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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面临着要彻底崩溃的关键时刻,然而我的一生一直在为这一刻做准备,不是吗?
从出生的第一天起,整个世界就像是一段残暴复杂的舞蹈,只有我没学过舞步,因此我不停地被撞倒在地板上,每次都挣扎着站起来,浑身是血又羞愧无比。别人总是用不认同的眼神看我,等我离开,别再破坏他们的派对。
他们想把我赶出去,跟那些怪胎一起在寒风中取暖,外头那些支离破碎、无法适应的人睁着茫然的眼睛,只能看正常人欢度有新车、好工作、婚姻和带小孩度假的人生。
怪胎的一生只能跌跌撞撞地走,心想他们怎么会被晾在一边,喃喃地提到各种阴谋论,或宣称他们看到了大脚怪。怪胎和世界接触时,总伴随着尴尬的对话与压低的笑声,以及背地里的冷笑和翻动的白眼,最糟的则是人们投以的同情。
四月的那个晚上,我坐在餐厅里,想象我被推出室外,加入怪胎一族;我听到门在身后被锁上的声音。
阿卫,欢迎来到怪胎王国。你差不多可以建个网站,把每件事都写成又臭又长的一个段落了。
感觉就跟死了一样。
“刚刚是我打来的吗?”约翰问道,“是我吧?”
我低头看着咖啡,考虑要不要把咖啡泼到约翰脸上。
“阿卫,对不起,我说真的。不管是打扰你睡觉,还是接下来会发生的每件事,还有那些会……呃,爆掉的人,我真的很抱歉。”
我已经起身走出去,我猜约翰跟在后头付了账,不过我不确定。我挤出玻璃门,掏出车钥匙,打开驾驶座的门,大狗莫莉马上跳到马路上,疯狂大叫。它直直地看着我,接着小跑穿过空荡的停车场,转头叫了几声,再跑几步,又叫了起来。
约翰说:“我想它是要我们跟着它走。”
它蹦蹦跳跳沿着人行道跑,不时回头看我们,确定我们在跟着。
我爬进车里,把车开出车位,转向和大狗完全相反的方向。约翰似乎有话想说,但我脸上的表情大概让他闭了嘴。我开上马路时,隐约听到大狗追着我们狂叫的声音,但我没理它。我们在紧绷的沉默中前进。
他终于小心翼翼地问我们要去哪里。
“妈的,约翰,我们要去工作。现在已经六点了,我们得去开店,没有人能帮我们代班。”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椅子放倒,侧头透过副驾驶座的窗户,看着路过的商店和几个早起晨跑的人,一句话也不说。我终于忍不住问他在做什么,他也没有回答。我看得出来他还在呼吸。不错,这表示他只是在睡觉,也是件好事。
如果他生病死掉,罗伯特·马利你就在阴沟里等别人来收尸吧。
我在红灯前停下来,一如往常觉得路上空无一人的时候,只因为一个有色的灯泡叫我停,我就停下来,实在是蠢到不行。社会规范已经彻底给我洗了脑。我揉揉眼睛,低叹一声,感到在世上孤单一人。
砰!
有东西在抓窗户。
好像是爪子。
我打了个哆嗦,转过头。
确实是爪子,没错。
我看到莫莉的前爪,它用后腿站着,前腿压着窗户。
“汪!”
“走开!”
“汪!”
“闭嘴!”
“汪!”
“嘿!我叫你闭嘴!不要把腿放在我车上!”
“汪!汪!汪!”
“闭嘴!闭嘴!闭嘴!”
我不想承认这段对话持续了多久,最后我走下车,把椅子往前靠,让莫莉跳进后座。没错,我的人生从这个晚上开始失控并步入歧途,全因为我吵输了一只狗。
它闻闻约翰,然后对我叫了一声,叫声在密闭空间里震耳欲聋,然而约翰一动不动。
“你想干什么?”
当时这个问题听起来非常合理,这只狗显然有个计划,而且在我同意帮忙之前,它都不会放过我。
“干什么?你以为我是你的主人吗?还是你的小主人又掉到井里去了?你到底要——”
我停下来,注意到它叮当作响的项圈,以及上面的小铜牌。
我叫莫莉。
请送我回到……
它不再叫了。
这栋房子离镇上远得要命,靠近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路途中,我有一次要右转,莫莉马上叫得跟疯了一样,我回转之后它立刻安静下来。
我看到马路尽头只有一栋破旧的巨大的维多利亚式建筑,才发现大狗指引我们来到了正确的地址。我不知道狗是不是真的有这种能力,但当下我确定这只狗可以——
“哦,可恶!”
我真的在车里大骂出声。我终于想通,害我全身猛地抖了一下。
我知道这个地方。我回想起派对上一个红头发的大个头男生背对着我,站在假牙买加人罗伯特旁边。
那是吉姆·沙利文。
这就是他家。
吉姆大我一岁,比我高十五厘米,壮上两倍。他因为阻止一起劫车案而在镇上出名——吉姆最后把枪从劫车犯手里抢走(过程中还撕裂了那家伙扣扳机的手指皮),然后用枪狂打犯人的头。事后他到医院探视对方,还花了好几个小时念《圣经》给他听。吉姆还曾经和扎克·戈尔茨坦打架,整个人扑上去把对手摔过护栏。
我一直都很怕他,即使是现在,我都想把大狗从车窗丢出去,赶快开车逃走。
还有,吉姆有个妹妹。
我们都叫她“小黄瓜”。我不记得她的本名。她也读特别班,比我小几届。很多人都以为这个绰号很色,但其实绰号的来源是海参,因为海参长得就像海里的小黄瓜。海参有一种防卫机制,面对攻击时会一口气把胃肠都吐出来,希望攻击者跑去吃内脏,而不会追上来。我当然知道,因为这个绰号是我取的。
吉姆的妹妹以前经常吐——真的很经常。在学校的时候,她每周一定会在某个地方或某个人身上吐上两次。我不知道原因到底是什么,毕竟她有很多问题,但至少她因此得到了比较好玩的绰号。
我高中最后一年被赶去行为偏差班,这时吉姆听说我给他妹妹取了这个绰号,后来一直到毕业为止,我都担心他会在停车场堵我,把我痛扁一顿。最糟的是,等我瘫在地上流血,感到牙齿从嘴里掉出来,我会觉得被揍的每分每秒都是我自找的。
所以吉姆也去了派对,还跟罗伯特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的狗在那里?他每次都带狗去派对吗?
他是不是瞎了,而莫莉是他的导盲犬?还是今天是大狗的生日?
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带着这只狗全城跑,害我一路上身陷危险。早知道我就把它留在派对上,反正它的主人也在那儿。
我绞尽脑汁,想着要怎么跟吉姆提到“酱油”、罗伯特和他家异常聪明的狗。
等一下,车道上没有车。
也就是说,吉姆可能喝醉了,现在在女朋友家睡得正死。
胡说,吉姆才不喝酒,也不会留他妹妹晚上一个人在家。
我开门下车,示意大狗跟上来,但它一动也不动。我叫了它几声,拍拍大腿——我看过别人这样叫狗,心想一定有用——然而它还是没反应。我继续试了几分钟,结果大狗根本不看我,反而又围着约翰闻了起来。我终于发现不管再怎么拍大腿,就算拍出蓝调节奏来,也叫不动这只大狗。我探进车内,开始拉它的项圈。它往后退,低声怒吼,一脸鄙视地看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犬类可以做出这种表情。
“快点!你叫我开来的!”
我们扭打的过程中,约翰还是一动也不动。我觉得他这样最让我不知所措:他坐在不舒服的凹背椅上,颓软的身体像撞车实验的人偶一样扭曲,与其说是睡着,还不如说是昏倒了。我伸出手,粗鲁地抓住莫莉的项圈。
我要跳过接下来的十分钟,总之我成功地把莫莉带到了房子门口。我打算把它绑在后门,然后偷偷溜走,然而当我走过前门时,门打开了。
挂着防盗链的门扉没有完全打开,只开了几厘米。我像被抓奸在床一样战战兢兢,抱着大狗转过身,却看到吉姆的妹妹长着雀斑、一脸困惑的苍白脸庞。她似乎根本没认出我来,或者只是不想承认在哪里认识我的。
嘿!你不是我特别班的同学吗?
我马上用下巴顶着大狗的背,说:“哦,你好。我……呃,捡到了你们的狗。”
大门关了起来,我尴尬地站在那儿,又感到一种诡异的冲动,想丢下狗拔腿就跑。我听到小黄瓜在门后叫着:“吉姆!偷走莫莉的人来了!”
我把狗放到地上,在它跳起来之前抓住它的项圈。大门再次敞开,我以为会看到吉姆一头红发的头出现在比他妹妹高四十五厘米的地方,然而出来的还是他妹妹。她说:“他马上就来了,你最好现在就把狗给我,不过如果你要,狗也可以送你。”
“什么?”
“那只狗可以给你。它本来值一百二十五美元,不过现在不是新狗了,所以可以免费送你。”
“哦,不,我不需要……我是说,它是你的狗吧?”
“吉姆的狗,不过他也不喜欢它。他马上就来了。”
“它是有什么问题吗?”
她的视线从我身上快速瞥向大狗,又转了回来。她在害怕吗?这只狗会让她紧张吗?
我也是,亲爱的。
“没有。”她看着自己的脚说。
“那你们为什么花了一百二十五美元买这只狗?”
“你见过金毛寻回犬的宝宝吗?”
“你哥哥不在家吧?”
她没有回答。
“因为车道上没有车。他不是开吉普车吗?还是大型休旅车?”
她撇开头,说:“我们家里有枪。你到底要不要这只狗?”
“我——什么?不要。吉姆在哪里?”
“谁?”
“吉姆,你哥哥。”
“他只是去附近了而已,很快就回来了。”
“拜托,我不会伤害你好不好。他昨天晚上是不是去派对了?”
很长时间的沉默。她说:“可能吧。”
哦,该死,看看她,她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
“就在小镇外,对不对?在湖边?”
她突然大叫:“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不知道。他根本没回家吗?”
她没有回答,伸手擦擦一边的眼睛。
“这只狗,”我说,“莫莉也在派对上。他带它去的吗?”
“没有,它之前就逃走了。”
所以……这只狗跟着他去了派对?它去那里找吉姆吗?天知道。
她说:“我觉得吉姆已经死了。”
我愣住了。
“什么?哦,不,不,不。我不认为——”
她突然哭了起来,哽咽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他都不接电话,我觉得那个黑人杀了他。”她直直地看着我,恨恨地说:“你也在场吗?”
她在指控我。她不是问我有没有去派对,而是吉姆被杀的时候我是不是在场。我们的对话已经彻底失控了。
“没有,没有。等一下,那个黑人?他叫罗伯特吗?一头辫子的那个人?你怎么认识他?”
她用上衣擦擦脸,然后说:“警察打来电话了。”
“是吉姆的事吗?”
她点点头。“他们问我他在不在家,可是什么都不告诉我。那个辫子头来过我们家几次,他吸毒。吉姆在教会的庇护所工作,帮忙协助那些毒虫,有时候有人会到我们家找吉姆,想搭便车或借钱。那个黑人也会来,但吉姆都不让他进来,莫莉还咬过他。有一次他跟吉姆在门外谈,它就这样跑出去咬了他的手。”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他就站在你现在站的地方大吼大叫。”
“你听到他说什么了吗?”
“他说狗咬了他的手。我觉得他好像崇拜恶魔。”
“呃,有可能。你有——”
“我要关门了。”
“不要!等一下!那这只——”
门关上了。
没办法,我只好带莫莉走到房子后面。我看到一条约三米长的铁链,最尾端的铁环断了,大概是莫莉昨天逃走的时候咬断的。所以这只狗咬坏狗链,接着走了十公里到隔壁小镇的空地,只因为它刚好知道它的主人在那里参加派对?拜托,这怎么可能?
我将铁链穿过它的项圈,尽量打了个结。我爬回车里,发现约翰连一厘米都没动,只有肋骨稳定地上下起伏,表示他还活着。很好,因为我们几分钟后就得到沃利出租店,我可不想一个人开店。
如果我知道今天上班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我绝对不会去,还会把我的裤子脱掉。可是我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至少那时候还没有——因此我只是臭着脸坐在驾驶座上,把车开进停车场,准备到沃利出租店值早上七点的班。我在这里工作两年了,约翰也做了差不多两个月。
约翰总是抱怨“沃利”,说“沃利”有多贪心,早该给我加薪了。他不知道整个沃利出租公司里并没有“沃利”这个人,沃利只是店招牌上DVD形状的吉祥物。我一直不忍心告诉他真相。
我停好车,和约翰讨论起来,我们的对话记录如下:
“约翰,我们到沃利出租店了,你得起来。约翰?约翰?约翰?你得起来,约翰。约翰?我看到你在呼吸,我知道你还没死,所以你得起来。约翰?快点,我们得去工作。约翰,你醒了吗?约翰?约翰?快起来,约翰。约翰?”
我终于爬出车外,走到他那侧的车门外,伸手去抓门把手时,我当场僵住了。
他的双眼睁得老大,空洞地看向窗外。他还在呼吸、眨眼,魂却不在身体里面。
太好了。现在是怎样?
我承认聪明人都会想到“叫救护车”,但我还是先试了几分钟。我戳戳他的身体,甩他几个巴掌,可他都没有反应。最后我发现,如果我拿他的香烟当诱饵,就可以拐他下车,他会像梦游的人一样拖着脚慢慢走,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反应。
进了店门,我让他坐在柜台后方的计算机前,并动手在屏幕上调出一张电子表格,这样如果有人进来,也只会以为他在很认真地用计算机工作。我看着眼前的画面,想了一下,然后抓起他的右手臂撑住下巴。好啦,现在他看起来更像在沉思了。
我将还回来的片子放回原位,把周二的新片装进盒子,免得还要麻烦蒂娜。几个客人不小心错过两条街外的百视达[1]而走了进来,我接待他们时几乎都装得很正常。午餐后,我逮到空当,开始翻电话簿黄页,然后拿起后面墙上的电话,并抓来一把椅子。
电话响了两声,接着对方说:“圣方济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