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里的文字慢慢下移,就在我快要看到下面的情节时,突然,有一阵奇怪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是一阵特殊的、让人听过一遍就无法忘记的声音。木头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
咯吱,咯吱。
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声音是从阳台上传来的。我曾经用“时间囚徒”送的无人飞机在对面空置的公寓里,拍到一个无头的红色木马,被一个长着木马头的小男孩骑着。后来,这个红色的木马神秘地出现在我家里。一开始,我用胶布把它固定在阳台上。到后来,“时间囚徒”事件结束之后,我就把木马交给了善后的国际刑警。但是,木马头男孩骑着无头木马的情景,还时不时出现在我梦里。没有人在看过一次这种景象后,可以轻易忘记。还有那个声音。
咯吱,咯吱。
就是如今在我背后响起的声音。我面对着电脑屏幕,脖子僵硬,完全丧失了回头的勇气。
木马底盘跟地板摩擦的声音,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急。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就好像,它正加快速度,裹挟着气流,朝我后背冲来。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那个画面,骑在红色无头木马上的小男孩,红领巾,海军服,脖子上是一个粗制滥造、油漆剥落的木马的头……
木马头上,露出了不应该存在的笑容。
嘻嘻。男孩清脆的笑声,就在我身后响起,真真切切。我几乎跳了起来,在半空中转身,朝椅子背后看去。
客厅里空荡荡的,什么鬼都没有。我狐疑地打量四周,桌脚、椅背,甚至是天花板,都仔细看过,确实什么都没有。阳台上更是空空如也,这很正常,因为那个红色的无头木马,早就被梁Sir带走了。
心理作用啦。情绪慢慢放松下来,再次确认背后什么都没有,我坐回椅子上,准备继续看小说。然后,真正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Word文档自己在动。我确定刚才跳起来时,没有碰到鼠标或者键盘,但是这时候,才看了几页的文档已经被拉到了最底下的位置。如果要把这篇小说往下写,就在这个位置开始。我两个手掌悬在空中,看着页面里自动输入字符。就好像有个透明人正坐在电脑前,快速地打字。这个人码字的速度,一定很快,可能是一个……职业的小说家?但是他打出来的,却根本不是什么小说内容,而是一句不断重复、重复、再重复的话。
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
“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我不由自主地念道。
屏幕上的字符,还在不停地增加、重复。如果说这是电脑里木马的一场恶作剧,如同上次被Marilyn操纵的游戏角色一样,我会容易接受一点。可是,随着字符的增加,啪嗒,啪嗒,桌子上的键盘,也自己在动。键帽一个个陷入、弹起,速度飞快,就如同有看不见的手指,在上面不停敲击着。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再写下去我就要疯了……
恐惧像腐尸的一只巨掌,攫住了我整个心脏!再待下去,我就要疯了!我疯了一样跳起来,扔下还在自动打字的键盘,朝着房门狂奔而去。途中,顺手抓起了鞋柜上的车钥匙。房门被我砰一声关上,我还神经病一般从外面把门死死顶住,就像是有什么鬼怪正在追着我出来。心脏怦怦狂跳不止,汗水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让腋下都湿透。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知道,也见识过这个世界上的超自然现象,但到最后,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刚才发生的一切明显超出了科学的范畴,应该归于灵异事件。而我虽然叫鬼叔,却是从来都不相信有“鬼”的。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无论如何,这个家是再也不能待了。我用右手摸了摸口袋,钱包还在,里面有身份证和银行卡,而且护照、手机、车钥匙也都在。凭这几样东西,我可以在外面生活很久,不用再回这套闹鬼的公寓了。这么想着,我放开了房门,转身朝电梯跑去,还时不时回头看看房门有没有被幽灵打开。
电梯一路下行,到了地下车库。还好,一路上,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非人在跟踪我。走出电梯,我习惯性地掏出车钥匙,却马上蒙了。
我买房子的时候没买固定车位,所以那辆卡宴是随意停的;好在我记忆力不错,而且车身的宝蓝色即使在地下车库也颇为亮眼,所以找不到车的情况很少发生。可是现在,我手里握着的却是一把本田的车钥匙。而这把钥匙对应的车是哪一个型号,哪一种颜色,哪一个车牌照,我都一无所知。我皱着眉头,准备在车库里随便走走,碰碰运气。我的打算是一边走一边按车钥匙的开锁键,找一下离电梯近的小半个车库,找不到的话,就索性打车去深圳湾口岸。
没想到的是,就在我第一次按下解锁键的时候,正对着电梯门的一辆车,车灯跟驾驶室灯同时亮了起来。我呆呆地看着眼里的车钥匙,又按了一下锁车。啪,对面的那辆车,灯又灭掉了。我对本田的车型并不太了解,如果没猜错的话,这是一辆黑色的CRV。它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守在车库里,像一匹忠心的坐骑等待主人的出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我对这辆CRV油然而生一种信任感。没有再多想,我一边朝它走过去,一边按下解锁键。踩下第一脚油门的时候,我的感觉是,这车开起来当然没有卡宴好,但也还不错啦。
当我驾轻就熟地开着车,在车库里穿梭,最后来到地面时却忽略了一个问题:在我的印象里,从来没有开过CRV,为什么对所有的操作都这么熟悉?与此同时,保时捷卡宴开起来是怎么样的体验,变得记不太起来了。
第10章 到底是和谁买戒指
二十分钟后,我开车到了深圳湾口岸,在停车场里才想起,刚才本来是打算用电脑订机票的,但是被诡异的Word吓了一跳,根本没订成。幸好,我带了手机。我坐在车里,用手机里的App,订了一张今晚出发,从香港飞往曼谷的机票。然后我下车在附近的小店里把机票凭证打印了出来,再跟护照一起,顺利地过了关,到了香港。紧接着,我在关口叫了辆的士,直奔中环,唐双公司的写字楼。
拜托完司机大哥开快点,一定要在下班前赶到后,我便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休息。从早上起床到现在,这大半天折腾下来,也真是够够的。要不是叔的意志力坚定,正常人被这么一搞,分分钟已经精神分裂了呢。
晚上七点,天色已经完全暗了。我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徘徊。道路两边,是名表、珠宝的奢侈品店,以及星级酒店,而向南走到尽头,则是著名的维多利亚港。是的,我正走在尖沙咀的广东道上,跟中环隔海相望。两个小时前,我在海对面的中环,一栋气势恢宏的写字楼里,遭遇了几乎是人生最大的挫折。
出租车司机果然给力,从深圳湾口岸一路狂飙,果然在五点半下班之前赶到了唐森TOMSON物流公司所在的写字楼。乘电梯上楼的时候,我一直在担心,会不会张铁背后的组织把整个公司的员工都赶走了?或者不需要那么大费周章,只要把跟唐双关系最密切的几名员工—比如秘书Stacy姐、司机兼保镖Tommy—都弄消失就可以了。我几乎心急如焚,如果真的这样的话,那就太糟糕了。可是,当电梯门打开,我踏上23楼的地板时,发现之前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因为在这栋写字楼的23层根本不是唐森TOMSON物流公司,而是一家我毫无印象的化学品贸易公司。在短暂的震惊后,我开始怀疑自己记错了楼层,拔足狂奔到消防楼梯。然而这仍然是徒劳无功,21、22、24、25层,甚至13、33层,都找不到唐森TOMSON物流公司的踪影。最后我终于跑不动了,坐在消防楼梯,掏出手机,上网搜索唐森TOMSON物流公司的地址信息。我心里抱着仅存的一线希望,说不好只是我记错了写字楼。网上得到的反馈比预想的更加让人绝望。在整个互联网上,根本没有关于唐森TOMSON物流公司的任何信息。一个字节都没有,就像这家公司从来没有存在过。
刚才在23楼,我仔细观察过,那家化学品贸易公司每一个细节都是对的,每个上班的人各司其职,根本不像是临时搬来的。就算退一万步,那个组织手段强大到逆天,可以把唐森TOMSON物流公司清空,再搬进来一家化学公司……可是,在短时间内把互联网上所有信息都清除掉,这一点,就算FBI都做不到吧?
我坐在楼梯上,看着窗外的阳光一点一点暗下去,就像是我的心情。这样一来,答案就越来越明显了—我记忆中唐双的公司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脑海中,回荡起张铁说的话:“……唐双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她是你虚构出来的女主角。”
离开中环之后,我从海底隧道穿过维多利亚港到了尖沙咀的广东道。在街上漫步的时候,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所有的证据都堆积在我脑海里—世界上没有唐双这个人,那个我视为一生中真爱的女人。可是,为什么在我的脑子里,却还保留着那么多跟唐双在一起的回忆?比如说,这一条跟她来回走了好多遍的广东道。
我记得那天下午阳光很好,我跟唐双一直手牵手,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我们先逛了江诗丹顿,她送了我一块传承,正装表,鳄鱼皮带,白色表盘。我本来是不要的,因为一年里穿西装的次数少之又少。唐双当时笑着说:“跟我在一起,穿西装的场合就会多呀,带你去慈善晚会的时候可不要丢我的脸。还有啊,你那块绿水鬼,更适合年轻人。”
投桃报李,我要送她梵克雅宝,她却只挑了最简洁的一条黑色四叶草项链,就这,还是为了顾及我男人的自尊心。最后,我们还在蒂梵尼店里看了结婚对戒。当然,只是看看而已,并没有买。我们认识才不到一年,在一起半年多,如果从真正滚床单开始算,当时还没满一个月。结婚什么的,为时尚早。
此刻的我,站在夜色里,灯火通明的蒂梵尼店门口。那些回忆,如此真实,难道都是我虚构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确实是一名伟大的小说家,虚构出来的情节不仅能骗过读者,还能骗过自己。可我还是无法相信。
我突然想到,要不要进店里去问问店员还记不记得我,记不记得一个多月前,跟我一起来看婚戒的留着沙宣短发的女人。就在这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嗨。”
唐双!
我惊喜地转过头去,看见的却是—小希的脸。小希脸上带着笑,很努力地笑,却看得出疲惫。
我诧异地问:“你……你怎么来了?”
她直视我的眼睛:“来找你。”
我皱着眉头:“可、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小希轻轻地叹了口气:“每一次,你都会来这里。”
我还想说什么,她却把一样东西塞进了我手里:“今天出门,你忘了带这个。”
我摊开掌心,一枚简洁的戒指静静地躺在那里。我拿起掌心里的戒指,看着内圈的刻字“?TIFFANY&CO.750”,没错,就是我跟唐双在蒂梵尼的店里看的那枚。只是这一枚戒指,已经有磨损的痕迹,应该佩戴了一段时间。
我疑惑地看着小希:“这是……”
小希温柔地笑,像是害怕吓走一只受惊的小狗:“你试戴一下。”
听她这么说,我皱着眉头,慢慢地把这个金黄色的小圈子往左手无名指上套。大小刚刚好。我握了一下拳,又松开,完全没有不适应的感觉。就好像我戴这枚戒指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早就习惯了。可是,我跟唐双根本没买这枚戒指。而所谓对戒,就是成对地买、成对地戴的戒指,所以,只可能是……
我望向小希,她适时伸出右手,并拢五指。在她纤长的食指上,戴着一枚几乎完全一样的戒指;唯一不同的,只是戒指上面有一颗小得像尘埃的钻石。
我突然有些眩晕。就像刚才不是往无名指上戴了枚戒指,而是在额头套上了金箍。然后,有人念起了紧箍咒。只是这紧箍咒,不是起到头疼的作用,而是唤起了某些现实的回忆。在脑海浮现的画面里,我坐在江诗丹顿店内,看着柜台里一枚白色盘面的手表,赞叹道:“这块表不错。”身边有人用温柔的语气说:“喜欢吗?我努力多做几场直播,攒了钱就能买。”
场面一换,在梵克雅宝专卖店,我往女人白嫩修长的脖子上,戴上一条黑色四叶草的细链,由衷地说:“真好看,我买给你。”女人脸上都是喜欢的神色,口里却说:“不用啦,我们还要装修房子呢。”最后,是在蒂梵尼店里—我跟那女人,一起盯着黑色天鹅绒盒子里,静静躺着的两枚对戒。
女人犹豫地说:“会不会有点太贵了?”
我嘿嘿笑着:“少啰唆,听我的买了就好。下笔版税很快就到啦。”
我抬起头来,看着女人的脸,那是曾经陌生,却慢慢变得熟悉的一张脸。
赵小希。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从回忆里抽身而出,回到现实。如今,我跟赵小希站在香港尖沙咀的广东道上,蒂梵尼的店门口,手上戴着各自的婚戒。原来,跟我在这条路走了许多遍的人,不是唐双—是她,赵小希。职业是游戏女主播,喜欢徒步、帽子、柴犬、酸辣粉,偶尔抽烟,跟我结婚两年,一半时间是在照顾生病的我。她是我老婆。小希当然不完美,跟唐双比起来差远了。但是,小希是真实存在的。陪我去逛江诗丹顿的是她,我看中的表要16万港币,超出了我们能承受的范围,当然没有买。我陪她去逛了梵克雅宝,其实那项链也就一万多,她也很喜欢,但是坚决没有要,说我们刚买房,开支太大。那天下午,我们最后去了蒂梵尼,买了一对最简单的婚戒,一共是九千多港币。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看戒指的时候,有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挽着一个头发都掉光了的男人进店里,大概挑了有十几样东西吧,老男人笑嘻嘻地掏出一张银行卡。我低声对小希说:“羡慕吧?等我写书发财了,店里的东西你一样拿一件。”
小希笑着摇头:“傻瓜,我才不羡慕咧。”
这三个场面是铁一般的事实。对啊,我怎么会忘掉了呢?
夜越来越深,风吹来有点冷。我打了个哆嗦,睁开眼睛。这时候,小希牵过我的手。她是用右手牵我的左手,她的手掌跟我差不多大,我清晰地听到两枚婚戒碰到一起的声音。就像是两个齿轮,咯吱咯吱地咬合到一起,开始正常运转。
她轻轻地对我说:“老公,回家吧。”
第11章 唐双的电话
一觉醒来,世界又回到了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