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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长了木鱼脑袋的呆瓜抓着我的一只脚,拼命往后拖。只需一次撞击,飞溅的碎石就会把他撕成碎片。他是为了救我才冒险的,都是我的错。如果我的腿还能动,我一定会踢他的脸。呆瓜摔了一跤,连带我的头也被撞了一下。这是我这辈子感受到的最强烈的疼痛,接着,一片光明包围了我。
我睁开眼睛,眼球还是又涩又酸。我揉了揉,没什么改善。一张脸正垂下来看着我,一张金色的鹅蛋形大脸,眼睛大而哀伤,嘴巴小得几乎看不到。这是“悲伤之母”,我躺在宫里的小教堂,这里的古董马赛克时不时就会被人撬走一两块。
又有两张脸出现在视线里,同样低头看着我,凑得更近。一个是傻乎乎的福提努斯,另一个是锯末。一个陌生的声音说道,“他没事了。”语气有一丝着急,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去别的地方。
“感谢。”福提努斯对他说,然后关切地看着我,“你感觉怎么样?”
记忆回来了,感觉就像无知地往下张望,然后突然意识到你站在悬崖边。
“她怎么样?”我悄声说道,嗓子还是哑的,“她还活着吗?”
福提努斯皱起眉头,没听懂我在说谁,“我去看看。”锯末听懂了,说完转身离开。
“你头上撞了一个大包。”福提努斯仿佛在跟小孩子说话,但就算我小时候也没人对我用这种语气。
“你会好起来的,乖乖躺上一会儿就行了,不要怕。”见我挣扎着想要说话,他又及时加了一句:“敌人没再扔石头了,修补工作正在进行,放心。”
啊,我还没想到那儿去呢。我嗓子哑了,于是举起左手,食指和拇指指甲扣住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拽到我面前,好让他听清楚。
“她怎么样?”他掰开我的手指,妈呀,没想到力气还挺大。显然我现在状态太糟糕了。
“抱歉,”他说,“你在说胡话。这是头被撞之后的正常反应。很快会好起来的,我保证。”
但愿锯末听懂了,出去帮我打听了。我叹了口气,垂下手来,闭上眼睛。
“走开。”我假装困倦,说道。
(然后我好像真的睡着了,因为我清楚记得,身边只剩下悲伤之母那一成不变的金色大脸,似乎有些责备地看着我。我让她失望了,她说,她一向希望我干出一番成就,但我竟然又在打打杀杀,自食苦果。我想解释,但不知为什么说起了阿劳塞特语,她当然听不懂。于是她拿起锤子,在我脑门上钉入一枚钉子。然后——)
我醒了,头痛欲裂。许多张脸围着我,大部分都很陌生,但我认出了福提努斯、盖塞利克中尉以及绿帮的朗基努斯。我眨了眨眼,感觉有人在卖参观我的门票,生意红火。
有个人喊了一声:“医生,他醒了。”人群分开,那卑鄙的老不死福尔克斯走了过来,伸手翻起我的眼睑。我讨厌别人掰我眼睛,举手挡开。
“他没事了。”福尔克斯说。
我抓住他的手腕。
“你在这儿干吗?”我愤怒地说,“你怎么不在二狗?”
他笑了。
“她还活着,”他说,“但差点就死了,你也是。幸好,否则太可惜了。”
他手腕转了一圈,挣脱我的手指,接着在我再次伸手前干脆地退后一步,刚好站在我够不到的地方。
“账单寄给谁?”他问。
福提努斯刚刚张开嘴,朗基努斯就先动手了。我吃了一惊。福尔克斯放弃了追问。
我转向朗基努斯。
“艾科玛。”我说。
“她好着呢。”他说,“别担心。”
“叫他回来。”我说,接着一阵晕眩,仿佛我又回到了城墙上,有人在拖我的脚。
一个清亮的声音打断了幻觉。
“奥尔罕。”
“干什么?”我说。
“你睡了五天了。”福提努斯说,“差点醒不过来。”
我心乱如麻,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
“干什么啊,别吼,”我说,“五天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在这儿躺了五天,总算捡回一条命。”福提努斯说,“情况很糟,相信我,噩梦一个接一个。”
我想起来了,“城墙上,”我大喊,“抛石机……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们攻进来了吗?”
“他需要休息了。”人群后面一个声音说。
“请大家离开,四小时后再来探望。”
“谁也不准走,”我喊道,“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必须知道。”
“一切都好。”福提努斯回答,他刚刚才说情况很糟,像噩梦一样。
“等你好些了我再详细告诉你。别担心,一切都在掌握中。”
“他们攻进来了吗?尼卡呢?”
“好好休息。”福提努斯走出我的视线范围,“安心睡一觉,你越早康复越好。相信我,一切都好。”
于是我乖乖休息了半个小时,探望的人都走光了。我坐起来,四处找了找穿的,发现一条走廊的墙壁上挂着一件旧工装袍,一个小院子的垃圾堆上躺着一双有裂纹的旧靴子,其中一只只有半个鞋底。我的脑袋依然像被打了无数枚钢钉一样,但我懒得管了。
从哪儿开始呢?我想直接去二狗,但朗基努斯说她已经脱险了,而根据福提努斯的话,外面情况很糟糕,噩梦接连不断。于是我决定先去城墙,不知道会不会中途就被一箭射死,或者被石头砸死。
街上很安静,不过还是有人。我认出一个熟悉面孔,脑子转了两圈才想起他是我手下的一个下士。他扛着一个巨大的帆布工具包,走得很匆忙。我小跑着赶上他,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
“上校。”他吓了一跳,“他们说你——”
“城里什么情况?”
他眨了眨眼,习惯性地立正,以工兵的标准来说,姿势还算凑合,“我们守住了,长官,”他说,“让他们吃了不小的苦头。”
他似乎觉得这也算正式报告。算了,不跟他计较。走到离兽王酒馆一百码远的地方时,我突然有点头晕,“来,”我说,“我请你喝一杯。”这家酒馆在十年前因为我做的一些龌龊事把我扔进了黑名单,“……等等,我没钱。你请我喝一杯吧,然后给我详细说说。”
他有些惊讶,好像我刚刚亲了他一口似的,“好的,长官。”他说完,带头走了进去。
我一向喜欢待在酒馆,五天没去,很郁闷。据下士赛甫拉和所属兵团的战友们说,是那个魁梧的利西马库——绿帮角斗士第一名,烧攻城塔时当我保镖的,记得吗?——在我城墙上救了我,拖着我离开前线,当时如果稍晚一步,我们所在的哨塔就被砸碎了。梅纳斯死了。利西马库一直把我拖到石梯口,这很棒。但他绊了一跤,我摔下石梯,头先着了地,这就坏了。不过我总算还活着,了解了整个事实,也不是太亏。
前文说过,利西马库长得很吓人,和他待在一块我浑身不自在。但当他看到我躺在石梯最下面的瓦砾堆里,眼看死透了时——我也无法准确形容——没错,他是角斗士,以砍人为生,为人耿直,只知道以角斗士的直觉来应对各种情况。我在他眼皮底下被杀,作为我的保镖,(他认为)他渎职了。对了,角斗士有着一定的荣誉感和羞耻感。反正吧,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他当时有点抓狂,飞奔到竞技场,牵出一辆上一场战斗幸存下来的战车,抓起半打防风灯,叫北门守卫打开城门。城门卫兵是绿帮的,自然把他的话当作圣旨。这时候,锯末正在城墙上准备投石车——
(你应该记得,我让梅纳斯把投石车撤下来,但随即他就丢了半个脑袋。真是万幸啊。我那极其愚蠢的命令没有得到执行,这座城市才有了活路。和过去一样,感谢敌人。)
第17章
锯末从石梯上跑下来拦住卫兵。卫兵告诉她,利西马库叫我们开门。于是,面对利西马库和四匹累得口吐白沫的赛马,锯末问他,你在玩什么?我要烧掉那些抛石机,他回答,他们杀了奥尔罕,我要杀了他们。
我喜欢锯末,那姑娘有脑子。好吧,她说,那记住走直线,不要绕弯,我尽量掩护你。
利西马库并搞不懂她有什么计划,但聪明地相信了她。他挥了一鞭子,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从城门口冲了出去。锯末回到城墙上,投石车已经就绪,随时都能发射。她快速调整了其中几台的机栝,然后下令。数百个石球凶猛飞出,弹跳着向前滚,只为给单骑冲锋的狂战士利西马库留出一条安全路线。不用说,砲弹还没落地,敌人就放下手中的各种活计,除了操作抛石机的七个人,其他全像游猎场的鹿一样朝着那座该死的小山丘狂奔。
七架抛石机中,有两架在前几轮攻击中损坏。那些理论家预料得没错,其中一架刚一发射,抛杆就折断了。另一架发射时吊索没能松开,网兜缠住了抛杆,也断了。剩下五架还能正常工作。我猜,抛石机的操作员忙着盯城墙,没注意到一路接近的利西马库,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利西马库走得匆忙,忘了带武器,但关系不大。操作员都是工程兵,大家都知道,工程兵是不懂打架的。他赤手空拳打死了两个还是三个人,其余的四散逃命,直接逃到了石球的滚动路线上;倒霉透顶,但战争就是这样。没有他们碍事,利西马库开始涂抹灯油,点火后等了一阵,等火势让他满意了,才掉头回城——是走回去的,战车的车轴在中途折断,而利西马库是绝对不会跑离战场的,那样有失体面。于是他悠闲地走着,可能还有点得意。回到北门时,杀人如麻的石球依然在他两侧弹跳。他停下来,调整了一下扛在肩上的第二架抛石机断落的抛杆。这是他能顺走的、唯一勉强算个奖杯的东西。
(由于这个举动,他对守城的贡献比这个故事中的任何人都要大。晚点跟你细讲。)
总之,最后我活了下来,而七架抛石机全部报废。尼卡带着手下查看损坏情况——是我杞人忧天了。直到我和下士赛甫拉喝完酒,我才鼓起勇气问,尼卡怎么样?哦,他当时没在,赛甫拉告诉我,他去城里的锯木厂了。对啊,是我叫他去的,我忘了。
我一步步爬上城墙,找到尼卡。他见到我吓坏了,你不是躺着吗?
“闭嘴。”我说,“这里什么情况。”
尼卡听阿塔瓦杜斯说,抛石机开始轰炸时,阿塔瓦杜斯就在墙上,和我之间隔了五座哨塔。感受到城墙的震动后,他立即沿着城垛走道狂奔,一块石头落在他脚下一码远的地方,砸断走道,让他不得不停下。但他是阿塔瓦杜斯,当然不会像任何正常人(或者我)一样东躲西藏吓出屎。他站在原处仔细观察,很快发现了敌人的意图:集中火力砸出一个足够大的豁口,让军队可以冲进去。但有些石块的撞击点太低了,会被反弹回去,造成的损害有限。只有砸中顶部壁垒的才有显著效果,因为壁垒只有下方一个固定面,更容易碎裂和崩塌。所以,抛石机只能摧毁城垛和壁垒,无法轻易破坏城墙主体。意识到这一点后,阿塔瓦杜斯就不担心了。虽然没了城垛很糟糕,但抛石机只有七架,要对城防工事造成决定性破坏的话,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对方的角度选择很有限,要保证射程,又要躲过我们的投石车,只能挤在那座孤零零的小山丘上。简而言之,抛石机并不能突破城墙给士兵们开道,最多只能时不时让城里的一小撮人遭殃。这就是尼卡给我讲的阿塔瓦杜斯的经历。他似乎并不认为,一个人笔挺地站在轰鸣的巨石中,进行效果难测的观察、推理有什么了不起。这就是罗珀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无法真心讨厌他们,即使他们四处烧杀抢掠,把我这样的人视为垃圾。泥土里的虫子也能对抗狮子——这古老的口号贯穿了几次社会战争、奴隶起义和行省叛乱。是的,罗珀人就是掠食者,他们把人打残打死都是理所当然的。这么做虽然带来大量好处,但这并非他们的目的,就像狮子总在无意中慷慨地养活食腐动物一样。即便如此,如果要在狮子、狼、豺和狐狸之间选择,我永远选狮子。它们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真的很帅。
说到哪儿了?对了,人们不再恐慌,抛石机全数覆灭,城墙依然完好,我也没死。福提努斯在我休养期间接管了城里一切事物。换句话说,灾难正在酝酿中。
众神保佑,他做得非常努力。他想看到我感激又崇拜的眼神,想在我苏醒时第一时间送上好消息:那个捅了我心爱的艾科玛的混蛋已经被抓,正在监狱里等待审判和处决。于是他派卫兵——是的,直接派了卫兵——到二狗查探。不用说,卫兵过去的时候,酒馆已经空了,只剩下艾科玛,以及蓝帮派来照顾的医生和护士。所以他们开始审问医生——医生是事发后六个小时才到的,什么也没看见——此路不通,他们又叫醒了艾科玛——这是她出事后睡得最好的一觉——开始问她问题。她当然说不出话。他们威胁要以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逮捕她,于是她以她那特有的语气叫他们滚蛋。他们离开酒馆,去了蓝帮公馆,开始胡乱逮捕有嫌疑的人。当然,当然!这造成了一场骚乱。最后,还是靠着蓝帮无与伦比的气量和大局观,以及阿拉萨克亲自下场调解,他们才能活着走出去,自然是鼻青脸肿。
福提努斯意识到他可能办错了事,虽然真的不知道错在哪儿,但还是感觉到了不对。于是,他又尝试了另一种方法:五千金斯塔隆悬赏罪犯的名字。如果我在的话,我会告诉他这是自找麻烦。他一小时内收得到了一百个名字,那些所谓的目击者一个个赌咒发誓,即使他们事发时根本不在场。正当他忙着摆脱这些白痴时,一个绿帮的人找到他,给他说了一个有重大嫌疑的名字:索里斯帕。
不愧是福提努斯,他立即让人查询名册,都城只有一个人叫索里斯帕。他派了二十个卫兵去抓他。他应该做的是——任何傻瓜、小丑或老鼠都会做的是,找到蓝帮的朗基努斯(记住,消息是绿帮的人给的),问他有没有听说过索里斯帕这个人。而朗基努斯会回答,是的,那是我父亲。
胜利公园大暴动已经过去很久,上城居民大概已经忘记了帮会的暴脾气,主要一直没人再干出惹毛他们的蠢事,例如逮捕帮会首领的父亲。出于爱国精神,还有对我个人的认可,阿拉萨克努力安抚了义愤填膺的蓝帮。但坐在看守所里、戴着镣铐的不是他父亲。公平地说,朗基努斯也不是毫无贡献,他还是象征性地阻止了一下。帮众们当然不答应,他迅速放弃努力,任他们自由砍人。没办法,如果他诚恳认真地叫停暴动,绿帮老大的位置就得丢了。而且他也是真的生气,这合情合理。事关亲人,让城市和公众利益见鬼去吧,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