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还可以更糟。我安慰自己,天可能会塌下来,云可能会下钉子。
“想到了我?”
“你不记得了?他娘的,你不可能不记得。”
“记得什么?”我突然记起来了。
想象一下,九岁的我蜷缩在即将熄灭的篝火旁,浑身湿透,站在毁掉的家和海岸之间的道路上。我在舍尔登运奴商队的驱赶下走了十天,喝了几碗脏兮兮的粥、几口水凼里的污水,光脚上还没长出老茧,绳子把脖子和手腕上的皮肤磨掉了——说实话,我没太注意到这些,走了那么多路,已经完全麻木了。我没有掉过一滴眼泪,现在想起来,我好像根本没想过要哭。我沉浸在自己奇异而混乱的思绪中,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肯定不可能,他们很快就会和我们说这只是个玩笑,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第十天,我终于清醒过来:从此以后,我的生活会完全变样。我既不生气也不害怕,感觉也不是很在乎。我试了试回忆父母的模样。他们是这样吗?我问自己,但我无法确定。我脑子里的画面就像硬币上的画像:模糊、夸张而理想化,跟任何人都有几分相似感,只能靠硬币边缘的字母辨认身份:西雅,父亲;厄斯塔姆,母亲。我记得我当时在想,我就是个一文不值的小混蛋、小杂种,所以才会如此铁石心肠。
我身旁的奥古斯哭得稀里哗啦。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奥古斯从来不哭。不管是偷东西被抓、挨了鞭子,还是他的妹妹被河水冲走淹死,他都没掉过眼泪。并不是说他像我一样无情无义。奥古斯一般在别人伤心或害怕时出现,说些安慰人心的话,或者什么都不说。他坚强、睿智、可靠。世事无常,他却总能找到明路,没有什么能战胜他。我永远想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人会选择和我玩,但这就是奥古斯了。对他来说,做朋友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任何回报——还有什么东西是别人能给他、而他还没有的呢?
而那个时候,他崩溃了。我的震惊难以言表。这就像看到自己的父亲或上帝哭泣一样。而且,不用说,我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说什么。我只知道,我必须忍住眼泪,免得彻底丧失勇气。所以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别担心,没事的,我们比他们强。总会有我们复仇的一天。”我猜,我当时这么说是因为奥古斯很有荣誉感。在他的思想中,有人伤害了你,你就得以牙还牙,以此来维持大自然的平衡。几次复仇之后,就没人敢惹他了。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当然,我从没怀疑过他。
总之,他停止了哭泣,但接着就变得异常安静,一点也不像他。在那之后第二天还是第三天,他在行进中绊了一跤,跌倒了。他站起来,回到队伍里,手里多了一个压碎的东西,蘑菇。我小声对他说,不要吃那个,有毒。他直视前方,悄声回答说,我知道。又过了一天,轮到我们替守卫送食物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他往一只碗里漏了些东西。那天晚上,一个守卫尖叫着把我们吵醒,第二天早上就死了。
我没出声。但当我们走过那人的尸体时,他用胳膊碰了碰我说,谢谢。我假装没听到。
“哦,那件事啊,”我说,“和现在有什么关系?”
“我考虑过了,”他递给我一盘我最喜欢的蜂蜜蛋糕,“许多年后,我住在莱比锡时意识到,这不是舍尔登人的错。怪罪他们就像怪罪弓箭手的箭。我想起了你对我说过的话,那句话给了我坚持下去、战胜一切的力量——”他微笑着,和他爸爸的笑容一模一样,“胜者恒强,你知道这句谚语吗?仔细想想,这句话根本没意义。胜者恒强,因为胜利者总是更强的那一个。字面意义就是如此。你打败了我,你就是那个更强的人。如果我获胜,更强的就是我。我在那天晚上就证明了这一点。我只是个小孩,没有武器,被绳子捆着,人人都可以踢一脚,但我打败了那个混蛋,我赢了,我比他强。你当时的话就是这个意思,这句话帮我渡过了难关。”
“其实……”我说,但他根本没在听。
“之后,”他继续道,“我在莱比锡安顿下来,听到了你的消息。你当时刚刚当上上尉,你想出了一个聪明的办法来改进浮筒,造出更好的浮桥。一些商人听到风声,把新型浮筒带到莱比锡,试图推销给一些我认识的人。发明者是工程兵队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上尉,还是个奶白脸,他们说,这就叫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就想,我这样一天天赚着轻松钱,胸无大志,如果被奥尔罕看到,他肯定会为我感到羞愧。所以那天晚上我找人商量了一下,敲定了这个大计划。”他眉飞色舞,“现在,终于走到这一步,你我重逢,一切即将开始。是不是太棒了?”
我深吸一口气。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我想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了解我。
“奥古斯,”我说,“我是另一边的。”
他笑了,好像我讲了个笑话。
“这不是很完美吗?”他说,“简直是上天注定。我一直在想,一旦围城,你肯定会被召回城中进行防守。这样,只要找到一个聪明的办法互通消息,我就有了可靠的内线。但你居然是那边的最高统帅,这不是天意是什么?城里这么多人,话事的居然是你!你加上我,破城指日可待。”
我需要时间思考,于是说:“外面那些人是谁?从哪儿来的?”
“不是说了吗?我的军队。”他打了一个响指,有人送来更多的蜂蜜蛋糕,“这里只是一部分,剩下的还有事,忙完了会直接过来。”
“是你指挥的吗?”我问,“烧掉克拉希斯的舍尔登人。”
他看起来有些困惑——并不是内疚。但可能他觉得他欠我一个解释吧,“在我看来,”他说,“他们就像一件武器。战斗之初,你的对手拿着它,于是你把它抢了过来。然后这件武器就是你的了,从坏事变成好事。舍尔登人和我们一样都是受害者,奥尔罕。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这一点,但弄明白之后,一切都好办了。现在是我们所有人对抗他们。你还记得家乡的那句老话吗,泥里的虫子也能对抗狮子,现在轮到虫子们赢一把了。”
我喉咙哽住,无法呼吸,过了好一会儿才能说话。
“我当时就在克拉希斯,”我说,“他们差点杀了我。”
这句话让他苦恼起来。
“对不起,”他说,“当然,如果我知道……”他耸耸肩,“但你没事,所以不用介怀。再来一块蛋糕吧,你最近吃得不好。”
这让我笑了起来。然后我意识到,他就是在逗我笑,“我们来谈谈和平条款吧。”我说。


第25章
我说错话了。
“抱歉,”他说,“我没听懂。”
我瞬间想不顾一切把话圆回去。
“投降条款,”我说,“相信我们俩一定能想出——”
“条款?”他瞪着我,仿佛刚才听他滔滔不绝的是个陌生人,被他误认为老友,“你想说什么?”
“哦,拜托,”我用尽全力表现出愉快的样子,我至今还为此感到羞耻,“只要撤兵,你想要什么都行,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他没作声。我宁愿随便说一些蠢话来打破沉默,但生生忍住了。
“好吧,”他似乎在努力压制怒火,“交出所有武器,打开城门。”
“然后呢?”
“我们冲进去,把他们全部杀掉。”停顿了好一会儿,他又说,“当然不包括你,我们是朋友。”
他说他要杀了他们,不杀我。但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他脾气一向不好,而他最难容忍的就是在他面前显露出哪怕一丁点不忠的人。
“为什么?”我问。
“因为他们必须死。”他吼道,随即意识到自己在发火,“你懂的,对吧?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们不可能放过他们,宽恕他们。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这才是复仇。”
轮到我不出声了。他等了几秒钟,继续道:“况且到了这一步,我也控制不了了。我答应过他们,杀光每一个罗珀人。如果现在撤兵,他们会把我撕成碎片。奥尔罕,我的天呐,你怎么回事?你不会对这些人产生感情了吧?”
“有一点。”我说。
“不可能。”他硬邦邦地说,“这不是用玻璃杯困住蜘蛛,可以选择扔掉它还是压扁它。他们是蓝皮肤。要纠正这个世界、重新开始,必须把他们抹掉。”
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
“他们不让你撤兵吗?”
他盯着我,接着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你还不知道我的军队是些什么人吗?他们是三分之二的帝国军啊。当然没有蓝皮肤,全是辅兵,来自被征服国家的可怜虫。他们只有两个选择:为我们战斗,否则烧毁他们的村庄。这就是帝国守卫疆土的方式,毕竟帝国一直在扩张,罗珀人早就不够了。确实,这一招很好用,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个聪明的人意识到——我猜是我——如今帝国军队里的奶白脸比蓝皮肤多得多。他们由罗珀人训练,使用帝国标准装备,和罗珀人一样勇猛善战。而且在战场上,罗珀人被小心保护起来的时候,是谁顶在前面死战?于是我解释一番,他们立刻就懂了。不过不幸的是,海军不买账,说什么也不愿将他们心爱的船放心托付给野蛮人,所以我只能和该死的舍尔登人做一笔交易。不过还是我赚。现在,剩下的蓝皮肤正规军都被关在帝国各地的最坚固的城市里,而我的军队则守在城墙外,以防他们跑出来。所以,三分之一的帝国军被围困,另外三分之一在堵在城门外,最后三分之一就在这里,用来对付都城。我说不能撤兵就是这个意思。你觉得他们会让罗珀人活着离开吗?开玩笑,他们要罗珀人流血。仔细想想,这也是我想要的。”
我喝了一口他找来的极品好茶,茶水已经凉了。
“你说了很多,我得好好想想。”
他盯着我,好像我疯了,然后突然大笑起来。
“没什么好想的啊,”他说,“看在众神的份上,这不是仔细权衡利弊的时候。你要么懂,要么不懂。你怎么了,奥尔罕?你变了。”
我突然意识到他是对的。我想起了他认识的那个小男孩,他已经不是我了。很神奇,你不会注意到自己在改变,因为过程非常缓慢。直到有一天,你在水池或水洼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会突然感觉很陌生。和奥古斯谈话就像看到了我小时候。我错把他当成了他的父亲,这很正常,他已经长成了他父亲的样子。也许我在成长,无法避免;但我不能确定,老实说我已经忘记我爸长什么样了。我有很多关于他的回忆,但记忆中他不是转开了脸,就是藏在阴影里。就像圣像和三联画——艺术家收了钱,把金主画进画里,打扮成次等圣人或旁观者。但按照传统,金主的画像不能引人注意,必须用各种方式加以隐藏。据说,如果请到一位灵感迸发的画家,用这种方式把自己安插进一幅巨作,你就能洗清所有罪孽。这明显是罗珀人的思维方式,这是作弊。
现在的问题是:我变得更好还是更坏了?
反正,我说了不算。而奥古斯显然觉得我变坏了。
“我就是个修桥的,”我直接把心中的话说了出来,“我不是士兵,我唯一渴望战胜的就是几条河而已。”
“这跟你的渴望无关,”他说,“而且,我们所有人都是士兵。战争不是我们挑起的,但我们都得参战。”
“如果不是罗珀人——”
“知道,”他打断了我,“他们觉得你有用,而且,爱惜工具和牲口对生意有好处,毕竟是花了钱买来的。奥尔罕,你老实告诉我,你感激他们真的是因为他们培养了你,给了你一技傍身吗?”
“我不是牲口。我是他妈的工程兵团上校。”
他点头,“确实。你精通自己的行当,干得非常出色,对他们来说很有价值。说不定有些人还纡尊降贵把你当个人,甚至假装看不到你的肤色。多好的教养啊。所以你对他们有了感情,真是条好狗。”他太了解我了,知道这些话会把我惹急。
“拜托,奥尔罕,你该自己想到的。”
“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出头,”我说,“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
“是的。”
我等了等,他很快回味过来,“对你来说一样重要。”他说。
这是真的,从过去到现在都是。我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帝国、帝国军,外加推崇蓝皮肤至上的既有秩序。我伪造印章、贪污钱财、铸造劣币,用无数偷奸耍滑的小动作来保护自己的尊严。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自己;我并没有考虑他们,我只为证明自己比他们聪明百倍。虫子向狮子宣战,森林里所有动物都觉得狮子会赢。但狮子并抓不到虫子,因为它们会钻进地里,避开战斗。但是到了晚上,狮子们睡着以后,虫子就会爬进它们的耳朵,吃掉它们的大脑,把它们一个个全杀了。在我的家乡,这是个耳熟能详的故事,虽然罗珀人从未听过。每次我给我的帝国朋友讲这个故事,都会先问他们,你愿意做哪一个,虫子还是狮子?他们都说,当然是狮子——除了阿塔瓦杜斯。为什么选虫子?因为,他说,我是个工程师,我知道虫子挖隧道非常厉害。别多想,他这么说不过是在打趣,因为他知道这是个陷阱问题。
“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吧?”他说,“你报复他们,一有机会就诈骗、行窃。只不过为了良心上过得去,你把赃物分给了工程兵团的手下。你对他们是掠食者心态,这不是爱。”
“我没说过——”
“很好,说了也是谎话。”他直视着我,眼神锐利,“你帮他们守城我理解,毕竟你以为我们是一群不知名的野蛮人。但现在你知道了,我们是一起的,是同胞。你还打算用弹跳球把我砸死吗?奥尔罕?”
“当然不会。”
“你此前杀掉的每一个小兵都是我,你明白吗?他们和我是一样的,是你的族人,他们和你的相似程度远超那些蓝猴子。”
蓝猴子。我不喜欢和奶白脸朋友议论罗珀人,给他们起这种名字。大概一旦聊起来,我就会禁不住大声附和。
他偏头看着我,样子像一只不明白你在干什么的狗。
“也许你是在可怜他们,”他说,“我说的对吗?”
“可能吧。”
“好吧。我遇到过的一个医生和你的态度很像。他有机会制造一场瘟疫,但临门一脚却下不了手,同情心泛滥。”他瘪了瘪嘴,“给你三次机会,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也许我是觉得,你这以牙还牙做得过头了,道德上你并不比他们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