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说实话就好,这样就好。如果是我做的,那么就是我做的。我失神了半小时,然后发现一名死掉的女孩。我不要掩盖证据,也不要把尸体藏起来什么的,直接面对后果就好。
最好是啦。你“爸爸”一定会乘飞机过来,叫你不准跟任何人说话,然后他会把你的精神病史挖出来当挡箭牌,在法庭上用很多深奥的词汇替你辩护,最后你会成功脱罪,因为他就是很会替人脱罪。你不用去坐牢,只要住进精神病院,那里都是氨水和食物馊掉的味道,你周遭的人总是自言自语,把大便抹在墙上。你爸的计划会成功,当年希区柯克事件的时候就成功了。不,不要想那件事。继续旋转,旋转,旋转……
一只骨瘦如柴的冰冷手掌从我身后的黑暗中伸出来,捂住我的嘴巴。
那只手用力一捏,把我的头往后拉。
我以为会看到刀锋抵上我的喉咙。
然而我却感到一个又长又冰又湿的东西扭着滑过我的脖子,爬进我的衣服里。
我一甩方向盘,用力拉扯那只手。越野车在雪地上打滑,开上人行道,撞倒一台报纸贩卖机,压扁了贩卖机的铁箱和玻璃。车身一震,前轮压过一层厚厚的积雪,又回到了马路上。轮子开始旋转,拼命想摩擦地面,接着继续旋转。
我脖子上的东西滑过锁骨,探进衣服底下,触感像是蛞蝓或水蛭,但长很多,尾巴从胸前往上绕住我的锁骨。
一股冰冷、骚动又发痒的重量压在我的皮肤上。
我承认我开始大声尖叫,飞车冲过闪黄灯的十字路口。我的脚一阵乱踩,终于踩到刹车,越野车大甩尾,将车尾转到了前方。
“不,不,继续开。”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耳边说,“你继续开,它就不会咬你。”
干。谁要理他的建议,叫环干大赛泰国干队的干你娘队长干死他!我用力踩刹车,扭转方向盘;我紧急刹车,然后——
我又尖叫起来。可怕的刺痛穿过我的胸骨,这感觉非常不真实,仿佛我的骨头长出刀片来了。我又尖叫一声,抓住我胸前的怪物。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快速利落地抓住我的手腕。
“别紧张,”那个声音说,“继续开,继续开车就好,你只要开车,它就会放过你。”
我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我将另一手伸进口袋里,掏出手枪。一阵疼痛又蹿过我的胸口,痛得无法想象,好像身体被撕成两半。我无法动弹,四肢因为抗议而停摆了。
后座的手伸过来,缓缓拿走手枪。他又说了一次:“继续开,继续开车就好。”
疼痛逐渐退去,我用力喘息,把空气大口大口地吸进肺里又吐出来;我紧紧地闭上眼睛、再睁开,慢慢把脚移到油门上。我试着低头看抓住我的怪物,它的尾巴从我的领口露出来,背上长了一排两厘米长的小杆子,每一根杆子的末端都有一颗类似黑色小眼睛的东西。怪物蠕动时,几根小杆子搔过我的皮肤,它的尾端靠在我的肩膀上,在皮外套上微微前后扭动。我听到身后的人在椅垫上挪了一下,好像往后靠上椅子。我开进夜色中,努力想记起我到底要去哪里。我感到一滴液体沿着我的肚子往下流。
我试着冷静开口,结果却结结巴巴地吐出一句:“你想对我做什么?”句尾还有点变成窒息般的尖锐颤声。
“别紧张,你做得很好。现在告诉我,我出声之前你在做什么?”
“你——你他妈的是谁?”
“我的名字叫罗伯特·诺思。”
“真高兴认识你。你到底是谁?这他妈的鬼东西又——”
“请回答我的问题。你那么急,要去哪里?”
“回家。你问这个干什么?对你有什么意义?今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伸手调整后视镜,好能看到后座。诺思只是一名纤瘦的男子,大约三十出头,褐色头发,有一双突出的眼睛,还有像鸟喙的鼻子。他看起来有点像英国人,却没有英国腔;他讲起话来很僵硬,感觉说话非常困难,就像耳聋的人讲话听不见自己的语调变化。他戴着一顶毛茸茸的白色女帽,身穿类似沃尔玛大卖场员工的蓝色背心,胸前别着小小的警长徽章塑料玩具。
他朝车子后方的音箱扬声器点点头。“你的——该怎么说——通讯器里面的那个人,他需要帮忙吗?”
“什么?”
“听起来他受伤了。他需要你的协助吗?”
“你不是这里的人吧?”
“你为什么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那只是弗雷德·德斯特在收音机上唱歌。他不是在跟我们说话。”
“你确定吗?听起来好像有人要勒死他。他在惨叫。”
“我知道,对大部分人来说,听这种声音是种娱乐,这叫作‘唱歌’。”
“我知道什么是歌,但——我以为歌要押韵。”
我又往后看了男子一眼,看到他握着手枪的枪管,带着疏离的困惑表情看着枪。显然他从来没拿过枪。
我说:“我现在把收音机关掉,安静一点,我们比较好说话。你看呢?”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按下电源键。“好了。我正要开车回家,我住在这里。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从哪里来吗?或者你不如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
“就像你目前所知,我来自这里。至于是谁派我来的,现在不重要。天气这么差,你为什么这么急着回家——这才非常重要。”
“我杀了那个女孩吗?”
“我不了解你的问题。我只对你感兴趣。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极力逃避我的问题。我向你保证,你的诚实与否将决定你的安全。”
我胸前的怪物开始缓缓移动,吞咽般地扭动身体。
好,这鸟事该结束了。我既不勇敢也不鲁莽,但我现在实在是非常不爽。
“我要再把手伸过去,”我说,“调整一下暖气,可以吗?”
我以毫无威胁的动作,非常缓慢地按开点烟器。
“现在,”我说,“我要回家检查我工具间里的东西。工具间就是……我家后面的小屋子,我的东西都放在里面。可以吗?”
他安静了几秒。我迅速瞥了后视镜一眼,看到他瘦弱的脸庞笼罩在阴影和偶尔经过的路灯光线中。他露出非常严肃的表情,就像准备要把自己的狗安乐死一样。
“真有趣。”
“什么?”
我低头看着点烟器。我胸口的蛞蝓缓缓地卷起尾巴,靠在我的脖子和耳垂旁,微微颤抖了一下。
诺思盯着窗外飞逝的夜色,说:“这里的人会采收昆虫的作物吧?比如抢它们的蜂蜜?蜜蜂知道它们在替你们制造蜂蜜吗?还是它们不眠不休地工作,以为造蜜是它们自己的选择?你有没有注意过,当你第一次听到一个字,接下来二十四小时内又会再听到一次?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时候会在路上看到一只单独的鞋?”
一滴眼泪从他的脸颊流下,我终于发现这个人根本就是疯了。
点烟器点燃了,我的心因为期待而跳跃,然而我作呕地发现,那只蛞蝓怪也可以感受到我的转变,它扭扭身体左右摆动,仿佛我的兴奋让它更有精神。
或是我体内增加的血流量使然。
我动了一下手,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手指握着点烟器的握把。
诺思似乎没有注意到我打算逃跑。他说:“我很困惑。我已经观察你们好一阵子了,但是我学到的知识还是严重不足。比方说,我看到过一名男子自慰到流血——是他自己想这么做的吗?还有你,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把点烟器拔起来,橘红色线圈散发着高热;我用力踩住刹车,左手猛打方向盘,右手则把点烟器戳向我认为是胸前怪物的头所在的位置,点烟器发出尖锐的嘶嘶嘶声。
蛞蝓怪高声尖叫,在我的衣服里疯狂甩动。越野车开始旋转,一度前倾到只有两轮着地。
越野车砰的一声重新四轮着地,点烟器掉到地上,化为黑暗中的一抹橘红,而我上衣烧破的圆洞旁冒出一小圈黄色的火焰。
我伸手去抓蛞蝓怪,在这恐怖的几秒间,我感觉到它的牙齿擦过我的皮肤;它的嘴巴开开合合,挣扎着想咬住我。我把蛞蝓怪从身上拽下来,立刻用双手紧紧握住它。它黏滑的身体不停地蠕动,在我的手指间滑来滑去。它嘴里长了一排小小的牙齿,每一颗都跟针一样尖,像鱼钩一样弯曲,嘴巴中央还有一条吸管状的细长器官冒出来,大概跟我的手指一样长,左右挥来挥去,洒出一滴滴的血。
我松开一只手,打开驾驶座的门,把扭动的怪物丢到积雪的马路中央。
我在位子上转过身,看见诺思先生笨拙地在地上摸索——手枪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我随便揍向他的脸,诺思为了躲拳头而往后仰,我则趁机去抢从椅子底下露出一半的手枪。
我将上身往后探,双脚踢着挡风玻璃,手肘和双手并用,终于抓到手枪,把身体扭向诺思,用枪管抵住他的下巴。
我们就这样坐了好久,寒冷的风从敞开的车门吹进来,让我们的吐息都变成了白色蒸气。我觉得自己好像听到轻微的敲击声——亲爱的蛞蝓怪正在冰雪世界中奋力求生。
“很好,”我喘着气,“很好,很好。你知道我现在用来顶着你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吗?”
他点点头。“我大概知道。”
“那你有没有听过一句人类的谚语——‘我想杀你想到老二都硬了’?”
“没有,不过我想意思很明显了。”
“闭嘴,不准动。”
我爬回前座,继续盯着他,直到我把脚伸出驾驶座的门,站到车外的强风中。我在路上四处寻找蠕动的怪物,它已经爬到人行道上了。
我踩着雪走过去,抬起一只脚踩在它身上。我一面低声乱骂,一面用鞋跟重重跺着怪物。蛞蝓怪裂开,喷出褐色和红色的汁液,我猜红色汁液是我的血,让我觉得很恶心。我继续踩,脚每次撞地就喷起几片冰雪,最后怪物只剩下一摊扭曲的潮湿污渍。
我将破碎的怪物残骸踢进附近的下水道孔里,然后大步走回越野车。汗水在我的脸上结成冰,鼻子不停地流鼻涕,我咬紧牙,握紧手枪,甚至可以感觉到手掌的脉搏。离车子还有好几十厘米,我就看到越野车的后门敞开着,等我走到车旁,不出所料,诺思已然消失。我关上后座的门,爬进驾驶座,开车回家。
我在路上只看到一辆铲雪车。经过便利商店停车场时,我看到一名警察在修理他轮胎上的铁链。他看着我,一副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开车出门的表情。由于雨刷跟不上落雪的速度,途中我得靠边停下来一次,用刮刀把雪刮掉。
我停在自家门口的路边,没有关引擎就跳下了车。我穿过前院,那一圈脚印在刚落地的冰雪之下变成柔软的坑洞。
我的左手紧抓着工具间的钥匙。
你有不在场证明。你一整天都在工作。一整天,对吧?
当然,对啊,没错。
可是谁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失踪的?大家可能隔了好几天才注意到。就算是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我在家睡觉,晚上十一点就上床了。
真的吗?你睡着的每一分每一秒你都记得吗?其中有一段时间,你隐约记得你是海盗,正在突袭一艘载满裸女的游艇。有没有可能你其实下了床,四处徘徊,把一个女孩关进了工具间里?
不,不可能。
或许你把她绑起来,关了一整天,等你下班回家后,你终于决定玩够了,要把她处理掉?或是让她不要再受苦?于是你进去拿了枪,然后——
我突然想起大门边小桌上的录音机。约翰先前打电话来,机器上的红灯慢慢闪烁着。
慢慢闪烁。
新留言的显示灯闪得很快。今晚机器显示的是已经储存的留言,之前就播过了。
不对,播过的话,我会记得。
会吗?我想起去年夏天,我和珍妮弗·洛佩兹分手一个月后,她突然出现在约翰乐队驻唱的酒吧里。那个时候我已经喝了……大概七百瓶啤酒吧,最后我和她一起回她家——她和其他几名女生一起租了房子。我对那晚的记忆一片模糊,只记得汗水流进眼睛,我的呼气从她的脖子反弹回来,潮湿的床单,还有一只苍蝇。那只苍蝇一直嗡嗡叫,停在我的背和脖子上,搔得我好痒,害我整个晚上一直醒来。其他的事我就不记得了。几天后,珍妮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那天晚上我发酒疯,一边大哭一边滔滔不绝地说地狱在等我,而我完全没办法逃走。我说她讲的都是鬼话,一定是小珍在胡扯,故意想害我出糗。然而真的是她在乱说吗?我怎么知道?有些记忆埋在好深好深的地方……
就这样,记忆的片段突然浮了上来,像一场梦中忘记的桥段。
你确实记得。你记得冲进屋里,掏出床头柜的厚书;你把枪拔出来,然后冲进冰冷的——
我紧握着钥匙,穿过前院,绕过房子。之前地上通往屋后的脚印已经看不见了,我家和隔壁之间的空间像个风口,我的耳朵都快冻掉了。隔壁住着安德森一家,他们去了佛罗里达。再过去一户是空屋,中介公司放置在前院的出售标志被埋在雪堆里。一声随风飘来的枪响?谁会打电话报警?你醒来后可能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见。
我已经走到后院,房子后门外的夜间照明微微照亮院子,让我勉强看见雪地中央一摊粉色的雪水。我仿佛感到铁丝紧紧缠住了自己的肠子。
几分钟前,你是不是还觉得自己很可怜,要在精神病院或牢里度过下半辈子?阿卫,地上是活生生的女孩流的真正的血。她待在温暖的家里,准备要上床睡觉,没想到却被人打晕绑走。你记得什么?你记得开枪的火光,手枪在你手中震动,然后你在雪地里到处找弹壳却找不到,因为枪口的火花让你暂时看不见,耳朵也嗡嗡作响。就像跟珍妮弗在一起的那个晚上,你知道你绝对不想做这些事,但你还是不断地做,不断地做。你永远不会停下来,阿卫。
我走到门前,试着用颤抖的手把钥匙塞进冻结的挂锁里。我把钥匙弄掉了一次、两次,还得用手掌包住锁来加温。最后我把钥匙塞进去一转,将锁打开。
黑暗中有一闪而过的火光。尖锐的枪响。暂时失明。恐慌。冰冷的吐息。蓝色帆布——
我拉开门,门板刮过结冰的地面。绕住我肠子的弦绷得更紧了,我想如果我吃了东西,可能会全部吐出来。
我有一块蓝色帆布,冬天火炉用的木柴烧完之前,我都会用帆布把木材包起来,避免受潮。现在帆布松松地卷成一条,躺在工具间的碎石地上,下方又有一摊结冰的蔓越莓色液体。帆布里包了东西,大小跟尸体差不多,我知道那根本就是尸体。帆布卷起来的感觉像是——
人肉墨西哥卷饼!
——小货车后车厢里掏空内脏的死鹿。我搞不好真的会误以为地上是一只死去的幼鹿,只可惜帆布边缘刚好露出三根苍白的手指。