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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吸气。
缓缓地深呼吸。我站直身体,让呼出的烟雾飘过眼前,我的灵魂几乎要跟着飘走了。我的膝盖感觉跟果冻一样无力,我背靠着工具间的门框,接着感觉到门框擦过我的背——我的屁股突然一阵冰冷,雪穿透裤子渗了进来。
我惊讶地发现自己跌坐在地上,双脚瘫在眼前,没有力气站起来。
你们都认识我妹妹,她现在一个人待在那栋旧豪宅里。
如果我阵亡了,但你们中任何一个人能活着离开,我要你们去看看她,确定她过得还好。
她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
希望你们能答应我。
到头来,坐在那辆啤酒卡车货柜里的人也没能保护她。他们没办法替她防着我。
我完全不怀疑是自己杀了她。我绝对不想杀她,但还是动手了。逐渐扩大的一个想法将我吞噬:如果有天我来到地狱门口,永生这个不可能的想法也会像这样将我吞噬。我知道一切都不可能没事了。
老天,我觉得好沉重。
浑蛋,当然沉重啊,所以你才要快点行动。她死了,你还活着。赶快想,你知道监狱里的囚犯会怎么对付你这种人吗?河水还没完全结冰,你只要砍断尸体的头和手,丢进河里就好了。这不是你的错——
不,我不会弃尸。我想象她的朋友和家人——她在某个地方总该有家人——一辈子都不知道埃米·沙利文发生了什么事。不,他们有权利知道真相,知道是我干的好事,也有权利看我被绑在桌子上,手臂上插着死刑用的针筒。
我逼迫自己呼吸。一旦事情失控,唯一的处理方法就是一步一步慢慢来。第一步:呼吸。第二步:站起来,进入工具间,看一眼确定是她——
哦,嘿,对啊,你搞不好在附近藏了一大堆尸体——
——然后回到埃米家,告诉约翰,好好告诉他,不要撒谎。接着打电话给德雷克,带他来看尸体,告诉他事实:我失去了意识,然后她就变成这样了。我就认了吧,如果我这么危险,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还是把我关起来比较好。
我挣扎着站起来,把手放到门上——
好吧,随你,赶快进去掀开帆布,面对事实,面对你干的好事——
——然后把门关上。我将挂锁锁上,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屋里。
第十一章 对了……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我真的进入工具间,看了帆布包着的东西,一分钟后我应该就会轰掉自己的头。
第十二章 埃米
我跟着自己稍早的轮胎痕迹再次开车穿过小镇。我一直开着车内灯,每四秒左右就紧张地回头张望。抵达埃米家后,我发现约翰打开凯迪拉克的引擎盖,正在弄东弄西。我经过他身旁,坏消息在我心中徘徊,就像《异形》电影里的破胸体。我说:“电池没电了吗?”
“希望不是。”我发现他脚边的雪地里有一捆跨接电缆,他手肘上挂着一条打结的线,看起来像圣诞树的装饰灯。“等我找到那只混账怪物,我要让它今年过不成圣诞节。你替我拿手套了吗?”
“呃,没有。”
“好吧……我可以吃一块布朗尼吗?”
我经过时,他瞥到我的脸,马上担心地站直身体。“阿卫,你怎么了?你换了上衣吗?”
“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我……我想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真的吗?”
我走进温暖的室内,心想等一下的对话一定又很尴尬。我漫不经心地搓着发冷的手指,听见约翰靠近门口,我脑中突然飞快冒出许多急迫的想法,就像紧张之下乱投的快球四处飞来。
我可以说那是意外。
是啊,你绝对可以说服他们。你可以找一堆人替你做证,证明有一次你明明是在刻南瓜,却不小心割到手上的动脉。还有一次你在阴囊上倒了半杯烛蜡,珍妮弗还得送你去急诊室把蜡刮掉,你可以去调急诊室的记录。还有热熔胶枪事件。大家都会相信你,他们看了证据就会知道你不是杀手,只是笨到不行的蠢蛋。警察先生啊,那天我开车经过那栋房子,从外面透过窗户看见类似剃了毛的狒狒,八成是从附近的马戏团逃出来的;它明显虚弱又营养不良,让我觉得它对房子的住户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我掏出武器,开枪制服了狒狒。有趣的是,这时我的老二不小心掉出来,我只好——
嘎。唧——啊。
声音从我头上传来。
地板在嘎吱作响。
我停下来,屏住气仔细听。是风声吗?我头上传来关门的声音。
我快速地轻声走向楼梯,眼睛盯着楼梯顶端黑暗的门口。我回头瞄了约翰一眼,他一脸惊讶,显然并不是他找了其他人过来。我从外套中掏出手枪,对准楼梯。
死王八,下来吧,快下来。你刚好碰上王大卫生平最糟的一天。我可能要去坐一辈子的牢,搞不好更糟,而我的枪里还有十四颗子弹。不管你是谁,你可挑错了日子,又挑错了楼梯。
快下来。
我听见另一扇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最危险的怪物到底需不需要开门?
我轻手轻脚,一阶一阶地慢慢走上楼梯。我踏过走廊嘎吱乱叫的木头地板,走廊上每一扇门都是关着的,只有卧室的门开着。照理讲我应该先检查图书室,我静静地转动黄铜门把手,直到门弹开。里面一片黑暗。我打开电灯开关,灯马上就亮了。
水母不见了。
我退出去,走了一步,接着打开右手边的门。门后是浴室,我不需要开灯就知道里面没人,而且——瞧——地上的脂肪袋也不见了。
我走向卧室,双手把枪举到胸前。我的手臂非常僵硬,像坦克车上的大炮。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血流冲击我的耳朵,脑中火花四溅。我又开始冒冷汗,我的衣服一定都是汗臭味。
黑暗中有东西动了一下。
一道细瘦的身影,几乎跟人一样高。
灰黑的身体,像只犀牛。
对方看到我,马上停在原地。
汗水流过我的额头,停在左眼上,烧得我眼睛好痛。
我的妈啊!是只剃了毛的狒狒!
透过手枪的瞄准器,我看见一个非常瘦弱且苍白的年轻女孩,过大的圣母院大学灰色运动衫,她穿起来就像洋装一样。
我说:“哦!埃米,嘿!”
如释重负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淹没了我脑中所有的想法。
埃米往后退了几步,她一手拿着牙刷,紧张地用拇指刮着刷毛,继续往卧室门口倒退。她的另一手隐没在空空的袖子里。
“嗨,”她说,“你们……找我有事吗?”
“没有,没有,没事。我们只是担心——”
我犯了大错。我故作轻松地伸出手(我想另一只手拿着枪的时候,要装轻松真的很难),想抓住她的手臂。
我得确定这真的是她,确定她真的存在。
我的手指握住的前臂非常真实,然而她立马把手抽开,于是我伸手去抓她手掌应该在的地方,却只抓到了空气。
她闪进卧室,用力摔上门。我呆呆地看着手指,然后意识到两件事:埃米·沙利文还活着,而且她没有左手。
“等一下!嘿!”我尖声说,一边用力捶门,还一边挥舞手枪,看起来完全像个武装的强暴犯。“是我!”
“我知道!”她说。我听见有东西滑过地板,撞到门把手——她用某样家具挡住了门,大概是衣柜。
“等一下!你不要怕!我没有带枪!好啦,我有枪,但是不会对你怎样。我们在到处找你!”
“我在这儿啊!”她用安慰疯狗般的虚假甜美音调说,“你们可以走了!”
我把枪塞回外套口袋,靠向房门。“嘿,你之前到哪儿去了?”
里面没有回答。我隐约听见她在说话,好像在喃喃自语。可怜的孩子。
我晃回楼梯口,虽然我解开了一个谜题,却又碰上数十个新的问题。首先,我到底杀了谁?
约翰走上楼梯,说:“上面是谁在讲话?”
“我找到埃米了,她在房间里。”
他朝房间看了一眼,然后说:“哇,你真的很强。所以她一直都在里面?是躲在抽屉里吗?”
“约翰,我不知道,也不在乎。她要我们离开。”
“你确定?”
“约翰,我们得谈谈。”
我推着他转过身,下楼回到客厅里,刚好从凸窗看见屋外一闪一闪的红蓝灯光。我们走到大门口,德雷克警官同时推门进来。
“发生什么事了?”德雷克边说边掸掉肩膀上的雪,“埃米打电话报警,说家里有人持枪闯入。”
德雷克上楼去安抚埃米。我和约翰在厨房里等着,坐在小餐馆使用的绿色铬餐桌旁。约翰掏出一个看似装烟草的小盒子,然后问道:“你觉得她会介意我在这里抽烟吗?”
“约翰,我杀了一个人。”
我吐出的话悬在半空中。短短一秒之间,我心想有多少人曾经说过这句话,还能继续过快乐的日子。
我说:“我的工具间里有一具尸体。”
“是杰夫·沃尔夫莱克吗?所以老板的职位空出来了吗?”
“不是。刚才我在回家的路上,有个男的突然冒出来——或许他根本不是人——他把一只像蛞蝓的东西放在我身上,问了我一堆问题。”
“然后你就杀了他。”
“没有,没有。他逃走了。我杀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我只是想把事情讲清楚而已。”
“好吧,所以你杀了谁?”
“不知道,我没有看。可是我好像记得杀人这件事。我用的是这把手枪,里面少了一颗子弹。我记得杀人这件事,可是不记得我想要杀人。”
约翰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然后撇开脸,把头发束在脑后,用橡皮筋绑起来。他拿出一个小盒子,抖出一张烟纸,接着打开烟草盒。
他说:“你觉得是附身在丹尼·韦克斯勒身上的东西吗?我们在大卖场碰到的那个恶魔?”
他说“在大卖场碰到”,好像我们只是看到恶魔在服饰店折裤子似的。
我只服侍克洛克。
“我是说,”他说,“它们不是可以掌控人类,把人当作玩偶吗?你不是还开枪打我?”
“你又要提那件事?”
“你觉得你杀了珍妮弗吗?”
我居然没想到是她。
“没有,我……我们当初分手分得很好啊。”
他没有回答。
我掏出手机,从快速拨号清单中找到珍妮弗·洛佩兹的电话。电话响了一声,接着三声、六声、八声,终于……
“嗯……喂?”
我认得这个声音,虽然又醉又困,但是她的声音没错。我挂掉电话。
“她还活着。”我说。
“好吧,那你认识的人都没事了。”
“可是如果……那个怪物控制了我,它不会杀我想杀的人,而是杀它想杀的人呢?”
我的妈啊,这实在太夸张了。
约翰说:“所以还有可能再发生一次吗?”
我张嘴想回答,却又闭上嘴巴。我没想过这件事。约翰开始仔细地把烟草撒在烟纸上。
我说:“约翰,她可能不希望你在这里抽烟。”
“哦,反正我也要先把烟卷好,不然等到我很想抽的时候,可不想花时间慢慢弄。如果烟草都卡在中间,烟就点不了多久。卷烟真的是很麻烦的事。”
“我跟你说,现在你可以直接买到卷好的烟了。”他开始卷烟纸,重新摊开,又卷了一次。
我靠过去压低声音。“嘿,约翰,我刚刚看到埃米的时候,发现她的手不见了。”
“对啊,她已经那样很久了,她以前出过车祸。”
“哦。那她还一个人住在这里?”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人……过来照顾她吗?”
约翰看了我一阵子,然后说:“这个嘛,阿卫,我想她的邻居会用碗装食物和水拿过来给她,顺便让她出来放风。”
“什么?”
“没事。”
德雷克出现在厨房门口,埃米藏在他身后,我们立刻闭起嘴巴。她从警察身边挤进厨房,全身已经换上外出服,甚至穿了鞋子,然而现在时间这么晚,天气又这么糟,她不可能要出门,所以这一定是她待客的服装。她留着长及下巴的红铜色头发,看起来像是自己剪的。她的眼睛有点诡异,绿色的虹膜颜色感觉有些古怪。
除此之外,她还少了一只手。当她走进房间,我撇开眼睛,不去看那只无手手臂在她行走时不自然地摆动。然而,我发现自己转移视线的意图很明显,于是再度转头看着她手腕末端伤痕累累的残肢。但是现在我的视线又变得太明显了,她索性盘起双手,让手腕缩回袖子里面。她直接跳过我,说:“嗨,约翰!”
“嗨。刚才你在走廊碰到的是阿卫,他不是神经病杀手。”他撒谎道。
“哦,我知道,我们是同学。”
没错,埃米,让我们回味一下松景行为障碍学校吧。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他们把精神分裂的博比·瓦尔德斯绑起来,结果有一名看护扭断了他的手?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说:“嘿,我很抱歉刚才……差点对你开枪。我们只想问你几个问题,然后就不烦你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很久,就像没有社交能力或精神有问题的人那样。约翰说得没错,我知道她小时候出过车祸,是脑部损伤吗?这就是她的问题?我想起她床头柜上的药。
她继续盯着我们。“没关系!”她不以为意地挥挥手,笑着说,“所以你们跟警察是一起的吗?”
天哪,你还真开心。亲爱的,你的药里面是有镇静剂吗?
“哦,不是。约翰认识德雷克警官,他只是打电话请我们帮忙。我们……呃,算是专门处理——”
“哦,我知道,”她开朗地说,“我看过你们的报道。我常常上一个网站,类似诡异的新闻网,我记得大概每两篇文章就会提到你们一次。因为吉姆的关系,他那个——你们知道吧——之后,我就读了很多相关的东西。你们要喝点什么吗?我有蔓越莓苹果汁,还有……”她转过身打开冰箱,“还有……水。还有腌黄瓜。”
“不用了,谢谢。”
她关上冰箱门,拉出约翰和我对面的椅子,在餐桌旁坐下。德雷克说:“她什么都不记得,我看她至少少了二十个小时的记忆。”
我对她说:“你最后记得的事是什么?”
“刷牙。在那之前我先下楼把莫莉放出去,让它去尿尿,在雪地里打滚,它很喜欢玩雪。然后我上楼,拿起牙刷正要挤牙膏,突然灯灭了。一点迹象也没有,就这样灭了。接着牙刷又回到架子上,水龙头关起来,我完全不记得中间发生了什么事。然后我听见走廊上有人的声音,原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