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丝一声不吭从我身上跳了下去,走到他面前抬头看了看他,然后扬着头脚步声很大地走了出去。我想她可能真生气了,因为自从她来,狐狸从来没对她这么严肃过,也没对她用过这样命令的口吻。可是为什么?因为她在我身上撒娇么?

可是,在对我很无理时,狐狸总是看着她笑的,好像看着个被自己宠坏了的孩子。

这是为什么?

我打着喷嚏看着狐狸,狐狸却完全无视似地关上了门。

有时候我觉得狐狸好像变了一个人,自从他重新回到我家之后,很多事情里,很多他的一言一行里,总觉得和过去有些不同。可是很难说清楚他的不一样到底在什么地方,这让我烦恼,可是我不想被这烦恼占去我全部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作为妖怪,狐狸的秘密会比别人多更多。

如果一个男人不想被你知道他的秘密,最好不要试图去探究,那只会让自己自寻烦恼。

林绢这么对我说起过。

我想她说得对,对于男人,至少她比我有经验许多。安于现状虽然不是什么很褒义的东西,毕竟也不失为一种平衡生活态度的好东西。

可是自从艾丽丝来了以后,狐狸和我的话少了很多,这也是无法让自己忽视的一件东西。

只要狐狸在,她必然会在他身边跟着,前前后后。和狐狸说着些我听了不是很明白的话,例如‘狐狸,怎么不干老本行了。’‘狐狸,雅哥哥说他很惦记你。’很多时候他们说着话,而我完全插不上嘴,只能远远看着他们说笑,看他打趣艾丽丝,看他在把艾丽丝说得沮丧的时候嘬着大牙笑。好象在看不久之前……我们曾经有过的那些生活。

突然想,不久是多久?我到底有多久没见过狐狸这样了?

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

每想到这个问题,那种感觉就好象被一层柔软却无法撕破的东西从头到尾包得彻底。

那之后又过了两周,艾丽丝小姐突然离开了。因为我不小心撞见了她的秘密。

艾丽丝小姐的秘密。

很久以来我都不愿意去仔细回忆这段经过,那对我和她来说都是比较残酷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那刻激动的样子,还有她对狐狸说的那些话。

那天,和往常一样,我敲门叫艾丽丝出来吃饭。可是敲了很久她都没有出来。于是开门去看,发觉她不在我的房间里,狐狸的房间里也不在。我很奇怪,她会上哪里去,统共就那么大一块地方,她从不去阁楼,也不出门,我想象不住家里巴掌大块地方她可以跑去哪里。

正准备去厨房问问狐狸有没有看到她,忽然我听见狐狸的床底下有什么声音在轻轻地响。悉悉琐琐的,似乎是老鼠。

狐狸房间很乱,有个把老鼠也算是正常,当时没准备理会,我转身出了门。可就在正要关上房门的时候,却突然听见一声猫叫:喵啊——!

很惨的一声叫,听声音像是杰杰,我吃了一惊,赶紧跑回去把床单用力一掀,底下出现的情形顿时叫我惊呆了。

我看到艾丽丝小姐蜷缩在狐狸的床底下,确切的说,是蜷缩着腾空悬在那床底下。手里抱着杰杰,那只可怜的猫,在她手里极力地挣扎着,见到我简直像是见到了救命菩萨。喵的下急叫出声,急得连声音都变了调。

艾丽丝松开了手,我猜那是因为她听见了我身后狐狸的脚步声。她翻着细细的眼朝我看了看,片刻朝我伸出一只手,她问我:“我的手好看么宝珠,你看它的眼神比看我的头还专注。”

那一刻,她的眼神,她的话,直到现在我还没能忘记。

还有她那只手。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手……

那只手令我从此以后再也不碰那些类似角菱的东西,因为她的手……就像那些东西被软化拉长之后的样子……

细而韧,与其说是手,不如说是……触角。

“为什么要这么做。”当时身后响起狐狸的话音,淡淡的,冷冷的。冷得我不敢回头去看他。

艾丽丝小姐从床下钻了出来,一边低头优雅地用那只手拂着自己的裙摆:“习惯有时候是很难改的,狐狸。”

“我们的协议呢。”

“我反悔了。”

“为什么。”

“为什么?!”突然抬头朝狐狸尖叫了一声,她那双细细的眼睛猛地睁大了,像条乍然间发现了猎物的蛇:“你问我为什么!而我要问你,有什么是我不能给你的!你为什么要为了她来求我!留在我身边不好吗!你以为你是什么!你是妖怪!和我一样的妖怪!!”

之后,好长一阵的沉默,沉默得让我的头隐隐发疼,面对着他们两个。

直到狐狸从我身后走了出来,径自走到艾丽丝小姐身边,伸手把她脸上的头发掠向耳后:“那么协议结束了,艾丽丝。”他说。温和而平静的话音。

于是艾丽丝小姐离开了,离开时没再说一句话,也没有带走她任何一件行李。

至今,我不知道狐狸和艾丽丝小姐间订的是什么样的协议。

也不知道艾丽丝小姐究竟如狐狸所说,是他的远房表妹,还是另有身份。

她离开的那天晚上风突然变得很大,飞沙走石,天也反常地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暗红色,好象天边裂开了一道口子。

狐狸在我的房间里坐了一晚,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只是在那里坐着,那张原本艾丽丝小姐在我病重时一直坐着的椅子。一个晚上都没有说过话,目不转睛看着窗,有时候会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指,他手指上戴着枚以前从没见他戴过的戒指,骨质的,很朴素,很简单。

楼上铘踱着步,有时候在我头顶,有时候在靠窗的地方。后来风声变得更大,我就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那些风像是尖锐的哨子,呼啸地来回游窜在房子周围那些小小的弄堂间,把门窗推得卡啦卡啦一阵阵的响。

可是那阵子根本就不是台风到来的季节。

天快亮时,那嚣张得咆哮似的风终于停了。

狐狸在椅子上轻轻打着酣,睡得很熟。街上的路灯斜射进来直直照在他的脸上,他也没有任何知觉,我起身想去把窗帘拉上,刚走到窗边,窗外突然出现了一道人影。

就在一窗之隔的地方站着,也不知道是怎么出现的,他一只手搭在窗玻璃上,一只手掠着他的头发,那把红得像血一样的头发。

望着我时的那双眼睛也是红色的,暗暗的红,好象两点快要凝固的血。

“又见面了,梵天珠,”片刻低下头,他微笑着对我道:“最近过得还好么。”

我想起艾桐未婚夫消失那天,他曾在我家里出现过。这么一个头发和瞳孔颜色如此特别的人,这么一个全身散发出的气息如此特殊的男人,轻易,是不会让人淡忘的。

但我没有吭声。

推开窗,只是想闻一下这充斥着血一样颜色的男人周围的空气,不知道它们是不是也带着血液的味道。

而搭在窗上的手随即被他抓在了掌心里。

他掌心冷得像快冰:“告诉那只狐狸,就是找来了那个老太婆,又有什么用。那种女人怎么可能蠢到为他干涉血族的事。”

我用力挣了一下,他把我手腕抓得更紧:“还记得我么梵天珠,不要告诉我你都忘记了。”

“我应该记得些什么。”

“你做过的,你对我,以及对我的族人

所做过的。”

“如果我忘记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这话说得太冷静,那紧扣着我的手忽然松开了,这个全身充斥着血的味道的男人朝后慢慢退了一步,望着我。

然后再次微微一笑:“你又来了,我记得你那时候的样子,那个表情。”

“是么?”

“和现在一模一样,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么梵天珠。”

“不记得。”

“那么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来,等那个人来找你的时候。”凑近我耳边说出这句话,他不见了,连同空气里那股血腥的味道。我摸了摸自己的手腕,手腕很疼,被他抓过的地方一层青紫色的肿。

“你在做什么,宝珠?”身后响起狐狸的话音。

“关窗。”我伸手把窗轻轻关上。

窗玻璃映出狐狸的脸,他在看着我,或者我身前那条逐渐开始热闹起来的马路。马路上一辆空空的公交急弛而过,几个早起的阿姨拿着晨练用的剑说笑着从对面走了过来……

天亮了。

“咦!这家人家是怎么回事?”

正打算离开窗边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那几个阿姨中人有大声叫了起来。

声音很惊讶,甚至透着些惶恐。这叫我不由得再次看向她们,随即发觉,那几个阿姨神色一下子变得很奇怪。甚至忘了自己是站在马路中间,她们就那么停住了脚步,仰着头,瞪大了眼睛朝我家方向看着,一边用手里的剑对着我家房子指指点点:“要死了……这么大啊……”

“怎么搞的……”

“这么大……”

忽然意识到了我的目光,她们互相看了看,随即匆匆离开了。

这叫我觉得更加不对劲。

忙拖着狐狸朝外头奔了出去,一气奔到刚才那几个阿姨站的地方,赫然发觉那里竟然已经围了好些人。

甚至连车子都被堵住了,每个人都仰着头,每个人都看着我家的房子。

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疑惑着抬起头,顺着他们视线的方向朝自己家看了过去。

然后……

激灵灵打了个冷颤。

我家房子从楼顶,一直到我刚才站着的那道窗户上方仅仅不过几公分的地方,一道硕大的裂口由上往下爬在那里,远看过去,就好像一条被雷劈出来的巨型蜈蚣!

顶楼整个阁楼的窗台几乎都毁了,包括那只“鸟巢”。而这一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从昨晚到现在我什么样反常的声音也没听到过,除了咆哮了一晚上的风。

这巨大的东西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我抓住狐狸的手,看向他,试图从他脸上找到一点点我想发现的东西。

可什么也没找到。

他的脸很平静,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就像他那双安静而美丽的眼睛。

“狐狸,这是怎么回事。”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声。

他低头看看我,拍拍我的头:“没事。没事了。”

第四卷 凤凰弦

第63章

有一种琴,据说它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可以把龙给引来。

那段旋律,名字叫做《引龙调》。

而那把能将龙引来的琴,他们叫它叫凤凰弦。

很多古琴爱好者都听说过这把琴,但只限于那些神怪故事的小说里,以及古琴爱好者的传言里,真正的凤凰弦谁都没见过,因为据说它是用龙皮制成的。

你见过龙么?

当然役有见过。

那怎么可能会见到用龙皮制的琴?

由此可见,凤凰弦,纯粹只是个被古琴爱好者们编造出来的美丽传说而己,现实里,它根本不可能存在。

只是我要说,这把琴,我是真的见到过的。

真的。

但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它的真实名字,也没见到传说里的一曲引龙。只知道,它外表看起来和普通的古琴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所不同的,它有个非常特别的弹奏者,那位弹奏者是个“鸟人”。

“鸟人”是个很不尊重的称谓。只是孩提时,我们都习惯了这么称呼他,常常在他小心翼翼出现在弄堂里时,我们一班小孩跟进跟出的,前前后后围着他转悠,然后大声念:“鸟人鸟人,嘴巴尖尖!鸟人鸟人,身上没毛!鸟人鸟人,满地撒尿!鸟人鸟人,媳妇跟人飞跑了!”每到那个时候,只要姥姥听见我混在那群小孩子里跟着凑热闹的声音,必然会跑出来揪着我的耳朵把我拎回去,甚至有时候还会拿起竹片在我屁股上抽一顿,大声骂我没有出息。

为此,也算是我童年时留下的一点点小小的阴影。

“鸟人”是个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岁的男人。

因为从他的长相来看,实在很难判断他的年龄。只知道他很高,两条腿细长细长的,背还有点驼,这让他的影子看起来真的很像只鸵鸟。只是同鸟最近似的地方,应该是他那张脸。他的脸真的很奇怪,很长,也很窄,于是眼睛也就同我们不一样,不完全是一平面的了,而是分在两侧,就像是条鱼。而他的鼻子亦是非同寻常,异常的尖,又尖又长,还带着倒钩……种种,令他远看过去真和鸟没什么区别。

听说从小到大他都是这副样子。

也因此,纵然他妈妈省吃俭用存了大笔钱好容易给他娶回来一个媳妇,最终没过多久还是无法忍受,于是跟人私奔了吧。说实话,无论谁,每天不得不面对这样一张脸,说不害怕,那真是假的。

只是“鸟人”自己对此,倒也并不太介意。

无论是人们对他长相的讽刺,还是自己媳妇的离家出走。他自有他关心的东西,譬如那把琴。每次我被姥姥拎去他家赔礼道歉的时候,总能见到他在用棉花沾着些油似的东西,仔细擦拭一把漆黑得发亮的古琴。我迫于姥姥的威严背书一样跟他道歉时,他还在擦着它,一边微微地笑,笑起来更像一只鸟,叫人不免觉得害怕。

而每当他出门后被我们这班小孩一路嘲笑了,每当他妈妈在厨房里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又在破口大骂那个逃跑的媳妇,那时候,弄堂里总能听见他房间的窗户口传出来的琴声。

水一般的琴声,在嘈杂骚乱的弄堂里静静流淌,平滑地穿过那些各种各样的浮躁所折腾出来的凌乱,在充满了油烟和下水道气味的空气中一点一涌四散开来。于是常会听到大人们有些遗憾的叹息:真可惜,如果长得正常点,也许早进音乐学院了吧,现在也早就出息了。可惜啊……真是可惜……

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鸟人”的妈妈去世了,得的是癌症,死去前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

从此“鸟人”的生活变得更加窘迫起来,为了生活他四处寻找工作,但很少有单位肯用他,因为他的长相。就是好不容易迫于街道的压力给了他一份活干,很快又会被这样那样的原因辞退。

他倒也不在意,一有了点钱,就会去买那种油似的东西,来保养他那口琴。却很少看到他为自己买过什么,身上终年是他妈妈死去前给他买的那几件衣服,头发很长了,也从未没见他剪过,所以身上总是有股若隐若现的怪味,令旁人越发的觉得反感。

我姥姥却总是很照应他。总是隔三岔五的会叫我送些吃的过去给他,即使我一百个不情愿。我真是很不情愿去“鸟人”的家里,他家很大,也很空,几乎没什么家具,真真像只鸟巢一般。而且因为靠西,终日不见阳光,所以房子里总是又冷又湿,连地板都是滑腻的,一块块粘着黑色的斑,不知道多久没有打扫过。

每次进门,“鸟人”总是在弹琴。或许他周围唯一干净的东西,就是那把古琴了,通常他都背对着门坐在窗边拨弄着琴弦,这时候的他看起来是有些优雅的,因为琴声和弹奏的姿势都很优雅,只要他不把脸转过来。

但偏偏每次去他家,他总会停一停手里的动作,然后回过头,用他自认为的得体朝我笑一笑。而我立刻放下东西就跑出去了,虽然听见他在对我说谢谢。那张脸在那样的光线里真的是比鬼还可怕,就如一只褪光了毛的鸟,一边睁着双直愣愣的眼睛看着你,一边露出丝奇怪的笑。

你说可怕不可怕……

那简直是种深入骨髓的毛骨悚然。

而这种毛骨悚然,我几乎每周都要经受一次。

每个礼拜不是我被姥姥吆喝着赶去他家,就是他抱着热水瓶来我家倒水,他似乎是从不会烧水的,因为从没见他用过煤气。有一次我发觉自己在给他倒热水的时候,他那双直愣愣的眼睛一动不动看着我,发现到我在看他,他也不回避,依然那么直直地朝我望着,这叫我慌了一下。因此手一抖,热水壶里的开水全浇在了他的手上,可奇怪的是他好像对此没有任何感觉,依旧稳稳拿着瓶子等我倒,依旧直愣愣看着我,甚至还朝我微笑,在我连声跟他道歉的时候。

于是忍不住跟邻居伙伴偷偷抱怨,他们对此义惯填膺,因此有好一阵子,他们会在篮子里装满从工地里弄来的石子,躲在“鸟人”家窗外朝里丢,一半是为了替我出气,一半为了寻个乐子。

而通常,他对此是从不理会的。

任由人对他恶意的捉弄,自顾自弹着琴。但有时候刚好石子丢在了他身上,或者琴上,那琴声就嘎然而止了。而这时候我们立刻扭头就逃,因为他必然会走到窗前,朝外探望。有那么一两次,逃跑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下,刚好看到乌人那双黑洞洞的眼睛正朝我这里看着,同每次我送食物过去时的表情一样,他在朝我微笑。

让我毛骨悚然的微笑……

于是回到家,少不得会做上几夜的噩梦,梦见那双直愣愣黑洞洞对着人看的眼睛,梦见那双眼睛下,那道让年少的我实在无法梢受的很奇特的笑。

而这样近乎劫难般的日子一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才终于结束。

因为“鸟人”死了。

他是在工人体育馆表演的时候,被那把突然而起的大火活活烧死的。

至今对于那场火,我还都印象深刻,当时如果不是因为出了点事耽搁了一下,我可能也会成为那葬身在里面的三百多个亡魂中的一员。记得当时赶到体育馆的时候,整半边天都被火给烧红了,偏那天风势特别大,大得仿佛要把地都给掀起未了,于是纵然出动了所有的消防车,硬是无法将这场大火控制住。

直到第二天早上火把整个体育馆烧得一点不剩,它才熄灭了,当时那片广场上只剩下一团黑糊糊的废墟,还有一大团一大团吹不散的飞灰。

那是“鸟人”第一次在这样的公开场所表演,也是最后一次。

很多人说,火是在“鸟人”演奏的时候才突然开始燃烧的,至今查不出火势的起因,只知道来得极突然,也来得莫名其妙。突然间的烈火将疏散人群变成了一场灾难,无秩序的混乱硬把几百个人活活堵死在了体育馆里,所以后来挖掘出未的那些尸体,很多并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活活踩死的。

而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体育馆里的人因为那场火而乱作一团的时候,就在火将整个体育馆团团围住的时候,“鸟人”始终没有停止过演奏。仿佛那一切都同他无关似的,一直到烈火将体育馆完全包围,我们依旧能听见那水似的音乐声,混杂在咆哮的火焰和狂风间,丝一般地流淌缠绵。

这真是一场可怕的记忆。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会梦见那场火,梦见火里悠扬的琴声,还有“鸟人”奇怪的脸上那种奇怪的微笑。他总爱微笑,笑起来就像只没毛的鹦鹉……

一晃十年就那么过去了。

如果不是忽然想起来整理一下姥姥的遗物,我几乎己经快忘了那张脸,以及它所带给我的一切不愉快的记忆。它们随着鸟人所住的房子一并被时间给拆除了。只是再一次将那把古老的琴碰到手里,闻着它上面似有若无的桐油的味道的时候,那张消失了很久的脸又重新在我脑海里深刻了起未。

那把凤凰弦现在就在我的家里,是姥姥从火场里把它带回来的。

第64章

关于这把琴,姥姥从没有跟我说起过什么,自从将它带回来后姥姥一直将它收在自己那口巨大的皮箱里,用一块丝绸小心包裹着。尽管如此,我倒一直都没有彻底将它忘记,因为它的存在就如同它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有种特别的怪异。

始终都不明白当年那把火将整个体育馆都烧成了焦炭,为什么唯独这把琴,却是几乎毫发无伤地被人从废墟里找了出来,当真奇怪得很,除了弦丝不见了,它甚至一点都没有被破坏,仿佛它整个质材都是防火似的。

但它就是那么安安稳稳地被姥姥捧回来了,带着火场里焦糊的昧道,还有“鸟人”终年累月一遍遍在它身上擦出来的桐油香。

这么一把古老得几乎连纹理都快看不清楚了的古琴。

每次摸着上面粗糙的表皮,总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它并不像现在那些普遍的古琴那样光滑细腻,虽然它上面总闪着层釉般的光泽。这把琴的表面和一般的古琴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质材并不单纯是木头。

它是用木头做的胆,外面再裹上一层皮,压平了制成的。皮质颇为坚硬,可能时间放得太久,上面的纹理很多已经同琴身融成了一体,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了。只依稀有着蟒蛇般的花纹,一棱一棱烙在这样的一把琴上,无论是摸起未还是看起来,总有种妖冶的诡异。

狐狸说那层度是龙皮。

说的时候他表情看起来像是认真又不怎么认真,所以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他的话当真。谁能把龙皮剥下来制琴呢,况且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龙这种生物,也还尚待探讨。不过既然有狐狸这种妖精的存在,我想,一切应该皆有可能的吧。

他告诉我这把琴的名字叫凤凰弦,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它可以把龙给引来。

他说着那些话的时候轻轻掸着琴的肚子,琴因此会发出一种空洞但好听的声音:嘣,嘣嘣嘣……

然后他对我说,瞧,只有印度产的琉璃红木才能发出这种声音,那种木头三百年才算成材,现在,它们已经绝种了,生长率低又过度采伐的后果。

这么说来,凤凰弦是属于极珍贵的琴中极品了,但为什么“鸟人”会拥有它呢,他家并不富裕,祖上三代也不过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当官的,没有富豪,甚至连从商也不过是裁缝之类的小本经营。

那这么把珍贵的古琴是怎么到“鸟人”手里呢……

这问题恐怕只有问过“鸟人”才能知道了。

林绢打电话约我出去那天,店里生意正清淡。

下午连个客人的影子都役有,杰杰在柜台上打着盹,我在用药水驱着苍蝇。立秋过后虽然气温低了很多,这些烦人的东西始终还在不屈不挠地存在着,挥之不去,趋之不离。正收拾得差不多,接到了林绢的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兴奋,她说要请我吃饭。

自从她出院以后我们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学校她也不来,我一直在担心她没能从周家那件事里缓过来,虽然很多事情她都记不起来了,但毕竟她曾在那里曾经经历过一段不为人所知的时间段,所以很怕她会因此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

所幸这次电话里她声音听起来是颇为精神的,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但她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要请客吃饭,只是一刻不停地催我去。

没办法,我只能去了,临走把店、懒猫,以及赶苍蝇的活儿丢给狐狸。这让狐狸很不平衡,他始终认为男人是不可以干这种拿着药水和苍蝇拍到处跑的事情的,况且杀虫药水的味道让他鼻子过敏。

‘那你可以用你的甜心小姐啊,狐狸。’因此我这么建议他,并且无视他充满了鄙夷的眼神。他总说我不懂香水,‘不懂香水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这句话不知道被他重复了多少次,听多了也就无视了。随便他说吧……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己,那香水的味道的确是足以和杀虫药水匹敌了,就算他再不承认,至少杰杰跟我是同一阵营的。

和林绢约在市中心最大那家商场的茶餐厅见面,到的时候比约的时间晚了半小时,她已经在餐厅里点好了菜等我了,但说实话,如果当时她没有朝我挥手,我还真没能认出她未。因为她整个人风格变了不少。

没有化妆,头发也没像过去那样波浪似的披散着,而是像写字楼那些优雅的女秘书那样,很整齐地在脑后绾了个髻。这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不少。不过风格变化最大的是着装,以往她总是很出挑的,什么样的衣服抢人眼球,她就穿什么,就算颜色看起未很突兀也不怕,这点和我家那只臭美而自信的狐狸很像。而这次却相当低调,低调地一件白衬衣,一条紧身的黑短裙,特别朴素的样子,不过因为标着夏奈尔的牌子,以及开得低低的领子,于是低调里不显山不露水地带出了点奢侈和性感。

真的很像写字楼里刚跑出来的,就差一副漂壳的无框眼镜,她就御姐了……

胡思乱想的时候她拍拍椅子让我坐下,一边翻着她的手机。

“碰上什么好事了今天想到请客吃饭。”坐下来后我忍不住问她。

她笑笑,关上手机盖:“我有男朋友了。”

这让我愣了愣。

林绢有新男朋友,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身边从来就没缺过男人,并且还是不同款式以及不同特别称谓的男人。但今次一说,倒是让我或多或少有点惊讶的,因为自从周家的事过去之后,她很是安静上了一阵,甚至给人种几乎足不出户的感觉,所以我很意外她的这名新男友是什么时候交上的。

“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庙里碰上的。”听我问起,林绢咬着筷子回答。这回答让我再次感到了惊讶。

林绢居然会去庙里,她去庙里干什么……

“前阵子,也就是从医院回来以后吧,我一直都失眠,你知道失眠有多痛苦的吧。”上菜后林绢对我说。

我点点头。

“老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又醒了。人一塌糊涂,宝珠,你是没看到,我整张脸都是浮肿的。”

“这么严重?”我吃着菜,看了看林绢的脸。她的脸没化妆但气色很好,看不出一点她所抱怨的,那种一塌糊涂的浮肿的样子。“你都不告诉裁。去看医生了没”

“看了,没什么用。吃了很多种药,还靠安眠药撑了几天,都没什么用。那阵子心情很差的,老发脾气,所以没和你联系,也没去学校。”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有人跟我建议,别说撞了什么那吧,所以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所以你就去了?”

“是啊。”

这回答让我不由得停了停筷子。“你不是不信这些的。”世界上最现实的女人是谁?就算排不上前三,林绢这个女人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现实的女人除了钞票什么都是可以不认的,更不要说那些神神佛佛的东西。如果哪天你要看到她手腕上挂串佛珠,绝对不要以为她信佛了,那佛珠不是玉的必然是价值不非的翡翠。就是这么个人,居然会因为一句正常人看来都觉得迷信的话跑去庙里,这女人貌似当真是转了性……

我若有所思的目光让林绢脸微微一红,“咋了,干嘛这样看我。”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一一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未,“和尚?”

“是的和尚……”

第65章

和尚叫清慈,十五岁时出家,在市北那座香火很旺盛的庙里已经待了好几年了。

林绢说他不是本地人,老家是北方的,因为从小对古琴就有种特别的悟性,所以早早入了音乐学院进修,在没出家前是个很受期待的音乐神童。

十五岁的时候忽然就出家了,并且选的是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的寺庙,这让他父母很难接受,以至至今都没有释怀。但清慈本人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从来到这座寺庙后他就开始安安心心地当起了他的和尚,就好像过去安心专注于他的古琴,也极少同人能说起他的家人,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也是,和尚本就是无家之人。

但林绢从没有把人带出来见过,这同她以往的习惯很不相符。

以前只要一结识了新的男友,林绢就会迫不及待带出来给我看,就好像买了双新鞋,或者换了只新包。这是属于她的炫耀的乐趣,而我亦乐此不疲,因为每见一次她的新男朋友,就意味着一顿比较奢侈的晚饭,有时候甚至会得到点小便宜,比如送林绢一些东西的时候也顺便搭给我一样小礼物,那就双收了……

这次说什么她也不肯把新男朋友带出来,尽管看起来她对那男人比以前历任(除了周家两兄弟外)都在乎。她甚至可以在吃一顿饭的时候因为担心饭店信号接收不好,而反复拿着手机看上好几遍,就为了等那个男人的电话。这样的患得患失,所以我想林绢这次是认真的,尽管那人是个除了寺庙和佛祖外一无所有的和尚。

而那天之后,我没再和林绢出去约会过,她忙着她的约会,我忙着店里的活儿和夜里的课。偶尔会想起林绢和她的和尚男朋友,一晃眼半个来月也就那么过去了。

这天又是个生意清淡的一天。

不冷不热的季节小店生意总是比较难做的,更多的人在这种温度里宁愿走得更远些,去比较高级的场所里享受一番,而不愿意在小店简陋的环境里将就。有时候忍不住祷告老天爷降场雨,丫还就是一滴也不下,每天都风和日丽的,所谓秋高气爽,所以每次开收银机数钞票的时候,难免让人沮丧。

更让我沮丧的是最近收到一封信,以前初中时候的同学写来的,她说她孩子满月了,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这真叫人惆怅。同是一届的同学,人家孩子都满月了,而我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役有。哦当然了,也别说固定的男朋友,就连一个人类的男性朋友都没有,甚至连相亲这条路也走不通。自从靛的事情之后,我就对相亲产生了一种非自然的抵触心,此后无论林绢怎么卖力给我制造相亲机会,没一次能坚持到下一次。

眼瞅着,再过那么两三年,我也就要被划进剩女的圈子了,这能不叫人感到惆怅么。

当然这惆怅是不能让狐狸知道的,被他知道往往只有一个结果,他会嘻嘻哈哈地说,哦呀小白,既然命犯孤星就不要再想着去祸害别人了,见一个死一个,见一双死一双哈……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他什么了,这辈子要受他这种精神虐待……

正托着腮帮一个人在收银台前胡思乱想着,门铃一响,有客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中等身高,人很瘦,穿着很普通。所以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也许我只是晃一眼,根本不会再继续留意他——

他头发是绿颜色的。墨绿,在灯光下尤其明显,好像孔雀脖子上那层毛。

这让我忍不住想笑。男人不都很忌讳头上顶绿的么,不管绿帽子还是绿毛乌龟,这些称谓都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可这人怎么就能那么若无其事地顶着头绿头发坦然地出门呢……只能说,现在的时尚越来越潮得有点让人看不懂吧……

男孩似乎在想着心事,所以并没有留意到我和店里那几个客人闪烁在他头发上的视线,低着头进门后径自走到最角落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然后从衣袋里拿出个小玻璃瓶,拧开了朝嘴里咕噜咕噜猛灌了几口。

“先生要些什么。”我带了份菜单过去招呼他。

他没理我,依旧朝嘴里灌着那瓶东西一一琥珀色的液体。应该是种很烈的酒,隔老远我就可以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这令我不自禁皱了皱眉。

我担心会不会是个醉酒闹事的,虽然他长相看起来很文静并且漂亮,但有种病态的苍白和憔悴。况且谁会在大白天这样喝酒呢,必然是个心里有颇多不痛快的,而这种人常常会把别人也搞得不痛快。

“先生,要些什么?”于是我提高声音又问了他一句。

刚好这时最后一口酒喝完,所以听见我这么问,他终于抬头朝我看了一眼。

似乎是因为头顶光线对他来说有些刺眼,他迅速用手遮了遮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半响,哑着声问我:“有些什么酒。”

“我们这里是卖点心的,没有酒。”我答,并且给他倒了杯冷水。他看起来真的喝多了,以致分不清什么是酒吧,什么是点心店。

他听完有些茫然地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酒精令他反应迟钝,所以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在我放到他面前的那份菜单上随手点了几下:“这几样。”

“一份奶黄包,一份蒸饺,一份驴打滚是么。”

他没吭声,手依旧遮着眼睛,灯光似乎令他颇为不舒服。

“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再问。

他摇摇头,然后又点头:“啤酒。”

我轻叹了口气:“先生,点心店里没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