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早就禁绝了街头卖艺,但因冯斯的学校所处地点相对偏僻,管制也松一点,所以现在这个小文化广场上挤了不少人,围观着一场猴戏。

表演的猴子是一只中国境内常见的猕猴,身上的毛掉了不少,脸上有一个赤红色的肉瘤,看外形十分丑陋。但它的身手异常灵活,借助着几根铁棍、铁环、儿童自行车之类的简单道具,表演出了各种匪夷所思的精彩动作,换来了围观者们的阵阵掌声。

在一口气翻了几十个跟斗之后,猴子开始喝水进食,要休息一阵子。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走到场中,捧着一个铁盘向观众要钱。这个小姑娘长得很水灵,一张圆圆的苹果般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十分可爱,就算有不想掏钱的人,看着她可怜巴巴的眼神也会心软。

小姑娘转了一圈,铁盘里装满了零钞,其中也夹杂着几张大票子,看来收入颇丰。她正在手脚麻利地收拾钞票,人群忽然散开了,两个染着火红头发的青年人走了过来。这两人一胖一瘦,穿着印有死亡重金属图案的背心,脖子上挂着粗长的银链,右肩上都文着一只凶恶的大鹰,看来不是善茬儿,而围观的人们就像看到了信号一样,都赶紧离开了。

两个青年来到小姑娘面前,凶神恶煞地看着她。小姑娘打量了他们一下,再看看周围快速散去的人群,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这一片是我们罩着的,你在这儿卖艺,就得上供,明白吗?”胖青年恶狠狠地说。

小姑娘的手依然在往钱袋里装钱,嘴里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八十年代录像厅港片里的台词,地摊淘来的民工背心,批发市场论斤约的狗链子,街边铺子三块钱包洗剪吹的染发水平,比贴纸质量还糟糕的文身。这年头的地痞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妈妈真的很受伤…”

胖流氓勃然大怒,伸手就是一耳光向她扇了过去。但手刚刚挥到一半,一道黑影猛然从旁边蹿出,胖青年惨叫一声,收回手来,只见上面已经多了一排血肉模糊的牙印。是那只丑陋的猴子,眼见主人受到威胁,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了过去,重重地一口咬在胖流氓的手腕上。

瘦流氓见势不妙,抬腿想要踢它,但猴子反应奇快,一下子蹿到一旁,瘦流氓踢了个空收脚不及,差点把自己的脚扭伤。他更加恼火,从腰间拔出一样东西: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虽然同样是劣质货,但这毕竟还是管制刀具,危险性不小。

猴子也看出了这把刀的厉害,它小心翼翼地一点点退后,瘦流氓则和捂着手腕的胖流氓左右夹击,一步步逼了上去。小姑娘又摇了摇头:“天堂有路你们不走,我也救不了你们啦。”

她抬起头,好像是在望天,无精打采地嘟哝着:“快点动手吧,免得一会儿把警察招来…”

这句话简直是个召唤咒,两名流氓还没反应过来,忽然被人从身后抓住了脖子,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把他们的脑袋撞到了一起。“砰”的一声响,两人瘫软在地上,晕了过去。

小姑娘这才低下头,看着刚刚出手击倒两个流氓的人。那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身高超过了一米九,一张脸端方忠厚,但体形魁梧得像个橄榄球运动员。他望着小姑娘,语气里充满了埋怨:“他们要钱就给他们嘛,你还真缺这点儿卖艺的钱吗?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出门在外…”

“出门在外,千万不要惹是生非,能退让就尽量退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心驶得万年船…”小姑娘像背书一样一口气说了下去,“行啦行啦,区区两个小地痞,不会影响世界和平的。你那么大的个子,胆子怎么比我还小呢。”

身材魁梧的年轻人宽容地一笑,并没有生气。他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好啦,收拾收拾快走吧,这两个小流氓应该是底层的小痞子,上头还有头目管着的,别把那帮人一窝蜂地都招来了。”

小姑娘这次顺从地点点头,转身招呼猴子,却突然间惊叫一声:“哎呀,伤口又流血了!”

果然,猴子的胸口渗出了一丝丝血液。小姑娘连忙给它涂药,口中抱怨连连:“都怪那个姓冯的!要我说,直接把他抓回去关起来不就了结了?干吗弄得那么复杂?”

年轻人摇摇头:“二叔既然那么吩咐了,就一定有他的用意。以二叔的脾气,这要放到以前,别说抓他回去,杀了他都有可能,但现在却非得留着他。照我看,恐怕是有什么大的危机临近了,二叔不敢扔掉这个保险。”

“就他那副样子,真能变成…保险?”小姑娘一脸不屑。她咬了咬嘴唇,忽然郑重地问,“会有那么糟糕吗?照你看,那个东西…真的会觉醒?”

“但愿不要,”年轻人说,“它已经沉睡了那么久,还是就这样永远地沉睡下去、永远不要醒来的好。否则的话…”

“喂!你打算睡上一年是吗?快醒醒!”文潇岚伸出手,在冯斯的耳朵上重重地拧了一下。

冯斯痛叫一声,捂着耳朵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正躺在宁章闻的床上,看样子睡了很久了,而宁章闻则坐在电脑前,双手频繁地操作着。

“让我们俩干活,你一个人享清福,倒还真美!”文潇岚一面说着,一面替宁章闻倒了一杯水。宁章闻仍然是微微一咧嘴,表示谢意。虽然他已经渐渐能和冯斯、文潇岚二人说一些话,但是笑这个表情,却始终未能恢复。

“我那是在统筹全局,你不明白。”冯斯伸了个懒腰,脸上依旧睡意正浓。

“你上次给我的那张照片,要我帮你查出背景里那座山的名称,我已经查出来了。”文潇岚说。

冯斯一下子坐了起来:“在哪儿?”

冯斯虽然没有把父亲去世那一夜的真相告诉文潇岚,但还是把父亲与祖父的合影交给了她,托她帮忙查找那座山的名称与位置。文潇岚家境不错,从小就对旅游情有独钟,也认识不少全国各地的旅游爱好者。而对于冯斯,她似乎始终带有一种宽容,总是尽量帮他的忙,不去追问太多。

“我用马甲把这张照片传到网上,就说照片是我即将死去的患老年痴呆的爷爷一直捏在手里的,我需要找出照片的所在,为他了却心愿。”文潇岚说,“这样的故事很好编,别以为就只有你会编心灵鸡汤。”

“你办事,我放心。”冯斯十分满意。

交给宁章闻的任务则复杂多了,因为那张大脑状的怪物图片万万不能泄露出去,否则鬼知道会招来些什么。两人商量之后,决定由宁章闻利用黑客技术侵入全国各地的图书馆数据库,从中检索相关内容。这么庞大的工程量当然不可能光凭人力完成,而普通的搜索手段则会回馈大量的无效信息,所以宁章闻首先还得编写一个自动智能检索的程序。这样的挑战极大地激发了宁章闻的热情,他几乎是废寝忘食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我们俩都有活干,那你干什么?梦神仙姐姐?”文潇岚问。

“别说得那么庸俗,我只是在等五一长假。”冯斯说。

“五一?干什么?”文潇岚不解。

“去一趟东北。”冯斯神秘地一笑,“你们俩都有活干,我也有活干。”

“你反正天天逃课,每一天对你来说都是长假,还装模作样地等什么五一?”文潇岚十分不屑。

冯斯一脸苦相:“线性代数的老师已经放出风来,我要是再缺她一次课,她就不让我这学期及格。老处女是这个世上最大的恶,我在考虑要不要出卖色相求她饶我一命…”

现在已经是4月29日,第二天没课,相当于长假已经开始。冯斯早已买好了第二天的火车票,但没想到就在出发前一天,文潇岚居然已经找出了他的家乡所在。

“这座山叫双萍山,位于贵州西南的一个乡,风景一般,交通不便,所以去过的人很少,”文潇岚告诉冯斯,“你得先到贵阳,换汽车到晋安县,然后再换一次车…”

“够麻烦的,”冯斯琢磨着,“而且那种偏僻的山区,指不定会遇到什么事,七天时间不够,只能等到暑假再说了,我还是先去东北吧。”

“行,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大概已经把去双萍山的行程须知都帮你整理好了。”文潇岚点点头。

冯斯扭过头,看了她一眼:“这一次不管我要做什么,你都完全不问为什么,这真不像你的性格。难道你是在表达对一个丧父丧母的穷光蛋的同情?”

“我只是觉得,你这次可能真正遇到了大麻烦,”文潇岚慢悠悠地说,“你不说,并不代表不信任我,也许只是不想把我卷进去,那反而是看重…尊重我的表现。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尽力帮你,让你早点摆脱这个麻烦。”

冯斯沉默了很久,忽然笑了起来:“看来我真是垃圾小说读多了,满脑子都觉得女人就是应该寻死觅活‘你必须告诉我真相,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不告诉我就是你有别的女人了…’现实生活和八点档电视剧还是不一样的啊。”

文潇岚白了他一眼:“就你那副德行,还想有什么别的…”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上微微一红,连忙咳嗽一声:“我巴不得能有个女人管管你那张破嘴。说正经的,你的事情虽然你极力想要保密,但一下子死那么多人,消息不可能不传出来,所以那天晚上的情况…我也略微知道了一点。你要小心。”

“我会的。对了,给我点零钱,暴眼儿新疆大爷的羊肉串该开卖了,我去给宁哥买点串儿。”

“直接破整钱不就行了吗?”

“新疆大爷每天刚开张的时候都缺零钱,给他一百的就跟要了他的命似的,‘跟你们说了好多次了嘛,我哪有那么多零钱找嘛,要不然你就干脆烤五十串嘛…’”

文潇岚被逗乐了,伸手掏出钱包,然后一拍脑袋:“哎呀,我也没零钱了,都给猴子了。”

“猴子?什么猴子?”

“今天早上去文化广场那边买东西,路上见到一个耍猴卖艺的。那只猴子虽然丑了点,但演得特别好…”

“丑?是不是身上斑秃、脸上有一个红色的瘤子?”冯斯打断了她。

文潇岚一愣:“是啊,你怎么知道?你以前见过吗?”

“不只是见过…”冯斯沉吟着,“猴子的主人是什么人?你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挺可爱的。”

“小女孩?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壮实的男人?”

“周围的观众里好像有个高个子壮汉,但我没注意,给过钱就走了。”文潇岚说。

“你去替宁哥买串儿吧,他不喜欢肉串,喜欢肉筋和板筋,再加一串肥腰。”冯斯说着,转身向门口走去。

“你是想要去找那只猴子吗?”文潇岚反应很快。

“不是我想要找那只猴子,是猴子想要找我。”

冯斯骑上自行车,把附近几个可能街头卖艺的地点都逛了一遍,却并没有发现那只猴子。不过,他在文化广场从几个跳舞的大妈嘴里打听到了白天发生的那场打斗。

“那个大个子好厉害,就跟电视里的特工一样,一下子就把那两个小流氓给整晕了。”大妈兴奋地描述着,“那帮浑小子就是不学好,成天捣蛋,这回有人能治他们了…”

冯斯耐心地听完大妈的聒噪,再一次确认了广场跳舞大妈是超越人类认知的神一样的存在。以眼前这位大妈为例,当旁人见到寻衅滋事的地痞时唯恐避之不及,她却以看谍战电视剧的心态围观了整个过程,并且牢牢记住了小女孩和大个子的长相特征。

可惜的是,大妈毕竟不是职业间谍,没有跟踪到两人一猴的去向,但冯斯倒也不着急了。很明显,这两个人的任务就是死跟着他,那么他们迟早还会再现身。他只是隐约记得在地下室打倒自己的那个人似乎不算特别高,但也可能是当时看花眼了,无论如何,猴子是肯定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