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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约翰说,在我找到房子之前,可以先跟他住。”
“先杀了我再说。”
她笑着说:“他要我这样跟你说的。他还要我告诉你,他有一张特大号的双人床,我睡在上面绰绰有余。还有,他都是裸睡的。”
“你可以暂时住我家。不过埃米,你不是跟我同居,懂吗?我是说,你住在我家没错,但不表示‘我们接下来就要结婚了’,只是‘你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住’,好吗?”
“当然,那就这么说定喽。我跟你说,回到这里真好,我保证(不具名小镇)一定比犹他州有趣多了。”
接下来的四个月什么有趣的事都没发生。
八月底酷热的某天,约翰和我载着埃米和十几箱她的东西,开下高速公路出口,经过写着(校名省略)大学所在地的绿色指标。
这所大学离不具名小镇大概两个多小时的车程,我觉得这样的距离够安全,如果哪天小镇底下开了个洞,把整个镇吸进地狱里,她也不会有事,而且这个距离又不算太远,埃米才愿意去。我们大概争执了十二次,加上她大哭大闹一次,才达成协议,我终于说服她应该回学校好好念书,继续过她的人生,看看这个世界,拓展一下视野,不要再赖在我家的沙发上,玩那台该死的电脑。她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不但高中时过得很惨,后来几乎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不难想象,对她来说这个世界有多可怕,所以她宁可待在熟悉的小洞里,也不要住进不熟悉的豪宅。
你也是因为这样才不急着搬出去吧……
不过我们终于研究起大学,才发现她的水平考试成绩其实不错,居然可以申请到一小笔奖学金,再加上一辈子还不完的学生贷款,我们就把她送进大学了。入学前有一堆数据要填,害埃米在搬进宿舍前三个礼拜紧张得不成样子,不过我们终于抵达学校了。
然后,我心想:一切就结束了。要她搬去犹他州的计划很烂,但这次她会上课,认识很多有趣的人,她一定会很开心。一开始她会每天打电话,然后变成每周,接着她会提到她认识一个男生,还说他们只是朋友。之后她一个月才会打来一次,每个学期只回来两趟,最后她会打电话来说她很抱歉,她喜欢上另一个男生了,他是英文系的学生,会打长曲棍球什么的。再然后她就长大了,毕业后马上会在别的城市找到工作,永远永远不会再回来。
事情就应该这样,她会离开我的生活圈,不再需要我担心,任何想伤害我的人和事物都不会对她下手。这次她终于安全了。
但女人总是笑看男人的努力。
我们把纸箱从车上扛下来,缓缓走过宿舍大厅。我们和一大群人一起等电梯,四周站着纤瘦的女孩,衣装笔挺的父母,看起来年龄小到不应该念大学的胖小鬼,以及有点多的亚洲学生。一个男生走过来,发了一堆表格、宿舍规范和其他文件,然后他和埃米聊起来,她非常放松,很容易就和他聊得热络起来。虽然今天热到三十四度,她的手臂上却挂着一件薄外套,刚好遮住她消失的手掌。他们聊了一下,她咯咯笑着,然后他就继续去发东西了。
我说:“那家伙看起来人不错。”
她说:“嗯哼。”
“他叫什么名字?”
“詹姆斯还是杰克之类的。”
我说:“他很会穿衣服,以后搞不好会当医生。”
约翰看看我,又看看埃米,然后转回来看我。他说:“他的屁股也挺翘的。”
埃米转过身,翻了个白眼。我们一起挤进电梯上楼,把她的东西搬进小小的宿舍房间。于是我第二次向埃米道别,并第二次在心底认为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我们拥抱着,我大概说了十几次祝她好运。最后我放开她,转身踏进走廊,非常确定这次我成功了。我想如果我真的爱她,就要放她自由。为了大家好,我这就放她走了。就在我快走出她伸手可及的范围时,埃米揪住我背后的衣服,把我转了过来。她说:“呃,谢谢你们帮我搬家。”
“你已经说过了,不客气。”她看起来还有其他话想说。应该还有很多话想说。
约翰说:“是啊,要我抬重的东西根本不算什么,我早就习惯了,你们应该懂我的意思吧?”
我举起手叫他闭嘴。“约翰——”
“我当然是指我的老二啦。”
我对埃米说:“不要管他,他的老二跟其他人的没什么差别。”
埃米说:“我只是想问你——”
“你又没看过我的老二!”约翰大吼,“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看,大家一起看,只是我们时间不够。”
我转向他。“‘只是我们时间不够’?什么鬼啊?”
“因为如果你想看我的老二,你最好把整个下午都空下来,老兄!你最好准备五六个小时,免得漏看了我的老二有多雄伟!”
我还来不及阻止她,埃米说:“你在乱讲吧?”
“你看过就知道我没乱讲!”约翰很激动地说,“亲爱的,我的老二长到可不是乱讲的!”
“约翰,冷静点,好吗?”我指向走廊,“到电梯那边等我。”
他没有动。我听见埃米在我身后说:“你想订婚吗?”
来了。我感到自己在往下沉,看见飞蛾扑向火炬。我试着想出最温柔、最适当的说辞来拒绝她,于是我说:“好啊。”
约翰看看手表。“嗯,恭喜啊。我们得走了。如果现在走,我们还有时间去打篮球。”
今天热到空气都发臭,脚下的沥青路发烫,我们的身体互相摩擦,随着篮球撞击地面的不规则砰砰砰声起舞。我往篮筐退去,假如我们不是在这片龟裂的沙地运动场,而是在正规的篮球场上,我差不多是退到了罚球线的位置,接着我转身跳投,球一离手我就知道不会进了。约翰抓住篮板球,转身跳起来灌篮,他炫耀般挥舞着拳头,“快记下来!两百七十四分比一百三十七分!”依照约翰的规则,每进一球可以得一百三十七分。“就算今天我每进一球只跟你要一角钱,你还是会亏死!”
我找回弹走的球,交给约翰。这场比赛跟人生一样,得分的人可以继续发球。他运了两次球,抬头瞄向我的肩膀后方,然后停在原地。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也转过头去。约翰眯起眼睛,问道:“之前有这个东西吗?”
一个黑球飘浮在场边的杂草上方,球体圆亮,约莫九十厘米宽,看起来像浮在空中的巨大撞球。约翰大步走过去,我听到他说:“勉强可以看到里面。我觉得我看到人了。”
他弯腰捡起一块破水泥,缓缓扔进圆球内,球体无声地吞食了水泥块。约翰扭过头看着我,说:“我打赌这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洞口,要过去看看吗?”
“先打完这一球。”
约翰抓起球,运球跑过我们指定为三分线的裂缝和一丛丛杂草。我看到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要投篮了,球才刚离手,我就冲向篮筐,脑袋深处的潜意识告诉我,球会撞上篮板弹开。球真的打中篮板,我跳起来,在半空中单手抄过篮板球,约翰还来不及过来防守,我就转身投篮,球完美地穿过篮网。
“哈哈,跟丢进水桶一样简单!”我说,“咻!”
“可恶。”约翰说。他双手撑在屁股上,喘得胸口起伏。“你今天走狗屎运啦。”他说得“狗屎运”和“今天”这两个词押韵似的。“两百七十四分平手,怪物阿卫。”
他从草地里捡起球,用胸口把球顶给我,结果差得十万八千里。我转身看球滚过去,果然不出所料,篮球撞上黑色球体,跟之前的水泥块一样消失了。
“哎呀,”约翰说,“我把球丢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差不多该回家了吧?”
“嗯,但我要先把球拿回来。”
他走到黑球旁,眯着眼睛往里看。他抬腿踩进去,钻进球内,不久之后,只剩下他的左脚露在飘浮的球外。
最后他把脚也抬进去,整个人消失了。我叹了口气,看看我的表,然后缓步走向圆球入口。我知道要是我不探头过去看看,约翰绝对不会回来,于是我也弯下身挤了过去。
另一个世界的空气至少凉了十五摄氏度。我踏出球外,发现我走出的是一个白色球体,白得就像阳光照亮的积雪一般。我踏上篮球场,球场本身和我们那边的那座差不多,但整个世界却完全变了。空中看不见太阳,阴郁的天空像柏油口味棉花糖拼凑成的不自然天花板,空气中隐约弥漫着屁的臭味。
我四下看了一圈,注意到其他微小的差异:在不具名小镇,这块空地位于高档小区,周遭都是维多利亚式的房子和平如地毯的草坪;这边的房子看上去都是没人住的空屋,窗户破了,院子里杂草丛生,信箱也生锈了,离我们最近的泛黄的白房子正门被人喷上一个毫无意义的词——
血虫。
一阵干燥的风吹来,又带来那股轻微的硫黄臭味。我看到约翰站在附近,抬头看着环绕球场的五六个球架。他盯着其中一个篮筐。
他说:“你到哪儿去了?我已经晃了两个小时了。”
“这里的时间流动速度一定不一样,我明明就跟在你后面进来的。”
“你的借口每次都一样。”
我说:“至少这里比较凉。”
“不过这边没有篮网。”他说得没错。空荡荡的篮筐静静地悬在我们头上,像高瘦又极度没用的卫兵。他接着说:“这个还算正常,其他好几个篮球架的篮筐都弯了。这里的人一定经常灌篮。”
我们身后传来哐啷一声,听起来像是玻璃碎了。我们转过身,看到一名骨瘦如柴、穿着破烂的女子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她刚才没力气地朝我们丢了一个玻璃罐,罐子落在距离我们六米远的马路上。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举起细瘦的手指指着我们。
“你——你——你——你们!”她尖叫道,“没被感染!没被感染!怎么可能?”她没有左前臂,手臂参差不齐地断在手肘以上的地方,好像腐烂断掉一样。她的尖叫声戛然而止,四只长得像飞行狒狒的东西落在她身上,用棍子野蛮地揍她,然后抬着她昏迷的身体飞向空中。我们看着它们飞走,发现它们没有要回来抓我们。我们互看一眼,接着各罚一球,来决定谁开球。
约翰先发。我们打了一会儿,但是觉得不太好玩。应该是风有问题,带腐臭味的风稳定地从南方吹来,隐约带来尖叫和某种昆虫的嘶叫声,害每个从远方出手的球都会偏离篮筐好几厘米。没多久我们就都放弃了三分球,转战篮筐下。这里是约翰的地盘,他仗着比我高八厘米,连续抢下好几个篮板球,又轻轻松松地带球上篮,很快就以五百四十八分领先。汗水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再次冲到篮下,想在底线试试行进中勾射,但约翰的手动得很快,把我的球拍掉,球蹦蹦跳跳地滚出场外。
“嘿!”约翰朝球滚走的方向喊道,“把球丢回来!”
我转身看他在对谁说话。飘在篮球旁边的东西长得有点像量贩店卖的干湿两用吸尘器,它没有发出声音,我只能推测那是这个世界常见的机器人。它没有眼睛,也没有电影里替机器人增添个性而添加的脸部特征。它的正面只有一堆探针,大概是某种侦测器;这些探针全都对着我们。
我说:“它又没有手臂拿球,你得自己过去捡。”
约翰愤慨地转向我,说:“上次它就拿给我了。”
我们整整争执了五分钟,才决定一起过去捡。我们走到篮球旁,发现机器人还在那儿,静静地测量着。然后出乎我们的意料,它开口说话了。
“请表明身份。”
约翰笑着说:“屁屁·大屌皇。”
机器人转向我,重复了同样的问题。
“费利佩·特大王。”
“数据库查无此身份。请告知您的居住区域。”
约翰说:“你的屁股。”
我说:“你屁股的西边郊外。”
“数据库查无此区域。请前往最近的隔离机构报到,若未于三十分钟内报到,将会——”
我们拿起球走开,留下机器人在那里喃喃自语。这次换我开球,我成功地快速投进两球,挽回颓势。
突然空中传来不稳定的机械撞击声,听起来像汽车爆胎,我抬头一看,约翰趁机从我汗湿的手中把球抢走。他往前一步跳起来,再次利用基因上的优势把球灌进篮内。
“哦耶!”他说,双手高举在空中,“铁篮筐也能灌!我在两个世界都打败你了,笨蛋!”
我讨厌死篮球了,我的分数已经跟无所不在的臭味空气一样没救了,我也怀念我们那边的球场,而且头上恼人的搏动声愈来愈吵。我抓起篮球坐在上面,把球当成小凳子。
约翰说:“不要这样,我们再打一局,再回到热世界。我打赌这里连二十摄氏度都不到。”
“不要。”我说。我注意到地上有一张泛黄的旧报纸,头条以八厘米高的字体写着:南极持续出现异象,总统呼吁民众冷静。
头上的敲击搏动声愈来愈吵,突然传来巨大的爆破声,我们马上转过身去——原本吸尘器机器人站的地方现在只剩烧焦的地面和几块扭曲的碎片。五个人搭着类似诵经台的小台子,从那个位置上方和后方缓缓朝我们飞来。他们在我们前方降落,波动的亮蓝色等离子体云在下方护着台子稳稳着地。他们都是成年男性,外表干净,穿着类似军服的时髦黑色制服,我在想他们可能早就在附近了,只是一直躲在某种未来的遮蔽装置后面,就像《星际迷航》里面的战舰。他们从飞行器下来,走向我们。带头的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帅气军官,胡子修得很整齐。
“午安,”他说,“我是人类解放军的万斯·麦克尔罗伊中士。你们来到这里肯定很惊讶吧?但我们已经等候你们很久了。自从大感染那天以来,预言就预示将有另一个世界的陌生人会到来,很荣幸能见到你们。我必须承认,我不知道你们从哪里来,但从你们的外表来看,我知道你们没有受到感……”
他就这样讲了好久。风再次吹起,我开始想这里有没有室内篮球场,可是男子的演说中完全没有足够的停顿,没有机会问他。我侧过头,看见约翰装出一副“我很认真在听”的样子不断点头。
“……如果你们无法取胜,人类将失去最后的希望。两位,命运之风将我们带到一起,这个失落破碎的世界将迎来光明的早晨。”
我们尴尬地沉默了一会儿,不过我马上想到一个主意。“请问一下,”我说,“刚才那个会飞的吸尘器提到隔离区,我猜他们的隔离机构应该是用旧公家建筑改建的,像是医院或学校吧?请问这些改装后的隔离区内有体育馆吗?或者至少有室内篮球架?”
“我很抱歉,在大规模的焚书活动后,所有教育机构都在第一次围城时被夷为平地。人类的无知一直是黯黑人最大的优势,但他们还做了更多坏事,通常……”
他又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我马上就后悔问了这个问题。我看了一眼手表,发现时间显示六十六点六十九分。我开始列起这个世界很烂的各个理由。
“……因此,只有你们另一个世界的独特基因组成,才能保护你们不受感——”
“嗯,听起来很有趣,”约翰说,“不过为了帮助你们,我们需要一些我们那边的装备,你们必须先让我们回去,再回来和你们并肩作战。”
男子点点头。“没有问题,我们会在此等候你们回来。”
我们捡起球,从时空裂缝钻了回去。我们走出黑色球体,很开心看到太阳和有篮网的篮筐,虽然闷热的高温有点令人讨厌,不过我们宁可忍耐一下,也不要回到另一个失控的糟糕世界。
我们决定再比一局。不过,在我们开球之前,四名看起来健康迷人的二十多岁年轻人走了过来,其中的两位男生,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两位女生,一个是亚洲人,一个是金发靓妹。他们一看到圆球入口就表现得非常好奇,我们站在远处,听他们好像聪明地评论了几句。白人男孩和女孩似乎处得不太好,两人一边开心地拌嘴,一边跟着踏进入口,四个人都笼罩在冒险的氛围当中。
约翰翻了个白眼。我们争论起刚才轮到谁开球,最后约翰终于承认他错了,把球交给我。我们玩了一阵子,但很快就累了,各自都丢歪了两球。
突然间,那四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从黑色球体弹了出来,全身上下都是尘土、瘀青和微小的伤口。
“你们看!”亚洲女孩马上说,“这里还是我们离开的时候!这边时间完全没有流逝哎!”
“她说得对!”黑人男孩说,“哦,看到太阳真开心!我们拯救了一个世界,老兄!”
白人男孩和女孩拥吻,显然在冒险途中坠入了爱河。男孩放开女孩,用兴奋的眼神看着我们。“老兄,你们绝对不会相信我们刚刚碰到了什么事!”
约翰转向他。
“你拿你愚蠢的故事去烦不认识的人,不怕他掏出老二,像挥马鞭一样打你吗?”
男孩目瞪口呆地闭上嘴。约翰捡起球,丢向地上传给我。
“换你开球。”
三百七十五页 科技的彼方 艾伯特·马尔科尼博士
是瘟疫的最后一名幸存者。
我们一行人走过废弃的村落,祭司在路上向我描述瘟疫如何暴发。那场噩梦夺走全村人的性命,只剩下他一个人。瘟疫害人剧烈疼痛、眼盲、发疯,四肢在几分钟内腐烂,像坏掉的水果一样裂开,净是老人不应该在人生晚年看到的事(祭司活到三十七岁高龄)。
祭司认为克达克饶过他,只是为了让他告诉我这个故事,来警告我。他和我道别,告诉我他打算进入丛林,一直往西走,直到他摸到太阳或回归尘土。我没有告诉他,如果他往那个方向去,可能会碰上离开伊基托斯的旅游团。我和他握手,终于离开了秘鲁。
一星期后,我回到纽约,参加哈莱纳博士的追悼会。会后,我和莎伦一起休息,享用佐上大量白兰地的一杯杯咖啡。
我们站在阳台上,透过我的烟斗吐出的云雾,俯瞰这座城市。
莎伦说:“那些人真可怜,他们为什么要死?”
我叼着烟斗哼笑一声:“亲爱的,我们都会死。”
她没有笑。“你懂我的意思。他们不应该那样死,又病又盲,尖叫着要神拯救他们,却得不到响应。”
她的眼睛盯着我。
“小艾啊,诸神都很残酷,对吧?”
我深吸一口气,回答道:“所有生物都只有一项需求——力量,超越其他生物的力量。你需要力量才能成长、进食、繁衍。残酷的行为代表拥有终极的力量,可以对他人施以不必要的高度苦难和耻辱,这是展现力量最纯粹的方法,小孩在幼儿园就会了。
“因此,从微生物开始的所有物种都把残酷当作勋章,好展现自己向上进步的成就,大家都必须压制猎物、消弭竞争,彻底除去敌人。因此,我们当然可以假设神也跟我们一样,甚至更过分,随着天堂内的阶级愈高,我们会看到更进阶的贪婪、暴力和冷酷的恶意,不然他们怎么会成为神呢?”
虽然阳台上并不冷,莎伦却打了个寒战。
她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问道:“可是事实真是这样吗?以你的工作——你应该比大家更清楚吧。”
我放下烟斗,转过身,好让她看着我的双眼。我说:
后记
如果你想知道约翰与大卫系列的下一本书什么时候出版,或电影版什么时候上映,可以关注我网络上的永久据点:JohnDiesattheEnd.com。你可以在网站上追踪最新的消息,并深入研究《最后约翰死了》书中的世界。
写到这里,我想这部小说背后的故事,也就是《最后约翰死了》如何出版成书的过程,应该能够激励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以及很容易被激励的人。
二〇〇一年的时候,我过着双面人的生活:白天我负责在律师事务所输入数据,领取每小时个位数美元的薪水;然而到了晚上,我就会脱掉卡其裤,变成另一个人——在保险公司输入数据的家伙。幸好每周我得花七十五小时在计算机上填入一行行的数据,忙得让我没什么时间忧郁。
大约在二〇〇一年万圣节前后,我利用工作之间几小时的空当,上网分享了我、我的朋友以及一只肉怪的故事。第一天只有六个人读,隔天增加到八个人,接着变成十个人。我显然误打误撞碰上口耳相传的奇迹了。
一年后,已经将近有十七个人读过我的故事。
趁着这股“风潮”,我又坐在计算机前,上传了更多的故事,来年也继续创作;等到二〇〇五年,我们的冒险故事已经长达十五万字,读者的电子邮件如雪片般发来,粉丝告诉我他们熬夜读我的故事,隔天早上还打电话到公司请病假,好把故事看完,甚至有人把整个故事印出来,用掉一大沓纸和三个墨盒,然后用橡皮筋捆起来借给朋友。
我终于相信,我发掘了这个社会不为人知的一面——很多人都是疯子,而且时间多到杀不完。
这时,专门出版恐怖小说的排列出版社和我联络,问我要不要试着将故事出版,正式在书店出售。我说不要,因为绝对不可能有人花钱买这种书;不过后来我车子的变速箱坏了,于是我决定不要和可能进账的微薄获利过不去。这本书的作者只是输入数据的小职员,没有出版经验,甚至没有英文系学位,结果只靠口耳相传的力量,就卖了将近五千本书;等到预售期结束,这些限量的书在拍卖网站上甚至可以卖到一本一百二十美元。
接着我接到恐怖小说作家、电影导演、制片人唐·柯斯卡莱利(他拍了我最喜欢的两部恐怖片——《鬼追人》和《打鬼王》)发来的电子邮件。我认为这一定是诈骗,马上就把邮件删了,不过他很坚持,还打电话来向我保证,他没有计划什么天大的恶作剧,想把我骗上台,然后在我头上倒一整桶猪血。于是我们达成协议,决定把《最后约翰死了》翻拍成电影,等这份合约签好,我一定又会接到六七份电影版权的邀约。
走到这一步,很明显整个世界根本是在耍我。别忘了,这时候我还在那家保险公司工作,每天还是坐在办公桌前,吃贩卖机卖的难吃的斜切三明治,读公司关于穿着规定的便条。
口耳相传的力量就是这样,没有人“发掘”我,我也没有突然爆红。从头到尾都是靠来自世界各地、慢慢增加的一群陌生人,他们把文章网址传给别人,把自制的粗糙复印件借给别人,这些狂热的粉丝后来也买了我的书并借给朋友,然后发现借出的书再也没回来时,又去买了更多本书。我依然没见过这些热情的陌生人——正是因为他们,你才能拿到手上的这本书。希望我能一一点出他们的姓名,向他们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