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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我是谢纽特神父,您需要什么帮助呢?”
“呃,您好。您对于恶魔……主义有研究吗?应该说恶魔学才对。比方说附身或闹鬼之类的?”
“这个嘛……我个人没有亲自处理过这类问题。很多人会来找我,说他们看到了怪东西,在家里感到无法解释的恐慌,或者出现幻听,我们通常会把他们介绍给心理咨询师。很多情况其实是药物控制——”
“不,不,不,我没有发疯。”我瞥了约翰一眼,他还是僵着不动,“其他人有——”
“不,不,我没有说你疯了。这样好了,你要不要过来,我们当面谈?如果你想找医生,我可以推荐我妹夫给你,你看怎么样?你就过来跟我谈谈吧。”
我想了一下,用空着的手揉揉太阳穴。
“神父,你觉得那是什么感觉?”
“什么是什么感觉?”
“发疯,得精神病。”
“这个嘛,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生病了吧。你没有办法用已经生病的大脑来诊断自己得了精神病,就像你没办法看到自己的眼珠。所以我想你会觉得很正常,只是周围的世界好像都疯了。”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但假设我真的,就是……真的碰到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啊!”
有东西刺了我的大腿一下,感觉像被蜜蜂蛰到一样。我猛地跳起来,碰倒椅子,松手让话筒撞上墙壁。我把手伸进口袋,试着拔出我从约翰家拿走的针筒。
拔不出来。
该死的针筒插在我的腿上,我一拉就感到皮肤和腿毛被扯了下来。我咬牙嘶叫一声,涌出了泪水。
我用力一拔,将针筒从裤子里拉出来,白色的口袋内里被翻出,我看到白色布料上有十美分硬币大小的一块被染成了红色,一滴黑色黏液挂在针筒末端。现在我要试着心平气和地解释这种状况,但是从天杀的针筒里漏出来的狗屁黑东西居然看起来像长了棕色的毛。
不对,不是毛。
而是他妈的刺,就像仙人掌。
我刚刚说过这滴黏液会动吗?它扭来扭去,仿佛想钻出针筒?
我把针筒拿得远远的,想要冲进员工厕所,但脑海中却浮现出这种黏液在下水道蔓延的景象,于是我改把针筒丢进水槽里。我跑出去,从约翰的上衣口袋里拿出打火机,再回到厕所,把燃烧的丁烷火焰靠到蠕动的液体旁边。黏液烧了起来,像蚯蚓一样卷成一团,针筒末端被烧成褐色,跟着一起融化,发出烧焦电缆般的臭味。
来自X星球或其他鬼地方的黑色黏液“酱油”在火焰中燃烧,最后变成水槽里一块坚硬的小小黑炭。我把黑炭从变形的针筒上抖掉,冲进下水道,用水继续冲了五分钟。我把针筒丢进垃圾桶。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厕所,像从冷冻库出来一样发抖。我拿起话筒,说:“呃,你还在吗?喂?”
“当然,孩子。不要紧张,好吗?你看到的东西都不是真的。”
我感到一股奇怪的恶毒的温度在大腿处扩散。
“神父,”我说,“谢谢你花时间跟我谈,但我觉得你大概没办法——”
“孩子,我跟你说实话吧,我们都知道你没救了。”
我愣住了。
“呃,你刚刚说什么?”
“你妈妈用她的大便在墙上写字。孩子,死界将会有破天荒的改变,潮水般的虫子一波波涌过腐尸之海。你很快就会看到,大卫,亲眼看到,这就是我的预言。”
我迅速地把话筒从耳边拿开,死盯着它,好像担心话筒会咬我。我慢慢挂上电话——
“王大卫?”
我转过身,一个穿西装的光头黑人站在收银台前。
“你是……”
“我是劳伦斯·阿普尔顿警探。请跟我走,你的朋友也是。”
“我不能离开,现在只有约翰和我——”
“我们已经和店主联络了,他会派人来代班,你离开的时候记得锁门。先生,请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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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被摩根·弗里曼拷问
我一个人坐在警察局的“访谈室”里,单面镜在我的左方,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瘫坐在椅子上,一头乱糟糟的黑发,胡茬儿爬上我的脸颊,就像白瓷上的霉菌。
老兄,你该减肥了。
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三十分钟,两个小时,或者半天。如果你觉得每次等牙医时间都好像要静止了,那你绝对没有一个人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待过。警察总是这样,把你一个人丢在寂静中独自焦虑,让你的内疚和怀疑把肠子烧出一个洞,这样事实就能轻易地流到瓷砖地板上。
我应该带约翰去医院才对。老天,今天早上跟他讲完电话后我就该叫救护车,结果我却瞎耗了十二个小时。就我所知,这段时间里,那个黑色的鬼药一直都在侵蚀他的大脑。
做了错误的决定后,要隔好几个小时才能做出对的决定,各位,这就是蠢蛋的必备条件。
摩根·弗里曼走进来,将一个文件夹放在我面前,里面夹着厚厚的一沓纸和照片;一名白人警察跟着走了进来。
感觉他们像是在逼近猎物,这让我有点不爽。我又不是坏人,也没有卖那个黑色鬼药,现在却得坐在这里,听这两个呆瓜说我之前的决定都错了,然后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才对。我才没这个时间。
“王先生,谢谢你跟我们过来一趟。”他说,“我想你昨晚也碰到了不少事吧?其实我也觉得昨天晚上好长呢。”
“是啊。”你知道怎么让我好过一点吗?给我一杯温的“你去死吧”!“约翰在哪里?”
“他没事,他在旁边的访谈室跟另一位警探谈话。”
我其实说不上来这位黑人警探到底像哪个演员,所以我就继续叫他摩根·弗里曼,不过现在仔细瞧瞧,他们其实一点也不像。这位警探比较胖,脸颊圆润,留着山羊胡,剃了光头,我不记得他的本名。他的白人搭档剪了个小平头,嘴唇上方留着胡须,长得几乎就像美国前特侦组探员乔治·戈登·利迪,一脸标准的警察相。我忍不住想象,如果他跟搭档一样剃光头,应该会帅气不少。摩根应该建议他一下。
“约翰说话了?”我问道,“真的?”
“老兄,别紧张,既然你们都要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们事实,就不用担心说法不一了吧?我们这里都是好人,不会叫你拿杯子去验尿,也不会逼问你高中最后一年,到底对希区柯克那小鬼干了什么好事。”
“嘿,我跟那件事一点关系——”
“没关系,我不在乎。我不是说了嘛,我没有要指控你,你只要告诉我昨天晚上你做了什么就好。”
我直觉反应就想撒谎,好在最后一秒想起来我其实没做犯法的事,至少我认为没有,然而开口时,我的声音听起来还是很可疑。“我去湖边的派对玩,过了午夜就回家了,两点就睡着了。”
“你确定?你确定没有去大道上的一个球酒吧喝睡前酒?”
“什么是睡前酒?”
“你的那群好朋友都去了。”
这个嘛,警探,我其实只有一个朋友……
“没有,你也知道我今天早上还得工作,所以直接就回家了。”
我知道我应该告诉他牙买加人的事,但我绝不自愿透露情报给警察的直觉反应阻止了我。我的决定蠢毙了。罗伯特·马利才应该坐在这里,不是我。是他到处给人吃黑色巫毒油,结果好像把宇宙弄破了一条缝。这应该算是重罪了吧?
我想到那个鬼药动来动去,像虫子一样从针筒里流出来。然后我想到约翰体内有这种药,不禁打了个寒战。
“你还好吗?”
我听到自己回答:“还好。”
这时候,一股奇怪的鼓动能量从我体内涌现,从胸口散发开来。
针筒。
在我的口袋里。
戳在我的腿上。
血渍。
动来动去。在约翰体内,在我体内。
突然一切都变得很亮,仿佛有人调高了室内所有颜色的饱和度,每样东西都在我眼前高度聚焦,变成高解析度的讯号——我看见一只蛾子停在对面墙上,还注意到它的翅膀上有一道小裂痕;我听到一名男子在打电话,接着发现他站在大楼外的人行道上。
搞什么鬼?
我看着警探的眼睛,惊讶地发现我可以在他开口之前,就一字不漏地知道他要说的话……
你有没有听过……
“你有没有听过南森·柯里这个人?跟你差不多大,父母在镇上开了一家美体小铺?”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我喃喃地说:“没有。”
那么谢尔比·温德尔呢?
“那么谢尔比·温德尔呢?胖胖的女生,东高三年级?有印象吗?”
“没有,对不起。”
清晰的思绪如阳光照亮我的头脑,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朗,迷宫里的每道墙都变成了玻璃。我马上明白两件事:这些人都去了昨晚的派对……
而且他们都死了,或快死了。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是魔法吗?
你他妈的知道为什么,约翰嗑的黑色鬼药碰到你的血了。老兄,现在你开始嗨了。
他问道:“那么珍妮弗·洛佩兹呢?”
“哦,我知道她。”
“我不是说那个女演员,是——”
“我知道,昨天晚上我看到她了。她还好吗?”
“阿尔克姆·吉布斯呢?”
“不认识。等一下,他是不是个大个儿?黑人?我不认识他,但他是我们高中唯一的黑人……”
我愈说愈小声,并仔细研究着警探的脸。不对,对他来说今天也很不正常,他也看到了什么怪事,而且那个画面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袋里,像肿瘤般毒害附近所有的神经。我就这样看透了他。
他有两个小孩,两个可爱的女儿,他现在突然非常非常担心她们要在这种世界里长大。他是天主教徒,脖子上戴着金十字架项链,不过今天他把十字架拿下来,放在了口袋里。他一直把手伸进口袋,用手指搓十字架。他觉得世界末日要来了。
我并不能读到警探的心,只是研究他的脸。一般人都能从对方的眼神看出他们不觉得这个笑话好笑,或者他们不喜欢这道菜之类的,现在我也只是这么做的。所有的信息都写在脸上,藏在脸部肌肉每微秒的细微变动中。
他又说了更多名字,如贾斯廷·怀特、弗雷德什么的,还有好几个,我一个都不认识,也诚实地告诉了他。名单上的最后一个名字是吉姆·沙利文。
所以小黄瓜的担心果然没错。
我没有告诉摩根我认识他。事后好多年,我还是会想,如果当初我说了实话,能拯救多少条人命。
“你毕业还不到三年,这些人几乎都跟你一样念东高,你却只认识一个女生?”
“我比较喜欢一个人。”
“然后你转去另一所学校——”
“等等,你先告诉我珍妮弗是死是活,不然我什么都不说。这不是机密信息,我有权知道。”
无所谓,他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问题就在这儿。我已经因此加班六个小时了。十二个小时前,一个球酒吧关门时,至少有九个人在场,现在其中四人失踪,而你朋友在这里。”
他停了一下,可能是为了增加悬疑效果。
“其他人都死了。”
其实很好笑。直到目前为止,虽然我眼前堆了越来越多的证据,可我还是没有意识到我惹上了多大的麻烦。我想到约翰,又开始想我没有赶紧把他送去急诊室是不是害了他。
我侧过头,看着我在单面镜里的倒影,影像有些扭曲;镜子照不到另一名站在房间后方的警察,只映出我和摩根。正直的人民保姆直挺挺地站着,盯着瘫在椅子上没刮胡子的小鬼,这小鬼还穿着皱巴巴的、看起来疑似卷起来丢在车子地板上两天的出租店制服。好人和坏人,清洁工和垃圾。
“那贾斯廷·范戈尔德还有跟约翰在一起的其他人呢?”我问道,“凯利和——”
“他们都没事。我已经跟整个乐队谈过了,他们没去酒吧就回家了。也就是说,你朋友是‘一个球酒吧事件’唯一的幸存者,而且——你别生气啊——他现在看起来也不太妙。他早上去工作的时候有说什么吗?你们把昨晚还回来的A片归位时有没有聊一下?”
房间另一端的白人警察往前踏出一步,双手搁在屁股上,等我回答;摩根盯着我,平静地等我填补紧绷的沉默。老套的侦讯方式。“约翰昨晚打电话给我,听起来疯疯癫癫的,很明显嗑药嗑得太嗨,神经兮兮又出现幻觉。那时大概是凌晨五点,我开车过去,他看起来还是疯疯癫癫的,说他看到怪东西,不过除此之外都还好,神志清醒,没有一直吐或是在地上打滚。我让他放轻松,我们一起去吃了点东西,就这样。后来我们就去工作了。”
“他到底说了什么?”
“他说公寓里有怪物,还有他不记得怎么回到家之类的。”
“他有说他嗑了什么药吗?”
“没有。”
“你知道我们查一查就知道了吧?我们才懒得为了嗑药逮捕你那个酒肉朋友。对我来说,尸体才是重点,如果现在我们在这里讲话,外面居然有人在贩毒——”
“他没说,我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了。你是警探,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没说谎。所以是怎么回事?大家都嗑药过头死掉了吗?”
“珍妮弗·洛佩兹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
我本来想重复一遍我的问题,但转念决定停下来,将他的问题在脑中回放一次,仔细聆听,研究每个字的每个细节。我发现我可以从每个音节之间搜集到无限多的信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短短的一瞬间,我从他无声的留白、呼吸的方式、嘴角细微的抽动,以及讲第三和第五个字时轻微睁大的左眼皮,得到了数不尽的信息。
这位警探上次吃饭是七小时十五分钟前,他吃了两个麦当劳的吉士蛋麦满分,喝了四杯咖啡,闻他的肌肤就知道了。看看他的姿势就知道他已经二十个小时没睡觉了。他刻意装出平滑的声音,想要显得有涵养又精明。他说他心目中的英雄是电影《杀戮战警》中的黑人警探,然而其实是肖恩·康纳利版的詹姆斯·邦德。他做白日梦时,会想象自己穿燕尾服垂吊在直升机上。
下一秒,他知道的事我都知道了,我看见了每个一个球酒吧受难者的命运。
南森·柯里自杀了。他用藏在床底下的点三二口径小手枪朝自己的太阳穴开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