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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说:“你们要去哪里?我可以一起吗?”
泰勒听到之后,不知为何用“你们什么时候才会学乖”的表情看着约翰,然后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在美国中西部的很多地方,吐烟渣就是一种无言的沟通方式。他小时候一定经常把饮料洒出来,因为他手上拿着防洒的巨大马克杯,杯底往外扩张,每次他把杯子凑到嘴边,看起来就像在对着扩音器讲话。
我说:“我们等一下再说。”
埃米放下瓶子,发出受挫的喊叫,听起来像有人踩到了猫。我伸手想帮她,她朝我的手挥了一巴掌,继续转起盖子。
我继续说:“她不能回家。我不知道她身上有没有钱,但我们可以想个办法,就算让她睡我家沙发也行。”
约翰瞧了我一眼,好像在说:“你当真?”但他什么也没说。
泰勒眼中闪过狡猾的光芒,他说:“我跟你们说一个有趣的故事。我哥哥和他太太生了一个唐氏儿,他老是流口水,还在裤子里大便。他们请我妈去照顾过几次小孩,后来次数愈来愈多,最后变成每个晚上。去他的每个晚上。你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你脑袋掉出来了吗?”我注意到埃米不再跟瓶盖搏斗,而是僵在原地瞪着瓶子。我说:“各位,我得——”
“老兄,你先听我说完。他们把小孩留在我妈家,偶尔才去探望他。我妈现在每天什么都不能做,只忙着喂他,替他洗澡,照顾我哥的小孩变成了她的全职工作。她没办法参加宾果游戏,也不能和朋友出去玩,干什么都不行,因为她要照顾那个小鬼,因为她想当好人。感觉跟坐牢一样。”
埃米怒目瞪着他,好像真的想对他撂狠话。接着她的脸皱了起来,仿佛咬了一口苹果,结果看到半只虫。她转身朝我的车走了两步,用手捂住嘴巴,弯下身。
给各位一点建议:如果你想吐,千万千万不要用手捂住嘴巴。我知道这是反射动作,但一点用都没有,你吐出来的东西只会喷得到处都是。于是埃米站在雪地中,整个人弯下腰、双眼紧闭,呕吐物从她的手上滴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摊。情况非常尴尬,我身后那群人说了几句话,有人不知道低声说了什么,另一个人咯咯笑了起来。
我走到她身边,说:“来吧。”我牵着埃米走向越野车,让她坐在敞开的车门边。
“坐着不要动。”
我跑到车尾,打开后车厢,拿出一个红白色的小冰库。这是我的急救箱,里面放了一卷胶带、一条额外的裤子、装着两百美元的信封、两袋水果干、两袋牛肉干、三瓶水、一包技工用的厚毛巾、一根小铁棍——可以用来敲破别人的脑壳——还有一副假胡子。有准备总比没有好。
我拿出一瓶水,打湿一条毛巾。然后我走回车门边,把毛巾交给埃米,这才愚蠢地发现她没有空手接过毛巾,因为她只有……沾上呕吐物的那只手和不存在的手。
“来。”我说。我托起她的手腕,擦掉手指上的呕吐物。埃米厌恶地皱起鼻子。不过说实话,我参加过那么多次约翰的派对,每次都有人吐在我身上或附近,我已经有点习惯了。
我一边擦,一边说:“初一的时候我带埃米莉·帕克斯去参加秋季园游会,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出去玩。我们到处逛,吃了炸甜甜圈和盐水太妃糖,喝了柠檬水,都是园游会卖的东西。最后我们去坐摩天轮,就……在快要绕完的时候,我往前一口气吐在她的大腿上。为了让乘客下车,摩天轮愈转愈慢,结果我们刚好停在最上面,只能在半空中干等,她就坐在那儿,腿上都是呕吐物,一直哭。我们在上面等了超级久……”
埃米的手看起来很干净了。我把湿毛巾丢在雪地上,交给她一条新毛巾和那瓶水。我退后一步,说:“一直到我高三,我才敢邀请女生出去,我十七岁才第一次牵女生的手,全因为在我脑海深处,我知道最后我一定会吐在她身上。”
埃米没有反应。她喝了点水,擦掉溅在裤子和鞋子上的呕吐物。在冰天雪地里碰水,她的手指现在一定冻坏了。我瞥见她的脸,看到一抹熟悉的表情,一种几乎麻木的耻辱,好像她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让草长满洞口。
我的眼后逐渐发热,脑中一切变得火红,头骨内突然装满辣酱,胃肠一阵骚动,肌肉开始紧绷。我捡起脏毛巾,走向停车场的垃圾桶——刚好靠近泰勒和其他人站的地方。我把毛巾丢进去,这时泰勒靠过来,悄声说:“大卫,你是个好人。我只是说你要小心,没别的意思。做好人要小心,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我眨眨眼。手掌传来刺骨的剧痛。血。
很多只手环住我,抓着我的外套把我往后拉;我的指节和嘴巴里都是血。我紧咬着牙,咬破了舌头,尝到温热的铁锈味。泰勒四肢着地跪在地上,鼻子和嘴巴里鲜血直流,他怒吼着叫他们最好把我抓牢,说我是他妈的疯子,居然打断了他的鼻子。然后约翰出现在我眼前,对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你后退,赶快走就是了。”我低头看着抽痛的手,发现指节都裂开了,仿佛我刚揍了水泥墙。约翰将我推离这群人,对着我的肩膀后方说:“快把他带走。”
一个金发胖小子站在泰勒身旁,看起来像膨胀版的泰勒,我想他大概是泰勒的哥哥或表哥之类的。胖小子对泰勒说:“你看,泰勒,你看你乱说话会怎样,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会把自己搞死。你一定又会说错话,然后某个黑鬼就会朝你背后开枪。”约翰转身走回去,我一个人站在停车场中央,非常困惑,不知所措。泰勒比我重三十公斤,而且我每天只负责把DVD上架,他可是成天扛着屋顶建材爬楼梯的人。然而,扑倒他时脑中一闪而过的冲动才是让我感到最诡异又恶心的。
——我想咬人——
于是我知道又发生了。我失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失去了自我。我感到有人拉了拉我的外套,接着传来一只断臂环过我腰部的奇特触感。
“来吧,来吧,大卫。”
埃米绕过来,手抓着我的袖子。
“埃米,我——”
“来吧,没关系,来吧。”
她慢慢将我转向越野车,我感到每个人都盯着我。她站到我身后,把我推向车子。
“来吧,大卫。深呼吸,你做得到的。”
“埃米,不要——”
“不行。走吧,继续走。轰隆隆隆隆……”
最后那句是埃米模仿引擎的声音。她推着我走向越野车,好像她是司机,我是车。她伸手绕过我,打开车门,把我推到椅子上,就像警察对待上了手铐的嫌犯。她用力关上车门,绕到另一边,上车坐在我旁边。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我从身旁的车窗往外看,发现所有人都在看我们。我举起颤抖的手想转动车钥匙,才发现引擎已经发动了。我试着放慢呼吸,但手抖个不停。
埃米问道:“你还好吗?”
“先……先等我一下。”
“你刚才超猛的。”
“埃米……”
“来,我们走吧,免得他爬起来把你打个半死。”
我们回到我家,发现房子被翻得乱七八糟——其实乍看之下很难发现,毕竟我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管家,然而等我走进厨房,我就知道它们来过了——我通常不会让烤箱的门开着。我掏出手枪,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圈,但一个人也没看到。埃米问我它们要找什么,我刻意避开这个问题,反而说房子被它们砸了真讨厌,不然之前可是干净得一尘不染,她没看到实在太可惜了。我走进厨房,转开水龙头冲洗还在流血的指节。
“你看,”埃米在我身后说,“它们把你的衣服都丢在那边的地板上了。”
“对啊,而且居然还穿过,那群王八蛋。”
“你说它们到底在找什么?”
我顿了一下,几乎就要把我们最大、最危险的秘密告诉一个我只认识一天的人。我吐了口气,直直地看着她的双眼——她的虹膜真的太绿了,像下了一周春雨之后的绿草,而这双眼睛散发出逼人的慧黠,我过去居然蠢到未曾发现。她的眼睛马上就看穿了我,我突然气馁地发现我大概没办法对她撒谎。原因非常简单:她比我聪明多了。
我说:“它们在找‘酱油’,不过我知道它们没找到。”
“什么油?”
我没有回答,反而在屋里又走了一圈,四处查看有没有东西坏掉。看来它们不知道为什么拿走了时钟的电池,天花板风扇上的玻璃固定栓也裂开了。
埃米跟着我,不停丢问题纠缠我,突然变成超级好奇宝宝。其实我也不确定该怎么解释。当她第五次试图提问的时候,我举起手,嘘了一声,然后将一根手指抵在她的嘴巴上,要她安静。
“亲爱的埃米,你等着看就知道了。”
有那么一秒钟,我真的以为她会揍我。我走到屋外,绕着房子走了一圈,一面紧张地瞄向工具间,祈祷门千万别是开着的。
阿呆,你在说什么?如果它们把尸体带走了,对你来讲可是好事一桩啊。
我注意到今天虽然是星期天,门口信箱的小红旗却竖了起来。我走过去打开信箱门,看到一个巴掌大的包裹,上面没有写姓名和地址,也没有贴邮票。我有点怀疑地看着包裹,打开时,心想这可能是世上最小的邮寄炸弹。包裹里装了一条项链,小小的金十字架挂在细链子上。我以前就见过这条项链,不过这次近看才发现十字架是由两颗小钉子组成的,以细线般的铁丝缠在一起。包裹里还有一张纸,折起来的便条上印着口咬铅笔的卡通小狗,闪亮亮的粉红色笔迹写着:
嗨!我做了一个梦
天使要我把项链送给你!
它一直带给我好运!!
上帝保佑!
(笑脸)
——克里斯·洛夫莱斯
每个“口”字都写成可爱的大圆圈。每个人都想帮忙。
我走进屋里,埃米正在浴室放水。她走出来,从小锡盒中拿出几颗薄荷喉糖塞进嘴里。我走到冰箱旁,说:“你想喝什么?我有……水果啤酒,还有约翰在捷克的朋友寄来的恶心李子酒,喝起来像李子果汁加上五十五加仑的颜料稀释剂。”
每罐啤酒上都贴着纸胶带,写着“约翰的酒”。埃米绕过我看着冰箱,说:“约翰很保护他的啤酒吧?”
“那是我贴的,如果有人来,我希望大家知道水果啤酒是他的,不是我的。你要喝吗?”
“呃,不用,我不喝。”她摇摇头,自昨天以来第四百次将眼前的头发拨开,“我是说我当然喝饮料,但我不喝酒,因为这不能配止痛药喝。所以我们应该把怪物的事告诉谁?”
“什么?”
“我们看到的东西啊。发生这种事应该找谁?”
“我记得政府有热线电话,但打过去也只会转到语音系统。没关系,约翰和我会去调查,今天就去,免得它们又逮到机会来抓你。”
我关上冰箱门,转过来面对她,把约翰说的下水道清洁剂工厂和死人大卖场的故事,以简短又没那么蠢的方式告诉了她。
她说:“我们为什么不逃走算了?逃去别的城市、别的州,或者去加拿大。你听说过有人在加拿大爆炸吗?”
我摇摇头。
“为什么不行?”
埃米,因为那只眼睛一直在看着我们。
“还有一些事你不懂。那些影子人……它们跟我说过话,也知道我的名字,现在事情有点变成我和它们的……私人恩怨。我认为靠逃跑来逃避问题根本没用,就算搭上火箭离开这个该死的地球也一样,在它们眼中,不过就像想逃跑的豚鼠在小轮子上飞快跑步罢了。我可以想象那样的人生,每天都担惊受怕地一直逃,永无止境。不行,我不能逃,也不要逃,我们要闯进它们在的地方,而且要全副武装地去。”
“我也要去。”
“埃米——”
“想都别想。我也想看,我有权利跟你们去。”
“埃米,我们可是打算把那个地方炸成冒烟的洞哎。”
“我知道。”
“不,你只是觉得很酷,我从你的眼神就看得出来。但这个计划一点也不酷,随时都可能出错。我告诉你一个故事:我还小的时候,我们家的水管堵住,搞得马桶里的水都溢出来了,我们只好去看哪里堵住了,结果工人从水管里拉出一只土拨鼠。原来水管有个接头松开,这只土拨鼠就钻进来了。你懂了吗?对土拨鼠来说,这可是毕生难得的冒险机会,这条秘密通道看起来很长,于是它继续往前走,四处探索,想看尽头藏了什么宝藏——结果它却被淹死了,还淹死在了我们的大便里。”
埃米点点头,说:“是很可怜,没错。”
“超级可怜。约翰和我就是那只土拨鼠。我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觉得你终于融入了这个团体,而我们今天要一起做很伟大的事,改变世界。好吧埃米,你得听懂我说的话——我和约翰,我们两个都有很严重的问题。埃米,有时候我非常确定——肯定——我其实是嗑药嗨到疯了,这些事其实都没有发生,我只是在某个上锁的房间里嗨得胡思乱想。你知道,当我发现自己可能会妄想又很危险,我会怎么做吗?我会拿枪准备好。”
“大卫,你没有——”
“先听我说。现在我要反抗那些家伙,只是因为我被逼到角落里,没得选择了。你不一样。如果你做出错误的决定,你在地球上可能就只剩最后这几个小时可活,这辈子你想做的每件事都不会发生——你想做的事,你认为未来你可能想做的事——全都不可能了。而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带你走进了那条排粪水管。”
她说:“为什么你这么讨厌自己?”
“如果我是别人,我也会这么讨厌他。对人怎么可以有两套标准呢?”
“蠢死了。”
我揉揉眼睛,叹了口气,伸手将上衣口袋里的项链举到眼前。
“这个给你吧,据说会带来好运。”
我走向埃米,双手伸到她的脖子后方,将细链子在她的头发下扣好。
我从窗口往外看,发现又开始下雪了。
我面对她,说:“埃米,你值得过正常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你去念大学,家里有家人等你;或许你在唱片行打工,有些宅男会到柜台跟你搭讪;我可以进去,尴尬地跟你聊天,你会一直找借口不跟我约会,而我会一直去店里找你;你会对我申请保护令,我爸则会把保护令撤掉。最后你终于同意,我们就可以一起去野餐,或打打保龄球,或做一般人交往的时候会做的事。一般人交往的时候都做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