。但其余的人——”他用手指在喉咙上划了一道,“但只要你放弃跟我对着干,你在乎的人、你的朋友就会安然无恙。而且,这不是威胁,我只是在摆事实。时机一到,我就会下令攻城,找到这些人,救他们一条命吧。当然,尼卡弗鲁斯和阿塔瓦杜斯肯定宁死不降——蓝皮肤愚蠢的荣誉感。另外的人,我这里只有少数几个军官认得他们的脸。就算我想,我也没法帮他们,只有你能行。难道你忍心看着朋友去死,以此来成全你愚蠢的原则和自尊吗?”
奥古斯其实人很好,不过——
人是会变的,但幅度不会很大。况且,现在的他和我儿时了解、喜爱并崇拜的那个男孩一点不冲突。为什么呢?因为他从小就是个大个子。
要理解我这种心态,那你也得曾是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在那个岁数,人和动物没区别。最高、最壮的主宰最弱、最小的,没人会质疑,也没人为此辩护。大家凭着直觉认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弱小的孩子对此毫无异议,只会对自己天生弱小感到不忿。之后,我们学会了说话,学会了用口舌摆脱麻烦,得到我们想要的。魅力、欺骗和谎言的重要性替代了身高和肌肉,这就是人们口中的长大——成为智慧、理性的文明人。要我说,以正义为标尺的话,两者其实没区别。但这不是重点。我们小时候由大人管着,因为他们更强壮,一拳打下去更有力。所以,孩子们自然也以此为标准分出强弱。不管怎么说,这套标准是有道理的,比他们之后试图拿来糊弄你的那些要靠谱得多——道德、对错、好坏……老实说,这些概念我从来没搞懂过;老实说,我也从没上过心。
奥古斯就是个高大强壮的孩子,而我正好相反。奥古斯可以选择任何人当朋友,但他选了我。他保护我,让我借他的威风壮胆。听说海里有一种鱼,它们的生存绝技就是把自己挂在鲨鱼身上,以鲨鱼吃剩下的碎肉为食,别的鱼很少找它们麻烦。这不就是我吗?我甚至不需要回报他,连吹捧和奉承——神都无法拒绝的东西——也不需要。我从没问过他:为什么?但我能想到他的回答: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你能设想奥古斯离开之后,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吗?没有人保护我,不出意料,我立刻开始寻找另一个可以罩着我的大个子。我找到了帝国。但他们的保护不是免费的,他们要我修桥——在极短时间内建成的优质桥梁。这应该是不算把灵魂卖给魔鬼吧?当然,他们对我不怎么好,但也没有太恶劣。我很能干,所以他们能容忍我错误的肤色。对那些上等人来说,这么大度肯定是一件痛苦的事。尼卡这样的人不赞成我整天在贫民区和旧花市转悠,他们认为我交的朋友有失体统——小偷、骗子、赌徒和婊子,特别是婊子。我倒不介意跟婊子做朋友,我自己不就是吗?
过了好一会儿,我一直没说话,奥古斯对我笑了。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他说,“我知道你会为了朋友做任何事——不管是我,还是你城里的新朋友。现在,你所有朋友的利益都能得到满足,是不是很幸运?”
“你变了。”
“不,”他说,语气真诚,“我没变,你也没变。想想吧,自从你发现自己是最高话事人,你都在干什么?”
我对他笑了一下。
“尽我的全力。”
“不止,我想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在借由这次机会建立完美社会。以前,穷人被排挤、被剥削,于是你架空了议员和富人,承认帮会的合法性,利用一切可以找到的理由给人们发高工资,你甚至尝试让一个女人来掌管帝国供应部,因为仅仅根据两腿之间的差异而打压女人是不对的。虫子翻身,与狮子平起平坐,这样的机会你无法拒绝。”
我无话可说。
“看看后果吧,”他继续道,“艾科玛干了几天就辞职了,帮会勉强合作了一段时间就开始火并。为了阻止他们自相残杀,你不得不调转新式大砲,对准自己的人民。奥尔罕,这是条死路。完美社会无法在那座城市实现。知道为什么吗?问题就出在罗珀人身上,这不是虫子和狮子的故事,只是弱一点的狮子对抗强壮的狮子。你以为他们会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并不。你自己看吧。”
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铜管扔给我。我接住了,从中抽出一页纸,展开读了几行,又抬头看他。
“不是伪造的,”他说,“你能辨认字迹吗?”
“能。”
“印章呢?”
“能。”
“好的,告诉我写的什么。”
我不想说,但要违抗奥古斯是很难的,“议员弗隆托——被我一拳打中脸的那位——以及另外六个议院领袖计划杀掉我。我死之后,他们打算夺回权力,立弗隆托为新皇。他们雇了五百个绿帮成员,这些人不满布洛涅鲁斯,并且记恨我杀了他们几百个同僚。他们还准备杀掉尼卡、阿塔瓦杜斯、福提努斯和艾科玛,因为我被杀的话这些人会找他们麻烦。行动时间是后天。”我卷起纸页,想把它塞回铜管,但我的手在抖。
奥古斯拿过纸和铜管,帮我还原,然后递给我。
“这东西你最好留着,”他说,“哦,还有这个。”他又递给我一个东西,包在一块蓝色丝绸里,是御玺,“现在,看着我。”
我不想看他,但依然无法违抗。
“好吧,”我说,“你想让我做什么?”
一打等于十二个
第26章
奥古斯要给我一匹马,但我说不用了,谢谢。然后步行回到北城门。尼卡在那里等着我,“到底他妈的什——”
“晚点告诉你,”我说,“一句话说不完。”
“拜托,奥尔罕——”
“晚点再说。”我不想吼他的,但我太累了,控制不住语气。无论怎样,尼卡闭嘴了。单这一点就挺了不起。
“你在那儿待了好久,”福提努斯说,“他们想要什么?”
“缴械投降,”我告诉他,“我拒绝了。”
“谢天谢地。”他紧张地看着我,好像害怕我打他,“他是谁?”
“好问题,”我说,“据我观察,他就是个战争狂,想推翻帝国。他不打算占领城池,只是想把我们毁了。”
他瞪大眼睛,“为什么?”
“因为帝国是邪恶的、残暴的,只有消灭它人类才能重获自由。”
“这是什么鬼话,帝国是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
“跟他说去吧,”我说,“不过我觉得你会白费口舌。对了,有个坏消息:他策反了辅兵。”
“众神啊,”福提努斯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哪支部队?”
“所有部队。”
我以为他会晕过去,“那——”
“罗珀人部队吗?全被困在要塞里,和我们一样被围了。不用指望他们来救我们,他们还等着我们去救呢。”
“他骗你的吧。”
我摇头,“是真的,”我说,“他带我去见了十几个辅兵军官,从他们那儿得到了证实。他们鼎力支持他的远征军,他们所在的臣属国不再忠于我们了。”
“天呐,奥尔罕,我们该怎么办啊?”我给了他一个平静、安稳的眼神,“别急,”我说,“他有一个疏漏。海军依然忠诚——这是肯定的,他们全是罗珀人。而他们还在海上,迟早会回来,到时候我们就不用孤军奋战了。我们会活下来的。”
“什么?区区海军对抗那么多野蛮人?不可能赢吧?”
“我没说会赢,”我说,“有了舰队,他们就无法打破城墙,他们可以在城外坐上一千年,而我们会活下来。制海权依然在我们手上,我们有船可以运粮食;有几千个工人,他们的手艺世界顶尖,能生产各色货物,用来换取食物——其实我们一向都这么操作的。舰队还能袭击叛军的老家,让他们在艰苦生活中挣扎。那些白痴最终会想明白自己在浪费时间,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和谈,理智对理智,争取到合理的条款。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撑住。这是做得到的,福提努斯,我们比他们强。”
他奇怪地看我一眼,“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这是什么傻话?”我反驳道。
“抱歉,我就是感觉你在拼命说服你自己,你这样让我很担心。”
“福提努斯,你怎么像个老太婆一样啊,整天疑神疑鬼。”外袍的袖子很重,我从里面取出丝绸包。
“对了,”我说,“猜猜我找到了什么?”
我扔过去,他手忙脚乱地接住,“众神啊,”他说,“难道是——”
“小声点,这就是真货,如假包换。现在它回来了。”
“你在哪儿——”
“相信我,”我说,“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那受惊小鹿一样的表情。
“好吧,那我不问了。不管怎样,我们真是太幸运,简直不可思议。”
我点了点头。本想早点告诉你的,但刚才一直在说别的,这就是好消息了。至于坏消息——我拿出铜管,“你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