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怎么了?”
“阿卫,我没办法离开我的公寓。”
“什么?”
“老兄,我好害怕,我说真的。”
“你在怕什么?”
“阿卫,那不可能是真的,它动的样子,还有身体的构造……它绝对不是演化出来的生物。它不是真的,不可能,可是它还是咬了我一口。”
什么?!
“什么?”
“你可以过来一趟吗?”
有一次约翰在驾驶座上昏倒,被送进医院,好在那时候他没开车,只是在温迪汉堡的得来速车道排队。事发之前,他已经五天没睡觉、没吃东西了,只喝伏特加,以及吃替代安非他命的各式家庭化学药品。我隔了一个礼拜才知道事实,因为他知道,如果当时告诉我,我会在医院直接踹他的屁股。
但是我告诉他,如果他再惹这种麻烦,而且不告诉我的话,我不但会踹他屁股,还会直接把他揍死,再追到阴间痛扁他的鬼魂。因此今晚约翰嗑药或某种烂毒嗑到嗨,虽然不足以大肆庆祝,但至少这次他告诉我了。
我说:“我十二分钟后就到。”
我挂掉电话,穿起挂在椅背上的衣服,然后绊到窝在门口的大狗莫莉,差点摔死;我走出大门,大狗跟在后面。现在又开始下雨了,我闪进车内时,四月的冰雨滴搔着我的背,从衣领后面掉进去。我开到半路,手机又响了,约翰的号码出现在发亮的屏幕上。
“喂,约翰,你还好吗?”
“阿卫,对不起把你吵醒。我惹上麻烦了,我要你听我说——”
“约翰,我已经在路上了。你五分钟前才打给我,还记得吗?”
“什么?不,阿卫,你不要过来。我家里有个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觉得它不会杀我,好像只想把我关在家里。现在我要你去拉斯维加斯,联系一个叫——”
“约翰,不要紧张,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要你坐下来,试着放松,你看到的东西都不是真的。”
紧接着一段沉默后,约翰问道:“我怎么知道我真的在跟你说话?”
“再过几分钟你就知道了,我已经开到你家路口了。照我说的,放轻松。约翰?”
电话另一端没了声音。我加快车速,雨水重击挡风玻璃,在一闪而过的人行道上积成水洼。
七分钟后,我用力捶着约翰公寓的门,接着又继续捶了五分钟,甚至想下楼叫醒他的房东。这时我转了一下门把手,发现大门从头到尾都没锁。
屋里很暗,我不用浪费时间找电灯开关——约翰家唯一的一盏地灯放在屋子的另一端,他当然不可能乖乖地把开关装在从门口够得到的地方。我搜寻着记忆,判断我和那盏灯之间至少隔着两件家具,大概还有二十个空啤酒瓶。
“约翰?”
没有人回答。我迟疑地往前踏一步,鞋子踢倒了一摞杂志。我试着跨过去,结果踩碎了杂志另一侧某种玻璃或陶瓷制的东西。
“约翰?你听得见我的声音吗?我要打电话给——啊!!”
我要不是被腾空扑倒,就是被过度热情的拥抱撞倒在地,攻击我的人和我一起重重地倒在地毯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它差点把你给杀了!”约翰靠在我脸边几厘米的地方尖叫。“你真是蠢透了!你来这里干什么?现在我们死定了!本来你还可以去找救兵,但现在我们都要死在这个房间里了!”
他从我身上起来。黑暗中,我可以感到他的头来回晃动,好像在寻找狙击手。他举起一根手指挡在我的面前。
“嘘,我看不到它。等我说‘跑’的时候,我们要尽快移到房间的另一边,你只要大跨三步,最后滑垒就行,想象恶魔本人在后面追你。好了吗?”
“约翰,听我说,”我停下来,拼命把空气吸入肺里,试着思考,“你不能再跷班了。让我带你去医院,我们可以告诉医生你中毒了,我不觉得他们会去找警察。我们可以跟医生要证明,这样我就能说服杰夫让你留下来。”
“跑!”
约翰弹起身,大步冲过房间,扑向墙边倒过来的沙发;他飞跑过沙发,双手像布娃娃一样胡乱摆动,然后砰的一声猛地撞上后面的墙壁。
我静静地站起来,走到右手边打开地灯,转头看到约翰从倒在地上的沙发后面往外瞧。沙发旁放着一把扶手椅,另一边则是一张也倒过来的咖啡桌——这家伙在客厅里建了一座家具堡垒。
“约翰……”
他站起来,眼睛瞪得老大,十指伸直朝我伸出手。
“阿卫,不要动。”他的声音平稳低沉,非常认真。
“干什么?”
“我求你,”他几乎在说悄悄话,“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你只要转过去看就知道了,可是不要尖叫,叫的话你就死定了。现在慢慢转过去吧。”
我听他的话,非常慢地转过身。
当下我还以为真的会看到什么。我感到脖子后方的汗毛竖起,仿佛有一口温热的气息吹过。
后面什么也没有。我叹了口气,很生气自己被卷入这场闹剧。
我转过来面对约翰,挑起眉毛明确地告诉他,除了一张职业摔跤女选手的巨大裸体海报之外,我没看到什么更吓人的东西。
“不是,它跑走了。”他说,“跑到那里去了。”他指向靠近屋顶的角落。
我非常缓慢地转过头,眼睛顺着他的手指,看向墙上他迫切要我看的地方。
还是什么也没有。
“约翰,你要不跟我去医院,不然我就要叫救护车了,我绝对不要——”
“大门!快逃!”
约翰跳过沙发,快步从敞开的大门跑了出去。我站着看他在地毯上翻滚一圈,然后敏捷地站起身,飞快地冲过门外的走廊。我隐约听见他撞开楼梯间的门,发出胜利的呼喊。
我叹口气,瞄了一圈他的公寓。我找到他的钥匙,放进口袋,接着再东翻西找一阵,在床上找到了他的外套。
我伸手去拿,却痛得缩回了手。某样东西刺到我的手指,扎出了一滴血。我探进外套的前口袋……
一个注射器。
那是卖给糖尿病患者的便宜免洗注射器,里头还残留着一些黑色液体,看起来像用过的摩托车机油。我把针头拔下来丢进垃圾桶,将剩下的针筒塞进我的裤子口袋。我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不确定医生需不需要检查针筒里的药;如果不用,我就要把针筒塞进约翰的屁股。
我继续翻他的外套口袋,看看有没有小瓶子或针管,以便告诉我他到底吸了什么东西。我只找到一包空的香烟盒,以及揉成一团的联邦快递收据——他寄了某样东西到内华达州。
我告诫自己不要不小心走上“侵犯隐私”之路,于是将身后公寓的门锁上。我走下楼,发现约翰在停车场来回踱步。倾盆大雨浇在他身上,他握紧拳头,仿佛在等沉睡之神克苏鲁从一楼的门里飞出来。我把外套丢给他,叫他快点上车。他打开车门,然后害怕地僵在那儿。
“怎么了?”我怒吼道,“又发生了什么事?”
约翰盯着莫莉,仿佛它是毛茸茸的恶魔的化身。
“约翰?”
“呃……没事。这只狗什么时候找到你的?”
“你见过这只狗?它到处跟着我跑,像只……呃,走丢的狗。”
“我不知道。反正不重要。我们赶快走吧,免得……别的东西跟上来。”他抬头瞄了公寓大楼一眼。
我钻进车里,但没有发动车子。
约翰又看了大楼一眼,然后说:“至少告诉我你也看得到就好。”
“我什么也没看到。告诉我这是什么。”
我拿出针筒。约翰揉了揉眼睛,看起来很疲倦。
“你最好不要碰。现在几点了?”
“刚过凌晨五点。”
“星期几?”
“星期五晚上,应该说是星期六早上。我会感觉像星期五晚上,是因为我几乎没睡觉,而且我们今天还要上班,记得吗?”
“你不应该过来。”
“是你自己打电话求我过来的。”
约翰靠着椅子闭上眼睛,我几乎以为他睡着了。最后他喃喃地说:“真的吗?什么时候?”
“约翰,告诉我这是什么东西,医生一定会问,你得先告诉我再睡。”
“我想起来了。我是打给了你——很难记得,每件事都混在一起——我打了又打,打了又打,就像机关枪往各个方向扫射,只希望能射中东西。我保证我打了二十通。”
“两通,你打给我两次。约翰,回答我的问题。”
“真的?你今天对我很凶,你知道吗?我想接下来的八九年你都会继续接到我的电话,统统都是今天晚上打的。我实在没办法,没办法抓准方向,一直脱离正确的时间……你三年后的语音信箱来电留言超好笑的。”
我把针筒塞回口袋里,发动车子。约翰伸手过来,抓住我的手腕,警戒地瞪大双眼。
“等一下,我们要去哪里?要去哪儿才能躲开这个东西?”
“急诊室,约翰。我不陪你闹了,我想不到别的方法,也不知道哪有钱付医药费。现在你嗑嗨了,或许很严重,或许还好,搞不好睡一觉就没事了。但我不知道,因为我不吸毒,也不是医生。”
“不行,我不去医院,去你家或是别的地方,赶快离开这里就好。”
我真的无法复述接下来的对话,因为实在太丢脸了。简单来说,我居然被约翰说服不带他去医院。比起他的死活,我更在意他会不会讨厌我。那天晚上的那个瞬间,我是史上最低级、自私又没种的懦夫。
我们能去哪里?我们俩都因为不同原因而感到害怕——他需要安全,而我需要某种熟悉的安慰。
我不确定我们怎么决定去丹尼斯家庭餐厅的,总之我们去了。熟悉的餐厅里灯火通明,坐满了人。我们坐下来,默默地喝了一杯又一杯咖啡。约翰抽着烟,偶尔偷偷瞄向窗外;我默默计算着他多久没有发神经地大吼大叫。随着平静的时光过去,我说服自己他已经好了,最糟的状况已经过去,然而我错得简直离谱。
“怎么样?”我问道,“感觉还好吗?有没有好一点?”
“今天晚上我看到了怪东西,不管在那之前还是之后……”他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吸了口烟。
“等等,”我说,“从头来一次。你不知道那种毒品的名字——”
“罗伯特说叫‘酱油’,但现在我觉得那只是昵称,不是真的是酱油。”
罗伯特?哦,当然,派对上的假牙买加魔术师罗伯特。我决定找到罗伯特,跟他好好谈一谈。
“罗伯特?”我问道,“他姓什么?”
“马利。”
当然,跟有名的牙买加歌手一模一样。
“他只告诉你这个名字?”
“是啊,我不想多问。”
“然后他给你那个——”
我的手机轻快地响了起来,我装作没听见。谁会在这个时间打来?可能是蒂娜,打来想第六次和我复合,只因为她一个人在家觉得很孤单?还是珍妮弗·洛佩兹,发现不应该在派对上把我甩掉,所以打来想找我玩藏热狗游戏?
“对啊,”约翰回答,“一个球酒吧打烊后,我们一群喝醉的人聚在停车场,一起吸卷烟,阿头和纳特·威尔克斯用汤匙压碎一些药就开始吸,他们还带了……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我们又喝了不少。”
哔哔哔哔,哔,哔……
“然后那个牙买加人就把‘酱油’拿出来了。他说,‘先生,这种药可以打开通往其他世界的门。’我们叫他自己先试,确定他不会死掉,他嗑了之后好像变开心了,然后——阿卫,那家伙——我保证我一定看错了——那家伙把自己缩小,变得只有九十厘米高,我们全都笑疯了。然后他又变回了正常尺寸。”
“这样你还敢试那个鬼药?”
“开什么玩笑?怎么能不试?”
手机又唱起电子小曲。
“其他人也嗑了吗?”
“你到底要不要接啊?”
“你再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过去揍你的脸。看着我的眼睛,你知道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实在受够你——”
“阿卫,事情没那么简单。每件事都混在一起,就像有人逼你一口气看十部电影,然后要你写一篇报告。那个‘酱油’……阿卫,我居然记得还没发生——我是说没发生过——的事。现在我都还记得赌城发生的那堆事。我们去过拉斯维加斯吗?我跟你?”
手机轻快地响了第三次,还是第四次?我已经搞不清楚了。
“没有,约翰,我们两个这辈子从来没去过。只有你吃了‘酱油’吗?”
“我不知道,我就是想跟你说这个。我们去了罗伯特家,但阿头和其他人没有去,我想他们看到针头的时候有点害怕。罗伯特家那边还有其他几个小孩,大家就这样在他的拖车里继续开派对了——现在拜托、拜托、拜托你接一下手机,或关机好吗?你那该死的铃声快把我搞疯了。”
“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你嗑了一种连阿头都怕的药?那家伙为了证明自己比较强,连害死演员里弗·菲尼克斯的毒品都敢吃啊。”
“阿卫……”
“好啦,好啦。”
我拿出手机,掀开机盖,一把凑到耳边。
“喂。”
“阿卫?是我。”
啊,又是这种感觉,不真实的冷战,我满肚子的咖啡变成了冰冷的液态氮。
话筒里传来约翰的声音。
我绝对没听错,坐在我对面静静抽烟的男子,他的脑袋附近明明一部手机也没有,却打了电话给我。
我看着约翰,对话筒说:“这是录音吗?”
“什么?不是。我不知道我们今天晚上谈过没有,但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我想我打过电话叫你过来,如果你已经接到了,千万不要过来;如果我还没打来,你当然还是不要过来最好。现在我需要你去拉斯维加斯,那里有个家伙——”
“你是谁?”
坐在我对面的约翰看了我一眼。电话里传来:“我是约翰啊,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我听得到,也看得到你。”我用颤抖的声音说,“你就坐在我旁边。”
“这样啊,那你直接跟我说就好了。哦,等一下,我看起来受伤了吗?”
“什么?”
“干!门口有人。”
咔。他挂断了。
我坐在那儿,手机依然贴在耳边,突然感到非常非常疲倦。
如果是别人坐在我旁边,我大概会以为是哪个喝醉的疯子在开玩笑,但我知道这不是约翰搞的夸张整人计划,原因有两个:第一,约翰知道我不爽的时候很凶,他不会故意惹我生气;第二,这通电话一点也不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