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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水晶雪花落在挡风玻璃上。一朵孤独的雪花。另一朵落在几厘米外。
“结果,”我说,“四个月后,比利还在适应看不见的生活,他必须放弃运动、开车和独立自由,吃东西之前都不知道食物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有没有苍蝇落在他的汤上。后来他一口气把所有的止痛药都吃了,我记得他吃的是杜冷丁,隔天大家就发现他死了。”
沉默。我急着想听她说点话,于是我问道:“你原本知道多少?”
“几乎都知道。我听过一个很奇怪的谣言,说你溜进他的房间,用老鼠药还是什么的毒死了他。这听起来很蠢,因为警察一定会发现的。”
“是啊,是啊。”
顺便告诉你,这个谣言是我散布的。
“你知道的时候一定很难过吧。我是说比利过世的时候,你一定很难受。”
“是啊。”
才怪。
接着我碰到人生中最长又最紧绷的沉默,仿佛你刚吐在一个人身上,还得跟他一起坐摩天轮——应该说完全就是这种感觉。其实我根本不为比利的死感到难过,是他自己要逗狗,手指才被咬断的。去他的,所有人都去死,埃米你也去死吧,居然让我跟你说这些。法官大人,我当然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啊!几年前,我听说一个小孩在科罗拉多州的学校拿枪扫射,当时我也摇摇头说真是悲剧,糟糕的悲剧,然而我心中却想,那些球队队员看到枪的表情一定他妈的经典。所以我跟你说,我跟一般的好人一样觉得比利很可怜,而我绝对、绝对不会说出别种答案。绝对不会。
她说:“不过我们也不知道他会对别人做出什么事,要不是你——”
“埃米,我根本不后悔。我刚刚是骗你的。我听说他过世的时候,心里一点感觉也没有。我以为我会难过,结果根本没有。我感觉不到内疚,因为我不是那种人。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这就是为什么你现在很危险。我不认为外面那些走来走去的东西会利用你,但我觉得它们知道我和它们是同类,所以你要把枪对着我,手指放在扳机旁边,必要的时候要又快又用力地扣下去。”
又是一阵沉默。刚刚我说前一次停顿是我这一生碰到过最长、最尴尬的沉默吗?这纪录没有保持多久。
我愿意用所有家产把刚刚那段对话买回来。
我说:“埃米,我们不知道那些家伙每次把你抓走的时候对你做了什么,但我保证不会再发生了。我已经受不了担惊受怕这种鸟事了。现在它可以杀了我,或砍断我的手臂,或把我泡在汽油里点火,但是不可以这样用恐惧控制我。看过这么多怪东西之后,我已经不太怕怪物和恶魔了,我只怕一样东西,就是恐惧。怀抱着恐惧、承受威吓而活,好像被一只脚踩在脖子上——我不要这样,绝对不要。过去我不愿意,现在也一样。”
隔了好一会儿,她说:“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就待在这儿,你只管把枪对着我就好,懂吗?我们就在这儿等日出,然后我再联络约翰,他知道该怎么办。”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会这么说。
第十四章 约翰去调查
凌晨四点二十分。
约翰决定提早前往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自己探个究竟。所以,当埃米和我停在还没开张的甜甜圈店前,在福特越野车上扎营时,约翰正开着他的凯迪拉克驶过积雪的路面,经过埃米家。当然他没开多久就撞见一堆车,试着把一辆凹成两截的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货柜卡车扳正。
我当时不在现场,所以这个故事是听来的,如果你认识约翰,就应该知道要自己判断细节的可信度。还请记得,虽然约翰宣称他“凌晨三点半爬起来”进行调查,但事实应该是他前晚喝得烂醉,到那时候还没睡。
约翰说他开到车祸现场旁边,马路上围着黄黑色的警示线,显示里面是危险物质污染区域。好几名身穿黄色连身服的人到处走来走去,快速清理现场,约翰当然马上决定跨越写着“请勿进入”的警示线。他才走了两步,就发现自己站在雪地中一块淡粉色的污渍上,污渍的大小跟汽车一样宽,他推论这应该是血迹,尽管卡车司机的尸体已经不见了。他站在一大片血迹上,就在数名旁观者面前大声说:“这是血!大卫一定来过这里!”
这时,平常守在工厂柜台的两名穿着皮大衣的老警卫走过来,请约翰退到警示线外面。约翰宣称他告诉警卫自己不会说英文,但是警卫不相信,他就假装癫痫剧烈发作。我不太确定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什么。约翰扑倒在地上,开始在雪地里打滚、胡乱挥动四肢,用墨西哥腔尖叫:“我发作啦!很糟哦!”至少六双靴子踩着雪朝他走来。
约翰躺在地上,看到一样东西后令他吓得愣住了。据他所说,货柜卡车的“屁股在流血”,约翰看到数加仑的红色液体从卡车货柜后门滚滚流出,积在地面上,在月光下看起来几乎是黑的。好几只戴手套的手抓住他,身穿连身服、头戴防护面罩的人把他拖过雪地。约翰眯起眼,透过卡车旁忙乱的人群,他看到好几个人扛出数个蓝色塑料桶,桶上沾满那种红色物质——深色、浓稠又油腻,看起来比较像变速箱油,不像血了。
接着,那些人像护柩一样扛出几个棺材形状的箱子——约翰强调那些箱子不是棺材,只是形状像棺材——箱子上贴了好几张贴纸,似乎表示承载物会造成生化危机,平常运送家用化学药品到当地五金行的箱子绝对不会是这种样子。
接下来,故事变得有点乱七八糟了。约翰声称,除了把他从现场拖走的人以外,旁边还有拿冲锋枪的护卫,不过在我威胁之后,他承认那些人手上的可能只是手电筒。总之约翰说那些人把他丢在地上,打算杀了他,所以他踢了其中一个人的脸,然后倒翻筋斗站起来,抢过那个人的枪,用枪“屌挥”了他一下。我不确定约翰的意思是他用枪揍了那个人的老二,还是他挥枪的方式跟用老二打人一样,我一向不会要求约翰解释这种事。反正他说他又挥了一下枪,捶中另一个人的头,用力到“冲锋枪的电池都飞出去了”。
接下来(当然是根据约翰的说法),他朝第三个人的脸“三连踢”,同时瞄准第四个人,“直接射中他的老二”。约翰当然知道他不能丢下那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大叫,于是他抓住那个人的头,好心地用力一扭,折断了他的脖子。约翰说这时候灾害防治小组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他,全都追了上来,于是最后他偷了附近的一匹马逃走了。这是约翰故事中第一个前后不连贯的地方,因为接下来他又好好地开着他的凯迪拉克,经过埃米家,离开了下水道清洁剂工厂。我推测其实车祸现场的人根本没看到约翰,或者他们只是恶狠狠地瞪他,直到他掉头开走。当然,我必须重申自己不在现场,我也不想故意说约翰这个人不可信。
约翰勇敢地开上一条离埃米家不远的乡间小路,发现自己不是今晚第一个走这条路的人,因为前方雪地上有轮胎的痕迹。约翰心想,前一个人应该跟他打的算盘一样——绕过车祸现场。
开了几分钟后,他确定自己猜对了,这条路似乎绕回到旧工业园区后方,园区里除了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还有一间废弃的豆子香肠罐头工厂、百思买电子商品零售商的销售中心,以及已经关门的护身三角裤工厂。隔着高速公路,园区对面就是荒废的不具名小镇大卖场,卖场内一排排店面正在腐朽,剩下的货品就是霉菌、蝙蝠,还有用旧橡胶筑巢的松鼠一家。
约翰沿着碎石路和地上的新轮胎痕,经过下水道清洁剂工厂旁的一小片树林。正当他开过树叶交织成的阴暗天棚时,他看到左侧的树干间闪过一丝光线。
他减速并停下车,看到大约六七道晃动的光束,显然是一群拿着手电筒的人。
然后他听到枪声。
车灯应声熄掉,约翰在原地坐了几分钟才把车灯打开。他往前开了一点,朝树林中张望,然后看到手电筒的灯光停下来,又逐一灭掉,显然那些人不管是在找浣熊来煮,还是在找其中一个人的隐形眼镜,他们都找到了。
约翰继续盯着树林,想看看还有没有动静。最后他判定那群人大概只是乡下的盗猎者,或是兄弟会在玩寻宝游戏。他踩下油门,凯迪拉克爬上一座小丘,约翰一看到下面的东西,就马上用力踩了刹车。小丘底下停着一辆车,看起来像军用的大卡车,可是外观烤漆却不像军用车,从头到尾都是黑色。显然他刚才就是跟着这辆卡车的轮胎痕迹开的。
一群看似拿着来复枪的人站在卡车旁,约翰立刻伸手把头灯关掉。然后他想到灯光突然消失可能更可疑,于是他又打开灯,结果他觉得有两个人转过来看他,接着他又赶快把头灯关掉了。这时他发现那群人不可能没注意到这忽明忽灭的灯光。事实上,每个人好像都朝小丘抬起头来。当下那群人搞不好会冲上来抓他,或用来复枪打穿他的挡风玻璃。不过,这时一只骑着大螃蟹的黑猩猩突然从树林里跳出来,吃掉了其中的两个人。
你没听错。
约翰说那只怪物跟卡车一样高,用六只脚走路,有壳的尖脚看起来像海鲜自助餐的食物。但怪物身上也有形似哺乳类动物的部分,譬如毛发和手臂。不过大家要记得,约翰离现场很远,在他眼里那只怪物大概只有硬币那么大,所以虽然他那套猴子骑螃蟹的说辞蠢毙了,我也懒得批评他。
怪物侧着爬开,其中一个人的脚还悬在它嘴外踢来踢去。来复枪枪声同时响起,一点一点的枪口火光照亮了小丘底部的积雪,那群人冲进了树林。约翰等了一会儿,然后倒车退下小丘这一侧,以免被军用卡车看见——不过他宣称从这个位置他还可以看到那辆卡车,所以依照物理原则判断,他应该也没有躲好。
森林中传来枪响,紧接着是动物的叫声;枪声再次响起,伴随着更多惨叫和枪声,统统混在一起。全自动武器全力攻击。尖叫。
四周安静了一阵子,然后约翰说他看到一个人快步冲出森林,跑向卡车,跳上卡车后车厢,拉出两个午餐盒大小的箱子后,又跑回了森林里。过了一会儿,更激烈的枪响划过夜空,森林中传来一声低沉的动物呻吟;枪声静了下来。约翰调到前进挡,准备趁那些人回来之前偷偷超越卡车,然而他晚了一步。刚才那个人又跑回来,手里拿着那两个小箱子。箱子看起来变轻了。他又钻进卡车,拿了两个新箱子出来,再回到森林里。枪声重新响起,紧接着是猴子、螃蟹的尖叫声。
同样的事情持续了大概半小时,终于所有的声音都停下来。四个人走出森林,爬上卡车,把车子开走了。约翰跟了上去。他经过一条通往下水道清洁剂工厂的路,大概通向员工停车场,可是路被锁着铁链的铁门截断。约翰想,如果在拍动作片,他就会开车撞破铁门,可是这辆凯迪拉克不是道具,明天约翰还得靠他的车载他上班,要是散热器坏了,可要花一个礼拜的薪水来修。
更重要的是,前面的卡车并没有转上被铁门封住的路,而他现在非常想知道卡车要去哪儿。约翰离卡车很远,他打算就这么跟着轮胎的痕迹。他们沿着工业园区的主道路走,经过和这条路相交的双车道高速公路,一路开上不具名小镇废墟大卖场白色地面的停车场。卡车绕到大卖场东侧后方,停在U形大卖场建筑的其中一角。
约翰等了很久,直到他认为卡车上的人都下了车,去了该去的地方,他才小心翼翼地绕过大卖场。他看到卡车停在一道通往被木板封住的大门斜坡附近——如果大卖场当初成功开幕,这里应该会是一家百货公司。约翰四下打量一阵,什么也没看到,终于感到有点不耐烦,当时他完全没带武器,也没有手电筒或基本的求生本能,就这样踏过一扇没有门板的门,大步走进卖场,好像那是他家一样。
洞穴般的大卖场跟冷冻柜一样冷,一抹月光从屋顶上有框的破洞照进来;原本天窗的玻璃去年就破了,白雪从洞口飘进来,在地上散成一圈,像打翻的面粉。积雪的边缘有几个脚印,五六个鞋印连到一条拉长的滑动痕迹,约翰猜测有人踩到雪滑倒了,跌了个狗吃屎。约翰没有犯同样的错。他绕过地上的雪尘,跟着脚印的方向走,脚印指向一扇写着“维修室”的铁门。约翰停下来,思索在这里当维修人员到底是世上最简单还是最艰难的工作。
他发现铁门锁着,并且声称他撬开了门。我从来不知道约翰会撬开门,但我也不敢说我知道他所有的秘密——搞不好之前进去的人刚好忘了锁门。
总之,约翰说他撬开门进去,发现门后是一间没有窗户的肮脏小房间,被蜘蛛网和四散逃逸的黑色形体占据,而且没有别的出口。他点着打火机,确定房里没有其他的门、出口或通道。跟埃米的浴室状况一样,脚印到这里就消失了。约翰转身准备离开,这时却从眼角瞄到一扇门。他觉得自己很蠢,刚才怎么可能没看到墙正中央的门呢?那扇门很高,顶端呈拱形,装饰非常华丽,跟这房间格格不入。他转回头,却发现眼前还是一面光秃秃的墙壁。
他侧过身,再次从眼角瞥到大门的模糊影像。门就在那儿,却又好像不在,仿佛是眼睛的错觉。约翰走到墙边,就着打火机温暖的火光,摸摸墙面寻找门把手、缝隙或暗门之类的。几分钟后,他确定那只是一道厚实的墙。他看了手表一眼——
凌晨五点零六分。
然后发现他半个小时内就得到工地报到。他离开房间,心想他会再回来——果然没错。
凌晨五点十八分。
我不时把越野车的引擎关掉,隔一阵子再打开,这样我们不但可以开暖气,也不用担心一氧化碳中毒。我听说车子不熄火很危险,尤其我的车本来闻起来就像臭掉的蛋,我一直认为是排气管的问题,但即便我把越野车从头到尾洗过一遍,味道大概也不会变,只是我从来没试过罢了。
埃米的头发有草莓的味道。她靠在我身上,脚放在车门的扶手上,手枪大约指向前座置物柜的位置。每一面玻璃上都积了白色的糖霜,仿佛在车上罩了一片床单。今天晚上我再次感到一种古怪的失重感,好像我们是世上仅存的两个人。
我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不行。”
“你为什么去念松景学校?你几乎没什么问题啊。我觉得身为纳税人,我有权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