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屠灭,唯一幸存的詹盛言从此一蹶不振,直到京师保卫战才重返疆场,竟又一次立下了不世奇功,自家族所承袭的侯位也被擢升为一等公。可在那以后他却主动交回兵权,再堕醉生梦死的日子,年过三十也没有娶妻成家,一日日只知道挥金买笑,以酒遣愁,诨名也从“神童”“第一美男子”变成了“醉财神”“酒疯子”。只要几杯酒下肚,动不动便发狂,对各路高官贵戚们一言不合就饱以老拳。但因詹盛言非但立有救国安邦之功,身份又异常贵重,倒也没人奈何得了他。
书影还记得,每一次父亲提起詹盛言,总会反复地说到一个词:“可惜”。她有些明白了,一个天才落入凡尘,是不是就犹如美玉落入泥淖那样的“可惜”?她呆呆瞧着詹盛言,冷不防白凤忽地转过脸,吓得她忙闪开了目光。
白凤一边扫视着书影,一边抚着詹盛言的手,“二爷,对这一位祝小姐,你有什么想法?”
詹盛言正声道:“我要替小侄女赎身,身价多少不计,烦你和你妈妈说一声。”
“你又说些异想天开的醉话。我晓得你不在乎钱,但你真就是财神爷本尊,她这个身也赎不得,”白凤放开了他的手,将书影一指,断然道,“她父亲祝爌私纵瑞王的两位世子,又拒不肯供出去向,迄今这一对兄弟还未被缉捕归案,成了九千岁的心腹大患,这才使祝家被削爵抄家。二爷,九千岁的为人你也清楚,你若平白替他仇人的孤女赎身,肯定要掀起一场风波。”
詹盛言面显不悦,却又随即展眉一笑,“大姑娘,你瞧我天天喝的都是些顶级烈酒,夜夜还要和全北京城最漂亮的女人……”他贴着她,把声音收得很低,又拍了拍两手,“长命百岁可不是爷的志向所在。”
他说的什么书影全没听见,只看见他的话令白凤的面上微现一笑,却又见她很快就收拾了脸色道:“你不怕死,就不怕闹出了事会令太夫人伤心?何况这个小姑娘到那时也难逃一劫,八成被打入更悲惨的境地,直接扔去窑子街接客。何必多此一举?”
这一回詹盛言没说话,他将两拳攥紧,到最后,却又一无所有地颓然松开,“但我应承了侄女。”
自越栏寻死,到攀认故人,再到詹盛言自愿发救,白凤又出言相阻,书影的一颗心犹如一会儿烘在火上,一会儿又掉入寒潭。听到这儿,她自知是脱困无望,心一沉,两腿跟着就一软,整个人委顿在地,肩头上的一方毛巾也随之滑落,颓然的惨白一团。
她望见白凤那绣着金鹧鸪的锦鞋踩过了织花地毯,脚尖先踢开一片花瓶的碎瓷,又把那毛巾也往一旁拨了拨,一双脚立定在她面前。“我倒有一个权宜之计。”
书影的心又猛一跳,她抬起头,眼眸里又是期盼,又是忧惧。
白凤交抱着两臂自上俯视着,“祝小姐,你才和盛公爷说,情愿做粗使婢子也不愿为妓,此话当真?”
书影早领教过白凤的心机之深,却只拿不准她这一问用意何在,当即只把心一横,点了点头。
白凤不露声色,转向詹盛言道:“那我去同妈妈谈,就说我相中她了,让她来给我充当婢女,这点儿面子妈妈还是要给我的。当然了,这只是个托词,我不会真要祝小姐做那些下人的粗活儿的。主要是祝小姐样貌出众,又出身大家,将来做生意定然拢得住一众势要权门,直接和妈妈提起来把人弄走,铁定碰个大钉子,但只她人还在怀雅堂,妈妈总可以抱一个来日方长的想头,才肯退让这一步。就叫九千岁知道了,也只当是我恶意拿小姐做婢,羞辱祝家的遗眷,和你不会有一丝牵扯。”
她又移目于书影,似笑非笑,“我可以和小姐作保,只要你安安分分地在我这屋里当丫头,谁也不敢强逼你去做倌人,错非你自己回心转意。”
沉落的心又一点点升起在胸前,书影挺起了胸膛,撑住两手从地下爬起。她比白凤矮出一大截,故此还得把头高高地仰着,看起来全然就是一副自傲得不得了的姿态。“我不会,绝对不会,永远也不会。”
即便书影傲然仰首,面对她,轻轻松松居高临下的那个依然是白凤。“小姐要从楼上跳下去,这话我就信。别把话说满,这人生呀,不到最后断气的一刻,可没人能断言。”
还不容书影反驳,白凤就已扭过身,一手轻扫詹盛言的肩臂,令他的绸衣发出雨水一样动听的声音;而她对他说话的声音则比丝绸和雨水都更为动听:“这件事你绝不要出面,以免惹麻烦。你的麻烦还不够多吗?全交给我好了,我会为你办得妥妥帖帖。”
她对他一笑;书影从没见过白凤像这样笑——她也从没见过好像白凤这样的笑容,竟使她无故联想起幼年时被大哥带着偷喝父亲的藏酒,只一口,她就两颊发热、心头乱蹦,却同时也感到头痛恶心,再不想多沾一下。
不过詹盛言显然是个善饮之人,他定睛于白凤的微笑,也淡淡笑出来,“凤儿,那就多谢你,我就暂且把小侄女交托于你,相信你会好好地照顾她。”
白凤调目于书影,她面上的笑容有了极其微妙的改变,声调也变得好似摔落在砖地上的雨脚:“放心,我会好好地‘照顾’你。”
铺天盖地的雨水都被遮挡在檐外,可书影回望着白凤,依旧错觉自己是空身站在茫茫的雨地里。
她想,才没有跳下去,是不是一个错误?


第八章 《万艳书 上册》(8)
有缘孽
白凤言而有信,当日就与白姨进行了一番交涉,处理完这桩事,天色已近黑,忽接到尉迟度派人送来的口信,命她去府中服侍晚饭。白凤便赶忙换过衣裳,又叫憨奴来替她梳妆。
憨奴打散她发髻,先拿一把银梁小竹篦把白凤的头发细细地篦过一遍,一壁低声问道:“这么说来,妈妈是同意了?”
白凤自己拿着一个黄铜小矬子,慢悠悠磨着指甲道:“妈妈的意思是,叫那小丫头白天到我这儿来做丫鬟,晚上却仍回后院和另两个小雏儿一起睡,一头受着当丫头的罪,一头眼见人家做倌人的好,自己熬不住做回倌人。到那个份儿上,妈妈说,她可就没底气一哭二闹三上吊了。”
“受罪?给姑娘当丫鬟怎么会受罪?那可是世上最享福的事儿了。”
“你这小嘴儿就会哄人。”
“全凭姑娘疼我。”
“我一出道就是你服侍我,情分是别个儿比不了的,何况你忠心耿耿,自然招人疼。好像从前那个丽奴,虽也是和你一块儿跟着我,但就只知一味作耗,我岂有好果子给她吃?”
一听到“丽奴”,憨奴就打了个冷战。但她眼珠的移转间随即透出聪明来,一张五官单薄的小脸一歪,拢成蝉翼的两片鬓发随笑容而颤动,“丽奴是活该!那姑娘是打算像处置丽奴那样……”
白凤翻了她一眼,“你想哪儿去了?我不过是说,我会使些零碎手段对付这爵爷家的小姐。”
“呵呵,姑娘若使出手段,那要不了两天,她就该像妈妈说的,自请做回倌人去了。”
“这一次妈妈怕打错了算盘,这小丫头看着像是个不世出的犟货,越刁难她,没准越跟你逞强到底。”
“那姑娘还把这事儿揽上身,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还不是为了我那一位盛二爷?”
“盛二爷”这三字,在白凤所说的无数字眼里头,其滋味与力道就如同千杯寡酒中的一坛十八年女儿红,直接从她喉管里涌出来,熨烫着舌尖。
憨奴微笑一笑,以同样亲昵的口吻道:“二爷也是多管闲事。”
她们口中的“二爷”自然是安国公詹盛言。白凤含娇带嗔地把他念着,斜挑了眼眉,便更显出目色的幽深来。“他那个牛脾气你还不清楚?我要不帮他,他就拆了这怀雅堂也非得自个儿把那祝家的小丫头弄出去。他和九千岁的关系原就微妙,多年来全靠我在中间周旋才换来二人的相安无事。倘或节外生枝,听任二爷和一个罪臣的内眷牵扯不清,因此而触怒了九千岁,那可太不上算。”
“姑娘对二爷从来都是这般地真心实意。”
“我也有自己的私心在里头。二爷逞一时的侠义将这小丫头赎出去——即便妈妈肯放人,九千岁也不介意——那该安置在哪儿?难道真打发去做婢子不成?还不是当个千金小姐养起来。男人家是最易由怜生爱的,女人家却多是由恩生爱。他们俩一个对一个怜惜有加、一个对一个感激备至,长日相处还得了?”
憨奴哑然失笑,“姑娘也太多虑了,那丫头才十一岁,毛都没长全呢。”
白凤从鼻孔里哼一声:“雨没停,你怎就忘了‘未雨绸缪’这句老话?二爷虽无意,但他那一副仪表气度、一份财富地位就是活活的惹事根苗,天下的女子简直人人愿得而夫之,稍微疏于防范,就会被钻了空子。”
“这样看,姑娘还是盼着赎身嫁给二爷去?”
“我可不就这一点儿盼头?就怕是我一厢情愿。”
“姑娘不比别的倌人,不光是有钱就能赎身嫁人的。当初好容易巴结上九千岁,请神容易送神难,再想脱身可没那么简单。不过姑娘,反正你对九千岁的恩眷并不恋栈,干什么不就坡下驴呢?前几天那个什么、什么怜,就把她捧上去伺候九千岁,咱们也借机全身而退,不挺好吗?”
白凤矬完了指甲,就把那矬子往妆台上一撂,“好什么好?!玉怜要上位,肯像我这样子尽心竭力在九千岁跟前调护二爷吗?二爷他素来放浪无检,只管饮酒纵性地胡闹,全京城的官儿都快被他得罪完了,指不定哪一天就惹毛了九千岁。九千岁又是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到那时我要不能以侧近之人的身份为二爷设法脱罪,难道眼睁睁看着他像翊运伯一样被押到西市上一刀两段吗?我一个人的盛二爷,我一个人护着,谁来我也不放心。”
憨奴微愁道:“可姑娘总这样两头儿熬着,年纪也一天大似一天,几时才能够托身得所,图一个后世安稳呀?”
“我们这号人还能打算那么远?走一步看一步吧。何况就算九千岁消除了对二爷的疑忌,又容我赎身许嫁,我想跟着二爷进安国公府也照样是障碍重重。唉……”
“可不是?照说凭姑娘的美貌、名气,只要想嫁,大大小小的王府公府就没有进不去的,唯有这一座安国公府却真是‘寿星骑仙鹤——没有鹿(路)’!唉……”
两个人的末一句均以叹息作结,此后,便是久久的沉默。
妆台上搁着只小银盆,盆里头盛满了清水。白凤盯着一平如镜的水面,幽声道:“憨奴,我真不知能不能等到那一天:在安国公府有一间我的小院,等我死了,他们詹家的祖坟里也给我留一个小土包,什么名分都成,没名分也成,只别让我离了二爷,活着死着就我俩守在一处,便是我的造化。”
憨奴将篦子在水盆里一搅,就把那静水搅了个烂碎。她甩一甩水珠,将细密的篦齿在白凤的长发里一划到底。“是这样说吧,可总觉着太委屈了姑娘。”
白凤回眸一笑,眼光骤变得柔暗恍然,“我原就身世孤飘,十四岁开始,便豁出去一条好好的身子到处讨好权贵,人前人后的委屈哪样儿没试过?可四年前,二爷他亲口说出为我抗罪的那一刻,我以前受过的委屈、以后该受的委屈,统统都值了。”
白凤望住了镜中的自己,交织在一处的眼波愈发荡漾,渐渐地,在烛光流转的明镜里浮起了一场璀璨连城的邂逅……
四年前是己丑年,该年壬申月癸丑日,历书上写着“宜订盟交易、忌嫁娶安葬”。那一年,十七岁的白凤已凭借着过人的美貌、聪慧与经验,俘虏了辇下权豪第一人——巨宦尉迟度。而那一天,他召她在棋盘街的苏州会馆对饮作乐,酒至半酣,突来急报,尉迟度遂赶回宫处理公务,白凤不胜酒力,就在残酒残灯旁小憩了一场。浅梦初觉,夜已至三更,却听另一头的套房里阵阵轻歌,那是怀雅堂另一位倌人——凉春的声音。
“咦,妹妹也来这里出条子?你们别吱声,待我过去唬她一下。”白凤对侍婢们“嘘”了一声,就向着不可躲避的方向走过去。
她掀起了隔壁的大红团花门帘,继而那滑凉的软绸就自她指尖烟雾一样地消散,这一间屋子连同天地万物都一起消散掉,她立身在一片太初鸿蒙,望向眼前的一位男子。他眉宇惊艳,风骨奇伟,一身的温雅雍容中又透出一股雄武健壮之气,周身浑似有光华笼罩,赛似春柳濯濯,堪比月华绵绵;他指间拈着一只缅玉杯,优美的双唇俯在那酒杯上,而白凤只愿杯中盛着的就是她自己的嘴唇。
这一轻率的愿望,将改变许许多多人的命运。
世界又重新回来了,白凤看清了这一所房间,也看清了房中的其他人——凉春抱着琵琶坐在那男子下首,轻叫了一声:“姐姐,你这是从哪里来?”
白凤的眼睛一看就是醉了的,既迷蒙又明亮。“妹妹你出来一下。”
她三言两句,就从凉春的口里掏出了那陌生男子的来历。原来凉春的一位客人在这里摆酒叫条子,结果凉春到得太晚,那帮人全都散了,先前的包房里已新坐了一位酒客,便是这男子,凉春闯进来时,他正一个人喝闷酒。凉春抱怨说白跑了一趟,那男子便笑说:“姑娘带着这琵琶来回奔波,着实辛苦,同谁唱不是唱呢?不妨就留下来与我唱几曲吧。”他从腰间取下一只钱袋,放来了桌面上。
凉春望了望那鼓囊囊的钱袋,犹疑道:“您想听什么曲子?”
“我常年漂泊在外,今夜初回京城,入耳的竟全是些没听过的新调了,姑娘只把时新的小曲拣些来唱就好。”
“这好说,可我总该请教一下您的尊姓大名啊。”
“我叫严胜。”
“是家里头行几呢?”
“我行二。”
“原来是胜二爷,这里给您道福了。二爷是打哪儿来?”
“清河。我在清河做马匹生意。”
“贱妾是槐花胡同——”
“姑娘这般美貌,定是过路的瑶池仙子。唱吧,唱到我一头醉倒,你便只管走。”
……
“就这么个怪人,把我错当成在会馆里唱买卖的了,连我的名儿也不问,就让唱曲。瞧——”凉春说着把一只织锦钱袋在白凤眼前一晃,“他给我的,里头有好几百的官票。我瞧他手上还戴着个黑璋环绕的鹿骨扳指,那可是极品,拿着现钱都没地儿买去。再加上那一副脸子,好家伙,我开张也有年头了,过眼的男人少说有一把小米数儿,竟头一回见到这样生得又威又俊的,浊世佳公子似的。却不想这样的好皮囊竟不是个贵戚王孙,却是个跑边塞的马贩子。”
残留在血液内的烈酒令白凤吃吃笑起来,“马贩子?他可不该贩马的,他该去贩人的魂儿。”
“姐姐你嘟囔什么呢?”
“没什么。”白凤止住了痴笑,正正经经同凉春交代了一席话。早在很久以前,除了白姨,怀雅堂就再也没有人敢质疑白凤的权威,就算她醉得像傻掉了也一样。凉春不过稍劝了一句,就被白凤竖起眼睛来喝骂:“只要你这小婊子别在背后嚼我的舌根就成。”
“打死我也不会的。我倒乐意给姐姐做这么个采兰赠芍的帮闲,只不过瞧这严胜不好沾,沾上了就是个叫人神迷肠断的主儿,姐姐你自求多福吧。”凉春淘气一笑,卷起手心的钱袋,回屋里说了几句话,就返身出来,向跟着她的丫鬟老妈们招一招手,一行人便去了。
白凤也对自己的婢妇们说了几句,其中一个十四五岁的大丫鬟朝那红门帘的帘缝里一窥,脸就也红了,“不如我陪姑娘一道进去。”
白凤瞪了她一眼,“丽奴,我看你是忘了前儿那顿打。”
丽奴被吓得头一缩,又被旁边的憨奴一拽,便也随着一群人自行走开。白凤这才穿入了那间房,直走到桌前。她拨了拨灯芯,光线顿然大亮。
那个人徐徐抬起头,一张比太阳还耀目的脸容便由灯光中升涌而出。白凤敢打赌,即便她熄灭了灯,这张脸依然会在黑暗中放光。
严胜眯起眼避开了强光的照射,“做什么把灯挑得这么亮?”
他的声音沉雄得令她小腹发热,白凤将脸游出了灯照的晕轮,使全貌的一分一毫统统显现于人前,“亮了,才看得清。看清了,才好攀个交情。”
她对他微微一笑,他凝着她怔住了,混沌的醉眼里陡然泛出了活光。假如白凤连这点都做不到,她就不会成为顶尖的妓女。她运用笑容和眼波的出神入化就像是王羲之运用他的笔、赵子龙运用他的枪。
“胜二爷,才那一个是我妹妹,她和您说了吧?她要去别处赶场,由我来代她招待客人。我叫——‘鸾儿’。”
严胜和“鸾儿”度过了妙不可言的一夜,酒阑灯炧,香融被底,誓海盟山,飘烟抱雨。
朝阳升起时,他重新审视着她青紫斑斓的身体——那都是尉迟度的杰作。
“鸾儿,你身上哪儿来的这些伤?”
这样简单的谎话,她连想都不用想,脱口而出道:“我不听话,养母打的。没事儿。”而后,她的手伸向他,爱抚着他同样伤疤布结的身体,最后停在他左胸上一块皱缩不平的肌肤之上,“二爷,你身上怎么也尽是伤?连心上都有这么大一块疤?”
严胜的眼睛离着她太近,变成了一片耀目的黑色海洋,那里猛地掀起了万丈海啸,但他马上就闭住眼笑起来,“贩马时和响马交过几回手。不过我心上只有你。”他健壮的身体再一次压住了她,手上的骨扳指由她下颌一直滑到两腿间。
由这禁忌的一夜开始,就有了后面的一切。而在那之前,白凤早就尝试过一次又一次既刺激又无聊的露水情缘。换作谁,可能也不会比她更好些。她一落地就和双生姐姐被丢弃在街边,是白姨抱养了她们。可刚长到六岁,白府就破了家,养母带着她们姐俩一起堕入了槐花胡同。无数的凌虐在前方等待着,姐姐没熬过去,死了,留下白凤一个。身体都还没完全成熟,白凤就开始接客,她的客人多得不得了,可她却总觉得孤单。有时候,她会蒙上面纱悄悄地溜出去,好像只有和一个完全不了解她的陌生人在一起,她才能跟随他一起用汗水欢叫暂时逼退始终缠绕着她的过往,忘掉,统统都忘掉。不过一旦释放过后,沉重、羞耻、绝望和自我厌恶就会再一次涨起,令她恨不得把身边的男人一脚踹下床,再也不愿多看他一眼。
总是如此的。
但当严胜预备从她身上翻下时,白凤却紧紧一把抱住了他,“别走,就这么待着。”她的意思是:就待在我里面。第一次,在这种匆匆苟合的狂欢过后,她居然没有感到更虚无和更破碎,她感到温馨、恬然、安全,她感到了——完整。如同空荡荡的酒杯终于被倒满了美酒,如同飘来荡去的种子终于被土壤覆盖。
他覆在她上面,眼神由惊讶逐渐转为温柔的专注。接着他对她笑了一笑,又在她额心一吻,就仿佛他全部都懂得。白凤许久不曾流过泪了,然而只这沉默的一吻,就令她突然哭起来,哭得活像个小姑娘。
刚巧那一段尉迟度很忙,她就大着胆子约了严胜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足足一整月,她始终谎称自己是个串场子的歌姬,只不过养母管束极严,故此每每只寻一个隐秘之所匆匆幽会。严胜曾试着付她钱,白凤不肯要,他就改送她礼物:白玉雕琢的一对镯子、一对耳环和一支鸾钗。玉石的纯度与雕工都毫无瑕疵,再考虑到搜罗这稀有玉料所花费的额外金钱,这一套首饰的真正价值简直叫人连猜都不敢猜。白凤常常从男人们的手里收礼物,没有一个人不会明里暗里地炫耀其昂贵不菲,并期待着她的感激和回报,唯有严胜却对此绝口不提,而且尴尬得好似在道歉:“一些小玩意儿,你别嫌弃。我怕你养母发现,又要打你,也不敢久留你。但如果多给我一些时间表达心意,不会这样俗气。”白凤拿起那一只玉鸾鸟把玩了一刻,又放了回去,“二爷,你们贩马的可真有钱。不过我既然不要你的钱,也就同样不会要你别的东西,要了你这些,咱俩的关系可就全变味了。再说,真就算你我是这种关系,该付钱、该送礼的那一个,也是我才对。”
严胜盯了她一瞬,跟着就摇摇头笑起来。白凤看着他的笑容默想,自己临终前,会不会深深地怀念这一瞬?而她心里头立即就有了答案。她迷恋他的笑容和声音,每一种目光每一个神态,他熨帖的鼻息与撩拨的手势,他头发和全身的味道,她把鼻子抵在他胸口,真想一口气把他吸进肚子里。除了日影昏昏的缠绵,世上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已经变得形同虚设。当他从她身体里抽出来时,她好难过,难过得不得了。每一次说再见,她都因接下来整夜合不了眼的相思而提前感受到心脏的闷痛。
她越来越需要他,每一时每一刻都需要。但凡有一点儿自由,她就要和严胜相约。她记得最后那一天,她和他约在一家小酒馆。她一个人到早了,尽管她穿戴得一点儿不惹眼,但出众的外貌依然引起了某个无赖的注意。无赖上前来调戏她,正当她准备放出计谋狠狠收拾那人一顿时,严胜也到了。他二话不说就冲上前,只一拳,便把对方打昏在地。夜里头,白凤一边熟练地脱衣服,一边笑得咯咯地说:“你那么着急来救我的样子,是打心底里相信我还值得救呢……”
她搂着他就往床上滚,严胜却轻轻推开她,把她脱掉的衣裳又给她披上,“鸾儿,我不想一见面就上床,我想多和你说说话,和我说说你自己。”白凤头一次碰见不想和自己上床的男人,她不知所措地拉了拉衣襟,先端起他的酒呷了一大口。
她也闹不清是酒太好还是自个儿口太渴,反正她最后喝了个晕头昏脑,喝得话就像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从她嘴里头往外跳:“认识你之前,我简直恨死男人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男人根本就不配做人!……
“年轻的全跟没见过女人的畜生一样,明里暗里就想占女孩子便宜,非逼我喝,不喝不给钱,我在地下摔得爬不起来,他们趁机就掀我裙子……
“老的一个个全他妈老不正经,下头不行了,就拿嘴糟践人!那一年我才十五,两个加起来快一百岁的老头子把我夹在中间坐,一个掰开我手心和另一人说:‘你瞧小妮子手心真白。’另一个说:‘不知道花心白不白?’我恨不得一刀一个把两人全捅死,你怎么不去问问你自个儿闺女的花心白不白?!……
“我就是不想那人用我杯子,他偏腻着我说:‘咱不是夫妻吗?拿你杯子叫爷喝一口怎么了?’我还得强忍着恶心好言好语,说我伤风了,怕过给他。他一抬手就把酒全泼在我脸上叫我滚,把妈妈请来说我慢待客人……
“来来回回就那么同一套。长得丑的男人就夸他气势超然,长得略平头正脸的就夸他是玉树临风,年纪大的哄他说我就爱稳重会疼人的,年轻的我就说喜欢他牛犊子一样的劲儿,长得白的就说你瞧我们俩皮色都一样,摆明了天生一对,黑的呢也是天生一对,不信并头照一照镜子,黑白配,最登对……
“我嘴里头说着那些个屁话,不停地喝着他们灌给我的酒,心里就想把这些臭男人挨个全绑起来,拿鞭子抽,拿烙铁烫,谁敢叫唤,就直接拿剪刀把他下头剪掉哈哈哈……”
说着说着她就哑了嗓子,喝口酒润一润接着说;而她手中的酒杯好像会自己冒出酒来,永远也喝不完。“那位老太太还巴巴赶上来,握着我的手和我说:‘多好的孩子,别做这个了。’真好笑,就好像和挑粪的说,嫌脏嫌累,那就别挑了。享福谁不会、谁不想?可人活着,总有甩不开的担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