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
真好笑,我们相距不到十厘米,还假装这样讲话很正常。
她靠过来,然后——
窗外的世界显然收不到信号,只剩下一片白色的噪声。雪下个不停,狂风将雪花吹得到处都是。我靠着窗户,感到冰冷的玻璃贴着我的额头,吐息在鼻子下方的玻璃上吹出圆形的薄雾。以前我曾经觉得,确定自己即将死亡还挺安慰人的,就像最后一天到讨厌的公司上班,感觉终于放下了重担。现在我感到冰玻璃贴在脸上,湿头发让我的头皮发凉,嘴里隐约尝到二手薄荷喉糖的味道,想到我再也看不到雪,竟然有点想哭,但只有一点点。
我看到一辆车的车头像幽魂般出现,头灯在暴雪中若隐若现。约翰的凯迪拉克开进我的车道。透过窗户,我看见约翰穿着军用多口袋外套跳下车,他绕到后车厢,拿出一个帆布包背到身上,然后抬出一个巨大的工具,怎么看都是——
“那是中世纪的战斧吗?”埃米在我身后问道,同时用毛巾擦着头发。
“他可是约翰,不是更蠢的东西我们就要偷笑了。”
那把斧头是从高中留下来的,那时候我们很迷电子游戏《龙与地下城》——呃,应该说是很迷猎熊才对。约翰冲进大门,全身都是雪,他大吼道:“我们去大干一场吧!”
他把背包丢在地上,震得地板都晃了一下,接着弯腰举起斧头。我猜他在那家中世纪风格餐厅工作时可能偷了好几样道具。他停了一下,眼睛扫过我和埃米刚洗过的头发,心里可能在想我们洗澡的时间有没有重叠,不过他很有礼貌地没有多问。
他转过身,经过我走进走廊。他仔细看着墙壁,然后举起斧头挥过去,发出锵的一声,灰泥碎片应声四散。
他又挥了三下,接着把手伸进敲开的洞口,拿出可以握在掌中的一样小东西。他看了一眼,用上衣把灰尘擦掉,然后把东西丢给我。我接住那个小罐子。银色的,跟药瓶一样大。
埃米看到罐子,问道:“那是什么?”
“你从来没见过?”
“我怎么会见过?”
“这罐子有一阵子在吉姆那儿,不过我们不知道他是怎么拿到的。”
我告诉她气象主播和大卖场的事,还有我们是怎么拿到小罐子的。
“所以,”她说,“里面装的是什么?”


第十五章 开战时刻
“其实很简单,”我对埃米说,“我们可以看到你看不见的东西,就是因为吃了这个罐子里的药。我们不知道药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确切的效果,但吃了之后的头几个小时,思绪会变得无比清晰——你绝对无法想象。你的眼睛会像哈勃望远镜,侦测得到光谱上不存在的光线,甚至可以读别人的心,停止时间,煮出每次都好吃的意大利面。你也可以看到和我们共享世界的影子人,它们始终都在,却一直躲起来。吃了这种药,就像医生把显微镜绑在头上走来走去,他能直接看到在我们体内潜伏的病菌。”
埃米插嘴说:“他还是需要看穿你的身体,看到血管和肺之类的啊,显微镜又不能——”
“这种显微镜还有附加X光功能。”
她伸手拿起药罐。
“啊,好冰。”
“罐子永远都是冰的,”我说,“全天候冷却里面的药。罐子没有电池,没有能源,却已经冷藏好多年了,我们也不知道它是怎么运作的。‘酱油’必须保持冷却,不然就会变得……不稳定。”
不稳定,就跟杀人蜂一样“不稳定”。
“你们现在又要吃这个药?”
“我也不想,但我觉得我们必须吃,这样才能和敌人站在同样的起跑点,让我们跟坏人频率相同。我们就是吃了药才活到现在的。”
哦,而且其他试过的人统统死光了。真讽刺。
我说:“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罐子的时候,里面没有东西,跟我之前找到的药罐一样。”
我打开罐子,倒出两颗黑得像甘草糖的药丸。
“你一定在想这两颗药丸是从哪儿来的。我们也很好奇,这种药好像想出现时就会自己出现。”
她说:“你们也不打算给我吃,对吧?”
“就算你是我的宿敌,我也不希望你吃。况且你本来就不该吃。如果你该吃,里面应该会有三颗药丸。”
约翰说:“我们赶快吃吧,免得等一下药丸攻击我们。”
我们吞下药丸,静静等待。
“所以……”埃米问道,“你们怎么知道药效何时发作?”
我说:“我们会开始注意到小东西……很难解释啦,有点像噪声中传来断断续续的收音机信号。”
才说到这儿,一个想法就蹿过我脑中,像流星般一闪而逝。职业摔跤是玩真的,但不是我们眼睛看到的真,而是比事实还要真。然后我算出圆周率小数点后的第四千位数,并发现如果有人真的画出完美的正圆,在我们眼里看来会像一条直线。我看着银色药罐,发现它有超过四千年或不到四秒的历史。
我对约翰说:“你知道如果走路环游世界,你的帽子会比双脚多移动九米吗?”
约翰说:“阿卫,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做炸弹之前,我要先剃掉半只狗的毛。”
我点点头。他站起来,把莫莉叫过去,领着它走进我的浴室。我心想“酱油”什么时候才会生效。
为了打发时间,我起身到洗衣间的衣柜里东翻西找,终于找到我的水枪。这支现代版绿色大水枪侧面贴着大口喷的商标,底下外接两加仑的水箱,还加装了背带用的钩子。当初广告宣称这把水枪可以喷出直径六厘米粗的水柱,射程十五米远,实际效果确实也差不多。水枪有点黏黏的,因为去年夏天约翰把水箱灌满了啤酒。
我继续翻,找到一卷封箱胶带,还有点燃烤肉炉用的抛弃式打火枪。我又找来三瓶可燃化学药品,可以混合做燃料。我把这堆东西丢在桌上。
埃米说:“你要做汽油弹吗?”
“埃米,我们得准备好。我不知道在那里会碰到什么,但很有可能是恶魔本人。”
“大卫,那你做这个有什么用?”
“哦,不,你没听清楚,我可是要做汽油弹。”笨女生。
“可是如果敌人从地狱来,你为什么要用——”
埃米停下来,显然决定不再继续追问下去。她改口问道:“我应该带什么?我们什么时候走?有什么武器可以给我吗?”
“你已经忘记土拨鼠的故事了吗?”
我拿起水枪开始动工。浴室传来摩擦和低吼声,我还隐约听到刮胡刀低沉的嗡响。
埃米按住我的手,另一只手在桌上握拳。
“以前有一只羊,”她说,“我记得是在苏格兰吧,它从农场逃走了。农人不是会剃羊毛吗?结果这只羊在外面游荡了七年,最后他们在洞穴里找到它。由于七年来都没有人替它剃毛,所以它的毛变成好大一丛,像会动的爆炸头。后来它又回到农场,跟其他的羊一起过活,但它知道自己曾经自由过,没有人可以夺走它的这段回忆。你懂吗?我跟你一样,我也想面对这些怪物,不管它们是什么。我们就像那只羊,准备放手一搏,就算不为别的理由,也至少证明我们试过了。”
“我当然懂,我说真的,我真的懂。要编出这么白烂的屁话真的很了不起——你知道羊毛不会一直长吧。”
“大卫,那根本不是重点。”
我伸手去握她的另一只手,却看到我的手穿过她的手掌,然后我想起她根本没有另一只手。然而那只手掌就在我眼前,纤细的手指紧紧地握成拳头。
她困惑地低下头,不确定我在看什么。我说:“我觉得‘酱油’生效了。你把神探史酷比的眼镜戴上,我想做个实验。”
她起身找到放在柜子上的眼镜之后又坐下。我示意她看向左手手掌原本的位置。
“现在集中精神注意看,我不确定——”
我话还没讲完,她就已经目瞪口呆了。
“哦!我看到了!怎么可能?”
她把眼镜拿下又戴上,看着手掌消失又重新出现。“你看!我的指甲!那时候留得太长,我动手术前一直忘了剪,难怪这么痛……”
她将握起的拳头抬离桌面,非常非常缓慢地张开手指,把手掌平放在桌上。
“大卫,这太不可思议了!”
“我跟你保证,你今天绝对会看到比这个还夸张几百倍的东西。”
浴室的门猛然弹开,莫莉跑了出来,它的左半边身体被剃得几乎只剩下皮肤,右半边还是跟之前一样毛毛糙糙。约翰跟着它出来,拍掉衣服上的一层狗毛。
约翰说:“好啦,剃完了。”
我还来不及阻止莫莉,埃米就问道:“你为什么要——”
“这是莫莉的主意。它希望进来和出去的时候看起来像不同的狗,它觉得这样偷食物比较容易。”
他转向我。
“够麻烦的狗。阿卫,你开始做炸弹了吗?”
“什么东西?”
这个社会没救了,原因很简单:要盖一栋房子,得找十几个工人,用掉几百万美元的建材,建上好几个月,然而要把房子炸掉,只需要一个有炸弹的蠢蛋就足够。约翰和我在屋子里到处搜索,寻找能做炸弹的材料。在今天之前,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做炸弹,不过我们分析了每样材料的分子成分,便开始即兴发挥。我的头愈来愈酸,像引擎用太久、运转过头一样隐隐发疼。我不是第一次想到吃“酱油”是否会缩短我的寿命,后来我觉得会不会都无所谓了。
我们用一袋果冻、两个烟雾侦测器的内部零件、一叠撕碎的扑克牌、越野车冷气系统的冷却剂,还有其他九种材料,做出一块会爆炸的薄荷绿色黏土块。我们把黏土倒进狗骨头形状的锡箔模子,放进冰库里凝固。我们想要做出放在狗主人口袋里也不奇怪的炸弹,以防被抓到和搜身。
我坐在厨房的餐桌旁,把铜制子弹塞进手枪唯一一个额外的弹匣中。
“我是这么打算的,”约翰说,“大卖场有广播系统吧?我们溜到装有麦克风的办公室,把音箱放在那边,直接来个致命一击——连续播放枪与玫瑰唱的《十一月的雨》。趁它们全捂着耳朵求饶,我们就去找克洛克这个混账,把炸弹塞进它的屁眼。如果它是一只大狗,就叫它吃了骨头炸弹。”
我点点头,站起来。约翰没有明讲,但真正的计划就是我们都会死,不过克洛克的子民将会记得,我们死于它们史上最愚蠢无脑的暗杀计划;我们会成为引爆英国国会大厦失败的“V怪客”盖伊·福克斯,甚至会有节日纪念我们的失败。不过如果我们最后都要被克洛克吞进肚子里,还不如试试看过程中能不能害它噎到。
我是说我和约翰。当然不包括埃米。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穿上外套,把手枪和弹匣丢进口袋里。约翰穿上他的军用外套,弯腰拉开背包拉链,掏出一把电锯。他在锯子上绑了一根弹力绳,以便背在肩膀上;接着他拿起我自制的汽油弹,完全没有问那是什么或做什么用的。他点燃打火枪,枪口冒出细小的火焰。他满意地点点头,吹熄火焰,然后拿起地上的战斧交给埃米。她勉强用单手拿了整整两秒,斧头就哐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松开握把,从外套口袋里拿出护唇膏,涂在嘴唇上。
我们把装备放进越野车,约翰这时才提醒我狗骨头炸弹还在冰库里。我跑进去,把炸弹倒出锡箔模子,拿在手上走进了院子。
我早应该想到接下来会发生的事。身体一半有毛的莫莉跑过来,一口咬走我手里的骨头。
应约翰的要求,我就省略接下来的部分。总之,我们绕着院子追莫莉跑了很久,最后约翰终于把它扑倒,掰开它的嘴巴,发现狗骨头炸弹早已不见踪影。
我一脸厌恶地走开,浑身沾满雪的约翰和莫莉坐在地上。他说:“你看!”
他举起莫莉的前脚。我觉得看起来很正常,接着才想起莫莉爆炸后的尸体脚上有一个类似圆周率符号的图案,这只狗的脚上却没有。莫莉舔舔鼻子,打了个喷嚏。约翰站起来,莫莉也翻身站好,小跑着离开。
我说:“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我哪知道。我们得把狗骨头炸弹弄出来。用电锯把它的肚子锯开吧。”
埃米坚决反对,还想出一个我觉得更恶心的方法——她打算叫莫莉把狗骨头拉出来。她跑进屋里,从我的冰库拿出两个便利商店卖的墨西哥卷饼,放到微波炉里加热。
我们把两个卷饼都喂给莫莉吃,也没立刻看到效果。约翰说:“好啦,我们走吧,不然就来不及赴死亡之约了。”
外面的世界一片雪白,空中的雪比空气还多。我们以时速二十五公里的速度驶过小镇,所有店家都因为下雪关闭。我心想这可能是场真正的暴风雪,我还从来没看到过呢!车开到半路时,约翰眯起眼,看向后视镜。
“搞什么鬼?”
红蓝相间的灯光闪过结霜的车尾窗户,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要靠边停,还是继续在风雪中前进,上演跟O.J.辛普森逃跑时一样车速超慢的警匪追逐战。高大的蓝色身影走到驾驶座门外,我摇下车窗,感到酷寒的雪花落在脸上。窗外有张脸往下看,我才看一眼就感到全身紧绷,手立刻伸向手枪握把。
哦,天哪。
德雷克站在车门外。但他不是德雷克。他的方脸离我只有几厘米,脸上却一点表情也没有,非常不自然,宛如葬礼上防腐后的尸体。他的眼睛完全是黑的,没有眼白,也没有虹膜。我眨了眨眼,他的眼睛恢复正常,却跟洋娃娃一样死气沉沉。
德雷克开口说:“下车。”他说的话像拳头打向我,我闻到他的吐气中有人工香料的甜味,像喝了太多水果汽水的小孩。德雷克用力拉开门,揪住我的外套把我拽下车,然后抓住我的肩膀,把我转过去压在越野车上。我听到另一扇车门打开,约翰站在那儿,看着德雷克。他和我同时都知道:德雷克已经不在了。
高大的警察从皮带上的扣环拿起警棍,拍拍另一只手掌。
“看哪,”他大声嚷着,听起来根本不像英文,“看哪,你这聪明小子,一条好汉。玩偶和水母,晚上活过来,走在穆赫兰大道上。”
他又拍了一下手掌,咧开肥厚的嘴唇,露出鲨鱼般的笑容。我想要拔枪,但是他只要一挥警棍,不到一秒就能打断我手腕的骨头。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准备要行动,还是吓到动不了,德雷克怪物随时可以害我们的小冒险提早结束。我瞄了约翰一眼,希望他能想到办法,但从他的眼神看来,他想的跟我一样。我回头看向德雷克的警车,发现他不是一个人,车上还有一名浑身肌肉的黑人警察,他从副驾驶座下来,咧嘴露出发疯似的微笑,雪花落在他的帽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