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灵顿勋爵用严厉的语气说:「魔法师有很多事情要做。贝雷斯福德需要道路③。我自己也需要道路。我可不能要求史传杰先生老是盯着镜子和水盆,来察看所有迷路的军团到底身在何处。你和你的士兵必须想办法跟上队伍,麦肯奇上校。就是这样。」
『注③:西班牙边境有三座大军事堡垒:阿米达、巴达霍斯和乔达罗瑞盖兹。在一八一一年初期,三座堡垒全都落在法军手中。当威灵顿朝阿米达进攻时,他派遣贝雷斯福德跟葡萄牙军队前去围攻位于更南方的巴达霍斯。』
不久之后,英军司令部接获的情报显示,大部分法军在从瓜达到萨布加尔的路途中发生了某些事情。一名巡逻兵被派去察看两个小城之间的道路,但有个葡萄牙人快步赶过来,告诉巡逻兵这是英国魔法师变出来的道路,再过一、两个钟头就会消失不见,并且把踏上这条路的所有人全都带到地狱——或是英国。这个谣言一传到法国士兵耳中,他们就吓得死都不肯踏上那条道路——那其实是一条已经有将近上千年历史的真正道路。于是法军只好绕远路越过高山,穿越石谷,艰苦的路途使他们皮靴磨损,衣衫破烂,而且还延迟了好多天才抵达目的地。
威灵顿勋爵高兴得不得了。


第三十章 罗勃·芬汉之书
一八一二年一月至二月
大家都认为,魔法师家中必然会有些固定的特征,但诺瑞尔先生家中最大的特色,显然非查德迈莫属。在伦敦其他家庭中,绝对找不到像他这样的仆人。在前一天,你还看到他像其他男仆一样,忙着清理餐桌上用过的杯盘与残留的面包屑。到了第二天,他却摇身一变,跟满屋子的海军上将、军事将领与达官贵族平起平坐,硬生生地打断他们的谈话,毫不客气地指出他们所犯的错误。诺瑞尔先生甚至还有一次公然斥责得文郡公爵,骂他不该在查德迈开口的时候抢话说。
在一八一二年一月一个雾蒙蒙的日子里,查德迈踏入汉诺瓦广场的图书馆,对正在工作的诺瑞尔先生说他有事得出门一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他先将他出门期间其他仆人所应该注意的工作一一交代完毕,然后他就骑上马背扬长而去。
在接下三个礼拜中,诺瑞尔先生总共接到了他寄来的四封信:一封是寄自诺丁罕郡的纽华克,一封是寄自约克郡东行政区的约克,一封是寄自约克郡北行政区的里奇蒙,一封是寄自约克郡西行政区的谢菲尔德。但这些信全都只是交代家务工作,对他的神秘的旅程只字未提。
他在二月中旬的一天夜晚返回家中。当时拉塞尔和卓莱正在汉诺瓦广场用晚餐,因此当查德迈踏入家门时,他们两人也跟诺瑞尔先生一起待在客厅里面。查德迈先将马牵到马厩,接着就直接走进屋中;他的靴子和袖口沾满了污泥,外套被雨水淋得湿透。
「你到底跑到哪儿去了?」诺瑞尔先生询问。
「到约克郡,」查德迈说,「去打听温古鲁的事情。」
「你见到温古鲁了吗?」卓莱急切地问道。
「不,我没见到他。」
「你知道他人在哪儿吗?」诺瑞尔先生问道。
「不,我不知道。」
「啧,」拉塞尔说。他不以为然地盯着查德迈,「你若肯听从我的建议,诺瑞尔先生,就别再让查德迈把时间浪费在温古鲁身上。这几年来他就像完全消失了似的。他说不定早就死了。」
查德迈大剌剌地坐到沙发上,「塔罗牌说他没死。塔罗牌说他还活得好的,而且那本书仍然在他手中。」
「塔罗牌!塔罗牌!」诺瑞尔先生喊道,「我已经告诉你上千遍了,不要再让我听到那些讨厌的鬼玩意儿!你快把这些东西全都从我家里扔出去,永远不准再跟我提起这些鬼牌!」
查德迈冷冷地斜睨了他主人一眼。「你到底要不要听我发现到的事?」
诺瑞尔先生愠怒地点了点头。
「很好,」查德迈说,「诺瑞尔先生,我为了替你找书,特别用心去跟温古鲁所有的妻子攀交情。我总觉得,她们一定知道某些对我们有用的线索。我总觉得,我只要常跟她们一起上酒馆,多买几杯琴酒请她们喝,听她们唠叨闲扯,最后总会有某个人对我吐露讯息。嗯,果然不出我所料。三个礼拜前,南恩·普薇跟我说了一个故事,才让我终于决定前去寻找温古鲁的书。」
「南恩·普薇是哪一任妻子?」拉塞尔问道。
「第一任。她告诉我一件发生在二十五年前的往事,那时候她和温古鲁刚结婚没多久。他们在一家酒馆里饮酒作乐。他们一直喝到身上的钱全都花光,而店家再也不肯让他们赊账,才终于踏出酒店返回住所。他们踉踉跄跄地沿着街道往前走,看到阴沟里躺了一个醉得比他们更厉害的家伙。一个老男人烂醉如泥地躺在水沟里面。污水从他身边流过,淹没他的面孔,他没淹死还真是命大。这个可怜虫吸引住温古鲁的目光。他似乎认得这个人。他走过去,仔细打量那个老男人。然后他放声大笑,恶狠狠地踢了老男人一脚。南恩问温古鲁那个老人到底是谁。温古鲁说他的名字叫做柯雷格。她再问他是怎么认识这个人的。温古鲁气冲冲地答说他不认识柯雷格。他说他根本不认识柯雷格这个人!他甚至告诉她,他早就打定主意绝对不要认识这个家伙!换句话说,他全世界最瞧不起的人的就柯雷格!南恩抱怨说他回答得不够清楚,这时温古鲁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表示,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说完之后,他就拒绝再回答任何问题。」
「但这跟事情有什么关系?」诺瑞尔先生插嘴道,「你为什么不向温古鲁的妻子们打听书的事情呢?」
查德迈露出气恼的神情。「我早就打听过了,先生。在四年前。我告诉过你,你应该记得才对。她们全都不晓得任何跟书有关的事情。」
诺瑞尔先生忿忿地挥了一下手,示意查德迈继续说下去。
「几个月之后,南恩坐在一个小酒馆,听某个人念报纸上一篇关于约克绞刑处决人犯的报导。南恩非常喜欢听这类关于绞刑的新闻,而这篇报导令她印象特别深刻,因为处决的人犯名字叫做柯雷格。这件事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当天晚上,她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温古鲁。她惊讶地发现,他已经知道这件事,而那名人犯确实是他的父亲。柯雷格被绞死让温古鲁非常开心。他说柯雷格是罪有应得。他说柯雷格犯下了一件可怕的罪行——一件英国上世纪最严重的罪行。」
「什么罪行?」拉塞尔问道。
「一开始南恩说她想不起来,」查德迈说,「但我不死心地多问了几句,并答应再多请她喝几杯琴酒,她就全都记起来了。他偷了一本书。」
「一本书!」诺瑞尔先生失声惊呼。
「喔,诺瑞尔先生!」卓莱喊道,「这一定就是同一本书。这一定就是温古鲁的书!」
「是不是?」诺瑞尔先生问道。
「我认为是的,」查德迈说。
「但这女人知道那是本什么样的书吗?」诺瑞尔先生说。
「不知道,南恩就只告诉我这么多。我骑马前往北方的约克,柯雷格是在当地受审并遭受处决,所以我到那儿去检查季审法院的纪录。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柯雷格原来是来自约克郡的里奇蒙。喔,是的!」说到这里,查德迈意味深长地瞥了诺瑞尔先生一眼,「温古鲁至少是一个血统纯正的约克郡人①。柯雷格起初是在北方市集走绳索卖艺为生,但对走绳索这种行业来说,喝酒等于是跟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而柯雷格却是个恶名昭彰的酒鬼——所以他不得不放弃这个职业。他回到里奇蒙,受雇到一家富裕的农庄当仆人。他在那里工作表现得十分出色,农庄主人对他的聪明伶俐十分赞赏,开始越来越重用他。每隔不久,他就会跟一些狐群狗党前去饮酒作乐,而他们可不是只喝个一、两瓶而已。他每次都非得把酒窖的藏酒全都喝光才肯罢休。他会大醉个好几天,这时他就会大发酒疯,胡作非为——偷窃、赌博、打架,破坏物品——但他十分小心,每次总是特地前往跟农庄相隔非常远的地方去进行这些疯狂的冒险活动,而且他总是可以天花乱坠地编出一些可信的借口,向主人解释他为何必须离家那么多天。因此,其他仆人虽然全都对他的恶行心知肚明,但农庄主人却完全被他蒙在鼓里。这位农庄主人的名字叫做罗勃·芬汉。他是一个善良、和蔼,又正派的大好人——这种人最容易上柯雷格这类恶棍的当。农庄是芬汉家世代相传的家产,但在许久以前,它曾经是伊思比修道院的农庄之一……」
『注①:约克郡是乌鸦王的北英格兰王国的一部分。查德迈和诺瑞尔先生在知道温古鲁跟他们同样都是北方人之后,对他稍稍多了一份敬意。』
诺瑞尔大声地倒抽了一口气,烦躁不安地挪动身躯。
拉塞尔用询问的目光望着他。
「伊思比修道院是乌鸦王的基地之一,」诺瑞尔先生解释。
「就跟贺菲尤庄园一样,」查德迈补充说明。
「真的!」拉塞尔惊讶地说②,「我必须承认,听你说了这么多关于他的事情,最让我惊讶的就是,你住的地方竟然跟他有这么密切的关联。」
『注②:除了拉塞尔之外,还有许多人批评诺瑞尔先生言行不副,他痛恨任何人在他面前提到乌鸦王的名字,但他自己却在乌鸦王曾经拥有并十分熟悉的土地上,住在一栋由乌鸦王下令采集的石头所建造的屋子里。』
「你根本搞不清状况,」诺瑞尔先生气呼呼地说,「我们说的是约克郡,说的是约翰·厄司葛雷曾经居住并统治过长达三百年的北英格兰王国。那里几乎所有的村庄,甚至所有的田野,或多或少都会跟他扯上关联。」
查德迈继续说下去:「芬汉家族还拥有另一样来自于修道院的物品——一样由最后一任修道院长交给他们保管的宝物,跟土地一起由农庄直系子嗣世代相承。」
「一本魔法之书?」诺瑞尔先生急切地问道。
「若我在约克郡所听到的传闻属实,这可不只是一本魔法之书。它是独一无二的『魔法宝笈』。一本由乌鸦王亲笔撰写的书。」
一阵沉默。
「这可能吗?」拉塞尔询问诺瑞尔先生。
诺瑞尔先生并没有回答。他沉吟许久,这个崭新但却不太令人愉快的念头占据了他的所有心思。
最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但他并不像是在回答拉塞尔的疑问,反倒像是在自言自语:「一本属于乌鸦王或是由他亲笔撰写的书籍,是英国魔法史上最荒诞的妄想之一。有人幻想他们已经发现它的存在,或是知道它藏在什么地方。其中不乏一些才智卓越的人士,他们原本可能撰写出重要的学术巨著,但却为了寻找这本王之书而虚掷一生。但这并不是说,这本书完全不可能存在于某个地方……」
「但若是它真的存在呢?」拉塞尔鼓励他继续说下去,「要是真有人找到了这本书——那会怎样?」
诺瑞尔先生摇摇头,不愿答话。
查德迈代他回答。「书中所提出的观念,将会使所有的英国魔法完全改写。」
拉塞尔抬起一边眉毛。「真的吗?」他问道。
诺瑞尔先生迟疑了一会儿,似乎非常想告诉拉塞尔这并不是真的。
「你相信那真的是王之书吗?」拉塞尔询问查德迈。
查德迈耸耸肩。「芬汉显然深信不疑。我在里奇蒙找到了两名年轻时在芬汉家工作的老人。他们说芬汉将王之书视为他一生最大的骄傲。他的人生第一要务就是守护这本书,而其他一切——身为丈夫、父母与农庄主人的责任——全都放在其次。」查德迈暂停了一会儿。「这可以算是本世纪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大荣耀与最沉重的负担了,」他沉思道,「芬汉似乎可以算是一名初级理论魔法师。他买了一些魔法书籍,还花钱请了一位诺萨勒顿的魔法师来教导他。但有件事让我觉得非常奇怪——两名老仆人都坚决表示,芬汉从来没读过王之书,而且对书的内容几乎一无所知。」
「啊!」诺瑞尔先生轻声惊呼。
拉塞尔和查德迈望着他。
「原来他看不懂这本书,」诺瑞尔先生说,「嗯,那真的是非常……」他沉默下来,开始啃自己的手指甲。
「说不定那是用拉丁文写的?」拉塞尔猜测。
「你怎么知道芬汉看不懂拉丁文?」查德迈有些生气地问道,「就因为他是一名农夫……」
「喔!我对农夫向来毫无不敬之意,我可以向你保证,」拉塞尔大笑着说,「这种行业自然也有其功用。但古典语文学识可不能算是农夫的专长。我看这个人大概连拉丁文长什么样子都认不不出来吧?」
查德迈立刻反驳说,芬汉当然认得拉丁文是什么模样。他又不是笨蛋。
拉塞尔冷冷答道,他并没有说芬汉是笨蛋。
就在两人快要吵起来的时候,诺瑞尔先生突然开口,让他们两人立刻闭上嘴,而他若有所思地缓缓说道:「当乌鸦王来到英国时,他并不会阅读写字。当时大部分人都是文盲——甚至连国王也不例外。而乌鸦王从小是在不使用文字的精灵家庭中成长。他过去甚至从来没有看过文字。他的新人类仆人把文字拿给他看,并对他解释文字的用途。但他那时是一个年轻人,非常年轻,也许还不到十四或是十五岁。他已经同时统治两个不同世界的王国,通晓所有魔法师梦寐以求的高深魔法。他极端骄傲自负。他根本不想阅读其他人的想法。其他人的想法怎么可能比得上他呢?于是他拒绝学习读写拉丁文——他的仆人希望他能学会使用——反而自己创造出一种文字,来记录下他的思绪,以供日后检视。这种文字应该比拉丁文更能忠实反映出他心中的想法。这是刚开始的情况。但随着他待在英国时间越来越久,他的性格也逐渐改变,他变得不再那么沉默,那么孤僻——变得比较不像精灵,而是更接近人类。最后他终于答应像其他人一样学习读书写字。但他并没有忘记他自己所创造的文字——人们称之为王文——并将它传授给几名他最宠爱的魔法师,让他们能够更深刻地了解他的魔法。马汀·帕尔曾经提到过王文,贝拉西斯也是一样,但他们两人甚至连一个笔画都没看过。要是真有王文的手稿,而且还是由乌鸦王亲笔撰写,那自然……」诺瑞尔先生又再度沉默不语。
「嗯,诺瑞尔先生,」拉塞尔说,「你今晚真是令人大为震惊!你总是公开宣称你有多么痛恨与鄙视这个人,但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你这么钦佩他!」
「我的钦佩丝毫不会减损我对他的恨意!」诺瑞尔先生厉声说,「我只是说他是一名伟大的魔法师。我又没说他是个大好人,或是我欣然接受他对英国魔法所造成的影响。再说,你刚才听到的只不是我私下的意见,又不是公开发表的言论。这些查德迈全都知道,查德迈全都了解。」
诺瑞尔先生紧张地瞄了卓莱一眼,但卓莱早就没在注意听他们说话了——他一发现查德迈故事中的主角跟上流社会毫无关联,只不过是约克郡的农庄主人和醉鬼仆人,他就完全失去了兴趣。此刻他正忙着用手帕擦拭他的鼻烟盒。
「所以说柯雷格偷了这本书?」拉塞尔询问查德迈,「这就是你要告诉我们的事情?」
「可以这么说。在一七五四年秋季,芬汉把这本书交给柯雷格,吩咐他把书送到德比郡皮克区布列顿村的一名男子家中。原因不得而知。柯雷格出发前往,走了两天,或是三天后,他到达了谢菲尔德。他暂时停止赶路,到一家小酒馆休息,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从事铁匠工作的男人,而这人同样也是个恶名昭彰的酒鬼,跟他可说是不相上下。他们展开了一场长达两天两夜的喝酒比赛。第一天,他们只是比谁喝得多,但到了第二天,他们开始醉醺醺地向对方提出疯狂的挑战。酒店角落放了一桶腌鲱鱼。柯雷格要铁匠走过一片铺满鱼的地板。他们身边早已聚集了一批观众,而这时所有看热闹的人和其他无所事事的混混,立刻把桶里的鱼全都倒出来铺在地板上。铁匠开始试着从房间这一边走到另一边,结果地上的鱼被踩成一大摊臭烘烘的烂泥,而铁匠也摔得浑身鲜血淋漓。接着换铁匠对柯雷格提出挑战,要他爬着到酒店屋顶上,沿着屋檐行走。这时柯雷格已经大醉了一整天。有好多次,看热闹的观众都以为他就快要从屋顶上摔下来,跌断他那毫无价值的脖子。但最后他总是能化险为夷。然后柯雷格再提出挑战,要铁匠把他自己的鞋子烤来吃——铁匠乖乖照办——最后,铁匠提出的挑战是,要柯雷格吃掉罗勃·芬汉的书。柯雷格把书撕成碎片,一页一页地吞进了肚子里。」
诺瑞尔先生惊骇地喊了一声。甚至连拉塞尔都惊讶得连连眨眼。
「几天后,」查德迈说,「柯雷格清醒过来,这才了解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他索性逃到伦敦,四年后,他在沃平的一家小酒馆里认识了一名女侍,也就是温古鲁的母亲。」
「所以事情很清楚!」诺瑞尔先生喊道,「书并没有毁掉!这个喝酒比赛的故事,只不过是柯雷格捏造出的谎言,好用来对芬汉掩盖事情的真相!他其实是偷偷把书留下来传给他的儿子!现在我们只要能发现……」
「但他何必要这么做?」查德迈说,「他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工夫去取得这本书,来送给一个他从未见过,而且也完全不放在心上的儿子?何况在柯雷格前往德比郡的时候,温古鲁甚至还没出生呢。」
拉塞尔清了清喉咙。「诺瑞尔先生,我这次还挺同意查德迈先生的看法。要是这本书还在柯雷格手中,或是他知道它藏在何处,他就必定会在法庭中把书交出来,设法用它来保全自己的性命。」
「而且,温古鲁若是从他父亲的罪行获得这么大的利益,」查德迈补充说明,「他为何还要这么痛恨他的父亲?他父亲被吊死的时候,他为何要这么高兴?罗勃·芬汉相当确定这本书已被摧毁——这一点非常清楚。南恩告诉我,柯雷格是因为偷书而被处死,但罗勃·芬汉并没有控告他偷窃。芬汉是控告他谋杀书本。柯雷格是英国最后一个因谋杀书本而被吊死的人。③」
『注③:谋杀书本是英国魔法法律新增的一条法规。蓄意摧毁魔法之书,将受到跟谋杀基督徒的罪犯相同的惩罚。』
「既然这本书已经被吃掉,那温古鲁为何要声称他拥有这本书?」拉塞尔用诧异的口吻说,「这根本不可能啊。」
「罗勃·芬汉的遗产,不知为何全都落到了温古鲁手中,但详细原因我并不清楚,」查德迈说。
「那个德比郡的人呢?」诺瑞尔先生突然开口问道,「你不是说,芬汉原本打算把书送到德比郡一个男人手中。」
查德迈叹了一口气。「我在返回伦敦途中经过德比郡。我前往布列顿村。那里就只有三栋房子和一家酒馆,孤零零地矗立在一座荒凉的山丘上。不论柯雷格要找的是什么人,他显然早就死了。我在那儿没探听到任何消息。」
史提芬·布莱克和蓟冠毛银发绅士,一同坐在皮欧戴小将的聚会地点,也就是牛津街华顿先生咖啡屋楼上的房间里面。
绅士正在一如以往地诉说他对史提芬的浓厚情感。「这让我想到,」他说,「这好几个月以来,我一直想要向你道歉并解释清楚。」
「向我道歉,先生?」
「是的,史提芬。你和我在这世上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波尔夫人幸福快乐,但我却受限于魔法师邪恶的协约条文,每天早上都必须让她返回她丈夫的房子,而她不得不在那里度过漫漫长日,直到夜晚才能再度与我们相会。不过,聪明如你,想必已经注意到,你并未受到这类的限制,而我相信你一定百思不解,我为何不干脆把你带走,让你永远在无望厅享受快乐的生活。」
「我是这么想过,先生,」史提芬承认。他暂时停下来,因为接下来这个问题,似乎可以决定他未来一生的命运,「有某个原因阻止你这么做吗?」
「是的,史提芬。可以这么说。」
「我明白了,」史提芬说,「嗯,这真的是很不幸。」
「你想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绅士问道。
「喔,是的,先生!我当然想知道,先生!」
「那我就告诉你,」绅士说,换上一副跟他平常完全不一样的严肃而慎重的神情,「我们精灵可以预知未来。命运女神经常选择我们来作为她传达预言的管道。过去我们曾经帮助过一些基督徒,让他们成就伟大而高贵的命运——凯撒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查理曼大帝、威廉·莎士比亚,约翰·卫斯理(译注:John Wesley,1703-1791,与其弟查理·卫斯理同为基督教新教卫斯理宗的创始人)等等④。但我们所预知的事情,往往是如此模糊不清……」绅士忿忿地挥了一下手,仿佛想要拂去他面前的厚厚蛛网,「……如此残缺不全。由于我对你的深厚情感,史提芬,我前去追索燃烧的城市与战场所散发出的烟雾,我挖出垂死者血淋淋的内脏,想要探知你的未来。你注定要成为一位君王!我必须承认,我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我第一眼看到你,就非常强烈地感觉到,你是一位天生的君王,而我深信我绝不会看走眼。但事情还不止于此,我想我知道你将拥有的是哪一个王国。烟雾、内脏和其他所有征兆,全都相当清楚地显示出,那应该是一个你已经身处其中的王国!一个已经跟你有着密切关联的王国。」
『注④:绅士所提到的大人物,事实上并非全都是基督徒。如同我们将无数不同的部落与种族通称为「精灵」一般,他们同样也无视于我们的宗教、种族,或是时代,一律通称我们为「基督徒」。』
史提芬静静等待。
「你还不明白吗?」绅士不耐地喊道,「那自然是英国!当我得知这个重要消息时,我心里真是说不出有多么高兴!」
「英国!」史提芬惊呼。
「是的,一点儿也不错!你在英国登基为王,对英国来说可算是天大的好运。现在的国王老迈昏庸,至于他那些儿子呢,全都是些胖嘟嘟的酒鬼!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何不把你带走,让你永远留在无望厅了吧。带你离开你本当合法统治的王国,那我可就是大错特错了!」
史提芬呆坐半晌,试着去理解这个惊人的消息。「但有没有可能是非洲的某个王国?」他最后终于开口说,「也许我命中注定要回到那里,也许会因为某些奇怪的预兆,让那里的人民认出,我其实是他们某位国王的后裔?」
「也许吧,」绅士怀疑地说,「喔,不对!这不可能。因为这应该是某个你已经身处其中的王国。而你从来没去过非洲。喔,史提芬!我深深渴望你能实现你美妙的命运。到了那一天,我将会让我的众多王国与大不列颠结为盟友——而你我二人将会享有如同胞手足般的兄弟情谊。想想看,那时候我们的敌人会有多么惶恐困惑!想想看,那些魔法师会如何怒火中烧!他们必然会后悔当初为何不对我们尊敬一些!」
「但我想你一定是弄错了,先生。我无法统治英国。无法以我这……」他摊开手掌凑到面前。黑皮肤,他心想。他口中却继续说下去,「只有你,先生,基于你对我的偏爱,才会觉得这有可能。奴隶是不能成为国王的,先生。」
「奴隶,史提芬?你是什么意思?」
「我一出生就沦为奴隶,先生。就跟许多与我同族的人一样。华特爵士的祖父在牙买加拥有一笔地产,而我母亲就是在那里工作的奴隶。威廉爵士负债累累,于是他前往牙买加卖掉这笔地产——他将那里的一些财产带回英国,包括我的母亲。或者该说是,他原本打算把她带回家做女仆,但她在回程中生下了我,没过多久她就去世了。」
「哈!」绅士得意洋洋地惊呼,「就跟我之前说的完全一样!邪恶的英国人奴役你和你可敬的母亲,用他们的奸谋逼使你们忍气吞声地蒙受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