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站在楼梯口!」耳语般的声音继续追问。「你是仆人吗?进来!我需要你帮忙!」
史提芬敲门进去。
屋内和这扇门一样神秘,如果有人请史提芬略为形容,他大概会说屋内具有「哥德式风格」,虽然看来极不寻常,他却只想得出这个形容词。其实屋内没有高耸的中古世纪拱门、精雕细琢的木工,以及繁复的宗教图案等《艺术宝库》所描绘的哥德式装饰,相反地,墙壁和地面铺着朴拙的灰石,有些地方参差不齐,严重破损。屋顶是拱形的圆石,上面还有一扇小窗子,看出去是满天星空,窗户上随便嵌着一小片玻璃,冷冽的冬风由此直透屋内。
一位苍白、满头蓬松银发的先生站在一面斑驳龟裂的古镜前揽镜自顾,他一头蓟冠毛似的乱发多得吓人,看来一脸不高兴。「噢、你来啦!」他不悦地瞄了史提芬一眼,「我在屋里喊了半天,却连半个人都没有。」
「先生,真是对不起,」史提芬说,「但没有人跟我说您在这里。」他想这位绅士八成是波尔夫人或华特爵士的客人,这下他知道这位绅士为什么出现在此。但这个房间打哪来呢?家里多个客人不足为奇,但怎么会凭空多出个房间?
「我能为您服务吗?」史提芬问。
「你真是愚蠢!」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大喊。「你难道不知道波尔夫人今晚要到我家参加派对吗?我自己的仆人不知道跑到哪里躲起来了,你看我现在这副德行,怎么够格站在美丽的波尔夫人身旁?」
绅士的抱怨确实没错:他没刮胡子,一头乱发七横八竖,身上只披着一件式样陈旧的睡袍,还未更衣打扮。
「先生,我马上帮您,」史提芬向他保证,「但我得先想办法帮您刮胡子,您不会碰巧知道仆人把刮胡刀放在哪里吧?」
绅士耸耸肩表示不知道。
屋内没有梳妆台,事实上,屋内几乎没有任何家具,史提芬环顾四周,只看到一面镜子、一张古老的三脚凳和一把形状古怪的椅子,椅子似乎是用骨头雕成,史提芬不太相信是人骨,但看起来确实很像。
三脚凳上摆着一个漂亮小盒子,史提芬在盒子旁边找到一把银刮胡刀,地上有个破烂的黄铜水盆,盆内注满了水。
很奇怪地,屋内没有壁炉,只有一个生锈的黄铜火盆,火盆里装满了热煤块,不时喷洒出肮脏的煤灰。史提芬把水盆放到火上加热,然后帮绅士刮脸,史提芬大功告成之后,绅士看看自己,高兴地表示非常满意。他接着脱下睡袍、穿着睡裤,耐心地让史提芬用猪鬃刷帮他按摩。史提芬不禁注意到一件事:其他绅士按摩之后皮肤都像煮熟的龙虾一样发红,但这位绅士却依然苍白,唯一不同的是此时他的皮肤泛出有如月光、或珍珠般的银白色泽。
他的衣物是史提芬看过最上乘的精品:衬衫烫洗得极为平整,靴子擦拭得如镜面般光亮。但最精致的是十几条白色的棉质领巾,每条都跟蜘蛛网一样晶莹精细。
史提芬发现这位绅士非常虚荣、爱漂亮,史提芬花了两小时才帮他打扮齐全。绅士对史提芬愈来愈满意,「我跟你说啊,我自己那个愚笨的仆人,梳理头发的手艺不及你的一半,」他高兴地宣称,「你领巾打得真好!唉,我那个仆人怎么教都教不会!」
「先生,我最喜欢这类的差事,」史提芬说,「我真希望能让华特爵士多多重视衣着,但忙于政事的绅士们没空注意到这些。」
史提芬帮绅士穿上绿色外套,外套质料极佳,而且是时下最流行的剪裁。绅士走到三脚凳前,拿起凳子上的小盒,小盒是瓷土和白银所制,跟鼻烟壶差不多大小,但比一般鼻烟壶大一点。史提芬赞美小盒的颜色相当特别,不完全是淡蓝或青灰,也不全然是淡紫或深紫。
「没错,它确实很漂亮!」绅士热切地表示同意,「而且极难制造,所有染料必须藉由老处女的泪水来调制,这些老处女的家世要好,而且得长寿、贞洁,一辈子没享受过一天快乐的日子!」
「可怜的女士们!」史提芬说,「幸好这种人相当罕见。」
「噢!真正稀罕的不是泪水,我身边有好多瓶,调制颜色才困难呢!」
此时绅士已变得非常和蔼可亲,而且相当健谈,因此,史提芬继续问:「先生,您在这么漂亮的盒子里装了什么?鼻烟吗?」
「噢!不是。这里面装了我最珍贵的宝藏,我希望波尔夫人在今晚的舞会戴上它!」他打开盒子,让史提芬看看里面那只苍白、细小的指头。
史提芬刚开始觉得有点不寻常,但很快就不再感到讶异,仿佛常看到绅士们随身携带装着指头的小盒,这不过其中一例。
「先生,它是祖传家产吗?」他客气地询问。
「不,我最近才得手。」
绅士猛然关上盒子,把小盒放进口袋里。
绅士和史提芬一起欣赏镜中的倒影,史提芬不禁注意到两人非常搭调:他自己一身油亮漆黑的肌肤,绅士则是苍白得几近透明,两人都散发出一股独特的男性美,绅士似乎也有同感。
「我俩真是搭调!」他发出赞叹,「但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我居然把你误认为仆人!你怎么可能是仆人?你如此庄严、如此英挺,肯定具有贵族血统,说不定是皇家之后!我想你和我一样在这里作客吧?真抱歉刚才冒犯到你,更谢谢你帮我打点,让我好好迎接波尔夫人。」
史提芬笑笑,「不、先生,我确实是个仆人,我是华特爵士的侍从。」
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惊讶地扬起眉毛,「像你这么聪明、英挺的绅士不该是个仆人!」他的口气非常惊讶,「而应该是个拥有广大庄园的领主!如果不能向大家展现自己气宇超凡、高人一等,长得英挺又有什么用?你说是不是啊?啊!我知道了,你的敌人一定连手剥夺你的家产,让你身陷卑微、无知的仆人之中。」
「不、先生,您想错了,我一直是个仆人。」
「这我就不明白了!」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一边说一边摇头表示不解,「当中必定有诈,我一有空就马上调查。至于现在嘛,为了谢谢你帮我梳理头发和其他服务,我决定请你今晚和我一起参加舞会。」
这种邀约极不寻常,史提芬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人不是疯了,」他心想,「就是哪位想打破社会阶级的激进派人士。」
过了一会,他大声回答,「先生,我深感荣幸,但请您想想,您的宾客都是身分地位相当的绅士淑女,他们若发现其中有个下人,一定觉得深受侮辱。我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但我不想让您下不了台,或是冒犯您的朋友。」
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听了似乎更为讶异,「你的情操真是高尚!」他惊叹,「居然愿意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快乐!嗯,我必须承认,我从来没有这种念头。这下我更决定跟你交朋友!但你有所不知,这些你衷心关切的宾客,全都是我的家臣和部属,他们全都不敢批评我,也不敢干涉我交朋友,谁敢反对,哈!我就杀了他!哎呀,说真的,」他忽然加重语气,仿佛有点说烦了,「别客气了,反正你已经到了舞会现场!」
绅士说完转身离去,史提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广阔的大厅里,宾客们随着哀伤的音乐起舞。
他再次感到有点惊讶,但跟先前一样,他很快就不再讶异,静静地环顾四周。虽然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叫他不必担心,但他还是有点担心会被认出来,透过眼角瞄了几回之后,他发现在场没有华特爵士的朋友,事实上,在场的每位宾客都是陌生人。他看看自己一身笔挺的黑西装和洁白的亚麻衬衫,心想自己看起来也很像个绅士,他真庆幸华特爵士从不要求他穿制服、或是戴上银色的假发,不然的话,大家一定一眼就认出他是仆人。
每位宾客都打扮入时,女士们身穿色泽极为优美的礼服,(但老实说,史提芬只认得出其中几种颜色),男士们穿着马裤、白色长袜,披着褐、绿、蓝和黑色的外套,身上的亚麻衬衫白得发亮,小羊皮手套像第二层肌肤一样紧贴在手上。
宾客们的衣着虽然高雅入时,但宴会大厅却失去了昔日光彩,室内只有寥寥几枝油烛,光线黯淡,舞台上只有一把六弦提琴和一支风笛吹奏音乐。
「这一定是葛弗雷和阿弗烈德所说的乐声。」史提芬心想。「真奇怪,我先前怎么没听到呢?他们说的完全正确:乐声确实充满忧伤。」
他走到一扇窄窗边,看看窗外星空下一片黑暗、纠结的树林,「这一定是罗勃所说的老森林,看起来真是恶毒!嗯,那是个铜铃吗?」
「没错。」旁边一位女士说,她身穿一件颜色宛若暴风、阴影和雨滴的礼服,戴着一串由遗憾与悔诺所编织成的项链,史提芬听到女子跟他说话,觉得相当惊讶,因为他确定刚才只是喃喃自语。
「那确实是个铜铃!」她告诉他,「悬挂在其中一座高塔上。」
女士面带微笑,毫不掩饰对他的仰慕,史提芬只好客气地再说几句。
「夫人,这群宾客真是优雅绝伦,我从未见过这么多英俊、高雅的绅士淑女齐聚一堂,而且每一位都散发出青春的气息,我必须承认,看了令人有点讶异,这些女士先生们没有父母、或是叔叔阿姨作陪吗?」
「你这么说真是奇怪!」女士笑笑地回答,「『无望古堡』的堡主为什么要邀请上了年纪、面貌平庸的人参加派对?其实我们不像你所认为的那么年轻,我们上次回家时,英国还是一片干枯的林地和荒芜的沼泽呢。啊!波尔夫人来了!」
史提芬在舞者之间瞥见波尔夫人,她穿着一件宝蓝色的天鹅绒礼服,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带领她走到舞池前端。
这位礼服颜色有如暴风、阴影和雨滴的女士,请问史提芬想不想跟她跳舞。
「乐意之至!」他说。
其他女士看到史提芬的优美舞姿之后,他的身旁再也不缺舞伴。与礼服颜色有如暴风、阴影和雨滴的女士共舞之后,他的舞伴换成一位没有头发的年轻女孩,女孩头上顶着一群闪闪发亮、骚然蠕动的金龟子;第三位舞伴更奇怪,史提芬的手一碰到她的礼服,她就气愤地抱怨说,史提芬让她的礼服不敢唱歌,史提芬低头一看,这名女子的礼服上确实都是小小的嘴巴,小嘴们一张一合,发出一连串高昂、怪异的音调。
整体而言,宾客们遵循一般的礼俗,跳完两支舞之后就交换舞伴,但史提芬注意到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整晚只跟波尔夫人跳舞,而且几乎不跟其他人说话。但他没有忘记史提芬,只要一看到史提芬,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就微笑点头致意,他似乎想让史提芬知道,尽管周遭衣香鬓影,但最让他开心的是史提芬·布莱克的身影。


第十七章 不知打哪来的二十五枚金币
一八〇八年一月
圣詹姆斯街的「柏莱迪之家」是伦敦最好的食品杂货店,不是只有在下这么认为,华特爵士的祖父威廉·波尔爵士从来不到其他商店购买咖啡、巧克力或茶,他宣称相较于「柏莱迪之家」的特选土耳其咖啡,其他商店的咖啡喝起来都满嘴粉末,口感不佳。但老实说,威廉·波尔这个忠实的顾客对生意不见得有帮助,虽然他不吝于赞美,而且对店员们非常客气,但他几乎不管账,等到他去世之后,波尔家赊欠了一大笔钱,脾气暴躁、身材矮小、一脸尖酸的柏莱迪先生知道之后大为光火,不久之后也跟着辞世,很多人都认为柏莱迪先生故意挑这个时候离开人间,跟这位爵爷老顾客讨债去也。
柏莱迪先生过世之后,他的遗孀接掌了店务,柏莱迪先生相当晚婚,在下敢说读者们若得知柏莱迪太太对婚姻不尽满意,八成不会太惊讶。她很快就发现柏莱迪先生眼里只有钱,对她几乎视而不见,在下必须说这点真是奇怪。柏莱迪太太有一头褐色的鬈发、一对淡蓝的双眼,再加上甜美的笑容,称得上相当吸引人,在下认为,像柏莱迪先生这样只有金钱的老先生,应该格外珍惜年轻貌美的老婆,更应该在所不惜地取悦她,但柏莱迪先生却非如此。虽然绝对负担得起,但他甚至不愿买栋房子给老婆,为了不肯多花六便士,他俩就住在店里楼上的小房间,在十二年的婚姻岁月中,这个小房间充当柏莱迪太太的起居室、卧室、餐室和厨房。柏莱迪先生去世不到三个礼拜,柏莱迪太太就在天使街附近买了一栋房子,而且还雇了三位名叫苏凯、达芬妮和戴芬娜的女仆。
她还聘了两位男店员:约翰·亚普彻个性稳重、能干,而且工作勤奋,另一位一头红发的托比·史密斯则举止慌张,经常令柏莱迪太太感到困惑,他有时闷声不响,一脸郁闷,有时却忽然兴高采烈,信心十足。最近店里账目不时出现差额(其实这种情况在其他商家也屡见不鲜),每次跟托比问到此事,他总是别别扭扭,显得非常不自在,柏莱迪太太不免怀疑托比是否手脚不干净。一月的某个晚上,她所怀疑的事情却有了出乎意外的发展。当时她坐在店里楼上的小客厅,有人忽然敲门,托比·史密斯接着旋风似地跑进来,根本不敢直视她。
「托比,怎么回事?」
「夫人,容我向您报告,」托比左顾右盼地说,「今天的钱数不对,约翰和我再三清点,但钱数差了十几倍,我们怎样都想不通。」
柏莱迪太太焦急地叹了一口气,然后问说差多少。
「夫人,差了二十五枚金币。」
「二十五枚金币!」柏莱迪太太惊慌地大喊,「二十五枚金币!我们怎么可能亏这么多!噢、托比,我希望你们算错了,二十五枚金币!我还不知道店里有这么多钱呢!天啊,托比!」她唉声叹气,忽然间好像想起什么,「店里一定遭小偷了!」
「不、夫人,我们没有被抢,」托比说,「对不起,夫人,但您想错了,我意思不是店里少了二十五枚金币,而是多了二十五枚金币!」
柏莱迪夫人目不转睛地瞪着他。
「夫人,如果您愿意,」托比说,「请您下楼到店里看看。」说完就帮她把门推开,脸上尽是焦虑与哀求,柏莱迪太太马上下楼,托比则紧随其后。
时值晚上九点,天上看不到月亮,屋外一片漆黑,店里的百叶窗全都拉开,约翰和托比也把油灯全都捻熄,按理说,店里应该和外面一样漆黑,但屋内却笼罩在一片金黄色的柔和光芒之中,光源似乎来自柜台上一堆闪闪发亮的东西。
柜台上躺着一叠闪亮的金币。柏莱迪太太拿起一枚细细检视,金币仿佛是团黄色的小光球,闪烁着怪异的色泽。在黄澄澄的光泽中,柏莱迪太太、约翰和托比看起来都不像平日的自己:柏莱迪太太显得高傲不驯,约翰看来奸诈狡猾,托比则满脸狰狞,不消说,这些绝非柏莱迪太太等三人的天性。更奇怪的是,店里墙壁上桃花心木小抽屉的字样,在金币的光泽中全都变了样。在一般夜晚中,借着油灯的灯光,大伙看得到小抽屉上标示着豆蔻(叶片)、芥末(未去壳)、肉豆蔻、茴香粉、月桂叶、牙买加黑胡椒、姜精、香菜、胡椒豆,以及醋等等时下流行的商品,生意兴隆的商家都会贩卖这类货品,但现在字样却变成恩泽(应得的)、恩泽(不应得的)、噩梦、好运、厄运、家人指控、小孩忘恩不报、困惑、洞察力和诚实,幸好在场三人似乎都没注意这个改变,如果看到的话,柏莱迪太太一定会最为焦虑,因为她绝对不知道如何标价。
「嗯,」柏莱迪太太说,「这些金币一定有来处,今天有人送钱过来付账吗?」
约翰摇摇头,托比也说没有,「更何况,」托比加了一句,「没有人欠这么多钱,嗯,唯一的例外是沃克萨公爵夫人,但夫人,老实说,以她的状况而言……」
「好了,托比,我知道了。」柏莱迪太太打断他的话,她想了一会之后又说:「说不定哪位绅士拿出手帕擦拭脸上的雨水,一不注意把钱包掉在地上。」
「但我们没有在地上捡到钱,」约翰说,「这些金币一直在账盒里。」
「嗯,」柏莱迪太太说,「这我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了,今天有人拿金币付账吗?」
半个都没有,约翰和托比说,更别说一次付二十五枚金币,或是二十五个客人相继拿着一枚金币付账。
「夫人,这些金币真是黄澄澄啊!」约翰评论道,「每枚都一模一样,而且毫无瑕疵。」
「夫人,我是不是该请布莱克先生来看看?」托比问。
「噢,好!」柏莱迪太太急切地说。「等等,让我想想,说不定不要比较好。除非出了大问题,否则最好不要麻烦布莱克先生,托比,我们没事,对不对?还是真的出了问题?唉,我真的不知道。」
一般人极少发现家里忽然出现这么一大笔钱,因此,托比和约翰都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话又说回来,」柏莱迪太太继续说,「布莱克先生非常聪明,一定马上就能解开这个谜团,不、不,你不要跟他这么说,这样显得太冒昧,你一定得先说抱歉打扰到他,然后说等到他有空,请他过来跟我聊聊,我会非常感谢……不、深为荣幸……不、非常感谢……嗯,就说我会非常感激吧。」
华特爵士继承了祖父的债务,柏莱迪太太继承了先夫的生意,就因如此,柏莱迪太太结识了史提芬·布莱克。史提芬每一、两星期拿一、两枚金币到店里来偿还债务,但是很奇怪地,柏莱迪太太经常不想收钱。「噢!布莱克先生!」她常说,「请你把钱拿回去!我相信华特爵士比我更需要钱。我们上星期的生意好极了!店里刚进了一批巧克力粉,客人们很捧场,大家都说这是全伦敦最美味的巧克力粉,味道和口感都比其他店的巧克力粉好,伦敦各地都派人到店里购买。布莱克先生,你要不要喝一杯?」
柏莱迪太太接着拿起装着热巧克力的漂亮蓝白瓷壶,小心翼翼地帮史提芬倒一杯,而且神情紧张地问他喜不喜欢。看来虽然伦敦各地都派人来买,但除非史提芬喜欢,不然柏莱迪太太依然不确定巧克力粉是否很棒。柏莱迪太太不只帮史提芬泡巧克力,她还非常关心史提芬的健康,如果史提芬来访的那天刚好很冷,她会关心他穿得够不够暖;如果下雨,她会担心他说不定感染风寒;如果气候干燥炎热,她会坚持让他坐在窗边,看看窗外的小花园,顺便透透气。
史提芬起身告辞时,她总是再度提起钱的问题。「布莱克先生,请把钱收回去,下个礼拜再说吧,有些顾客总是赊账,下星期说不定就急需用钱。恕我大胆直言,请你下星期三再把钱拿过来吧,大约三点左右好吗?我三点应该有空,既然你这么捧场,喜欢店里的巧克力粉,我也会帮你准备一壶热巧克力。」
男性读者们大概会对自己笑笑说,女人家就是不懂生意,但女性读者们说不定同意在下的看法:柏莱迪太太才懂得生意呢!柏莱迪太太最关切的业务就是让史迪芬爱上她,正如她已深深爱上史提芬。
托比很快就回到店里,带来的不是史提芬的口信,而是史提芬本人!柏莱迪太太的焦虑忽然一扫而空,心中顿时小鹿乱撞。「噢、布莱克先生!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你!我不知道你现在有空呢!」
史提芬站在暗处,置身在金币所发出的怪异光芒之外。「今晚我在哪里都无所谓,」他的口气反常地冷淡,「家里上上下下忙成一团,波尔夫人不太舒服。」
柏莱迪太太、约翰和托比听了都非常吃惊,他们和其他伦敦居民一样,极为关切波尔夫人的状况,虽然店里的顾客不乏皇亲贵族,但最令他们自傲的是波尔夫人也是「柏莱迪之家」的主顾。他们常跟大家保证,波尔夫人早上抹在面包上的正是柏莱迪太太的果酱,啜饮的也是柏莱迪太太磨制的咖啡,每次都说得眉飞色舞。
柏莱迪太太忽然想起一点,心情顿时下沉。「我希望夫人不是吃坏了肚子吧?」她问。
「不是,」史提芬叹口气说,「跟吃东西完全无关。她抱怨四肢酸痛,作了很多奇怪的梦,而且觉得很冷,但大部分时间,她只是无精打采、静静地坐着,整个人跟冰块一样冷。」
史提芬走进金币的光芒之内。
令托比、约翰和柏莱迪太太容貌改观的奇怪光芒,对史提芬却丝毫没有影响,原本就长得英挺的他,现在看来更清俊,而且散发出一种几乎超凡的高贵气质。更奇妙的是,黄澄澄的光芒似乎聚集在他的眉际,看起来好像戴了一顶皇冠。但在场众人跟先前一样,丝毫没有察觉出任何异状。
史提芬把金币在细长的黑手指之间翻转,「约翰,金币先前摆在哪里?」
「跟其他钱一起摆在账盒里。布莱克先生,这些金币究竟打哪来呢?」
「我跟你们一样想不通,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史提芬转身跟柏莱迪太太说,「夫人,但你应该想办法自保,不要让别人指控说这些是不义之财,这才是我最关切的一点。我认为你应该把钱交给律师,请他在《泰晤士报》和《晨间纪事报》登个广告,看看有没有人在『柏莱迪之家』遗失二十五枚金币。」
「布莱克先生!」柏莱迪太太惊慌地大喊,「聘律师要花好多钱!」
「夫人,律师的收费都很高。」
这时刚好有位男士经过「柏莱迪之家」,他看到百叶窗中透出金光,发现店里有人,他刚好需要茶和糖,所以到店门口敲门。
「托比,有客人!」柏莱迪太太大喊。
托比赶快过去开门,约翰则忙着把金币收起来,他一盖上账盒的盒盖,室内马上一片漆黑,大家这才发现先前的光源是那堆奇怪的金币。约翰赶紧重新点燃油灯,让店里看起来温暖一点,托比接过客人购买的货品,秤秤看有多重。
史提芬·布莱克颓然坐下,伸手搓揉额头,他脸色苍白,好像非常疲惫。
柏莱迪太太坐到他旁边的椅子上,轻柔地拍拍他的手,「亲爱的布莱克先生,你病了。」
「我全身酸痛,好像跳了一整晚的舞。」他又叹了一口气,双手手掌托住头。
柏莱迪太太把手缩回来,「我不知道昨晚有舞会,」她说,口气中有丝难掩的嫉妒,「我希望你玩得很开心,谁是你的舞伴?」
「不、不、哪有什么舞会?我是说我全身好像跳舞跳太多一样酸痛,但却没有一丝参加舞会的喜悦。」说着说着,他忽然抬头,「你听到了吗?」他问。
「听到什么?」
「铃声,召唤死者的铃声。」
她听了一会,「不,我什么都没听见。亲爱的布莱克先生,留下来吃晚饭好吗?我只怕菜不够好,家里没什么东西,只有一些清蒸牡蛎、鸽松派和羊肉,但我们是老朋友了,我确信你不会介意,托比可以帮我们拿……」
「你确定没听到什么吗?」
「我确定。」
「我得走了。」他看来似乎想多说些什么,嘴巴确实也张开了,但他好像又受到铃声干扰,终究还是沉默不语。「晚安。」他起身告辞,微微一鞠躬,然后转身离去。
在圣詹姆斯街上,铃声持续响起,他如同走在雾中一样茫然地前进,刚走到皮卡地里圆环,小巷子里忽然钻出一个系着围兜、拎着一满篮鲜鱼的挑夫,为了躲开挑夫,史提芬撞上了一个身材肥胖、身穿蓝色外套、站在阿尔柏马尔街角的男士。
胖男人转头看到史提芬,马上心生警戒;他看到一张黑色的脸愈靠愈近,一双黑手正好在自己的皮夹和贵重物品旁边,他根本没注意到史提芬昂贵的衣着和尊贵的气质,反而马上判定史提芬打算行抢或是动手打人。为了自卫,胖男人举起雨伞,狠狠地敲史提芬一记。
史提芬毕生最怕发生这种状况,他害怕有人马上叫警察,他会被送到法官面前,甚至连华特爵士都救不了他。哪个英国法官会相信黑人既不偷窃,也不撒谎?或是黑人也值得尊敬?可能性似乎非常低。此时厄运眼看着就要降临,但史提芬却发现自己不太在乎,他只是静观其变,好像一个袖手旁观的陌生人,等着看好戏。
胖男人张大双眼,眼神中尽是惊慌、愤怒和不屑,他张开嘴巴,正打算开始咒骂史提芬,但就在这一刻,胖男人却起了变化,他的身体变成树干,忽然冒出好多只手臂,手臂向四方延展,统统变成树枝,脸庞变成了树身,而且忽然长高二十尺,手中的雨伞变成了一顶象牙皇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